物业系统重大事件报告管理规定
物业工程部报告制度
物业工程部报告制度1.前言为保证物业工程部的工作顺利开展,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工作效率,制定本报告制度。
2.报告制度2.1.报告内容物业工程部共有以下几种类型的报告:1.日报2.周报3.月报4.季度报5.年度报6.特别报告2.1.1.日报日报是物业工程部每天的工作记录。
每个工作日结束后,各部门需将当天的工作情况记录在日报中,包括工作完成情况、进度、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等。
日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内容•工作进度•状态•计划•问题•解决方案2.1.2.周报周报是物业工程部每周的工作其他。
每周五下班前,各部门需将本周的工作情况其他在周报中,包括工作完成情况、进度、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等。
周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内容•工作进度•状态•计划•问题•解决方案2.1.3.月报月报是物业工程部每月的工作其他。
每月最后一天下班前,各部门需将本月的工作情况其他在月报中,包括工作完成情况、进度、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等。
月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内容•工作进度•状态•计划•问题•解决方案2.1.4.季度报季度报是物业工程部每季度的工作其他。
每季度最后一天下班前,各部门需将本季度的工作情况其他在季度报中,包括工作完成情况、进度、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等。
季度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内容•工作进度•状态•计划•问题•解决方案2.1.5.年度报年度报是物业工程部每年的工作其他。
每年最后一天下班前,各部门需将本年度的工作情况其他在年度报中,包括工作完成情况、进度、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等。
年度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内容•工作进度•状态•计划•问题•解决方案2.1.6.特别报告特别报告是物业工程部在遇到重大事项或重大问题时所发出的报告。
特别报告应在尽量短的时间内完成,并由物业工程部主管提交给物业公司高层处理。
2.2.报告的使用各部门的负责人应每日、每周、每月、每季度、每年制作及提交相应的报告,以便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和检查;管理人员可通过报告了解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及解决方案。
安全防范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与物业企业应急处理预案全案DOC
安全防范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与物业企业应急处理预案全案DOC安全防范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与物业企业应急处理预案一、安全防范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1.背景和目的安全防范工作是物业企业的重要职责之一,为了及时掌握和报告重大事项,确保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制定安全防范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必要的。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物业企业能够及时准确地报告重大安全事项,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效率。
2.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所有物业企业及其管理的物业项目,包括住宅小区、写字楼、商业综合体等。
3.报告内容和要求(1)重大事项定义: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泄漏、盗窃、抢劫、人员伤亡等突发事件,以及可能对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影响的其他事件。
(2)报告时限:物业企业应当在发生重大事项后立即启动报告程序,并在30分钟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责任人报告。
(3)报告方式:报告可以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同时应书面报告并保存相关证据材料。
4.报告流程(1)发现重大事项:物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巡查和监控系统,及时发现重大事项。
(2)启动报告程序:一旦发现重大事项,物业企业应立即启动报告程序,通知相关责任人和上级主管部门。
(3)报告内容:报告内容应包括事发地点、事发时间、事发原因、事故性质、人员伤亡情况、已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4)报告审核和确认:上级主管部门应及时审核和确认报告内容,并提出必要的指导和建议。
(5)记录和归档:物业企业应将报告内容、审核和确认意见等记录并归档,以备后续查阅和分析。
二、物业企业应急处理预案全案1.背景和目的应急处理预案是物业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指导文件,旨在规范和指导物业企业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工作,保障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该预案适用于所有物业企业及其管理的物业项目,包括住宅小区、写字楼、商业综合体等。
3.预案内容和要求(1)预案编制原则:预案编制应科学合理,符合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
物业公司突发事件处理 物业公司紧急事件处理预案
突发事件处理流程图(1)突发重大事件一旦发生,当事人或者知情人同时向相关服务中心及治安部门报告。
由治安部门会同相关服务中心协同解决。
在解决的过程中, 需要向公司有关部门求助时, 有 关部门应主动配合与支持,不得延误和推委;(2)在时间不允许的情况下, 服务中心可以采取边向治安部门报告及自行处理的方法, 对事件进行直接处理;(3)治安部门在紧急情况下,有权调动公司一切必要的资源,全权处置后,再进行总 结;如有偏差,在处理下次类似事件时,再吸取教训;(4)突发重大事件处理过程中涉及公司以外的人和事时,统一由公司治安部门和人力突发事件的发生突发事件的申报 (当事人或者发现人)突发事件的判断(总值班室/监控室)通知相关单位/人(总值班室/监控室)自行处理 (物业服务中心)外援处理 (110、119、 120、物业管理企业)调查突发事件的起因 (物业服务中心)突发事件处 理后事发现场保洁处理(保洁部)事发和事后的报告 (物业服务中心)备 案资源部对外交涉;(5)突发重大事件的事发报告、过程请示及事后结果报告,统一由治安部门向公司领导报告。
报告可以由服务中心拟定,报治安部门转送;也可以由治安部门拟定直接送公司领导。
(1)队员在执勤中遇有(或者接报)公开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手段(如打、砸、抢、偷等) 强行索取或者毁坏服务中心和业户财物或者威胁业户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时,要切实履行保安员职责,迅速制止犯罪;(2)当发生突发案件时,要保持镇静,设法征服罪犯,同时即将通过通讯设备呼叫求援;(3)受调遣的保安员在听到求援信号后,要即将赶到现场,监控中心/保安通知各路岗封锁出口,然后视情况向有关领导汇报;(4)若犯罪份子逃跑,一时又追捕不上时,要看清人数、衣着、像貌、身体特征、所用交通工具及特征等,并及时报告服务中心,重大案件要即将拨“110”电话报警;(5)有案发现场的(包括偷盗、抢劫现场)要保护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移任何东西,包括罪犯留下的一切手痕、脚印、烟头等,处人一律不得进入现场;在公安机关人员未勘查现场或者现场勘查完毕之前,不得离开;(6)记录用户所提供的所有情况,记录被抢(盗)物品及价值,问询住户是否有任何线索、怀疑对象等情况;(7) 若是运行过程作案,没固定现场地,对犯罪份子遗留下的各种物品、作案工具等,应用钳子或者其他工具提取,放进塑料袋内妥善保存交公安机关处理,切不可将保安人员或者其他人员的指纹等其他不良痕迹在物品上;(8)事主或者现场如有人员受伤,要即将设法尽快送医院抢救并报告公安机关;(9)保安班长做好现场记录,并写出书面报告报监控中心。
物业系统重大事件报告管理规定
物业系统重大事件报告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物业系统重大事件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区域重大事件预警及快速反应机制,构建文明、稳定、和谐的物业管理社区,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重大事件是指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因人为、自然灾害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事故,严重影响业主或使用人的日常生活,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的事件。
第三条重大事件按严重性和影响力强弱程度依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第四条重大事件采取分级管理、快速处置、及时预警和及时报告的原则,并按事前、事发、事中、事后不同阶段,实行限时报告制度。
第五条重大事件未经地区地产公司董事长及地产集团品牌中心同意或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公司或个人名义向外界擅自发布、散布有关事件处置工作的情况和事态发展的信息。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物业管理中心负责各地区物业公司重大事件报告的管理与考核工作。
第七条地区物业公司负责本公司所辖项目重大事件报告的管理与考核工作。
第八条各项目客户服务中心负责本项目重大事件的上报、处理工作。
第三章重大事件等级划分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重大事件:1、物业管理区域内因发生火灾、水患、爆炸及自然灾害或物业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房屋损毁的;2、房屋出现重大安全隐患,且在8小时内难以排除,严重危及业主或使用人使用安全的;3、客服中心有关服务人员擅自集体(部门班次计)拒绝上岗工作,造成物业服务中断,严重影响业主或使用人正常生活的;4、业主之间、业主与客服中心员工、客服中心员工之间发生群体性(5人或以上)打架斗殴事件;5、物业公司(客服中心)员工重伤或死亡的,造成恶劣影响的;6、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恶性治安事件、抢劫、伤害、破门盗窃等恶性刑事案件、涉黑涉恶及恶性黄赌毒犯罪案件等重大案件的;7、群体性(5户或以上)业主室内、车内财产被盗事件,地下车库发生10台以上(含10台)车辆水浸、划伤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8、因物业服务、工程质量问题、欠薪等原因引发业主或施工单位群体(5人或以上)到市、区(市)县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公司办公场所、项目销售中心、销售通道、市政路等处围堵、静坐、上访的;在项目显著位置拉横幅的;群体打砸项目公司办公室、销售中心、公共设施设备等的;9、因物业服务不善,被地方主要新闻媒体曝光或在网络中引起广泛争论的;10、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等主要共用设施设备发生被盗、损坏或故障等非市政部门原因造成整栋断水、断电、断气、电梯停运等事故,在12小时内难以解决,严重影响业主或使用人正常生活的。
物业公司重大事件报告管理规定
重大事件报告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物业系统重大事件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区域重大事件预警及快速反应机制,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重大事件按其严重性和紧迫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第三条集团物业部、物业服务中心须分别设置重大事件应急响应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单位负责人担任,负责对重大事件的处理全面协调、重点督办。
第四条重大事件处理采取及时预警、分级管理、快速处置和及时报告的原则,并按事前、事中、事后不同阶段,实行限时报告制度。
第五条重大事件未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同意或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公司或个人名义向外界擅自发布、散播有关事件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的信息。
第二章重大事件等级划分第六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重大事件:1、出现人员(含因公在外的工作人员)非正常原因重伤、死亡的;2、业户财产非正常原因损失超过5万元的;3、预判或已经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如台风、暴雪、洪涝、地震等)可能或已经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与人员伤亡的;4、因物业管理不善造成人员集体(5人或以上)身体不适就医的;5、发生恶性治安事件、抢劫、伤害、破门盗窃等恶性刑事案件、涉黑涉恶及恶性黄赌毒犯罪等重大案件的;6、公共区域发生群体性(5人或以上)打架斗殴事件的;7、公司财产被盗或24小时内连续发生三户(处)或以上盗窃案件、三辆或以上汽车遭受水浸或划伤的;8、因物业管理不善或临水临电断供造成整栋断水、断电、断气、断暖、电梯停运等事故,预计8小时内不能恢复,严重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的;9、因各种原因到集团总部或群体(5人或以上)到物业服务中心办公场所、项目现场拉横幅、打标语、聚众讨说法或上访政府的;10、外包单位或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擅自集体(5人或以上)撤离或拒绝上岗工作,造成物业服务中断,严重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的;11、发生火灾、煤气泄漏、爆炸等消防事件的;12、因物业服务相关问题、机密泄露等被媒体、网络曝光造成负面影响的;13、集团各部门转办的与物业服务相关的投诉事件。
【管理-制度】物业管理区域重大事件报告制度规定
物业管理区域重大事件报告制度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区域重大事件快速反应机制,构建文明、稳定、和谐的物业管理区域,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区域重大事件(以下简称“重大事件”)报告的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在本市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因人为、自然灾害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事故,以及因物业管理不善,严重影响业主和使用人日常生活,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重大事件按严重性和影响程度依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等四个层次,并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示警。
第四条重大事件报告采取分级管理、快速处置和及时报告的原则,并按事发、事中、事后不同阶段,由物业管理企业分别向市、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专业单位报告。
第五条市房产管理部门负责全市重大事件报告的监督工作。
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重大事件报告的监督、指导工作。
各级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重大事件事前信息排查工作,建立灵敏高效的信息反馈机制,发现问题,尽早预防,及时疏导,制定切实有效的重大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确保一旦出现重大事件,能够迅速启动、及时处置,并对暴露出的问题认真梳理、彻底解决,防止重大事件的反复发生。
第六条重大事件的主要内容为:(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重大事件1、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火灾、水患、爆炸及自然灾害等造成人身伤亡或房屋危险的;2、房屋或设施设备发生安全隐患,且在8小时内难以排除,严重危及业主和使用人使用安全的;3、物业管理企业有关服务人员擅自集体撤离物业管理区域,造成物业服务中断,严重影响业主和使用人正常生活的;4、业主之间因物业管理产生群体性攻击事件的;5、物业管理区域内因物业管理服务不善造成业主重大伤亡事件的;6、其他给业主、使用人日常生活造成特别严重影响,造成特别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物业公司重大事件报告制度(经典版)
物业公司重大事件报告制度一、重大事件报告制度为了及时妥善处理重大事件或突发事件,避免和控制事件发生,特制定重大事件处理报告制度。
1.重大或突发事件的定义重大或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火灾、爆炸、停电等安全事故。
☆电梯困人、水浸、天灾等突发事件。
☆盗窃、抢劫、纠纷等破坏性行为。
☆用户集体投诉(涉及多户)。
☆大厦主要设备故障,如中央空调主机、发电机、高低压电柜、通讯设备等。
☆房屋主体结构遭受破坏等。
2.报告程序2.1发生重大或突发事件时,参与事件处理的部门或当值主管应立即到达现场处理,并迅速向公司领导口头报告。
2.2根据事件情节,决定是否报告公安、消防等机构协助处理。
2.3参与事件处理的部门经理(管理处主任)应在事件处理后立即填写重大事件报告表,并在1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递交公司领导。
2.4若部门经理不在场且事态紧急,当值主管可代替签署报告表并上报。
3.重大事件报告内容重大事件报告表应详细记录以下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
☆事件发生的初步原因。
☆事件处理的经过和结果。
☆参与事件处理的人员名单。
☆其他相关信息。
4.重大事件报告的上报和审核4.1部门经理签署后,重大事件报告表应上报公司领导进行审核。
4.2公司领导应对重大事件报告进行审阅,核实事件的真实性和处理措施的合理性。
4.3若事件涉及安全、法律等方面的问题,公司领导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配合调查和处理工作。
5.重大事件总结5.1参与事件处理的部门应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的24小时内填写重大事件总结表,详细汇报事件的处理过程和结果。
5.2重大事件总结表应包括事件的背景、处理措施、效果评估以及预防措施等内容。
5.3公司领导应对重大事件总结进行审阅和评估,找出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提出避免类似情况发生的预防措施。
二、紧急事件处理程序1.突发事件处理程序1.1在遇到突发事件(如凶杀、抢劫、盗窃、打架、伤亡或重大纠纷等)时,所有人员应保持冷静并立即采取措施。
物业服务突发事件处理规程
物业服务突发事件处理规程1.0 目的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时,物业全体员工能迅速、果断进行处理,保障客户和公司的生命财产安全。
2.0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物业服务辖区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
3.0 职责3.1 项目经理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突发事件及异常情况协调、指挥、联络、处理。
3.2 现场作业各级人员听从上级指挥,并按程序执行。
3.3 事后由项目经理组织书面填写《突发重大事件报告》,并报公司领导。
4.0 程序要点4.1 工程类4.1.1 电力中断事故4.1.1.1当发现物业电力供应中断时,发现人员通知前台接待和工程主管处理,夜间当值秩序班长立刻通知当值维修人员前往现场检查。
4.1.1.2 秩序班长负责在停电时组织有序的安保力量,在电力中断期间,各岗各司其职,严防偷盗和抢劫发生,班长、各出入口岗、巡逻岗和监控中心应向客户做好解释工作。
4.1.1.3 当值维修人员先把停电部份的开关关掉,再按操作规程启动发动机,利用备电系统为电梯等必要设备供电。
4.1.1.4 秩序班长和巡逻岗应迅速检查应急照明是否正常,呼吁客户保持冷静,不要惊恐及乱跑。
4.1.1.5监控中心值班员应及时翻查停电前瞬间的电梯监控录象或利用三方对讲呼叫轿厢内,确认是否有电梯困人,如有或接到有人求救,应立即通知工程部救人并按电梯困人救助程序实施。
4.1.1.6当值维修人员检查所有电梯断电平层系统是否发挥功能或查证是否有人被困,按电梯困人救助程序处理。
4.1.1.7待电力恢复后,当值维修人员按操作规程送电和停发电机。
4.1.2 停水、停气事故4.1.2.1当发现水\气供应中断时,当值客户服务人员立刻通知当值工程维修人员前往现场检查。
4.1.2.2工程维修人员确认停水停气原因,立刻将原因反馈于客户服务部.4.1.2.3属于市政统一检修或者故障导致停水停气,工程维修部立刻与供水和供气公司联络,确认具体原因和恢复时间.并将了解的情况及时通知前台接待。
物业管理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物业管理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物业管理公司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第一条各部门、管理处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尤其保安部、工程维修部要牵头,加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消防管理、设备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防患于未然,避免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发生。
重大突发性事件发生后,要及时采取应急、补救措施,迅速高效处理好,把损失和影响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第二条各部门、管理处若有动态信息或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必须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凡隐瞒不报或未按要求及时上报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制度严处,导致事态扩大或影响恶化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条报告范围:1.动态信息,须是发生在本部门、管理处的事件,包括经营、决策、创新、技改、好人好事、时事等2.事件、案件,1)失火事件,在管理范围内因各种原因引起的失火事件;2)失窃事件,公司范围内有公物等失窃,造成一定损失的;小区业主、后勤服务处住户的财物失窃,造成一定损失的;3.)业主、住户有损坏公共财物现象或威胁、侮辱、殴打工作人员,妨碍工作秩序,扰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种事件;4)任何员工受到威胁、恐吓、侮辱、殴打、围攻的。
5)员工打架斗殴,情节严重,导致人员受伤的;3.事故类:1)发生工伤事故,造成员工受伤的,员工上下班途中在主要必经路线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伤的;2)员工因公外出期间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的;3.)车辆发生车祸、扣押,造成一定损失的;4)损失在500元以上的设备损坏、材料报损等事故;4.遇台风、暴雨、水灾等自然灾害,造成一定损失或人员受伤的;5.其它损失较大或影响较大的突发性事件,以及突然发生,事态一旦扩大影响大、后果严重的事件。
6. 未达到报告范围,但发生地点敏感,人员身份特殊,或持续时间较长,影响较大的事件,如记者进入小区采访等敏感事件。
第四条报告要求:1.动态信息,动态信息要求把事件的要素(时间、地点、人物、事情、结果)表达清楚,为保证动态信息的时效性,所报信息须是2天内在本部门、管理生的事件;2.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记者采访等敏感事件,事态、损失严重,影响较大的,需立即汇报主管部门领导,并须在2小时内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发展趋势、已采取的措施及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报公司综合部或总经理;3.非重大、特别紧急性事件、事故,各部门可酌情在事后二天内进行汇报给公司综合部;4.以上信息、事件都要有台帐记录;台帐记录按部门、管理处于次月2日前报公司综合部,综合部汇总后报总经理。
物业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物业突发事件处理程序物业管理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系统,随之而来的突发事件也时有发生。
为了保障物业的运营安全,制定一套完善的物业突发事件处理程序至关重要。
下面将介绍一种可行的物业突发事件处理程序,旨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效率和准确性。
1. 事件发现与报告当物业发生突发事件时,首先需要及时发现并报告。
物业工作人员应注意巡查,对异常情况进行及时发现。
一旦发现突发事件,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或上级汇报,同时通知其他相关人员参与应急处理。
2. 事件分类与分级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影响程度,将事件进行分类与分级。
通常将事件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为重大事故、二级为较大事故、三级为一般事故。
通过合理的分类与分级,可以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以最大程度防止事态扩大和人员伤亡。
3. 事态评估与信息收集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进行事态评估是非常重要的。
物业工作人员应根据现场情况,快速、准确地评估事件的性质、规模和存在的危险因素。
同时,需全面收集有关信息,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影响范围、人员伤亡等,以利于后续应急措施的制定。
4. 应急处理措施的制定与实施根据事态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疏散、设备关闭、防止火灾扩散等紧急措施。
同时,要规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和工作内容,实施各项措施,并确保信息的及时更新和交流。
5. 人员伤亡与损失统计突发事件往往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在处理事件的同时,要务必做好人员伤亡和损失的相关统计工作。
通过及时准确的统计,可以为后续的赔偿和补救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6. 事后总结与改进每一次突发事件都是一次宝贵的经验,应充分总结,及时改进。
对于突发事件处理程序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要进行深入分析,并及时修改完善,以提高应对能力和预防措施。
以上是一套针对物业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
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灵活调整,并配以详细的操作细则和培训计划。
只有做好预案的制定和培训,才能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快速、有序地展开应急工作,保障物业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重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范本
重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依据:为了及时、准确地报告和处理重大事故,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应急处置的效率和科学性,本单位制定了重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本制度的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人员与资源的调配,以保障重大事故的快速、有效处理。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发生的重大事故的报告和处理。
三、重大事故的定义:1.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的事故;2.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3.引起公共恐慌或社会不稳定的事故。
四、重大事故报告的程序: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第一时间保障自身安全,并迅速采取措施进行事故控制和救援。
2.现场人员应立即上报上级领导,并向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事故的基本情况和现场控制情况。
3.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将组织专业人员前往事故现场进行核实和调查,并进行初步的风险评估。
4.一旦确认为重大事故,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按规定报告相关资料和处理方案。
五、重大事故处理的程序:1.上级主管部门接到重大事故报告后,将按照应急预案进行紧急处置和资源调配。
2.上级主管部门将组织专家组进行事故现场评估和辅助调查,并参与事故的综合处置。
3.上级主管部门将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影响,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后续的处置工作,包括人员救援、事故调查、责任追究等。
4.事故后的救援工作和事故调查工作将由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专业部门共同进行,保证事故的追责和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报告和处理的责任:1.事故现场人员有义务及时、准确地向上级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配合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2.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事故的初步调查和风险评估,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3.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统筹调度事故处理工作,并保证事故的追责和救援工作的进行。
七、制度的落实和监督: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将负责制度的落实和监督工作,定期组织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响应能力。
重大事件报告zd
康巴什新区物业管理区域内重大事件报告制度一、物业管理重大事件的范围和等级物业管理重大事件是指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因人为、自然灾害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事故,以及因物业管理不善,严重影响业主和使用人日常生活,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物业管理重大事件按严重性和影响程度依次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并分别用红色(一级)、橙色(二级)、黄色(三级)、蓝色(四级)示警。
二、物业管理重大事件的主要内容(一)一级物业管理重大事件主要内容1、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火灾、水患、爆炸及自然灾害等造成人身伤亡或房屋危险的;2、房屋或设施设备发生安全隐患,且在4小时内难以排除,严重影响业主和使用人使用安全的;3、物业管理企业有关服务人员擅自集体撤离物业管理区域,造成物业服务中断,严重影响业主和使用人正常生活的。
(二)二级物业管理重大事件主要内容1、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整幢楼断水、断电、断气等事故,且在6小时内难以解决的;2、楼内电梯运行发生困人事故,专业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在30分钟内难以处置的;3、整幢楼发生水箱二次供水污染事故的;4、业主因物业管理问题引发5人以上连续2次到市、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群访的;5、房屋供水、供电、供气等主要共用设施设备发生被盗、损坏,严重影响业主和使用人正常生活的;6、业主大会通过规定程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新聘企业与退出企业在物业交接时发生纠纷,严重影响物业服务正常实施的;7、物业管理企业因物业服务不善,被本市主要新闻媒体曝光的。
(三)三级物业管理重大事件主要内容1、物业管理区域发生业主委员会全体成员集体辞职事件的;2、业主、使用人在物业使用、装饰装修过程中有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以及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公约行为,经劝阻制止无效的;3、物业管理企业发生重大经营亏损造成清算、查封、歇业、倒闭等,可能导致物业服务不能正常实施的;4、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群发性业主财产被盗事件,造成严重影响的。
物业区域重大事件报告制度
物业区域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前言物业区域重大事件发生后,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机构或有关方面报告,对于保障组织安全稳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档旨在规范和明确物业区域重大事件报告制度,确保事件报告的及时有效。
一、报告制度的适用范围本报告制度适用于物业区域内发生的重大事件的报告。
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1.火灾、气体泄漏、危险化学品泄漏和建筑物垮塌等意外事故;2.暴力犯罪、恐怖袭击、人员滞留等治安事件;3.震荡市场经济、限制交通、恶劣天气等突发事件;4.重大信息泄露、网络攻击、系统瘫痪等信息安全事件。
二、报告制度的对象本报告制度的对象包括:1.物业区域内的所有行政人员、从业人员;2.物业区域内的所有设施和产业经营单位。
三、报告制度的内容1.重大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通知责任领导,并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步抢救和应急处置,保障人员和物业区域的安全稳定。
2.深入调查和了解事件的情况和影响,收集、整理重要的证据和信息,及时向上级机构或有关方面报告事件的性质、范围、影响等重要信息,并按照要求提交详细的调查报告。
3.根据事件的性质和范围,适时召开尽职负责会议,分析事件的原因和影响,梳理出相关人员的失误和漏洞,提出可行的改进建议,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四、报告制度的时间和方式1.重大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通知责任领导,并在30分钟内形成应急处置小组和抢救队伍,组织应急处置和抢救工作,并在30分钟内向上级机构或有关方面报告事件的性质、范围、影响等重要信息。
2.在事件的调查和了解中,及时向上级机构或有关方面报告事件的进展情况,并在24小时内提交详细的调查报告。
3.尽职负责会议应在事件发生后2天召开,并在1周内汇报整改措施的实施情况。
五、报告制度的责任和处罚1.负有报告责任的人员未按照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机构或有关方面报告事件的,将追究其责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负有调查、整改和改进责任的人员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的,将追究其责任,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或法律责任。
2024年安全防范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024年安全防范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安全工作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针对安全防范工作中重大事项的处理,企业要建立相关的报告制度,制定明确的任务分工和应急预案,以确保安全工作的全面覆盖和精确应对。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报告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相关部门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财务、安保等相关人员。
三、重大事项定义在本制度中,所谓〃重大事项〃指对公司及其员工、客户、资产、环境等有重大潜在或实际危害的事件,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重大伤亡、疾病或其他不可低估的危害。
2.导致或可能导致公司财物、环境等资源的重大损失。
3.涉及法律、道德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4.其他符合公司管理层认定的重大事项。
四、报告处理流程1.发现重大事项的员工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处理,并向直接主管报告。
2.直接主管审核事项是否涉及重大问题,如认为涉及重大问题,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3.上级主管在审核事项是否属于重大问题后,应定期召开安全防范工作会议,对事项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并派遣专门的小组进行案件调查。
4.在安全防范工作会议上,召集各相关部门,必要时还可邀请外部专家参加,并制定下一步任务,并根据调查结果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并拟定完善的解决方案。
5.根据应急预案,立即组织行动,采取必要措施,使事态得以得到有效控制,最终解决问题。
五、责任和权利1.重大事项发生后,直接主管应负责对事项进行审核和报告,必要时应向上级主管汇报。
2.上级主管应对事项进行深入研领口分析,并派遣专门的小组进行案件调查,确保事态得到彻底解决。
3.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流程应严格按照要求执行,相关部门及人员应尽职尽责,确保安全防范工作的全面覆盖和精确应对。
4.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在日常工作中检查安全隐患,加强对事故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确保员工在发生安全事件时能够快速、有效、果断地处置。
六、监督和评估1.公司领导应对本报告制度进行监督管理,并定期对安全防范工作会议和安全事件调查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处工作报告管理规定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处工作报告管理规定
1 目的
及时向公司通报项目管理情况,让总经理全面了解掌握项目工作状态,及时向集团汇报物业公司工作情况。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辖项目管理处。
3 职责
管理处经理负责本管理处月度、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工作报告的编制和上报。
4 作业规程
4.1工作报告的内容
4.1.1工作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客户投诉事项及处理情况;
b.尚未解决的问题及原因;
c.业主意见、建议的反馈;
d.小区安全情况、突发事件发生及处理情况;
e.物业费及其他各项费用的收取情况;
f.内部员工流动及思想状况;
g.下阶段工作重点及设想;
h.其他重要工作。
4.1.2工作报告的编制和上报
4.1.2.1各部门主管应认真作好本部门日常工作记录,并注意收
集有关信息,每月底将部门工作总结交管理处经理。
4.1.2.2管理处经理每月10日前编制完上月(或上季度)工作报告并上报公司品质管理部。
5 记录
工作报告电子版由各管理处认真保管。
(2023)(管理与人事)成都市物业管理区域重大事件报告制度暂行规定(一)
(2023)(管理与人事)成都市物业管理区域重大事件报告制度暂行规定(一)关于《成都市物业管理区域重大事件报告制度暂行规定》的解读背景自治区物业管理行业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缺乏有效监管、缺乏规范化管理等等。
为了加强物业管理行业的监管和规范化管理,成都市出台了《成都市物业管理区域重大事件报告制度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内容暂行规定共分为7章38条,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规定了暂行规定的适用范围、目的等基本信息;2.报告制度:规定了物业服务企业在发生重大事件时应当如何及时报告,以及报告内容应包括哪些方面;3.调查处理:规定了当地政府部门在接到重大事件报告后应如何及时调查处理,以及应遵循的调查处理程序;4.处理结果的公告:规定了当地政府部门应在一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的责任;5.监督和管理:规定了相关部门应该如何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调查处理等方面进行监督和管理;6.法律责任:明确阐述了物业服务企业和相关政府部门应承担的法律责任;7.其他规定:包括规定暂行规定的施行时间、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等内容。
建议看完了暂行规定,我们不难发现,它对提高物业管理行业的规范化程度有着重要的意义。
但是,制度只是制定出来,真正实行起来还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
因此,我们建议:1.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认真学习暂行规定,自觉遵守相关规定;2.居民应当更加主动地参与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和管理工作;3.相关部门应当严格执法,及时处理报告的重大事件。
只有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才能提供更加高质量和规范化的物业服务,为城市的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建议接下来,我们将从不同角度来提出一些建议,以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暂行规定。
角度一:政府部门为了更好地推动暂行规定的实施,我们建议政府部门:1.加强对物业管理行业的监管,建立健全的机制,严格执法;2.制定对违规物业服务企业的处罚措施,加大对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3.提高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相关职业素养,确保相关事务的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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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系统重大事件报告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物业系统重大事件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区域重大事件预警及快速反应机制,构建文明、稳定、和谐的物业管理社区,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重大事件是指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因人为、自然灾害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事故,严重影响业主或使用人的日常生活,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的事件。
第三条重大事件按严重性和影响力强弱程度依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第四条重大事件采取分级管理、快速处置、及时预警和及时报告的原则,并按事前、事发、事中、事后不同阶段,实行限时报告制度。
第五条重大事件未经地区地产公司董事长及地产集团品牌中心同意或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公司或个人名义向外界擅自发布、散布有关事件处置工作的情况和事态发展的信息。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物业管理中心负责各地区物业公司重大事件报告的管理与考核工作。
第七条地区物业公司负责本公司所辖项目重大事件报告的管理与考核工作。
第八条各项目客户服务中心负责本项目重大事件的上报、处理工作。
第三章重大事件等级划分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重大事件:
1、物业管理区域内因发生火灾、水患、爆炸及自然灾害或物业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房屋损毁的;
2、房屋出现重大安全隐患,且在8小时内难以排除,严重危及业主或使用人使用安全的;
3、客服中心有关服务人员擅自集体(部门班次计)拒绝上岗工作,造成物业服务中断,严重影响业主或使用人正常生活的;
4、业主之间、业主与客服中心员工、客服中心员工之间发生群体性(5人或以上)打架斗殴事件;
5、物业公司(客服中心)员工重伤或死亡的,造成恶劣影响的;
6、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恶性治安事件、抢劫、伤害、破门盗窃等恶性刑事案件、涉黑涉恶及恶性黄赌毒犯罪案件等重大案件的;
7、群体性(5户或以上)业主室内、车内财产被盗事件,地下车库发生10台以上(含10台)车辆水浸、划伤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8、因物业服务、工程质量问题、欠薪等原因引发业主或施工单位群体(5人或以上)到市、区(市)县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公司办公场所、项目销售中心、销售通道、市政路等处围堵、静坐、上访的;在项目显著位置拉横幅的;群体打砸项目公司办公室、销售中心、公共设施设备等的;
9、因物业服务不善,被地方主要新闻媒体曝光或在网络中引起广泛争论的;
10、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等主要共用设施设备发生被盗、损坏或故障等非市政部门原因造成整栋断水、断电、断气、电梯停运等事故,在12小时内难以解决,严重影响业主或使用人正常生活的。
第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二级重大事件:
1、楼内电梯运行发生困人事故,导致人员受伤的;
2、整幢楼发生水箱二次供水不合格,引发群体投诉的(5人或以上);
3、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等主要共用设施设备发生被盗、损坏或故障等非市政部门原因造成整栋断水、断电、断气、电梯停运等事故,在8小时内难以解决,影响业主或使用人正常生活的;
4、物业管理区域内出现的一般刑事案件;
5、客服中心、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或外包单位服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犯罪行为,或者其他损害业主或者第三人人身、财产的行为的;
6、业主室内、车内财产被盗事件,地下车库发生10台以下车辆水浸、划伤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7、5人以下业主因同一物业服务或工程质量问题集体到地产集团、地区地产公司上访的;
8、涉及法律纠纷或法律诉讼并影响公司品牌、形象的;
9、外包单位或其服务人员擅自集体(部门班次计)撤离物业管理区域或拒绝上岗. 工作,影响客服中心工作运转、业主或使用人正常生活的。
10、业主资料或公司机密文件因管理不善出现外泄、丢失或损坏,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三级重大事件:
1、业主或使用人在物业使用、装饰装修过程中有严重违反有关规定以及《临时管理规约》或《管理规约》的行为,经劝阻制止无效的;
2、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相关责任人不依法及时维护的;
3、物业管理区域内出现尚不够刑事处罚但有较严重后果的治安案件的;
4、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人员发生严重工伤事故的;
5、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内发生公司财产被盗事件;
6、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物业服务人员与企业委托的专业单位服务人员之间纠纷,且当场无法有效处置的。
第四章报告程序和时限
第十二条一级重大事件的报告程序和时限:
1、项目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在发现或接报一级重大事件10分钟内,迅速通过通讯手段向地区物业公司负责人报告,并根据事发情节决定是否报告公安、消防等机构协助处理。
地区物业公司负责人在接报后10分钟内向分管物业的公司领导、品牌部负责人、地区公司董事长、物业管理中心领导报告,并立即带领相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或协助有关部门参与协调指导。
2、事发4小时内,事发项目所属物业公司向物业管理中心、地区分管物业的公司领导提交《物业管理重大事件处理报告表》,由物业管理中心编号备案和定级。
3、应急处置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事发项目所属物业公司向地区公司董事长、物业管理中心提交《物业管理重大事件分析整改报告表》。
第十三条二级重大事件的报告程序和时限:
1、项目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在发现或接报二级重大事件20分钟内向地区物业公司负责人报告,地区物业公司负责人接报后20分钟内向地区分管物业的公司领导报告并视情况安排、组织或者协助处置。
2、事发6小时内,事发项目所属物业公司向物业管理中心、地区分管物业的公司领导提交《物业管理重大事件处理报告表》,由物业管理中心编号备案和定级。
3、应急处置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事发项目所属物业公司向物业管理中心、地区分管物业的公司领导提交《物业管理重大事件分析整改报告表》。
第十四条三级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和时限:
1、项目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在发现或接报三级重大事件30分钟内向地区物业公司负责人报告,物业地区分公司负责人接报后视情况安排、组织或者协助处置。
2、事发8小时内,事发项目所属地区物业公司向物业管理中心提交《物业管理重大事件处理报告表》,由物业管理中心编号备案和定级。
3、应急处置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事发项目所属地区物业公司向物业管理中心提交《物业管理重大事件分析整改报告表》。
第十五条重大事件报告的内容包括事件种类、性质、程度、范围、地点、时间等要素。
遇到夜间发生重大事件,事发项目所属物业公司因条件限制无法按时书面报告的,在次日上午9时前补报。
第五章预警机制
第十六条各地区物业公司须树立危机预警意识,加强重大事件事前信息排查工作,建立灵敏高效的信息反馈预警机制,发现问题,迅速排查原因,尽早预防,及时疏导。
第十七条制定切实有效的重大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组织培训及演练,确保一旦出现重大事件,能够迅速启动、及时处置,并对暴露出的问题认真梳理、彻底解决,防止重大事件的发生。
第十八条各地区物业公司预判有可能发生一级重大事件的,应第一时间向地区分管物业的公司领导、地区品牌部负责人、物业管理中心提交《一级物业管理重大事件预警报告表》。
第十九条物业管理中心、各地区物业公司应指定人员建立《重大事件管理台帐》,并做好后续的跟进和总结等工作。
第六章罚则
第二十条发生重大事件,如果涉及内部管理及人员失职的,视违规情节严重程度,必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若其过程或后果触犯法律的,报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未按规定通报、呈报,出现缓报、瞒报、漏报的,第一次扣罚相关责任人1000元;第二次给予降职降薪直至开除处理。
失职责任另作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于出现一级重大事件征兆时未及时上报,也未采取有效措施而发生一级重大事件的,给予相关责任人加倍处罚。
第二十三条上报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降相关责任人三级工资乃至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
第二十四条不服从上级管理部门对重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的,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
第二十五条未及时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的,降相关责任人三级工资乃至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
第二十六条未经同意或授权,向外界擅自发布、散布有关事件处置工作的情况和事态发展的信息的,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
第二十七条未能及时收集有关证据,为依法、依约处理提供证明,造成5000元以上经济损失或产生不良影响危及物业及地产公司品牌、形象的,降相关责任人三级工资乃至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往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集团物业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一:《一级物业管理重大事件预警报告表》
附件二:《物业管理重大事件处理报告表》
附件三:《物业管理重大事件分析整改报告表》
附件四:《重大事件管理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