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和业务创新考核办法-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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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创新考核办法
为了有效的与集团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衔接,调动公司各部门、各市公司及员工的积极性,客观公正地评价各单位技术创新能力,促进技术创新的长期发展和工作实施,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技术创新考核办法。
一、适用对象和范围
适用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各市公司。
适用范围:技术创新含科技创新和业务服务创新两部分,以下均称技术创新。
二、考核指标
(一)指标体系
(二)评分说明
技术创新考核最高加分为2分,分为三个评分项:科技创新项目培育、科技成果引入和专利申报,其权重分别为:50%、20%、30%。
1 科技创新项目培育(权重:50%)
科技创新项目培育考核分以下4部分内容。
1)科技创新项目下达数(30%)
指标描述:科技创新项目申报由分公司每季度提交一次,经省公司认定立项的项目,以省公司下达项目计划任务书为准。
评分方法:该指标考核各分公司最终被立项的项目数量,达到要求数量得满分。地市分公司分三类,杭/宁/温为第一类公司,台/绍/金/嘉/湖为第二类公司,丽/舟/衢为第三类公司,第一类公司要求年立项6件以上;第二类公司要求年立项4件以上;第三类公司要求年立项2件以上。立项数量没达到满分的按线性计分。分公司应加强对申报项目的审核,通过率低于50%的每低于10%扣10分。
2)科技创新项目进展跟踪(10%)
评分方法:根据月度项目进度进展情况报表上报情况酌情打分,未报一次扣1分。
3)科技创新项目评审-通过省级评审(30%)
指标描述:通过省级评审推荐到集团的项目数量。
评分方法:第一类公司要求推荐项目在3件以上;第二类公司要求推荐项目在2件以上;第三类公司要求推荐项目在1件以上。达到要求数量的得满分,没达到要求的按线性计分。
4)科技创新项目评审-通过集团评审并推广(30%)
指标描述:通过年度集团科技创新评审并推广的项目。
评分方法:分公司有一个项目被集团认定推广的即得满分。有二个项目以上每增加一个项目得该子项指标50%的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150%。
2科技成果引入推广(权重:20%)
科技成果引入推广考核分以下3块。
1)科技成果引入数量-外省(30%)
指标描述:分公司主动引入外省经集团统一组织科技创新评审并推广项目的数量。
评分方法:每主动引入1项得10分,本项指标最高得30分。
2)科技成果引入数量-本省外市(20%)
指标描述:分公司主动引入本省经规划部组织评审项目的数量。
评分方法:每主动引入1项得5分,本项指标最高得20分。
3)科技成果引入效果体现(50%)
评分方法:采取年终检查评估的形式,对各分公司当年引入成果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
3发明专利申报(权重:30%)
公司鼓励分公司申报专利。专利分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类。发明专利申报考核分年度发明专利申请数量、年度获得专利申请号的数量2块进行考核打分。
1)年度发明专利申请数量(40%)
指标描述:根据当年度各分公司提起的有效发明专利申请数量打分。有效发明专利申请是指通过公司内部技术审核,同意申报的专利申请。
评分方法:分公司申请一件有效发明专利即得满分,每增加一件得该子项指标50%的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150%。
2)年度发明专利受理数量(60%)
指标描述:年度发明专利受理数量即在该年度内得到发明专利受理,获得发明专利申请号的数量。
评分方法:根据分公司获得的发明专利申请号数量进行打分。获得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号即得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