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绿道建设指引(4.12)发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绿道网建设2015年工作指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绿道网建设2015年工作指导意见》的函【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粤建规[2015]87号【发布部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日期】2015.05.19【实施日期】2015.05.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绿道网建设2015年工作指导意见》的函(粤建规〔2015〕87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为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中央和省城镇化工作会议以及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确保完成《广东省绿道网建设总体规划(2011-2015年)》的建设任务,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继续推进绿道建设的部署要求,我厅在总结2014年绿道网建设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研究梳理,形成了《广东省绿道网建设2015年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现将《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明确实施计划,完善各项政策措施,扎实推进绿道网建设工作。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5月19日广东省绿道网建设2015年工作指导意见2015年全省绿道网建设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中央和省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生态文明制度的战略部署,以打造绿道“升级版”工作为核心,以社区体育公园和水岸公园建设为重点,加快划定城市生态控制线,推动绿道网向绿色基础设施升级,提升珠三角绿道网管理水平和综合功能开发,推进和完善粤东西北绿道网建设。
主要工作任务如下:一、进一步增强珠江三角洲地区绿道网综合功能(一)继续完善绿道网络,加快绿道连通。
结合社区体育公园和中小学校园周边绿道建设,完善学校配套设施等重点工作,打通“最后一公里”,延伸绿道网。
对已建绿道五大系统(绿廊系统、慢行系统、服务设施系统、标识系统、交通衔接系统)进行查漏补缺,确保安全高效使用。
《绿道连接线建设及绿道与道路交叉路段建设技术指引》解读
《绿道连接线建设及绿道与道路交叉路段建设技术指引》解读郭建华;吴昊
【期刊名称】《城市交通》
【年(卷),期】2012(010)004
【摘要】2010年广东省在国内率先提出建设绿道网,由于既往实践经验较少,难免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误区与隐患.为保障绿道使用者的安全,确保珠三角绿道网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指导珠三角绿道连接线的规划建设,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0年出台了《绿道连接线建设及绿道与道路交叉路段建设技术指引》(以下简称《指引》).通过介绍《指引》制定的由来及主要内容,对《指引》体现出的以人为先的思路与方法进行阐述,并对《指引》实施反馈中的若干问题进行后续思考.
【总页数】5页(P19-23)
【作者】郭建华;吴昊
【作者单位】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广州510045;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广东广州51029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U491.2
【相关文献】
1.融合绿色交通理念的游憩型绿道的建设与启示——以包头市建设路绿道为例 [J], 戚姝婕;汤巧香
2.印发绿道连接线建设及绿道与道路交叉路段建设技术指引的通知 [J], 无;
3.乡村绿道与绿道生态系统的建设 [J], 黄斌
4.城区绿道建设施工管理实践及思考
——以新浜镇工业园区道路绿道提升工程项目为例 [J], 郑蕾蕾
5.绿道在山水城市建设中的作用初探——以鞍山市汤岗新城绿道概念规划为例 [J], 翟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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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绿道建设指引(4.12)发
广州市绿道建设指引(4.12)发广州市绿道规划建设技术指引(试行)按照广东省的统一要求,广州市绿道规划、设计、建设原则上按《珠三角区域绿道规划设计指引(试行)》执行,建设主要依托青山绿地工程、迎亚运工程和水环境治理工程的相关项目开展。
结合广州市实际情况,在征求相关意见的基础上,现编制本指引。
一、绿道的定义和分类绿道(Greenway)是一种线形绿色开敞空间,通常沿着河滨、溪谷、山脊、风景道路等自然和人工廊道建立,内设可供行人和骑车者进入的景观游憩线路,连接主要的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古迹和城乡居住区等。
绿道根据所处区位和目标功能不同分为三类:生态型、郊野型和都市型。
在绿道两边规定的控制范围内要控制新增与绿道功能不相容的项目。
生态型绿道主要是指连接景点、区域之间以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国道等路段以及河流、海岸沿线林带、绿化带为主体,贯通城乡的生态廊道,其控制范围宽度一般不小于200m。
郊野型绿道主要是依托城市建成区、生态旅游景点周边的大块绿地、水体、连接道路和田野乡村所构建的绿色走廊,其控制范围宽度一般不小于100m。
都市型绿道主要是指在城市建成区内,依托河道以及道路两侧的绿地构建形成供市民休闲活动的通道,其控制范围宽度一般不小于20m。
二、绿道的组成要素绿道主要由绿廊系统和人工系统组成。
绿廊系统:是指在绿道控制范围区内的自然因素,包括由绿化、水体等组成的绿化缓冲区。
人工系统:是指在绿道的控制范围内,为满足绿道游憩功能而配建的设施,包括绿道游径、标识系统、服务系统及节点、基础设施等。
广州的绿道须主要包含四大要素:良好优美的绿化生态环境、标准合理的绿道游径(单车道、人行健步道)、统一清晰的标识系统、完善的综合服务设施。
三、绿道线路的选择广州市域范围内绿道分为三个层次:省规划的省级绿道,市规划的市级绿道,区(县级市)规划的区级绿道。
绿道的选线要结合现有的水道和道路系统,考虑其穿越区域的社会经济、自然气候、地形水文、植被、景观风貌等条件,并分析绿道穿越区域的基础设施、土地利用情况、用地权属等;绿道的选线要考虑资源的生态性,布局的整体性,交通的连通性,使用的安全便捷性,实施的可操作性和经济性;绿道的选线要尽量联系贯穿各风景区、名胜古迹、公园、院校、场馆、商务商业中心;省、市、区级绿道要相互连接贯通,并突出地方特色。
广东省省立绿道建设指引
⼴东省省⽴绿道建设指引⼴东省省⽴绿道建设指引Benchmark Technical Regulations of Regional Greenways in Guangdong Province⼴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〇⼀⼀年五⽉⽬录1 总则 (1)2 建设要素和配置要求 (2)3 建设要求 (5)附录A 有关术语解释 (9)附录B 绿道基本配套设施分级设置要求 (12)附录C 绿道基本要素建设标准 (13)1 总则1.1为充分发挥省⽴绿道的基本使⽤功能,保障建设质量和建设效果,确保绿道建设符合⽣态、经济、安全、适⽤等要求,制定本指引。
1.2本指引为省⽴绿道建设提供基本参考标准,各地可根据实际予以深化或具体化。
城市绿道的建设可参照本指引的要求因地制宜地开展。
1.3省⽴绿道建设应遵循⽣态性、连通性、便利性、安全性、多样性、可⾏性的原则,充分体现地⽅⾃然和⼈⽂特⾊。
1.4省⽴绿道建设应充分依托和利⽤现有设施,与农林⽔利⼯程、环境治理⼯程、园林绿化⼯程等有效结合,节省投资,提⾼⼟地使⽤效率。
1.5省⽴绿道建设,除执⾏本指引外,还应符合现⾏⽣态、环保、⽂物保护、⽔利、防洪、防灾、建设等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6本指引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2 建设要素和配置要求2.1建设要素省⽴绿道可分为三⼤类型(⽣态型、郊野型、都市型),由五⼤系统(绿廊系统、慢⾏系统、交通衔接系统、服务设施系统、标识系统)构成,涵盖⼗六个基本要素(表2-1)。
表2-1 省⽴绿道建设基本要素表2.2配置要求按照绿道⽹建设时序,将建设阶段分为基本建成、全部到位和成熟完善三个阶段。
各阶段配置要求如下:(1)基本建成按照表2-2中规定要素的配置要求,完成省⽴绿道慢⾏道路⾯铺装,建设必要附属配套设施和标识系统,使其满⾜基本的使⽤要求。
(2)全部到位按照表2-2中规定要素的配置要求,全⾯完成省⽴绿道的建设,包括划定绿道控制区并实施有效空间管制,全部建成各项配套设施,全⾯完善沿线绿化,保障城际交界⾯互联互通,打造不少于总长度10%的⽰范段,从⽽满⾜⼈民群众正常的使⽤要求。
广东省绿道控制区划定与管制工作指引
关于印发《广东省绿道控制区划定与管制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建规函[2011]203号)2011-04-15 下午02:12:43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点击数:2682粤建规函[2011]203号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为提升珠三角绿道网的规划建设水平,确保珠三角绿道网形成完整、良好的生态基底,依据《珠江三角洲绿道网总体规划纲要》的要求,我厅会同省有关职能部门编制了《广东省绿道控制区划定与管制工作指引》。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厅反映。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三日广东省绿道控制区划定与管制工作指引1 总则1.1 【目的】为提高绿道网的规划与建设水平,指导绿道控制区的划定和管制,保护绿道的自然生态基底和历史文化资源,维护区域生态系统安全,根据《珠江三角洲绿道网总体规划纲要》相关要求,制定本指引。
1.2 【概念】绿道控制区是为保障绿道的基本生态功能、营造良好的景观环境、维护各项设施的正常运转,沿绿道慢行道路缘线外侧一定范围划定并加以管制的空间,主要包括绿廊系统和为设置各类配套设施而应保护和控制的区域。
1.3 【功能】绿道控制区具有两方面功能:一是发挥防洪固土、涵养水源、净化空气和缓解城市热岛效应等生态作用,为动植物生存繁衍和迁徙提供通道;二是为人们休闲和游憩活动提供设施与空间。
1.4 【职责分工】绿道控制区实行综合协调、分工负责的体制。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组织协调、统筹指导全省绿道控制区的划定与管制工作,省直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指导做好绿道控制区相应的管理工作;各市人民政府负责本市市域范围内绿道控制区的划定,并实施具体管制。
各市省立绿道控制区的划定成果及涉及管理制度的文件应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
1.5 【绿道控制区调整】因国家、省、市重大项目建设、城市发展、生态保护需求,确需对绿道控制区进行局部调整的,应按有关程序报城市人民政府审批。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绿道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林业园林通[2012]98号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绿道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绿道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林业园林通〔2012〕98号)各区(县级市)政府、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广州市绿道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详见附件)。
请认真实施,切实加强绿道管理,促进我市绿道网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附件广州市绿道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绿道的管理,巩固和提升绿道建设成果,促进绿道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建成和在建的绿道,以及规划确定的绿道用地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绿道是指一种线形绿色开敞空间,通常沿着河滨、溪谷、山脊、风景道路等自然和人工廊道建立,内设可供行人和骑车者进入的景观游憩线路,连接主要的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古迹和城乡居住区等。
第四条根据省绿道技术指引,绿道涵盖十六个基本要素:绿化保护带、绿化隔离带、步行道、自行车道、综合慢行道、衔接设施、停车设施、管理设施、商业服务设施、游憩设施、科普教育设施、安全保障设施、环境卫生设施、信息墙、信息条、信息块。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绿道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绿道绿化的养护管理;(二)绿道游径的管理维护;(三)绿道驿站的管理;(四)绿道配套设施的管理维护;(五)绿道自行车运营的管理;(六)绿道相关农家乐、农产品销售、零售等的管理;(七)其他需要管理的内容。
第六条绿道管理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属地管理、部门配合,生态环保、以人为本,突出特色、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广东省城市绿道规划设计指引(粤建规函[2011]460号)
广东省城市绿道规划设计指引PlanningGuideesloiUnfrbanGreenwayi nGuangdongProvince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1 年7 月目录1 总则 (1)2 涵义及构成 (2)3 目标和原则 (3)4 选线方法 (6)5 基本要求 (8)6 典型地段城市绿道规划指引 (12)7 城市绿道构成要素规划指引 (20)1 总则1.1 为明确城市绿道内涵、规划目标和原则、选线方法与基本要求,指导全省城市绿道规划编制工作,形成城市绿色生活网络,制定本指引。
1.2 广东省城市绿道的规划设计,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及各城市与绿道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设计规范、技术标准等。
1.3 本指引适用于广东省内城市绿道规划编制工作。
1.4 本指引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2 涵义及构成2.1 涵义广东省绿道网对应于是否穿越地级(以上)城市行政区域,由省立绿道和城市绿道两级网络构成。
城市绿道主要串联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不限于城市建成区)的各类绿色开敞空间和重要的自然与人文节点,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自然节点,人文遗迹、历史村落、传统街区等人文节点,以及居住社区、中心商业区、大型文娱体育区、公共交通枢纽等人流量较大的区域。
建设城市绿道对于保护与优化城市生态系统、引导形成合理的城乡空间格局、提供休闲游憩和慢行空间具有重要意义。
2.2 构成城市绿道由绿廊系统和人工系统两部分构成。
2.2.1 绿廊系统绿廊系统是城市绿道的绿色基底,主要由地带性植物群落、野生动物、水体、土壤等生态要素构成,包括自然本底环境与人工恢复的自然环境,具有生态维育、景观美化等功能。
2.2.2 人工系统人工系统由慢行系统、交通衔接系统、服务设施系统和标识系统等构成,具有休闲游憩、慢行交通等功能。
慢行系统:包括步行道、自行车道、综合慢行道。
交通衔接系统:包括绿道停车设施、绿道与城市其他交通系统的接驳设施等。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严格按照绿道内涵和功能推进绿道建设的工作意见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严格按照绿道内涵和功能推进绿道建设的工作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0.06.21•【字号】粤建规函[2010]263号•【施行日期】2010.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严格按照绿道内涵和功能推进绿道建设的工作意见(粤建规函〔2010〕263号)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针对我省绿道建设过程中,部分地区因理解上存在偏差,出现的简单地将绿道理解为自行车道、绿道不当借用或并用机动车道等错误做法,汪洋书记作出了“要严格按照绿道的内涵和功能界定绿道,防止‘滥竽充数’,要及时纠正一些错误做法,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的重要批示。
为切实贯彻落实汪洋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加强对绿道建设的引导和规范,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绿道内涵和功能的认识1.涵义。
绿道,是沿自然和人工廊道建立的线形绿色开敞空间。
按英文字面的理解,绿道分为GREEN和WAY两部分,GREEN表示自然存在--诸如山河湖海田林、野生动植物等,WAY表示通道。
规划建设部门一般认为,绿道由“绿廊”+“慢行道”构成。
“绿廊”主要体现绿道的生态功能,包括维育生态基底、为植物生长和动物繁衍提供空间的绿道控制区和发挥安全防护作用、美化景观的绿化隔离带。
“慢行道”主要体现绿道的休闲游憩功能,是非机动化的慢行系统,可以是人行道、水道,也可以是自行车道。
为满足绿道的服务功能,沿着绿道一般还配置为方便人们使用绿道而配套的基本服务设施。
2.功能。
绿道建设是一项民生工程、环境工程、生态工程和经济工程,兼具生态保育、游憩健身、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科研教育、发展休闲经济等多种功能。
各地应遵循生态化、本土化、多样化、人性化的原则,通过构建连结广大城镇和乡村的绿色网络,为居民提供绿色开敞的休闲游憩空间,充分发挥绿道对于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促消费扩内需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广东省绿道建设管理规定
广东省绿道建设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绿道规划、建设和管理,发挥绿道的综合功能和效益,保护生态环境,改善人居环境,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绿道规划、建设、管理和开发利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绿道,是指以绿化为特征,沿着滨水地带、山脊、林带、风景道等自然和人工廊道建立的,可供行人或者非机动车进入的线形绿色开敞空间和运动休闲慢行系统。
第三条绿道建设应当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体现地方自然风貌和历史人文特色。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绿道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保障其实施。
第五条绿道属公益性基础设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立项、建设、土地等方面予以支持。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绿道规划、建设、管理、宣传推广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绿道工作的正常开展。
属于基本建设投资的,应当纳入政府建设投资计划。
省财政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绿道建设予以扶持。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参与绿道建设。
第六条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本省绿道工作,组织实施本规定。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明确绿道管理部门,确定其工作机构和人员。
绿道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绿道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绿道工作。
第七条绿道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应当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绿道规划、建设、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
第八条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绿道建设、管理和开发利用,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绿道建设、管理和开发利用机制。
第二章绿道规划第九条绿道建设应当符合绿道规划要求。
编制绿道规划应当以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综合考虑自然环境、人文因素、公众意愿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体现提高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质量的总体要求,并与相关规划相衔接。
广州市绿道规划建设技术指引
广州市绿道规划建设技术指引(试行)按照广东省的统一要求,广州市绿道规划、设计、建设原则上按《珠三角区域绿道规划设计指引(试行)》执行,建设主要依托青山绿地工程、迎亚运工程和水环境治理工程的相关项目开展。
结合广州市实际情况,在征求相关意见的基础上,现编制本指引。
一、绿道的定义和分类绿道(Greenway)是一种线形绿色开敞空间,通常沿着河滨、溪谷、山脊、风景道路等自然和人工廊道建立,内设可供行人和骑车者进入的景观游憩线路,连接主要的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古迹和城乡居住区等。
绿道根据所处区位和目标功能不同分为三类:生态型、郊野型和都市型。
在绿道两边规定的控制范围内要控制新增与绿道功能不相容的项目。
生态型绿道主要是指连接景点、区域之间以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国道等路段以及河流、海岸沿线林带、绿化带为主体,贯通城乡的生态廊道,其控制范围宽度一般不小于200m。
郊野型绿道主要是依托城市建成区、生态旅游景点周边的大块绿地、水体、连接道路和田野乡村所构建的绿色走廊,其控制范围宽度一般不小于100m。
都市型绿道主要是指在城市建成区内,依托河道以及道路两侧的绿地构建形成供市民休闲活动的通道,其控制范围宽度一般不小于20m。
二、绿道的组成要素绿道主要由绿廊系统和人工系统组成。
绿廊系统:是指在绿道控制范围区内的自然因素,包括由绿化、水体等组成的绿化缓冲区。
人工系统:是指在绿道的控制范围内,为满足绿道游憩功能而配建的设施,包括绿道游径、标识系统、服务系统及节点、基础设施等。
广州的绿道须主要包含四大要素:良好优美的绿化生态环境、标准合理的绿道游径(单车道、人行健步道)、统一清晰的标识系统、完善的综合服务设施。
三、绿道线路的选择广州市域范围内绿道分为三个层次:省规划的省级绿道,市规划的市级绿道,区(县级市)规划的区级绿道。
绿道的选线要结合现有的水道和道路系统,考虑其穿越区域的社会经济、自然气候、地形水文、植被、景观风貌等条件,并分析绿道穿越区域的基础设施、土地利用情况、用地权属等;绿道的选线要考虑资源的生态性,布局的整体性,交通的连通性,使用的安全便捷性,实施的可操作性和经济性;绿道的选线要尽量联系贯穿各风景区、名胜古迹、公园、院校、场馆、商务商业中心;省、市、区级绿道要相互连接贯通,并突出地方特色。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珠三角绿道网建设有关环保工作的意见-粤环发[2010]32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珠三角绿道网建设有关环保工作的意见正文:----------------------------------------------------------------------------------------------------------------------------------------------------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珠三角绿道网建设有关环保工作的意见(粤环发〔2010〕32号)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近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同志在广州、东莞开展绿道网建设专题调研时强调,要将珠三角绿道网打造成我省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宜居城乡、惠及广大百姓的标志性工程。
为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关于珠三角区域绿道网建设的工作部署和汪洋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珠三角绿道网建设,并以此为契机,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改善珠三角区域环境质量,现就当前环保工作如何支持推进珠三角绿道网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珠三角绿道网建设的重要意义规划建设珠三角绿道网,是省委、省政府加快宜居城乡建设、发展低碳经济、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
由区域绿道、城市绿道和社区绿道组成的绿道网是城乡生态廊道、区域生态网络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设绿道网不仅可以美化区域环境,而且扩大了植物生长和动物繁衍栖息的空间,有效地保护植物资源和水系等自然、生态资源,并且极大地促进了现有城乡生态资源的整合,有利于构建区域生态廊道、优化全省生态环境。
同时,绿道网具有节能与环保的作用,既扩大了区域内绿地面积,增加了碳汇,又为市民绿色出行提供了方便,减轻了对机动车的依赖,为公众提供了参与低碳生活的途径,向全社会展示了一种全新的低碳发展方式,对我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生态文明具有积极的带动作用和重要的示范意义。
二、切实加强绿道建设的环境保护各级环保部门要积极做好珠三角绿道网建设的环境保护管理跟踪服务工作,提前介入,促进珠三角绿道网科学合理规划建设。
广东省绿道规划建设管理规定(送审稿)
广东省绿道规划建设管理规定(送审稿)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广东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布日期】2012.03.21•【分类】规章草案送审稿及其说明正文广东省绿道规划建设管理规定(送审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为加强绿道规划、建设和管理,保护生态环境和改善人居环境,充分发挥绿道网的综合功能和效益,建设生态文明和幸福广东的标志性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绿道规划、建设和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绿道概念)本规定所称绿道,是指以绿化为特征,沿着河滨、溪谷、山脊、风景道路等自然和人工廊道建立的线形绿色开敞空间。
绿道通常连接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古迹和城乡居住区等场所,由绿廊系统、慢行系统、服务设施系统、标识系统和交通衔接系统构成。
本规定所称绿道网,是指由省立绿道和城市绿道组成的绿道网络。
其中省立绿道是连接城市与城市,对城乡区域空间格局构建、区域生态保护和生态网络体系建设具有重要影响的绿道。
城市绿道是连接城市重要功能组团,串联市域范围内各类绿色开敞空间和重要的自然与人文节点,对保护与优化城市生态系统、引导形成合理的城乡空间格局、提供休闲游憩和慢行空间具有重要影响的绿道。
第四条(绿道控制区概念)绿道控制区是为保障绿道的基本生态功能、营造良好的景观环境、维护各项设施的正常运转,沿绿道慢行道路缘线外侧一定范围划定并加以管制的空间,主要包括绿廊系统和为设置各类配套设施而应保护和控制的区域。
第五条(绿道工作)本规定所指绿道工作包括绿道网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绿道建设以及建成后的管理、维护、运营和开发利用等。
第六条(计划保障)绿道属公益性基础设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绿道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年度计划,予以保障实施。
第七条(资金保障)城市、县人民政府应将绿道规划、建设、管理、宣传推广等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公共财政预算,保障绿道工作的正常开展。
《绿道连接线建设及绿道与道路交叉路段建设技术指引》解读
查 理斯 ・ 莱托 (h r s il 等人 将绿 道 C a e te l L t) 定 义 为沿 河滨 、溪谷 、 山脊线 等 自然走廊 , 或是沿 用作游 憩活动 的废弃铁 路线 、沟 渠 、
风 景 道路 等 人 工走 廊所 建 立 的线 形开 敞 空 间 。广 东省 绿道 网是广 东 省 落实 科学 发 展
套完善 ,实现 了 “ 两年全部 到位 ”的 目标 ,
思 路 与 方 法进 行 阐述 , 并对 引 指 实施反 馈 中的 若 干 问题
进行 后 续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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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 建华 ,吴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吴
(. 1广东省住房和城 乡建设厅 , 广东 广 州 5 04 ;. 10 5 2 广东省城 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 广东 广州 5 0 9 ) 12 0
Guo Ja hu w u Ha in a . o
( . u n d n rvn eH uig a d U b n ua C nt c o e at n, u n z o u n d n 0 5 C i ; . a g o g 1 G a g o g Po i o s n ra - rl o s u t n D p r c n r r i me t G a g h u G a g o g 5 0 4 , h a 2 Gu n d n 1 n Ura b n& R r l l nn n e inI s tt, u n z o a g o g 5 9 , hn ) ua Pa ig a d D s tu e G a g h uGu n d n 2 0 C ia n g n i 1 0
广东省城市绿道规划设计指引(粤建规函[2011]460号)
广东省城市绿道规划设计指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1年7月目录1 总则 (1)2 涵义及构成 (2)3 目标和原则 (3)4 选线方法 (6)5 基本要求 (8)6 典型地段城市绿道规划指引 (12)7 城市绿道构成要素规划指引 (20)1 总则1.1为明确城市绿道内涵、规划目标和原则、选线方法与基本要求,指导全省城市绿道规划编制工作,形成城市绿色生活网络,制定本指引。
1.2广东省城市绿道的规划设计,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及各城市与绿道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设计规范、技术标准等。
1.3本指引适用于广东省内城市绿道规划编制工作。
1.4本指引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2 涵义及构成2.1涵义广东省绿道网对应于是否穿越地级(以上)城市行政区域,由省立绿道和城市绿道两级网络构成。
城市绿道主要串联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不限于城市建成区)的各类绿色开敞空间和重要的自然与人文节点,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自然节点,人文遗迹、历史村落、传统街区等人文节点,以及居住社区、中心商业区、大型文娱体育区、公共交通枢纽等人流量较大的区域。
建设城市绿道对于保护与优化城市生态系统、引导形成合理的城乡空间格局、提供休闲游憩和慢行空间具有重要意义。
2.2构成城市绿道由绿廊系统和人工系统两部分构成。
2.2.1绿廊系统绿廊系统是城市绿道的绿色基底,主要由地带性植物群落、野生动物、水体、土壤等生态要素构成,包括自然本底环境与人工恢复的自然环境,具有生态维育、景观美化等功能。
2.2.2人工系统人工系统由慢行系统、交通衔接系统、服务设施系统和标识系统等构成,具有休闲游憩、慢行交通等功能。
慢行系统:包括步行道、自行车道、综合慢行道。
交通衔接系统:包括绿道停车设施、绿道与城市其他交通系统的接驳设施等。
服务设施系统:包括管理设施、商业服务设施、游憩设施、科普教育设施、安全保障设施和环境卫生设施等。
标识系统:包括信息标识、指路标识、规章标识、警告标识等。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绿道网建设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绿道网建设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粤府函[2011]52号【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发布日期】2011.02.21【实施日期】2011.02.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绿道网建设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府函〔2011〕52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东省绿道网建设2011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珠江三角洲绿道网全面建成的关键之年。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工作要点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思路,完善各项政策措施,扎实推进绿道网建设工作。
各地级以上市绿道网建设实施方案请于2011年2月底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
广东省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广东省绿道网建设2011年工作要点2011年广东省绿道网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的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以人为本、贴近群众、服务民生”的要求,配套完善珠江三角洲省立绿道的绿化及驿站、标识等各项设施,加快构建珠江三角洲省立、城市、社区三级绿道网络,深入发掘绿道网的综合功能,探索建立绿道网运营的长效机制,引导珠江三角洲绿道网向粤东西北地区延伸,将绿道网打造成为我省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和幸福广东、惠及广大百姓的标志性工程。
2011年工作要点如下:一、明确目标,确保珠江三角洲绿道网建设全部到位(一)省立绿道的各项配套设施全部建成。
省立绿道的驿站、标识、环卫、安保、游憩、文教、体育等功能性设施,要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的相关技术指引要求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完善交通换乘系统并确保18个城际交接面的互联互通。
(珠江三角洲地区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二)省立绿道沿线绿化全面完善。
在全面完成省立绿道沿。
超详细广州市绿道地图全路线
低碳城市的发展要求。 绿道是城乡联系的纽带,可为人们提供便捷的户外空间,增加城乡居民彼此交流的机会,有助于城乡统筹及和
谐社会的建设。 绿道除了设置游径、休息站、零售和简易餐饮服务等必要设施外,还可以在绿道周边结合旅游发展建设酒店、
度假村、运动俱乐部等设施,扩大内需,刺激经济增长。 绿道建设基本不需要占用建设用地指标,具有投资少、见效快的特点。
广州市区绿道简介 广州市区域绿道主线总长约 340 公里,支线总长约 221 公里,连接线总长约 129 公里。
1 号绿道 线路走向:由佛山黄岐街道进入广州,途径沙面、二沙岛、万亩果园、大学城、莲花山、亚运村湿地公园、黄山鲁 森林公园、南沙大角山滨海公园,至南沙湿地公园后向西进入中山,全长约 110 公里,其中郊野型绿道长约 53 公 里,都市型绿道长约 57 公里。
顺镇,全长约 38 公里,其中生态绿道长约 18 公里、郊野型绿道长约 11 公里、都市型绿道长约 14 公里。 查看大图请点击 ————我是驴友—绿道地图广州段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包括十字窖生态绿地支线、知识城支线。
3 号绿道 线路走向:由佛山顺德陈村进入广州番禺钟村,途径大夫山森林公园、长隆水上欢乐世界、番禺区中央公园、
余萌山房、化龙湿地公园、莲花山风景名胜区,有莲花山风景名胜区北部进入东莞麻涌镇,全长约 40 公里,均为 郊野型绿道。
包括广州新客站支线。
4 号绿道 线路走向:北起广州芙蓉嶂水库,向南途径丫鬓岭森林公园、新街河及巴江河,由花都神山镇进入佛山南海和
广州市绿道
绿道的概念 绿道(greenway)是一种线形绿色开敞空间,通常沿着河滨、溪谷、山脊、风景道路等自然和人工廊道建立,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绿道网建设总体规划(2011―2015年)的批复-粤府函[2012]99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绿道网建设总体规划(2011―2015年)的批复正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绿道网建设总体规划(2011-2015年)的批复(粤府函〔2012〕99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上报〈广东省绿道网建设总体规划(2011-2015年)(送审稿)〉的请示》(粤建规〔2012〕40号)收悉,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广东省绿道网建设总体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抓紧将《规划》文本、图集印发各地政府和省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二、推动珠江三角洲绿道网向东西北地区延伸,规划建设全省绿道网,对构筑生态安全新格局、促进我省区域协调发展、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我省践行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和幸福广东的标志性工程。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规划》要求开展绿道建设工作,确保到2015年全省建成总长约8770公里的省立绿道,构建全省互联互通、配套成熟完善的绿道网。
三、按照“省统筹指导、各地政府建设为主”的原则,绿道网建设工作由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具体负责实施。
各地要充分学习借鉴珠江三角洲绿道网建设的成功经验,进一步细化本地区绿道网建设规划并制订年度实施计划,高效有序地推进绿道建设工作。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抓紧组织编制绿道网建设的相关技术规范指引,会同省有关部门对各地绿道建设工作加强督促指导。
省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对各地绿道建设工作予以大力支持。
广东省人民政府二○一二年五月七日——结束——。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绿道网“公共目的地”规划建设指引》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绿道网“公共目的地”规划建设指引》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绿道网“公共目的地”规划建设指引》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绿道建设工作牵头单位: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以“点”带“线”,建设绿道“公共目的地”,提高绿道使用率,培养新的休闲生活方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的工作部署以及《广东省绿道网建设2013年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我厅组织制订了《广东省绿道网“公共目的地”规划建设指引》。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厅反映。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3年6月6日广东省绿道网“公共目的地”规划建设指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〇一三年五月)目录1 总则2 概念与要求3 建设方式与手段4 规划设计指引5 活动策划指引6 管理实施指引1 总则1.1 为完善绿道使用功能,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根据广东省绿道网建设的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本指引。
1.2 本指引适用于广东省绿道网“公共目的地”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实施工作。
1.3 绿道网“公共目的地”的规划设计及建设实施,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建设、国土、环保、农业、林业、渔业、水利、旅游、教育、文化、体育等部门统一进行,各部门应按照规划要求和职能分工,依法履行职责。
1.4 绿道网“公共目的地”的规划设计和实施应同时符合国家、广东省以及各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技术标准等。
1.5 本指引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2 概念与要求2.1 涵义绿道网“公共目的地”(以下简称“公共目的地”)是指与绿道无缝衔接、能够满足居民多种活动需求的公共场所,可为居民提供运动健身、文化展示、科普教育、餐饮娱乐、休闲游憩等服务,并与城市特色塑造、形象展示和各类品牌建设等紧密结合,吸引居民更多使用绿道,培养形成新的休闲生活方式,促进城市环境质量和城市形象的提升。
印发绿道连接线建设及绿道与道路交叉路段建设技术指引的通知
印发绿道连接线建设及绿道与道路交叉路段建设技术指引的通
知
无
【期刊名称】《建筑监督检测与造价》
【年(卷),期】2010(000)0Z1
【摘要】粤建规函〔2010〕501号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为保障绿道使用者的安全,确保珠三角绿道网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指导珠三角绿道连接线建设,以及绿道与其他路交叉路段的规划建设,根据省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经认真研究,我厅制订了《绿道连接线
【总页数】3页(P3-5)
【作者】无
【作者单位】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U491
【相关文献】
1.《绿道连接线建设及绿道与道路交叉路段建设技术指引》解读 [J], 郭建华;吴昊
2.近自然道路生态技术研究与实践——以水府旅游连接线工程建设为例 [J], 罗建军;罗艺伟
3.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建设厅、广东省交通厅转发人事部、建设部、交通部关于印发《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制度暂行规定》、《勘察设计注册土
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考核认定办法》通知 [J], 无
4.天津南京路与滨江道步行街道路交叉口路段交通组织优化 [J], 崔江浩;杨明
5.市政道路建设管理对路段通行能力的影响研究——以明溪县工业集中区道路为例[J], 李燕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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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绿道规划建设技术指引(试行)
按照广东省的统一要求,广州市绿道规划、设计、建设原则上按《珠三角区域绿道规划设计指引(试行)》执行,建设主要依托青山绿地工程、迎亚运工程和水环境治理工程的相关项目开展。
结合广州市实际情况,在征求相关意见的基础上,现编制本指引。
一、绿道的定义和分类
绿道(Greenway)是一种线形绿色开敞空间,通常沿着河滨、溪谷、山脊、风景道路等自然和人工廊道建立,内设可供行人和骑车者进入的景观游憩线路,连接主要的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古迹和城乡居住区等。
绿道根据所处区位和目标功能不同分为三类:生态型、郊野型和都市型。
在绿道两边规定的控制范围内要控制新增与绿道功能不相容的项目。
生态型绿道主要是指连接景点、区域之间以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国道等路段以及河流、海岸沿线林带、绿化带为主体,贯通城乡的生态廊道,其控制范围宽度一般不小于200m。
郊野型绿道主要是依托城市建成区、生态旅游景点周边的大块绿地、水体、连接道路和田野乡村所构建的绿色走廊,其控制范围宽度一般不小于100m。
都市型绿道主要是指在城市建成区内,依托河道以及道路两侧的绿地构建形成供市民休闲活动的通道,其控制范围宽度一般不小于20m。
二、绿道的组成要素
绿道主要由绿廊系统和人工系统组成。
绿廊系统:是指在绿道控制范围区内的自然因素,包括由绿化、水体等组成的绿化缓冲区。
人工系统:是指在绿道的控制范围内,为满足绿道游憩功能而配建的设施,包括绿道游径、标识系统、服务系统及节点、基础设施等。
广州的绿道须主要包含四大要素:良好优美的绿化生态环境、标准合理的绿道游径(单车道、人行健步道)、统一清晰的标识系统、完善的综合服务设施。
三、绿道线路的选择
广州市域范围内绿道分为三个层次:省规划的省级绿道,市规划的市级绿道,区(县级市)规划的区级绿道。
绿道的选线要结合现有的水道和道路系统,考虑其穿越区域的社会经济、自然气候、地形水文、植被、景观风貌等条件,并分析绿道穿越区域的基础设施、土地利用情况、用地权属等;
绿道的选线要考虑资源的生态性,布局的整体性,交通的连通性,使用的安全便捷性,实施的可操作性和经济性;
绿道的选线要尽量联系贯穿各风景区、名胜古迹、公园、院校、场馆、商务商业中心;
省、市、区级绿道要相互连接贯通,并突出地方特色。
四、绿道的规划设计要点
(一)绿道规划设计应遵循《珠江三角洲绿道网总体规划纲要》和《珠三角区域绿道规划设计技术指引(试行)》的要求,按本指引的规定,因地制宜实施建设。
(二)绿道的总体规划设计。
要突出经过地的地方人文特色,充分保护原有的生态环境;不破坏地质地貌、原有植被、水源山体、历史、文化资源、基本农田和水利设施;要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少征地,减少硬底化和建筑。
绿道实施范围要划定绿线。
(三)绿道的区域连接。
包括城市之间、区与区之间绿道要相衔接,市区绿道应与城市历史文化步行系统相衔接。
绿道规划尽量减少与公路交通、轨道交通的交叉,确有交叉时要注意安全设计。
(四)绿道涉水部分设计。
要根据水资源的分布和变化规律,对水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和利用,营造良好的水景景观,做好绿廊内的水土流失防控,建设好截排水系统,具体参照《涉河(堤防)绿道行政许可工作指引》、《流溪河绿道建设水务部分技术指引》。
(五)绿道的生态资源保护设计。
绿道规划要注意严格
保护绿廊内的野生动植物及其生境,慎重引入新的野生动物、植物种类,维护区域内生态系统的健康与稳定。
五、绿道的专项设计
(一)绿道的绿化设计。
1.以保护原有植被为主,结合旅游休闲,对节点位置绿化进行适当美化。
2.绿化美化要以乡土树种为主,突出地方特色,营造地带性植物群落景观,与周边的环境相融合。
3.生态型绿道主要选用生态效益高,寿命长,景观好的乔木;郊野型绿道主要选用荫浓的大乔木,在生态旅游景点周边的大块绿地、水体、节点位置等,可选用小乔木和开花灌木;都市型绿道主要选用遮蔽效果好的品种,开花乔、灌木,适当使用时花点缀。
(二)绿道的游径设计。
1.选线:游径选线应遵循最小生态影响的原则,不应在生态敏感区开辟游径,避免过度干扰野生动植物的生境。
游径选线必需构成网络,并与外部道路合理衔接,沟通内外联系。
2.游径线型:要按省、市、区的规划线路,支线应尽量选择环形和长藤结瓜的线型,要顺从自然,避免大填大挖,尽量不破坏地表植被和自然景观。
3.游径宽度:不同的使用功能游径宽度有所不同,宽度
标准参考省技术指引中规定的游径宽度标准。
老城区的自行车道和步行道,局部受立地条件限制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调整,尽可能保证一定的宽度。
4.游径道路的基础:
自行车道和步行道要求找平,适当压实,如要铺装,还要做好相应的基层。
综合绿道和机动车绿道按国家有关的规范要求设计施工。
5.游径道路面的材料:
铺装:在满足使用强度的基础上,鼓励采用环保生态自然材料,多采用软性铺装。
自行车道路面可采用沥青、混凝土、裸土、水泥沙等多种形式,要必须达到路面平坦,不积水。
步行道路面一般用透水砖、混凝土、石粉、石块等材料。
都市型绿道可选择沥青、石块、透水砖、混凝土等材料铺装;
郊野型绿道的节点区可选择沥青、石块、透水砖、混凝土等材料铺装;其它区域可考虑使用颗粒石、裸土、砖、木料等软性铺装材料;
生态型绿道应主要选择软性铺装材料,对生态敏感区,特别注意不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6.游径道路面的颜色:全市绿道的自行车道统一用白线标识。
新建的自行车道统一采用暗红色路面。
如利用原有河堤、道路等原有路面做自行车道的,自行车的图案可采用局
部改为红底衬托白色自行车标志的形式。
步行道颜色可因地制宜,但须容易辨认,美观大方。
7.游径的坡度设计:游径需与自然条件下的横坡、纵坡相匹配。
坡度设计范围按《珠三角区域绿道规划设计指引(试行)》执行。
8.自行车道和人行道必须与机动车道明确划线分流。
处在道路两侧、与道路平行的绿道,应兼顾交通功能,尽量设计在与机动车道不同的水平面上,有条件的在两者间设置隔离设施。
9.绿道的入口、服务区设施等要注意设置无障碍通道。
(三)绿道的综合服务设施设计。
综合服务设施(以下简称驿站)主要是为绿道使用者提供野外游憩、科普教育、紧急求助等服务。
包括游览设施和管理设施。
1.设置和规模。
驿站按照规模与功能分为三级,一级驿站主要设置在省、市级绿道上。
一级驿站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游客中心、自行车租借、饮料食品销售、紧急求助、科普教育等,有条件的还可以配套网络和充电设备等服务。
二、三级驿站应包括线路指引、应急医疗、报警求助等基本服务。
2.选点。
综合考虑人流集散、环境承载、经济状况、节点位置、相邻服务点距离等,因地制宜选点,要充分利用现有周边的设施,尽量少新建;确需新建的,应符合当地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
全市各区的绿道网要求每一个区(县级市)沿省或市规划绿道至少设一个一级驿站,二、三级驿站根据实地情况进行布点。
3.服务设施。
应设置在绿道节点和游径两侧,绿廊系统中的生态敏感区内不得设置集中的服务设施。
4.转乘设施。
在绿道入口处要设置机动车停车场,特别是城市周边的郊野型绿道。
应根据出行入口和出行距离,结合绿道节点系统设置自行车停车场,并可兼顾自行车租赁业务。
绿道配置的机动车停车场和自行车停车场应尽量利用现有资源改造或建设,宜采用软性铺装,以实现完全绿化、生态化和透水化。
5.照明设施。
在郊野型的游径及重要节点上,要设置固定照明设施以保障游客安全通行,都市型绿道的照明可与市区的路灯系统衔接,而生态型区域绿道中则以流动照明方式为主。
照明设施应安全可靠、节省能源、维修方便。
绿道中的停车场、照明、防火、给水、供电等基础工程规划设计应符合国家和部门的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6.卫生环保设施。
绿道应配备完善的环境卫生设施,包括固体废弃物收集、污水收集处理、公共厕所等各种设施。
同时要做好环保处理,不得造成对环境造成污染。
7.通讯设施。
绿道中应配备完善的通讯系统以及应急呼叫系统,一定距离内应设置显著的位置标识点,标明绿道名
称和里程,设立安全报警电话,并与当地公安报警系统联动。
8.安全防火设施。
绿道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火设施,郊野型和生态型绿道的防火要与森林防火系统衔接,驿站的生活用水、用电应与沿线的村镇衔接。
9.科普教育设施。
绿道沿途结合科普教育设置说明标识牌,注意突出地方动植物、水资源等特色。
(四)绿道的标识系统设计。
采用广东省建设厅下发的全省统一的标识系统。
二〇一〇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