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行区管理办法(试行)
轨行区管理办法
轨行区管理办法轨行区是指铁路、地铁等轨道交通系统中的车辆行驶区域,是保障交通安全和运行顺畅的重要环节。
为了有效管理轨行区,提高交通运输效率,相关管理机构制定了轨行区管理办法。
本文将对轨行区管理办法进行探讨。
一、轨行区管理的重要性轨行区的管理对确保轨道交通的安全运行至关重要。
轨行区是车辆行驶的主要区域,任何在轨行区的异常情况都可能引发事故。
通过严格管理轨行区,可以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提高运输效率。
因此,轨行区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对保障乘客出行的安全和交通系统的正常运转具有重要意义。
二、轨行区管理办法的制定1. 法律法规的依据制定轨行区管理办法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国家的铁路法和城市轨道交通法,相关管理机构可以制定轨行区管理办法,明确轨行区的使用规定、安全要求、处罚措施等内容。
2. 轨行区管理的目的和原则轨行区管理办法应明确其目的和原则。
目的是为了保障轨道交通的安全运行和乘客出行的顺利进行。
原则是依法管理,安全第一,服务至上,高效运行。
3. 轨行区的分类和标识依据不同的用途和安全性要求,将轨行区划分为不同的分类,并明确各类轨行区的标识。
例如,高速列车轨行区、普通列车轨行区、维修区等,每一类轨行区在标识上应有明确的标示。
4. 轨行区的使用规定轨行区管理办法应明确轨行区的使用规定。
规定入轨和出轨的条件,以及不同车辆在轨行区的行驶速度、跟车间距等要求。
轨行区的使用规定应考虑到车辆类型、运行速度和运输需求等因素。
5. 轨行区的安全管理轨行区管理办法需要重点规定轨行区的安全管理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轨行区的巡视巡查、隧道内的紧急救援、道口的防护等。
同时,还应规定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罚措施,以保障轨行区的安全。
6. 轨行区的维护和修复轨行区管理办法还应明确轨行区的维护和修复标准。
轨道交通系统需定期对轨行区进行维护,彻底检查路轨、架线和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并及时修复或更换受损部分。
7. 监管和执法制定轨行区管理办法后,需要确保其有效实施。
成都地铁项目《成都地铁建设投融资及总承包项目轨行区管理及考核办法(试行)》成地铁建〔2015〕74号
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文件成地铁建〔2015〕74号成都地铁公司建设分公司关于印发《成都地铁建设投融资及总承包项目轨行区管理及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分公司各部、各投融资和总承包单位、各监理单位:为加强投融资和总承包项目轨行区施工管理,安全、稳定、—1—有序推进轨行区施工,共同确保轨行区施工按总体工筹目标顺利完成,现将《成都地铁建设投融资及总承包项目轨行区管理及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成都地铁公司建设分公司2015年7月22日成都地铁建设投融资及总承包项目轨行区管理及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投融资及总承包项目(以下简称:总承包项目)轨行区施工管理,确保轨行区施工安全、有序、稳定、可控的开展,科学、高效地推进成都地铁建设,依据成都地铁轨行区既有的管理办法,并结合总承包项目特点,总结既有线轨行区管理实践经验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第二条业主方负责指导总承包方项目公司开展轨行区的统筹管理工作,督促和检查项目公司(含轨行区现场各施工单位)对轨行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三条总承包项目公司应依照业主方轨行区相关管理制度,制定所承担项目的轨行区管理办法及细则,直接负责轨行区施工现场的调度、计划、安全、质量、进度等管理,主动接受业主方轨行区领导小组的监管和指导,并按要求及时向业主方上报轨行区进度、安全等相关情况。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成都地铁总承包项目轨行区施工管理。
第二章 机构设置及职责第五条业主方成立轨行区管理督查小组,总承包公司成立轨行区管理机构,总承包公司的轨行区管理机构接受业主方轨行区管理督查小组的工作指导。
第六条业主方机构设置及职责业主方轨行区管理督查小组由计划调控部、工程主管部门、安全质量部成员组成,建设分公司相关领导任组长,计划调控部部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部门副部长和轨行区专职监管人—3—员组成,其职责如下:(一) 对各总承包单位在建轨行区的管理实施指导和督查。
轨行区管理
轨行区管理第二十四条轨行区照明由轨行区总负责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必须遵守施工现场“谁作业谁防护”的原则,进入轨行区施工作业应按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设置隔离围护、警示标识及消防器材,必要时安排专人看守。
第二十六条进入轨行区施工的单位要做好本单位及其他单位的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如果损坏则按照“谁损坏谁赔付”的原则进行处理,对拒不赔付或分歧较大的,由现场指挥协调小组裁定。
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严格遵守“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管理,谁施工谁负责场地清理”的原则。
施工垃圾及时清理出施工现场,或者装袋整齐堆码在线路两侧,定期进行清理,人走场清,保持施工现场干净整齐。
第二十八条进入轨行区施工,必须安排专人负责防护工作,防护人员需穿反光背心,切实做好各项防护措施。
影响行车安全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1.需要封锁线路,中断正常行车的施工。
2.在轨行区进行测量、设备安装、设备调试等作业的施工。
3.在轨行区作业,人员、材料、机具侵入轨道车等车辆限界的施工。
4.除轨行区管理单位以外的施工单位,施工时在线路上使用手推平车、单轨车等。
5.在车站站台上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有可能侵入车辆限界。
第二十九条在未封锁的区间进行交叉施工作业,根据情况和规定设置黄色或红色防护信号标志,在轨道车临近时,施工人员应及时撤到安全地带并移开一切影响行车的侵限物品。
第三十条防护装置应设置在距离施工地点两端各100米处,曲线地段要适当延长防护距离,设置方位有利于机车司机瞭望,不能遮挡。
防护的具体要求如下:1.防护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从事专职防护工作。
2.防护员在每天上班前必须对携带的防护物品和工具进行检查,确保防护用品性能良好。
3.施工时如果对列车运行有影响,不能确定是否允许列车通过时,防护员必须显示红色信号标志,停车后通知列车的司机和车长,并做好记录;侵限物品撤出后防护员才能撤除防护。
4.如果一个施工单位施工的地点较多且不集中,施工点间距超过200米时,必须在每个施工点都安排防护员,跨区间施工无论施工点间距的大小,都必须安排防护员进行防护。
轨行区施工、行车安全管理办法
中铁二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地铁9号线BT工程9202标段项目经理部轨行区施工、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加强项目部及各专业作业队施工人员和轨行机械在进入轨行区作业过程中的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轨行区施工及行车作业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编制依据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TB0305-2009)2、《轨道车管理规则》(铁运[2007]22号)3、《轨道车安全操作规程》(TB/T2694-1996)4、《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地铁工程建设期轨行区作业管理办法》(深地铁[2015]126号)5、《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9号线BT项目轨行区施工与运输管理实施细则》(中建南方安字[2015]172号)第三条轨行区施工运输安全管理目标杜绝轨行区施工及运输造成的人员重伤及死亡责任事故,杜绝损失超过五万元以上轨道车辆行车责任事故。
第四条轨行区范围定义根据相关规定,对轨行区的具体范围定义为:1、车站轨行区:车站站台层结构侧墙至站台边缘0.5米范围内(含上空),如图1;2、区间轨行区:区间隧道内全部空间,区间风道、风井、联络通道及折返线范围。
(二)地面线轨行区距离轨道中心线两侧各3米范围内。
第五条轨道线路走向规定轨道线路左右线规定为:红树湾站面向文锦站方向左手侧为左线,右手侧为右线。
第六条轨行区施工运输作业轨行区施工运输作业包括:在轨行区范围内的人员施工作业、巡视检查、调试;轨道车、梯车、人工推车等车辆和机具的运行及停放;材料物资的装卸、运输及堆放。
第二章轨行区管理组织及职责第七条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1.管理组织:项目部成立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配置相关资源,领导开展对轨行区施工作业实施有效管理。
领导小组的构成:组长:蒲玉吉副组长:孙策组员:魏镇安、刁德昊、廖兵、杨佳炜、王珏、董钦、范胜宏、应成万、高伟。
2.管理架构图:3.职责划分:3.1轨行区领导小组职责1)制定轨行区施工运输管理规章制度,配置相关资源。
轨行区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必须确认线路已满足开通条件、查清人数后, 向轨行区管理单位进行消点,撤出轨行区施工的人数和工机具,必须与进入轨行区的人数和工 机具相同。如有变化,消点时必须注明存留物品的原因、数量、看管方式,且存留物品严禁侵 限。
第二十五条 轨行区各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北京市关于临时用电的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并对自己施工范围内的临时用电全面负责。
第二十三条 进入轨行区的施工单位应配置专职施工负责人管理,进入轨行区的施工人员须学习 轨行区管理办法并经培训和交底,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穿戴标记本单位名称的反光服和安全帽才 能进入轨行区施工。
第五章 轨行区施工安全用电规定
第二十四条 轨行区临时照明由铺轨单位负责,临时照明应采用安全电压并符合安全用电相关规 定,进入轨行区的施工单位不得在照明线上私拉乱接。
第二十一条 在未封闭区间进行施工交叉作业,应设防护灯,在轨道车临近时,施工人员应及
时躲避并移开一切影响行车的超限界物品。
第二十二条 任何进入轨行区的施工人员禁止吸烟,施工现场严禁存储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私自 动用和破坏消防器材,各单位施工完毕后应做好垃圾清理工作,未使用完材料堆放整齐、稳固, 不得侵限为及时制止,记录破坏人员单位、专业、职务、姓名,通报 其单位并向建设管理单位汇报; 4、 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是否有专人进行防护,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规定,发现问题及时 制止、指正并向上级汇报; 5、 如发现违章应及时通报施工单位,责令限时整改,确保轨行区施工作业安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管理项目施工单位的轨行区施工现场管理工作,轨行区范围包含正线、 辅助线、停车场等行车区域。
轨行区管理办法
厦门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期轨行区施工管理办法2018年6月6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5)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6)第三章计划管理 (10)第四章轨行区作业要求 (12)第五章防火要求 (16)第六章罚则 (17)第七章附则 (18)第八章附录 (18)建设期轨行区施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解决厦门市轨道交通建设期轨行区各施工单位作业时相互干扰、相互制约的矛盾,规范施工管理,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全线施工作业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落实各单位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轨行区施工作业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通过实施轨行区管理,使轨行区范围内各项作业在时间和空间上满足作业关系顺畅、无交叉的目的。
做到“两个兼顾”(一是运输与施工的兼顾,二是重点施工与一般施工的兼顾)和“三个确保”(一是确保整个工程安全、顺畅,二是确保工程按期完成,三是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第二条.管理范围轨行区管理范围包括:已完成铺轨和正在铺轨的正线线路、车辆段及停车场出入段线路、铁路联络线线路。
根据轨道交通工程特点,本办法所指“轨行区”具体包括:1.地下线轨行区:1)地下车站轨行区:车站站台层结构侧墙至站台边缘以内空间范围。
2)区间隧道轨行区:区间隧道内全部空间。
2.地面线轨行区:距离轨道中心线两侧各3米范围内空间范围。
3.高架桥轨行区:高架桥桥面以上全部空间。
第三条.管理界面轨行区与车站属地管理的界面如下:1.车站两侧站台屏蔽门位置到轨行区两侧侧墙处的轨行区线路区域范围。
2.车站两端设备房两侧走廊以外靠近轨行区范围及悬空结构板下,结构墙以外部分属轨行区管理范围。
3.车站两端人防门门槛之间的有效线路范围,含屏蔽门以内站台板挑檐下范围的站台板下区域范围。
4.区间泵房:土建移交铺轨前由土建施工单位负责清理和抽排水,土建施工单位移交铺轨单位后由铺轨单位负责清理和抽排水,车站设备安装专业单位需要进入轨行区安装抽水设备前,由轨行区管理单位向车站设备安装单位办理移交,之后机电单位负责清理和抽排水。
轨行区施工、行车安全管理办法
中铁二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地铁9号线BT工程9202标段项目经理部轨行区施工、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加强项目部及各专业作业队施工人员和轨行机械在进入轨行区作业过程中的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轨行区施工及行车作业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编制依据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TB0305-2009)2、《轨道车管理规则》(铁运[2007]22号)3、《轨道车安全操作规程》(TB/T2694-1996)4、《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地铁工程建设期轨行区作业管理办法》(深地铁[2015]126号)5、《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9号线BT项目轨行区施工与运输管理实施细则》(中建南方安字[2015]172号)第三条轨行区施工运输安全管理目标杜绝轨行区施工及运输造成的人员重伤及死亡责任事故,杜绝损失超过五万元以上轨道车辆行车责任事故。
第四条轨行区范围定义根据相关规定,对轨行区的具体范围定义为:1、车站轨行区:车站站台层结构侧墙至站台边缘0.5米范围内(含上空),如图1;2、区间轨行区:区间隧道内全部空间,区间风道、风井、联络通道及折返线范围。
(二)地面线轨行区距离轨道中心线两侧各3米范围内。
第五条轨道线路走向规定轨道线路左右线规定为:红树湾站面向文锦站方向左手侧为左线,右手侧为右线。
第六条轨行区施工运输作业轨行区施工运输作业包括:在轨行区范围内的人员施工作业、巡视检查、调试;轨道车、梯车、人工推车等车辆和机具的运行及停放;材料物资的装卸、运输及堆放。
第二章轨行区管理组织及职责第七条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1.管理组织:项目部成立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配置相关资源,领导开展对轨行区施工作业实施有效管理。
领导小组的构成:组长:蒲玉吉副组长:孙策组员:魏镇安、刁德昊、廖兵、杨佳炜、王珏、董钦、范胜宏、应成万、高伟。
2.管理架构图:3.职责划分:3.1轨行区领导小组职责1)制定轨行区施工运输管理规章制度,配置相关资源。
轨行区管理办法本月修正2023简版
轨行区管理办法轨行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轨道交通轨行区的管理,维护交通秩序和安全,确保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轨道交通轨行区管理。
第三条轨行区是指铁路、地铁、有轨电车等轨道交通车辆行驶的专用通道,包括轨道、轨道道床、架空线缆、信号设备等。
第二章轨行区管理责任第四条轨道交通运营企业是轨行区管理的责任主体。
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健全轨行区管理制度,保证轨行区的正常运营。
第五条轨行区的设计、建设和维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建设和维修,并对其质量进行监督验收。
第六条轨行区的管理包括轨道的维护保养、信号设备的运行维护、隧道的安全检查等。
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操作规程,确保轨行区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第三章轨行区管理措施第七条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当定期对轨行区的设施设备进行检修,确保其良好状态和可靠运行。
第八条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当配备足够的维护保养人员,定期对轨行区的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修复故障。
第九条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隧道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隧道进行检查,确保隧道结构的稳定性和安全运行。
第十条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当确保信号设备的正常运行。
信号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确保其准确和可靠。
第十一条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配备专业的应急救援人员和设备,应对突发事件,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
第四章轨行区管理监督第十二条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轨行区管理的监督检查。
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当及时通知轨道交通运营企业,要求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第十三条公众可以通过热线方式、网络举报等方式向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反映轨行区管理问题。
第十四条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公众反映的问题,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对举报人的隐私进行保护。
轨行区管理办法
轨行区管理办法轨行区是指铁路、地铁、有轨电车等轨道交通系统中,供列车或车辆行驶的线路范围。
为了确保轨行区的安全和运营效率,需要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轨行区管理办法。
本文将围绕轨行区的管理要求、安全措施和管理流程等方面展开论述。
一、轨行区管理要求1. 安全第一:轨行区是轨道交通的关键部分,管理者必须时刻将安全放在首位,确保行车过程中不发生事故。
2. 严格遵循规章制度: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要求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确保轨行区的正常运行。
3. 环境整洁:轨行区需要保持整洁干净,避免杂物杂草的堆积,以确保列车或车辆行驶的安全和顺利。
4. 定期维护检查:对轨行区进行定期的维护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确保轨行区的正常运行。
二、轨行区安全措施1. 设立标志标线:轨行区内应设置清晰明确的标志标线,指示车辆行驶的方向和限制区域,避免误操作。
2. 安装信号设备:在轨行区的出入口处,应安装信号设备,确保车辆进出轨行区时的安全。
3. 防护设施建设:根据轨行区的特点和需要,设置合适的防护设施,如围栏、护栏等,以确保轨行区的安全。
4. 制定操作规程: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对轨行区的日常运营、安全检查等进行规范,以确保工作人员的操作行为符合标准。
三、轨行区管理流程1. 风险评估:在轨行区投入运营之前,进行详细的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2. 制定管理计划: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轨行区的管理计划,明确责任人和任务分工,确保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3. 定期巡检:安排专人对轨行区进行定期巡检,查看设备是否完好,清理杂物,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应急处理:在轨行区发生紧急情况时,要能够迅速反应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列车或车辆的安全。
5. 完善培训教育:对轨行区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变能力,以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四、轨行区管理的挑战与应对1. 人员素质:轨行区管理者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以保证轨行区的安全运行。
轨行区施工与运输管理办法(试行)
轨行区施工与运输管理办法(试行)1、目的为确保沿线参建单位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便于轨行区内的集中统一指挥,合理的调度土建、装修、机电系统设备安装单位紧张有序的作业。
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1)、按《轨行区场地交接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所有已移交的区域.2)、具体包括:所有距车站站台边缘0.5米的范围内(含上空)、区间任何距离轨道中心线3。
0米范围内(含上空),或是任何区间风道、风井、连通道及折返线等。
3)、本办法仅适用于施工期间,移交运营后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4)、本办法对停车场、车辆段及出入段线同样适用。
3、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3.1、组织机构3。
2、定义及职责1)调度长(一)组成:由深圳地铁三号线投资公司指定专人担任。
(二)职责:管理、指导轨行区调度室工作。
协调公司本部与外单位于工程运输管理计划会议上未能商妥的问题;协调公司内各部、室间于工程运输管理计划会议上未能商妥的问题;审核需于《工程运输通告》中颁发的有关章程,签发《工程运输通告》.2)轨行区调度室(一)组成:轨行区调度室(以下简称调度室)是调度长的具体执行机构,由三号线公司牵头组织各参建单位、相关部、室组成,负责日常工作。
设调度员和办事人员若干.人员、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将另文公布。
(二)职责:负责收集、汇总各施工承包商申报的周(日)计划,定期召开工程运输管理计划会议,协调各施工承包商申报的(日)计划,编制《工程运输通告》;组织、指挥和实施调度长批准的《工程运输通告》;负责协调审批日变更计划和临时补充计划,组织并监督有关单位执行审批的日变更计划和临时补充计划;合理安排、协调、指挥参建单位计划/调度室对线路、机车(轨道车)车辆的使用;对轨行区的工程与运输进行实时的调度指挥与管理,有权立即停止危及线路和运输安全的任何施工;负责工程运输中的安全事宜,负责调查、分析、处理、上报与轨行区相关的事故及违反施工计划的行为;向调度长汇报工程与运输计划的执行情况;制定轨行区的管理方法、安全制度及组织措施,并监督执行;制订冷热滑调试计划,组织、指挥和实施调度长批准的冷热滑调试等计划;协调与运营线的有关工作,监督、协调通过运营线相关的轨行区工作。
轨行区管理办法-无删减范文
轨行区管理办法轨行区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保障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安全运营,确保乘客的安全和舒适出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轨行区管理办法》。
二、轨行区划分1. 轨行区的定义:轨行区是指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中,列车正常行驶的区域,包括轨道、道床等。
2. 轨行区划分:根据列车运行速度和行驶方向,将轨行区划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上行线:即列车正常行驶的方向为上行方向的轨道。
- 下行线:即列车正常行驶的方向为下行方向的轨道。
- 双向线:即列车可以双向行驶的轨道,包括上行线和下行线。
三、轨行区管理责任1. 轨行区管理责任的划分:轨道交通系统的轨行区管理责任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负责轨行区线路的日常巡查、维修工作,并确保轨行区的安全运营。
-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对轨行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执法监管。
- 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在轨行区内乘坐列车时,需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自身安全。
2.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的责任:- 加强轨行区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理轨行区存在的安全隐患。
- 定期对轨行区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轨行区设备和设施的正常运行。
- 建立健全轨行区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轨行区安全管理1. 轨行区安全设施:轨行区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 轨道防护栅栏。
- 盲道警示标线。
- 火灾报警器。
- 紧急停车按钮等。
2. 轨行区安全指示标志:在轨行区的关键位置,应设置相应的安全指示标志,以提醒乘客注意安全,遵守规定。
3. 轨行区巡查与维修:轨行区管理部门和运营企业应定期对轨行区进行巡查和维修,及时发现并处理轨行区存在的安全问题。
五、轨行区交通管理1. 乘客乘车安全:乘客在轨行区乘坐列车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站台上行人应保持安全距离,不要站在黄线以外。
- 乘车时应排队有序,不得拥挤。
- 上下车时要小心,注意车门和站台间的缝隙。
2. 轨行区交通违法行为:在轨行区内,以下行为被视为交通违法行为:- 越过安全栅栏进入轨行区。
轨行区管理办法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一、编制目的为了加强对轨行区进行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依照国家和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及绿色施工规程规范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编制依据三、适用范围四、轨行区管理组织机构五、轨行区施工作业令申请、处理流程1.各架子队提前三日(中午12:00前)将施工计划(附件:施工计划申报表)报施工计划调度员处.(项目部申请单位需填写施工计划日期;施工区域;开、完工时间;施工人数;施工负责人及联系电话)2.施工调度员于当日将各架子队施工计划统一上报联调指挥部。
3.联调指挥部审核评定后通过传真方式将作业令发到办公室,由施工调度员统一发往各架子队。
4.架子队严格按照作业令上规定时间进行作业,作业完毕,将线路腾空,人员及施工器具全部撤离后,由施工负责人通知调度员,由调度员进行销令.5.如果因实际需要,联调指挥部临时决定取消某号作业令,则由调度员及时与施工负责人进行联系。
施工负责人则取消施工计划,禁止违章指挥,私自进入轨行区进行作业。
六、轨行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要求1.作业人员遵守轨行区的有关管理办法及规定。
2.施工负责人拿到作业令后方可进入轨行区进行作业,严禁私自进入轨行区进行作业。
3.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标准配齐劳保用品.4.除了作业令指定的施工范围,未经许可施工作业人员不得进入其他施工单位施工地点或区域.5.在未封闭区间进行施工交叉作业,应设防护灯,防护灯设置距离根据本线实际情况,防护地点应设在施工区段两端各100米处,如遇曲线,要适当延长距离到能满足防护要求为止.6.有轨道车运行的施工区段内,不允许交叉作业.7.在当日施工完成后,将剩余材料、机具、施工垃圾全部清理干净.8.如果轨行区环网带电,作业人员需在带电区域1米范围外作业,安全负责人安排两名专职安全防护员对作业人员进行防护。
9.严禁在环网带电时,在环网电缆侧进行钻眼、切割、安装人行平台、安装电缆支架等有可能发生触电危险的作业,严禁在环网带电时触碰环网电缆.10.轨行区三轨带电、禁止一切施工人员进入。
轨行区管理办法
武汉地铁七号线一期工程全线轨行区管理办法武汉市轨道交通七号线一期工程沿线各施工单位:为解决轨道施工及设备安装、装修期间各施工单位作业时相互干扰、相互制约的矛盾,规范施工管理,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全线施工作业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落实各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责任,杜绝轨行区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轨行区施工作业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轨行区是指土建承包商完成结构施工并移交给轨道承包商进场施工后,所有轨道的车辆(设备)限界范围内。
即所有距车站站台边缘以内的所有范围内、区间两侧距离轨道中心线2.6m范围内,上空4.4m范围内,或是任何区间风道、风井、联络通道及折返线等。
本办法所称行车限界是指保证轨道车辆安全通行的尺寸要求,即所有施工设备、机具、材料和临时搭建的脚手架等不得侵入高以轨面标高4.0m、宽以轨道中心两边各1.7m(即宽3.4m)的范围内。
本办法管理范围为在轨道工程施工作业阶段,需要在轨行区建筑限界内施工作业或进入轨行区施工作业的所有施工单位。
一、轨行区作业危险因素在轨行区施工、运输过程中,存在下列危险有害因素:1、因人员与正在运行的轨道车抢道或避让措施不当,而产生挤压、轧伤、撞击等危险;2、因人员在轨道上行走、坐卧、休息,而产生碾压危险;3、因施工作业,不设置正确的防护措施,而产生挤压、轧伤、撞击等危险;4、因施工用工机具和物料侵入轨道车辆行车界限,使正在运行中的轨道车脱轨、倾翻等危险;5、因轨道运输车辆超宽超限,与现有构筑物产生碰撞等危险。
二、轨行区的管理机构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地铁公司”)是轨行区日常施工的协调部门,负责各单位施工计划的协调及监督检查等工作。
武汉市轨道交通七号线一期工程轨道工程第一、第二标段项目经理部为地铁公司授权委托的轨行区管理单位,轨行区的行车运输由轨道施工单位负责调度、管理。
武汉市轨道交通七号线一期工程轨道工程第一、第二标段项目经理部成立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并组建轨行区调度指挥中心(下称“调度中心”),成员由铺轨单位的轨行区调度员和申请进入轨行区作业的其它各沿线施工单位指派的联络员(调度员)担任,负责与轨行区管理单位对轨行区各自的施工作业进行协同对接监管。
轨行区管理办法
昆明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地铁建设工程轨行区管理办法(试行)(待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昆明地铁建设工程铺轨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多、涉及专业广、交叉作业频繁,为解决各施工作业之间相互干扰、相互制约的矛盾,规范施工管理,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全线施工作业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落实各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责任,杜绝轨行区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轨行区施工作业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轨行区管理是指依据“高度集中,统一指挥”的原则,在轨道公司建设事业部现场统筹领导和具体协调下,由铺轨单位承担轨行区管理总负责单位职责,筹建联合调度室,具体负责对相应管段已完成铺轨的正线线路和车辆段线路实施轨行区管理工作,其他需进入轨行区施工作业的单位应服从轨行区总负责单位的协调管理。
本办法所指的轨行区管理的范围包括:1.地下车站:车站站台层结构侧墙至站台边缘以内范围(含上空);2.单圆隧道:单圆隧道内全部空间;3.矩形隧道及地面线:轨道中心线两侧各3米范围以内。
第三条接触网等需在轨行区作业的施工单位原则上不承担总负责单位管理职责,但经过铺轨单位、双方监理单位及业主单位协调确认后可以承担轨行区总负责单位管理职责。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进入昆明地铁建设工程各线路轨行区范围内的任何活动(包括施工作业、施工运输、工程检查、新闻采访等)。
进入轨行区前均应先提出申请,在征得批准,经统一安排后,方能进入轨行区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昆明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应成立轨行区现场指挥协调小组,负责轨行区的施工总体协调及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原则上设在铺轨标项目部。
现场指挥协调小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三名,组长由公司分管建设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建设事业部、机电设备部和质量安全部部门负责人担任。
轨行区日常事务管理由铺轨标段项目工程师在协调小组的指导下牵头具体负责。
现场指挥协调小组成员包括机电安装标段、装饰装修标段、土建标段及轨道施工标段项目工程师,铺轨标段总监理工程师及分管现场调度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纳入协调小组成员,协助业主开展管理工作。
6号线轨行区管理办法
地铁6号线轨道安装工程1标段轨行区间施工管理办法为更好的保证各进场施工单位施工互相协调配合,确保地铁6号线轨行区间作业安全、高效、有序进行,除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上级部门关于施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标准外,根据6号线管段点多线长,洞内施工空间狭小,设备安装配合单位交叉作业繁杂等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区间行车组织1、地铁6号线1标段共涉及16个车站17区间,双线区间线路总长25.3km,其中在五路居、平安里、南锣鼓巷、青年路设四个轨排基地,预留白石桥一个下料口。
2、区间行车执行“高度集中、统一指挥”的原则,按照铁道《技规》和《新线行车组织规则》,在项目部调度中心统一指挥下组织行车,并合理安排穿插各设备安装单位施工作业。
3、各车站值班员根据调度中心每日下达的行车计划,采取电话闭塞的形式办理区间行车闭塞,原则上单线区间的轨道列车不得办理续行或对开,特殊情况下,需持“调度命令”,在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条件下,方可开行。
4、轨道车司机、车长需严格按照《轨道车运输出车作业标准》作业,轨道列车停留时,必须做好防溜逸措施。
列车推进运行时,车长需加强与司机的联控与呼唤应答,严格控制列车运行速度,遇有作业点的防护信号表示时,需提前减速或停车。
司机、车长在列车运行途中,应加强瞭望,严禁臆测行车,列车过岔时,需确认道岔开通、定位正确,防止挤岔。
5、严格交接班制度,做好机械设备的日常运用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完好运用率。
二、洞内作业及防护1、洞内作业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质量为上”的方针,兼顾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一次成优。
2、洞内作业严禁施工机具、物料侵限。
遇有来车时,作业人员下道避让需及时、迅速。
3、不得使用人力小平车上道作业,如确有必要时,需向调度中心提请天窗点,并做好安全防护和防溜措施。
4、车站内(1)、进入车站,须小心高空坠落物,湿滑地面,脚手架,和随处可见的尖锐物(如随处丢弃的带钉木板)。
(2)、注意移动电源接线箱和电缆,防止触电。
轨行区管理办法
轨行区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保障轨行区的安全运营,维护公共交通秩序,提高城市交通效率,特制定本轨行区管理办法。
二、定义1. 轨行区:指地铁、电车等轨道交通车辆行驶的区域。
2. 轨道交通:指在固定轨道上运行的交通工具,包括地铁、电车等。
3. 轨行区管理:指对轨行区内车辆、乘客和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管的活动。
4. 措施:指为实施轨行区管理而采取的具体手段和方法。
三、轨行区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轨行区管理工作必须以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中心,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发生任何意外和事故。
2. 公平公正:对乘客和工作人员一视同仁,不偏袒、不歧视任何个体。
3. 高效运营:通过合理的管理措施和流程优化,提高轨行区的运输效率,减少拥堵和延误。
四、轨行区管理措施1. 客流控制:采取人工或技术手段对轨行区内的客流进行合理控制,确保乘客安全有序乘车,避免超员情况发生。
2. 安全检查:加强对轨行区内车辆和设备的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3. 候车秩序:通过设置候车区域标识和引导人员,引导乘客有序排队候车,避免拥堵和混乱。
4. 突发事件应对:建立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进行及时处置,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5. 乘务人员培训:加强乘务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和服务乘客的能力。
五、责任与处罚1. 违反轨行区管理办法的乘客或工作人员,将被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2. 对于因违反管理办法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六、监督与评估1. 轨行区管理工作将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定期进行评估和检查,以确保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2. 听取乘客和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管理办法进行持续优化和改进。
七、附则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对以前的管理规定和办法作废或修改。
轨行区管理办法
轨行区管理办法随着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的发展,地铁作为一种高效、便捷的交通工具,受到了越来越多市民的喜爱和使用。
然而,在地铁线路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轨行区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围绕轨行区管理办法展开论述,从管理的必要性、管理的主要内容、管理的挑战以及改进轨行区管理的建议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管理的必要性1.1 保障乘客安全轨行区作为地铁车辆行驶的核心区域,乘客的安全是最重要的考虑因素。
通过对轨行区的严格管理,可以确保乘客在地铁乘车过程中的安全。
合理的轨行区设计,如设置有效的屏障、信号灯以及紧急停车装置等,能够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2 保护设备设施轨行区管理还能够有效保护地铁设备设施的安全。
通过规定只有经过认证和培训的人员才能进入轨行区进行维护和检修工作,可以减少人为因素对设备设施的损坏,并提高其使用寿命。
1.3 维持良好运营秩序轨行区管理还有助于维持地铁的良好运营秩序。
通过规定乘客进出站的时间和地点,以及限定行李物品的尺寸和数量等,可以有效减少人员拥堵,提升乘车效率。
同时,合理的管理措施还能够防止不法分子对轨行区进行破坏和危害地铁线路运营。
二、管理的主要内容2.1 人员管理轨行区管理的首要任务是对相关人员进行管理。
包括轨道巡视员、维修人员等。
他们需要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轨行区的特性和安全规范,保证日常作业时的安全。
此外,还要加强对职工的监督和考核,确保他们在轨行区执勤期间严守纪律。
2.2 设备管理一个完善的轨行区管理办法应该建立起对设备的管理体系。
包括了设备的日常巡检、定期维护保养和紧急故障处理等环节。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防止设备故障对地铁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2.3 安全防护措施轨行区管理还应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例如,设置防护栏杆、安装摄像头、引导标识等,以确保乘客和职工的安全。
同时,还需建立紧急救援机制,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能够及时迅速地做出反应。
三、管理的挑战3.1 矛盾调和轨行区管理涉及到诸多利益相关方之间的矛盾。
轨行区管理办法
轨行区管理办法
一、无锡地铁1号线所有轨道施工单位接管的正式线路及车辆段。
停车场线路实施轨行区管理。
根据无锡地铁1号线工程特点,本办法所指轨行区范围包括:
1、地下车站轨行区:车站站台结构侧墙至站台边缘以内范围(含上空)。
2、区间隧道轨行区:区间隧道内全部空间。
二、进入轨行区范围内任何活动(包括施工作业、施工运输、工程检查、新闻采访等),均应事先提出申请,在取得总调度室批准,并由总调度室统一安排后,方能进行。
三、无锡地铁1号线轨行区管理实行三级层级管理:分别为现场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总调度室、二级调度室。
四、轨行区每日施工与运输作业实行“请销点”制度。
五、轨行区封锁期间禁止其他单位车辆、人员进入,施工单位在封锁区域外侧轨道中间设置红灯警示。
六、各进入轨行区施工的施工单位必须遵守无锡轨道公司安全。
文明施工的相关要求;进入轨行区施工的单位必须遵守“进、退场有序”的原则,全体作业人员进入轨行区必须佩戴胸卡,胸卡上须注明姓名、单位名称及职务等信息。
七、各单位进入轨行区施工前,施工方案如存在未经批准擅自进入区间施工、和安全措施必须经监理审批,并报业主项目工程师备案,施工作业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进场施工。
八、承包商作业前必须办理施工作业指令单,凭施工作业指令单才能进入轨行区。
九、各施工单位须严格遵守“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管理。
谁施工、谁负责场地清理”的原则。
十、轨行区原则上不允许存放材料、机具、设备等;施工中确实需要的材料、机具、设备。
轨行区管理办法(试行)
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机电系统管理制度汇编(试行)XX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前言为加强XX轨道交通工程机电系统建设的规范化管理,完善机电系统各项工作制度,确保机电系统工程质量、进度目标的顺利实现,XX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总结了国内轨道交通机电系统建设经验,编制了《机电系统管理制度汇编》。
本手册根据工程建设分为三个分册。
第一分册设备采供阶段,共计8 个管理办法,明确了机电设备在采购阶段各环节管理的具体的办法;第二分册安装调试阶段,共计6 个管理办法,明确了机电设备在安装调试阶段具体的管理办法;第三分册履约考核,共计4 个管理办法,明确了机电专业咨询单位、供货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履约检查及考评办法。
本手册未提及的有关工程变更、计量计价、安全质量管理、资料管理等按轨道公司其他相关处室管理办法执行。
本手册编制时间紧,且XX首次建设轨道交通项目,地区经验相对缺乏,手册中各项管理办法适用性有待在项目管理实践中验证,因此管理办法以试行版发布执行。
XX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轨行区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XX 轨道交通工程轨行区施工单位较多、涉及专业较广、交叉作业频繁,为解决各施工单位之间施工相互干扰、相互制约的矛盾,规范施工管理,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全线施工作业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轨行区作业“统一调度、合理计划、有序可控、动态监管、安全第一”的原则制定,是XX 轨道交通轨行区施工期间的施工管理规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轨道交通轨行区施工、运输、人员行走、车辆通过、货物装卸、车辆停放等。
本管理办法主要针对以下所列的轨道区域:(一)车辆段及停车场内各股线路;(二)车辆段及停车场出入线;(三)XX 轨道交通上下行线路及联络线、折返线、停车线、车站站台层站台围闭以外的区域(含上空)等。
凡参加XX 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上述轨道区域进行土建、装修、安装、设备调试、工具材料堆放等施工作业和工程检查、新闻采访等工作,均应遵守本管理办法的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机电系统管理制度汇编(试行)XX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前言为加强XX轨道交通工程机电系统建设的规范化管理,完善机电系统各项工作制度,确保机电系统工程质量、进度目标的顺利实现,XX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总结了国内轨道交通机电系统建设经验,编制了《机电系统管理制度汇编》。
本手册根据工程建设分为三个分册。
第一分册设备采供阶段,共计8个管理办法,明确了机电设备在采购阶段各环节管理的具体的办法;第二分册安装调试阶段,共计6个管理办法,明确了机电设备在安装调试阶段具体的管理办法;第三分册履约考核,共计4个管理办法,明确了机电专业咨询单位、供货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履约检查及考评办法。
本手册未提及的有关工程变更、计量计价、安全质量管理、资料管理等按轨道公司其他相关处室管理办法执行。
本手册编制时间紧,且XX首次建设轨道交通项目,地区经验相对缺乏,手册中各项管理办法适用性有待在项目管理实践中验证,因此管理办法以试行版发布执行。
1XX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轨行区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XX轨道交通工程轨行区施工单位较多、涉及专业较广、交叉作业频繁,为解决各施工单位之间施工相互干扰、相互制约的矛盾,规范施工管理,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全线施工作业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轨行区作业“统一调度、合理计划、有序可控、动态监管、安全第一”的原则制定,是XX轨道交通轨行区施工期间的施工管理规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轨道交通轨行区施工、运输、人员行走、车辆通过、货物装卸、车辆停放等。
本管理办法主要针对以下所列的轨道区域:(一)车辆段及停车场内各股线路;(二)车辆段及停车场出入线;(三)XX轨道交通上下行线路及联络线、折返线、停车线、车站站台层站台围闭以外的区域(含上空)等。
凡参加XX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上述轨道区域进行土建、装修、安装、设备调试、工具材料堆放等施工作业和工程检查、新闻采访等工作,均应遵守本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二章轨行区组织管理第四条XX轨道交通轨行区总体协调管理通过生产调度会解决。
轨行区管理在建设期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轨道施工单位铺轨期间,短轨通之前,轨行区管理单位是各轨道施工单位,主管协调处2室为工程处;第二阶段是短轨通后,试运营前机电设备安装调试阶段,轨行区管理单位是对应的机电设备施工单位,主管协调处室为机电设备处;第三阶段是试车、试运营期间,轨行区管理单位是运营单位。
第五条XX轨道交通建设短轨通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具备移交条件,区间分段将管理权限移交给后续施工单位。
届时由主管处室牵头,公司相关处室、施工、监理单位共同参加分标段办理区间管理权移交手续,区间线路、道岔经现场现状确认后交由后续施工单位负责日常管理。
本办法涉及的轨行区管理主要是第一和第二阶段。
第六条轨行区管理单位负责组建生产调度所,调度所主任由轨行区管理单位的项目经理(常务副经理)担任,并主持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调度所有具体事务和统筹协调工作。
成员包括管段内各土建、供电系统(或轨道)、车站设备安装装修和系统设备安装等单位项目经理(常务副经理)。
调度所内的调度员由轨行区管理单位指派2人以上有经验的人员担任,负责管段内轨行区作业的统筹管理。
各施工单位设立调度室,指派专人负责与调度所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组织机构图3第三章管理单位的职责和权利第七条主管处室负责对轨行区内所有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以及各单位周施工计划的审批和调整工作。
业务处室负责相关施工单位的生产管理。
第八条轨行区管理单位负责轨行区内的日常管理和具体协调工作。
第九条施工期间全线的行车指挥工作由轨行区管理单位负责,统筹规划全线区间施工管理,受理各施工单位提出的轨行区内日施工计划的申请,合理安排交叉作业施工,负责轨道车运输计划及区间施工交叉作业的统筹安排。
第十条进入区间施工的单位必须与轨行区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并将该协议分别送交区间管理的监理单位和轨道公司相关处室备4案。
第十一条轨行区管理单位应及时地传达和落实主管处室有关轨行区的施工指令。
第十二条轨行区管理单位负责受理及审批,进入区间作业的各施工单位提报的次日施工计划。
第十三条轨行区管理单位对相互影响的施工计划及交叉作业要进行协调,最大限度的保证各施工单位的正常施工。
第十四条轨行区管理单位对于影响行车安全和人身安全的施工计划有权要求相关单位做出整改,否则不予安排施工计划。
第十五条轨行区管理单位负责对所管辖区间进行检查,有权监督检查进入区间施工的单位是否按照施工安全协议和施工计划进行施工,对于影响轨行区运输,以及在交叉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轨行区管理单位有权要求其整改,对于拒不整改的上报主管处室处理。
第十六条轨行区管理单位要将每周的区间管理周报上报主管处室,及时反映区间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将轨道公司有关精神和要求及时传达给各施工单位。
第十七条轨行区管理单位要根据主管处室的要求制定相关的管理细则,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保证区间施工在安全、有序的环境下进行。
第十八条轨行区管理单位配备的区间专职巡查人员必须接受相应的安全知识培训,负责轨行区的巡查工作。
具体检查内容如下:(一)检查区间内有无施工遗弃的工机具和垃圾,发现后及时通知相关施工单位,要求及时清理或装袋在线路两侧堆码整齐,并定期清理,对于影响行车安全的,立即通知调度所,由调度所及时协调处5理,在侵限物未清除至机车车辆限界以外前,禁止向该区间正常发出列车。
(可以发出救援列车、清障列车或采取特殊措施的调查列车)(二)检查所处区间的线路、道岔、道床有无损坏,轨道上有无杂物,并及时处理。
(三)对于破坏区间施工成品的行为应及时制止,记录破坏人员单位、专业、职务、姓名,由主管处室通报其单位;(四)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是否有专人进行防护,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规定,发现问题及时向驻守人员或现场施工负责人通报,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按规定设置防护措施和人员;(五)如发现违章,及时通报施工单位,责令限时整改,确保区间施工作业安全。
第十九条相关处室和轨行区管理单位的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轨行区进行安全检查。
第二十条轨行区管理单位检查人员有权核实施工单位区间登记和注销的一切内容。
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施工单位,待施工单位查清原因并办理规范的施工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四章轨行区作业报批程序第二十一条轨行区内的施工作业实行周、日施工计划报批制度。
各施工单位应每周四将经监理、相关处室批准的下周施工计划申请报轨行区管理单位的调度所,同调度所组织讨论,主管处室参会并负责计划审批。
晚于周四提报的下周施工计划申请将不予优先考虑。
主管处室应在每周五完成周计划的审批,并下发各单位。
各施工单位应依据已审批的周计划于每日16:00时前向轨行区管理单位上报次日施工计划(包括作业范围、时间、内容、防护办法、安全措施等内容),轨行区管理单位须在每日20:00时前安排好次日施6工计划(0:00~24:00时),由轨行区管理单位的调度所向各施工单位的调度所统一下达已批准的次日施工计划。
第二十二条轨行区管理单位应指派相关人员认真核实日施工计划,与主管处室下发的周施工计划核对无误后,方可允许施工人员进场施工。
除遇紧急情况或临时计划变更,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施工计划已审批完毕的施工单位人员进场施工。
第二十三条各施工单位应依据已批准的日施工计划组织施工作业,在规定的区段和时间内进行施工,严禁超范围施工。
在进入轨行区施工前30分钟,须在轨行区管理单位的调度所登记,进入的时间、地点、人数、施工机具名称、数量、作业内容、影响范围等;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必须确认线路已满足开通条件,清查人数后,应派人向轨行区管理单位进行销点登记。
撤出区间施工的人数和施工机具,必须与进入区间的人数和施工机具相同。
如有变化,必须注明存留物品的原因、数量、位置,存留物品严禁侵限,并且有明显标识。
第二十四条各施工单位应对本单位的施工计划负主要责任。
当施工计划中发现矛盾时,施工单位将问题上报轨行区管理单位协调解决,无法解决时上报主管处室统一协调。
第二十五条经主管处室已审批的周计划中未包含的施工项目,原则上当周不应安排施工。
因特殊原因需要增加或变更当周施工项目时,由施工单位提报申请并说明原因,经监理审核确认,上报主管处室审批后,方可安排施工。
第五章队伍准入第二十六条所有施工单位必须遵守“进、退场有序”的原则,全线实行队伍准入进场制度,进场人员必须佩戴胸卡。
各参建单位进场7组织施工时,应严格遵守相关的现场管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各施工单位施工前,必须完善经监理、轨道公司相关处室审批的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且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已完成,方可办理进场许可单,未办理进场许可单的,不准其进场施工。
所有进入轨行区施工的人员进行严格要求,有耳聋、色盲的人员,禁止进入轨行区范围施工。
第二十八条每天施工完后必须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如出现未经批准擅自进入区间施工、场地清理不及时、延时施工、影响行车等情况,轨行区管理单位有权终止后续的施工计划,如果进场施工单位不服从现场管理,报主管处室进行处罚,直至其整改完毕,相关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每个施工单位在区间施工完后必须由轨行区管理单位检查并签认《退场许可单》后方可退场。
轨行区管理单位和各施工单位要做好相关施工记录,建立健全各项台帐。
第六章设备(或材料)进场第二十九条区间施工场地有限,为合理利用空间及有序作业,区间原则上不允许存放材料、机具、设备等。
对于施工中确实需要的材料、机具、设备等,应在不影响行车安全及其他专业施工的前提下,由施工单位逐级报送设备进场许可单,经相关方同意后方可进场。
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及安全措施,现场必须设置隔离及警示标识并派专人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看守防护。
靠近线路堆放设备材料,应堆放稳固,不得侵入建筑限界,在站台堆放的设备材料,无人看守时,应稳固堆放于距离站台边缘2.0米以外的地方。
其他情况,除获得主管处室批准,施工单位用的设备和材料不得放置在距离站台边缘1.5米的范围内,防止对工程车、施工人员造成伤害事故。
8第七章轨行区管理第三十条区间基本照明由轨行区管理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
第三十一条各施工单位进入轨行区施工前应编制区间施工方案(包括工作内容、地点、时间、安全措施等),经监理审核后,上报主管处室备案;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设立隔离或警戒设施,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必要时设专人看守,同时必须严格执行XX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条各施工单位从车站进入区间施工必须事先进行请点,经轨行区管理单位同意后方可进入指定区域进行施工。
第三十三条施工现场各单位必须遵守“谁作业谁防护”的原则。
第三十四条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单位有责任做好本单位及其他单位的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如出现损坏,按照“谁损坏谁赔付”的原则进行处理,情节严重时,上报XX轨道交通公司按事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