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塞阳光计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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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

为扎实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提高人口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根据市人口计生局关于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全县“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民主评议、社会监督为重点,实行“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充分依靠人民群众,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止不正之风,确保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增强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建立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部门及公共服务行业,促进社会和谐。

二、目标要求

(一)行政权力公开运行:人口计划生育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群众知晓率达到90%以上;

(二)无行政侵权行为:严格执行人口计划生育群众工作“八项纪律”,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不得有非法关押群众、打骂侮辱群众、损坏群众财产、违规收费罚款、强迫群众受术、违背服务承诺、刁难群众办事、借机以权谋私的行为,无重大、恶性案件;

(三)依法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全面开展人口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简化群众办理各项证明、审批的程序,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不侵权,优质服务不失信,廉洁爱民不谋私,依法管理水平

明显提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明显改善,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四)建立完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开通“12356阳光热线”,畅通信访渠道,将群众的信访事项解决在基层,不产生因处理不当而引发的越级上访。

三、主要内容

(一)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实现“阳光管理”

建立系统的政务公开体系,形式上从上墙到进屏、上网,内容上从部分公开到除涉及国家机密外的全面公开,环节上从行政许可到实行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政务公开“三告知”,把群众的生育情况、公民实行计划生育应享受的权利、人口计生行政执法的依据、程序、奖励、收费、处罚项目及标准都向群众公开,让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增强决策透明度,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实行“一站式”服务,公开服务承诺,限时办结。深化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建立计划生育群众参与机制,加强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着力解决以权谋私、乱收费乱罚款问题,推进依法行政和党员干部带头实行计划生育。

(二)开展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

在基层深入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推动基层转变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兑现服务承诺,倡导上门服务和村级计生专干代理服务制。

在城市社区重点开展“请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尊重和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建立健全便民服务大厅,为流动人口提供“一条龙”服务。

在人口计生系统内开展“下评上”活动,深入调查研究,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让群众得实惠,使服务更温馨更“阳光”。着力解决服务意识不强、质量不高、作风不实等问题,倡导讲真话、求实情、报实数、办实事,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全面提升行政质量和效率。

(三)加大监督力度,保障“阳光维权”

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开通“12356阳光热线”。拓展网上办事深度,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以贴近服务对象需求为导向,聚集“在线受理、状态查询、结果反馈、表格下载、办事指南、监督投诉”等服务,逐步实现网上“一办到底”,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和反映意见建议。

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实行规范化管理,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推行限时办结制和行政首问责任制。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增强监督维权实效,把廉政建设、行风政纪、依法管理与服务纳入其中,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特邀监督员制度,聘请育龄群众代表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行风监督员。主动接受舆论监督,重视发挥主流媒体的监督维权作用,逐步形成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落实。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及开展“三评”活动阶段(2009年10月一11月)

宣传发动:2009年10月底前,印发《人口计生局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阳光计生行动”工作。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强正面宣传,为开展“阳光计生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增加对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的了解,感受到人口计生干部在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提高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和监督意识。

开展“三评”活动:根据《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三评”活动。

第二阶段:试点阶段(2009年10月—2010年3月)

县人口计生局选择沿河湾镇侯沟门村、招安镇龙石头村、谭家营乡沐浴3个村作为试点,推进工作。试点要根据“阳光计生行动”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试点工作方案,保证试点工作全面、有序地开展。要抓住重点,通过政务公开机制、民主评议机制、社会监督机制的建设,坚持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切实维护群众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形成“阳光计生”的长效运行机制。

第三阶段:全面推进阶段(2010年4月—2010年12月)

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阳光计生行动”,大力实施政务公开,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到2010年底,全部实现“阳光计生行动”的各项目标要求。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是人口计生系统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加强行风建设、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部门及公共服务行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自觉增强政治责任感,积极开展“阳光计生行动”。要加强对“阳光计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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