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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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人口发[2011]34号

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

现将《"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于每月第一个星期五以前汇总上报上月数据和分析报告至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

乐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及公共服务行业、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国家人口计生委2008年在全系统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按照国家和省人口计生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就我市深入推进阳光计生行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深入推进"阳光计生行动",要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公开、行风评议、监督维权为重点,实行"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增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阳光计生行动是一项整体推进的系统工程。我市已于2009年开通了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各地要通过推动规范运作、扩大影响,重点查处行风评议和12356阳光计生热线反映的有社会影响、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实现巩固提高、良性互动,逐步建立法制化的长效机制。

二、主要内容

(一)以信息公开带动"阳光管理"

以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依据《阳光计生行动规范(试行)》和《基层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标准》,以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执行为重点,全面推进地方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提升公民法律素养,增强公民守法意识,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法律、法规、政策的社会导向和行为规范作用,营造遵纪守法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实现依法、公开、透明的"阳光管理"。基本要求:

1、内容全面。包括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投诉举报渠道等等。生育政策、技术服务政策、奖励优惠优待政策、违法生育责任追究、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及实际执行情况等是应当公开的重点。

2、更新及时。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合法、准确、及时。特别是有涉及公民权利义务和利益的政策调整时,要主动公开及时更新。

3、渠道广泛。针对县乡村不同层级、地域、对象、重点,采取影视广播、网络、平面媒体以及专栏、墙报、印刷品等多渠道结合的公开形式,确保信息公开的广覆盖、可获性、实效性。

4、形式规范。各县(市、区)对本辖区范围内信息公开的形式、内容、项目、版式制作等进行规范。(二)以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

开展阳光计生行动,要坚持以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通过集中评议、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网络调查、

电话访谈等方式,重点围绕三大评议开展工作:在农村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在城市开展"请流动人口评计生"、在系统内开展"下评上"活动。通过对系统政风行风进行评议,与整改反馈相结合,着力解决服务意识不强、质量不高、行风不实等问题,进一步创先争优,推动依法管理、优质服务。

(三)以社会监督促进"阳光维权"

1、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市县人口计生部门都要设置信访接待室,落实信访工作人员。实施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制度。坚持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新提拔干部和新进公务员信访岗位锻炼制度。探索建立电子信访平台,积极参与"阳光政务热线"节目。

2、规范阳光计生服务热线运行。通过信息公开方式让公众知晓12356阳光计生热线;确保接入单位24小时电话畅通;确保接听人员经过系统严格培训,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心理素质能够胜任;规范健全12356阳光计生热线受理、处理、转接、反馈程序,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每月第一个星期五以前汇总上报上月数据和分析报告至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

3、发挥行风监督员作用。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育龄群众代表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行风监督员,明确监督员的职权和责任,建立意见建议沟通和整改情况通报的良性互动机制。

4、完善舆论监督制度。在各级党委宣传部门的领导下,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协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重视发挥主流媒体的监督作用。对媒体反映的重大问题,主动查处并及时报告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人口计生部门;对反映不实的问题,要及时澄清事实真相,正确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5、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各县(市、区)要出台实名举报奖励办法和对举报人的保密保护制度,并通过信息公开让公众知晓。举报奖励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部门预算。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

2011年6月30日以前,各县(市、区)通过会议、文件、简报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阳光计生行动"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活动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让全社会都知晓活动内容,努力构建人人主动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整体推进

2011年7月1日起,各县(市、区)要全面铺开整体推进信息公开、行风评议、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管理系统。即运用计算机和信息技术,对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进行智能化管理,逐步实现全市规范的公众自助语言咨询和人口计生系统联网受理等功能。省信息办统筹组织实施"万网工程",免费为机构单位网站设计建设,各地应当主动参与,建设12356阳光计生服务网站,着力打造阳光计生品牌。

(三)阶段评估

2011年11月- 12月,各县(市、区)依据《阳光计生行动规范(试行)》进行自查总结,市人口计生委根据《基层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标准》推荐县(市、区)申报基层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各县(市、区)自查总结请于11月30日决报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省人口计生委将适时组织对各县(市、区)阳光计生行动进行考核评估,对市人口计生委推荐的县(市、区)申报单位进行验收。

四、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应当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和业务机构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认真分析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切实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反馈整改结果。各级人口计生委应当把阳光计生行动进展情况列入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并将"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受理情况作为月报,及时报告市人口计生委。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纪检组要加强督促检查,加大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不作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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