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乾元 周周利”开放式资产组合型 保本人民币理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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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周周利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保本人民币

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周周利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保本人民币

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周周利”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月度投资管理报告
报告日:2018年3月31日
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周周利”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于2016年6月29日正式成立。

截至报告日,本产品规模为35,612,553,325.06元。

一、报告期投资者实际收益率
截至报告日,产品运作期为640个自然日。

根据2017年12月第1版产品说明书的约定,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3月13日投资者实际收益率如下表所示:
二、产品投资组合详细情况
(一)投资组合的基本情况
(二)融资类资产的行内评级构成
(三)融资类资产的行业占比构成
(四)投资资产的期限结构
三、产品整体运作情况
(一)自本产品成立起至本报告日,产品管理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管理,忠实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本产品自成立至本报告日,没有发生涉诉及诉讼等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中国建设银行
2018年04月03日。

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建行龙宝(按日)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

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建行龙宝(按日)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

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建行龙宝”(按日)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尊敬的客户:理财产品管理运用过程,可能会面临多种风险因素。

因此,根据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中国建设银行(理财产品管理人)郑重提示:本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本产品任何业绩比较基准、七日年化收益率、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客户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中国建设银行对本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

请您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本产品无固定期限(中国建设银行有权提前终止产品),封闭期内,客户可以在产品开放时间进行申购,封闭期不开放赎回。

封闭期结束,客户可在开放时间内进行申购、赎回。

本产品内部风险评级级别为2盏警示灯,风险程度属于较低风险。

产品适合于收益型、稳健型、进取型及积极进取型客户。

最不利情况下,资产组合无法回收任何本金和收益,客户将损失全部本金。

客户不得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本产品。

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中国建设银行理财产品内部风险评级说明如下:注:本风险评级为中国建设银行内部评级结果,该评级仅供参考,不具备法律效力。

在您选择购买理财产品前,请注意投资风险,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了解理财产品具体情况。

您应在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评级等基本情况后,自主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

中国建设银行提醒您应本着“充分了解风险,自主选择购买”的原则,谨慎决策,自主决定将合法所有的资金用于购买本产品。

在购买本产品后,您应随时关注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中国建设银行不承担下述风险:1. 政策风险:本产品是依照当前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政策设计的。

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并导致本产品收益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甚至本金损失,也可能导致本产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其他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而导致本产品被宣告无效、撤销、解除或提前终止等。

建设银行 乾元 保本型 理财产品 说明书

建设银行  乾元 保本型 理财产品 说明书

中国建设银行广东分行“乾元”保本型人民币2016年1月第18期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及说明书附件1:个人客户请在下面填写您的风险承受能力评级、抄录风险揭示语句并签字:机构客户请在下面签章:(加盖销售网点公章)(一盏警示灯)(一)投资范围中国建设银行广东分行“乾元”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将在中国建设银行指定多家下属分支机构销售,本期产品募集资金投资于同业存款等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投资工具。

(二)投资团队中国建设银行是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之一,拥有专业化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管理团队和丰富的投资经验。

中国建设银行秉承稳健经营的传统,发挥自身优势,为产品运作管理提供专业的投资管理服务,力争帮助客户实现收益。

(三)参与主体理财产品管理人: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理财产品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资金信托委托人: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资金信托受托人: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信托公司简要介绍: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建信信托)(以下简称“建信信托”)成立于2003年12月,注册资本152727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合肥市九狮桥街36号。

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和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可以经营下列本外币业务:(一)资金信托;(二)动产信托;(三)不动产信托;(四)有价证券信托;(五)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六)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七)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八)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九)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十)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十一)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十二)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十三)从事同业拆借;(十四)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注册地址:合肥市九狮桥街36号建信基金管理公司简要介绍:建信基金管理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注册地在北京,注册资本金为2亿元人民币,是国内首批由商业银行发起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乾元添利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人民

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乾元添利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人民

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乾元添利”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人民币理财产品2018年8月第一周投资管理报告报告日:2018年8月3日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乾元添利”(按日)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人民币理财产品于2014年1月7日正式成立。

截至报告日,本产品规模为8,672,587,981.60元。

一、报告期投资者实际收益率根据产品说明书的约定,2018年1月26日(含)起至报告日,投资者实际收益率如下表所示:其中: T为投资期,单位:天相关收益及计算方法,请具体查阅对应的收益率调整公告及产品说明书。

二、产品投资组合详细情况(一)投资组合的基本情况(二)融资类资产的行内评级构成(三)融资类资产的行业占比构成及当月增减变化情况(四)投资类资产的行业占比构成及当月增减变化情况三、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清单(见附录一)四、产品整体运作情况(1)自本产品成立起至本报告日,产品管理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管理,忠实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报告日,所有投资资产正常运营,未发现有异常情况或者不利情况。

(3)本产品自成立至本报告日,没有发生涉诉及诉讼等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2018年8月3日附录一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乾元添利”(按日)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人民币理财产品2018年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清单报告日:2018年8月3日我行依照《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3】8号)要求,现对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乾元添利”(按日)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人民币理财产品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清单披露如下:到期收益分配详见产品说明书。

中国建设银行乾元福顺盈私享型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人民

中国建设银行乾元福顺盈私享型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人民

中国建设银行“乾元—福顺盈私享型”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客户问答手册Q1: “乾元—福顺盈私享型”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人民币理财产品(以下称“乾元—福顺盈私享型”理财产品)是什么产品?A: 本产品是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自产品起始日起每1个自然日为一个运作周期。

产品存续期内,每个工作日为开放日,开放日的1:00-15:30,可实时进行申购、追加投资、申请赎回。

产品存续期内,客户选择赎回的,赎回的投资本金与收益不迟于赎回申请提出日之后的最近一个开放日返还至客户指定账户。

发生巨额赎回时,中国建设银行将于该开放日当日进行公告,并按公告的比例和时间兑付客户投资本金与收益。

客户多次投资本产品时,可根据每笔投资对应的收益率,自主选择投资本金进行赎回,未赎回的投资本金自动进入下一个运作周期。

Q2: “乾元—福顺盈私享型”理财产品由谁管理?具体投资哪些品种?A:本产品由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负责投资管理,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拟投资于股权类资产、债权类资产、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类资产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组合。

Q3:什么样的客户适合购买本产品?A: 本产品适合资金较充裕,对资产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要求适宜的投资者,即具有相关投资经验和较强风险承受能力的高资产净值客户,包括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私人银行客户及认可的其他客户。

Q4:公司和机构客户可以投资本产品吗?A: 不可以。

Q5:产品收益率有多高?A: 目前,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00%。

中国建设银行可根据市场与产品运行等情况,对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适时进行调整。

Q6:产品什么时间、在哪里可以买到?A:产品存续期内,客户可通过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网点购买,或在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购买(如客户首次购买理财产品,需在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网点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后方可在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购买;客户全额赎回后再次购买本产品视同于首次购买),原则上单期产品高资产净值客户起点金额不低于20万元,投资递增单位金额不低于1000元.具体投资起点及投资递增单位金额在当期理财产品说明书中明确。

中国建设银行XX分行乾元保本型人民币第X期

中国建设银行XX分行乾元保本型人民币第X期

中国建设银行XX分行乾元保本型人民币第X期中国建设银行广东分行“乾元”保本型人民币2013年第90期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及说明书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尊敬的客户: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将面临多种风险因素,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中国建设银行郑重向您提示:本期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不保证理财收益,您应当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本期产品期限为44天(中国建设银行有权对产品进行展期或提前终止)。

本期产品内部风险评级级别为一盏警示灯,风险程度属于无风险或风险极低,适用于保守型、收益型、稳健型、进取型及积极进取型投资者。

最不利情况下,客户只能收回投资本金,不能获得任何投资收益。

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中国建设银行内部风险评级说明如下:风险标识风险水平评级说明适用群体无风险或风险极低提供本金保护保守型、收益型、稳健型、进取型、积极进取型注:本风险评级为中国建设银行内部评级结果,该评级仅供参考,不具备法律效力。

在您选择购买理财产品前,请注意投资风险,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了解理财产品具体情况。

客户应在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该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评级及预期收益等基本情况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

理财产品管理人提醒客户应本着“充分了解风险,自主选择购买”的原则,谨慎决策,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用于购买本产品,在购买本产品后,客户应随时关注本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中国建设银行不承担下述风险:1.政策风险:本期产品是依照当前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政策设计的。

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由此导致本产品预期收益降低;也可能导致本期产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其他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而导致本产品被宣告无效、撤销、解除或提前终止等。

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乾元日积利按日开放式资

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乾元日积利按日开放式资

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乾元—日积利”(按日)开放式资产组合型
人民币理财产品月度投资管理报告
报告日:2018年7月31日
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乾元—日积利”(按日)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人民币理财产品于2013年12月26日正式成立。

截至报告日,本产品规模为28,903,340,560.95元。

一、产品基本情况
产品管理人: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
产品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
产品成立日:2013年12月26日
产品到期日:无固定期限,中国建设银行有权提前终止产品
二、报告期投资者实际收益率
截至报告日,产品运作期为1679个自然日。

根据产品说明书的约定, 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投资者实际收益率如下表所示:
其中:T为投资期,单位:天
相关收益及计算方法,请具体查阅产品说明书或收益率调整公告(如有)。

三、产品投资组合详细情况
(一)投资组合的基本情况
(二)融资类资产的行内评级构成
(三)融资类资产的行业占比构成
(四)投资资产的期限结构
注:投资资产中的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期限为3+2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在此按照5年期计算。

四、产品整体运作情况
(一)自本产品成立起至本报告日,产品管理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管理,忠实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截至本报告日,个别项目未能正常完全还本付息,我行已启动诉讼程序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上述事项不影响按预期收益兑付客户。

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
2018年8月3日。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乾元-周周盈”开放型资产组合理财产品说明书(适用于个人客户)重要须知●本产品说明书为编号为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本产品产品管理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

●投资者应根据自身判断审慎做出投资决定,不受任何诱导、误导。

在购买本理财产品前,投资者应确保自己完全理解该项投资的性质、投资所涉及的风险以及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情况做出投资决策。

●本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本产品的任何预期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建设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风险提示”并谨慎参考本产品的内部风险评级,充分理解本产品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

本产品的内部风险评级仅是中国建设银行内部测评结果,仅供投资者参考,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投资者若对本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各营业网点工作人员咨询;如对该产品和服务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网点工作人员、95533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反映,我们将按照相关流程予以受理。

风险提示投资本理财产品有风险,建行银行不承担下述风险,投资者应充分认识以下风险并自愿承担,谨慎投资。

1、信用风险:由于本产品投资组合包括企业债、票据、信托融资等信用产品,若资产投资的债券发行人、票据承兑人、信托贷款或贷款资产信托受益权项下借款人未及时兑付本息,投资者面临收益损失、本金部分损失、甚至本金全部损失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产品在一个投资周期内,投资者无法赎回本投资周期资金,可能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使投资者丧失其他投资计划。

3、市场风险:由于金融市场存在波动性,如遇市场发生变化,建设银行可能调低产品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可能导致投资者预期收益减少;如建设银行调整预期最高收益率,将在上海站点进行公布,新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将于公布后的下一个投资周期生效。

建行理财产品哪款好推荐

建行理财产品哪款好推荐

建行理财产品哪款好推荐建行理财产品哪款好?【1】龙宝按日开放式理财产品(代销建信理财)。

该款产品风险等级较低,为R2级别,且申赎实时确认到账,下班、节假日均可赎,是给大家闲钱管理的一款利器,其购买门槛也较低,1元就可以起购。

【2】安鑫按日开放式理财产品(代销建信理财)。

该款产品风险等级也较低,为R2级别,因此用户的资金是比较安全的。

其七日年化收益率为2.2%,用户可以根据自身需求购买,且无购买费率和赎回费率。

【3】睿鑫最低持有30天按日开放第1期(代销建信理财)。

该款产品风险等级中等,为R3级别,且对投资者的持有时间有最低要求,需最低持有满30天,其近一年年化收益率为3.2%。

【4】恒赢按日开放式产品(代销建信理财)。

该款产品风险等级较低,为R2级别,是净值归一类产品,申购份额=申购金额/1元/份。

此外,本产品的净收益通过分红转份额的方式进行分配,并将该部分收益按日结转到投资者理财账户。

【5】惠众日申周赎开放式产品(代销建信理财)。

该款产品风险等级较低,为R2级别。

用户可以在开放期的每天9:00至15:30以及封闭期(每月最后三个工作日)的首日的9:00至最后一天的15:30进行购买,1元就可以起购。

此外,本产品无分红机制,客户收益=客户持有份额__(客户赎回确认产品单位净值-客户购买确认产品单位净值)。

建行个人理财产品哪些好建行理财产品怎么样具体都有哪些1.“乾元”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人民币理财产品、“乾元—享”系列、“乾元—赢”系列固定期限理财产品。

2.汇得盈、QUANTO、QDII型理财产品客户只需在产品发行期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外币现钞或建行活期账户,至建行指定受理网点即可办理。

由于个人外汇理财业务存在一定投资风险,建行须向客户进行必要的产品说明及风险揭示。

3.“建行财富”系列理财产品是中国建设银行财富管理与私人银行部为满足私人银行客户、高资产净值客户的多样化理财需求而推出的。

“建行财富”系列理财产品目标客户群体为具有较高金融资产,愿意追求较高收益并能承受相应风险的私人银行客户和高资产净值客户。

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周周利开放式资产组合型

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周周利开放式资产组合型

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周周利”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及说明书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尊敬的客户: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将面临多种风险因素,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中国建设银行郑重向您提示:本期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不保证理财收益,您应当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产品期限为无固定期限(中国建设银行有权提前终止产品)。

本期产品内部风险评级级别为一盏警示灯,风险程度属于无风险或风险极低,适用于保守型、收益型、稳健型、进取型及积极进取型投资者。

最不利情况下,客户只能收回投资本金,不能获得任何投资收益。

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中国建设银行内部风险评级说明如下:注:本风险评级为中国建设银行内部评级结果,该评级仅供参考,不具备法律效力。

在您选择购买理财产品前,请注意投资风险,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了解理财产品具体情况。

客户应在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该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评级及预期收益等基本情况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

理财产品管理人提醒客户应本着“充分了解风险,自主选择购买”的原则,谨慎决策,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用于购买本产品,在购买本产品后,客户应随时关注本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中国建设银行不承担下述风险:1.政策风险:本期产品是依照当前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政策设计的。

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由此导致本产品预期收益降低;也可能导致本期产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其他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而导致本产品被宣告无效、撤销、解除或提前终止等。

2.信用风险:本产品的基础资产项下义务人可能出现违约情形,则客户可能面临收益波动、甚至收益为零的风险。

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乾元添利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人民

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乾元添利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人民

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乾元添利”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人民币理财产品2016年11月月度投资管理报告报告日:2016年11月30日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乾元添利”(按日)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人民币理财产品于2014年1月7日成立。

本次公布的信息为自产品成立日至2016年11月的投资管理情况,供投资者参阅。

一、产品基本情况产品管理人: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产品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产品成立日:2014年1月7日产品到期日:无固定期限,中国建设银行有权提前终止产品二、报告期投资者实际收益率截至2016年11月30日,产品运作期为1059个自然日。

根据产品说明书的约定,201 6年11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投资者实际收益率如下表所示:其中:T为投资期,单位:天相关收益及计算方法,请具体查阅产品说明书或收益率调整公告(如有)。

三、产品投资组合详细情况(一)月度投资组合的基本情况(二)月度配置融资类资产的建行内部评级构成(占比)(三)月度配置融资类资产的行业占比构成(四)投资资产的期限结构四、产品整体运作情况(一)自本产品成立起至本报告日,产品管理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管理,忠实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截至本报告日,所有投资资产正常运营,未发现有异常情况或者不利情况。

(三)本产品自成立至本报告日,没有发生涉诉及诉讼等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2016年12月1日附录:“乾元添利”(按日)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人民币理财产品2016年11月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清单我行依照相关监管要求,现对“乾元添利”(按日)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人民币理财产品2016年11月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清单披露如下:。

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乾元—日积利(按日)开放式资

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乾元—日积利(按日)开放式资

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乾元—日积利”(按日)开放式资产组合型
人民币理财产品月度投资管理报告
报告日:2014年6月30日
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乾元—日积利”(按日)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人民币理财产品于2013年12月26日正式成立。

截至报告日,本产品规模为6,463,927,727.35元。

一、产品基本情况
产品管理人: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
产品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
产品成立日:2013年12月26日
产品到期日:无固定期限,中国建设银行有权提前终止产品
二、报告期投资者实际收益率
截至报告日,产品运作期为186个自然日。

根据2014年2月第2版产品说明书的约定,2014年6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投资者实际收益率如下表所示:
其中:T为投资期,单位:天
相关收益及计算方法,请具体查阅产品说明书或收益率调整公告(如有)。

三、产品投资组合详细情况
(一)投资组合的基本情况
(二)融资类资产的行内评级构成
(三)融资类资产的行业占比构成
(四)投资资产的期限结构
三、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清单(见附录一)
四、产品整体运作情况
(一)自本产品成立起至本报告日,产品管理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管理,忠实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截至本报告日,所有投资资产正常运营,未发现有异常情况或者不利情况。

(三)本产品自成立至本报告日,没有发生涉诉及诉讼等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
2014年7月1日。

中国建设银行浙江分行乾元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中国建设银行浙江分行乾元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附件1: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乾元”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2014年第214期风险揭示书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尊敬的客户: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将面临多种风险因素,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中国建设银行郑重向您提示:本期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不保证理财收益,您应当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本期产品期限为35天(中国建设银行有权对产品进行展期或提前终止)。

本期产品内部风险评级级别为一盏警示灯,风险程度属于无风险或风险极低,适用于保守型、收益型、稳健型、进取型及积极进取型投资者。

最不利情况下,客户只能收回投资本金,不能获得任何投资收益。

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中国建设银行内部风险评级说明如下:注:本风险评级为中国建设银行内部评级结果,该评级仅供参考,不具备法律效力。

在您选择购买理财产品前,请注意投资风险,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了解理财产品具体情况。

客户应在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该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评级及预期收益等基本情况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

理财产品管理人提醒客户应本着“充分了解风险,自主选择购买”的原则,谨慎决策,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用于购买本产品,在购买本产品后,客户应随时关注本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中国建设银行不承担下述风险:1.政策风险:本期产品是依照当前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政策设计的。

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由此导致本产品预期收益降低;也可能导致本期产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其他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而导致本产品被宣告无效、撤销、解除或提前终止等。

2.信用风险:本产品的基础资产项下义务人可能出现违约情形,则客户可能面临收益波动、甚至收益为零的风险。

2016建设银行最新理财产品介绍

2016建设银行最新理财产品介绍

2016建设银行最新理财产品介绍
2016建设银行最新理财产品介绍,各位建行理财投资者看过来,2016中国建设银行理财产品主要有:乾元、利得盈、建行财富和汇得盈几个大类。

下面,给大家具体介绍。

1、乾元:乾元系列理财产品包括乾元日鑫月溢(按日)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和乾元日日鑫高(按日)开放式资产组
合型人民币理财产品等开放式理财产品及乾元享系列、乾元赢系列等固定期限理财产品。

2016建行理财
2、利得盈:利得盈理财产品包括产品收益较好、期限合理、投资方向明确的信托资产型理财产品;低风险、流动性强,预期收益高于同期存款的债券型理财产品;预期收益较高、资金运作规范、风险适中、分享资本市场的成长的IPO新股申购型理财产品及预期收益较高、专业化运作、具有一定风险、分享资本市场的成长基金型理财产品。

3、建行财富:建行财富系列理财产品是中国建设银行财富管理与私人银行部为满足私人银行客户、高资产净值客户的多样化理财需求而推出的。

4、汇得盈:指银行将金融衍生工具与传统金融产品相结合。

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乾元日日盈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人民币

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乾元日日盈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人民币
项目名称
剩余融资期限(天)
交易结构
上海格林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格林兰投资企业
到期收益分配详见产品说明书。
截至目前,上述产品已经成立,运营状况正常。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
2018年3月30日
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乾元”日日盈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人民币理财产品非标资产配置公告
尊敬的客户:
我行依照《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3】8号)要求,现对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乾元”日日盈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人民币理财产品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清单披露如下:
融资客户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乾元系列固定期限理财产品成立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乾元系列固定期限理财产品成立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2018 年 5 月 21 日 2018 年 6 月 28 日 2018 年 5 月 9 日 2018 年 4 月 9 日 2018 年 5 月 14 日 5.20% 5.21%
SH0720180 73134D01
SH0720180 49084D02 SH0720180 50054D02 SH0120180 30090D02
预期收益率
4.50% 5.11% 5.31% 5.21%
5.10%
乾元智盈系列 2018 年 70 期固定期限产品(情人节专 享) 乾元智盈系列 2018 年第 73 期固定期限产品(私行定 制) 乾元睿盈系列 2018 年第 49 期固定期限产品 乾元睿盈系列 2018 年第 50 期固定期限产品 乾元稳盈 2018 年第 30 期 固定期限产品
产品编码
SH0720185 43035D01 SH0720185 52035D01 SH0720185 53035D01 SH0720185 54035D01 SH0720180 72059D01
发行起始日
2018 年 2 月 7 日 2018 年 2 月 8 日 2018 年 2 月 8 日 2018 年 2 月 8 日 2018 年 2 月 12 日 日
SH0720185 55035D01
2018 年 2 月 12 日 2018 年 2 月 14 日 2018 年 2 月 12 日 2018 年 2 月 14 日 2018 年 2 月 13 日
2018 年 2 月 14 日 2018 年 2 月 14 日 2018 年 2 月 14 日 2018 年 2 月 14 日 2018 年 2 月 13 日
4.65% 5.10%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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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周周利”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及说明书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尊敬的客户: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将面临多种风险因素,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中国建设银行郑重向您提示:本期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不保证理财收益,您应当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产品期限为无固定期限(中国建设银行有权提前终止产品)。

本期产品内部风险评级级别为一盏警示灯,风险程度属于无风险或风险极低,适用于保守型、收益型、稳健型、进取型及积极进取型投资者。

最不利情况下,客户只能收回投资本金,不能获得任何投资收益。

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中国建设银行内部风险评级说明如下:注:本风险评级为中国建设银行内部评级结果,该评级仅供参考,不具备法律效力。

在您选择购买理财产品前,请注意投资风险,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了解理财产品具体情况。

客户应在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该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评级及预期收益等基本情况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

理财产品管理人提醒客户应本着“充分了解风险,自主选择购买”的原则,谨慎决策,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用于购买本产品,在购买本产品后,客户应随时关注本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中国建设银行不承担下述风险:1.政策风险:本期产品是依照当前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政策设计的。

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由此导致本产品预期收益降低;也可能导致本期产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其他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而导致本产品被宣告无效、撤销、解除或提前终止等。

2.信用风险:本产品的基础资产项下义务人可能出现违约情形,则客户可能面临收益波动、甚至收益为零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本期产品存续期内,客户无提前终止权,可能导致客户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使客户丧失其他投资机会的风险。

4.市场风险:本期产品的基础资产价值受未来市场的不确定影响可能出现波动,从而导致客户收益波动、收益为零的情况。

5.管理风险:本期产品募集资金拟投资于国内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流通的国债、央票、政策性金融债等公开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资产、债券回购、同业存款及其他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投资工具。

基础资产管理方受经验、技能、判断力、执行力等方面的限制,可能对产品的运作及管理造成一定影响,并因此影响客户收益。

6.信息传递风险:理财产品管理人将按照本说明书有关“信息披露”的约定,进行产品信息披露。

客户应根据“信息披露”的约定及时进行查询。

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另外,客户预留在中国建设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我行,如客户未及时告知联系方式变更,理财产品管理人将可能在其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到客户,并可能会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7.利率及通货膨胀风险:在本产品存续期限内,即使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存款利率及/或贷款基准利率,本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可能并不会随之予以调整。

同时,本产品存在客户预期收益率及/或实际收益率可能低于通货膨胀率,从而导致客户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8. 抵质押物变现风险:本产品部分基础资产项下可能设定抵质押等担保品,如发生该部分基础资产项下义务人违约等情形时,将会对抵质押物进行处置,如抵质押物等不能变现或不能及时、足额变现或抵质押物的变现价值不足以覆盖该部分基础资产本金及预期收益,则可能影响客户预期收益,甚至发生本金损失。

9.提前终止风险:产品存续期内若市场发生重大变动或突发性事件或中国建设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产品的其他情形时,中国建设银行有权提前终止产品,在提前终止情形下,客户面临不能按预定期限取得本金及预期收益的风险。

10.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或国家政策变化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银行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发生,可能对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

对于由于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中国建设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1.税收风险:中国建设银行暂不负责代扣代缴客户购买本产品所得收益应缴纳的各项税款。

若相关税法法规规定理财产品管理人应代扣代缴相关税款,中国建设银行有权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则客户面临其取得的收益扣减相应税费的风险。

此外,税收法规的执行及修订可能对本产品投资运作等过程中需缴纳的相关税费产生影响,可能影响客户收益。

在您签署《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前,应当仔细阅读客户权益须知、本风险揭示书及本产品的产品说明书的全部内容,同时向中国建设银行了解本产品的其他相关信息,并自己独立做出是否购买本产品的决定。

您签署本风险揭示书、客户协议书,并将资金委托给中国建设银行运作是您真实的意思表示。

本风险揭示书及相应的客户协议书、产品说明书、客户权益须知将共同构成贵我双方理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风险揭示方:中国建设银行(客户签字与盖章见下一页)个人客户请在下面填写您的风险承受能力评级、抄录风险揭示语句并签字:机构客户请在下面签章:(加盖销售网点公章)一、产品要素(一盏警示灯)二、投资管理(一)投资范围本期产品募集资金投资于(含直接投资、通过信托计划等投资):本产品募集资金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私募债、债券逆回购、资金拆借、存放同业等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类资产,债权类资产,以及其他符合监管求的资产。

投资比例限制如下:允许各项资产配置比例上下浮动10%。

中国建设银行有权对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或投资比例进行调整,并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进行公告,如客户不接受的,可按本产品说明书的约定赎回本理财产品。

(二)投资团队中国建设银行是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之一,拥有专业化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管理团队和丰富的投资经验。

中国建设银行秉承稳健经营的传统,发挥自身优势,为产品运作管理提供专业的投资管理服务,力争帮助客户实现收益。

(三)参与主体理财产品管理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产品运作说明(一)募集期产品规模本理财产品募集规模下限:5,000万元人民币。

如本理财产品募集期届满,但募集资金总额未达到人民币5,000万元,中国建设银行有权利但无义务宣布本产品不成立。

如产品不成立,中国建设银行将在募集期限届满后5个产品工作日内返还客户已缴纳的认购本金至客户签约账户,客户应确保账户状态正常,并及时查询账户资金变动情况。

(二)存续期产品规模1.本产品存续期规模下限:5,000 万元人民币。

如本产品存续期内,产品规模低于5,000 万元,中国建设银行有权利但无义务宣布本产品提前终止。

如产品提前终止,中国建设银行将在产品提前终止日后5个产品工作日内将客户的投资本金和应得收益返还至客户签约账户,客户应确保账户状态正常,并及时查询账户资金变动情况。

2.中国建设银行可根据市场和产品运行情况等调整产品存续期规模上下限,并至少于调整规模上下限之日之前2 个产品工作日进行公告。

(三)认购/申购/追加投资1.募集期内,客户认购本理财产品,应提前将理财资金存入客户签约账户,认购资金当日冻结,中国建设银行于产品成立日进行认购资金扣划。

2. 募集期内认购本产品的,客户签约账户内的资金从产品成立日开始参与到本理财产品中;产品存续期内,申购本产品或追加投资的,客户签约账户内资金于申购/追加当日起的下一个开放日开始参与到本理财产品中。

3. 产品存续期内,客户申购或追加投资前将理财资金存入客户签约账户,申购或追加投资资金当日冻结,中国建设银行于下一个产品开放日进行申购或追加投资资金扣划。

(四)产品赎回1.产品存续期内,客户提出赎回申请,客户赎回的投资本金和收益将于赎回申请提出日之后的最近一个开放日兑付至客户签约账户。

如申请赎回日晚于每个开放日前一天的17:30,则客户只能于下周开放日取得投资本金与收益(超过单个客户累计赎回限额部分的赎回申请除外、巨额赎回时请以公告为准)。

2. 客户若选择赎回部分资金,则未赎回的投资本金(不含收益)自动进入下一个运作周期;若客户不选择赎回,则客户的投资本金(不含收益)自动进入下一个运作周期。

部分赎回后的剩余本金金额不得低于购买产品的起点金额。

3. 单个客户累计赎回限额:在每一产品开放日内,单个个人客户和单个机构客户累计赎回金额均不超过3亿元。

中国建设银行可根据需要对本条款进行调整,并至少于新条款启用日之前2个产品工作日进行公告。

(五)巨额赎回1.单个产品开放日中,产品投资本金当日累计赎回净额(投资本金当日累计赎回额—投资本金当日累计申购额)超过上一开放日日终投资本金余额的10%时,即为巨额赎回。

2.发生巨额赎回时,当中国建设银行根据本产品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认为,为兑付客户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资产变现可能使所投资的资产价值发生较大波动时,则中国建设银行有权拒绝全部赎回申请或部分赎回申请,最迟于该开放日进行公告,客户可于下一产品工作日申请赎回。

3.发生巨额赎回时,中国建设银行有权暂停接受客户新的赎回申请,并最迟于该开放日进行公告。

(六)投资本金和收益延迟/分次兑付产品存续期内,如基础资产无法及时、足额变现,中国建设银行有权暂停接受客户新的赎回申请,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已接受赎回申请的客户延迟兑付或分次兑付。

中国建设银行将于发生上述情形的产品开放日进行公告,并按公告的方案兑付客户投资本金和收益。

四、理财收益、费用和税收说明(一)本金及收益风险1.本产品不保障收益安全,中国建设银行发行本产品不代表对本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

2.风险示例投资于基础资产的收益在扣除产品托管费、产品销售费等相关固定费用后,剩余收益如不能覆盖综合客户预期收益,则客户收益按剩余收益计算;如到期未能回收任何收益,则客户实际收益将为零,客户只能收回本金。

(二)费用本产品不另行收取认购/申购/追加投资费用和赎回费用。

本产品收取的固定费用为产品托管费和产品销售费,上述费用在计算客户年化收益率前扣除。

其中,产品托管费不超过产品基础资产日均托管规模的0.02%/年、产品销售费为客户投资本金日均余额的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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