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入职、试用期及离职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深圳市品一高仪器有限公司

入职、异动及离职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员工入职、异动、离职过程的管理,规范各项流程的操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为员工办理入职、试用期手续遵循制度的要求,按照程序办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的入职、异动及离职管理。

第二章入职管理

第四条新员工入职资格审查

(一)符合岗位要求的任职条件,并已通过面试的人员;

(二)经招聘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后无虚假资料及经历;

(三)在原单位已经办理离职手续;

(四)无传染性疾病;

(五)无犯罪记录。

第五条报到提交资料及审查

(一)身份证验原件及复印件2份;

(二)学历证、资格证、职称,验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当地人民医院体检的体检表(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6个月以内);

(四)指定银行卡正面复印件2份(需签字);

(五)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第六条特殊岗位提交资料及审查

(一)录用特殊岗位的人员,如:电工、维修工程师、测试工程师等需持有相应岗位的证书;

(二)录用特殊涉及资产风险的岗位,如财务岗们、司机岗位人员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的证明材料,有当地户口的,提供当地户口复印件,验原件。

第七条新员工报到时间管理

(一)有《人员需求申请表》的,参照“希望到岗时间”和录用者协商确定入职时间;没有《人员需求申请表》的,由行政部、用人部门和录用者三方协商确定入职时间。

(二)录用人员报到前,行政部至少提前一天与其确认报到时间,超过报到时间1天未来报到的,行政部应电话联络了解情况,并及时告知用人部门,原则上报到时间不超过3天以上。

(三)若因特殊事由不能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行政部和用人部门确认同意后,另定报到时间。

第八条入职手续办理

(一)新员工由行政部安排办理入职手续,填入职资料,如:《试用协议书》、《劳动合同》等;

(二)行政部负责按照第五条的规定收齐新员工提交相关资料,附在《员工信息登记表》后,进行建档保存;

(三)行政部对新员工的信息进行录入,进行员工编号,办理考勤登记、发放考勤卡;

(四)由于工作需要,新员工未办理入职手续而先上岗的,须于5个工作日内办妥入职手续。

(五)新员工入职后,由行政部带领到各部门进行介绍。

第三章异动管理

第九条员工内部异动包括:转正、晋升、加薪、降薪、调岗、停职、复职、免职、退体等情况。

第十条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工作态度等对员工的岗位、及对应的薪酬等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转正

(一)员工试用期满,由员工填写《员工试用考核表》,由部门负责人进行评估。部门评估结束后,交给行政部及总经理进行审批。

(二)审批通过的,由行政部给予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转正评估表》及《员工转正述职报告》原件存进员工档案,《员工试用考核表》复印件交财务部核算薪资。

(三)试用期评估一般的,可以延长试用期,并需经总经理,行政部审批。

(四)员工试用期或延长试用期满,行政部及时提醒新员工进行转正申请。

第十二条晋升

(一)公司有责任为员工提供发展平台,关注员工工作能力的提升和职业生涯发展规划。

(二)员工工作能力能够胜任上一职位任职资格要求的,可以给予晋升。

(三)岗位晋升时,由部门填写《岗位异动申请表》,经审批后执行。

(四)晋升职等的,岗位见习期为2-3个月,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的,给予转正,见习期内表现优秀的可以提前转正,但见习期最少不得少于一个月。

第十三条加薪

(一)在岗员工获得晋升、工作业绩突出、绩效优秀或有重大贡献的,可以给予加薪激励。

(二)加薪原则上按照《薪酬和福利管理制度》的标准执行。

(三)加薪由部门填写《岗位异动申请表》,经审批后执行。

(四)加薪实施日期从《岗位异动申请表》中“生效日期”算起。

第十四条降级

(一)员工工作能力不佳、工作业绩差或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给予降级处理的,将给予降级。

(二)降级是指导降低职级,职位处于职等最低职级的,将予以降低职等处理。

(三)降级由部门或行政部提出申请,填写《岗位异动申请表》,经审批后执行。

(四)降级处理有具体的事实依据。

第十五条降职

(一)员工工作能力无法胜任本职岗位,工作业绩很差或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给予降职处理的,将给予降职。

(二)降职是指降低职等,职位处于职等最低级的,将予以辞退或开除处理。

(三)降职由部门或行政部提出申请,填写《岗位异动申请表》,经审批后执行。

(四)降职处理有具体的事实依据。

第十六条降薪

(一)员工工作能力一般,无法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给予降级或降职处分的,给予降薪。

(二)降薪原则上按照《薪酬和福利管理制度》的标准执行。

(三)降薪由部门填写《岗们异动申请表》,经审批后执行。

(四)降薪实施日期从《岗位异动申请表》中“生效日期”算起。

第十七条调岗

(一)因公司发展、工作需要或对个人能力评估等考虑,经公司和员工协商可以进行调岗。

(二)调岗是指调离现在的工作岗位,到新的区域、岗位任职。

(三)调岗由部门或行政部填写《岗位异动申请表》,经审批后执行。

第十八条停职

(一)员工因嫌疑违反公司制度或有违反法律、社会道德等行为,需要进行调查取证的,给予停职处

理。

(二)停职是指暂停员工职务,取消其一切工作事务处理,离开岗位,进行自我的检查和接受公司调查。

(三)停职由部门或行政部填写《岗位异动申请表》,经审批后执行。

第十九条复职

(一)员工经停职检查后,没有发现涉嫌违反公司制度、法律、社会道德等行为的,给予复职。

(二)复职是指恢复员工原有的职位,重新回到岗位,履行岗位职责,处理相应的事务。

(三)复职由行政部填写《岗位异动申请表》,经审批后执行。

第二十条免职

(一)员工经停职检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公司制度、法律、社会道德等行为,情节较严重的,予于免职。

(二)免职员工可以保留公司的编制,但不再担任原岗位的工作职务,经公司安排可以到其他岗位工作,不接受安排的,责令其离职处理。

(三)免职由行政部填写《岗位异动申请表》,经审批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退休

(一)员工达到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办理退休手续,终止和公司的劳动关系。

(二)公司需要继续聘用退休人员的,重新签订《聘用协议》。

(三)退休由行政部填写《岗位异动申请表》,经审批后执行。

第四章离职

第二十二条离职是指员工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包括辞职、辞退、自离、开除和自然终止劳动关系五种。

(一)辞职:指员工因个人原因、主动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二)辞退:指员工有《劳动合同》第九条第(五)、(六)、(七)款规定情形的,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三)自离:员工未经公司批准,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天或累计五天不上班,经联系或书面通知,仍然不能按期到岗的,作自动离职处理,公司予以除名,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