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调查分析报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校企合作调查分析报告
【摘要】现今的中国校企合作现状如何,近期对我校的校企合作展开了调查,调查形式以填写《校企合作情况调查表》。调查显示校企合作非常混乱,建议校企双方出台各自规范文件。
【关键词】校企合作;现状;机制
现今的中国校企合作现状,培养高技能人才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为提出行之有效的思路和工作建议,近期对我校的校企合作展开了调查,调查形式主要以填写《校企合作情况调查表》为主。
本次调查共收集到137个校企合作项目,学校投入资金共328.6万元,其中签订合作协议书的有78个,占57%;合作企业中国有企业9个(占7%),股份制企业21个(占15%),民营企业82个(占60%),其他企业(包括外资企业、合资企业等)25个(占18%);合作专业涉及软件技术等35个专业;合作企业涉及旅游、汽车、法律、商业、建筑、房地产、机械、电子、计算机、通信、金融等多个行业。调查的主要内容有:①企业接收学生顶岗实习情况(近三届),②企业是否给学生提供补助,③企业是否给学生买保险,④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情况。
一、调查数据
1、从各学院、部开展校企合作数量及合作专业统计分析
表一
全校已有35个专业开展校企合作工作,比例为81.4%,其中国家骨干校建设的5个重点专业及省示范校建设的3个重点专业都已开
展校企合作工作。对于校企合作协议书与校企合作项目的管理,调查发现存在以下几种现象:有些项目已有实质合作内容,但一直没签订协议书;有些项目已签订协议书,但一直没有实质性合作内容;有些协议书已经过期,现在仍在合作。
2、按合作内容①②③④统计分析
表二
在合作内容①中,按企业接收顶岗实习学生数从多到少依次为
经管学院、建工学院、机电学院、计算机学院、广州学院、外国语学院、人文学院、体育教研部。
合作内容②中,按平均金额(元/月/人)从多到少依次为计算机
学院、机电学院、建工学院、外国语学院、广州学院、经管学院、人文学院、体育教研部。
合作内容③中, 按企业参与数量从多到少依次为机电学院、建工学院、外国语学院、经管学院、计算机学院、体育教研部、人文学院、广州学院。
合作内容④中,按企业接收学生就业总人数从多到少依次为机
电学院、建工学院、计算机学院、经管学院、外国语学院、广州学院、人文学院、体育教研部。
在合作内容①②③④做的较好的合作企业有珠海信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珠海葆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珠海金辉礼饰纪念品有限公司、广州达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南方软件园、广州豪森威市场研究公司、新邦物流有限公司、珠海市煜晨商贸有限公司、珠海伊
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珠海三松电子有限公司。
二、调查分析
1、各学院、部对《校企合作情况调查表》填写内容不清晰,很难从直观上掌握我校校企合作整体状况。
2、校企合作从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重视,但企业参与度不高,绝大多数校企合作项目缺乏实质性内容。
3、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缺乏安全保障措施,企业给学生购买保险率极低。
4、校企合作主要集中在技术含量低的劳动密集型岗位的行业,这些行业一次性可提供很多岗位,而对学生专业能力要求不高。
5、校企合作大多数是学校为企业提供廉价劳动力,。
6、合作企业极少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学校参与专业建设、教学或讲座,合作层面比较肤浅。
三、对策及建议
1、校企合作是提高办学质量和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我们要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建议各学院、部派专人管理校企合作工作,按要求规范对协议书的管理,严格落实协议书中的有关条款。
2、按规范管理好每一个校企合作项目,根据合作专业成立项目组。如合作专业在一个学院,项目组长、成员由学院委派,合作专业在两个学院以上,项目组长、成员则由校企合作处协调安排。
3、要建立长期、稳定、深度的校企合作关系,关键是要调动校企双方的积极性,明确双方的责、权、利,校方要有长期有效支持
政策和长效合作机制。
4、不断提升教学及管理水平,切实做好学生第三年顶岗实习工作,派出指导老师,加强顶岗学生的监管力度。
5、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强化教师面向企业的培养,严格教师下企业锻炼或给企业培训员工制度。
6、不断加强与企业联系与交流,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开发专业教材及开展技术创新等活动。
7、制定激励奖励政策,由校企合作处每年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合作项目进行绩效评估,对优秀项目和个人给予奖励。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z].国发(2005)35号.
[2]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z].教高(2006)16号.
[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z].浙政发(2006)41号
(作者单位: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