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办事程序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津南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津南区行政许可事项
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2.07.30
•【字号】津南政发〔2022〕6号
•【施行日期】2022.07.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关,机关工作
正文
津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津南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
版)的通知
各街镇,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严格开展我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结合我区行政许可工作实际,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津政发〔2022〕14号)部署要求,现将《津南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津南区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以《津南区清单》为基础,进一步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二、严格开展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家、天津市确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办理项及其实施规范、办事指南,严格开展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工作,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三、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事项监管规则和标准,明确监管重点和监管主体,全面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2022年7月30日津南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办理行政许可程序
4。
申请条件
一、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应与申请施工范围相适应,具体规定见《机电类特种设备施工单位基本条件》(《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国质检锅[2003]251号)附件2,以下简称《基本条件》)。
天津市河西宾友道18号
88227138
5
南开
天津市南开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天津市南开区三马路荣厚里2号楼6门
27182312
6
河北
天津市河北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天津市河北区泗阳道30号
26011945
7
红桥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天津市红桥区芥园道教军场大街42号314室
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顺驰桥旁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
24538675
2
和平
天津市和平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天津市和平区贵阳路143号413室
87811036
3
河东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27号
84588141
4
河西
天津市河西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二)有与生产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和工作场所;
(三)有健全的质量保证、安全管理和岗位责任等制度.
2.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行政许可申请流程
行政许可申请流程行政许可是指政府依据法律、法规对特定事项进行审批、核准或者许可的行为。
在现代社会中,行政许可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它可以确保公共利益的保护、市场秩序的维护,同时也有助于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然而,为了保证行政许可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需要制定一套行政许可申请流程。
本文将介绍一般情况下的行政许可申请流程,并探讨其重要性和改进空间。
一、了解行政许可项目和要求在进行行政许可申请之前,申请人首先需要了解所需要申请的许可项目和相关要求。
这包括明确许可事项的具体内容、申请材料的准备和提交方式、申请费用等。
对于不同的行政许可项目,可能存在不同的流程和要求,因此在开始申请之前,申请人应该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确保自己了解所有的细节。
二、准备申请材料申请人在准备申请材料时,应严格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和文件。
这些文件可能包括企业资质证明、个人身份证明、申请表格、业务计划书等。
在准备材料的过程中,申请人需要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以避免因提交不完整或虚假材料而延误行政许可的审批。
三、递交申请完成所需的申请材料准备后,申请人需要将材料递交给行政许可机关。
根据不同的许可项目,递交方式可能有所不同,可以是邮寄、传真、在线提交等。
申请人需要确保材料的及时送达,并在递交后保留好相关的凭证,以备后续查询和跟进申请进度之用。
四、受理和审查一旦申请材料提交给行政许可机关,该机关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并进行初步审查。
在受理过程中,行政许可机关可能会对材料进行归档、编号和检查,以确保申请材料的齐全性和规范性。
在初步审查阶段,行政许可机关可能会与申请人进行沟通,了解更多相关情况,并补充完善申请材料。
五、进一步审查与决定在初步审查通过后,行政许可机关将进一步对申请材料进行详细审查。
这包括对申请人的资质、合规性和真实性进行核实,以及对申请事项的合法性和可行性进行评估。
在这个阶段,行政许可机关可能会邀请相关专家或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可能需要对申请人进行面谈或实地调查。
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指南(示范文本)
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指南(示范文本)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指南尊敬的市民朋友:欢迎您来到便民服务中心办事!为了更好地为您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我们特别编写了本指南,希望能够帮助您顺利办理相关事务。
一、办事前的准备:1.查询资料:在办理相关业务之前,请您提前查询相关资料和要求,确保所携带的材料完整、准确。
2.预约登记:为了提高办事效率,您可以提前通过电话或在线系统预约办事时间。
预约成功后,请您按时到达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业务。
二、办事流程:1.取号排队:到达便民服务中心后,请您提前在取号机上选择合适的业务类型,取得一个排队号码。
2.等待叫号:根据屏幕上显示的叫号信息,您可以知道当前办理业务的号码范围。
请耐心等待您的号码被叫到,并准备好相关证件和材料。
3.提交资料:当您的号码被叫到时,前往指定窗口将所需材料提交给工作人员。
请确保所提供的材料是完整且符合要求的。
4.审核核验:工作人员会仔细核对您所提交的材料,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如有问题或遗漏,请及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补充或修改。
5.办理手续:当您的材料经过核验后,工作人员将会为您办理相关手续,包括填写表格、收费、复印件等。
6.办理结果:完成办理后,工作人员会将办理结果交予您。
请您仔细核对结果和所领取的证件、资料是否准确无误。
三、办事注意事项:1.请勿携带违禁品、危险品前来办事。
为了确保办事场所的安全,如有发现携带违禁品或危险品的情况,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您的办事申请。
2.请保持良好的秩序和礼貌待人。
在等待办事过程中,请遵守秩序,与其他市民友好相处,不要产生冲突和争执。
3.遵守工作人员的指示和要求。
在办事过程中,请配合工作人员的工作,按照他们的指示提供所需要的材料、填写相关表格等。
4.合理利用办事时间和资源。
为了更好地为更多市民提供服务,请您合理利用办事时间和资源,尽量缩短办事时间,减少不必要的等待。
五、建议与意见:如果您在办事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有任何建议和意见,敬请及时向我们提出。
行政审批办理流程图
办理流程图
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向行政
审核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
行政许可或不属于我局职权,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存在错误可以当场
更正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行政审核窗口接收、登记材料,
对材料进行形式或要件审查
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是否
行政审批服务科作出受理决定(不含申请人行政审批服务科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时间),并制作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补正的内容和要求,制作补正告知书送达申请人
行政审核工作自受理之日开始,严格按照法定期限开展工作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并提交全部材料
申请事项需开展现场评审的,依据法定条件和程序指派2 名或 2 名以上专业人员进行实质性审查
对现场评审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作出许可意见
行政审核窗口送达申请人, 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复议诉讼权利不予许可的行政审核窗口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经分管领导审定签发
准予许可的,在规定期限内
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
公开行政许可决定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5 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诉讼
行政机关20 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
申请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复议诉讼程序
8。
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审批办关于印发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效能综合考评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审批办关于印发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效能综合考评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1.19•【字号】津审〔2016〕3号•【施行日期】2016.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审批办关于印发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效能综合考评办法的通知市级有关部门、有关中央驻津单位:根据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有关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绩效管理考核的工作要求,为充分发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职能中的作用,推进落实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和集中审批、现场审批、联合审批、网上审批、限期审批等改革措施,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和质量,市审批办在征求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实施与效能综合考评办法(试行)》(2009年版)重新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效能综合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该办法自2016年2月起施行。
2016年1月19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审批服务效率A考核第三章审批服务效率B考核第四章服务质量考核第五章管理部门日常考核第六章附则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效能综合考评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有关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天津市行政审批管理规定》和《天津市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加强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的部署要求,为充分发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政府职能中的作用,推进落实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和集中审批、现场审批、联合审批、网上审批、限期审批等改革措施,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办法。
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
05 行政处罚事项办事指南
06 行政处罚事项办事指南
07 行政处罚处罚事项办事指南
08行政处罚事项办事指南
19 行政处罚事项办事指南
25 行政处罚事项办事指南
29 行政处罚事项办事指南
31 行政处罚事项办事指南
32 行政处罚事项办事指南
33 行政检查事项办事指南
34 行政检查事项办事指南
35 行政检查事项办事指南
36 行政检查事项办事指南
38 行政检查事项办事指南
39 行政检查事项办事指南
40 行政检查事项办事指南
41 行政检查事项办事指南
42 行政检查事项办事指南
43 行政检查事项办事指南
44 行政检查事项办事指南。
政务申请流程政务手续办理的流程与要点
政务申请流程政务手续办理的流程与要点政务申请是指个人或组织向政府机构申请办理相关行政手续的过程。
政务手续办理的流程与要点对于个人和组织来说至关重要,因为它涉及到他们的权益和利益。
本文将介绍政务申请流程的基本步骤,以及办理政务手续时需要注意的要点。
一、政务申请流程的基本步骤1. 确定申请类型:首先,申请人需要确定自己要办理的政务手续类型,例如:营业执照申请、房屋证明申请等。
根据不同的类型,办理的程序和要求也会有所不同。
2. 材料准备:在办理政务手续之前,申请人需要准备好所需的材料。
这些材料可能包括身份证明、申请表格、相关证件复印件等。
确保材料的准备完整和准确是顺利办理政务手续的关键。
3. 申请途径选择:根据不同的政务申请,申请人可选择不同的途径进行办理。
现代技术的发展,使得政务申请可以通过线上途径进行,例如政务网站、手机APP等,也可以选择线下途径,直接前往相关部门进行申请。
4. 递交申请:在准备完材料之后,申请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方式将申请材料递交给相关部门。
如果是线上申请,需要按照提示的要求进行填写和上传材料;如果是线下申请,需要前往指定地点递交材料,并进行现场办理。
5. 审核与审批:申请人在递交申请后,相关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判断其是否符合要求。
如果审核通过,相关部门会进行审批并发放相应的证明或批文;如果审核不通过,则会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材料。
6. 领取证件或批文:在政务手续办理完成后,申请人需要按照相关通知前往指定地点领取证件或批文。
领取时请注意核对个人信息和证件的准确性,如有错误或疑问,请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解决。
二、办理政务手续时需要注意的要点1. 完善材料准备:在办理政务手续时,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申请材料清单,确保所需材料的准备工作完整。
遗漏或不全的材料可能会导致申请无效或被退回。
2. 注意办理时限:政务手续办理通常有一定的时限要求,申请人应提前规划好时间,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办理流程。
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
一、事项名称: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
二、办事部门:津南区行政许可中心
三、受理地点和窗口:行政许可中心9、11、13号窗口
四、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五、申报条件
(1)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规标准;
(2)符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3)工业建设项目应采用清洁生产工艺。
六、申报所需材料
(1)行业主管部门预审意见;
(2)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技术评估意见;
(3)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
七、办事流程
受理——审核——批复
八、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止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止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九、承诺办理期限:
环境影响报告书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
环境影响报告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
环境影响登记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十、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一、办事联系方式:28520945
二00八年八月八日。
行政许可工作的基本流程
⑻企业所提供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作
出如有虚假自我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
⑼打印省局行政审批系统网上录入信息电子版本
2019-7-21
谢谢你的观看
23
3、变更仓库地址(含增加仓库)应提交的材料
• 企业登陆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行政审批系统企业端进行网上申 报,并根据受理范围的规定,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8
你好,我想在郑州市区开办一个药店,请 问有什么条件吗?
你好,在不同区域开办药店的条件是 不一样的:新开办药店要求企业负责人或者 法人必须具备执业药师资格,三环内需要经 营使用面积至少150平方、2名执业药师;三环
外四环内需要经营使用面积至少100平方、1 名执业药师;四环外需要经营使用面积至少 60平方、1名执业药师。
书面材料。
谢谢,你们在受理后几日内能给我答复?
我们的执法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 内对你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 如果符合筹建标准,我们将出具 准予筹建决定书。如果不符合标 准,申请材料予以退回。
2019-7-21
谢谢你的观看
11
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有相关的手续费吗? 没有,我们不收取任何费用。
2019-7-21
• 具体的业务流程根据许可事项的不同会稍有变化。
2019-7-21
谢谢你的观看
4
中心工作
• 办事大厅的中心工作是办理行政许可事项,主要包 括三个方面:
• 一是《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许可事项; • 二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 • 三是特殊药品许可事项; • 以上三项许可分别对应流通处、医疗器械处、药品
安全监管处。
2019-7-21谢谢你的 Nhomakorabea看5
一、《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 许可事项
津南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办事程序
评估环境影响报告表(万元)
0.5-0.8
0.8-1.5
(三)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核发许可
申请-受理-审核-审批-验收-发证
具备专用工具和设备;安全规章和应急措施完善;具有交资质部门处理的合同
收集许可证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
不收费
办事时限规定应为20个工作日
(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正式竣工验收
申请-受理-审核-验收
(6)会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7)联系电话交费单(近期)
(8)出资证明复印件
(9)投资方有效证件(个人投资: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投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10)房产证或租赁协议复印件(出租方为个人的须提供出租方身份证复印件)
(11)公章
业务部门
承办项目
办事程序
办事要件
办事时限
收费标准
4、开发资质证书及房地产开发资质预审表(房地产开发项目)
5、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
6、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一个工作日(不含相关部门提出意见时间)
不
收
费
需国家、市备案的,按市政[2004]96号文件要求报送相关附件
(三)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本区行政区域内,投资3000万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允许类中外合资、合作、外商独资、外商并购及外商增资项目)
网上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网上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
申请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许可的前提程序。
作为相对方的个人、组织要取得某项许可证明,首先要向行政主体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行政主体申请行政许可,除提交申请书以外,法律、法规通常还规定应同时提交有关文件材料。
2、审查。
行政主体收到相对方的行政许可申请后,应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期限内对申请人的申请及所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其是否具备取得相应行政许可证明的法定条件。
3、作出是否颁发有关证照的决定。
行政主体经过对行政许可申请人的申请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后,若确认其符合法定条件,即应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向申请人颁发有关证照的决定。
若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法定条件,则应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申请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若行政主体在法定期限届满时尚未予以明确答复的,申请人可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责令行政许可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作出明确的答复。
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窗口审批项目办理工作规程
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窗口审批项目办理工作规程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窗口审批项目办理工作规程为规范中心各窗口审批项目办理行为,确保审批工作公正、公开、高效、便民、廉洁、规范,制定本工作规程。
一、告知(一)窗口应当依法公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条件和操作程序,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印制办事指南,摆放在规定的位置,供申请人查询。
(二)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的内容包括:1、行政审批事项名称;2、申请人申办事项应达到的条件和需提交的全部材料;3、审批的具体办理程序;4、承诺办结的时限;5、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6、服务窗口和投诉电话;7、政策依据;8、审批数量。
(三)申请人要求对行政审批事项应达到的申办条件、需要提交的申办材料、审批具体办理的程序和收费依据等内容加以解释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当认真解释,详细说明,不得拒绝。
二、受理(一)窗口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上报件依照《XX县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关于统一使用行政审批文书的通知》要求运作。
(二)行政审批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和单位的,由牵头部门或单位的服务窗口负责受理,填写《联办件通知书》,并抄告相关部门和单位,由有关部门和单位同步审批。
行政审批事项涉及部门和单位内部多个内设股室或下属单位的,由有关部门或单位组织内部流转,并联审批。
(三)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或补正的全部材料,并填写《补正材料通知书》,当场交付申请人。
申请人补齐或补正材料之日为该事项正式受理之日。
服务窗口不得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为由拒绝受理。
(四)申请事项不符合法定条件和国家当时的政策,服务窗口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填写《不予受理决定书》,当场交付申请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三、办理对已受理并进入中心或部门和单位办理程序的行政审批事项,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按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上报件管理。
(一)程序简便、可即时办结的行政审批事项为即办件,实行即收即办。
食品经营许可证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流程
食品经营许可证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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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津南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津南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8.31•【字号】津南政办发〔2015〕25号•【施行日期】2015.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津南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津南政办发〔2015〕25号各镇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津南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任务分工》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5年8月31日津南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任务分工为在2017年底前完成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各项任务,按照《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要求,现就任务分工明确如下:一、2015年需完成的任务(一)认真做好市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和承接工作。
区政府及各部门以规范性文件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一律取消,切实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转给市场和社会的,政府各部门和相关单位不得截留(区行政审批局、法制办、编委办、监察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二)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管理,严格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
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最大限度减少预审和前置审批环节,创新审批方式,明确办理时限,公开办理流程,接受社会监督。
借鉴滨海新区经验,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体制机制,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
区政府和各部门一律不得以制定文件、印发通知等形式设立审批事项,或者为行政审批事项增设前置审批、证明等条件,切实防止边减边增、明减暗增(区行政审批局、法制办、监察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三)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不合法不合理项目(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四)强化区政府和各街镇在城市管理中的组织、协调职能,管理重心下移,推行街镇综合执法,构建基层长效管理机制(区法制办、编委办牵头,有关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
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制度
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制度第一篇: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制度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制度(一)办事制度。
1.首问责任制度。
首问责任人应当主动热情,耐心接受问询,认真受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对不属于本岗位受理的事项应履行告知义务或引领至该事项承办窗口。
2.限时办结制度。
服务对象咨询、申请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时,入驻部门窗口应按照有关规定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或答复。
办理期限应按照审批流程逐环节、逐岗位确定,并纳入行政审批软件系统自动推行限时办结。
只需进行形式要件审查的政务服务事项应即来即办即结。
3.一次性告知制度。
服务对象咨询、申请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时,入驻部门窗口应将该事项的办事程序及所需材料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主动提供示范文本、表格和资料,或告知服务对象获取相关示范文本、表格和资料的途径。
对不符合法定办理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不需要办理行政审批的应及时告知。
4.离岗告示制度。
各窗口设立A、B岗,A岗有事请假必须由B岗顶替,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因故暂时离开岗位时,应主动在窗口放置告示牌,内容包括离岗原因、去向和联系方式等。
5.责任追究制度。
对违反以上制度,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的部门窗口工作人员,应按相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
(二)办理制度。
工作人员根据服务对象申报的事项,实行“六制”办理。
1.直接办理制:凡服务对象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程序简便,可以当场审批的项目,即收即办、当场办理。
2.承诺办理制:对不能当场办理,需要审核、论证等的申请项目,入驻部门窗口应向服务对象出具受理通知书,由所在部门按规定程序运转、办理,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后,再由窗口将办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并出具办结通知书。
3.联合办理制:对同一个行政审批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逐步实行并联审批,由主办部门窗口负责受理,交由协办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分别提出审核意见,主办部门汇总各协办部门审核意见后,在承诺时限内做出决定,并由主办部门窗口将办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
行政许可实施的申请与受理程序.doc
1.申请(1)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但是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申请的除外。
(2)申请许可需要采用申请书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文本,文本中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
(3)申请方式上,行政相对人可以书面形式上门递交申请,也可以采用现代化通讯手段,如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多渠道申请。
行政机关在申请阶段负有“八项公示”义务。
2.受理受理许可申请的期限分两种:一是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二是申请材料数量、种类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制作《告知补正材料通知书》,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告知的,自重新收到之时为受理;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根据《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5)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例题单选题】行政许可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
A.在7日之内将申请转送有权行政机关B.在5日之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C.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D.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答案:D12。
【政务民生】业务办理操作流程指南
业务办理操作流程指南1️⃣ 业务办理前期准备在正式开启业务办理流程之前,充分的准备工作是确保后续步骤顺利进行的关键。
这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根据所办理业务的具体要求,整理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证件及证明材料。
例如,办理企业注册时,需准备公司章程、股东身份证明、经营场所租赁合同等。
信息核实:确保所有提交的信息准确无误,避免因信息错误导致的流程延误或失败。
可通过官方渠道查询或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预约服务:部分业务办理可能需要提前在线预约,以减少现场等待时间。
利用政府网站、官方APP等渠道进行预约,并确认预约成功。
2️⃣ 正式办理流程进入正式办理阶段后,需遵循以下步骤进行:提交资料:将准备好的资料按照要求提交至指定窗口或在线平台。
注意资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确保符合办理要求。
审核与反馈:提交资料后,相关部门将对资料进行审核。
审核期间,可能会要求补充材料或进行面谈。
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响应审核要求。
缴费与领证:审核通过后,根据业务类型缴纳相应费用。
费用缴纳完成后,即可领取相关证件或批文。
部分业务支持邮寄送达,选择时需确认邮寄地址的准确性。
3️⃣ 后续跟进与维护业务办理完成后,并不意味着流程就此结束。
后续的跟进与维护同样重要:证件更新与年检:部分业务办理后,证件存在有效期限制,需定期更新或进行年检。
关注证件有效期,提前准备更新材料,避免过期导致的业务受限。
信息变更处理:若企业或个人信息发生变更(如法定代表人变更、经营地址迁移等),需及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政策关注与咨询:随着政策环境的变化,业务办理要求可能发生变化。
定期关注官方公告,了解最新政策动态,必要时咨询专业人士,确保业务合规性。
综上所述,业务办理操作流程是一个涉及前期准备、正式办理及后续跟进与维护的综合性过程。
通过细致的准备、规范的操作和持续的跟进,可以有效提高业务办理效率,确保业务顺利进行。
同时,保持对政策环境的敏感度,及时调整策略,以应对可能的变化和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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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核
3、核准
4、区外经贸委领发批准证书
一、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二、环保部门审批意见(生产型企业必须提供)
三、区发改委项目核准材料
四、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书
五、企业章程(合资、合作还需提交合同)
六、企业组织机构:
1、设立董事会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成员、监事、经理委派书及其有效合法的身份证明
1、受理
2、审核
3、核准
4、市商务委领发批准证书
一、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二、环保部门审批意见(生产型企业必须提供)
三、市发改委项目核准材料
四、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书
五、企业章程(合资、合作还需提交合同)
六、企业组织机构:
1、设立董事会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成员、监事、经理委派书及其有效合法的身份证明
项目单位提交核准需要的全部材料--审核--核准或不予核准
1、项目申请报告及主管部门申请文件
2、《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申请书》
3、企业名称查询单(工商部门出具)
4、各投资方营业执照、最新财务报表及银行资信证明
5、投资意向书,公司董事会决议(增资、购并项目)
6、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
7、《选址意见书》(规划部门出具),征用农用地的需出具《建设用地预审报告》(土地部门出具)
(二)内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本区行政区域内、《天津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管理权限》以外,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企业投资5000万元以下项目)
项目单位提交备案需要的全部材料--审核--备案或不予备案
1、主管部门申请及《内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证明材料
3、《选址意见书》(规划部门出具),征用农用地的需出具《建设用地预审报告》(土地部门出具)
2、不设立董事会的提交法定代表人、监事、经理委派书及其有效合法的身份证明
七、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的公证、认证:
1、作为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应经其本国主管机关公证后送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其本国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者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国驻该国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3、香港、澳门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按照司法部有关中国委托公证人管理的相关专项规定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并经司法部派驻当地的机构签章转递后方可使用
4、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按照专项规定或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八、投资方资信证明
九、企业经营地址:
津南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收费标准实施细则
业务部门
承办项目
办事程序
办事要件
办事时限
收费标准
备注
一
发
改
委
(一)内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本区行政区域内、《天津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管理权限》以内,企业投资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
项目单位提交核准需要的全部材料--审核--核准或不予核准
1、项目申请报告(有资质机构编制)
8、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环保部门出具)
9、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主管部门出具确认文件
10、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个工作日(不含相关部门提出意见时间)
不
收
费
需国家、市核准的,按市政[2004]96号文件要求报送相关附件
业务部门
承办项目
办事程序
办事要件
办事时限
收费标准
备注
发
改
委
(四)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此类项目均由我委初审后,转报市发改委核准并报国家发改委备案或市发改委审查,报国家发改委核准)
2、作为自然人的外国投资者的身份证明,是指投资者所持的该国有权部门签发的具有自然人身份证明效力的文件。护照作为国际通行的公民出入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证明,在持有人办妥签证和入境手续后,其提交的复印件经与原件核对无误,可以作为外国投资者的“身份证明”使用,无须公证、认证。对没有办妥签证和入境手续的外国投资者,其护照不能作为有效“身份证明”,仍应以经公证认证的该国有权签发的文件作为身份证明
项目单位提交核准需要的全部材料--我委初审--转报市发改委审核--核准或不予核准
1、项目申请报告
2、主管部门申请及《境外投资项目核准申请书》
3、公司董事会决议或相关的出资决议
4、证明中方及合作外方资产、经营和资信情况的文件
5、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
6、资产评估报告
7、意向书或框架协议(投标、购并或合资、合作项目)
4、开发资质证书及房地产开发资质预审表(房地产开发项目)
5、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
6、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一个工作日(不含相关部门提出意见时间)
不
收
费
需国家、市备案的,按市政[2004]96号文件要求报送相关附件
(三)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本区行政区域内,投资3000万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允许类中外合资、合作、外商独资、外商并购及外商增资项目)
1、企业场地落实证明
2、厂房租赁合同(需提供出租方产权证明)
十、涉及照前行业许可的其它有关文件
核准:
2个工作日
批准证书:
3个工作日
不
收
费
业务部门
承办项目
办事程序
办事要件
办事时限
收费
标准
备注
外
经
贸
委
(二)投资总额3000万美元以上1亿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投资总额5000万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限制类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由市商务委核准
8、国家发改委对该项目书面信息报告出具的确认函件(境外竞标或收购项目)
9、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十个工作日(协助项目单位与市相关部门协调,尽快办复)
不
收
费
业务部门
承办项目
办事程序
办 事 要 件
办事时限收费标准备注二外经
贸
委
(一)投资总额3000万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允许类、不需要国家综合平衡,国家法律、法规,无特殊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由区外经贸委核准
2、项目主管部门的申请文件
3、《内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申请书》
4、《选址意见书》(规划部门出具),征用农用地的需出具《建设用地预审报告》(土地部门出具)
5、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环保部门出具)
6、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个工作日(不含相关部门提出意见时间)
不
收
费
需国家、市核准的,按市政[2004]96号文件要求报送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