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师德十条红线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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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师德十条红线内容

中小学师德十条红线内容

中小学师德十条红线内容
2014年1月,教育部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划定了“师德红线”,中小学教师十种“越线”行为将受严惩。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3.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4.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5.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6.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7.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8.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9.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10.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指出,教师若有以上十类中“触线”行为,所受到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等。

十条红线

十条红线

师德十条红线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三)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的
(四)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五)体罚学生的
(六)以侮辱、歧视、孤立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七)骚扰学生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八)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开展或者组织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个人利益的
(九)不听劝阻,组织、要求、诱导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或者
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十)其他违反职业道德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办法》指出,教师若有以上10类中“触线”行为,所受到处分
包括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
行政职务、开除等。

中小学师德十条红线内容

中小学师德十条红线内容

中小学教师师德“十条红线”
2014年,教育部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划出中小学教师行为的“十条红线”,具体内容如下: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三)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四)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五)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六)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七)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八)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九)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十)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师德红线十条内容

师德红线十条内容

师德红线十条内容
以下是师德红线十条内容:
1. 绝对不能歧视任何学生哟!就像不能因为玫瑰有刺就不喜欢它,而偏爱没有刺的百合呀!要公平对待每一个孩子,假如对成绩好的就笑脸相迎,对成绩差的就冷脸相待,那可不行!
2. 别收家长的贵重礼物呀!你想想,收下那些贵重东西,那不就跟商业交易似的了吗,哪里还有师德可言!
3. 不能体罚学生呀!这可不是开玩笑的,如果因为学生调皮就动手打,那和野蛮人有啥区别!
4. 不可以在课堂上讲与教学无关的废话哦!不能一堂课大半时间都在闲聊,这不是浪费学生的时间和生命嘛!
5. 不要泄露学生的隐私呀!学生信任你才会和你说心里话,要是转头就把人家的秘密说出去,多让人寒心!
6. 不能随便应付教学任务呀!要是备课不认真,上课敷衍了事,那不是误人子弟嘛!
7. 不可对学生进行语言暴力!说那些伤人的话,那跟刀子扎人有什么两样,难道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8. 不能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呢!比如给学生推荐高价辅导资料然后拿回扣,这可太不道德了!
9. 禁止与学生建立不正当关系呀!师生之间应该是纯洁的,要是有什么歪心思,那可是要遭唾弃的!
10. 要以身作则呀!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首先得做到,要是自己都做不好,凭什么要求学生做到呢!
总之,师德是教师的灵魂,一定要坚守这些红线,做一个真正有道德、有良知的好老师!。

教育部公布的师德十条红线

教育部公布的师德十条红线

教育部公布的师德十条红线教育部公布的师德十条红线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不能逾越的道德底线。

这些红线的宣布旨在引导教师秉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师德十条红线包括:1. 勾结考试作弊行为。

教师不得与学生勾结,提供作弊工具或帮助学生作弊,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2. 涉黄涉毒违禁物品。

教师不得介入非法活动,不得携带、传播涉黄涉毒等违禁物品。

3. 暴力伤害学生。

教师应保护学生的身心安全,禁止使用任何形式的暴力对待学生。

4. 实施隐私侵犯。

教师应尊重学生和家长的个人隐私,不得擅自公开、泄露他人的个人信息。

5. 大肆散布谣言或诽谤他人。

教师应以身作则,不得散布谣言、诽谤他人,损害他人的声誉。

6. 私自收取费用。

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收取学生和家长的费用,要坚持诚信办学。

7. 性骚扰学生。

教师应保持职业操守,不得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其他不当行为。

8. 利用职务谋取私利。

教师应秉持职业操守,不得利用职务地位谋取个人私利。

9. 教学质量失职。

教师应尽职尽责,不得敷衍塞责,保证教学质量。

10. 课堂纪律混乱。

教师应建立良好的课堂纪律,不得放任课堂纪律混乱。

教育部公布这些师德十条红线的目的在于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引导教师认真履行职责,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

同时,这也是为了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提升教育品质。

教师是社会的灵魂工程师,他们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对学生和社会都具有重要影响。

教育部公布师德十条红线,要求教师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加强自我约束和规范,以良好的职业操守示范学生,为学生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和价值观。

此外,教育部也将加强师德教育和考核,提高教师的师德意识和责任感。

通过加强教师师德建设,能够有效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培养更多优秀的学生,为社会培养更多有道德、有责任心的公民。

教育部公布的师德十条红线

教育部公布的师德十条红线

教育部公布的师德十条红线教育部公布的师德十条红线,旨在引导和规范教师的职业行为,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促进师生关系的健康发展。

这十条红线包括:1. 师德底线:教师应始终遵守职业道德,坚守教育教学的底线,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利益,不得参与非法活动。

2. 教学红线:教师应严格遵守教学纪律,不得违反教学计划、考试规定等,确保教学质量和公平性。

3. 评价红线:教师应公正、客观地评价学生的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不得滥用权力,不得接受或索取学生及家长的财物。

4. 管理红线:教师应正确行使管理职权,不得任意排挤、歧视学生,不得虐待、体罚学生,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健康。

5. 互动红线:教师应与学生保持适当的互动关系,不得与学生发展不恰当的关系,不得利用职权进行性骚扰、性侵犯等违法行为。

6. 保密红线:教师应严守学生的隐私,不得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不得利用学生的信息牟取私利。

7. 财务红线:教师应正确使用公款,不得挪用公款,不得接受贿赂,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8. 诚信红线:教师应恪守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编造虚假信息,不得作弊、抄袭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

9. 文明红线:教师应树立文明师风,言行举止应符合社会道德规范,不得辱骂、打击学生,不得传播不良信息。

10. 法律红线:教师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参与违法犯罪活动,不得侵犯学生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这些师德十条红线的公布,旨在加强对教师职业行为的监督和管理,维护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确保学生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同时,这也提醒了广大教师要时刻保持警觉,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教育部还将加大对教师职业道德的培训和教育力度,帮助教师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念和道德标准,促进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教育部公布的师德十条红线

教育部公布的师德十条红线

教育部公布的师德十条红线
截止到我的知识更新日期为2021年,教育部公布的师德十条红线如下:
不得以言语、行为或其他方式侮辱、歧视、虐待学生。

不得利用学生进行违法违纪活动。

不得违反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

不得教唆、引导学生参与邪教、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要、收受学生财物。

不得在教学过程中搞封建迷信、谣言教育等违法行为。

不得利用教育资源谋取不正当经济利益。

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虐待行为。

不得与学生发生不正当的性关系。

不得故意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包括心理虐待、侵犯学生隐私等。

这些红线是教育部为了维护教育系统的师德建设、保护学生权益而设立的底线要求,旨在规范教师的行为举止,确保教育环境的健康和谐。

请注意,具体的师德要求和红线规定可能会根据时间和地区的不同有所调整和更新,请您关注最新的教育部相关政策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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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师德师风十条红线

教育部师德师风十条红线
九、师德师风建设的资源配置与支持
1.加大对师德师风建设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确保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得到充分保障。
2.设立师德师风建设专项基金,用于表彰先进、支持教师培训和学术研究,以及开展相关活动。
3.优化教师职业发展环境,提供更多的学习培训机会,鼓励教师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和师德师风素养。
六、师德师风的持续改进与长效机制
1.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通过定期教育培训、实践锻炼、评估反馈等环节,形成持续改进的良性循环。
2.加强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研究和探索,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创新方法和手段,提高师德师风建设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推动师德师风建设与教育改革发展相结合,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3.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创新实践项目,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提升师德师风建设的整体水平。
十五、师德师风建设的信息化与智能化
1.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如大数据、云计算等,收集和分析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数据,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建设师德师风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动态监控和管理。
3.推动师德师风教育资源的信息化,通过在线课程、网络研讨会等形式,提高教师师德师风教育的便捷性和实效性。
5.严格规范校外兼职行为,不得在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下从事校外兼职。
三、师德师风的监督与问责
1.建立健全师德师风监督机制,广泛开展师德师风评议活动,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2.加大师德师风问题查处力度,对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3.强化师德师风问责制度,对监管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二、师风的具体表现
1.严谨治学,追求学术诚信,不得抄袭、剽窃、篡改、捏造研究成果,不得参与虚假学术活动。

教师十条红线

教师十条红线

国家教育部公布的教师师德十条红线
根据教育部29日公布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教师有体罚或骚扰学生、收礼或有偿补课等10种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教师受处分期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
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征求意见稿指出,“教师受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处分期间不能申报高一级专业
技术职务。

教师受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处分期间不能重新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教师受处分的10种行为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3、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的
4、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5、体罚学生的.
6、以侮辱、歧视、孤立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7、骚扰学生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8、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9、开展或者组织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个人利益的.
10、不听劝阻,组织、要求、诱导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或者参与
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
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

其中,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期限为24个月。

师德“十条红线”

师德“十条红线”

师德“十条红线”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3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4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5体罚学生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6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7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8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9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10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师德师风建设十项专项行动条红线十查十看等师德建设内容

师德师风建设十项专项行动条红线十查十看等师德建设内容

师德师风建设十项专项行动条红线十查十看等师德建设内容引言师德师风建设是教育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它是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必备素质,关系到教育教学的质量和学生的终生发展。

为了规范教师行为,维护师德师风,教育部掀起师德师风建设十项专项行动,要求广大教师牢固树立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观念,自觉践行师德师风,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本文将围绕师德师风建设十项专项行动条红线十查十看等师德建设内容,进行详细阐述,为广大教育工作者提供借鉴和参考。

一、“师德师风建设十项专项行动条红线”1. 勇于肩负教育责任,守护好学生和家长的权益;2. 秉持公正公平,严格评价学生,不轻易放宽考试标准;3. 珍视师生情感,维护好师生关系,不用情感挟持学生;4. 勤奋进取,持续提升教学水平,做到真正的师道尊严;5. 尊重学生差异,尊重和发挥学生的多元才能;6. 严格遵守诚信考试制度,杜绝弄虚作假的行为;7. 维护自律、自信、自尊、自强精神,树立正能量形象;8. 树立正确的领导观念,不搞拉帮结派;9. 不参与非法敛财;10. 不涉足违法犯罪。

二、红线整体解析1. 权益保障:教师要认真履行肩负的教育责任,切实守护好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在教育事务中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受任何立场和利益的干扰,保证真正为学生谋利益。

2. 考试评价:教师要客观公正地对学生进行评价,减少不合理的满分操作和虚假评估等行为,让学生真实地接受教育和评价,恪守职业操守。

3. 关注师生情感:教师要珍视师生的情感体验,不要在关爱学生的表面下实施情感操作,摆脱利用权位污染师生领域的做法,做到真正的重视和维护师生关系。

4. 勤奋进取:教师要不断努力,增强自己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储备,为学生创造更好的教育环境,树立良好的教学形象,追求职业尊严。

5. 多元教育:教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差异性,发挥最大的学生优势,根据学生的个性实现个性化的教育,多元化的发展,做到有序、平稳和全面的发展。

师德师风建设十项专项行动10条红线十查十看等师德建设内容

师德师风建设十项专项行动10条红线十查十看等师德建设内容

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十项专项行动实施教育法规学习、职业道德讲座、师德师风承诺、双向意见征求、致家长的一封信、师德标兵报告会、教育行为自查自纠、突出问题整改、明察暗访督促、建立师德失范黑名单十大行动,着力解决教师队伍中存在的法制观念淡薄、工作作风漂浮、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职业怠倦等问题。

师德10条红线1.组织或者参加旨在损害国家利益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2.有捏造事实、散布谣言(含网络谣言),损害集体和个人声誉及不利于团结的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3.有侮辱、歧视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造成学生精神和身体伤害的;4.对学生有性骚扰等猥亵行为的;5.组织参与有偿家教,情节严重的;6.巧立名目,向学生乱收费用的;7.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8.生活作风严重腐化的;9.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和商品、向学生和家长索要财物的;10.其他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洁从教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十查十看”一查执行教育方针政策情况,看是否有重教书轻育人,把不健康的思想和错误言论带进课堂的行为。

二查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情况,看是否有讽刺、挖苦、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不关心甚至放弃学习困难学生的行为。

三查热爱本职工作、注重业务提高情况,看是否有对学校发展漠不关心,职业倦怠,工作消极等行为。

四查为人师表、廉洁从教情况,看是否有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和商品、向学生和家长索要财物、乱收费、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

五查遵纪守法及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看是否有赌博或参与变相赌博、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六查树立教师良好形象情况,看是否有语言不文明、衣着不得体、行为不检点等行为。

七查教师文明上网情况,看是否有不负责任地滥发帖子,或语言不文明,浏览不健康网站等行为。

八查关心集体、尊重同事情况,看是否有损害集体荣誉和不利于团结的行为。

九查工作作风、工作纪律情况,看是否有作风不踏实、纪律松弛、不按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

师德十条红线内容

师德十条红线内容

师德十条红线内容
师德十条红线,那可不能踩呀!
第一条,不能体罚学生呀!嘿,你想想,要是有老师因为学生调皮就狠狠打人家,那学生会多受伤多害怕啊!就像那娇嫩的花朵被无情地摧残一样,这怎么行呢!
第二条,不得收受家长财物!哎呀,你说要是老师因为家长送了礼就对人家孩子特别关照,这对其他孩子多不公平啊,这跟那走后门有啥区别呀!
第三条,不能讽刺挖苦学生!这可太重要啦,学生也是有自尊心的呀,要是老师总说一些难听的话打击学生,那不相当于给学生的心灵蒙上一层灰嘛!
第四条,绝对不能歧视任何学生!不管是学习好的还是成绩差的,都应该一视同仁呀,哪能因为孩子有点不同就区别对待呢,这就像不能因为苹果和橘子长得不一样就偏爱其中一个呀!
第五条,不擅自离岗!老师得坚守岗位呀,要是动不动就跑没影了,学生们咋办呀!
第六条,不可泄露学生隐私!学生的秘密也是秘密呀,要是随便就说出去,那不是辜负了学生的信任嘛!
第七条,不能在教学上敷衍了事!教学可是大事呀,要是老师不认真备课不认真教,那不是误人子弟嘛!
第八条,不能对学生进行性骚扰!这简直太恶劣啦,那是对学生的严重伤害呀,这种行为绝对不能有!
第九条,不能弄虚作假!比如成绩什么的可不能造假呀,要实事求是,这才是正道呀!
第十条,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老师可是学生的榜样呀,要是自己都做不好,怎么要求学生做到呢!
总之呀,这些红线就是给老师们划的警戒线,绝对不能碰,要好好爱护学生,教导学生,做一个有师德的好老师!这才是老师该有的样子嘛!。

师德十条禁令

师德十条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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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师德十条禁令(十条红线)
1、严禁传播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方针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

2、严禁擅自办班或在工作日参与有偿补课和外出代课。

3、严禁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谋取个人私利。

4、严禁向学生乱收费、乱发资料和推销商品。

5、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有对待学生不平等、不公正和讥讽、歧视和侮辱学生或者其他有辱人格尊严的言行。

6、严禁张榜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

7、严禁随意停课和无计划、无教案上课。

8、严禁以任何手段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在招生、考试、职称评审答辩等工作中,不得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9、严禁工作时间玩电子游戏、炒股,不得在课堂接、打手机和接待客人。

10、严禁指责和训斥家长。

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师风规范可概括为八句话32个字。

政治坚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严谨治学廉洁从政团结和谐服务社会。

师德“十条红线”

师德“十条红线”

师德“十条红线”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3、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4、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5、体罚学生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6、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7、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8、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9、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10、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中小学生师德十条红线(一)

中小学生师德十条红线(一)

中小学生师德十条红线在教育领域中,教师是学生的引路人和榜样,承担着培养学生品德和知识的重要责任。

而师德作为教师的基本品质,更是至关重要。

中小学生正处于成长的关键阶段,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正在逐渐形成,因此教师的言行举止对他们的影响尤为重要。

为了维护中小学生的教育环境,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特制定了中小学生师德十条红线。

1.尊重学生的人格。

教师应尊重每个学生的个人尊严,不得以任何形式侮辱、歧视学生。

要善于倾听学生的意见和想法,不得凌驾于学生之上,从尊重开始,建立师生平等的关系。

2.关心学生的需求。

教师应该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状态,耐心倾听学生的心声,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帮助。

教师要树立正确的为人师表形象,成为学生们信赖和依靠的对象。

3.严禁虐待学生。

教师绝对不能对学生实施体罚、精神虐待等行为。

对师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应该通过合理的方式解决,绝不允许使用暴力手段。

4.言行端正。

教师要言传身教,举止得体,言行举止要符合道德规范。

不言语粗鲁、行为不检点、不传播不良信息。

5.教书育人。

教师应该尽职尽责,授课认真负责,耐心指导学生,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要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不以传授知识为唯一目的,更要注重德育。

6.维护家长与学生关系。

教师要与家长保持密切沟通,及时反馈学生在学校的表现和问题,积极协助家长了解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7.坚持公平公正。

教师要公平对待每个学生,不偏不倚,不搞任何形式的优待和歧视。

要以公正的眼光评价学生,帮助他们取长补短。

8.遵纪守法。

教师作为学生的楷模,应该遵守职业规范、学校纪律和法律法规,严格要求自己,不从事违法乱纪行为。

9.以身作则。

教师要时刻以身作则,以正确的行为示范影响学生,要在道德品质上做学生的榜样。

10.不私自处罚。

教师在处理学生过错时,应该坚守纪律,不可私自处理、随意做出处罚,要遵循学校规章制度,尊重程序和学生权利。

这十条红线,是对中小学生师生关系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对教师师德的明确界定。

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十条规定是什么

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十条规定是什么

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十条规定是什么在教育工作中,中小学教师的师德师风一直被认为是至关重要的。

为了规范中小学教师的行为和提高师德师风水平,通常会明确规定一系列的准则和要求。

下面总结了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的十条规定:1.爱岗敬业:教师应该认真对待教育工作,热爱自己的岗位,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不辞辛劳,恪尽职守。

2.以身作则:教师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做学生的楷模和引路人,言行一致、言行合一。

3.以学生为本:教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应该是学生,学生的健康成长是教师工作最终目标。

4.尊重学生: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和权利,不歧视任何学生,善待每一个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

5.积极进取:教师要不断学习进修,提高自身素质,追求专业知识和教育理念的更新,积极进取。

6.热爱教育:教师要热爱教育事业,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与热情,传递正能量,影响学生成长。

7.团结协作:教师要团结同事,相互尊重,相互支持,共同为学校和学生的发展而努力。

8.诚实守信:教师要言行一致,做人诚实守信,讲求信用,言出必行,言行严谨。

9.关心学生:教师要关心学生的生活和学习,了解学生的困难和需求,给予帮助和支持,成为学生心灵的港湾。

10.尊重职业:教师要尊重教育职业,自觉遵守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维护教育形象,培育良好的师德师风。

总的来说,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的十条规定体现了中小学教师的社会责任和使命感,要求教师不仅要拥有扎实的专业素养,更要具备高尚的师德情操,为学生的成长和未来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希望每位中小学教师都能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修养,成为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引路人和榜样。

教育界师德底线十项规定内容

教育界师德底线十项规定内容

教育界师德底线十项规定内容
1. 尽职尽责:教育界人员应积极履行职责,对教育工作保持高
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认真对待学生的研究和成长。

2. 尊重学生:教育界人员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尊严,不歧视、
不虐待、不侮辱学生,以平等的态度对待每一位学生。

3. 严禁体罚:教育界人员不得使用体罚或任何形式的身体惩罚
来对待学生,体罚是一种不人道的行为,严重影响学生身心健康。

4. 严禁性骚扰:教育界人员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性骚扰行为,
包括言语、肢体和非言语上的行为,以维护学生的人身安全和权益。

5. 建立良好师生关系:教育界人员应尽力与学生建立积极、相
互尊重的师生关系,为学生提供良好的研究环境和情感支持。

6. 保护学生隐私:教育界人员应严守学生的个人隐私,不将学
生的个人信息泄露给未经授权的第三方,保护学生的个人权利。

7. 建设和谐班级:教育界人员应积极参与班级管理工作,注重培养班级的和谐氛围,促进学生之间的友好交往和互相帮助。

8. 不参与学生赌博:教育界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学生之间的赌博行为,不能为赌博活动提供便利或默许。

9. 拒绝利益诱惑:教育界人员应保持清正廉洁,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财物、礼品或利益,以保证教育事业的公正和公平。

10. 持续自我提升:教育界人员应不断提升自身教育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积极参加师德师风培训和研究,不断提高教育服务质量。

以上是教育界师德底线的十项规定内容,教育界人员应当始终遵守并践行,以确保教育工作的有序进行和学生的健康成长。

教育部划师德十条红线

教育部划师德十条红线

教育部划“师德红线”教师十种“越线”行为将受严惩十类违反师德行为
教育部《办法》所列的十类违反师德行为包括: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3、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的;
4、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5、体罚学生的;
6、以侮辱、歧视、孤立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7、骚扰学生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8、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开展或者组织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个人利益的;
9、不听劝阻,组织、要求、诱导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或者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10、其他违反职业道德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办法》指出,教师若有以上10类中“触线”行为,所受到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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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师德“十条红线”
2014年,教育部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划出中小学教师行为的“十条红线”,具体内容如下: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三)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四)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五)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六)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七)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八)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九)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十)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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