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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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政策

新时代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政策

新时代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政策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战略和任务部署,进一步优化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环境,加快推进区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3)8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加快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政策。

一、鼓励引进和投资集成电路产业项目第一条对固定资产投资规模5000万元(含)以上(不含土地款)的集成电路制造项目,按照不超过实际投入总额的15%、最高1000万元给予奖励。

对设备投资200万元(含)以上的集成电路技术改造项目,按照不超过实际投入总额的10%、最高800万元给予奖励。

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市级投资奖励计划。

对列入市级投资奖励计划的项目,不再按上述条款进行奖励,区级财政按照市级奖励额度50%给予奖励;其中,固定资产5亿元(含)以上(不含土地款)重大项目按照市级奖励额度100%给予奖励。

项目开工后,可以按照计划补助总额的50%予以预拨,其余待项目竣工验收后统一结算。

第二条对集成电路设计(含EDA工具研发)企业,自落户之日起两年内,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00万元(含)且技术团队到位5人(含)以上的,给予不超过其主营业务收入的10%、最高200万元的奖励;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含)且技术团队到位10人(含)以上的,给予不超过其主营业务收入的10%、最高800万元的奖励。

第三条对集成电路产业头部企业或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含)以上(不含土地款)的项目落户用地,经区政府集体决策,可按照不低于省工业用地公开基准地价确定土地出让底价。

第四条对集成电路企业,落户运营一个会计年度后,给予办公研发或生产用房等场地租赁费用的50%补助。

每家企业每年补助面积不超过2000平方,单价不超过35元/平方*月;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

《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的有关精神,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发展,推动我国信息化建设,现将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通知如下:一、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三)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

二、软件产品界定及分类本通知所称软件产品,是指信息处理程序及相关文档和数据。

软件产品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

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部分的软件产品。

三、满足下列条件的软件产品,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政策:1.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四、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一)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17%(二)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1.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即征即退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3%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17%2.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的计算公式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当期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按照下列顺序确定:①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②按其他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③按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定。

《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及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及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及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及省、市关于“一芯驱动”的战略布局,全面提升光谷在集成电路产业的影响力,聚力打造“芯-屏-端-网”万亿产业集群,东湖高新区研究出台了《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及《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背景情况一是国家层面高度重视,集成电路战略地位提升。

近年来,集成电路产业在国家战略中的地位不断提升,在2018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把推动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列在实体经济发展的首位。

中兴事件、华为事件更是引起了全社会对集成电路产业的关注。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时多次强调,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国之重器必须立足于自身,科技攻关要摒弃幻想、靠自己。

二是各地纷纷加码政策,掀起产业发展新高潮。

随着国家层面对集成电路产业的高度重视,全国数十个城市相继出台重点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其中甚至包括上海、广州等已具备一定产业基础、财力雄厚的国内一线城市,地区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

三是高新区产业基础扎实,机遇与挑战并存。

多年以来东湖高新区将集成电路作为核心战略产业重点布局,培育引进了一批领军企业,成为国家四大集成电路产业基地之一。

随着长江存储即将量产、中国信科5G布局逐步实施、武汉新芯二期开工,高新区迎来了加快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黄金时期。

在此背景下出台具有竞争力、符合东湖高新区产业特色的集成电路政策,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光谷在行业的影响力,加快相关要素聚集。

二、政策解读(一)政策支持对象第一条凡在东湖高新区设立的主营业务为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装测试、设备等企业,均可享受本政策。

东湖高新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集成电路产业园,引导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向该园区集聚,保障要素供给,优化产业生态。

解释:本政策适用于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东湖高新区,重点支持从事集成电路领域设计、制造、封装、测试、模组、设备生产研发、EDA工具的集成电路相关企业。

2024年咨询工程师之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通关题库(附答案)

2024年咨询工程师之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通关题库(附答案)

2024年咨询工程师之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通关题库(附答案)单选题(共45题)1、大部分实行增值税的国家采用()。

A.抵扣型增值税B.消费型增值税C.收入型增值税D.生产型增值税【答案】 B2、在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中,投标人少于()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A.2B.3C.4D.5【答案】 B3、《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是指导全国城镇化健康发展的( )规划。

A.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B.宏观性、战略性、约束性C.预期性、约束性、基础性D.预期性、调控性、基础性【答案】 A4、用不变价格衡量的GDP是()。

A.实际GDPB.潜在GDPC.名义GDPD.绿色GDP【答案】 A5、下列领域中,不属于国家级专项规划编制范围的是( )。

A.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领域B.安排国家投资数额较大的领域C.涉及重大产业布局或重要资源开发的领域D.存在过度竞争的产业领域【答案】 D6、关于影响供给的基本因素的叙述中,不正确的是()。

A.生产者或销售者的价格预期往往会引起供给数量的变化B.技术水平在一定程序上决定着生产成本并进而影响供给数量C.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成本降低,供给数量会减少D.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某种产品的价格和其供给数量的变动呈正方向变化【答案】 C7、《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把全国划分为九个土地利用区,其中属于东部地区的是()A.京津冀鲁区、苏浙沪区、闽粤琼区B.珠江三洲地区、长江三角洲地区、环渤海地区C.太湖杭州湾地区、苏锡常地区、京津地区D.海峡西岸经济区、天津滨海新区、沪宁杭地区【答案】 A8、公共财政通过实施特定的财政政策,促进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和经济增长等目标的实现,此属于公共财政职能中的()。

A.资源配置职能B.收入分配职能C.调控经济职能D.监督管理职能【答案】 C9、我国“十一五”规划纲要对政府职责的表述是()A.宏观调控、经济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B.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C.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服务、公共管理D.经济调节、政策指导、社会服务、公共管理【答案】 B10、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下列关于国土空间规划分级分类体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意见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意见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6.23•【字号】济政办发〔2022〕3号•【施行日期】2022.06.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子信息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意见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集成电路产业是信息产业的核心,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关键力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20〕8号)精神,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质量效益,推进我市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总体思路。

聚焦智能经济强市和数字先锋城市建设,将全面提升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水平作为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重点,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强化创新驱动、项目带动、政策促动,立足产业发展实际,聚焦补短板、锻长板,以发展集成电路设计和规模化制造紧密结合的产业集群为突破口,不断提升集成电路设计水平,加速实现制造产出,有效扩大封装测试规模,优先发展高性能集成电路、功率器件、智能传感器等领域,重点突破半导体材料和集成电路规模化制造,促进集成电路企业与应用企业融合发展,打造规模化、集群化、高端化产业链群,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

(二)发展目标。

围绕高性能集成电路、功率器件、智能传感器等细分领域,完善材料、设计、制造、封测等产业环节,壮大产业规模,打造国内一流的产业生态。

到2025年,设计能力明显提升,材料、制造、封测技术和产能形成重大突破,产业链闭环生态基本形成;培育8-10家龙头企业,20家以上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领军领先企业,形成500亿级产业规模,在功率器件、集成电路设计领域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聚高地和创新发展高地。

二、重点任务(一)实施设计固链工程。

2023年继续教育未来产业作业(一)

2023年继续教育未来产业作业(一)

2023年继续教育未来产业作业(一)一、单选题(共3题,每题20分)1、我国已连续(B、9年)成为世界最大的工业机器人市场。

2、下列器件中,(A、光子、量子等高端集成电路)更适用于高性能计算机、服务器、光子计算机、量子计算机等领域。

3、《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线宽小于(C、0.25微米)(含)的特色工艺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进口自用生产性原材料、消耗品,净化室专用建筑材料、配套系统和集成电路生产设备零配件,免征进口关税。

4、(B、日本)通过技术预见调查为未来产业发展奠定基础。

5、借助强大的化工优势,带动制药业的发展,以制造业口碑打开全国全球市场的国家是(D、德国)。

二、多选题(共5题,每题8分)1、《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风碳中和工作意见》中,我国提出了哪些具体的目标?()B、2025年森林覆盖率要达到24.1%D、2030年整个森林覆盖率要达到25%E、206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2、利用液相制备法制备碳化硅单晶的优势包括()。

A、成本更低B、缺陷更少C、容易掺杂E、均匀性更好3、具有中国特色的未来产业发展路径要()。

A、强引领B、强要素C、强示范D、强生态E、强人才4、()是未来产业布局的重要方向。

A、智能B、低碳C、健康5、硅光技术将广泛应用于()等领域。

A、数据中心B、5G承载网C、军事D、量子通信E、传感三、判断题(共5题,每题6分)1、集成电路=半导体=芯片。

错误2、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与全球温度变化呈现负相关态势,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全球碳排放量正急剧增长。

错误3、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是国家“十四五”时期的重点工作。

正确4、从生物医药的角度来看,免疫类产品仍然是目前世界各国对创新药研发的重点,其中丙肝治疗药物已经成为主流的趋势。

错误5、随着科学技术快速发展,传统硅材料在微电子领域应用发展迅速且不受任何限制。

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正文:----------------------------------------------------------------------------------------------------------------------------------------------------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2000年6月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当前,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突飞猛进,以信息产业发展水平为主要特征的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信息技术和信息网络的结合与应用,孕育了大量的新兴产业,并为传统产业注入新的活力。

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作为信息产业的核心和国民经济信息化的基础,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

我国拥有发展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最重要的人力、智力资源,在面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形势下,通过制定鼓励政策,加快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是一项紧迫而长期的任务,意义十分重大。

各地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根据《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要求,抓紧研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尽快组织实施。

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为推动我国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增强信息产业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带动传统产业改造和产品升级换代,进一步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制定以下政策。

第一章政策目标第一条通过政策引导,鼓励资金、人才等资源投向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进一步促进我国信息产业快速发展,力争到2010年使我国软件产业研究开发和生产能力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第二条鼓励国内企业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努力开拓两个市场。

2023年咨询工程师之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高分题库附精品答案

2023年咨询工程师之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高分题库附精品答案

2023年咨询工程师之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高分题库附精品答案单选题(共40题)1、国家级区域规划要细化落实国家发展规划对特定区域提出的战略任务,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编制,报()审批。

A.国务院B.国务院有关部门C.党中央D.国务院发改部门【答案】 A2、《预算法》规定,国家实行中央和地方()A.分税制B.包干制C.分离制D.统一制【答案】 A3、()指劳动者不愿意按照现行货币工资水平和工作条件就业而引起的失业。

A.摩擦性失业B.自愿失业C.非自愿失业D.混合型失业【答案】 B4、下列说法中,关于国家级规划的说法错误的是()。

A.指由中央政府和部门制定的规划B.仅包括国家层面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C.是最高层级的规划D.应考虑到地方规划的实际情况,照顾到地方的利益诉求【答案】 B5、十四五规划提出,推进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支持有利于()的重大项目建设。

A.内陆与沿海区域协调发展B.城乡区域协调发展C.国家自由贸易区协调发展D.长三角区域协调发展【答案】 B6、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

A.吸收公众存款B.经营结汇、售汇业务C.民间融资D.发行金融债券【答案】 B7、《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该文件提出的政策属于()。

A.产业组织政策B.产业布局政策C.产业结构政策D.产业金融政策【答案】 C8、()指受国民收入影响,随国民收入变化而变动的投资。

国民收入增加,消费需求扩大,将导致投资的增加,反之则投资减少。

A.净投资B.重置投资C.自发投资D.引致投资【答案】 D9、编制预算草案的具体事项由()部署。

A.建设部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D.国务院财政部门【答案】 D10、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为支持某项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称为()A.政府性基金收入B.主管部门集中收入C.国有资本经营收入D.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答案】 A11、构成我国中央政府财政收入最大来源的税种是()。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0.22•【字号】武政规〔2020〕18号•【施行日期】2020.10.22•【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经研究,现将《武汉市加快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市人民政府2020年10月12日武汉市加快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打造全国集成电路产业集聚发展新高地,培育壮大电子信息产业新增长极,特制定如下政策。

一、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关于企业所得税、企业增值税、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优惠和减免政策,优化办税流程,加快退税进度。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武汉海关)二、鼓励集成电路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建设集成电路核心技术攻关载体,对集成电路领域新获批的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一次性资助500万元。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三、对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集成电路企业,按照国家拨付资金的50%予以配套支持,单个项目支持资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四、对完成全掩膜(Full Mask)首轮工程产品流片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给予首轮流片费用30%或者首轮掩膜版制作费用50%、年度总额最高500万元的补贴。

对使用多项目晶圆(MPW)流片进行研发的企业,给予MPW首轮流片费用50%、年度总额最高100万元的补贴。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五、对购买IP(含Foundry IP模块,不含委托技术服务)、电子设计自动化(EDA)软件进行研发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给予购买费用30%、年度总额最高200万元的补贴。

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明确,凡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均可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

鼓励和倡导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全球合作,积极为各类市场主体在华投资兴业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颁布单位:国务院文号:国发〔2020〕8号颁布时间:2020-07-27实施时间:2020-07-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是信息产业的核心,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关键力量。

《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印发以来,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快速发展,有力支撑了国家信息化建设,促进了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优化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环境,深化产业国际合作,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发展质量,制定以下政策。

一、财税政策(一)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28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十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鼓励的线宽小于130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总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

对于按照集成电路生产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优惠期自获利年度起计算;对于按照集成电路生产项目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优惠期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计算。

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
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其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政府推出一系列有力的政策措施。

首先,要建立健全市场机制。

应建立完善的市场体系,加强市场管理,建立健全的收益共享机制,激励企业的创新活动,使市场运作更加规范、规范、有序。

其次,要完善组织机构制度。

要建立起适当的机构与结构,依法行政、运作规范、责任明确,加强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管理,形成一个有效率、有序的管理环境。

第三,要建立合理的技术标准。

应建立合理的技术标准体系,提高质量水平,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强化质量监督和管理,确保产品质量达到国家安全标准。

第四,加强相关行业的教育培训。

应加强相关人员的技能培训,拓宽其知识面,强化从业技能,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行业整体水平,以满足技术发展需求。

最后,政府要积极投入。

政府应投入大量资金作为补助,帮助企业扩大规模,提高其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从而推动实体经济发展。

以上就是近期政府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一些政策措施,它们将有利于让我国在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的技术与产品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同时为国家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产业路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产业路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国务院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在国家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扶持下;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我国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获得较快发展..制定实施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继续完善激励措施;明确政策导向;对于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切实抓好落实工作..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跟踪了解政策执行情况;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取得实效..国务院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务院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以下简称国发18号文件印发以来;我国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快速发展;产业规模迅速扩大;技术水平显着提升;有力推动了国家信息化建设..但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我国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还存在发展基础较为薄弱;企业科技创新和自我发展能力不强;应用开发水平急待提高;产业链有待完善等问题..为进一步优化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环境;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水平;培育一批有实力和影响力的行业领先企业;制定以下政策..一、财税政策一继续实施软件增值税优惠政策..二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相关营业税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从事软件开发与测试;信息系统集成、咨询和运营维护;集成电路设计等业务;免征营业税;并简化相关程序..具体办法由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三对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四对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五免五减半”优惠政策..五对国家批准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因集中采购产生短期内难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占用资金问题;采取专项措施予以妥善解决..具体办法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六对我国境内新办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经认定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的进口料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享受保税政策..七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比照国发18号文件享受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具体办法由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八为完善集成电路产业链;对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封装、测试、关键专用材料企业以及集成电路专用设备相关企业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具体办法由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九国家对集成电路企业实施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产业技术进步情况实行动态调整..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优惠政策;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并享受至期满为止..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与企业所得税其他优惠政策存在交叉的;由企业选择一项最优惠政策执行;不叠加享受..二、投融资政策十国家大力支持重要的软件和集成电路项目建设..对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给予适当支持..鼓励软件企业加强技术开发综合能力建设..十一国家鼓励、支持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加强产业资源整合..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为实现资源整合和做大做强进行的跨地区重组并购;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支持引导;防止设置各种形式的障碍..十二通过现有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资金和政策渠道;引导社会资本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支持中小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创业..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主要支持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发展的股权投资基金或创业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采取发行股票、债券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十三支持和引导地方政府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健全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制度;积极推动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利用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进行质押贷款..充分发挥融资性担保机构和融资担保补助资金的作用;积极为中小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提供各种形式的贷款担保服务..十四政策性金融机构在批准的业务范围内;可对符合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范围、条件的软件和集成电路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十五商业性金融机构应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积极创新适合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信贷品种;为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三、研究开发政策十六充分利用多种资金渠道;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发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引导作用;大力支持软件和集成电路重大关键技术的研发;努力实现关键技术的整体突破;加快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产业化和推广应用..紧紧围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目标;重点支持基础软件、面向新一代信息网络的高端软件、工业软件、数字内容相关软件、高端芯片、集成电路装备和工艺技术、集成电路关键材料、关键应用系统的研发以及重要技术标准的制订..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要做好有关专项的组织实施工作..十七在基础软件、高性能计算和通用计算平台、集成电路工艺研发、关键材料、关键应用软件和芯片设计等领域;推动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有关部门要优先安排研发项目..鼓励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建立产学研用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促进产业链协同发展..十八鼓励软件企业大力开发软件测试和评价技术;完善相关标准;提升软件研发能力;提高软件质量;加强品牌建设;增强产品竞争力..四、进出口政策十九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需要临时进口的自用设备包括开发测试设备、软硬件环境、样机及部件、元器件等;经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确认;可以向海关申请按暂时进境货物监管;其进口税收按照现行法规执行..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质检部门可提供提前预约报检服务;海关根据企业要求提供提前预约通关服务..二十对软件企业与国外资信等级较高的企业签订的软件出口合同;政策性金融机构可按照独立审贷和风险可控的原则;在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提供融资和保险支持..二十一支持企业“走出去”建立境外营销网络和研发中心;推动集成电路、软件和信息服务出口..大力发展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与重点国家和地区建立长效合作机制;采取综合措施为企业拓展新兴市场创造条件..五、人才政策二十二加快完善期权、技术入股、股权、分红权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研发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各级人民政府可对有突出贡献的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级人才给予重奖..对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建立的产业基地园区、高校软件学院和微电子学院引进的软件、集成电路人才;优先安排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所在地落户..加强人才市场管理;积极为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招聘人才提供服务..二十三高校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软件工程和微电子专业建设;紧密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及时调整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和教学方式;努力培养国际化、复合型、实用性人才..加强软件工程和微电子专业师资队伍、教学实验室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教育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和指导..二十四鼓励有条件的高校采取与集成电路企业联合办学等方式建立微电子学院;经批准设立的示范性微电子学院可以享受示范性软件学院相关政策..支持建立校企结合的人才综合培训和实践基地;支持示范性软件学院和微电子学院与国际知名大学、跨国公司合作;引进国外师资和优质资源;联合培养软件和集成电路人才..二十五按照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有关要求;加快软件与集成电路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落实好相关政策..制定落实软件与集成电路人才引进和出国培训年度计划;办好国家软件和集成电路人才国际培训基地;积极开辟国外培训渠道..六、知识产权政策二十六鼓励软件企业进行着作权登记..支持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依法到国外申请知识产权;对符合有关规定的;可申请财政资金支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二十七严格落实软件和集成电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依法打击各类侵权行为..加大对网络环境下软件着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保护力度;积极开发和应用正版软件网络版权保护技术;有效保护软件和集成电路知识产权..二十八进一步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凡在我国境内销售的计算机大型计算机、服务器、微型计算机和笔记本电脑所预装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禁止预装非正版软件的计算机上市销售..全面落实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政策措施;将软件购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通用软件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加强对软件资产的管理..大力引导企业和社会公众使用正版软件..七、市场政策二十九积极引导企业将信息技术研发应用业务外包给专业企业..鼓励政府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将电子政务建设和数据处理工作中的一般性业务发包给专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有关部门要抓紧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安全审查和保密管理规定..鼓励大中型企业将其信息技术研发应用业务机构剥离;成立专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为全行业和全社会提供服务..三十进一步规范软件和集成电路市场秩序;加强反垄断工作;依法打击各种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以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创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加快制订相关技术和服务标准;促进软件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三十一完善网络环境下消费者隐私及企业秘密保护制度;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网络化发展..逐步在各级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推广符合安全要求的软件产品..八、政策落实三十二凡在我国境内设立的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均可享受本政策..三十三继续实施国发18号文件明确的政策;相关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本政策由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等部门负责解释..三十四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上海市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上海市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上海市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2.21•【字号】沪府规〔2021〕18号•【施行日期】2022.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软件业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上海市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沪府规〔2021〕1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新时期促进上海市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2021年12月21日新时期促进上海市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人才支持政策第三章企业培育支持政策第四章投融资支持政策第五章研发和应用支持政策第六章长三角协同创新支持政策第七章行业管理支持政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促进新时期上海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若干政策。

第二条本若干政策适用于符合有关条件的本市集成电路生产、装备、材料、设计(含IP、EDA,下同)、先进封装测试企业及机构,以软件产品开发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及机构。

第二章人才支持政策第三条优化研发设计人员和企业核心团队奖励政策。

优化研发设计人员支持结构,重点支持承担国家及本市重大攻关任务的集成电路生产、装备、材料、设计、先进封装测试企业研发设计人员,基础软件、工业软件、新兴技术软件、信息安全软件企业以及符合国家规划布局导向的大型行业应用软件企业研发设计人员。

鼓励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做大产业规模,对于首次突破相关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条件的集成电路装备材料、EDA、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由市、区两级政府给予企业核心团队分级奖励。

其中,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信息安全软件企业突破的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可作进一步放宽。

关于促进集成电路发展的若干政策

关于促进集成电路发展的若干政策

一、概述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集成电路产业作为其中的重要支撑和核心组成部分,对于国家经济和技术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快我国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提高产业竞争力,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促进集成电路发展的政策。

本文将围绕这一主题展开论述。

二、政策支持1. 财政扶持政策:政府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方式,支持集成电路企业进行研发和生产,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和产能。

2. 创新驱动政策: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加强自主知识产权保护,推动我国集成电路产业从跟跑转向并跑、领跑。

3. 人才引进政策:鼓励引进海外高端人才,改善人才培养环境,提升集成电路产业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

三、市场准入1. 放宽市场准入:建立更加开放、透明、公正的市场准入机制,吸引更多国际知名集成电路企业进入我国市场,推动我国集成电路行业全球化发展。

2.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法治化、国际化水平,维护集成电路产业的公平竞争环境。

四、产业扶持1. 区域产业扶持: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在我国中西部地区的发展,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2. 产业协同发展:鼓励集成电路与相关产业的协同创新,促进电子信息、通信、互联网等产业的融合发展,提高产业附加值。

3. 资本市场支持:加强对集成电路产业的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创新性融资业务,支持集成电路企业的上市和融资活动。

五、国际合作1. 双边合作:加强与其他国家在集成电路研发、生产、标准制定等方面的合作,互利共赢,共同推动全球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

2. 多边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组织和多边机构,在全球范围内推动集成电路产业的互联互通,促进全球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

六、总结随着政府出台一系列促进集成电路发展的政策,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政策支持将为集成电路企业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市场准入将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国际合作将推动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支持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支持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支持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11.29•【字号】豫政办〔2023〕65号•【施行日期】2023.1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支持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支持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11月29日河南省支持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为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战略,加快我省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以下支持政策措施。

一、壮大市场主体1.支持软件企业争创国家试点示范。

对获得国务院或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产业发展、新型信息消费、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区块链、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领域试点示范企业(项目、平台),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2.支持软件企业提档进阶。

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20亿元、30亿元、40亿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头雁”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40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3.支持软件企业做优做精。

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对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软件企业,在有效期内按照不超过设备、软件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不超过500万元。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4.支持制造业数字化服务商发展。

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数字化服务商,按照其围绕企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提升等提供的技术服务收入给予一定比例补助,每个单位每年不超过200万元。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二、支持技术创新5.支持软件技术成果转化。

深圳市推动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深圳市推动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深圳市推动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十四五”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工信部规〔2021〕180号)等文件精神,推动我市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以及“国际软件名城”,制定本措施。

一、明确软件产业重点发展方向(一)聚力攻坚核心软件。

重点支持云计算、物联网、车载、移动终端、嵌入式等操作系统及配套工具集,分布式、混合事务分析处理等数据库,高性能高可靠中间件,数据备份、灾难恢复、工业控制系统防护等安全软件。

围绕离散制造业及流程制造业,重点支持计算机辅助设计、科学计算与系统建模仿真、电子设计自动化(EDA)等研发设计类软件,制造执行系统(MES)、分布式控制系统(DCS)、数据采集和监控系统(SCADA)等生产控制类软件。

加快可见光通信与光计算、量子信息、脑科学与类脑智能等前沿领域软件技术研发。

(二)强化布局新兴平台软件及行业通用软件。

重点支持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元宇宙等新兴技术平台软件。

支持小程序、快应用、低代码、原子化服务等新型轻量化平台发展。

面向金融、建筑、能源、交通、口岸、医疗等重点行业,重点支持金融核心业务系统、建筑信息模型和城市信息模型、智慧能源管理、智慧交通管理、智能通关、智慧医疗等应用软件。

二、构建技术创新体系(三)实施技术攻关重大项目。

支持软件企业联合用户单位、高校院所,围绕我市软件产业重点发展方向,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通用技术的协同攻关,给予项目承担单位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资助。

经市政府认定的悬赏项目、战略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项目,按审定总投入给予全额资助。

支持软件企业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组织实施经济社会效益显著、主要性能指标取得突破的新产品应用推广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不超过审定总投入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资助。

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0.07.27•【文号】国发〔2020〕8号•【施行日期】2020.07.27•【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软件业,电子信息正文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2020年7月27日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是信息产业的核心,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关键力量。

《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印发以来,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快速发展,有力支撑了国家信息化建设,促进了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优化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环境,深化产业国际合作,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发展质量,制定以下政策。

一、财税政策(一)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28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十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鼓励的线宽小于130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总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条件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条件

附件1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条件(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及其配套税收政策有关规定,现将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条件通知如下:一、《若干政策》所称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从事集成电路或电子自动化设计工具(EDA)研发、设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二)汇算清缴年度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务派遣、聘用关系的月平均职工人数不少于20人,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三)汇算清缴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下同)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四)汇算清缴年度集成电路设计或EDA工具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其中自主设计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且企业收入总额不低于(含)1500万元;(五)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企业拥有与集成电路产品设计相关的已授权发明专利、布图设计登记、软件著作权合计不少于8个;(六)具有与集成电路设计相适应的规范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和经营场所,且必须使用正版的EDA等软硬件工具;(七)汇算清缴年度未发生严重失信行为、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若干政策》所称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装备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从事集成电路专用装备(含关键部件,下同)研发、制造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二)汇算清缴年度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务派遣、聘用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三)汇算清缴年度用于集成电路装备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四)汇算清缴年度集成电路装备销售收入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且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不低于(含)2000万元;(五)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企业拥有与集成电路装备研发、制造相关的已授权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10个;(六)具有与集成电路装备生产相适应的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基本条件;(七)汇算清缴年度未发生严重失信行为、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解读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ppt课件

解读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ppt课件

(八)在一定时期内
对集成电路重大项目进口新设 备,准予分期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 具体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等 有关部门制定。
贰 第二部分 PART TWO
投融资政策
履职工作的特色和亮点
(九)加强对集成电路
加强对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建设的服务和指导,有序引导和规范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秩 序,做好规划布局,强化风险提示,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 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中国
前言 PREΒιβλιοθήκη ACE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是信息产业的核心,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关键力量。《国务院关于印发鼓 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 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印发以来,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快速发展,有力支 撑了国家信息化建设,促进了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进一步优化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环境,深 化产业国际合作,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发展质量,制定以下政策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 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的集 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 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的线宽小于130纳米 (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总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
金融机构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加大对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的中长期贷款支持力度,积极创新适合集成电路产业 和软件产业发展的信贷产品,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加大对重大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引导保险资金开 展股权投资;支持银行理财公司、保险、信托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起设立专门性资管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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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企业最高可免10年所得税内容提要日前,国务院发布《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提出: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28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十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鼓励的线宽小于130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总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

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2020年7月27日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是信息产业的核心,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关键力量。

《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印发以来,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快速发展,有力支撑了国家信息化建设,促进了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优化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环境,深化产业国际合作,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发展质量,制定以下政策。

一、财税政策(一)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28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十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鼓励的线宽小于130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总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

对于按照集成电路生产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优惠期自获利年度起计算;对于按照集成电路生产项目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优惠期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计算。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清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

(二)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条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

(三)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清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

(四)国家对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实施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和范围,根据产业技术进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软件企业在本政策实施以前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按照国发〔2011〕4号文件明确的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执行。

(五)继续实施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六)在一定时期内,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含)的逻辑电路、存储器生产企业,以及线宽小于0.25微米(含)的特色工艺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含掩模版、8英寸及以上硅片生产企业)进口自用生产性原材料、消耗品,净化室专用建筑材料、配套系统和集成电路生产设备零配件,免征进口关税;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5微米(含)的化合物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和先进封装测试企业进口自用生产性原材料、消耗品,免征进口关税。

具体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等有关部门制定。

企业清单、免税商品清单分别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

(七)在一定时期内,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以及第(六)条中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和先进封装测试企业进口自用设备,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除相关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进口关税。

具体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等有关部门制定。

(八)在一定时期内,对集成电路重大项目进口新设备,准予分期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

具体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等有关部门制定。

二、投融资政策(九)加强对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建设的服务和指导,有序引导和规范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秩序,做好规划布局,强化风险提示,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十)鼓励和支持集成电路企业、软件企业加强资源整合,对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的重组并购,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积极支持引导,不得设置法律法规政策以外的各种形式的限制条件。

(十一)充分利用国家和地方现有的政府投资基金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鼓励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原则,多渠道筹资,设立投资基金,提高基金市场化水平。

(十二)鼓励地方政府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支持集成电路企业、软件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股权质押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供应链金融、科技及知识产权保险等手段获得商业贷款。

充分发挥融资担保机构作用,积极为集成电路和软件领域小微企业提供各种形式的融资担保服务。

(十三)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加大对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的中长期贷款支持力度,积极创新适合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的信贷产品,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加大对重大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引导保险资金开展股权投资;支持银行理财公司、保险、信托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起设立专门性资管产品。

(十四)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加快境内上市审核流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条件的研发支出可作资本化处理。

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科创板、创业板上市融资,通畅相关企业原始股东的退出渠道。

通过不同层次的资本市场为不同发展阶段的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提供股权融资、股权转让等服务,拓展直接融资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十五)鼓励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企业通过中长期债券等方式从债券市场筹集资金。

三、研究开发政策(十六)聚焦高端芯片、集成电路装备和工艺技术、集成电路关键材料、集成电路设计工具、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应用软件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不断探索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

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做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积极利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给予支持。

(十七)在先进存储、先进计算、先进制造、高端封装测试、关键装备材料、新一代半导体技术等领域,结合行业特点推动各类创新平台建设。

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优先支持相关创新平台实施研发项目。

(十八)鼓励软件企业执行软件质量、信息安全、开发管理等国家标准。

加强集成电路标准化组织建设,完善标准体系,加强标准验证,提升研发能力。

提高集成电路和软件质量,增强行业竞争力。

四、进出口政策(十九)在一定时期内,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需要临时进口的自用设备(包括开发测试设备)、软硬件环境、样机及部件、元器件,符合规定的可办理暂时进境货物海关手续,其进口税收按照现行法规执行。

(二十)对软件企业与国外资信等级较高的企业签订的软件出口合同,金融机构可按照独立审贷和风险可控的原则提供融资和保险支持。

(二十一)推动集成电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出口,大力发展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支持企业建立境外营销网络。

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与重点国家和地区建立长效合作机制,采取综合措施为企业拓展新兴市场创造条件。

五、人才政策(二十二)进一步加强高校集成电路和软件专业建设,加快推进集成电路一级学科设置工作,紧密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及时调整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和教学方式,努力培养复合型、实用型的高水平人才。

加强集成电路和软件专业师资队伍、教学实验室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督促和指导。

(二十三)鼓励有条件的高校采取与集成电路企业合作的方式,加快推进示范性微电子学院建设。

优先建设培育集成电路领域产教融合型企业。

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内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30%的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鼓励社会相关产业投资基金加大投入,支持高校联合企业开展集成电路人才培养专项资源库建设。

支持示范性微电子学院和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与国际知名大学、跨国公司合作,引进国外师资和优质资源,联合培养集成电路和软件人才。

(二十四)鼓励地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表彰和奖励在集成电路和软件领域作出杰出贡献的高端人才,以及高水平工程师和研发设计人员,完善股权激励机制。

通过相关人才项目,加大力度引进顶尖专家和优秀人才及团队。

在产业集聚区或相关产业集群中优先探索引进集成电路和软件人才的相关政策。

制定并落实集成电路和软件人才引进和培训年度计划,推动国家集成电路和软件人才国际培训基地建设,重点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中长期培训。

(二十五)加强行业自律,引导集成电路和软件人才合理有序流动,避免恶性竞争。

六、知识产权政策(二十六)鼓励企业进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软件著作权登记。

支持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依法申请知识产权,对符合有关规定的,可给予相关支持。

大力发展集成电路和软件相关知识产权服务。

(二十七)严格落实集成电路和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

加强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网络环境下软件著作权的保护,积极开发和应用正版软件网络版权保护技术,有效保护集成电路和软件知识产权。

(二十八)探索建立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

凡在中国境内销售的计算机(含大型计算机、服务器、微型计算机和笔记本电脑)所预装软件须为正版软件,禁止预装非正版软件的计算机上市销售。

全面落实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政策措施,对通用软件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加强对软件资产的管理。

推动重要行业和重点领域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加强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宣传培训和督促检查,营造使用正版软件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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