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机关事业单位社保科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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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社保科及2020年

一、2018年工作进展情况

截止12月31日我部共审批办理退休手续274份,其中一般工种27份,特殊工种38份;审批死亡丧葬补助抚恤手续64份;遗属生活困难补助371份;审批更改工龄手续19份;审批工资变动19985人次,其中,根据*〔2018〕112号调标8734人,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办理工资转移介绍信288份;答复来访事项25份;审核2017年度工资统计报表95份;根据*〔2018〕10号文件精神审批补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86份。

二、2018年存在问题

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改革已全面启动,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2015〕*号)文件精神,从2014年10月1日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关系转移、待遇核定和支付等工作。但时间已过三年半,这部分工作还没有衔接上。造成2014年10月1日之后退休人员退休费还是按2014年9月的基本工资作为退休养老金计发基数在工资股核算一次,然后又到社保局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发〔2015〕*号)文件精神执行养老金,造成两边核算、重复做工,人力物力的浪费。

2、由于调资文件置后,每次工资调整都需要往前补,几年来工资已调整多次,往前补势必造成手续繁杂,容易出错。

三、2020年

(一)完成中心任务

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文件要求与社保局做好对接工作,坚决按时完成任务。

(二)做好日常工作

1、为机关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人员、工作调动人员确定工资、开具工资介绍信,给受到奖惩的工作人员办理相应工资变动手续。

2、在退休业务没有过渡社保衔接之前,继续为到达退休年龄的干部办理退休手续,给符合病退条件的人员办理退休、退职手续。

3、按照政策办理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审批工作,为生活不能自理的离休人员办理护理费审批手续。

4、做好年调工作,根据*发〔2006〕*号文件精神,从2006年7月1日起,公务员年度考核累计五年称职及以上的,晋升一个级别,累计两年称职及以上的晋升一个工资档次;事业单位人员一年一调。

5、进一步完善工资系统,根据2018年10月15日**关于做好全区工资福利管理“网上办事”有关工作的通知,争取由单机版升级为网络版,为各单位提供更有质量、更为高效的政务服务,实现让工资福利业务办理“零跑腿”的工作目标。

6、及时、慎重、妥善处理来信来访事项。

7、认真做好2020年的其他各项工资福利工作。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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