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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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一、背景与意义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土地资源需求日益增长,土
地管理和利用已成为现代化建设的关键议题。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
《国土资源管理法》,加强土地信息化建设和现代化管理,全面掌
握我国土地资源现状和利用情况,加强土地资源监测、预警和管理,保证土地资源持续稳定利用,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国务院决定实施
第二次土地调查。
第二次土地调查是我国从1996年开始实施的第二次全国土
地利用现状调查,也是国家土地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一
项重要的国家战略计划,第二次土地调查将有利于全面掌握国家土
地资源现状、开展土地资源评价、加强土地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为
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的支撑和保障。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
第二次土地调查的调查对象是我国全部陆地,主要内容包
括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性质、土地利用方式、土地面积、土地利用
变化情况等。
调查范围包括我国沿海、内陆、边疆、岛屿及海洋等
各个地区。
针对不同地区和不同用途,第二次土地调查将加强对各种
土地资源的探测和分析,全面掌握森林、草原、耕地、城镇和工矿
用地、水域及其他用途的土地资源现状,开展土地利用动态监测,
为推动我国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三、调查方法和技术
第二次土地调查主要采用现场实地调查和遥感影像解译相
结合的方法。
其中,现场现状调查主要针对耕地、林地、草地、城
镇及规划用地等用途,遥感影像解译主要用于矿产资源、盐碱地、
荒漠化地区等资源类型的调查。
现场实地调查采用人工普查的方式,主要收集土地基本属性,如土地利用类型、耕地等级和种类、水土条件、土地容积率、
绿化率、土壤质量等。
遥感影像解译则利用卫星遥感数据和数字高
程模型等技术,进行图像解译、分类、变化检测等分析,以反映不
同时间段内土地利用变化情况。
四、调查任务和进度
第二次土地调查任务将分为两个阶段,分别为预调查和正
式调查,具体进度如下:
1、预调查阶段(2021年5月-2021年12月)
(1)组织调查任务落实,组织并制定调查计划。
(2)完成行政区划图的更新和数字化,并优化数据结构。
(3)加强遥感数据现代化管理,提高数据的质量和准确性。
(4)建立各级调查和督查机构,做好调查的日常管理和督
查工作。
2、正式调查阶段(2022年1月-2023年12月)
(1)完成所有调查工作,收集土地利用相关数据,进行初
步整理。
(2)开展土地利用分类检查和数据分析,落实调查结果,
形成一份结果报告。
(3)持续优化数据处理和质量控制手段,保证全国土地调
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总体思路和建议
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实施为我国土地资源管理和信息化建设
奠定了重要的基础,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为了确
保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顺利实施和取得有效成果,建议从以下几个方
面入手:
1、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做好调查工作的前
期准备工作。
2、大力加强调查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提升,提高调查水平和
数据处理能力。
3、加强对大数据处理的技术支持,并建立全国性的土地信
息管理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和开放。
4、完善土地监管体系,加强土地利用数据质量监管和评估,提高监管效能和科学化水平。
5、持续深入地分析土地利用变化趋势和规律,为我国土地
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综上所述,第二次土地调查是我国土地资源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我国可持续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