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劳动合同法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双倍赔偿金年限是否该从08年后开始计算?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双倍赔偿⾦年限是否该从08年后开
始计算?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或双⽅的意思表⽰,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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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双倍赔偿⾦年限是否该从08年后开始计算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关于⽤⼈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付双倍赔偿⾦是从08年1⽉1⽇起算还是从员⼯⼊职⽇起算(指08年1⽉1⽇钱⼊职的员⼯),现在存在很多争议的观点,包括深圳市各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各地⽅法院等存在着适应标准不统⼀,不明确。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的,⽤⼈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条、第四⼗⼀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的;
(三)患病或者⾮因⼯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职⼯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作满⼗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五年的;
(六)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违反解除或者终⽌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倍向劳动者⽀付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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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努力发展和谐的劳动关系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努力发展和谐的劳动关系孙春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这是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它关系到亿万劳动者切身利益,全国广大职工和工会工作者企盼已久。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合同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举措,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好《劳动合同法》,是广大职工和工会工作者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充分认识《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
实现“十一五”规划,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
作为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一部重要法律,《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意义十分重大。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落实科学发展观,就要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职工群众根本利益的要求出发,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党和国家十分重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宪法》对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益作了明确规定。
作为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劳动合同法》在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等各个环节,都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角度作了具体规定,为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是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
当前我国劳动关系总体是协调稳定的,职工利益得到了较好的维护。
但由于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时期,经济关系、劳动关系日益市场化、多样化和复杂化,一些职工的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权益受到侵犯的现象屡有发生,由此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逐年增多,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不利因素。
劳动合同法08年前
劳动合同法08年前在2008年之前,中国的劳动合同法尚未完全成熟,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日益复杂化,旧的劳动法规已不能满足现代劳动关系的需要。
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标志着中国劳动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然而,在2008年之前,劳动合同法的制定和实施情况是怎样的呢?在2008年之前,中国的劳动合同制度主要依据《劳动法》(1994年)和《劳动合同规定》(1995年)来规范。
这些法规为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框架。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法规在实践中暴露出一些问题,例如对劳动者权益保护不够充分,劳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不够规范等。
在2008年前的劳动合同法中,以下几个方面是值得关注的:1. 劳动合同的签订:在2008年前,劳动合同的签订主要依赖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协商。
虽然法律要求劳动合同应当书面形式,但在实际操作中,口头协议或不规范的书面协议仍然存在。
2. 劳动合同的内容:2008年前的劳动合同法对合同内容的规定较为简单,主要涉及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
但这些规定往往不够具体,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容易产生争议。
3. 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在2008年前,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主要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规定》。
这些法规对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条件、程序和经济补偿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但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利用其优势地位,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损害劳动者权益。
4. 劳动者权益保护:2008年前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相对较弱。
例如,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劳动者往往难以获得足够的经济补偿。
此外,对于劳动者的社会保险、休息休假等权益,法律的保护力度也不够。
总的来说,2008年前的劳动合同法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劳动关系,但由于法律的不完善和执行力度的不足,劳动者权益保护仍面临诸多挑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精品PPT课件
3.法律特征: (1)它是诺成合同 (2)它是从属合同,依约劳动者在身份上、 组织上、经济上从属于用人单位 (3)它是最大诚信合同,劳动合同必须亲自 履行,不得代理和继承,正是这种最大诚信 特点的体现 (4)它是继续性合同。 (5)内容受限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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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 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 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 同,适用本法。
1、分析各方主体的法律关系? 2、王某医药费由谁承担? 3、赵某应向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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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区别 某甲长期为一商店运送货物挣取劳务费。一日,
某甲因有事临时让某乙代其为商店运送货物,每日支 付劳动报酬80元。谁知,某乙在第二次运送货物途中 遭遇不幸身亡。肇事车辆逃逸,查无下落。某乙家人 要求某甲与商店老板共同赔偿因某乙死亡造成的损失, 双方为此发生纠纷,某乙家人以某乙与某甲和商店之 间具有劳动合同关系要求按工伤处理为由,向劳动仲 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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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劳动合同的主体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 并实际参加社会劳动,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 生活资料主要来源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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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是指管理和使用劳动者并向 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 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 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3页与公务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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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劳动方式不同。依劳务合同,劳务提供方需利用自 己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务活动,并自行组织劳务活动和 自担其风险;依劳动合同,劳动者利用用人单位的生 产资料,并在用人单位的组织和指挥下从事劳动,同 时,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过程的风险 。
[司法考试]《劳动合同法》解读
、效率低 ...... ......
整理课件
《劳动合同法》重点内容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 (二)劳动合同履行和变更 (三)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 (四)劳动合同的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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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的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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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 一、《劳动合同法》解读 ▪ 二、《劳动合同法》其他重要问题关注 ▪ 三、企业操作实务 ▪ 四、劳动争议处理
整理课件
一、《劳动合同法》解读
▪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 ▪ 《劳动合同法》重点内容
整理课件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
▪ 1、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期限短、内容不规范 ▪ 2、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没有得到全面执行,拖欠工
整理课件
▪ 例如:小赵于2008年1月1日到某公司就职 ,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月工资2000元。 到2009年1月1日,小张可以向公司主张: 2008年2月份到12月份发双倍工资,双 方成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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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有员工未签订书面合同如何处理? ▪ 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
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 限劳动合同。 ▪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 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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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08年小王被机械厂录用,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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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评】 《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对于 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模式发生了颠覆 性的变化,一些原来不愿订合同的用人单 位,现在反而担心劳动者不订合同。据辽 宁省的专项检查显示,劳动者本人提出不 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占一半以上。《劳动 合同法条例》平衡了用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毕竟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也有义务。
大学生就业必须了解的《劳动合同法》
大学生就业必须了解的《劳动合同法》发布人:就业信息网发布时间:2011-05-03 22:08:48 来源:站内浏览数:155395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劳动合同对于大学生就业来说是一则必不可少的保护法。
那么劳动合同法有哪些特点,我们大学生都了解了吗?事实上还有一大部分大学生就业时忽略了劳工合同,最后导致与企业不欢而散的局面!1、学历、简历造假则合同无效。
在向用人单位投递简历时,简历内容一定要真实。
因为用人单位一旦发现你的简历有“水分”。
他们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或补偿金。
虽然不影响你拿到工资,但是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还有权要求损失赔偿。
所以,不要为了让简历好看而编造实习经历、奖学金及获奖经历或者随便给自己整个学生会主席的头衔。
在向用人单位介绍自己的情况,有权“无可奉告”。
了解用人单位的真实情况也是你的一项重要的权利。
当然也是非常必要的,不过要注意方式方法,巧妙周旋。
2、非全日制用工指的是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四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例如有些单位有保洁人员,电梯工等非全日制工作岗位。
切记,跟你在校时的打工完全是两回事。
3、合同签订时间。
自你为用人单位干活那天起建立劳动关系,或者从干活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合同。
否则自第2个月起应支付又倍工资。
若是1年都没有签劳动合同,自第2年起,劳动者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大学生不再担心用人单位不和自己签订合同了。
4、在校大学生不能订立劳动合同。
在校大学生不具有劳动者主体资格,不具备劳动者的身份。
所以不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为单位提供了有偿服务。
可以与对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在校生实习协议,明确约定权利义务来保护自身的权益。
5、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有三种情况:一是在建立劳动关系即用工的同时订立;二是在建立劳动关系后即用工后一个月内订立;三是在建立劳动关系前即用工之前订立。
08年劳动合同法
08年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全文共分为八章,旨在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其中,部分内容如下:- 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
- 第三条: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 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 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中华人民。
《劳动合同法》等一批法律法规08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513号)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农业部令第5号)农业植物新品种包括粮食、棉花、油料、麻类、糖料、蔬菜(含西甜瓜)、烟草、桑树、茶树、果树(干果除外)、观赏植物(木本除外)、草类、绿肥、草本药材、食用菌、藻类和橡胶树等植物的新品种。《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的补充规定(三)(民航总局令第189号)允许符合条件的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与内地的计算机订座系统(CRS)服务提供者成立合资企业。内地应在合资企业中控股。设立合资企业的营业许可须进行经济需求测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5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森林资源监督工作管理办法(林业局令第23号)本办法所称的森林资源监督是指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对驻在地区和单位的森林资源保护、利用和管理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行为。关于修改《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的决定(证监会令第52号)一、将第二条修改为:“本规则所称外资参股证券公司是指: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发展改革委就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问题答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劳动法新旧区别
95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08年将要施行的《2007年最新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区别?<<劳动合同法>>由于涉及千千万万劳动者切身利益,并直接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这部法律的出台引起了社会各界空前广泛的关注。
试用期一直是劳动者和雇主签订劳动合同时最多争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已经审议通过,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由于涉及千千万万劳动者切身利益,并直接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这部法律的出台引起了社会各界空前广泛的关注。
与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相比,这部法律对劳资双方的权利、义务有不少变化和调整,对于已经长期执行《劳动法》的广大企事业单位来讲,肯定将带来不少影响。
日前,记者就读者最为关注的试用期、劳动合同签订、经济补偿等常见问题在《劳动合同法》的有关条款,采访了中山大学法学院劳动法专家黄巧燕老师和亚洲国际大酒店人力资源总监蓝国庆先生,请他们解读新旧法的不同。
招聘用工中的订立合同要求细化《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则让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没有与其订立书面合同时,可以通过采取法律行动,如要求加倍支付工资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十四条第三款则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就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的规定,体现了立法者落实“书面合同”制度的决心。
关于劳动合同订立的“书面形式”问题,国家在劳动合同法中以更加详细和更加明确的规定将用人单位不订立“书面合同”的法律后果予以明确,使得劳动者的权利救济具有可诉性。
较高的“违法成本”将使用人单位以各种名目拒绝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有所减少。
对比:在过去的实践中,用人单位不订立书面合同,往往只负行政责任。
08年前劳动合同法
08年前劳动合同法08年前劳动合同法的影响及其改革方向自2008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对中国的劳动关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这篇文章中,将探讨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它对劳动力市场的影响以及对未来可能的改革方向的讨论。
首先,劳动合同法为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该法律规定了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并明确定义了劳动合同的基本要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解雇程序。
这为劳动者提供了更多的保障,使他们能够在劳动关系中享受更加公平和合理的待遇。
此外,劳动合同法还限制了用工单位的权力,规定合同期限、工作时间和休假等关键因素,使用人单位无法任意剥夺劳动者的权益。
其次,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力市场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一方面,它鼓励了企业在用工环节的规范和合法化。
由于法律对劳动合同的要求较为明确,企业在招聘和管理员工时必须遵守规定,以免受到法律的制裁。
这样,劳动力市场上的雇主更加注重合法合规,从而提升了企业的社会形象和信誉度。
另一方面,劳动合同法为劳动者的就业权益提供了更大的保护,激励了更多的人才参与劳动市场。
这有助于提高人力资源的流动性,促进劳动力市场的竞争与活力,并优化整体劳动力配置。
然而,劳动合同法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执行与合同期限相关的规定,特别是解雇程序,仍然面临困难。
一些用工单位往往会采取各种手段规避法律的限制,如发放高额经济补偿来解雇员工,而不按法定程序进行解雇流程。
此外,劳动合同法在对于特殊岗位、杂工和临时工等劳动关系的处理上尚未明确规定,这也给劳动者和企业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和应对日益复杂多变的劳动力市场需求,未来劳动合同法的改革方向应着重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加强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和教育,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充分了解其权益和义务,提高法律意识。
其次,加强劳动监察部门的执法力度,确保劳动合同的执行和维护。
诚实守信的用人单位应受到表彰和奖励,而故意违法的用人单位则应受到严厉处罚。
再次,加强对特殊劳动关系的规定和管理,以应对不断变化的就业形态和工作方式。
08年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
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我国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和补偿有着不同于现行的规定。
本文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例,对2008年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问题进行详细解析。
一、2008年前劳动合同解除的种类和补偿规定1. 协商解除协商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则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金。
2.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分为过失性解除和无过失性解除两种情况。
(1)过失性解除:用人单位因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失职、营私舞弊等过失性原因,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无过失性解除:用人单位在没有过失的情况下,因生产经营需要、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 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两种情况。
(1)预告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即时解除: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或者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2008年前劳动合同解除补偿的计算方法1.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
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则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金。
2. 加班工资的计算加班工资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
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则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加班工资。
三、案例分析1. 案例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张某于2005年1月进入某公司工作,2008年12月,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08年样本)
劳动合同甲方(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经营地址: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现居住地址:邮编:户口所在地:邮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选择下列其中一项)□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期从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为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于工作完成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工作。
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点为: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甲方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特点,对需要实行特殊工时制的岗们,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3、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
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等休假。
四、劳动报酬1、甲方每月以货币或转账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或按执行。
2、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月工资为元。
3、甲方因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待工期间甲方按照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费。
4、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加班工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5、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五、社会保险及福利1、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4、甲方可根据其实际情况为乙方提供其他保险和福利待遇。
08年前劳动合同的规定
08年前劳动合同的规定08年前劳动合同规定1. 双方基本信息:雇主:公司名称: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雇员: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2. 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2.1 雇主的身份、权利和义务雇主是雇员的用人单位,拥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为雇员提供合法的工作岗位和工作条件;- 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和福利待遇;- 提供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 维护雇员的合法权益;-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约定。
2.2 雇员的身份、权利和义务雇员是雇主的劳动者,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履行工作职责;- 获得合法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享有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约定。
2.3 履行方式和期限双方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按照工作岗位和职责履行各自的义务,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或自定期限)。
2.4 违约责任若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和承担法律责任。
3. 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应当遵守中国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规。
4. 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力和义务,以确保劳动合同的有效履行。
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等关键条款。
5. 明确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劳动合同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的文件,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约定,若有争议应当依法处理。
6. 其他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雇主和雇员各持一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若本合同需要修改,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08年新劳动合同范本
作为实施《劳动合同法》的重要举措,昨日,全新的《全日制劳动合同书》经省劳动保障厅发布,并以示范文本的形式向全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推行,并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记者注意到,新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确定了规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规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某项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共三种合同期限以供双方选择。
在此基础上,“带薪年休假”规定成为所有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一项必备条款。
省劳动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条款对于用人单位具有强制性,必须执行。
■亮点一“带薪年休假”将强制执行省劳动保障厅有关人士说,明年元旦起,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合同,应当参照新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上面每条内容并非都不可少,但一些必备条款则是必需的,“带薪年休假”、“加班加点须经员工同意”等内容就属此类。
新的合同文本提出,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安排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时间由双方协商决定。
有关人士说,过去我省的合同文本中也有类似条款,但没有强制性。
明年国家的带薪年休假制度会出台实施,“带薪年休假”从此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因而这一条款在合同中也将变成对用人单位的一条强制性内容,员工由此可获得更多的休息权;至于怎么休,休多久,由双方按法律规定协商。
对于加班加点,新的劳动合同文本要求,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并经工会与劳动者同意,才行实施,而且还必须支付加班费或给劳动者补休。
■亮点二计件标准须九成员工能完成对于劳动报酬,新的合同文本作了更为细致的规定,每月至少发一次货币工资,不得克扣或拖欠。
同时明确区分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和其他形式。
其中特别规定,对于实行计件工资的用人单位,所设定的劳动定额,必须保证本单位相同岗位90%以上的劳动者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劳动者在法定时间内按质完成单位定额,单位应当按规定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根据劳动者的业绩,按时足额支付报酬。
对于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新的合同文本也规定,用人单位根据经营效益、当地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等,合理提高工资。
工作年限跨越2008年经济补偿金如何分段计算
⼯作年限跨越2008年经济补偿⾦如何分段计算⼯作年限跨越2008年经济补偿⾦如何分段计算⼀、为何要分段计算?相⽐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扩⼤了给予经济补偿⾦的范围,且改变了经济补偿⾦的计算规则,当劳动者⼯作年限跨越了2008年1⽉1⽇前后,涉及解除或终⽌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计算时,计算经济补偿⾦的算法需适⽤不同的计算规则。
劳动合同法第九⼗七条第三款对此进⾏了规定,“本法施⾏之⽇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后解除或者终⽌,依照本法第四⼗六条规定应当⽀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本法施⾏之⽇起计算;本法施⾏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单位应当向劳动者⽀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
”这就是分段计算的法律依据了。
决定经济补偿⾦数额取决于两个数据,既然要分段计算,那就必须了解新旧法的计算规则有何不同。
我们都知道,决定经济补偿⾦数额取决于两个数据,⼀个是⼯资基数,⼀个是⼯作年限⼀个是⼯资基数,⼀个是⼯作年限。
简单来说,经济补偿⾦数额=⼯资基数×⼯作年限。
为便于理解,以下分析以新法(劳动合同法)和旧法(劳动法)来区分2008年1⽉1⽇前后。
⼆、新法下的计算规则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规则主要是第四⼗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作的年限,每满⼀年⽀付⼀个⽉⼯资的标准向劳动者⽀付。
六个⽉以上不满⼀年的,按⼀年计算;不满六个⽉的,向劳动者⽀付半个⽉⼯资的经济补偿。
三倍的,向其劳动者⽉⼯资⾼于⽤⼈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平均⼯资三倍的最⾼不超过⼗⼆年。
⽀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平均⼯资三倍的数额⽀付三倍的数额⽀付,向其⽀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不超过⼗⼆年本条所称⽉⼯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前⼗⼆个⽉的平均⼯资。
从上述条⽂规定,可归纳为两种算法,⼀种普通算法,⼀种特别算法。
(⼀)普通算法(第⼀款):、⼯资基数: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前⼗⼆个⽉的平均⼯资;1、⼯资基数:、计算年限:每满⼀年⽀付⼀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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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劳动合同法
【最新版】
目录
1.08 年劳动合同法的背景和意义
2.08 年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
3.08 年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效果
4.08 年劳动合同法的影响和启示
正文
一、08 年劳动合同法的背景和意义
2008 年 1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劳动法律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标志着我国劳动法律体系的完善和劳动保障制度的加强。
在此之前,我国的劳动合同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如劳动者权益保障不足、合同履行不规范等。
08 年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行为,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进一步推动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二、08 年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
08 年劳动合同法共分为十章,包括总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争议处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
其中,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强调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保障劳动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2.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包括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权益。
3.加强了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的违法用工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4.完善了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提高了劳动争议处理的效率和公正性。
三、08 年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效果
自 08 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我国劳动关系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劳动者权益保障得到了加强。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劳动合同签订率明显提高,劳动者权益保障得到落实。
2.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政策执行力度加大,违法用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3.劳动争议处理效率提高,劳动者维权渠道更加畅通。
4.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劳动者福利待遇得到提升。
四、08 年劳动合同法的影响和启示
08 年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我国社会经济和劳动关系产生了深远的
影响,给我们带来了以下启示:
1.劳动法律制度建设要紧密结合国情,充分发挥法律在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作用。
2.用人单位要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劳动者要提高法律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