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篇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行政法)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行政法)总101、行政法调整的对象是:行政关系,监督行政关系。
10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以下事项不服的,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①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不予答复的.②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③对限制人身自由或对财产的封查、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④对于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103、行政复议审查的对象是:具体行政行为。
104、可以成为行政主体的是: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106、行政诉讼具有不同于其他诉讼活动的特殊原则,这些原则是:①不适用解调原则;②司法变更权优先原则;③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④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
107、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包括:程序法定原则;相对方参与原则;效率原则;程序公正原则.108、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但是,①被告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②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停止执行。
109、经复议的行政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10、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有:收容审查,扣留人身。
111、行政司法行为是相对于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而言的另一类行政行为。
112、行政处罚应遵循的原则有:①处罚规范制定机关与处罚执行机关分离原则;②处罚法定原则;③一事不再罚原则。
113、管理方行政主体的行政法律责任的特征有:①它是行政机关或行政工作人员违反行政法律义务而承担的法律后果;②它是一种独立的不能被非法律责任所替代的法律责任;③它必须由有关国家机关依照行政法律规范予以追究。
114、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
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可作出撤销判决.115、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的区别有:审理对象不同;期限不同;审理的法院不一定相同;提起理由不同等。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篇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篇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具有自己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平等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要求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地位平等,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自愿原则:指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应当自主决定自己的行为,不受他人干涉。
公平原则:指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应当公平合理地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有损他人利益。
诚实信用原则:指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欺骗他人,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公序良俗原则:指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应当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道德风尚。
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具体包括以下几类:人身关系:指基于人格和身份而产生的各种关系,如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等。
财产关系:指基于财产而产生的各种关系,如物权、债权、继承权等。
合同关系:指基于合意而产生的各种关系,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
其他民事关系:如侵权责任、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
民事主体制度:规定了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它们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物权制度:规定了物权的种类、性质、取得、变更和消灭等。
债权制度:规定了债的种类、发生原因、效力等。
继承制度:规定了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等。
婚姻家庭制度:规定了婚姻的成立和解除、家庭关系、收养等。
知识产权制度:规定了知识产权的种类、取得、保护等。
地理常识是我们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必备的一项知识,它涉及到我们的出行、气候、自然环境、人文景观等多个方面。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介绍一些基础的地理常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我们生活的世界。
地球是一个椭球形的天体,它的赤道略鼓,两极稍扁。
地球的平均半径约为6371公里,周长约为公里。
地球表面的总面积约为1亿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约为4872亿平方公里,海洋面积约为6118亿平方公里。
公共基础法律知识点汇总
公共基础法律知识点汇总
一、合同法
1、合同的定义:
合同法规定,合同是由主体之间自愿、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行为,其
正式形式形成的协议文件。
即是两个以上的权利义务主体之间为达成一致
而互相承诺的义务行为。
2、合同的必要要件:
合同的必要要件有五:1、合同主体;2、合同的订立;3、合同的主题;4、合同的内容;5、合同的法律效力。
3、合同的效力:
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行为,在法律面前,合同双方都应当履行
它们共同确认的义务,并保持遵守合同的行为,依法承担违反约定的责任。
4、合同的无效化:
合同的无效化是指,由于其中一种原因,一个有效签订的合同失去了
所有的法律效力,成为无效,无法实现其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申请法
1、申请的概念:
申请法定义了申请的概念,即个人或者企业通过提出书面申请等方式
向行政机关提出请求,要求行政机关对自己的行为或判断作出一定的答复,以实现权利行使或责任履行的行为表现形式。
2、申请的特点:
申请的特点有三:1、申请者应有符合法律要求的完备的材料;2、申
请者应具有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的权利;3、行政机关应履行必要的审查、告知申请人答复以及立即作出有效的答复义务。
3、申请法的作用:。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法理)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法理)1, 属于政策性原则的是:《婚姻法》规定,我国激励晚婚晚育和实行安排生育。
2, 张某是神经病患者,在村上不务正业,常常打骂周边群众,使四周不得安静,。
某日,张某的母亲及两个哥哥张二, 张三用扁担, 木棒将张某打死。
此后,三人被关押。
检察院认为,三个被告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应当以有意杀人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村民认为,张某的母亲和两个哥哥杀死他是为民除害,也是替大家雪恨。
法院最终对此三个被告予以减轻惩罚,法院在审理此案的时候适用的解决法的价值冲突的是个案平衡原则。
3, 公法及私法的划分主要出现在:民法法系。
4, 法律规范生效的时间,如无明文规定,依惯例应是:法律公布之日。
5,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明施的正式的官方确定的行为规范。
这表明法具有:国家性。
6, 关于法的渊源的效力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自治条例所作的变通规定,其在自治区内优先于法律法规适用。
7, 有关法律后果, 法律责任, 法律制裁和法律条文等问题的表述,正确的是:法律后果不肯定是法律制裁。
8, 关于法的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在法的溯及力上,各国普遍实行“从旧兼从轻原则”。
9, 关于法的效力的依据说法错误的是:自然法理论认为法的效力来自于法律自身。
会;②法律体现了公允, 正义,因而人们遵遵守法律律,体现了法的效力来源于道德;③法的效力的依据包括法律本身, 道德, 利益等诸多方面。
10,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二者之间具有紧密度联系。
有关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相互关系的说法错误的是:享有权利是为了更好地履行义务。
, 次之分;②权利和义务的存在, 发展都必需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③义务的设定目的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
11, 肖像属于法律关系客体中的:精神财宝。
12, 法的科学性是指:法反映客观规律的程度。
13, 我国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 公共利益, 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 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实行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值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
一、行政处罚法1.行政处罚的原则(1)处罚法定原则。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2)公正公开的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设定和实行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4)保障当事人陈述权利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5)一事不再罚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2.行政处罚的种类(1)人身自由罚。
即短期剥夺或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
此类处罚主要有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两种形式。
(2)行为罚(能力罚)。
即限制或剥夺某种行为能力或资格的处罚,如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暂扣许可证或执照。
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责令从事违法行为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停止生产、停止营业。
(3)财产罚。
即行政机关强制限制或者剥夺从事违法行为的行政相对人一定的财产权益,主要形式有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及非法财产。
(4)声誉罚(申诫罚)。
即行政机关通过某种形式使违法者的名誉、声誉、信誉或精神上的利益受到一定限制或贬损,以使其不再违法。
主要形式有警告。
3.行政处罚权的设定(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2)国务院。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3)省级人大及常委会,省会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经济特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公共基础知识之法律重点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之法律常识(重点知识记忆)1、认为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时,可一并向复议机关提出对该项规定的审查申请:(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以上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2、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3、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申请复议;同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也可以口头申请。
4、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5、对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复议,国务院依照行政复议法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6、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该部门的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7、对于有行政复议法第15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复议,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自接到该复议申请之日起7日内,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
8、法律、法规规定复议为必经程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起诉。
9、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停止执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二)复议机关认为需要;(三)申请人申请,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四)法律规定。
10、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
公共基础知识常识大全
宪法一、宪法概述(一)宪法的本质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
所谓政治力量对比包括:1.阶级力量的强弱对比关系;2.阶级力量强弱悬殊程度的对比关系。
(二)宪法的特征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有着最为严格的修改程序,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规定着国家的最根本、最重要问题;2.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系统全面地规定着公民的基本权利;3.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从法律的角度将民主成果定型下来。
(三)宪法的历史发展1.世界宪法的历史发展脉络(1)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制定宪法性文件并实行宪政的国家,1689年的《权利法案》和1701年的《王位继承法》最终确立了君主立宪制的宪政体制,1215年的《自由大宪章》也是英国宪法的组成部分。
(2)美国是世界上制定第一部成文宪法的国家,其1789年宪法在内容上确立了“三权分立与制衡”的政治体制,在形式上表现为统一的法典,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
(3)法国1789年通过《人权宣言》,宣告了“主权在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等著名原则,后根据该文件,制定出1791年宪法,这是欧洲大陆的第一部成文宪法。
2.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脉络(1)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在当时起临时宪法的作用;(2)1954年宪法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宪法;(3)现行宪法是1982年宪法,该宪法颁布以来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进行过四次修订,分别作出重要变动。
二、国家基本制度(一)人民民主专政制度1.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制度;2.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是无产阶级专政;3.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特色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爱国统一战线;4.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二)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1.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
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
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民法)试题(1)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民法)试题及答案试题1:民法不保护下列主体的权益()。
A: 公民的合法权益B: 私人的合法权益C: 外国人的合法权益D: 不当得利试题2:甲、乙两企业签订购销合同,为保证合同的履行,甲按约给付对方4万元定金后,乙企业违约。
甲企业依法有权要求乙企业给付()。
A: 2万元B: 4万元C: 8万元D: 6万元试题3:王某有一栋可以眺望海景的别墅,当他得知有一栋大楼将要建设,从此别墅不能再眺望海景时,就将别墅卖给想得到一套可以眺望海景的房屋的张某,王某的行为违背了民法哪一原则?()A: 自愿原则B: 诚实信用原则C: 等价有偿原则D: 公平原则试题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除纯获利益及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态相适应的合同外的合同,应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内予以追认。
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
A: 十五日/追认B: 三十日/拒绝追认C: 三十日/追认D: 十五日/拒绝追认试题5:有关专利权的期限,错误的说法是()。
A: 专利权的期限即专利的有效期限B: 我国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C: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专利权的期限是20年D: 专利权均有申请日,即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之日起算试题6:有关知识产权的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 在我国,知识产权是著作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以及专利权与商标权的名称B: 知识产权的“知识”是指人的创造性的智力活动成果,这种成果无须具有为人所感知的客观形式C: “知识产权”是外来语D: “知识产权”概念、涵义由法律直接规定试题7:在诉讼期间的最后()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A: 二个月B: 三个月C: 六个月D: 十二个月试题8:诉讼时效属于()。
A: 消灭程序意义上的诉权B: 消灭实体权利C: 消灭时效D: 起诉时效试题9: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代位继承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均由法律直接规定下来的继承是()。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刑法)资料试题及答案1
试题1: 我国刑法处罚的是()。
A: 构成犯罪的行为B: 一切违法行为C: 造成了社会危害的行为D: 触犯了刑律的行为答案: A试题2: 制定刑法的法律根据是()。
A: 宪法B: 民法C: 行政法D: 侵权法答案: A试题3: 下列哪种刑罚既可以单独使用, 也可附加适用()。
A: 有期徒刑B: 管制C: 剥夺政治权利D: 拘役答案: C试题4: 刑事诉讼法属于()。
A: 程序法B: 实体法C: 特别法D: 临时法答案: A试题5: 某市西区治安联防队行使该区公安分局委托的治安管理权。
某日联防队员李某抓获有盗窃嫌疑的王某, 因王某拒不说出自己真实姓名, 李某用木棍将其殴打致伤。
王某向法院请求国家赔偿, 应由()承担国家赔偿义务。
A: 市公安局B: 区治安联防队C: 区公安分局D: 李某答案: C试题6: 甲方主动携带邻居5岁小孩进入山中狩猎。
两人在林中失散, 甲继续独自行猎, 既不寻找孩子, 也没返村告知小孩家人, 径直回家。
日后, 林中发现被野兽咬伤致死的小孩尸体。
甲的行为属于()。
A: 故意杀人B: 意外事件C: 过失致人死亡D: 不构成犯罪答案: A试题7: 紧急避险的情况下, 行为人所造成的损害()。
A: 可以大于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B: 可以等于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C: 可以小于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D: 特殊下可以没有限制答案: C试题8: 我国刑法规定的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为不满()。
A: 14周岁B: 16周岁C: 18周岁D: 20周岁答案: A试题9: 甲因急于继承其父财产而生杀父之念, 一日雨夜乘其父病重之机, 欲为其注射毒药。
刚拿起注射器, 忽听一声惊雷致使注射器掉在地上。
他想到杀父是大逆不道, 要为天理所报应, 便被弃了杀害行为。
甲的行为属于()。
A: 杀人中止B: 杀人未遂C: 杀人预备D: 不构成犯罪答案: A试题10: 普通累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加上刑罚的犯罪分子, 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 在()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人。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是指国家法律中规定的,适用于全体公民的基本法律知识。
掌握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对于维护个人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以及正确行使公民权利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法律的基本概念、法律知识的种类以及法律常识的重要性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法律的基本概念法律是国家制定并实施的一种行为规范和约束,以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为目的。
它是国家的意志,也是社会的规范。
法律的基本概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的属性:法律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具有强制性和普遍适用性。
它规定了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对于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国家有权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惩处。
2. 法律的形式:法律可以通过立法形式制定,也可以通过司法解释和习惯法等形式形成。
立法是法律的主要形式,通过国家机构制定法律,确保法律的权威性和合法性。
3. 法律的内容:法律的内容包括刑法、民法、宪法等各个领域的规范。
不同的法律领域对应不同的社会关系和法律问题,通过法律的规范来解决社会纠纷和维护社会秩序。
二、法律知识的种类法律知识是指了解和熟悉法律的相关内容和规定。
根据应用领域的不同,可以将法律知识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 刑法知识:刑法是指国家用来惩处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规范。
刑法知识包括行为构成、主体与客体、刑罚种类和量刑原则等方面的内容。
2. 民法知识:民法是调整公民相互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
民法知识包括合同法、物权法、婚姻法等方面的内容,以及民事争议的解决方式等。
3. 宪法知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宪法知识包括国家的组织结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内容。
4. 经济法知识:经济法是调整经济行为的法律规范,包括公司法、劳动法、合同法等方面的内容,涉及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问题。
5. 行政法知识: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活动的法律规范,包括行政许可、行政裁决、行政处罚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公民与政府的关系。
三、法律常识的重要性掌握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具有以下重要意义:1. 维护个人权益:了解法律常识可以保护自身权益免受侵害。
公共法律基础必学知识点
公共法律基础必学知识点
以下是公共法律基础必学的知识点:
1. 法律的概念及特征:法律是规范社会行为的准则和原则,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等特征。
2. 法律的职能与作用:法律的职能是调整和规范社会关系,维护社会
秩序和公正。
3. 法律的分类:法律可以按照领域划分为行政法、民法、刑法等;按
照性质划分为公法和私法等。
4. 法律的形成过程:法律的形成需要立法机关的制定、公布、施行等
程序。
5. 法律的效力:法律具有普遍的效力,对所有人都具有约束力。
6. 法律责任: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 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规定了国家的组织、权
力机关和公民的权利义务。
8. 法律的适用和解释:法律的适用和解释需要考虑具体情况和法律精神,有时还需要借鉴先例。
9. 法律的改革与发展:法律需要随社会的发展和变化进行改革和发展。
以上是公共法律基础必学的知识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1_真题-无答案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1(总分45,考试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事项中属于地方性法规可以规定的是( )。
A.本行政区内市、县、乡政府的产生、组织和职权的规定B.本行政区内经济、文化及公共事业建设C.对传染病人的强制隔离措施D.国有工业企业的财产所有制度2. 法律规范生效的时间如无明文规定,依照惯例应该是( )。
A.通过三个月后 B.批准之日C.公布之日 D.公布三个月后3. 立法必须以( )为依据。
A.党的政策 B.客观事实 C.宪法 D.既定事实4. 法律终止生效是法律时间效力的一个重要问题。
在以默示废止方式终止法律生效时,一般应当选择下列哪一原则?( )A.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B.国际法优于国内法C.后法优于前法 D.法律优于行政法规5. 某地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该省人民代表大会所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定与国家某部委制定的规章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
在此情形下,根据我国《宪法》和《立法法》,下列哪种处理办法是正确的?( )A.由国务院决定在该地方适用部门规章B.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在该地方是适用地方性法规还是适用部门规章C.由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加以决定D.由国务院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在该地方适用部门规章6. 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下列关于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国家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实行男女同工同酬B.年满18周岁,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中国公民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C.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不包括公民年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时的物质帮助权D.国家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7. 在我国,“公民”一词的含义是指( )。
A.年满18周岁具有我国国籍的人 B.具有我国国籍的人C.享有政治权利的人 D.出生在我国的人8. 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有权决定的人选不包括( )。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法律是社会运行的重要保障,对于每个公民来说,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通过介绍法律的定义、法律的分类以及公民应该了解的常见法律常识,帮助读者了解并掌握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
一、法律的定义和作用1. 法律的定义法律是由国家或政府制定、公布、执行并具有强制力的社会规范的总称。
它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调节社会关系的重要工具。
2. 法律的作用(1)维护社会秩序:法律规定了人们在社会中的行为准则,遵守法律可以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2)保护公民权益:法律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如生命权、财产权、言论权等,确保公民享有公平和公正的待遇。
(3)调节社会关系:法律通过制定合理的法规、条例和判决来调节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关系,避免冲突和纠纷。
二、法律的分类1. 宪法法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政体的组织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政府职能等。
2. 行政法律行政法律是指规范行政机关行为的法律,包括行政法规、行政法令等。
行政法律保障了公民对政府行政行为的合法申诉和监督。
3. 刑事法律刑事法律是对犯罪行为进行规范和制裁的法律。
它规定了不同犯罪行为的处罚力度,并保证了司法公平与正义。
4. 民事法律民事法律是调整民事关系的法律,主要包括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等。
这些法律规定了个人、家庭和财产权益的保护措施。
三、公民应了解的法律常识1. 国家法律作为公民,了解国家的基本法律非常重要。
例如,要了解国家刑法、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以便在日常生活中维护自己的权益。
2. 交通法规公民在行驶车辆或者作为行人时,需要了解交通法规,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安全。
例如,遵守交通信号灯、保持车速、礼让行人等。
3. 婚姻法婚姻是家庭的基本单位,了解婚姻法有助于维护自己的婚姻权益。
公民应了解离婚的条件和程序、夫妻财产的归属等内容。
4. 劳动法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规定了工资、工时、休假、社会保险等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之法律常识
知识点睛与解题技巧对于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说,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中的法律常识是非常简单的;但对于非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说,又是非常棘手的,原因在于他们没学过法律,更不知道会考些什么.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把握复习方向,明确复习重点,下面就一些经常会考到的知识点作简要论述。
一、法律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一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它通过规定人们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二、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体系,是指一国的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
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通常包括下列部门法: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诉讼法.三、宪法修正案(四)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04年3月14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由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和权威,因此对于宪法的每一次修改,都会引起各界的广泛关注。
这一次修改是对1982年宪法的第四次修改,共14条。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2003年8月27日,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获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的颁布与实施,是继1989年《行政诉讼法》及1996年《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后行政法制建设领域又一部极其重要的法律,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又一座里程碑.五、行政赔偿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损害,由行政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对造成的损害履行赔偿义务.构成行政赔偿的,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必须是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
公共基础知识要点归纳
公共基础知识要点归纳一、法律常识1、法律的基本概念: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2、法律的作用:规范公民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利益,调整社会关系,解决纠纷矛盾。
3、法律的分类: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
4、法律的效力范围:法律的效力范围分为空间效力范围和时间效力范围。
5、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政治常识1、政治的概念:政治是指政府、政党等治理国家的行为。
2、政治的基本形式:民主、专制和法治。
3、我国的政治体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4、政治的核心:政治的核心是国家政权。
5、我国的国家机构:我国的国家机构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等。
三、经济常识1、经济的概念:经济是指社会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等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关系。
2、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是竞争、法制和开放性。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是公有制为主体、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市场调节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
4、宏观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政策是指政府通过调节和控制宏观经济变量,以实现经济增长、稳定物价、平衡国际收支等宏观经济目标的政策。
5、常见的宏观经济政策工具:常见的宏观经济政策工具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等。
四、管理常识1、管理的概念:管理是指组织为了实现目标而进行的有计划、有组织、有协调、有控制的活动。
2、管理的基本原理:管理的基本原理包括系统原理、人本原理、责任原理和效益原理。
3、管理的职能:管理职能是指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职责。
公共基础知识 法律常识题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题一、法律常识概述法律常识是社会生活中最基本、最常见、最直接的知识,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必须遵守的基本规范。
它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制度、法律体系、公民权利与义务、经济活动、文化交流等。
二、法律常识的重要性1、遵守法律:法律是社会生活的基础,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
了解法律常识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遵守法律,避免违法犯罪。
2、保护自己:了解法律常识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遇到纠纷时,我们可以运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受到不公正的待遇。
3、参与社会活动:了解法律常识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参与社会活动。
在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中,我们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自己的行为合法合规。
三、常见的法律常识题1、国家制度方面的问题:例如,我国的国体是什么?我国的政体是什么?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什么?2、法律体系方面的问题:例如,我国的法律体系包括哪些部分?我国的宪法有什么作用?什么是刑法?什么是民法?3、公民权利与义务方面的问题:例如,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如何保护自己的隐私权?4、经济活动方面的问题:例如,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如何签订有效的合同?什么是劳动法?5、文化交流方面的问题:例如,知识产权法包括哪些内容?如何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在国际交流中,我们应该如何遵守国际法?四、如何提高法律常识水平1、学习法律知识: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可以了解各种法律法规的内容和应用。
可以通过阅读法律书籍、参加法律培训等方式来学习法律知识。
2、实践应用:将所学的法律知识应用到实际生活中,遇到问题时可以运用法律思维进行分析和处理。
例如在购物时可以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3、交流讨论:与他人交流讨论是提高法律常识水平的有效途径之一。
可以通过参加法律论坛、与律师交流等方式来了解不同的观点和看法,从而拓宽自己的视野和思路。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总结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总结法律知识是每个公民都应该了解和掌握的基础知识之一。
无论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职场上,法律都会对我们的生活和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
因此,了解公共基础法律知识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对一些常见的公共基础法律知识进行总结和概述,以提升读者的法律意识和知识水平。
一、合同法知识合同是市场经济中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各类经济活动的基础。
合同法是规范合同行为的法律,它规定了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等各个方面的法律制度。
1.合同的基本要件合同的基本要件包括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相对人的婚姻状况、合同的合法目的和合同的形式要求。
在成立合同时,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且合同的目的必须是合法的。
形式要求一般是指书面形式,但在法律上也允许口头合同的存在。
2.违约责任当合同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时,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包括履行义务、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多个方面。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或者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的解除合同解除是指当合同当事人不能或者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时,通过合法手段终止合同关系。
合同解除的条件包括合同内容的不可能履行、合同成立时的主观恶意、合同中的致命缺陷等情形。
二、劳动法知识劳动法是指规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
劳动法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调整和规范劳动关系的建立、履行和终止。
1.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劳动关系的书面协议,它规定了劳动者提供劳动和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具体事项。
劳动合同包括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两种类型。
2.劳动者权益保护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包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资报酬、社会保险等。
劳动者有权获得合理的工作条件和报酬,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劳动者的权益。
3.劳动争议解决劳动争议是指因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劳动权益纠纷。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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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篇
一、法律的定义
法律是指由国家或地方政府制定并公布、具有强制力的规则或准则,以解决社会生活中各种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公正和秩序,保障人民权益,并规范国家公权力、社会关系和人类行为的系统性规范。
二、法律的种类
根据法律的性质和作用,法律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宪法:宪法是国家一定时期内的根本大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基
本制度和国家意志的最高体现。
2.民法:民法是指对个人和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规定和制度,包括婚姻
家庭、财产权、合同、侵权责任等法律规定。
3.刑法:刑法是指对犯罪行为的法律制度和规范,包括犯罪与刑罚、刑
事诉讼等方面。
4.行政法:行政法是指规范行政机关行为的法律规范,包括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行政诉讼等。
5.经济法:经济法是指规范经济行为的法律规范,包括劳动合同、合资
合作、外商投资、福利保障等方面。
三、法律的适用原则
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正和秩序,法律的适用有一些原则:
1.平等原则:法律适用必须平等,一视同仁,禁止歧视。
2.独立自主原则:法律适用必须保持独立自主,不得受到外来干扰和影
响。
3.公开透明原则:法律适用必须公开透明,保证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4.依法行政原则:政府工作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行事,维护法律的权威。
四、法律与生活
法律是社会生活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它贯穿于各个领域,包括家庭、教育、医疗、商业、金融等。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遵守法律,守法纳税,保障他人权益,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同时,我们也要学会维权,不断了解和学习新的法律法规,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让自己拥有更强的法律素质,为自己的权益保驾护航。
总之,优秀的公民不仅要自律,更要依法自律。
积极参与和维护法律的实施,让法律成为我们生活中的护盾,让法律成为我们维护公正和和谐社会的利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