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白俄罗斯的社会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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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的社会保险-PPT精选

俄罗斯的社会保险-PPT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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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失业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制度 医疗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制度
住房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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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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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房价之通
苏联时期,多数民众居住于公有住房并交纳少量租金。苏联 解体后,俄罗斯实行住房无偿私有化。目前俄城市住房私有率约 70%,农村住房私有率超过80%。虽说俄罗斯住房私有程度 不低,但人均住房面积不足20平方米,民众有强烈的改善住房 条件的愿望。与此同时,房价不断攀升,目前房屋均价与居民平 均收入比已超过20倍。
主要包括:专项急救;专项医疗服务。联邦主体预算承担的医 疗费用还包括免费向本地甲类特定群体提供部分超出基本保险范围的 药品;向本地乙类特定群体以50%市场价提供上述同类药品。 市级预算承担的医疗服务
主要包括:急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等。市级预算承担的医疗 服务费包括由市辖医院提供的药品、医用材料、免疫生物制剂、消毒 剂、血液及血液制品。俄联邦卫生和社会发展部定点的医疗机构,不 参加法定医疗保险,而由相应各级预算承担费用。
这一细则已在莫斯科实施完两轮,住房面积和预算资金呈逐年增 加态势。在2006年至2008年的第二轮中,有1万多户青年家 庭获得住房。第三轮于2009年开始实施,今年预计将建成34万 平方米住房。
较为富裕的伏尔加沿岸区的基洛夫州从去年开始对该州35岁以 下没有私有住房的青年家庭和青年专家,按优惠利率提供用于支付购 房首付的专用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20万卢布(约合6300美元 ),年限不超过7年。在有担保人(年龄不超过65岁)的情况下为 免息贷款,无担保人利率为2%。
伤残需要护理的或1、2级伤残且有受供养家属的可享受附加伤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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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制度

国际合作规定跨国劳动力的社会保障与福利制度

国际合作规定跨国劳动力的社会保障与福利制度

国际合作规定跨国劳动力的社会保障与福利制度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跨国劳动力的流动越来越频繁。

为了保护和规范跨国劳动力的权益,国际社会制定了一系列的合作规定,包括对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的规定。

本文将从社会保障和福利两个方面,探讨国际合作在跨国劳动力领域的重要性和具体实施。

一、社会保障规定跨国劳动力的流动使得劳工在不同国家工作和生活,面临各种社会风险,如失业、疾病、工伤等。

为了确保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国际合作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社会保障制度。

1.1 跨国保险协议一些国家和地区之间通过签署跨国保险协议的方式,为跨国劳动力提供相对应的社会保险权益。

比如,欧盟国家签署了欧盟社会保险协议,使劳动者可以在不同成员国间保持社会保险的连续性。

1.2 移动劳动者社保协定一些国家之间,特别是邻国间,通过签署移动劳动者社保协定,为跨国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障。

这些协定通常包括对养老金、医疗保险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1.3 跨国企业责任国际合作也规定了跨国企业在跨国劳动力社会保障方面的责任。

跨国企业应当承担起保障员工权益的义务,不得侵犯员工的社会保障权益,对员工进行必要的社保缴纳和福利待遇提供。

二、福利制度规定除了社会保障方面的规定,国际合作还就跨国劳动力的福利制度制定了一系列规定。

福利制度是一国在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提供的各种服务和待遇。

2.1 教育福利国际合作规定了跨国劳动力在子女教育方面的福利要求。

一些国家对跨国劳动者的子女提供在公立学校就读的机会,或者提供相应的补贴,以保障他们的教育权益。

2.2 医疗福利国际合作确保跨国劳动力在医疗方面的福利。

一些国家为劳动者提供公共医疗保险或健康保险,使其能够在工作地享受到合理的医疗待遇。

2.3 住房福利国际合作还规定了跨国劳动者在住房方面的福利。

有些国家会通过提供廉租房或购房补贴等方式,给予劳动者合理的住房待遇。

三、国际合作的重要性国际合作在跨国劳动力的社会保障与福利制度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俄罗斯的养老保障制度

俄罗斯的养老保障制度

别对待 。
率 ,确 定 最 高 收 费 限额 ;给 未 达 到 地
老年抚养 系数则 由 3 6 %提 高 N5 3 %, 升 幅高 达 4 7 . 2 %。E 1 益 临近 的人 口危 机 迫 使 俄 罗斯 不 断 优 化 养 老保 障机 制 。
2 0 0 2 年 养老 保 障制度 改革
保 障 制度 的过 渡 。 提 高 了
5 4. 6 %
金 、养 老保 险金和养老储蓄 金。基 本
俄 罗 斯 养 老 保 障 制 度 的 一 系 列
养 老 金 是 由政 府 统 一 发放 给 低 收入 退 改 革 完 善 了养 老 保 障体 系 , 改善 了 老
大养老保 险覆盖范 围、建立 养老保险 费之间 的差异 ;强化养老金与 当前工 均 工 资 之 间 的 比率 关 系则 由2 0 0 7 年 的
基 金 、提 高养 老 保 险统 筹 层 次 、 健 全 资 水 平 及 养 老 保 险费 率之 间 的联 系 ; 基 本 养 老 金 增 长 机 制 、鼓 励 非 国 有 养 增强养 老保 险缴费意愿 ;预 防俄罗斯 老 保 险机 构 发展 ,实 现 了养 老保 障制 人 口老 化 带 来 的养 老 保 障 危机 。 度 由 国 家统 包 向 以保 险为 原 则 、 以市 根 据 这 一 目标 , 俄 罗 斯 将 养 老 二 、俄 养老保障 制度存在 的 问题 场 调 节 与 国 家 调 控 相 结 合 的 新 型 养 老 金 分 割 为 三 个 组 成 部 分 ,即基 本 养 老
区最低生活保 障水平 的贫 困老龄人 口
提供额 外的物质 补助 ; 重 新 核 算 养 老 2 0 0 2 年 ,依 据 “ 2 0 1 0 年 前 国 家 发 金 , 弥¥  ̄ , 2 0 0 2 年前退休、 特别是 1 9 9 1 年

俄罗斯失业保险制度

俄罗斯失业保险制度

俄罗斯失业保险制度俄罗斯失业保险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失业人员提供经济支持,并帮助他们重新就业。

下面将详细介绍俄罗斯失业保险制度的相关内容。

首先,俄罗斯失业保险制度适用范围广泛,几乎覆盖了所有劳动者。

无论是受雇员工还是自由职业者,只要在失业前有一定的就业记录,都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

此外,失业保险制度也适用于一些特殊群体,如残疾人员、失业期满未找到工作的毕业生等。

其次,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是根据申请人过去12个月的工资计算的。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期限为最长一年,根据申请人的工作记录和工资水平不同,发放的金额也有所差异。

通常,失业保险金的金额为申请人过去12个月工资的55%。

在俄罗斯,失业人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享受失业保险制度提供的福利。

首先,他们必须在失业前有一定的就业记录,并支付失业保险费。

其次,他们必须在就业失业中心注册,并积极参与就业机会培训和重新就业计划。

此外,失业人员还需要定期向就业中心提交报告,以证明他们正在积极寻找工作。

为了提高失业人员的就业机会,俄罗斯政府通过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支持就业创造。

例如,政府会向用人单位提供资金援助,鼓励他们主动招聘失业人员。

此外,政府还积极发展失业人员培训项目,提供各种就业指导和职业培训,以帮助失业人员提升就业竞争力。

俄罗斯失业保险制度还设有一些特殊的福利措施,以帮助那些处于困难时期的失业人员。

例如,对于特定群体,如单亲家庭、失业期满未找到工作的毕业生等,政府提供额外的经济援助和培训机会。

此外,政府还通过创业支持计划鼓励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为其提供资金支持和创业指导。

总结起来,俄罗斯失业保险制度是一个为失业人员提供经济支持和就业机会的重要社会保障制度。

通过向失业人员提供一定期限内的失业保险金,并积极推动就业创造和培训,该制度能够帮助失业人员度过难关,重回就业轨道。

政府还通过特殊福利措施和创业支持计划,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机会,以确保失业人员能够有尊严地生活并实现自身的发展。

俄罗斯社会保障制度的变迁

俄罗斯社会保障制度的变迁

国。早在 10 年 , 国政 府 颁 布《 61 英 济贫 法 》, 以赈
济 极度穷 困 的 人 。但 是 , 时并 未 形 成 “ 会 保 当 社 障 ” 一概 念 。在 最 早 实行 社 会 保 障 的 德 国 , 这 铁
供 医疗保 险 及 向其 子 女 提 供 家 庭 补 贴 。 现 代 ” 社会 保 障制 度是 基于 凯恩斯 国家干预理 论 的一种
单 位 和劳动者 征 税 的形 式 来 建立 社 会 保 障 , 统一
《 疾病 保 险 法 》( 84年 ) 《 伤 事 故 保 险 法 》 18 、工
(85 18 年) 《 、 老年和残障保 险法》 18 (8 9年) 。但 在德 国,社 会保 障 ” “ 一词 始 终 未被 人 们使 用 。直
涵 盖 了养老 、 失业 、 医疗 等社会 保 险 、 社会 救济 、 社
会 福利 三个 层次 的丰 富 内容 。 “ 会保 障” 词基 本 上 可 以理 解 为 : 社 会 社 一 “ 通 过一 系列 的公 共 措施 , 助其 社 会 成员 抵 御 因 帮 疾病 、 育 、 伤 、 生 工 失业 、 疾 、 残 年老 和死 亡 而丧 失 收入 或收入 锐减 引起 的 经 济 和社 会 灾难 , 为其 提


社 会 保 障 制 度 的 内 涵
的重要法 宝 。社 会保 障被 称 为稳 定 社 会 政 治 、 经 济秩 序 的“ 安全 网” “ 和 稳定 器” 。 瑞典 社 会学家 莫勒对 国家在社会 保 障 中的重 要 作用 作 了精 辟 的 论 述 。他 认 为 : 在 社 会 保 障 “
这在 形 成 国家 性 的社 会 保 险 方 面 意 义重 大 。2 0 世纪 初 , 在工人 罢 工 和群 众 集 会 争取 免 费 医疗 和

世界各国社会保障模式的优缺点

世界各国社会保障模式的优缺点

世界各国社会保障模式的优缺点社会保障是指一种以国家为主体,采取法律、政策和经济手段,为公民提供保障和福利的制度。

不同国家的社会保障模式存在差异,每种模式都有其优点和缺点。

以下是对世界各国社会保障模式的优缺点的简要分析。

1.北欧模式北欧国家如瑞典、丹麦、挪威等以其高福利、高税率著称。

优点在于提供了广泛的社会保障,包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退休金等,确保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具有较高的社会公平性,减少了社会不平等,提高了公民的生活质量。

而缺点则在于高税率和高福利带来了负担问题,可能会导致经济增长放缓,限制了企业的竞争力。

2.欧洲大陆模式欧洲大陆国家如法国、德国等倾向于将社会保障权责下放到企业和劳工组织。

优点在于通过职业工会和企业协商可以更灵活地适应不同行业和劳工的需求,保障员工的权益。

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工会可以为劳动者争取更优厚的福利待遇,保护劳动力的权益。

然而,缺点是劳动力成本较高,可能会限制企业的扩张和竞争力,也可能使就业市场较为僵化。

3.英美模式英美模式以市场为导向,注重个人责任和自由意志。

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激发了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力,鼓励个人自主规划和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此外,市场化的社会保障也可以提高效率,减少政府负担。

然而,这种模式的缺点在于没有为弱势群体提供足够的保障,可能导致社会不平等加剧,存在较大的贫富差距。

4.亚洲模式亚洲国家如日本、韩国等以其家庭和社区为基础的社会保障模式。

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强调了家庭和社区的责任和互助,减轻了政府的负担。

此外,这种模式在劳动力市场中也较为灵活,提高了就业机会。

然而,这种模式的缺点在于对弱势群体的保障有限,可能存在脆弱的社会保障网。

综上所述,不同国家的社会保障模式各有优劣。

北欧模式具有较高的社会公平性,但存在高税率和负担问题。

欧洲大陆模式注重劳工组织的权益,但劳动力成本较高。

英美模式鼓励个人自主和市场效率,但可能会加剧社会不平等。

亚洲模式强调家庭和社区的责任,但对弱势群体的保障有限。

国家保险型社会保障模式 俄罗斯.方案

国家保险型社会保障模式 俄罗斯.方案
2.5.3 “国家保险”型社会保障模式
2.5.3 “国家保险” 型社会保障模式
俄罗斯
2.5.3 “国家保险”型社会保障模式
第一节 俄罗斯、东欧社会保障制度的演进
一、俄罗斯、东欧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
苏联自1917年建国后,逐步形成了包括社会保险在 内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 从 1917 年至 1922 年,列宁亲自审批和签署了 100 多 项关于劳动者社会保险和福利方面的法令。 1928年1月5日,通过了领取养老金待遇的第一个国 家法令。 1936 年的苏联《宪法》第 120 条以法律的形式将公 民在年老以及患病和丧失劳动能力时享受的社会保障 的权利固定下来。
第三节 俄罗斯、东欧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
三、社会保障运行效应
3.储蓄与投资效应
俄罗斯投资率随着养老金缴费占 GDP 比重的上升 而下降。 俄罗斯养老金缴费加重了居民的负担,在一定程 度上削弱了居民的储蓄能力。
2.5.3 “国家保险”型社会保障模式
第四节 俄罗斯、东欧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一ຫໍສະໝຸດ 改革动因三、社会保障运行效应
1.个人福利效应
俄罗斯平均养老金与人均GDP呈现负相关关系
俄罗斯经济转轨之后,经济状况显著恶化,在人 均 GDP 不断下降的情况下,俄罗斯政府只能不断 地提高养老金给付水平,以维持养老金领取者的 正常生活。
2.5.3 “国家保险”型社会保障模式
第三节 俄罗斯、东欧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
第一节 俄罗斯、东欧社会保障制度的演进
三、俄罗斯、东欧社会保障制度变迁的条件
1.经济因素 俄罗斯的经济转轨,引起经济总量的大幅度下 滑 东欧转轨经济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各不相同
2.5.3 “国家保险”型社会保障模式
第一节 俄罗斯、东欧社会保障制度的演进

俄罗斯失业保险制度

俄罗斯失业保险制度

俄罗斯失业保险制度
俄罗斯的失业保险制度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旨在提供失业人员的一定经济援助。

以下是俄罗斯失业保险制度的一些关键要点:
1. 参与对象:所有在俄罗斯境内就业的劳动者都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制度,包括雇员、自雇人士和临时工。

政府官员、军人和某些特殊行业的员工可能不适用。

2. 缴费:雇主和雇员都需要向失业保险基金缴纳保险费。

缴费金额由工资总额的一定百分比确定,具体比例由法律规定。

3. 福利资格:失业人员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获得失业保险金。

这些条件包括先前有过一定的工作记录、符合特定的社会保险法规定并参加了失业登记等。

4. 失业救济金:失业人员可以在失业期间申请失业救济金。

救济金额根据个人的工作记录和缴费历史的长度而有所不同,通常为上一份工作工资的一定比例。

5. 失业培训:俄罗斯的失业保险制度还提供各种培训和职业咨询服务,旨在帮助失业人员重新就业。

6. 失业登记:失业人员需要及时到当地就业中心登记为失业人员,以便享受失业保险金和其他相关福利。

总的来说,俄罗斯的失业保险制度旨在为失业人员提供一定的
经济援助,并帮助他们重新融入就业市场。

这项制度有助于减轻失业带来的经济压力,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俄罗斯的社会保障制度

俄罗斯的社会保障制度
,
并对养 老 金 按季 度 指数 化
幻 发 展 了 自愿 性 质 的个人 退 休 养 老 保险
其方 式是
,
职工 除 了 上 缴规定 的 养 老 保险 金 之
,

,
还 可 以 通 过 社 会 保险 机 构购 买 个 人 退 休 养 老 保 险

这 在 一 定 程度 上 为 投 保 人 在 失 去劳动
能 力 获 得 更 多的 养 老 保 险 金 创 造 了 条 件 性
,
199 4
,
年初 没 有 工 作和 积 极 寻找 工 作 的 人 以及 未 充分 就 业 的 人 (潜 在失 业 ) 总 人 数
而 俄 罗 斯对 原 来 的 体制 进 行
,
,
,
具 体改 革 有 几 下 几 点

:
) 过去 的 老 残 恤 金 是 属 于 国 家预 算 基 金 由 于 基 金 规 模 的不 断 扩大 1
成 为 国 家财政 的 沉 重 包 袱 布 了 退 休 养 老基 金法
,
针对 这 种情 况
,
1 年1 2 月2 7 日颁 俄 政府 于 19 9
,
如 面 对失
业 人 员 的大 量 增 加

建 立 失 业 保 险制 度成 为 当 务 之 急
,
,
还有 原 来 完 全 靠
,
国 家 和 企 业 支付 各种 保 险 金 的 形式
也不 符 合 要建 立 的 经 济 体 制 模 式 的
要求
于 是 俄联 邦 在 1 9 年至9牛 年 颁布 了 一 系 列 法 令 条 例



幻 建 立 劳 动 者 保护 法 规
对 企 业 解 雇 工 人 有 严格 的规 定

关于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探究(5篇材料)

关于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探究(5篇材料)

关于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探究(5篇材料)第一篇:关于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探究关于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探究前言: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保障制度,成为近年来人们关注的热点之一。

如劳动保障体系、就业问题、住房、医疗、养老保险等的社会保障热点经常吸引着人们的注意力。

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尚有许多不足,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以下简称:资本保障制度)的探究,分析其成功之处,从中得到启示,不断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真正解决人人关注的民生问题。

要了解社会保障制度,首先要从其定义开始。

社会保障制度是在政府的管理之下,以国家为主体,依据一定的法律和规定,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以社会保障基金为依托,对公民在暂时或者永久性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用以保障居民的最基本的生活需要。

社会保障制度是通过集体投保、个人投保、国家资助、强制储蓄的办法筹集资金,国家对生活水平达不到最低标准者实行救助,对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的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逐步增进全体社会成员的物质和文化福利,保持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

通过对不同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比较,我们可以大致将其分为两种类型:以瑞典为代表的西欧福利国家(如瑞典、法国、德国)以及美国的保障制度。

之所以分成这两种类型,主要是从其特点出发的。

瑞典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医疗保健三大部分。

其特点有:(一)社会保障对象具有全民性特点。

瑞典人一般不需要直接交纳较多的社会保障费用,就可以享受到从生到死,即“从摇篮到坟墓”的各种社会保障。

(二)实行高税收———这也是高福利赖以存在的基础。

如1979 年瑞典中央征收的个人最高边际税率达到87 %。

此外,税种繁多,比如要征收成人教育税、小儿入托税等。

(三)社会保险基金由税收部门征收,由国家社会保险局负责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应用文-过渡中的俄罗斯社会保障制度解析

应用文-过渡中的俄罗斯社会保障制度解析

过渡中的俄罗斯社会保障制度解析'俄罗斯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从前苏联继承下来的,社保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从全社会普遍的福利制度转向为最贫困者提供的最低限度的社会保障。

俄罗斯联邦在1991年至1994年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条例,相继成立了一系列俄罗斯联邦退休基金、社会基金、义务医疗保险基金、就业基金等。

俄政府于1991年12月27日颁布退休养老基金法,建立独立于国家预算的退休养老基金。

基金的来源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分担,改变了过去主要依靠国家预算拨款的状况。

雇主按工资总额的31.6%缴纳费用,农场主按工资总额的20.6%缴纳,工人和公司职员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缴纳,其他人员按工资收入的1%缴纳。

并对养老金的计算方式进行改革,延长养老金收入基数的期限,规定按照最后15个年的前5个月的平均收入计算养老金,新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固定的,按平均收入或最低生活费标准的一定百分比发放,所有退休人员数额都相等,另一部分是浮动的,与领取者的工龄和收入水平挂钩。

提高了养老金的最低标准,并实行养老金指数化,每3个月按物价上涨情况对养老金进行调整,以抑制由于通货膨胀而引起的养老金实际水平下降。

除了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之外,职工还可以通过社会保险机构购买个人退休养老保险。

国家对已退休职工的义务不变。

但新的年轻工人将来退休时可从国家的养老退休基金获得50%的养老金,另一半来自新的个人退休金账户。

每个职工都有一个专门的账户,依靠平时积累的资金来保障老年时的生活。

每个职工都可以自由选择退休保障方案,使国家强制的退休保险制度同自由的退休保险制度结合起来。

国家对法进行修改,颁布新的税法,制定有关退休基金会收入来源的条例,并对税收系统进行重大调整,以加强退休基金会的收入基础,消除拖欠退休金的现象。

原苏联的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包括了国际劳工规定的社会保证内容,但却惟独没有建立失业保障制度。

这是因为前苏联实行普遍就业的政策,基本上不存在失业的问题,因而社会保障制度中也没有失业救济的内容,在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严重的经济衰退导致大规模的失业,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据,1991年底,俄罗斯的失业人数为10万人,到了1997年失业人数已达到640万人,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最低生活水平,俄联邦政府于1991年颁布《关于居民就业》的法律,并于1992年颁布了有关补充规定,建立国家居民就业基金,负责管理失业救济金。

俄罗斯社会保障

俄罗斯社会保障

当今社会保障制度的资金来源
• • • •
统一的社会税
(2000年8月5日,俄罗斯总统普京签署的《俄 罗斯联邦税法典》中新增的税种,并于2002年正式的实施。)
政府的财政预算拨款 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收益 各种形式的捐赠
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具体内容
• 退休养老保险制度
a),养老改革的背景
1,其人口总量一直处于缓慢增长的过程,,出生死亡率降低,甚至出现 人口呈负增长的趋势,出现了人口危机。 2,老年抚养比过高和劳动者早死率过高以及早死年龄过低。 3,男女平均寿命偏低 4,老龄化现象已经非常严重,老年人口数达5000万,占总人口数量比 已经超过四分之一。 5,自20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出现的经济低迷现象一直是困扰俄罗斯的发展。
b)医疗制度保障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目前俄罗斯的医疗保障制度仍然是全民义务保险制,在资金的筹措 方式上采取了基金的形式 独立的医疗保险公司出现 强制医疗保险基金。(企业,组织等投保单位缴纳联邦基金,主要 用于支付企业和组织在职人员的强制医疗保险费;国际财政预算拨 款;从事个体劳动和私人经济活动的公民缴纳的强制医疗保险费。) 强制医疗保险基金会,地方强制医疗保险基金会和其分支机构被授 权不仅可以和医疗保险公司签订医疗保险合同,还可以履行承保人 的只能,并同医疗机构直接发生作用。 建立了联邦义务医疗保险基金和各地区义务医疗保险基金。这种基 金独立于国家预算。基金的来源是企业。 建立个人医疗保险制度
其他社会保障方面的内容
• 各种补助费制度和福利措施 • 俄政府还以现金的形式向居民发放各种补助费。补助费是根据联邦 的法律规定,以固定的数额或者以工资报酬计算的数额从国家社会 保险基金中支付。 • 目前补助费的种类主要有:①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补助费;②怀孕 和生育补助费;③孩子幼年残疾补助费;④苦难家庭子女补助费等。 • 俄罗斯的社会保障系中还建有一些社会福利设施,主要有以下几种: 1)福利院。主要供养老年人和残疾人。其中老年人是达到退休年 龄的老年公民;残疾人是18岁以上的一等和二等残疾人。 2)地区社会服务中心。也是类似福利院的和社会服务机构,但进 入中心的条件比较宽,还提供一些收费服务。 3)专用住房。是适合单身老人长期居住而建立的。

俄罗斯社会保障

俄罗斯社会保障

这种由国家包揽一切的社会保障制度配的。尽管这套制度在维持社会稳定、满足劳动 人民基本需要、提高国民的文化素质和健康水平方面发挥了相 当重要的作用,但随着计划经 济的弊端日益明显、经济增长速度 放慢,以及人口的老龄化和退休人员数量的增多,国家的财政负担 不断加重,原有社会保障体制已难以维持正常运转。1987年苏联 部长会议和全苏工会中央理事会颁布《关于实行工人、职员和 集体农庄庄员附加退休金自愿保险的决议》,规定采取个人和国 家共同集资的办法设立保险基金,保险基金一半来自个人缴纳的 保险费,一半来自国家预算,在职人员自愿投保,按月缴纳保险费, 退休后每月可领取10、20、30、40、50卢布不等的附加退休金。 同时,对一些诊所实行经济核算制,并考虑由各单位自己支付本单 位职工的部分医疗费用和设立部分由个人出资的健康基金。这 些改革的目的是减轻国家日趋沉重的财政负担,但在旧的计划经 济体制下,职工的一切都依附于国家和企业,要打破由国家统揽一 切的社会保障机制并非易事。苏联解体后,伴随着向市场经济过 渡而来的是前所未有的经济衰退和预算紧缩。在这种情况下,原 先的社会福利制度已无法再支撑下去,俄罗斯不得不对旧体制进 行大的改动,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主讲:陈万谷 本组成员:安阳、张林、王雍、李东、杨方
一、社会保障的由来

俄罗斯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从苏联继承下来的。十月革命胜利后,苏 联先后颁布了《劳动者社会保障条件》、《残恤金条例》、《退休金 条例》等社会保障条例。1956年苏联制定了全国统一的《国家退休 法》,该法概括了过去实行的960多项优抚法令,对退休条件、退休金的 数额都作了明确规定,是实行普遍的社会保障措施的一个重要步骤。 1965年苏联通过《集体农庄庄员养老金和补助费法》,将享受退休金的 范围扩大到集体农庄庄员。1973年和1974年苏联政府分别提高了残疾人 和丧失赡养者家庭的优抚金及残废军人和阵亡者亲属、子女优抚金。 1987年颁布的《进一步改善集体农庄庄员老残抚恤金待遇法》使农庄 庄员与全民职工在享受社会保障待遇方面的差别更为缩小。经过多年 的修改、补充,苏联形成了一套颇为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其内容包括: 养老退休、医疗保健、妇女儿童补贴、残疾人和贫困户救济等,居民享 受着广泛的社会福利,如免费教育和进修,免费医疗,免费疗养和休假等, 还有住房、食品、供暖等福利补贴。在20世纪80年代末,苏联人均获得 的社会消费基金支付和优惠相当于3个月的工资。

俄罗斯的社会保障体系

俄罗斯的社会保障体系

俄罗斯的社会保障体系浏览次数:227 发布日期:2012-01-04前苏联已建立了以国家保障为特点的社会保障体系。

俄罗斯通过财政收人,向社会成员提供广泛的社会保障,保障资金大部分来自国家预算,另一部分来自企事业单位按一定比例缴纳保险费,两部分资金合成了社会保障预算。

俄罗斯从20世纪90 年代初开始进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2001年l月l日起,俄罗斯将企业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障费合并为统一社会税,作为国家预算外社会保障基金。

税额为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6%,其中28%划归为养老保险基金,3.6%为医疗保险基金,4%为社会保险基金。

目前俄罗斯联邦各地政府,每年将三分之一的财政支出用于教育、医疗、住房、救济等社会公共领域,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使退休、失业、儿童、学生等弱势人群充分享受社会的优惠政策和福利,如:免费医疗、免费教育、免费物业管理以及许多行业和阶层享受的免费住宅、疗养、交通等。

自2011年始,俄罗斯大多数用工单位将向俄罗斯联邦预算外基金缴纳提高了的保险费,按照相关法律,国家养老保险费率、医疗保险费率和社会保险费率从工资基金的26%上涨到34%。

一、养老保险1、1991年12月27日,俄罗斯联邦政府制定《退休养老基金法》,建立了独立于国家预算的养老基金,实行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分担的筹集方式。

1992年5月起开始采用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制度。

为使养老保障机制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提高劳动者的保险意识,1996年俄罗斯决定实行国家养老保险个人登记制度,颁布了《俄罗斯联邦强制养老保险个人登记法》,养老保险个人登记制度在俄罗斯全境普遍实施,个人登记制度成为俄罗斯养老保障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

1997年公布了调整后的“三支柱”养老保障制度思路,即社会养老保险、强制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

2002年1月1日,俄罗斯开始在全国实施新的养老制度改革,从以前的养老社会统筹,过渡到社会统筹和养老保险相结合。

新的养老保险制度由基础部分养老金、养老部分养老金和积累部分养老金三个支柱构成。

跨国劳动力的社会保险制度与福利保障

跨国劳动力的社会保险制度与福利保障

跨国劳动力的社会保险制度与福利保障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速,跨国劳动力的数量也日益增长。

跨国劳动力是指那些在一个国家工作,但来自另一个国家的劳动者。

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保险制度和福利保障将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跨国劳动力所面临的社会保险制度和福利保障的问题,并对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进行讨论。

一、跨国劳动力的社会保险制度挑战随着越来越多的劳动者选择在其他国家工作,他们面临许多社会保险制度上的挑战。

首先,不同国家的社会保险制度不尽相同,包括社会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等。

这就意味着劳动者需要在不同的国家适应不同的制度要求。

此外,社会保险制度的参保条件和保障标准也各不相同,这给跨国劳动力带来了不确定性和困扰。

二、跨国劳动力的福利保障问题除了社会保险制度外,福利保障也是跨国劳动力所面临的另一个问题。

跨国劳动力往往面临着不同国家之间的文化和语言差异,这可能导致他们在福利保障上遇到困难。

比如,在一些国家,劳动法规定了最低工资和最少工时,但在另一些国家,这些法规可能并不存在。

此外,福利制度如职业培训、职工健康保障等也存在差异,这使得跨国劳动力在享受福利保障方面很难得到一致对待。

三、解决跨国劳动力问题的方法为了解决跨国劳动力所面临的社会保险制度和福利保障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各国应加强国际合作,分享经验和信息,以便在社会保险制度和福利保障方面取得一致性和互认性。

其次,建立一个跨国劳动力相关的国际组织,以促进协调和合作。

这个组织可以提供具体的政策建议和指导,帮助各国制定和改进相关政策。

此外,各国应建立沟通渠道,使跨国劳动力能够及时了解和申请社会保险制度和福利保障。

四、案例分析以欧洲联盟为例,该地区的跨国劳动力享受了一定程度的社会保险制度和福利保障一致性。

欧盟通过建立共同的劳工法律和跨国劳动力政策,使得来自不同国家的劳动者能够享受相似的社会保险制度和福利保障。

这种模式为其他地区提供了一种可供借鉴的方式。

俄罗斯儿童福利与保障制度述评

俄罗斯儿童福利与保障制度述评

一、俄罗斯保障制度与儿童福利的历史沿革自上个世纪列宁领导的十月革命成功后,人类历史上诞生了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

在很短的时间内苏联就变成一个经济发达、国防强大和科技先进的世界强国,彻底清除了失业和文盲,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

苏联政府把满足全体社会成员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作为重要的社会发展目标。

1917-1922年列宁先后签署了100多项关于劳动者社会保障和福利的法令。

1918年俄罗斯联邦人民委员会批准了《劳动者社会保障条例》。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中国和东欧一些国家建立了社会主义国家,也都效仿苏联实行国家社会保障制度。

这一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与计划经济体制相联系的,意在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在保护和调动劳动者积极性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并对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保障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俄罗斯的社会保障制度沿袭了前苏联时期的社会福利政策,社会保障分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社会保险,分别由专门的基金会负责,可以称得上是高福利国家。

居民分为军人、公务员、教师、退休者、艰苦地区工作者、从事危险职业者、多子女家庭、残疾人、老战士、苏联英雄等200多类,共设医疗、教育、住房、公共事业等补贴1000余种。

这是一种全民性的社会保障体系,可以说前苏联时期的社会保障体系还是比较完善的。

苏联解体后,俄罗斯和各联邦主体、地方政府将三分之一的财政支出,用于教育、医疗、救济等社会公共领域,建立和维持了一套相对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使退休、失业、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也实实在在地分享到经济增长的成果。

目前,俄罗斯儿童仍然享受国家补贴,无论出生在何地,孩子从呱呱落地起就享受每月的固定津贴,还可领取牛奶、酸奶、饼干等儿童食品。

教育基本上是免费的,中小学生每日还可以享用一顿免费营养餐,大学生每月都有固定的助学金,可以免费住宿,教科书则由学校图书馆提供长期借阅,定期续借就可以了。

众所周知,俄罗斯在经历“休克疗法”和1998年的危机后经济状况恶化,政府为稳定社会局势,针对一些特殊社会阶层制定了许多社会福利和补贴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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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白俄罗斯的社会保障制度徐海燕近几年,尽管独联体一些国家相继发生了“颜色革命”,但白俄罗斯国内的政局却始终保持稳定。

究其原因,“颜色革命”在白俄罗斯民众中没有群众基础:退休人员支持现政府,因为每月可以按时领到退休金;学生喜欢现政府,因为不需为读书掏任何学费;政府的作为在普通市民当中也很有市场,不仅医疗免费,而且房租、水电、煤气和交通费用都相当低廉[1]。

而所有这些,都与白俄罗斯较完备的社会保障分不开。

一独立前的白俄罗斯社会保障制度独立前,白俄罗斯实行的是苏联统一的社会保障政策。

卫国战争胜利后,苏联提高了对军人的各种社会保障待遇,并对残疾军人就业规定了各种优惠政策。

从1956年10月1日起,苏联实施了社会保障法,明确扩大了国家保证金的范围,增加养老金、残疾金和抚恤金的数额,并规定从国家和社会经费中支付这些费用。

从1964年起,苏联对农庄的主要干部实行国家社会保险和国家保障金待遇,到1969年,又对农庄庄员实行社会保险。

1970年7月15日,苏联颁布劳动立法原则,规定了各类国家社会保险的待遇,宣布劳动义务和劳动权利密切相连。

1977年10月7日,苏联通过了《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宪法》,确立了统一的苏联公民社会保障制度。

该宪法不仅规定苏联公民享有工作权、休息权、受教育权、获得住房权和保健权,还给予妇女和儿童以特殊法律保护。

具体说来,苏联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退休养老制度主要包括职工老年退休制度、集体农庄庄员退休制度、对国家有特殊贡献者的功勋退休制度、科学工作者退休制度、专门业务人员(如教育工作者、医务人员、艺术工作者、军人等)退休制度、残疾人员退休制度等。

从1968年1月起,法令规定集体农庄庄员领取退休金的年龄与工人和职员相同。

20世纪80年代,在全苏5 800万退休人员中符合功勋退休制度规定的约占1%。

为了鼓励退休人员在退休后继续工作, 1979年9月11日苏联政府颁布了《关于退休人员在国民经济中工作的物质刺激措施的决议》,这一决议的颁布实施增加了退休后继续工作的人员比重。

1964年退休后继续工作的人数占退休人员总数的10%,到1980年,退休后继续工作的人数占退休人员总数的28%。

(二)工人、职员和军人的残疾抚恤1956年7月14日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通过的《苏联国家退休金法》,原则上规定了对工人和职员的残疾抚恤金的待遇。

1973年11月21日,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提高残废金和丧失赡养人家庭抚恤金数额的指令》, 1974年12月24日又修改了1956年的有关法令,提高了抚恤金数额。

1978年7月,苏联最高苏维埃通过了《进一步改善集体农庄庄员残疾抚恤金待遇法》;从1980年5月起,又提高了在卫国战争中残疾人员的待遇; 1985年5月,苏联又颁布了《关于改善收入少的领养老金者和家庭的物质福利以及加强对独身公民的关心的首要措施》决议。

(三)公费医疗及疗养苏联实行全民免费医疗制度,经费由国家预算全额拨付,个人不负担医疗费用。

1977年,苏联颁布了新宪法,进一步健全了工人、职员和集体农庄庄员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为他们提供全部或部分免费的疗养券。

(四)对儿童、妇女及低收入家庭的援助从1974年11月起,政府开始对低收入家庭实行直接的子女现金补贴。

从1981年起,产妇可享受一年产假以照顾婴儿,期间工资照常发放。

(五)普及义务教育苏联时期实行免费义务教育。

从1972年起,政府增加了助学金数额,并扩大了领取助学金的学生范围。

(六)住房和房租补贴苏联长期以来实行低房租政策,一般住房费用只占家庭总收入的2% ~3%左右。

在住房制度上,苏联实行典型的福利住房制度,各种住房交由工会等组织分配。

1981年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通过苏联住宅法,禁止没收公民的私有住房。

从1988年起,苏联政府开始采取措施改变单纯福利住房政策。

(七)其他福利和补贴1974年1月,苏联政府颁布了《关于设立劳动光荣勋章》的法令,对获奖人员给予多种优惠。

此外,苏联还长期实行有关粮食、肉类和其他基本食品的补贴制度,其补贴费用之大超过了苏联国防经费的标准(苏联时期的基本生活用品价格能保持常年不变,与这种全民补贴制度有着直接的关系)。

二白俄罗斯社会保障制度的变迁苏联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相适应并因此而发展起来的,属于一种由国家大包大揽、统一筹资并实行高度集中管理、广大劳动者免于缴费而普遍享有的社会福利制度。

概括起来,苏联统一的社会政策有以下几个特点:低水平、全覆盖和国家化[2]。

所谓的国家化是指从政策的制定到具体实施,从经费的调拨到具体项目的落实,从居民的就业到居民的社会保障,从学校的建设到学生的分配,都由国家统管。

同时,计划经济体制铸造了人们的这样一种观念:社会事务由国家来管是自然的,国家化与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是联系在一起的,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社会保障人人有份。

这种制度在广大低收入阶层中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白俄罗斯独立后,尽管经济状况不佳,依靠国家财政支持的社会保障出现支付困难,但白俄罗斯的社会保障制度并没有因此而废止,只对社保制度的某些方面进行了调整。

首先,保障标准由低到高。

在苏联计划经济体制下,物价、工资和补贴等方面都实行统一的计划管理,灵活度低。

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后,白俄罗斯打破了过去低水平的保障补贴制度,实行浮动制,按照国家最低工资标准划定贫困线,在逐步放开物价的同时,大力提高工资标准,并对贫困线以下的人员进行补贴。

其次,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资金来源多元化。

除了国家财政拨款的预算资金外,国家与地方财政、企业雇主、雇员和自雇者(即依靠资产性收入以及其他渠道获得收入的自然人)同时承担社会保障费用。

为适应新的社会保障制度,白俄罗斯按照法律规定设立了国家社会保险基金,并将其纳入国家预算外基金。

国家社会保障基金的资金主要来源于雇主、工人和自雇者的义务缴纳;国家保险基金的计算标准采用费率制,其费率由白俄罗斯最高委员会制定[3]。

同时,国家鼓励非国有商业保险机构、慈善组织以及其他社会企业介入基金的管理,通过基金的托管和投资管理等进行市场化运作,创立了多层次的保障机制,提高了基金的保值增值性,减轻了政府的财政压力。

再次,保障对象从全覆盖到有重点进行。

即从全社会普遍的福利制度转向为最需要帮助者提供最低限度的社会保障。

保障对象主要为失业者、退休者、丧失劳动能力者以及残疾人、多子女家庭等弱势群体。

三白俄罗斯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管理与运行如上所述,独立后,白俄罗斯政府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初步建立了“多支柱”的社会保障体系。

该体系主要包括失业、养老和社会优抚、医疗、工伤等几方面的内容。

(一)失业保险苏联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了国际劳工组织规定的社会保障内容,但却唯独没有建立失业保障制度。

这是因为苏联实行普遍就业的政策,基本上不存在失业问题,因而社会保障制度中也就没有失业救济的内容。

而白俄罗斯在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严重的经济衰退导致大规模的失业,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为此,白俄罗斯确立了失业保险制度。

在白俄罗斯,享受失业保险的公民特指在白俄罗斯永久居住的16~59岁男性和16~54岁女性。

对享受失业保险公民的界定为:由于非自身原因而失业的失业者;能够并愿意工作,且在国家就业办公室登记失业的适龄劳动力(不包括正在参加培训的人员、军人或从事任何经营活动的人)。

失业保险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雇主缴纳,部门不同,缴纳原则也不相同。

其中,农业部门缴纳工资额的0·5%,其他行业缴纳工资额的1%,不足部分由国家和地方预算补足。

失业补贴采取浮动制,计算失业金的工资基数由白俄罗斯部长会议确定,并做周期性调整。

失业保障制度由白俄罗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监管并负责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由国家社会保障管理局负责收取和管理国家社会保障基金,再由其下属的国家就业服务部门及其地方机构负责发放。

(二)养老保险白俄罗斯享受养老保险的公民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所有被雇用的永久居民,包括教士和宗教组织雇员、合资企业成员和农民;特殊职业群体,即飞行和空勤人员、教师、艺术工作者、职业运动员、政府职员和特定的医药人员;战争遗孤及其子女;因没有工作且没有资格获得养老金、残疾和抚恤金而失去生活来源的人以及曾工作过1~15年但现已完全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残疾者等弱势群体。

养老保险资金的来源主要是雇主和雇员缴纳,缴费方式为:雇员按照其收入的1%缴纳;雇主根据行业和企业类型缴纳其所支付工资的10% ~35%,并承担非税收性缴费等。

不足部分由国家财政和地方专项预算资金补足。

除了上述国家强制性的参保方式外,雇员和自由职业者还可自愿参加非国有商业保险机构的养老保险,以提高养老金的保障标准。

白俄罗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全国养老保险工作的规划制定及监督管理。

由国家社会保障管理局负责收取、管理国家社会保障基金;再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地方机构按照相应原则和标准进行支付。

养老金的支付采取浮动制和不等额收益的形式,即养老金因工作年限和工种的不同而不同,并随着国家工资水平的多少而逐年提高比例。

计算养老金的工资基数由白俄罗斯部长会议确定,并以当年人均工资标准的15%进行计算和调整。

对所有被雇用的永久居民、特殊职业群体、战争遗孤及其子女的支付条件和原则为:年满60岁且缴费在25年以上的男性和年满55岁且缴费在20年以上的女性可领取全额养老金。

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降低该条件。

对那些因没有工作且没有资格获得养老金、残疾和抚恤金而失去生活来源的人,以及工作过1~15年但现已完全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残疾者等弱势群体,其养老补助金由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设立的专项预算资金负责,并以社会补助金的形式发放。

其中,国家固定的社会补助标准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属的常务委员会确定;对上述领取养老补助金者的资格认定由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代表、地方自治机构的代表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专家(一共不少于3人)负责。

(三)社会优抚与家庭补贴白俄罗斯享受社会优抚与家庭补贴的公民主要是指,有1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包括以失业者、残疾人、单亲或未婚母亲为家长的家庭。

对上述家庭的确认由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部门代表、地方自治机构代表以及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代表共同负责。

社会优抚与家庭补贴的资金来源实行多元化政策:国家社会保障基金负责雇员的家庭补贴,国家预算资金负责有3岁及以上儿童家庭的补贴;地方预算负责收入在平均收入线以下家庭的补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地方机构负责全职母亲项目。

上述资金由国家社会保障管理局负责收取、分配和管理,并划拨给企业,由雇主直接发放给雇员[4]。

国家补贴采用现金和实物形式。

其支付条件和原则为:有16岁以下孩子(至18岁未获得文凭的学生)的家庭及抚养3~18岁残疾儿童的家庭享受全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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