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中的道德问题的原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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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中的道德问题的原因及对策
广告虽然是一种商业载体,有明确的商业目的,但也具有社会道德功能,这是由于其依托媒体进行信息传播这一特性决定的。由于实施了信息传播,广告必然要对受众的观念产生相应的塑造力,进而影响群体道德观念和水准。
如果广告在创意及制作时巧妙地、有意识地融入健康向上的、蕴含社会正义的内容,则能够凝聚社会正气,激发人们的高尚情操,引导人们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观念。小到尊老爱幼、见义勇为、爱护公物等社会传统美德,大到人类和平、健康与发展等现代道德观念,广告主动的社会道德意识都大有可为。例如,2000年夏,“韩朝峰会”吸引了全世界的目光,韩朝双方历经半个世纪的对抗,终于走向和平。邦迪公司敏锐地抓住这一时机,围绕这一主题设计的广告把产品的“愈合创伤”功能巧妙地拓展为一种理念,通过广告表达了一种“再深、再久的创伤也会愈合”的观念,从而不仅很好地宣传了自己的产品,而且在受众中传递了“人类需要和平”的现代道德和公理的信息,表达了社会对和平的期盼和关注,以及对人类前途和命运的思考,较好维护了社会正义。
但是广告也是最容易引起道德争议的一个商业领域。常常听到有关广告太多、广告内容低级庸俗、广告言辞过于夸张等方面的议论;利用广告进行欺骗引诱,从事不实交易活动的报道也时常见诸报章。一些广告主、广告公司、广告媒介急功近利,为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不惜迎合低级趣味,设计制作不良广告。比如,误导类广告(不科学地宣称某产品对孩子的智力、身高等具有提高作用)、享乐类广告(用奢侈、豪华、金钱、享乐等形式,推崇拜金主义、享乐主义)、逆反性广告(背离社会道德和规范,过分强调个性和自我,倡导极端个人主义)、情色擦边的广告(镜头常常切换出“美女出浴”、“搔首甩发”、“款款穿衣”、“睡前香吻”等镜头)、欺诈性质的广告(以牟取暴利为目的,违背基本的信用原则),等等。这些广告,往往在媒体密集投放,对缺少鉴别能力的未成年人来说,潜移默化地影响着身心健康。
广告违背道德问题的原因
对利润的追求是市场每个参与者必然的理性行为,这种自利的动机使得许多企业在达到利润目标的过程中不惜损害他(她)人利益,这就形成了道德问题。广告对企业实现销售目标的作用是举足轻重的,甚至有企业认为,只要广告做得好,再差的产品也能销售出去。商家在这种诱惑下,有时就不惜破坏游戏规则而放手去干。2001年2月的《真言》杂志封面讽刺这种现象说“干这行要先把牛皮吹胀,不吹胀就不会有人上当”,颇为生动地描绘出凭借虚假广告钻头觅缝的行径。另外,在日益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很多公司无力使产品独领风骚或稳定市场份额,于是重点着眼于对短期利益的追逐,这更会促使在广告中实施不道德手段。再者,许多企业对道德标准采取的是一种相当冷漠的态度,只求结果,不择手段。最后,商场中还存在一种“买主自行小心”的观念——视交易为买主和卖主的零和博弈。试图增加自己的收益就必须杀伤对手;而对方利益受损自然只应自叹弗如,怪不得商家有“道德缺陷”。
然而,无论是市场还是社会都是有规则的,并且交易也决不只是买卖双方的“较量”,所以必须正视广告中的道德问题。
对广告主来说,也必须重视广告的道德问题,其原因可归结为“胡萝卜”与“大棒”两方面:胡萝卜:汤姆·彼得斯在《追求卓越》一书中披露的对美国杰出成功企业的调查中显示,高度诚实和符合道德规范的行为更有利于获得长期利润——因为公司诚实经营的好名声会形成一种强有力的竞争优势。尽管在短期内,忽视严格的道德准则可能带来更多的利润,但从长远看,符合道德标准的做法与日渐增多的利润是一致的。研究也早已表明,企业长远的发展不仅依赖满意的顾客,更有赖于忠诚的顾客。可想而知,践踏道德标准的广告得不到顾客的满意,更与忠诚顾客无缘;相反只会使企业与愤怒的顾客打交道。一个破坏了公众信任的公司肯定会被更愿意取悦消费者并发展信任关系的竞争者超越。认识到公司与社会之间存在的依存关系,和顾客满意、公司长期发展的双
赢关系,遵守一定的道德标准对广告主就具有吸引力了。
大棒:在大多数国家,政府在决定何种广告是正当、公正、合适的方面扮演着积极的角色。我国工商管理总局设有广告监管司,负责广告监管工作。在美国,贸易委员会(FTC)有权打击不公正的或有欺骗性的商业活动,包括带有欺骗性的广告。政府对广告的监管是强制性的,往往也具有直接的威力。几年前,FTC迫使李斯特里(Listerine)公司花费了上百万美元,用来更正以前宣称其漱口水能预防感冒的不实广告。遭受巨额罚款或付出其它代价的威胁,成为广告主身后的大棒,使得他们不得不考虑广告是否道德。
但法律只囊括了部分道德标准,许多做法处于法律允许范围之内,却会被人们认定不合乎道德标准。虽然此时没有法律威胁,广告主也切不可松懈,因为眼睛雪亮的公众——包括消费者、其他公众和传媒,也可能采取一些具有杀伤力的做法。雀巢公司在这方面就受到了惨重的教训:在发展中国家,他们猛烈的广告攻势使婴儿喂养奶成为摩登之物,母乳喂养则被认为是原始行为。于是母乳喂养大幅度减少,雀巢销量大增,然而可悲的是婴儿死亡率也随之大大增加。雀巢成为舆论指责和抵制的焦点,一个英国慈善组织甚至称雀巢为“婴儿杀手”。雀巢的公众元气大伤,形象急剧下降,经济损失难以准确计算。可见,公众的力量就是另一根迫使广告主遵守道德规范的大棒。另外,也不能忘记竞争对手。霍尼威尔就曾成功地告倒了他的竞争对手。该对手在广告中过度宣传了他的产品和霍尼威尔有同样优秀的质量,且更便于安装。
随着广告对社会影响的日益扩展和深入,广告道德已经成为广大消费者乃至整个社会关注、议论的重要问题。
解决方法:
首先,真实可信是广告道德应遵循的第一原则。《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世界各国制定的广告法规、自律准则也几乎都把真实可信列为广告最重要的条款,并制定出具体明确的标准。因此,讲诚信是广告道德最基本的要求,即广告宣传不能吹嘘夸大,更不能弄虚作假,不能让消费者产生误解甚至从中得出错误的结论。
其次,公平竞争也是广告道德的基本范畴。它主要表现为广告应当遵守法规、法令和市场经济基本规律,以公正、平等的竞争观念指导广告实践活动,抵制制造和传播不良广告的不道德行为,不允许有贬低其他同类产品的情节或语言的广告宣传,不允许用不正当和不公平的利益引诱消费者等等。
此外,健康向上是广告道德非常重要的内涵。社会越开放,市场越活跃,广告对社会各个领域的渗透力就越强。这种渗透涉及到生活方式、消费方式、价值观念、生活观念、道德观念等各个环节,而对社会公众的审美情感则涉及到人性、亲情、真、善、美等诸多方面。实践表明,健康向上的广告必须把高尚的社会风尚和美好的道德追求同正当的物质享受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追求社会经济效益和满足消费者文化需求相统一的趋向。
具体而言,应该做到
1、需要全社会进行倡导和监督
听取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意见,及时纠正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的行为,树立良好的广告道德形象。
2、需要构建广告道德规范体系
广告道德是对广告行为和活动的要求、评价标准以及价值导向,主要是以行为原则和行为规范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由此形成的广告道德规范体系直接表达了广告主体在广告活动中应承担的义务与责任,集中体现了在广告活动中对业务行为的特殊要求。所以,只有在广告活动中遵循基本的原则,才能使广告业有序、健康地发展,才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才能发挥广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起到的积极作用。
4、媒体应具备“广告道德”
2004年8月20日,国家广电总局向各地方台发布通知,要求在25日以前自查所播放的各种广告,禁止播放虚假广告和含有夸张成分的误导性广告。作为广告载体和宣传平台,媒体在净化广告环境方面负有重要的责任,媒体要珍视自己的公信力,不为虚假广告提供机会,才能合力形成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