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院务公开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院务公开制度

为全面推进和规范院务公开,更好地完善和建立我院院务公开监督机制,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我院院务公开制度。

一、医院院务公开的目的是规范医院行政行为,增强工作透明度,保证决策公正性,保护患者和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

二、医院院务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合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

三、医院公开的院务信息包含主动公开的院务信息和依申请公开的院务信息。

四、医院主动公开的院务信息包括:

(一)各职能科室的职责和联系电话;

(二)与科室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其他规定;

(三)医疗服务告知、服务价格及收费;

(四)医院医疗过错追究、行政许可监督、行政复议受理等规范行政行为的规章制度以及投诉或申请的方式、负责的部门;

(五)需要让群众清楚、明白的有关事项和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的处理;

(六)需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和重要的行政措施方案;

(七)医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八)医院管理工作动态;

(九)其他应当向社会和医院职工公开的内容。

五、依申请公开的院务信息:除应当主动公开的院务信息以外的其他依申请人申请应当予以公开的院务信息。

六、不予公开的院务信息:

(一)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二)与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直接影响案件查处或者危及个人生命安全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七、主动公开的院务信息通过医院网站、院务公开栏、电子大屏幕、媒体、电话、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向患者和职工公示。

八、本院公开院务信息目录,根据变化情况,及时对公开的院务信息目录进行调整和更新。院务信息目录应包括公开的事项、内容、期限和形式等。

九、申请人申请公开院务信息的,可以采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口头申请等形式向医院提出申请获取院务信息。

十、医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院务公开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二0一二年五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