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山区农村的首选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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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山区农村的首选经营模式

摘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和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在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上。鼓励支持发展家庭农场。家庭农场作为一种新型的经营主体,以农民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经营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利用家庭承包土地或流转土地,从事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农业生产。这种模式已在全国农村蓬勃发展,成为引领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有生力量。山区农村因其自然生产环境和经济发展水平必然选择家庭农场为主要的经营模式。

关键词:家庭农场;经营模式

一、家庭农场的基本特征

家庭农场是指以农民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利用家庭承包土地或流转土地,从事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农业生产,以农业经营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是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升级版”。

(一)家庭农场以农户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

家庭农场的兴办者是农民家庭,是区别于专业大户、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方式,家庭农场最鲜明的特征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家庭为基本核算单位。家庭农场在要素投入、生产作业、产品销售、成本核算、收益分配等环节,都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继承和完善了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体制。家庭成员劳动力可以是户籍意义上的核心家庭成员,也可以是有血缘或姻缘关系的大家庭成员。家庭农场不排斥雇工,但雇工一般不超过家庭务农劳动力数量,主要为农忙时临时性雇工。家庭成员可以在农闲时外出务,但其主要劳动场所在农场。

(二)家庭农场以适度规模经营为基础

家庭农场通过土地承包、土地流转手段集约适度的土地量,从事种植或养殖经营,这是区别于传统小农户的重要标志。家庭农场经营的规模并非越大越好。其规模应与家庭的劳动力、农业自然生产条件、农业机械化程度相匹配,确保既充分发挥全体成员的潜力,又避免因雇工过多而降低劳动效率。从各地对家庭农场的要求来看,家庭农场的规模在50亩以上。山区农村应当根据农业生产的基础设施条件适当降低规模标准要求。

(三)家庭农场以提供商品性农产品、追求农业效益最大化为目的

这使其区别于自给自足、小而全的农户和从事非农产业为主的兼业农户。家庭农场生产的主要产品是为了满足市场需求,不是为了自给自足,获得市场认可是家庭农场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家庭农场以先进科技为支撑,采用机械化或半机械化手段,以先进的管理技术,通过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达到农业效益最大化。使其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达到甚至超过当地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

(四)家庭农场的发展解决了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后“谁来种地”的问题

也可以说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为家庭农场的发展创造了发展的机遇。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使得农村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大量向城镇转移,谁来种地的问题更加彰显出来。农民为什么不愿意在农村种地,而愿意进城务工,其主要原因在于人均承包土地少,收入低。农村通过家庭承包经营,解决了农村人口的温保,但因家庭承包的土地少,无论怎样精耕细作,也难以达到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实现不了小康生活。为此、中央提出加快城镇化、工业化建设,

转移农村劳动力的同时,推行家庭农场经营模式,实行规模经营,提高从事农业生产者收入,让农业经营有效益,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来解决“谁来种地”的问题。

二、山区农村经营模式的选择

(一)山区地理位置决定经营模式的选择

山区与丘林、平原不同,远离城镇、交通条件差,山高坡陡,土地分散,集中连片少,单村土地面积总量少,村落之间距离远,难以进行大规模经营。只有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通过土地流转,培育家庭农场,进行适度规模经营,才是山区农村的选择。

(二)山区的农业生产条件决定经营模式的选择

山区的地理特征影响着农业生产设施的改善。多年来,山区地方虽加强了土地整理、水利灌溉等设施的改造提升,但仍与现代农业的要求相差甚远。农业依然处于传统生产状态,机械化程度低,靠天生产依然存在。如果采用大规模的经营模式,势必会降低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而且要承担较大的农业自然风险。只有实行家庭农场这种适度规模经营方式,才能保证农业效益不降低。

(三)农业生产者对农业收入的期望决定经营模式的选择

农作物的自然生长规律影响农业生产成果,农业的收入有一部分是由农作物的自身生长所产生。农业生产者总是期望获得农业生产的全部成果。无论是集体经营、企业经营都存在着与农业从业人员分享农业成果的可能。难以解决农业从业人员追求收入最高化的要求。没有一个较高收入的职业,就难以吸引农民从事农业生产。难以更好地解决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山区农村谁来种地的问题。同时农业生产的季节性使农业劳动存在间断,在农闲时,地处山区的农民又不能外出务工,在家又没有挣钱的机会,务农家庭的收入就会大打折扣。只有推行家庭农场经营,确保农业生产者享有全部农业生产成果,使农民有较高的经营收入,才能真正把农民这一职业做成体面的职业。

(四)山区农民的意愿决定经营模式的选择

山区农村已有家庭农场的雏形。农村村落居住的农民大多是同簇同姓的宗亲,一部分劳动力进城居住务工后,其土地总是交与自己关系较好的亲朋族人耕种,在家从事务农的家庭所耕种的面积早已超出自己所承包的面积,有的甚至已达到了家庭农场的标准。只不过这种土地的集约方式没有书面合同的约定。人们还不知道这就是家庭农场的雏形。农民就亲缘关系

更愿意将土地流转给本地的农民,就亲缘关系家庭农场会得到农民多方面的支持。

三、积极稳妥地引导和扶持山区农村家庭农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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