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校园长名班主名教师评选培养与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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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新秀、骨干教师、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

教学新秀、骨干教师、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

教学新秀、骨干教师、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引言教师是教育事业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优秀的教师是教育事业蓬勃发展的主力军。

为了鼓励教师在教学方面的创新与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学校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公正的评选和管理办法来识别和激励优秀教师。

本文将详细介绍教学新秀、骨干教师和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

1. 教学新秀评选及管理办法教学新秀是指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出色、潜力较大的年轻教师。

评选教学新秀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发现和培养教学能力出众的年轻教师,激励他们不断进取,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

以下是教学新秀评选及管理办法的具体细化:1.1 条件和标准•年龄要求:教学新秀评选对象应为35岁以下的年轻教师。

•教育背景:拥有相关教育专业的学士或以上学位。

•教学经验:个人教学经验应在3年以上。

•教学成绩:教学新秀应在教学评估中取得优秀的成绩,学生评价良好,教学效果突出等。

1.2 评选流程1.学校公示:学校在一学年开始之前公示评选教学新秀的条件和标准。

2.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可以自愿申报,提交所需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授课教案、教学成果等。

3.评审小组评审:根据申报材料,学校组建评审小组对申报教师进行评审,并进行面试或评估。

4.公示结果:评审结束后,学校将评选结果公示,同时给予入选教师相应的奖励。

1.3 管理措施•导师制度:为教学新秀分配优秀骨干教师作为导师,进行教学指导、交流和经验分享,促进其个人教学能力的提升。

•奖励激励:给予教学新秀一定的奖金或晋升机会作为激励,以鼓励他们在教育教学领域继续发展。

2. 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骨干教师是指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积极投身、成绩突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教师。

评选骨干教师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筛选和培养具有带头作用的优秀教师,引领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

以下是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的具体细化:2.1 条件和标准•年龄要求:骨干教师评选对象应为35岁以上的教师。

•教育背景:拥有相关教育专业硕士或以上学位。

•教学经验:个人教学经验应在5年以上。

幼儿园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制度3篇

幼儿园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制度3篇

幼儿园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制度3篇幼儿教师是幼儿园教学中的骨干力量,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生力军。

下面是xx为大家带来的幼儿园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制度,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幼儿园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制度1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骨干教师是教育教学的中坚力量,是教育可持续开展的人才资源。

为了标准全县各级骨干教师的选拔、培养、认定,整合骨干教师资源,更好的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根底上,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特制订隆德县中小学第二条骨干教师是指思想政治素质过硬,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与学术水平较高,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起模范作用的教师。

第三条中小学各级骨干教师未参加本学期考核的,停发当年骨干教师津贴,连续一年未参加年度考核的,在任职内不再享受相应津贴待遇。

每月病假、事假超过三分之一工作日的不再享受本月骨干教师津贴。

第四章骨干教师的培养和培训第十条教育体育局负责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以及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组织各级骨干教师参加各级各类的培训。

第十一条骨干教师应加强自身学习并认真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国培和各级专题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和考核者,取消骨干教师待遇。

第十二条骨干教师所在学校,要加强骨干教师的培养,为骨干教师的工作、学习、进修和参加学术活动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支持。

鼓励骨干教师积极参加高层次学历进修。

第五章骨干教师的认定第十三条对各级选拔培养的骨干教师对象,在各级培养期内不视为骨干教师;在培养期满后通过考核合格后,以文件形式被认定,并获得骨干教师证书的,才能视为相应层次的骨干教师。

第六章骨干教师的管理第十四条凡在隆德县任教的各级骨干教师,均实行局、校两级考核管理,学校和教体局分别建立骨干教师管理培养档案。

学校负责骨干教师任职情况、教学实绩、教育科研、自我学习、参加培训、送教帮扶、示范辐射、表彰获奖等情况的记载教体局和学校负责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及相关材料档案的管理。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使用办法范本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使用办法范本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使用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骨干教师的培养和管理工作,提高骨干教师队伍的质量和能力,进一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骨干教师是指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具有较高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为学校发展做出卓越贡献的教师。

第三条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工作的目标是培养和选拔一支高素质的骨干教师队伍,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第四条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激励优秀教师积极参与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活动。

第二章骨干教师评选第五条学校每年确定骨干教师评选的具体时间和评选标准,并公告通知全体教职工。

第六条学校骨干教师评选的标准主要包括教学能力、科研能力、教育教学改革能力、师德师风和学术成果等方面。

第七条骨干教师评选采取自荐、提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经过初评、复评、终评等环节,最终确定骨干教师名单。

第八条骨干教师评选由学校组织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委员会成员由校领导、学科带头人和资深教师组成。

第九条学校骨干教师评选结果应当公示,并向评选对象及时反馈评选意见。

第三章骨干教师培训第十条学校骨干教师培训应当结合实际需要,突出问题导向和实践性,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第十一条骨干教师培训的内容包括教学设计与教材开发、课堂教学技巧、辅导与引导、班级管理、创新教育等方面。

第十二条骨干教师培训应由学校内部结合外部专家进行,既注重教师个体发展,也注重教师团队协作和互动。

第十三条学校骨干教师培训的形式多样,包括大会报告、专题讲座、座谈交流、观摩课堂、研讨会等。

第十四条学校骨干教师培训应根据教师的不同需求和优势特长,提供个性化的培训计划和服务。

第四章骨干教师管理第十五条学校骨干教师应当履行职责,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带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

第十六条学校骨干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积极投身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骨干教师应紧密围绕学校的发展目标,积极参与学校的决策和规划工作。

2023年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使用办法

2023年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使用办法

2023年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使用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骨干教师的培养和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各级各类学校的骨干教师的培养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骨干教师是由学校根据相关标准,认定并委派的有较高师德修养、教育教学水平和组织协作能力的教师,是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骨干力量。

第二章培养和选拔第四条学校要以骨干教师培养和提升为突破口,以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为目标,制定相关培养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多方位培养骨干教师。

第五条学校要注重发现和培养具有潜力和能力的教师,通过教师自荐、教师推荐、教师评优等方式,选拔符合条件的骨干教师。

第六条学校要加强骨干教师的专业发展,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开展专业技术培训、教育教学研讨、互相授课等活动,提高骨干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第七条学校要鼓励和支持骨干教师参加学术研究、教育教学改革等活动,提供相关资源和平台,提升他们在学术研究和教学改革方面的能力和影响力。

第三章骨干教师管理第八条学校要建立健全骨干教师的管理制度,明确骨干教师的职责和权益,加强对骨干教师的管理和评价。

第九条学校要加强对骨干教师的日常指导和督促,建立定期的教学观摩、评课评教等制度,提供专业化的指导和支持。

第十条学校要建立骨干教师的奖惩机制,对优秀的骨干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骨干教师进行督促和培训。

第十一条学校要建立骨干教师的交流与合作机制,鼓励骨干教师之间互相学习、交流和合作,提高教学质量。

第四章法律保障第十二条学校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骨干教师的权益得到保障,对违法侵权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依法维护骨干教师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学校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处理骨干教师的诉求和意见,并给予合理的解释和回应。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具体操作细则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对于未尽事宜,学校可根据需要进行补充规定。

名学校名校园长名班主任名教师推荐人选参评花名册

名学校名校园长名班主任名教师推荐人选参评花名册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学历 毕业学校及专业 职务/职称 任教学科 任教学段
教龄
周课 时数
是否 班主

班主任 工作年

注:按照定西名校园长、定西名班主任、定西名教师顺序填写。
共计

校园长名班主任名教师参评花名册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定西名学校参评花名册
近5年校园长每学期听课次数
近5年学校有 无安全事故发

近3年教师有 无违纪事件
荣誉奖项
园长名班主任名教师参评花名册 近5年年终考核等次 所在学校 联系电话 邮箱或QQ
业绩条件
申报类型

附件 8
序号 学校名称
学校地址
定西市中小学幼儿园定西名学校名校园长名班主任名教师参评花
学校: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盖章)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
定西市中小学幼儿园定长每学期听课次数
定西市中小学幼儿园定西名校园长名班主任名教师参评花名册
序号

龙山中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管理办法

龙山中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管理办法

龙山中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实施教师培养工程,搭建教师专业发展的平台,建立教师快速、健康成长的长效机制,激励教师立足岗位,钻研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促进我校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及“管理办法”。

一、学校骨干教师评选领导小组组长:杨昌勇副组长:龙懿文东海王大勇成员:文金祥韦仁芳张树芳杨代顶二、评选办法1、成立学校评选校级骨干教师领导小组并制定评选方案和管理办法。

2、公布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和管理办法。

3、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我申报,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评选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4、组织评选并产生骨干教师候选人名单,评议,确定正式人选。

5、公示评选结果。

三、评选条件1、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模范履行教师职责,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身心健康,出色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教师中起表率作用。

2、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扎实的学识素养和较高的专业技能,在本专业的教育教学或者教研科研工作中能够担当骨干。

3、在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成绩显著:①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有自己的教育和教学特点。

教育教学成绩在同专业或者相类似岗位的群体中领先。

②具有较强的指导能力,在带教和教研组、备课组建设中起带头、引领和示范辐射作用。

③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教育科研中勇于创新,认真撰写教学反思,积极参与课题研究,。

四、评选对象教龄满3年及以上的专任教师(县级骨干教师除外)。

五、校级骨干教师待遇(待定,为了好开展工作,最好有经费补贴)六、校级骨干教师管理办法1、本届校级骨干教师的任期为 1年。

2、本届校级骨干教师的评选名额安排如下。

语数外各1名,政史地1名,理化生1名,音体美1名。

3、校级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每学期度末实施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享受称号及待遇。

七、骨干教师的职责1、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具有大局意识、集体意识,服从学校安排,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交付的各项工作和临时性任务。

幼儿园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制度(三篇)

幼儿园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制度(三篇)

幼儿园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制度是为了提高幼儿园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保证教师队伍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质量而制定的。

下面是一份典型的幼儿园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制度的主要内容:一、骨干教师选拔标准1. 具备优秀的教育教学能力,有相关幼儿教育工作经验;2. 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熟悉幼儿园教育教学大纲;3. 具有较高的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了解幼儿的成长发展规律;4.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5. 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发展潜力。

二、骨干教师选拔程序1. 宣传与申报:幼儿园通过多种渠道宣传骨干教师选拔工作,鼓励教师积极参与。

教师根据选拔标准自愿申报,并提交个人简历和教学成果。

2. 选拔筛选:幼儿园根据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筛选,选择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面试和演讲等环节。

面试由专家组进行评委评分,并结合教师的教学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定。

3. 终审公示:幼儿园对最终入选的骨干教师进行公示,接受幼儿园师生和家长的监督和评议。

三、骨干教师培养计划1. 个别培养:针对入选的骨干教师,幼儿园制定个别培养计划,根据其发展需求和特点,提供个性化指导和帮助,推动其专业能力和教学水平的提高。

2. 集体培养:幼儿园组织骨干教师定期进行集体教研活动,促进教师间的交流和分享,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研究水平。

3. 社会培训:幼儿园鼓励骨干教师参加幼儿教育相关的培训和学习,提供相应的学习机会和经费支持。

四、骨干教师激励措施1. 薪酬激励:对入选的骨干教师给予相应的薪酬奖励,体现其在教育教学中的贡献。

2. 职称晋升:幼儿园将骨干教师的选拔与职称晋升挂钩,通过选拔成为骨干教师的教师可获得教育教学科研类职称的评定机会。

3. 精品课程研发:鼓励骨干教师研发和探索幼儿教育的创新方法和有效教学策略,将其成果推广应用,提高幼儿园的整体教学质量和知名度。

以上是幼儿园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制度的一份典型内容,不同的幼儿园根据自身情况和发展目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选拔考核管理及津贴发放办法

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选拔考核管理及津贴发放办法

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选拔考核管理及津贴发放办法一、考核内容及方式1.教学水平考核:通过观看骨干教师的课堂教学以及听取学生评价的方式,对骨干教师的教学水平进行评估。

2.组织管理能力考核:对骨干教师在学校组织管理和协调沟通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估。

3.师德师风考核:对骨干教师的道德操守、言行举止、工作态度等进行评估。

4.个人发展能力考核:对骨干教师在教育教学以外的领域进行评估,如教研、科研、专业技能等。

二、考核时间每年年底进行一次骨干教师的考核评估。

三、津贴管理1.考核结果优秀的骨干教师:每年颁发一次表彰,并在津贴上发放相应的奖励。

2.考核结果合格的骨干教师:可根据工作表现在津贴上发放相应奖励。

3.考核结果不合格的骨干教师:暂停或取消津贴的发放。

四、其他管理1.骨干教师的选拔:由学校以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选拔,参考骨干教师的工作表现以及教学经验等方面的因素进行评估。

2.骨干教师的管理:对骨干教师进行定期考核、培训和管理,确保其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以上是针对中小学骨干教师选拔考核管理及津贴发放的一些办法,希望能够帮助学校更好地管理和激励教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五、考核结果的公示和反馈在考核结果确定后,需要将结果公示,让骨干教师和全校教师知道评分情况。

同时,为了让骨干教师持续改进自己的工作,需要给予反馈,让骨干教师知道自己做得好和需要改进的方面。

六、津贴发放的管理津贴是对骨干教师的一种奖励,同时也可以激励骨干教师更加努力地工作。

津贴的发放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和管理方法,避免出现不公平或者不合理的情况。

1. 津贴金额的确定津贴的金额应该根据教师的工作表现和工作量来决定,不能一刀切,也不能过低和过高。

在确定津贴金额时,应该考虑到学校财务的承受能力和公平合理的原则。

2. 津贴的支付方式学校可以通过现金、转账和折扣、福利等方式进行支付。

支付的方式应该符合教师的需求和便利性,同时要确保安全和合法性。

3. 管理流程的管理津贴管理需要建立一套严格的流程,包括申请、审核、发放和清算等环节。

2023-2024学年学校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

2023-2024学年学校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

学校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一、评选条件1. 基本资格:参选教师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已获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2. 职称要求:参选教师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我校工作满两年及以上。

3. 教学能力:参选教师必须具有出色的教学能力,能够有效组织课堂教学,引导学生主动学习,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4. 科研能力:参选教师必须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能够独立或合作完成科研项目,并在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过论文。

5. 师德师风:参选教师必须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生成长,为人师表,乐于奉献。

二、评选程序1.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可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 学校推荐:各院系根据评选条件,对申请教师进行初审,并择优推荐至学校。

3. 资格审查:学校教务处将对申请教师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参选教师符合条件。

4. 面试程序:通过资格审查的教师将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展示自己的教学和科研能力。

5. 公示名单:经过面试选拔出的骨干教师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三、管理措施1. 绩效评估:学校将定期对骨干教师进行绩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以激励骨干教师不断进步。

2. 培训学习:学校将为骨干教师提供各类培训学习机会,如国内外学术交流、专业技能培训等,以提高教师的教学和科研水平。

3. 岗位交流:学校将鼓励骨干教师进行岗位交流,以促进教师之间的经验分享和学术合作。

4. 晋升机制:学校将设立晋升机制,对表现优秀的骨干教师给予晋升机会,以激励他们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才能。

5. 奖励机制:学校将对表现突出的骨干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以表彰他们在教育事业上的贡献。

四、其他说明1.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2. 参选教师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一旦发现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3. 骨干教师在任期内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若出现违反规定的行为,学校将视情况给予处理。

北京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选拔和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选拔和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二:北京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选拔和管理暂行办法京教人[2003]15号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做好本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以下简称市级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选拔和管理工作,加强本市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队伍的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选拔市级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应当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选拔条件和程序进行。

第三条 选拔市级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每三年进行一次,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

第二章 选拔范围和对象第四条 选拔市级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范围: 本市幼儿园、中小学、区县教师进修院校、少年宫(含少年之家、科技馆、站)、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任教师;教研部门的教研员;兼课每周不少于六课时的行政人员。

第五条 选拔市级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对象: 市级骨干教师选拔对象在区县级骨干教师中产生(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在校级骨干教师中产生);市级学科教学带头人选拔对象在市级骨干教师中产生;前一任期的市级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符合条件者可再次被推荐选拔。

第三章 选拔条件第六条 市级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人选的基本条件是: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

牢固地树立终生从教的思想,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把主要精力放在本职岗位上。

有良好的师德和奉献精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团结同志,善于合作。

积极进取,不断探索,勇于创新。

第七条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具备下列条件者可推荐为市级骨干教师人选一、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学高级教师或高级讲师职务,在同等条件下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取得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或具有“双师”职称的职业学校的教师可优先考虑。

幼儿园、小学教师具有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同等条件下取得大专以上学历者优先考虑。

二、学科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扎实,熟悉并掌握学科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学效果好,5年内承担过市级以上公开课、研究课或承担区级公开课、研究课并获一等奖。

名校长、名师、名教研员培养工程实施方案范文

名校长、名师、名教研员培养工程实施方案范文

名校长、名师、名教研员培养工程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如今,教育行业已经成为国家重点发展领域之一,其中名校长、名师、名教研员是很受社会关注的群体。

然而,在我国目前的教育体制下,不同层次的师资力量发展不平衡,名校长、名师、名教研员的培养、选拔、评价和晋升机制亟待改善。

为了提高教育质量,创新教学方法,提升师资素质,需要有一套成熟的培养方案来推动名校长、名师、名教研员的成长。

二、项目目标•建立名校长、名师、名教研员培养机制,提高其教育教学质量•培训一批名校长、名师、名教研员,带动并影响更多的教育人员•推动教育教学的创新和改进,打造优质教育基地三、项目实施方案1. 名校长、名师、名教研员选拔机制每年定期组织名校长、名师、名教研员的选拔工作,开展教学竞赛、教学案例研究等活动,评选出拥有教育教学水平的名校长、名师、名教研员。

同时,采用外部引进、内部提拔等方式培养后备人才。

2. 名校长、名师、名教研员培训机制针对名校长、名师、名教研员的不同特点和需求,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培训、研修等活动。

培训内容包括课程建设、教学设计、教学评估等方面,形式包括线上培训、定期集中培训、短期培训、经验交流等。

3. 名校长、名师、名教研员晋升机制根据名校长、名师、名教研员的实际表现、成果和业绩,定期评估晋升条件,并为其提供晋升通道和晋升机会。

同时,市场化地开展评估和评价,将名校长、名师、名教研员的工资与实际表现挂钩。

4. 名校长、名师、名教研员绩效考核机制建立名校长、名师、名教研员的绩效考核和奖励机制,通过教学成果、市场反馈、专利成果等方面对名校长、名师、名教研员进行考核。

对考核合格者进行适当奖励,对考核不合格者进行要求改进等措施。

四、项目成果•建立名校长、名师、名教研员的权责和晋升机制,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创新教育教学方式,提升学生素质和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推动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之间的教科研合作,均衡师资素质发展•提高社会对于教育行业的认可度和信任感五、项目风险及应对措施1. 选拔机制不合理应对措施:定期收集教育教学信息,根据学生、家长、教师等反馈信息进行留存,协调制定公平、合理的选拔机制,并定期修订、完善,确保选拔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中学首席教师骨干教师评选与管理办法

中学首席教师骨干教师评选与管理办法

中学首席教师骨干教师评选与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首席教师和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的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评选与管理办法。

二、评选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评选工作应做到标准公开、程序公正、结果公平,确保选拔出真正优秀的教师。

2、德才兼备原则参评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

3、注重教学实绩原则以教师的教学成绩、教学效果和学生的综合素质提升为重要评选依据。

4、学科均衡原则在评选过程中,要兼顾各学科的平衡,确保不同学科都有优秀教师代表。

三、评选条件(一)首席教师评选条件1、教龄在 10 年以上,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

2、具有深厚的教育教学理论素养,能够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教学方法独特且效果显著。

3、近 5 年来,所教班级的学科成绩在学校同类班级中名列前茅,学生综合素质明显提高。

4、主持过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并取得显著成果。

5、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过教育教学论文 3 篇以上,或出版过教育教学专著。

6、具有较强的团队引领能力,能够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成长。

(二)骨干教师评选条件1、教龄在 5 年以上,具有中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2、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效果良好,所教班级的学科成绩在学校同类班级中处于上游水平。

3、近 3 年来,承担过校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获得好评。

4、参与过校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有一定的研究成果。

5、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过教育教学论文 1 篇以上。

6、具有一定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积极参与学科教研活动,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四、评选程序1、个人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学校评审小组对申报教师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名单。

3、教学业绩考核评审小组对候选人的教学业绩进行量化考核,包括教学成绩、教学成果、教学评价等方面。

4、课堂教学展示组织候选人进行课堂教学展示,由评审小组进行现场听课、评课。

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

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

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专业带头人(含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的培养,充分发挥专业带头人(含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的示范和带头作用,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专业精深和业务能力强的师资队伍,不断提高学校的教科研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原则1、专业带头人、专业负责人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动态管理、确保质量”的原则。

3、专业带头人(含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每届任期三年,任期期中进行考核一次,每三个学年进行期满考核(调整)一次。

二、选拔范围和名额(一)遴选范围:学校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教研室主任、专任教师。

(二)遴选名额:原则上每个专业遴选1名专业带头人或专业负责人(省级及以上品牌、重点(含其它同档次)专业可增加1名具有企业实践经验的专业带头人;遴选不出专业带头人时可遴选1名专业负责人);各二级学院骨干教师人数不超过专任教师人数的30%。

三、选拔条件(一)基本条件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坚持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为人师表,治学严谨,师德高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无违规违纪、无违反师德师风情况。

2、在本专业领域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的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动态,对本专业的教学工作有较深入的研究,能把握专业发展方向,具有先进职业教育理念,授课能力强,教学效果优良,学生易掌握。

3、有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教科研或技术应用能力,在本专业取得了较高水平的教学科研成果。

4、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二)必备条件1、专业带头人必备条件(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在高校从事专业教学工作5年以上;或在企业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且在高校从事专业教学工作2年以上;具有高级职称。

(2)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独立讲授过两门及以上专业课程,完成二级学院额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优良;能组织和带领本专业教师进行专业建设。

2024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

2024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

2024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2024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是针对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的一项规范性文件。

该办法的实施旨在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1.评选对象:本校具备骨干教师资格的教师。

2.评选条件:(1)具备相应学历和教育教学工作年限;(2)教学水平优秀,并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3)积极参与学科教学改革,取得一定的教育教学成果;(4)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和团队合作精神;(5)无违规违纪记录。

二、评选程序1.评选程序包括自荐、初审、面试和综合评定四个阶段。

2.自荐阶段:教师自愿申请参与骨干教师评选,并提交个人教育教学经验和成果的资料。

3.初审阶段: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初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筛选。

4.面试阶段:按照评选条件确定的比例,通过面试来综合评定教师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5.综合评定阶段:根据自荐材料和面试表现等,评选委员会综合评定教师的综合得分,确定骨干教师名单。

三、评选结果及管理1.评选结果:经评选委员会评定并经学校批准的教师将被确定为骨干教师,并获得相应的证书和奖励。

2.骨干教师管理:学校将组织骨干教师进行集中培训,提供晋升发展和学术研究的机会,同时要求骨干教师在教学上起到榜样作用,并带领团队开展教学研究和改革。

3.周期性评估:学校将定期对骨干教师进行评估,以确保其工作质量和水平的稳步提升。

四、激励机制1.薪酬待遇:骨干教师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根据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奖金或津贴。

2.职称晋升:骨干教师评选的结果将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3.荣誉表彰:学校将对骨干教师进行表彰,为其颁发荣誉证书、奖章等。

总之,该办法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促进骨干教师队伍的培养和发展,为学校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某某学校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选拔与管理办法

某某学校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选拔与管理办法

某某学校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选拔与管理办法
一、选拔原则
1. 公开、公平、公正:选拔过程应公开透明,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教师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选拔。

2. 以德为先:选拔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应以教师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为主要依据。

3. 以能为本:选拔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应以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成果为主要依据。

二、选拔条件
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

2. 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

3. 在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中有一定的贡献。

4. 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三、选拔程序
1. 学校设立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选拔工作。

2. 学校公布选拔信息,接受教师报名。

3. 选拔委员会对报名教师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教师进入下一阶段。

4. 选拔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面试或考核,根据面试或考核结果确定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名单。

5. 学校公布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四、管理办法
1. 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应定期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和研讨活动,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

2. 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应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发展。

3. 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应积极指导和帮助其他教师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4. 学校应定期对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其职务晋升、薪酬调整等的重要依据。

5. 对于不能履行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职责的,学校有权取消其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资格。

关于专业带头人评选、培养与使用管理办法

关于专业带头人评选、培养与使用管理办法

关于专业带头人评选、培养与使用管理办法一、目的宗旨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有关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师资队伍特别是专业带头人队伍建设,建立专业带头人队伍培养与使用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专业带头人的作用,带动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的提高,促进学校招生办学事业的科学发展。

二、基本原则1 .高度重视与加强加快原则;2 .确定标准与实际确定原则;3 .长远规划与分期分批原则;4 .学校资助为主与个人分担相结合原则;5 .评选、培养与使用相结合原则;6 .有奖有罚、奖罚分明原则。

三、领导小组组长:校长副组长:书记、教学副校长成员:其他校级领导、教务科科长、人事科科长、计财科科长、教研督导室主任、办公室主任、各专业教研部主任。

职责:制定专业带头人评选、培养与使用管理办法;审定专业带头人人选;实施专业带头人的培养与使用管理;评估每年专业带头人的培养与使用效果;提出改革专业带头人的培养与使用的意见及修改管理办法。

四、评选的基本条件1 .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师德优良,无违法乱纪行为,近三年的校级师德考核中均被评为优秀。

2 .男的年龄不超过55岁(含55岁),女的不超过50岁(含50岁),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

3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以上职称或具有4年以上中级职称;4 .坚持担任并较好地完成教学任务,近三年教学质量考评达到良好以上。

5 .指导或带领学生参加自治区级以上技能或文明风采比赛获得过三等奖以上者;6 .近三年在全区或全国公开专业报刊上公开发表论著二篇以上者;7 .担任过校本以上教材副主编以上并出版者。

五、名额安排与评选办法(一)名额安排1 .基础教研部:德育、语文、数学或物理专业等各1名;2 .机械教研部:骨干专业2—3名;3 .汽车教研部:骨干专业2—3名;4 .电子教研部:骨干专业2—3名;5 .信息教研部:骨干专业1—2名;6 .商务教研部:骨干专业1—2名;(二)评选办法L个人自存与专业部推荐:7 .教务科审核;8 .学校领导小组审定。

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评选管理办法(5篇范文)

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评选管理办法(5篇范文)

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评选管理办法(5篇范文)第一篇: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评选管理办法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评选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科、专业建设,贯彻“人才强校”战略,建立一支专业建设能力强、结构合理、富有敬业精神和改革创新意识的教师队伍,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院教学工作纵深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基本条件:1、学科、专业带头人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从事班主任3年及以上。

3、专业课教师必须是“双师型”教师。

4、学生评教系部前40%,教学工作质量考核系部前40%。

5、连续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产假除外),每学期平均工作量不低于10节/周。

6、无重大教学事故和违法行为。

二、具体条件:申报前三年,学科带头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两条,申报专业带头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三条。

1、指导或参加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省的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2、优质课比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包括信息化教学)。

3、主编校本教材参评获奖或经学院批准正式出版本专业主编的教材,参编省级以上通用规划教材。

4、主持完成省级精品课程。

5、主持课程体系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实践教学、教材教学资源库建议与改革,并举行过某一项改革建设工作的专业培训或讲座。

6、所任对口升学成绩列全院前三名(以班级为单位,按本科录取率排名)。

7、经学院批准备案,与企业合作技术攻关、设备改造、发明专利并产生较大效益(以证书为准)。

8、市级专业带头人或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首席技师、技术能手。

三、评定程序:1、个人申请,填写滨州市技师学院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申报表,并提供左证材料和原件、复印件。

2、教务处牵头成立评定机构,通过资格审查、量化排序、投票环节确定人选,报院长办公室。

3、经院长办公会审核通过后公示,由院长颁发聘书。

4、此项工作每三年评选一次,更高级别的此项业务称号原则上从已获得此项资格的教师中择优推荐。

5、在具体条件中,某一项条件特别突出并且给学院带来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者,可审请破格申报资格。

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及管理办法

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及管理办法

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及管理办法为加强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促进专业发展,选拔并培养一批具有良好师德师风、业务精湛的专业骨干教师队伍,提升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原则(一)坚持教学水平与师德修养并重、教学能力与教研能力并重、理论素养与实践技能并重的原则。

(二)坚持有利于专业发展、教学团队形成和教师成长的原则。

(三)坚持民主公开、公平择优、动态管理、目标考核的原则。

二、骨干教师的基本条件及产生方式(一)骨干教师的基本条件1.师德师风。

思想素质高,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治学严谨,教风端正,为人师表。

2.学历职称。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助理讲师或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以上职称且在本专业任教三年以上。

3.业务素质。

基础功底扎实,学识水平较高,是所在专业教学团队的骨干;教学效果良好,在学生评教和同行评教中成绩优良;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为本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改方案制定的主要参与者。

4.实践能力。

实践能力强,有企业工作(或实践锻炼)经历,为双师型教师;在本专业实训室及实训基地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并取得较大成绩;在行业内有广泛联系,为企业和地方经济服务取得一定成绩。

5.科研及创新能力。

积极参加教学改革和科研,成绩较好,为自治区级及以上的科研、教改立项研究项目的主要参加者,近三年内公开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以上,或近三年内有1篇以上论文获自治区级评比三等奖以上。

(二)产生方式1.制定计划。

学校根据师资队伍建设和专业发展的需要,制定骨干教师选拔、培养计划。

2.本人申请。

填写《骨干教师申请表》,并附佐证材料。

3.教学部审核推荐。

教学部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依据选拔条件,客观公正地推荐骨干教师候选人。

4.评审确认。

学校学术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审核评议,确定骨干教师人选。

5.审批公布。

评审结果报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三、骨干教师的职责(一)协助专业带头人,确定专业课程的教学内容,进行教学方法的改进和教学环节的落实,对专业课程教学质量负主要责任。

市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教坛新秀培养、评选和管理办法

市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教坛新秀培养、评选和管理办法

**市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教坛新秀培养、评选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设一支结构合理、品德优良、业务过硬、充满活力、适应21 世纪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的教师队伍,推动我市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央、自治区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继续实施骨干教师培养工程,计划在我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初中、小学和幼儿园培养、评选和奖励一批不同层次的具有先进水平的教育教学人才。

第一层次:具有自治区本学科先进水平,在全区教育界或同行中有较大影响,其中一部分在国内教育界有一定影响的教坛明星;第二层次:在我市乃至广西保持学科优势,在自治区有一定影响的学科带头人;第三层次:在我市中小学各自的学科领域里有较高学术造诣、成绩显著、起示范带头作用的中青年教学骨干;第四层次:在我市中小学各自的学科领域里有一定学术造诣、成绩较显著、起到较好示范带头作用的青年教学骨干。

第二章评选第三条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教坛新秀评选对象为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重点是在普通中小学教学第一线工作的教师。

第四条全市共培养、评选教坛明星100 名、学科带头人1000 名、教学骨干5000 名、教坛新秀1000 名。

第五条教坛新秀评选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遵循教育规律。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高的工作积极性,品德言行堪为学生表率。

曾荣获校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先。

(三)教育思想端正。

树立新的教育观念,面向全体学生,自觉实施素质教育,积极参与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施。

(四)具备较高的素质。

具有比较扎实的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胜任学科大循环教学。

二中骨干教师培养管理规定(3篇)

二中骨干教师培养管理规定(3篇)

二中骨干教师培养管理规定为了加强二中骨干教师的培养和管理,提高学校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教师培养管理规定。

一、骨干教师选拨1. 骨干教师的选拔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教师的教育背景、教学成绩、师德师风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2. 学校将定期组织骨干教师选拔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选拔的频率和程序。

二、骨干教师培训1. 学校将根据骨干教师的能力和需求,组织相关培训和进修课程,提升骨干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2. 骨干教师培训包括学科知识培训、教学方法培训、教育教学理论研讨等方面。

三、骨干教师管理1. 学校将建立骨干教师档案,定期进行评估和总结,对骨干教师的教学成果进行记录和奖励。

2. 学校将安排骨干教师担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等职务,提高骨干教师的管理能力和领导水平。

3. 骨干教师应当承担一定的教研和课题研究任务,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工作。

四、骨干教师奖励1. 学校将根据骨干教师的教学成果和贡献,设置相应的奖励机制,包括奖金、荣誉称号和晋升机会等。

2. 骨干教师奖励评选将由学校组织专门的评审委员会负责,保证奖励的公正和权威性。

五、骨干教师考核1. 学校将定期对骨干教师进行考核,评估其教学水平、工作态度和团队协作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2. 骨干教师考核结果将作为晋升和聘任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将采取相应的纠正和培训措施。

六、其他事项1. 学校将为骨干教师提供必要的教学资源和教育设备,保障其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学校将建立骨干教师互助交流平台,鼓励骨干教师之间的经验分享和合作。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如有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罚。

二中骨干教师培养管理规定(2)为贯彻国家、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江镇市教育局“引得进、留得住、出得去、育得成”的师资队伍建设思路,加快我校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力争形成一支优秀的教师梯队,为百年老校的进一步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特制订《江镇二中骨干教师培养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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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定西市中小学幼儿园定西名学校、定西名校园长、定西名班主任、定西名教师评选培养与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定西市委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和《定西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发展规划(2019—2023年)》,进一步加强校园长、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校园长、教师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名优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选拔培养一支高水平的学校管理队伍,强力打造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名师团队,引领和带动全市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推动全市教育更好更快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在编在岗校园长和专任教师。

第三条评选培养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公开、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进行评选。

第四条2019至2023年,每年评选定西名学校10所、定西名校园长20名、定西名班主任100名、定西名教师200名(以下简称“1212四名工程”)。

第二章评选培养条件第五条定西名学校必须依法办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

且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

坚持深化教育改革创新,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

在全市同类学校中,学校办学定位准确,办学理念先进,办学特色鲜明。

学校在省、市督导评估检查中得到好评,近5年来在县区本系统年度综合考核中均为优秀等次;(二)制定学校近期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发展规划体现教育发展趋势、国家教育政策和改革方向,符合本校实际,内容、措施具体,重点突出,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三)育人特色鲜明,突出校园文化建设。

全面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扎实开展师德师风教育,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

有计划地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设计和组织的艺术节等校园文化活动教育效果好,教师、学生及社团在学校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发挥明显,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开展正常、有特色。

校园环境优美,校风、教风、学风优良。

近5年来学校受到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先进集体表彰1次或县区级党委政府先进集体表彰2次;(四)学校实行校园长负责制。

校园长符合有关任职资格标准,党组织机构健全,能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崇尚以德立校,廉洁奉献。

学校领导班子凝聚力强,综合素质较高,清正廉洁,熟悉教育教学管理,班子成员工作量均达到既定标准,教职工对领导班子的满意度超过90%;(五)师生比例、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省定标准。

注重师资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教师的师德和业务水平,培养青年教师工作成效突出。

教师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善于总结积累,形成在省内外有影响的教育教学成果和一批省市级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并承担市级以上教学展示活动。

近3年教师队伍中无违法或因严重违纪而被通报事件,学生有良好的品德和文明习惯,遵纪守法,群体精神面貌振作,近3年学生违纪率均在1%以下,无违法犯罪学生;(六)学校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基本满足教育教学需求。

校园规划布局合理,教学区、办公区、生活区、运动区区分明确,功能齐全,设施齐备,整洁优美。

学校办学规模适度,能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制度,没有大班额现象;(七)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深化新课程改革,落实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教师、学生、家长能有效地参与校本课程建设,课程教学资源丰富;重视教育教学过程的规范化管理,领导班子深入课堂听课,并对课堂教学进行指导,近5年来校园长每学期听课在60节以上,中层以上领导每学期听课在80节以上,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八)学校管理形成特色,示范引领作用明显。

具有先进的现代学校管理理念,坚持依法治校,全方位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学校管理科学规范,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校务公开,教代会职能充分发挥。

积极开展校内外合作交流,争取社会教育资源对学校的有效支持;(九)学校依法建立财会管理制度。

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接受社会监督,无乱收费现象,实行收费公示制;(十)近5年内学校法人或校方主体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第六条定西名校园长必须具有先进的学校管理理念,在教育教学管理方面有系统研究,在教学改革、学校管理和人才培养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在市内外有较高知名度。

且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校园长符合任职资格标准。

担任正职校园长5年以上,具有开拓进取的精神和民主、平等、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和教育研究能力,能对学校各环节工作进行有效管理,工作量达到既定标准;(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办学方向。

学校办学定位准确,办学理念先进,办学特色鲜明,办学质量较高,教育教学改革、教师培训等方面在本地区起辐射和示范作用。

学校在省、市督导评估检查中得到好评,年度综合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其中近5年来至少有2次为优秀。

个人近5年来至少获得1次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三)突出校园文化建设,办学特色鲜明。

全面加强学校德育体系建设,扎实开展师德师风教育,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

校园环境优美,校风、教风、学风优良,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开展正常,有特色、有影响;(四)课程领导有力,有效指导青年教师快速成长。

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有效统筹落实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校本课程开发实施到位,课程教学资源丰富。

近5年来校园长深入课堂听课,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0节,并对课堂教学进行指导,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五)遵循教育规律,依法管理学校。

具有先进的现代学校管理理念,良好的校风和严明的校纪。

能够坚持依法治校,全方位强化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学校管理科学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校务公开,教代会职能充分发挥。

重视开展校内外合作交流,积极争取社会教育资源对学校的有效支持;(六)近5年内,学校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校园长无任何违纪违规处理事件。

第七条定西名班主任必须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模范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师德规范要求。

努力探索新时期班主任工作特点,坚持立德树人、为人师表,能面向全体学生,积极探索、完善学生自主发展模式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班级管理成效明显。

且须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二)条和(三)(四)(五)条中的两条:(一)具有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和相应的学历,具有中级教师职称以上,年龄55岁及以下(从通知发出当月计算),教龄10年以上,近5年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且须有2次优秀;(二)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6年及以上,且现在仍担任班主任工作,工作量达到既定标准。

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合作能力,密切家校联系,社会影响好;(三)工作认真负责,甘于奉献,敢于创新,改进工作方法,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注重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效果突出,近5年受到市级“优秀班主任”称号表彰1次或县区级“优秀班主任”称号表彰2次;(四)近5年来本人或本人辅导的学生或集体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本专业竞赛获一等奖1次,或在市级及以上论文、课件、教学案例、“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等评奖活动中获一等奖2次;(五)近5年来,作为前2名完成省部级教育教学科研课题并通过鉴定,或作为前2名完成市级教育教学科研课题并鉴定为优秀,成果对本地区教育教学改革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或作为着作人或主要成员出版过具有较高专业学术价值的着作(前2名),或在省级以上正式刊物上发表过2篇以上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

第八条定西名教师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修养,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乐于奉献、开拓创新,深受学生及家长好评和同行认可,在教育领域和社会上享有较高声誉,一直在教学一线工作,工作量达到既定标准。

且须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二)条和(三)(四)(五)条中的两条:(一)具有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和相应的学历,具有中级教师职称以上,年龄55岁及以下(从通知发出当月计算),教龄10年以上,近5年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且至少有1次优秀;(二)治学严谨,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已获得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或市级学科带头人,或市级优秀教师,或省级农村骨干教师,或省级教学能手等以上综合性荣誉称号;(三)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教育教学方法科学有效,形成自己鲜明的教学特色;对任教学科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教学业绩突出,在县区以上层面本学科专业领域有较高影响和声望。

任现职以来至少受到市级党委政府表彰1次或县区级党委政府表彰2次;(四)近5年来本人或本人辅导的学生或集体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本专业竞赛获一等奖1次,或在市级及以上论文、课件、教学案例、“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等评奖活动中获一等奖2次;(五)近5年来,作为前2名完成省部级教育教学科研课题并通过鉴定,或作为前2名完成市级教育教学科研课题并鉴定为优秀,成果对本地区教育教学改革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或作为着作人或主要成员出版过具有较高专业学术价值的着作(前2名),或在省级以上正式刊物上发表过2篇以上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

注:同一成果条件不重复计算。

校园长参加定西名班主任、定西名教师评选,须近5年连续担任课堂教学工作,足额完成教学课时总量。

第三章评选培养组织程序第九条市教育局成立“1212四名工程”评选培养委员会,具体负责全市评选培养工作,确定评选培养办法和名额,处理异议投诉,审定评选结果等重大事项。

“1212四名工程”评选培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科所,负责评选文件起草、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初步审查及其他日常工作。

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参照市评选培养组织机构,成立相应的机构。

第十条“1212四名工程”评选培养程序:个人(学校)申报——学校审查推荐——县区级初评——市级评选评审。

名学校、名校园长评选要进行实地考察;名班主任、名教师以上报的评审材料为主随机抽样实地考察。

(一)符合条件的校园长、班主任、教师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依据条件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二)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推荐学校和学校推荐人选资格条件等进行初评,按分配定额择优确定推荐学校和人选,在本县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市评选培养委员会办公室;(三)市直学校参评校园长、班主任和教师由本人向所在学校申请,学校严格依据条件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市评选培养委员会办公室,学校参评直接上报市评选培养委员会办公室;(四)市“1212四名工程”评选培养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各县区和市直学校推荐学校进行实地考评;对入选者资格条件等进行评审评议,提出候选学校和候选人名单;召开“1212四名工程”评选培养委员会评审会议,确定学校和人选名单;在全市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市教育局党组会议审定,并发文公布定西名学校、定西名校园长、定西名班主任、定西名教师人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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