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诊所选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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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址报告
龙湾区卫生局:
本人符合申办医疗机构设置的条件,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卫生法律的规定以及《龙湾区医疗机构设置条件》的要求,现已选好执业地址,选址情况报告如下: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徐氏口腔门诊部
拟设置医疗机构地点:龙湾区龙腾路**号
一、机构选址的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卫生法律的规定以及《龙湾区医疗机构设置条件》的要求,符合龙湾区区域卫生规划。
二、选址与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
距离本地址500米内无国有医院和口腔门诊,本门诊部设置后可为公立医疗机构的补充,为周边居民提供基本的口腔全科诊疗服务。
三、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
相邻25米内无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符合卫生要求
四、选址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
建筑面积180平方米,使用面积150平方米,可满足开展口腔全科诊疗工作的需要。
报告单位:徐氏口腔门诊部
报告人:徐**
报告日期:2012 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