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种假期待遇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各类假期及其工资待遇
杭州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各类假期及其工资待遇女职工产假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全额发给。
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不影响正常晋升工资。
1、妊娠不满三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20-30天;2、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产假50天;3、正常分娩(含七个月以上早产或超期分娩)的,享受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息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产假当年仍可享受探亲假和年休假;5、产假期间包括公休假和法定节假日;6、女教师在产假若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各地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执行。
女职工妊娠期、哺乳假1、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2、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安排夜班劳动,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并扣减相应的工作量。
3、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工作时间内做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算在工作时间之内。
4、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若体力不支,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假休息。
不影响晋升、调整工资。
5、女职工符合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可以给予哺乳假。
其中,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哺乳假为6个月,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哺乳假为3个月。
请哺乳假不影响晋升、调整工资。
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计发。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标准:每年不低于100元,从领证当年起至子女14周岁止,由夫妻所在单位各发一半)。
6、双生以上的女职工,可实行产后休息一年。
7、女职工产后申请1年假期(含合法产假),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基本工资照发。
8、晚育(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的女方生育时,男方可享受7天护理假,工资照发。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事假、休假的规定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事假、休假的规定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的规定(劳动法)病假规定(一)机关工作人员患病应及时向主管领导请假,并递交病假条,由主管领导签字,报人事科备案。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患病应及时向单位领导请假,并递交病假条,由单位领导签字后,报办公室主管人事同志备案。
(三)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待遇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不含公休节假日,下同)的,原工资照发。
2、病假超过两个月不足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按天计发,下同);(2)工作年限11年及以上的,原工资照发。
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2)工作年限11年至20年的,发给自己基本工资的80%;(3)工作年限21年及以上的,发给自己基本工资的90%;4、上述工作人员中享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待遇的人员,其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其病假期间工资可在相应工作年限计发病假工资基础上提高10%—15%,但最多不得超过本人原工资数额。
(四)有关具体事宜1、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享受本规定的工资待遇,应由所在单位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2、病假工资每月按21.5天折算,折算后的尾数四舍五入。
3、本规定中所指的“基本工资”,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指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之和;机关工人指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工人指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4、工作人员计发病假期间工资待遇的工作年限,仍按现行工龄计算有关规定执行,即从参加工作之当年起计算。
5、工作人员病愈后要求恢复工作的,经定点医疗机构证明身体确已康复方可恢复工作;身体恢复后在两个月内能够坚持正常工作,以后再休病假的,其病假时间可以重新计算;两个月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且又休病假的,应将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累计计算。
事业单位职工休假制度法律规定解读说明
事业单位职工休假制度法律规定解读说明休假制度是事业单位职工的一项重要权益,旨在保障职工的身心健康和提高工作效率。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事业单位必须依法设立休假制度,并为职工提供合理的休假安排。
下面将对事业单位职工休假制度法律规定进行解读说明。
一、带薪年休假制度根据《劳动法》,职工在工作满一年后享有带薪年休假。
具体休假天数根据职工工作年限而定,一般每满一年工作可享受5至15天的带薪年休假。
这意味着职工可以在休假期间保持工资收入,并且享受与正常工作时间相同的权益。
二、法定假日休假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节假日暂行条例》规定了全国性的法定假日,包括春节、清明节、劳动节、中秋节等。
按照法律规定,职工在法定假日工作的,应当获得两倍工资,并算作加班工资。
同时,法定假日是职工的休息日,单位不得安排职工加班工作。
三、探亲假制度《劳动法》规定,职工每年享有一定天数的探亲假。
职工可以在家庭中有重要事情需要处理时,向单位提出探亲假申请。
单位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应该同意并安排相应的假期。
探亲假期间,职工有权获得工资收入。
四、产假和陪产假制度《劳动法》规定,女性职工在生育子女期间有权享受产假,产假一般为98天,多胞胎或因难产需要延长的可以适当延长。
同时,父亲在妻子生育期间也享有陪产假,一般为15天。
期间内,职工拥有休息和收入的权益,保障了夫妻双方在孩子出生后的照顾和陪伴。
五、病假和医疗期制度对于因病需要休假的职工,《劳动法》规定了病假制度。
在病假开始的第一年,职工可享受病假工资,根据工作年限不同,工资的基准也不同。
医疗期是指病假结束后需要治疗或者康复的期限,职工在医疗期期间可享受病假工资或者生活补助。
六、婚假制度结婚是每个人生活中的重大事件,职工在结婚时享有婚假。
一般情况下,婚假为3天,但根据单位的具体规定,也可以适当延长。
职工可以在婚假期间享受正常的工资待遇。
在事业单位职工休假制度中,还存在其他一些休假类型,如丧假、事假等,每个休假类型的具体条款和权限由具体的法律和政策进行规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读和适用。
事业单位职工休假规定
事业单位职工休假规定事业单位职工休假规定休假是每个职工都期盼的事情,它是一种放松身心、缓解压力的重要方式。
为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事业单位对职工休假进行了相应的规定。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事业单位职工的休假权益主要包括年假、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陪产假、病假、丧假、哺乳假等。
首先,年假是事业单位职工最主要的休假方式之一。
根据国家规定,年假标准为:工作满一年不满10年的职工享有5天年假;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享有10天年假;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享有15天年假。
职工可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公司的工作安排,提前提出年假申请,并获得公司的批准后休假。
其次,法定节假日也是事业单位职工可以享受的休假待遇之一。
根据国家规定,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事业单位职工可享受相应的休假时间。
具体的休假时间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具体情况而定。
此外,事业单位还为职工提供与婚姻、生育相关的特殊休假。
婚假规定为3天,产假规定为女职工产前享受15天假期,产后享受98天的产假;男职工可享受陪产假15天。
对于生育多胞胎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职工,也可根据具体情况享受相应的假期。
病假是职工因疾病或其他原因无法工作时的休假方式。
对于一般疾病,职工可提供相应的病假证明,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病假时间。
具体病假时间可根据职工的工作年限和公司规定而定。
在不幸遭遇亲属死亡时,事业单位职工也享有丧假的权益,以缓解悲痛之情。
根据国家规定,职工的直系亲属去世享受3-7天丧假时间,其他亲属去世享受1-3天丧假时间。
对于哺乳期的女职工,事业单位也规定了一段时间的哺乳假。
根据国家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可提出哺乳假申请,享受每天不低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
以上是事业单位职工休假规定的一些主要内容。
为了保障职工的休假权益,事业单位还会制定相应的休假管理制度,并建立假期调配机制,以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职工休假规定的执行与监督由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职工可以通过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假期申请来享受其应有的休假权益。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制度机关事业单位是指为国家机关、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法人单位提供行政、经济、法务等支持服务的工作单位。
作为一种特殊的工作组织形式,机关事业单位拥有相对独立的工作方式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休假制度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工作人员的休息、健康和工作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就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制度进行详细探讨。
一、全年休假制度1.法定假期法定假日是国家法律规定的休假日,包括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假期。
在法定假日期间,员工可以不工作,享受相应的带薪休假待遇。
2.带薪年休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常享有带薪年休假制度。
员工在连续工作满一年之后,可以享受一定天数的年假。
年假的天数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和单位规定的年假制度而定,一般会随着工龄的增加而有所增加。
员工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和单位安排的时间,选择适当的时间进行休假。
3.补休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例如员工在法定假日或带薪年休假期间需要工作的,单位可以安排员工在其他时间进行补休。
补休假一般以等量的休息日来补偿,以保证员工的休息权益。
二、休假制度实施和管理休假制度的实施和管理是保障员工休假权利的关键环节。
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休假制度管理机制,包括休假申请流程、假期安排与协调、假期记录和休假权益保障等。
1.休假申请流程员工在享受休假之前需要向单位提交休假申请,说明休假的原因、时间和休假天数等信息。
单位可以根据员工的申请情况和工作需要来审批休假申请,并及时做出回复。
员工也应当在休假前与单位协商好工作安排,确保休假期间工作的顺利进行。
2.假期安排与协调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的实际情况来合理安排年休假和补休假等假期。
特别是在一些重要的工作时段,单位需要提前与员工沟通和安排,确保休假和工作的和谐统一、同时,单位还需妥善安排工作人员之间的轮休和交流,以保证单位内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3.假期记录单位应当建立假期记录制度,记录员工的年休假和补休假等情况。
事业单位请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保障工作人员合法权益,确保单位工作正常运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事业单位请休假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工作人员休息权,维护单位工作秩序。
第二章请休假类型第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休假分为法定节假日、年休假、事假、病假、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等。
第五条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六条年休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单位实际情况,规定年休假的具体天数。
第七条事假:因个人原因需请假者,可申请事假。
第八条病假:因患病需请假者,可申请病假。
第九条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根据国家规定和单位实际情况,规定具体假期和待遇。
第三章请休假程序第十条请假手续:(一)事假: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单位人事部门备案。
(二)病假: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单位人事部门备案。
(三)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按照国家规定和单位实际情况,履行相应手续。
第十一条请假审批:(一)部门负责人审批:对事假、病假、婚假、丧假、探亲假等,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二)单位人事部门审批:对超过部门负责人审批权限的请假,由单位人事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请假销假:(一)请假人员应按时销假,特殊情况需延期者,应提前办理延期手续。
(二)请假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返回工作岗位,应立即销假。
第四章请休假待遇第十三条事假:事假期间,工资待遇按单位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病假:病假期间,按照国家规定和单位实际情况,享受病假待遇。
第十五条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按照国家规定和单位实际情况,享受相应假期和待遇。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十六条单位应加强对请休假的管理,定期对请休假情况进行检查。
事业单位公休假补贴怎么算
事业单位公休假补贴怎么算公休假就是人们休息休假的时间,那事业单位的公休假是怎么规定?未休的补贴是怎么计算?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事业单位公休假补贴计算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事业单位公休假补贴计算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应当征求工作人员本人的意见。
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对其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工作人员年休假工资报酬中,除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收入外,其余部分应当由所在单位在下一年第一季度一次性支付,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解决。
实行工资统发的单位,应当纳入工资统发。
工作人员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计算办法是:本人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261天)。
机关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之和。
其中,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不含根据住房、用车等制度改革向工作人员直接发放的货币补贴。
机关、事业单位已安排年休假,工作人员未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一)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二)请事假累计已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但不足20天的。
公休假的申请书范文尊敬的(科长、处长、主任):根据国家和单位关于带薪年休假的有关规定,我拟于x年 x月x日至x年x月x日休假x天。
请给予批准为盼!特此申请此致敬礼!20xx年x月x日事业单位公休假的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制度,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条例》第二条中所称“连续工作”的时间和第三条、第四条中所称“累计工作”的时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均按工作年限计算。
事业单位休假最新规定
事业单位休假最新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政策规定,事业单位休假最新规定如下:
一、带薪年假
根据工龄确定带薪年假的休假天数,工龄不满1年的享有5天年假,工龄1年以上不满10年的享有10天年假,工龄满10年以上的享有15天年假。
年假可以累积,但每年最多累积2年。
二、法定假日
国家法定假日(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为带薪休假,员工可以依法享受1天的带薪休假。
三、福利假
根据场合和事由的不同,员工可以享受一定天数的福利假。
例如:结婚假,享受三天的带薪休假;生育假,女性员工享受98天的带薪休假;丧假,根据与死者的关系不同享受三天至七天不等的带薪休假。
四、病假、事假和年假
员工患病或有特殊事情需要请假时,可以向单位提出病假或事假申请。
病假和事假通常是带薪休假,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员工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休年假,但需要提前与单位协商并得到批准。
五、调休
在特殊情况下,单位可以要求员工调休。
例如,单位工作量过大,或者需要承担突发事件的任务时,员工需要按照单位的安排,在非工作日上班,而将休假时间调整到其他时间。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休假的规定主要包括带薪年假、法定假日、福利假、病假、事假和年假等内容,员工可以根据以上规定享受合法的休假权益。
同时需要注意,员工在享受休假权益时应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按照程序进行请假申请,并确保休假不影响单位及个人的正常工作进程。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为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带薪年休假。
二、年休假的计算。
1. 工作人员连续工作满一年的,享有带薪年休假5天;2. 工作人员在单位连续工作满5年的,享有带薪年休假10天;3. 工作人员在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享有带薪年休假15天;4. 工作人员在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的,享有带薪年休假20天;5. 工作人员在单位连续工作满20年以上的,享有带薪年休假30天。
三、年休假的安排。
1. 工作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与单位商定年休假的具体时间;2. 工作人员应当提前向单位提出年休假申请,经单位批准后方可享受年休假;3. 单位应当根据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年休假时间,保证工作人员的休息权益。
四、年休假的补偿。
1. 工作人员在享受带薪年休假期间,单位应当按照工作人员的正常工资标准支付工资;2. 工作人员在享受带薪年休假期间,单位应当继续为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年休假的管理。
1.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年休假管理制度,明确年休假的申请、批准、安排和补偿等具体办法;2. 单位应当加强对年休假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年休假制度的落实和执行;3. 工作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年休假制度,不得擅自拖延或中断年休假,不得利用年休假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六、年休假的保障。
1.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年休假保障机制,保障工作人员的年休假权益;2. 单位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年休假的宣传和解释,使工作人员充分了解年休假制度的具体内容和操作办法;3. 单位应当加强对年休假制度的宣传和教育,增强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规章制度意识。
七、年休假的处罚。
对于违反年休假制度的行为,单位应当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严肃处理。
八、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机关单位的假期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的假期管理制度为了保障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假期分类本制度所称假期分为以下几类:1. 公共假期:指国家法定的休息日及纪念日,如春节、国庆节等。
2. 带薪年假:根据工作年限,员工每年享有一定天数的带薪年休假。
3. 病假:员工因病或因公受伤,需要休息治疗时,可以申请病假。
4. 事假:员工因私事需要临时离开岗位时,可以申请事假。
5. 产假:女员工生育享受一定天数的带薪产假。
6. 陪产假:员工配偶生育,员工可以申请陪产假。
7. 婚假:员工结婚可以享受一定天数的带薪婚假。
8.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可以申请一定天数的丧假。
二、假期申请和审批流程1. 请假申请:员工需要提前向直属上级提出请假申请,并说明请假原因及时间。
2. 直属上级审批:直属上级根据员工的工作情况和单位的工作需要,在合理范围内予以审批。
3. 人力资源部门备案:请假申请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备案,并统一安排假期替代人员或调整工作计划。
三、假期待遇1. 公共假期:员工在公共假期期间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2. 带薪年假:员工在带薪年假期间享受全额工资福利待遇。
3. 病假:员工病假期间,根据病假天数,按比例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4. 事假:员工事假期间,不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5. 产假、陪产假、婚假、丧假:员工在这些假期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假期管理要求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机关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假期的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假期权益。
2. 合理调配人力资源:人力资源部门应根据单位的工作需要,合理调配人力资源,确保工作的正常运行。
3. 规范假期审批流程:请假申请应遵循严格的审批流程,确保假期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4. 维护单位正常工作秩序:员工在假期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响应单位的工作需要。
五、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机关单位所有。
事业单位带薪休假的规定(事业单位带薪休假的规定最新)
事业单位带薪休假的规定(事业单位带薪休假的规定最新)事业单位年休假多少天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事业单位年休假的天数多少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年休假有多少天,需视情况而定:(1)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可享有5天年假;(2)连续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可享有10天年假;(3)连续工作已满20年的,可享有15天年假。
事业单位年休假规定20231、法律主观:事业单位年假的天数:职工累计工作已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五天。
累计工作已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年休假十天。
累计工作已满二十年的,年休假十五天。
2、法律主观:2023年假规定:工龄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3、年国家带薪年假规定如下: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事业单位人员休假规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单位公休假国家规定为: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事假、休假的规定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的规定(劳动法)病假规定(一)机关工作人员患病应及时向主管领导请假,并递交病假条,由主管领导签字,报人事科备案。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患病应及时向单位领导请假,并递交病假条,由单位领导签字后,报办公室主管人事同志备案。
(三)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待遇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不含公休节假日,下同)的,原工资照发。
2、病假超过两个月不足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按天计发,下同);(2)工作年限11年及以上的,原工资照发。
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2)工作年限11年至2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3)工作年限21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4、上述工作人员中享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待遇的人员,其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其病假期间工资可在相应工作年限计发病假工资基础上提高10%—15%,但最多不得超过本人原工资数额。
(四)有关具体事宜1、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享受本规定的工资待遇,应由所在单位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2、病假工资每月按21.5天折算,折算后的尾数四舍五入。
3、本规定中所指的“基本工资”,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指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之和;机关工人指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工人指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4、工作人员计发病假期间工资待遇的工作年限,仍按现行工龄计算有关规定执行,即从参加工作之当年起计算。
5、工作人员病愈后要求恢复工作的,经定点医疗机构证明身体确已康复方可恢复工作;身体恢复后在两个月内能够坚持正常工作,以后再休病假的,其病假时间可以重新计算;两个月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且又休病假的,应将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累计计算。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规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规范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的具体规定,旨在保障工作人员的休假权益,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能和生活质量。
1. 年休假的计算:根据工作人员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和实际工作天数来计算年休假的天数。
一般情况下,工作人员在单位工作一年可以享受5天带薪年休假。
工作人员在单位工作满一年后,每满一年增加一天,最高不超过15天。
2. 年休假的使用:工作人员可以根据个人需要和单位安排,在事先获得批准的情况下,选择适当的时间使用年休假。
年休假可以连续使用,也可以分段使用,但每次使用不能少于3天。
3. 年休假的申请和批准:工作人员应提前向单位申请年休假,并说明休假时间和原因。
单位应及时审批并予以批准,如因工作需要无法批准,应及时通知工作人员并另行安排休假。
4. 年休假的结余和清零:年休假可以结余至次年,但不得累计超过2年。
每年年底,未使用的年休假天数将自动清零。
5. 年休假的工资待遇:工作人员在享受年休假期间,将按照正常工资待遇发放工资,不会因休假而减少工资收入。
6. 年休假的补偿和调休:如果因单位工作需要,工作人员无法使用年休假,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偿或者调休,并在可能的情况下保证工作人员尽早使用未休年休假。
以上是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规范的主要内容,具体规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事业单位年休假补贴标准是什么
事业单位年休假补贴标准是什么事业单位的职工是按照法律规定享受年休假的,并且未休是有补贴规定的,那补贴标准是什么?以下是为你整理的事业单位年休假补贴标准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事业单位年休假补贴标准1、带薪休假工资带薪年休假,顾名思义,在带薪年休假期间,职工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这里比较特殊的是如何理解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实行绩效工资制职工的正常工资。
对于这些员工应当先计算其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不包含加班工资,再除以计薪日天数即21.75,才得出正常的日工资。
2、应休未休的处理只有在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只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其他情况下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这就意味着即便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以及对于职工离职未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都应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同时,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法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劳动行政部门可依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用人单位除应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还应当按照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
事业单位年休假的规定一、什么是年休假年假,指给职工一年一次的假期。
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2008年1月1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还指出带薪年假不包括国家法定节日等相关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已经国务院通过并于2007年12月16日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这一《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机关事业单位带薪年休假、病假、事假、婚假、产假等相关政策
机关事业单位带薪年休假、病假、事假、婚假、产假等相关政策工资福利科科长彭玉平2013年5月3日一、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带薪年休假(一)主要文件依据1.2007年12月14日,国务院出台《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第514号令);2.2008年2月15日,人事部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事部第9号令);3.2008年5月21日,重庆市人事局制定《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的实施意见》(渝人发〔2008〕61号)。
(二)年休假天数的计算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工作年限满1年的必须对年对月,从工作年限满后的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3.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三)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国家规定有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四)职工有下列情行之一的,不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五)年休假安排规定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六)有关问题的具体处理意见1.因招录、招聘、调动、安置等原因变更工作单位的工作人员,现工作单位应按其当年应休未休的天数安排年休假。
2.因工伤医疗期当年不能安排年休假的工作人员,单位可在其工伤医疗期满后安排补休。
3.因休产假(含国家规定的产假假期和按有关规定申请延长的产假假期)当年不能安排年休假的工作人员,单位可在其产假期满后安排补休。
4.挂职锻炼或借用的工作人员,由派出单位与挂职或借用单位协商安排其年休假,并由派出单位将其列入年度年休假计划和年报统计。
事业单位节假日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事业单位作为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科技创新等重任。
为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我国制定了相应的节假日法律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我国事业单位的节假日法律规定,包括节假日类型、放假时间、休假待遇等内容。
二、节假日类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的实施办法》,我国事业单位的节假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 法定节假日:即国家规定的全体公民都必须放假的节日,如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等。
2. 工作日: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工作的时间,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3. 休息日: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周的休息时间,通常为周六、周日。
4. 公休日: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经单位批准的休息日。
5. 带薪年休假: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年享有一定天数的带薪休假。
三、放假时间1. 法定节假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19年法定节假日安排如下:- 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 春节:2月4日至10日放假调休,共7天。
- 清明节:4月5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 劳动节:5月1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4天。
- 端午节:6月7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 中秋节:9月13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 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
2. 休息日:每周六、周日为休息日。
3. 公休日: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由单位决定公休日的安排。
4. 带薪年休假: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的实施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带薪年休假天数如下:- 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 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 工作满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四、休假待遇1. 法定节假日:在法定节假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享受正常工资待遇。
2. 休息日:在休息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享受正常工资待遇。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们的生活水平也逐渐提高。
人们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逐渐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带薪年休假成为了越来越多企事业单位的福利待遇之一。
机关事业单位作为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就显得格外重要。
一、带薪年休假是什么?带薪年休假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劳动者在一定的工作年限后,享有的一定天数的带薪休假权利。
它是保障劳动者健康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对劳动者高度认可和尊重的体现。
二、机关事业单位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1. 实行全员年休假制度。
所有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侵犯其带薪年休假权利。
2. 具体年休假天数。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满1年但不满10年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5天;年满10年但不满20年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10天;年满20年及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15天。
休假期间,工作人员的薪水按原工资发放。
3. 年休假的安排。
年休假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个人意愿,通过安排、审批等方式合理进行安排计划,并及时向员工发布通知。
4. 年休假的使用。
员工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年休假申请,机关事业单位对年休假的申请应当依法予以批准,确保员工的休假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5. 年休假的落实。
带薪年休假是员工应当享受的合法权益,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施,确保员工的休假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对于拒绝或违反相关规定未执行年休假的,单位应当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带薪年休假的意义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施,既可以减轻职工的工作压力,更可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证其身心健康,提高员工对单位的认同感和忠诚度。
同时,带薪年休假还可以培养职工的职业素养,促进员工的职业发展,帮助员工更好地为国家事业、为人民服务。
四、总结带薪年休假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对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员工来说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机关事业单位要切实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施细则,保障员工带薪年休假的权益,充分发挥带薪年休假的作用,积极营造一种和谐、理性、高效的工作氛围,为新时代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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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假期待遇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假期待遇包括病假、事假、年休假、婚丧假产假和探亲假,还有一些其他的假期。
(一)病假
病假是国家为了适当解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的生活困难,使他们安心养病,早日恢复健康身体,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对工作人员病假的待遇问题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办法。
主要文件依据1981年4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52号)。
1.病假的概念:
病假是指职工非因公成疾,经医务部门检查、出具证明并获得本单位领导批准的假期。
病假期限:持有医疗单位病假证明书,经领导批准的实际病休时间。
病休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称为短期病假,病休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称为长期病假。
2.计算工作人员病假工资时,以什么做基数:
依据有关文件精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病假以本人的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
现标准:
(1)公务员: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
(2)事业编人员: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3.不同时间参加工作的人员,病假待遇计算标准不同。
工作人员病假时间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
发病时间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对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发该本人工资的80%;符合离休条件的在职干部,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4.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间休产假、病假,其见习期应当相应延长。
5.病假期间如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病假时间要连续计算。
(二)事假
事假是指非由本人处理不可的,本人申请,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可以休事假,原则是当年不超过十五天。
因事请假要从严掌握,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事假一周以内由部门领导批准。
一周以上的填写“工作人员请假单”报组织处批准。
部门领导请假两天以上者,由主管校长批准。
全年事假超过十五天,从第十六天起扣发工资。
(三)职工因私出境的假期
国务院侨办、劳人部、财政部一九八三年一月二十五日[1983]侨政会字007号文件中规定:在职职工因私事短期出境的要申请事假,其事假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需要予以
批准。
去港澳的不超过三个月,必须按期返还。
出国的,不超过半年,如因故确需续假,应在批准的假期内向所在单位办理续假手续。
续假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假期从离开工作岗位之日起计算。
在职职工因私事短期出国,超过假期(包括续假)半年以内的,予以停薪留职;假期半年以上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在职职工因私事短期出境,假期内的工资和副食品价格补贴等,均按照职工所在单位处理事假的规定办理。
(四)探亲假
按照国务院(1981)36号文件。
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在公休假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不住在一起的、不能在公休假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但是,职工与父母一方能在公休假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享受探亲假待遇的职工应在寒、暑假期
1. 探亲假路费报销
职工探配偶、未婚职工探父母的往返路费,均由所在单位负担。
工资制度改革后,1994年人事部、财政部以人薪发(94)11号文件明确:“工作人员探亲假和路程假期,工资应按基本工资计发。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处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
2.女职工生育休产假期满后,与配偶团聚三十天以上的,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待遇。
(国家劳动总局(1981)劳总险字12号)
3.常驻外省、市人员的配偶探亲,夫妻有一方在外省、市工作(驻外单位、办事处等)如果户口在同一居住地,不能享受探亲假。
4.已婚职工探望父母,从具备探望条件之日起,每四年一次。
在四年之中任何一年经领导批准即可探视。
5.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配偶探亲问题:国家教委、劳人部、公安部发布《关于公派出国留学的研究生配偶出国探亲等事项的管理细则》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公派出国留学的研究生的配偶如系在职职工,应按规定向所在单位申请探亲假,经单位批准后,出国探亲一般为三个月,最多不超过六个月(一切费用自理)。
前三个月工资照发,从第四个月起,停薪留职,从第七个月起,是否保留公职由所在单位决定。
(参见国发[1986]107号文件)6.公派出国进修人员、访问学者在国内的配偶,均不享受出国探亲待遇。
(参见(88)教外综字003号)
(五)婚假
1.婚假期限:法定婚假期限三天。
2.结婚年龄:根据《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男女双方按婚姻年龄推迟三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
3.晚婚的奖励政策:
根据1997年7月30日天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计划生育条例》的第五章奖励与处罚中明确规定:初婚的男女双方均达到晚婚年龄的,除享受规定的婚假外,再增加七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六)丧假
丧假:三天。
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以及公婆、岳父母死亡时,可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领导批准给假;职工在外地居住的直系亲属及公婆、岳父母死亡需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可根据路途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七)产假
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国务院于一九八八年六月二十八第十一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该规定自一九八八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规定第八条重新明确了女职工产假时间,定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对实行晚育的(已婚妇女二十四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可给于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奖励,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或者增加产假三十天。
同时男方所在单位给予男方七天护理假。
晚婚晚育假期间工资照发,应当享受的福利待遇同国家规定的产假、婚假相同。
天津市人民政府一九九一年一月十六日发布的第三十二号令《天津市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办法》对职工怀孕流产(包括人工流产)的假期待遇予以更进一步的明确。
即:①三个月以下的,产假十五天;②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至四个月的产假三十天;③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至七个月的,产假四十二天;④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女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
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不能以怀孕、生育、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八)哺乳假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婴儿身体较弱或单位没有托幼设施、上班路程较远,抚育婴儿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给哺乳假六个月。
哺乳假期间,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
(1991年市政府第32号令)哺乳时间:对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哺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
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
双生以上者的哺乳时间,按单胎哺乳时间相应成倍增加。
哺乳时间及途中往返时间应扣除劳动定额,工资照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