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钢铁大街、阿尔丁大街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一编包头市昆都仑区第三产业发展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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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包头市昆都仑区第三产业发展详细规划文本根据包头市昆都仑区“工业立区、三产兴区、科教强区”的战略方针,结合昆都仑区在西部大开发优势环境下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和经济机制市场化运作的态势,尽快吸收国际化新经济、新技术的城市经营理念,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特制定《包头市昆都仑区第三产业发展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详规》)。
第一章昆区第三产业发展详细规划的常规格式一、《详规》的基本宗旨1、《详规》的目的。
包头市昆都仑区第三产业发展详细规划的目的是实现第三产业的科学化结构体系,构筑第三产业与城市第一、二产业协调发展的框架,方便社会整体消费网络,提升城市人口的生活品位,增强城市经济实力。
2、《详规》的对象。
包头市昆都仑区第三产业发展详细规划的对象是昆区的第三产业整体框架,商务中心区的规模与结构;商业中心的行业比例与组合;商业街的网点分布;专业市场、物流基础、工业品直销中心的规模与区位;金融、证券、IT业的比例与结构;卫生、体育、教育、房地产、旅游功能区域的划分;其它第三产业的布局。
重点突出商贸服务业的发展规划。
3、《详规》的范围。
包头市昆都仑区第三产业发展详细规划的范围分为两种类型。
一是本区范围,包括商务中心区、商业中心区、商业街、专业市场。
二是全市范围,包括物流基地、工业品直销中心、“金十字”工程。
4、《详规》的期限。
包头市昆都仑区第三产业发展详细规划的期限为2005-2020年,分为近期规划(2005-2010年)和远期规划(2011年-2020年)二、《详规》的指导思想1、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加快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方针。
2、突出市场整体结构的合理性,提高城市优质资源的配置率。
3、创造和改革市场环境,优化布局模式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三、《详规》的原则1、坚持城市一、二、三产业结构科学、合理、规范的原则。
突出包头市昆都仑区“工业立区、三产兴区、科教强区”的战略意图,《详规》实现第三产业与第二产业的有机组合。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主城区供热燃煤锅炉拆除并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主城区供热燃煤锅炉拆除并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e8b16d5fb207e87101f69e3143323968011cf4fa.png)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主城区供热燃煤锅炉拆除并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包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4.14•【字号】包府办发[2014]89号•【施行日期】2014.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主城区供热燃煤锅炉拆除并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包府办发〔2014〕89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包头市主城区供热燃煤锅炉拆除并网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4月14日包头市主城区供热燃煤锅炉拆除并网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全面完成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解决我市冬季煤烟型污染严重的问题,市政府决定对主城区供热燃煤锅炉实施拆除并网。
为顺利推进该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改造任务和目标经过全面普查,截至2013年底,全市主城区范围内共有供热燃煤锅炉房541座,锅炉785台。
按供热面积分,供热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区域锅炉房29座,燃煤锅炉112台,供热面积1173万平方米;供热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下的小锅炉房512座,锅炉673台,供热面积443万平方米。
按责任地区分,昆区小锅炉108座167台,区域锅炉4座16台;青山区小锅炉128座148台,区域锅炉5座21台;东河区小锅炉149座194台,区域锅炉8座34台;九原区小锅炉87座116台,区域锅炉1座1台;稀土高新区小锅炉40座、48台;其余11座40台属于包钢区域燃煤锅炉,由市热力总公司总体统筹改造工作。
(各地区负责的具体改造项目和完成时限详见附件)我市计划用2014、2015两年时间全部完成541座785台燃煤锅炉并入集中供热或燃气化改造任务,具体涉及供热燃煤锅炉拆除,供热、天然气市政管网建设,居民小区二次网建设及分户改造等。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景观示范街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景观示范街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0b3f0d2de87101f69e3195a0.png)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景观示范街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市政公用与路桥【发文字号】包府办发[2014]74号【发布部门】包头市政府【发布日期】2014.03.28【实施日期】2014.03.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景观示范街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包府办发〔2014〕74号)市四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包头市景观示范街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3月28日包头市景观示范街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改善城市容貌,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打造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市形象,按照《包头市城建和环保重点项目实施方案(2013-2015年)》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市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以改善城市形象、营造洁净优美的城市环境为出发点,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主抓、社会参与的原则,集聚各方力量,对城市部分主要干道的道路交通平面、沿街建筑立面和公共空间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全力打造面貌新、亮点多、环境美的景观示范街,带动市区道路功能及建筑品位实现整体优化提升,努力建设美丽包头。
二、创建目标和原则(一)创建目标按照示范先行、以点带面、分步推进的总体思路,探索和完善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的城市管理机制,将景观示范街打造成为“设施完善、设置规范、道路通畅、整洁有序、环境优美、和谐共处”的城市“名片”。
(二)基本原则坚持规划先行、以人为本、突出特色、经济美观、节能环保的原则,先规划后建设,先设计后施工,注重景观效果和质量安全。
充分利用建筑节能和环境保护新技术,体现便民利民的要求。
对于体现城市历史变迁和民族特色的建筑,在兼顾整体协调的前提下保持风格特点。
包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包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https://img.taocdn.com/s3/m/1962e0b1bb4cf7ec4afed0c2.png)
第一节 加强生态安全用地保护 ........................................ 52 第二节 优化生产性用地生态功能空间 .................................. 54 第三节 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 55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 17
第一节 农用地结构调整 .............................................. 17 第二节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 19 第三节 未利用地结构调整 ............................................ 21
第七章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 41
第一节 严格控制耕地流失 ............................................ 41 第二节 加强基本农田建设 ............................................ 42 第三节 强化土地综合整治 ........................................... 44
I
第五节 拓展农业生产空间 ............................................ 26
第六章 区域土地利用调控 .................................. 28
包头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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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保证城市规划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V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包头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包头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家相关技术规定、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编制、规划实施。
旗、县、区政府所在地的城镇规划编制、规划实施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编制各类控制性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实施规划应符合本标准。
第二章建筑容量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含容积率和建筑密度,下同)应按本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建筑用地面积大于 2 万平方米的成片开发地区,必须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实施。
成片开发地区的详细规划,应先确定建筑总容量控制指标;在不超过总容量控制指标的前提下,成片开发地区内各类建设用地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可按照附表一和附表二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建筑用地面积小于或等于 2 万平方米的高、多层居住建筑用地和高、多层公共建筑用地,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在经批准的详细规划中已确定的,应按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
尚无批准详细规划的,应当编制总平面规划,经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附表一规定的指标均为上限,适用于单一类型的建筑用地。
对混合类型的建筑用地,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将建筑用地按使用性质分类规定后,按不同类型分别执行;对难以分类执行的建筑用地和综合楼用地,应按不同性质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和不同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换算建筑容量综合控制指标。
第八条对未列入附表一的科研机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幼托以及医疗卫生、文化艺术、体育场管等设施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按有关专业技术规定、规范执行。
第九条建筑用地未达到下列最小面积的,不得单独建设。
㈠多层居住建筑、多层公共建筑为1500平方米。
㈡高层居住建筑、高层公共建筑为2500平方米。
建筑用地未达到上述两项规定的最小面积,但有下列情况之一,且确实不影响城市规划实施的,规划部门可予核准建设:㈠邻接土地已经完成建设或为既成道路、河道或有其它类似情况,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2019钢铁大街规划方案
![2019钢铁大街规划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ab1f972815791711cc7931b765ce05087632751a.png)
2019钢铁大街规划方案1. 简介钢铁大街是一个位于某省会城市的重要商业街区。
经过了多年的发展和改造,钢铁大街已经成为城市的标志性景区之一。
然而,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原有的规划已经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
因此,本文将介绍2019年钢铁大街的规划方案,以期提高城市形象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2. 规划目标本次规划的目标是将钢铁大街打造成为城市最具魅力的商业区和旅游景点。
具体规划目标如下:1.提升城市形象:通过改善街道景观、提高建筑质量和规范商业经营行为,提升钢铁大街的整体形象。
2.促进商业发展:吸引国内外知名品牌入驻,打造钢铁大街成为商业中心,带动周边商业的繁荣。
3.改善居民生活:增加公共设施和便民服务,提供更多的休闲娱乐场所,方便居民的生活和娱乐需求。
3. 规划内容3.1 道路改造钢铁大街将进行道路扩建和改造,以缓解交通拥堵情况。
具体改造内容包括:•增加车道数量:在保证行人通行安全的前提下,增加车道数量,增加交通容量。
•改善交通设施:修建高效的公交站点、候车亭和人行天桥,提升出行便利性。
•规范停车管理:增加停车位数量、改善停车管理,提高停车效率。
3.2 商业建设为了推动钢铁大街的商业发展,计划在此建设多个商业中心和商场。
具体商业建设内容包括:•商业综合体建设:引进国内外知名的购物中心和品牌商铺,提供丰富多样的购物选择。
•扶持特色小店:鼓励个体商户和小型店铺的发展,打造独特的文化风格和特色商品。
•举办商业活动:策划丰富多样的商业活动,吸引更多游客和消费者到钢铁大街。
3.3 公共设施建设为了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钢铁大街将增加公共设施和便民服务。
具体公共设施建设内容包括:•公园和休闲场所建设:增加绿化面积和休闲场所,提供更多的户外活动空间。
•设立健身设施:建设健身广场和健身房,满足居民的健身需求。
•增加便民服务:增设邮局、便利店等便民服务设施,方便居民的日常生活。
4. 实施计划本次钢铁大街规划方案分为三个阶段实施,具体实施计划如下:阶段一(2019-2020年):1.进行道路改造,包括道路扩建和交通设施改善。
(完整版)包头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
![(完整版)包头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e1fedd1edaef5ef7ba0d3c9f.png)
包头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试行>(附录)术语、名词解释及计算规则1、基地面积:指用于某建设项目或某一基地范围的地块面积。
以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正式划定用地的面积为准;城市道路规划红线和河道蓝线内的面积不得计算。
2、容积率:指建筑物地面以上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与建筑基地面积的比值。
计算规则:(1)在计算容积率时,地下室的建筑面积不计:屋顶层建筑面积不超过标准层建筑面积1/8的不计;用作开放空间的建筑面积不计;半地下室在室外地面以上部分的高度不超过1米不计。
(2)半地下室的室外地面以上部分的高度超过1米的按下式计算建筑面积:A1=KA式中:A1一折算的建筑面积,K--半地下室地面以上的高度与其层高之比,A--半地下室建筑面积。
3、建筑密度:指建筑底层占地面积与建筑基地面积的比率(%)。
4、低层建筑:指高度小于等于10m的建筑,低层居住建筑为一至三层。
5、多层建筑:指高度大于10m,小于等于24m建筑,多层居住建筑为四层至八层。
6、高层建筑;指高度大于24m的建筑,高层居住建筑指八层以上(不含八层)。
7、绿地率:规划地块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占规划地块面积的比率。
8、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制定。
目前本市城市规划区面积界定为885平方公里(东起磴口永富村,西至哈达门沟;南到黄河,北至大青山)。
9、道路红线:是道路用地和两侧建设用地的分界线,即道路横断面中各种用地总宽度的边界线,道路红线内的用地包括车行道、步行道、绿化带、分隔带四部分。
10、河湖水系蓝线: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城市总体规划确定长期保留的河岸规划线。
11、文物保护紫线: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城市总体规划确定长期保留的文物保护规划线。
12、建筑高度:建筑物室外地面到建筑物外檐顶标高的高度。
计算规则:(1)平屋面建筑:挑檐屋面自室外地面算至檐口顶加上檐口挑出宽度,有女儿墙的屋面,自室外地面算至女儿墙顶。
包头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包头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cc2f3a89804d2b160b4ec0db.png)
包头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试行>(第一章、第二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保证城市规划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包头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包头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家相关技术规定、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编制、规划实施。
旗、县、区政府所在地的城镇规划编制、规划实施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编制各类控制性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实施规划应符合本标准。
第二章建筑容量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含容积率和建筑密度,下同)应按本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建筑用地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成片开发地区,必须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实施。
成片开发地区的详细规划,应先确定建筑总容量控制指标;在不超过总容量控制指标的前提下,成片开发地区内各类建设用地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可按照附表一和附表二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建筑用地面积小于或等于2万平方米的高、多层居住建筑用地和高、多层公共建筑用地,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在经批准的详细规划中已确定的,应按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
尚无批准详细规划的,应当编制总平面规划,经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附表一规定的指标均为上限,适用于单一类型的建筑用地。
对混合类型的建筑用地,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将建筑用地按使用性质分类规定后,按不同类型分别执行;对难以分类执行的建筑用地和综合楼用地,应按不同性质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和不同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换算建筑容量综合控制指标。
第八条对未列入附表一的科研机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幼托以及医疗卫生、文化艺术、体育场管等设施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按有关专业技术规定、规范执行。
第九条建筑用地未达到下列最小面积的,不得单独建设。
㈠多层居住建筑、多层公共建筑为1500平方米。
㈡高层居住建筑、高层公共建筑为2500平方米。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包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包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98cbc8260812a21614791711cc7931b765ce7b96.png)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包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正文:----------------------------------------------------------------------------------------------------------------------------------------------------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包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包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未来五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
为扎实做好《纲要》实施工作,完成《纲要》提出的主要奋斗目标和任务,实现“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富民强市”的愿景,市政府决定按照职责分工将《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地区、政府各部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分工原则(一)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充分体现政府与市场在《纲要》实施中的不同功能。
对涉及需要政府履行职责的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对依靠市场主体自主行为实现的目标和任务不作分解。
(二)合理划分市与旗县区的责任。
在统筹考虑各级人民政府事权及配置公共资源能力的基础上,重点将发展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市有关部门,部分目标任务同时分解落实到有关旗县区政府。
(三)科学把握全面和重点的关系。
在全面落实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任务的同时,重点分解政府完成约束性指标、公共服务以及完善体制机制、制定政策举措、健全规章制度、编制实施规划等方面的任务。
二、落实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安排(一)约束性指标《纲要》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具有法律效力,责任旗县区和部门必须确保完成。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2012年城乡建设重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2012年城乡建设重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51f0e83aabea998fcc22bcd126fff705cc175c15.png)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2012年城乡建设重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2012年城乡建设重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现将《包头市2012年城乡建设重点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包头市2012年城乡建设重点项目实施方案2012年是我市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为扎实推进全市城乡建设重点项目建设,提高项目组织实施的有效性与科学性,保证按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和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任务,以建设生态宜居城市和区域性中心城市为目标,以提升城市品位和素质为重点,加强城市精品设计,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突出抓好道路畅通工程,进一步增强城市综合承载功能和辐射带动能力;加强城市环境景观建设,巩固创城创卫成果,塑造独具魅力和特色的城市新形象;加强民生工程项目建设,推进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营造良好人居环境,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重点(一)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和轨道交通建设,大力实施道路畅通工程,构建环网衔接、循环顺畅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
(二)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保护和拓展城市绿地,提升园林景观管理水平。
加快昆河、东河、二道沙河、四道沙河等城市河道的综合整治,彰显城市灵性。
(三)推进供热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新建供热热源厂建设,优化管网布局,逐步实现多热源联网运行。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区范围内施工围挡专项整治工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区范围内施工围挡专项整治工](https://img.taocdn.com/s3/m/198c23ec8bd63186bcebbc77.png)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区范围内施工围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建筑安装施工【发文字号】包府办发[2017]78号【发布部门】包头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04.17【实施日期】2017.04.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区范围内施工围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包府办发〔2017〕78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包头市区范围内施工围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4月17日包头市区范围内施工围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施工围挡设置管理,营造整洁靓丽的市容环境,实现全市市容管理全面提档升级,依据《包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市委十二届二次全委会精神以及国家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围挡(墙)设置要求,坚持“设置规范、安全牢固、整洁美观”的原则,将施工围挡设置管理工作作为城市市容提档升级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目标,集中整治,努力创建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市容市貌。
二、工作目标按照设置规范、安全牢固、整洁美观的整治目标,强化源头控制,确保依法依规设置各类施工围挡,依法查处违规设置行为;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施工围挡设置管理长效机制,坚决消除残破、污损围挡,将施工围挡营造成为城市的靓丽风景。
三、组织领导为全面推动市区范围内施工围挡设置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包头市区范围内施工围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张建中副市长副组长:马富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旭亮市城管执法局局长成员:廉冬昆区副区长李少强青山区副区长张磊东河区副区长李晓陆九原区副区长王树文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葛强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旭东市规划局局长吕惠斌市城建委主任王建强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马力市水务集团总经理刘志强市热力总公司总经理王勇市地铁集团董事长唐旭文中国移动包头分公司总经理乜文丰中国联通包头分公司总经理王巍中国电信包头分公司总经理领导小组负责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指挥、安排部署和组织协调。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店招牌匾及户外广告治理意见的通知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店招牌匾及户外广告治理意见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adfebc1e91c69ec3d5bbfd0a79563c1ec5dad70f.png)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店招牌匾及户外广告治理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包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5.28•【字号】包府办发[2007]100号•【施行日期】2007.05.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店招牌匾及户外广告治理意见的通知(包府办发〔2007〕100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现将《包头市店招牌匾及户外广告治理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包头市店招牌匾及户外广告治理意见为规范全市店招牌匾及户外广告设置,提高市容环境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治理范围昆都仑区、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和稀土高新区范围内35条主要道路及其两侧建筑物、3个窗口地区和5个城市出入口的店招牌匾及户外广告。
具体包括:(一)钢铁大街、友谊大街、团结大街、白云路、林荫路、少先路、民族西路、民族东路、市府西路、市府东路、阿尔丁大街、阿尔丁北大街、鞍山道步行街、青年路、文化路、富强路、幸福路、呼得木林大街、自由路、民主路、幸福路步行街、建设路、巴彦塔拉大街、南门外大街、和平路、环城路、西脑包大街、东西长胜街、沙河街、文明路、黄河大街、劳动路、稀土路、富强南路、幸福南路等。
(二)包头机场、包头东站、包头火车站。
(三)东出口(呼包高速路口)、南出口(210国道口)、北出口(210国道口、民族东路口)、西出口(110国道口)。
二、治理要点(一)店招牌匾。
1.店招牌匾规范治理要达到白天美化、夜晚亮化的景观效果。
2.明确各路段、区域的功能定位,突出商务、餐饮、娱乐、行政、文化、休闲、居住等不同性质的环境特点,依据功能定位确定治理目标。
3.钢铁大街包百组团(含鞍山道步行街)、文化路娜琳青百组团(含幸福路步行街)、和平路东百组团、民族东路南段、劳动路南段、市府东路南段、市府西路南段等重点商贸、餐饮、娱乐类路段或区域的店招牌匾,要求特点鲜明、形式多样、个性独特、色彩丰富,体现所处环境的商业特征和建筑特点。
保护公共设施建设美丽家园--包头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情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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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公共设施建设美丽家园--包头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情况调查报告刘俊霞【期刊名称】《内蒙古统计》【年(卷),期】2016(000)006【总页数】3页(P21-22,23)【作者】刘俊霞【作者单位】国家统计局包头调查队【正文语种】中文市政公共资源主要是指由政府长期投资建设所形成的市政公用设施等有形资产及以其为载体的一些无形资产,蕴藏着巨大的商机,其潜在的经济价值非常巨大,它应该被更好的利用和管理,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
为此制定了《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使办法更加贴近实际,符合民意,财政部面向社会开展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情况调查。
近期,包头调查队对昆区、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和土右旗的500人开展了调查。
(一)本地居民居多,就业情况各异本次问卷调查主要对象为城市居民,调查地点选择在人群比较集中的社区、公园、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调查问卷采取随机发放形式,以便多层次反映城市居民对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情况的看法。
据调查显示,86.2%的人为本地居民。
从居民的就业状况来看,43.2%的人在本市有固定工作,28.0%的人在本市自谋职业,18.0%的人退休,10.8%的人未就业。
(二)近半数人拥有私家汽车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乡居民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逐步发生转变,推动企业对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探索力度,有效满足消费者对高品质产品、优质服务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
据调查,47.4%的人拥有私家汽车,4.8%的人近期准备买车,这些人大部分为在本市有固定工作和在本市自谋职业的人。
(三)人们普遍喜爱公园休闲健身,公共场所经营状况良好公园是一座城市生态文明的重要载体,是展示城市文化的重要舞台,也是群众休闲娱乐活动的重要场所。
包头是一个拥有多个城中公园的城市,有赛罕塔拉城中草原、迎宾公园、团结广场公园、银河公园等,人们喜欢闲暇之余在公园广场休闲健身。
据调查显示,44.4%的人经常在公园休闲健身,49.8%的人偶尔在公园休闲健身。
包头五大区学区房划片已全部出炉
![包头五大区学区房划片已全部出炉](https://img.taocdn.com/s3/m/6b81db5ca517866fb84ae45c3b3567ec102ddc87.png)
包头五大区学区房划片已全部出炉包头五大区学区房划片已全部出炉经过一段时间的收集整理,今天本人就为大家献上大家感兴趣的福利吧:【青山区2014学区划分】(一)小学文学道小学:呼得木林大街10#、12#、13#、14#,自由路6#、7#、8#、10#、12#。
哈达道小学:幸福路5#,呼得木林大街8#、9#、11#。
光荣道小学:富强路6#、8#,赛音道5#、6#、7#、8#,幸福路4#、6#、7#。
富强路小学:丰产道3#、4#,富强路5#、7#,迎宾道1#、2#,园林新村及以西(莫尼路以北、文化路以南的青山区所属街坊)。
民族路小学:迎宾小区、康乐小区、纺织小区、万达小区,幸福路8#、9#、10#,富强路9#、10#、12#、13#、14#、15#、19#,钢铁大街11#。
幸福南路小学:青云小区(幸福路11#、13#),春光小区1区、2区、4区、5区。
少先路小学:春光小区3区,钢铁大街(建设路)以南、幸福南路以东、友谊大街以北各街坊。
赵家营小学:赵家营村(富强南小区)、振华小区,春光小区6区、7区、8区、9区。
包三十六中(小学部):光辉小区,民主路7#,建设路以北、文化路以南、青东路以东各街坊(保利花园、军辉小区、昌福新村等)。
一机一小:自由路3#、4#,民主路2#、3#。
一机二小:自由路1#、2#、5#,呼得木林大街4#、6#、7#。
一机三小:自由路9#、11#、13#,民主路4#、5#、6#、8#。
一机四小:民主路1#,青山路5#、6#,一机集团公司厂前路二阀门厂区宿舍。
一机五小:青山路7#,文化路以北、青东路以东各街坊。
一机七小:朝阳小区。
包五十二中(小学部):北新、一机集团公司厂后各街坊,四道沙河村、当铺村、永和窑村、王老大村、顶独龙贵村、笸箩铺村、西边墙村、兴胜窑村、东达沟村。
北重一小:青山路3#(7栋—12栋)、4#,幸福路2#,幸福路甲3#,呼得木林大街1#、2#、3#、5#。
北重二小:丰产道1#、2#,富强路3#。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意见的通知-府发[2013]6号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意见的通知-府发[2013]6号](https://img.taocdn.com/s3/m/d82a13dfab00b52acfc789eb172ded630b1c98af.png)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意见的通知正文:----------------------------------------------------------------------------------------------------------------------------------------------------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意见的通知(府发〔2013〕6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现将《2013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各地区、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调配合,提高办事效率,抓紧落实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每项任务的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并于3月20前报市政府督查室。
2013年2月6日2013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意见为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根据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对重点工作任务提出如下分解意见。
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1.发挥好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在选准方向、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和效益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投资规模,确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以上。
(市发改委牵头落实)2.着力引进和实施一批新项目,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国家、自治区更多项目的批复和资金投入。
(市发改委牵头落实)3.加快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规划设计和报批工作。
继续抓好神华煤化工二期和小轿车项目的前期工作,推动早日落地。
(市重大项目办牵头落实)4.推进明安至明登铁路项目建设。
(市发改委牵头落实)5.加强与周边城市的经济协作,积极参与呼包银经济带和呼包鄂城市圈建设,主动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
(市发改委牵头落实)6.加快发展县域经济,统筹抓好产业培育、城镇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景观示范街两侧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集中整治的通告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景观示范街两侧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集中整治的通告](https://img.taocdn.com/s3/m/392f267e793e0912a21614791711cc7931b77871.png)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景观示范街两侧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集中整治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包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3.27•【字号】包府发[2014]27号•【施行日期】2014.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广告管理正文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景观示范街两侧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集中整治的通告(包府发〔2014〕27号2014年3月27日)为规范我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包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包头市城市户外广告和牌匾设置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对我市20条景观示范街两侧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进行集中整治。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整治范围及内容钢铁大街、阿尔丁南大街、民族西路、团结大街、友谊大街、富强路、文化路、黄河大街、民族东路、呼得木林大街、建设路、青山路、建华路、青东路、校园南路、万水泉大街、沙河街、南门外大街、巴彦塔拉大街、机场路等20条景观示范街沿线范围内的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具体包括:(一)利用户外场地,道路、灯杆、地下通道等市政设施及建(构)筑物设置的展示牌、电子显示装置、光投射装置、霓虹灯、喷绘画布等广告设施;(二)利用建(构)筑物的楼体立面或顶部设置的展示牌、霓虹灯、透空立体字等标识性广告;(三)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商户,利用自有或者租赁的建(构)筑物等设施设置的登记注册本单位的名称、字号和标识以及各种指示牌;(四)其他类型广告和牌匾标识。
二、整治标准沿街单位、商户和个人在临街建(构)筑物及道路两侧设置的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均应符合《包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包头市户外广告和牌匾设置管理办法》、《包头市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条例》及《包头市二十条景观示范街“新亮美”工程设计方案》的有关规定。
其中,对市城建委2011年设置的T字型和灯箱式路名牌进行保留,对其他形式的路名牌和影响景观示范街创建的交通标志牌进行统一拆除。
绿地系统规划文本
![绿地系统规划文本](https://img.taocdn.com/s3/m/b03b0161561252d380eb6ed8.png)
新、旧城区以大面积的风景林地相隔,既可改善城市景观,又可防止城市无序发展;城区内园林路纵横交错,编织成一张覆盖整个城区的绿网,形成一个以绿楔(氧源林地)、绿心(公园绿地)、绿带(防护林带)、绿网(道路绿地)相互交织的绿地格局。
第五章 绿地建设规划
第三条 规划范围
为包头市四个城区及相应规划控制范围,共计885平方公里,其中:
近期:2002~2005年 城区绿化规划建设范围218平方公里。
中期:2006~2010年 城区绿化规划建设范围240平方公里。
远期:2011~2015年 城区绿化规划建设范围300平方公里。
第十条 市域(城市规划区)绿地分类发展规划
1、通风廊道规划:(六纵)
对六条河道进行疏浚,对堤坝进行整修,对污水进行截流,并在河道两侧各建30-50米的绿带,形成城区绿色通风走廊。对于城区段的昆都仑河、二道沙河、西河槽、东河槽除进行绿化美化外,还要筑坝蓄水,形成城市的滨河景观。
2、绿色廊道规划(六横)
4、四纵:
是以昆都仑河、二道沙河、西河槽、东河槽四条纵向开敞空间结合两侧绿化形成城区的绿色通风换气走廊和城市滨河景观绿带。
5、公园棋布、森林围城:
以公园为主要形式大量拓展公园绿地,使公园绿地的服务半径满足500-800米;在城区四周建设大规模的生态与游憩相结合的生态防护林,最终实现“钢城掩映森林中”的城市风貌。
对干旱风沙环境适应性很强,长势健壮,成年树型雄伟。主要用于庭院绿化和大环境绿化造林,或者城区之间连接公路两侧的绿化。如建设路的绿化。
3、河北杨 Populus hopeiensis Hu et Chow
树姿秀美,耐干旱,是包头园林独具特色的树种,主要用于道路绿化及营造片林。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青年路21号街坊部分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通告-包府发[2016]13号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青年路21号街坊部分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通告-包府发[2016]13号](https://img.taocdn.com/s3/m/afbee6de6037ee06eff9aef8941ea76e58fa4a98.png)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青年路21号街坊部分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通告正文:----------------------------------------------------------------------------------------------------------------------------------------------------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青年路21号街坊部分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通告包府发〔2016〕13号为加快推进我市城市建设和改造步伐,改善市容市貌,盘活存量土地,高效合理利用土地,促进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按照包头市城市总体规划,决定收回昆都仑区三八路以西、青年路以北,青年路21号街坊范围内24045.38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收回的国有建设用地位于三八路以西、青年路以北(具体范围详见附图所示)。
二、该地块按权属和地类分为:1.包头钢铁稀土公司机械化公司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工业用地18534.71平方米;2.包钢机械化综合厂幼儿园以划拨方式取得的教育用地470.5平方米;3.包头市自来水公司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市政公用设施用地196.01平方米;4.包头市自来水公司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住宅用地629.6平方米;5.私宅4214.56平方米。
三、该地块涉及包头钢铁稀土公司机械化公司以划拨方式取得工业用地和包钢机械化综合厂幼儿园以划拨方式取得的教育用地,按照《包头市企事业单位国有建设用地收购补偿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土地权属单位补偿安置事宜,由昆都仑区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
四、该地块范围内涉及拆迁、改造的土地使用权人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待补偿后依法进行注销。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6年2月3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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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钢铁大街、阿尔丁大街控制性详细规划作者:来源:包头新闻网添加日期:12年11月26日规划公示立足长远发展规划宜居包头——《包头市钢铁大街、阿尔丁大街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规划范围《包头市钢铁大街、阿尔丁大街控制性详细规划》沿钢铁大街东到一宫环岛,西至昆都仑河,北起乌兰道,南至少先路;沿阿尔丁大街北起莫尼路,南至火车站,东以民族东路和沼潭东路,西以民族西路和沼潭西路为界,规划总面积13.3平方公里。
二、现状概况1、用地现状规划区内现状用地主要以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和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为主。
规划总用地面积13.3平方公里,沿钢铁大街现状重点区域主要有:包头市市政府及周边区域、八一公园及周边区域、包百大楼及周边区域、银河广场及周边区域、劳动公园及周边区域。
沿阿尔丁大街现状重点区域:花苑及周边区域、蓝天商厦及周边区域、包头市博物馆及周边区域、内蒙古科技大学及周边区域、火车站及周边区域。
2、道路交通现状规划区范围内有多条南北向和东西向城市道路穿过,包括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道和支路,形成12个重要的交通性节点,其中包括:钢铁大街与白云鄂博路交通节点;钢铁大街与林荫路交通节点;钢铁大街与民族西路交通节点;钢铁大街与阿尔丁大街交通节点;钢铁大街与民族东路交通节点;钢铁大街与富强路交通节点;钢铁大街与幸福路交通节点;钢铁大街与呼得木林大街交通节点;阿尔丁大街与友谊大街交通节点;阿尔丁大街与黄河大街交通节点;阿尔丁大街与校园南路交通节点。
3、市政基础设施现状规划区水源以二水厂为主,阿尔丁水厂、昆区水厂、青山水厂为辅;规划区内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污水管网较完善,钢铁大街以北、富强路以东区片的污水向东排入北郊污水处理厂,其他区域污水向南排入新南郊污水处理厂;规划区内雨水排水系统基本完善;规划区西侧有现状110KV变电站两处,分别为桥东变和和平变,规划区中部有现状110 KV 变电站(中心变),规划区东侧有现状110KV变电站四处,分别为迎春变、棉纺变、青山变和沼潭变;规划区内中压燃气气源主要来自开发区高中压调压站,部分地段由六合成高中压调压站联合供气,中压燃气管线已经基本形成环网供气系统;规划区热源采用一电厂与阿东热源厂联合供热,供热管网基本形成。
现状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但是在今后开发建设后,不能满足规划区的发展。
需要在建设过程中增容和改建。
三、规划内容《包头市钢铁大街、阿尔丁大街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包头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结合《包头市钢铁大街、阿尔丁大街城市设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对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开发和规划管理提供必要的依据,同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通过对规划范围内的土地使用现状、道路交通现状、市政基础设施现状进行调查和分析,明确可开发区域和保留区域,规划的具体内容包括:1、规划区发展目标(1)总体目标《包头市钢铁大街、阿尔丁大街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包头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结合《包头市钢铁大街、阿尔丁大街城市设计》,对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用地提出更具体的要求。
首先,对规划区内用地性质进一步细化,对居住用地、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进行合理的安排,形成符合规划区内特点的布局结构,更加完善城市公用设施的配套。
其次,对各类用地的建设和开发强度提出具体的指标来引导其开发建设。
同时结合城市设计对建筑、道路、景观等方面进行引导,最终达到功能完善、设施配套、景观良好的城市核心区。
(2)功能定位总体定位:包头市中央商务区(CBD)城市核心区——最能体现包头城市风貌的区域;城市地标——两条城市轴线的交界;城市门户——展示城市形象,塑造城市记忆中心;城市交通枢纽——城市内外交通的集散中心;城市商业金融中心——城市整体商圈的有机构成;(3)分区发展定位■钢铁大街沿线定位:文化娱乐、商业金融、商务办公功能分区:规划白云鄂博路以西,昆河以东区域为文化娱乐区;规划白云鄂博路以东,民族西路以西区域为商业金融区;规划民族西路以东,民族东路以西区域为商业金融及商务办公区;规划民族东路以东至民主路以西区域为商贸混合区。
■阿尔丁大街沿线定位:商业贸易、居住、文教科研、交通核心、绿地景观区。
策略:规划莫尼路以南,团结大街以北区域为混合居住区;规划团结大街以南,青年路以北区域为生态公园;规划青年路以南,少先路以北区域为商业金融和商贸办公区;规划少先路以南,富林路以北区域为混合居住区;规划富林路以南,校园南路以北为文教科研区;规划校园南路以南,站前路周边区域为站前商贸混合区。
2、土地使用规划规划用地布局强调了“四个集中”,即“公共服务设施集中”、“商业服务业设施集中”、“居住集中”和“绿化集中”。
“公共设施集中”和“商业集中”体现了设施的规模化和方便性,从人气的聚集和服务种类及品质的层面上有较大的提升。
有益于构建区域性的文化娱乐片区、商业金融中心、核心商贸区。
“居住集中”有效提升宝贵的土地资源利用,同时提高了社区的人性化和舒适度。
“绿化集中”则实现了地块的生态和空间的开敞性。
(1)居住用地1)规划原则①改善环境,提高居住标准。
②完善配套设施,方便生活。
③有利社区组织和物业管理。
2)居住用地布局居住用地相对集中布局,由城市道路主要分割成四大居住集中区,分别为东部居住集中区、西部居住集中区、南部居住集中区、北部居住集中区。
东部居住集中区位于:鞍山道以西,少先路以北区域;西部居住集中区位于:民族东路以东,呼得木林大街以西,青年路以南,少先路以北区域;南部居住区位于:广场路以南,黄河路以北,民族西路以东,民族东路以西区域;北部居住区位于:乌兰道以北,莫尼路以南,民族西路以东,民族东路以西区域;3)居住区公共设施配套居住区内公共设施配套应按照不同的居住规模配套设置公共服务设施。
其中包括“一厅、二站、四室”:社区综合服务厅,社区文化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委会办公室、图书阅读室、警卫室、居民和党员多功能活动室。
具体要求详见《包头市城乡技术规定(试行)》。
(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1)规划原则规模适度原则:完善公共设施的服务内容和功能。
配套合理的原则:即未来新建的公共设施要与规划地块未来发展方向及人口分布相适应。
特色性原则: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除满足一般的生活需求外,应努力创造和培育具有本地特色的,能服务于本地区,甚至更大服务范围的公共服务设施。
2)规划布局行政办公用地:主要分布在沿阿尔丁大街两侧区域。
文化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市府东路以南,阿尔丁大街以东区域(博物馆);富林路以南,阿尔丁大街以西区域(少年宫及图书馆)和三八路以东,少先路以北区域;及钢铁大街以北,呼得木林大街以西区域(一宫)。
3)科研教育用地中小学按照既有现状和服务半径规划零散分布在规划区内,高等院校用地和中等专业学校用地主要分布在黄河大街以南,校园南路以北,阿尔丁大街两侧区域(内蒙古科技大学和包钢技校等)和钢铁大街以北,呼得木林大街以东区域(包头师范学院)。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规划原则规模适度原则:完善商业服务设施的服务内容和功能。
配套合理的原则:即未来新建的商业服务设施要与规划地块未来发展方向相适应。
适度超前的原则:新建商业服务设施要与未来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2)规划布局商业服务业用地主要是沿钢铁大街、阿尔丁大街(黄河路以北乌兰道以南段)、火车站周边区域布置。
(4)局部地块布局要求1)钢铁大街两侧,白云路以西区域,用地应当以高层商务办公为主,配套娱乐康体设施,减少大型商业建筑的开发。
2)钢铁大街两侧,白云路以东,林荫路以西区域,应结合现状包百商圈,适度布局商业用地,以大型商业建设为主体。
3)钢铁大街两侧,民族东路以东,呼得木林大街以西区域,商业金融业用地应当以酒店、饭店、金融业为主,避免建设大型商业设施,结合配套商务办公。
4)阿尔丁大街以西、沼园南路以北、校园南路以南区域,商贸混合区用地范围内,应当大量布局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增加大型商业、酒店、专业市场等的建设,减少居住用地开发。
商业金融用地应当以商业贸易为主,减少配套居住建设。
四、规划特点《包头市钢铁大街、阿尔丁大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主要特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以批准的《包头市钢铁大街、阿尔丁大街城市设计》作为引导城市建设的重要依据。
从主体建筑、附属建筑、人行交通、绿地生态提出开发控制要求,创造良好的建筑景观和生态景观,创造适宜居住和生活的城市空间。
从公共绿地、街道界面、城市广场、景观元素等方面提出开放空间设计导则,创造良好的开放空间、提高区域整体环境质量;对标志性建筑、商业建筑、其他公共建筑、居住建筑从建筑形式、建筑体量等方面提出建筑指引。
重点对一宫节点;职大、广电、石油公司节点;原图书馆节点;市委、市政府和原军分区;中冶东方设计院周边节点;昆河节点;火车站节点;电大、蒙中节点;西北汽车城九大节点区域,在建筑形式、体量尺寸、建筑色彩与材料、建筑细部、建筑采光等方面进行深化,打造钢铁大街和阿尔丁大街城市功能核心区。
2、结合城市设计提出规划的部分控制性指标,保证规划范围内用地的合理开发强度,保障城市公共空间的预留。
同时依据城市设计提出建筑高度的控制要求,形成适宜的城市天际线和良好的城市街道界面。
3、规划虚线道路与实线道路相结合。
实线道路是《包头市钢铁大街、阿尔丁大街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现状道路和现阶段实施可能性较大的道路。
虚线道路是《包头市钢铁大街、阿尔丁大街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结合城市设计,在规划实施和建设过程中应当预留和修建的城市道路。
虚线道路与实线道路相结合,既可以有效利用现有城市道路,保证城市道路的实施;又可以通过虚线道路的实施,增加城市道路网密度,合理划分用地地块,降低道路交通压力,改善通行环境。
4、《包头市钢铁大街、阿尔丁大街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建委《轨道交通规划》方案相结合,预留轨道交通设施用地,构建包头市立体城市交通网络。
加强包头市城市地下空间的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