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辩论赛资料-反方-不应该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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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的辩论赛资料稿件(反方不应该)中国人的传统是“但存方寸地,留于子孙耕”。许多老百姓辛苦一辈子也难以攒下一套房子,到老了又不得不将房子抵押给银行,以贷款养老,这怎么都让人感觉银行似乎在“抢钱”。

以房养老,也被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者“倒按揭”。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或者出租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在老人去世后,银行或保险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权,这种养老方式被视为完善养老保障机制的一项重要补充。2013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引发舆论广泛关注,按计划“以房养老”政策会于2014年上半年试行推广。

养老的经济模式主要是子女赡养、退休金、社保金.

这种将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用于养老的方式,历经十余年讨论终于进入实践,但很难说在产权市场、法规上已经准备就绪,此时的政府更像是将养老责任推给市场的甩手掌柜而已。

以下为几点对其弊端及不利条件看法:

一、以房养老只让孤寡老人老无所依

2010年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数据显示,中国拥有自主产权住房的城市老年人为79.2%.,“遗产”与“养老”问题让中国两代人之间存在着彼此心照不宣的特殊权利义务关系。“房产证上写的是老子的名,但房子肯定也是要留给儿子,不能丢掉。”“如果老了没钱花,起码也有儿子养着。”一旦老人加入“以房养老”后,子女或将一无所有,这将导致老人晚年难以获得子女们的情感关怀,多数老人认为这样的选择得不偿失。

二、银行对“以房养老”业务设置高门槛,有两套房的不需贷款,缺钱的没房抵押

中信银行于2011年10月在国内率先公布实施”以房养老”方案,考虑到风险的防控和按揭到期后的退出问题,该行的”养老按揭”要求老年人或法定赡养人有多套房屋,其中一套房屋用于抵押,便于房产处置,贷款期限也不得超过10年。业内人士指出这样的高门槛实际很难找到合适的服务对象。既然有两套住房为什么要抵押贷款呢,为什么不卖一套,拿现金养老呢?养老贷款只给十年,55岁开始办理住房抵押养老贷款,65岁就到期了,真的需要养老时,没有钱了,房子也归银行了。一方面,对于那些退休待遇十分优厚的城市人口(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来说,依靠不菲的退休金便足以养老,根本就没有“以房养老”的必要;另一方面,对于那些没有自有产权住房如租住在廉租房、公租房中的城市低收入人口来说,虽然他们确实有养老之忧,但是又根本没有条件和资格奢谈“以房养老”。也就是说,有房子的人大多不需要“以房养老”,没房子或者没产权房的人根本没办法“以房养老”,富家水浇不了穷家田,这是“以房养老”最大的局限性所在。

三、“居者有其屋”的传统让即使孤寡老人也很少愿意将奋斗大半生的房子抵押给银行

但即使这类老人也担心,一旦签订协议,即失去了对房屋的所有权,落入“没房也没钱”境况。

住宅70年使用权限制下,老人出售的房产使用年限将近到期,很难卖出好价格。产权到期时老人将一无所

有。当老人年迈将房产抵押时,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大都已经不多,而当老人身故后,房子的使用年限更是所剩无几。将如此残缺的住房来出售很难卖出好价格,很可能会出现产权到期时,人还活着钱却花光了的尴尬情况。

四、房屋产权到期后自动续期是否无偿尚不明确,银监会此前调研认为“以房养老”难推

行。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虽然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但目前并没有任何规定能够明确,70年产权到期后,抵押房屋自动续期是否有偿,如果存在续期费,这对金融机构而言将是一个巨大的未知风险。如果是房价上行期,保险公司或银行将房产收回后无非出租或出售,都可以获得相对稳定的现金流,“以房养老”问题不大;但在房价泡沫破灭的时候,租不出去或卖不出高价的情况也是可能发生的。

五、中国楼市风险高老人玩不起

中国楼市阴晴难测,房价涨太高养老者吃亏,房价持续下行金融机构不会做亏本买卖。“以房养老”的预设基本前提是,当一个人年老刚还清房贷时,他的房子仍足够值钱,可以顺利地重新入市,并以高价出售给年轻一代的买房者,他才能拿到养老金。即使不考虑房价下行的因素,中国泡沫隐现的楼市背景下,“以房养老”依然注定充满风险。在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一套房子动辄就上百万,很多人到60岁恐怕也还不上贷款,60岁之后“人养房”都成问题,别说“房养人”了。

六、养老金亏空变相鼓励老人自寻出路

养老金万亿缺口持续扩大,号召以房养老就是用民众私人财产来弥补政府支出的不足。尽管各地在推进”以房养老”过程中,一直强调并不是替代目前的养老制度,只是作为辅助和补充,养老金也不会全部来自房屋的抵押贷款。但在前述产权不明确、市场风险高、传统观念难改的现实下,冒然将养老体制改革推给市场,热衷处置公民本就微薄的私有财产,动机仍旧值得警惕。由于1997年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时,政府没有承担相应的转制成本,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很多被挪用去发放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导致个人账户的空帐运行规模已超过万亿元大关,而且这一缺口仍在迅速扩大。

七、“以房养老”补不齐公共养老体系的窟窿,老人需要的不是“锦上添花”而是“雪中送炭”

事实上,无论”以房养老”前景多么美妙,都不能脱离养老体制的改革和完善,也不能成为养老保险缺位的推辞。因为全国养老保险基金在未来25年间将出现收不抵支的状况;养老金的收支困难阻力重重;公共养老保障体系的覆盖面只占人口总数的15%;这三大难题都不是”以房养老”能够解决的。而这些基

本问题不能够妥善处理,”以房养老”的探索就会显得无关痛痒,空中楼阁。毕竟,对绝大多数迟暮之年白发苍苍老无所依之人,他们需要的不是“锦上添花”而是“雪中送炭”,最靠谱也最应该负起养老责任的,除了有赡养能力的子女,就应该是政府出面担此重任。

以房养老要保证有房没钱的愿意抵押房产,同时又要保证靠银行贷款能安度晚年;既要保证能够买得起房,同时也要保证房价不往下降,这在中国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制定这样的政策就是想尽办法靠窥视民众钱包来填补养老亏空,基本和小偷没什么两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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