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金执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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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执行情况报
告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情况汇报
为加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贯彻落实我校“身心兼修,成人成才”的育人理念,激励贫困家庭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我校依据**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延财办教[2011]10号)精神及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有关资助文件精神及相关工作要求,在**市2018届农村/城市贫困户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库作为参考的基础上,完成了本学期的国家助学金申报和公示工作。现就具体资助工作的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助对象
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优先资助经民政局门确认的城市和农村低保户、父母双方或一方已故、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学生及残疾学生;
2.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3.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绝育户的学生以及烈士子女。
二、资助标准及资助档次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开支。具体资助分为两个档,特困生每生每年****元,贫困生每生每年****元。
三、申请与评定
1.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交《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2.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评审小组认真评审,将受助学生名单上报学校。
3.经校长办公室评审讨论,最后确定资助名单。
4.在学校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四、建档备查
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五、强化监管
1、贫困生各类资助每人每年不重复享受;
2、资助资金的上报和发放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资助办公室定期公示救助的对象、金额及资助金的发放确认情况;
3、贫困生资助动态管理,班主任和领导小组成员及时了解资助对象现在的生活状况,如果被资助者超出救助范围,及时调整资助对象以确保资助工作的切实开展。
**市高级中学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