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隐患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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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隐患管理制度

1 目的

设备隐患是设备事故,故障的根源,为加强设备隐患管理,减少设备事故故障保证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炭素分公司设备运行的隐患管理。

3.设备隐患管理职责定义

3.1设备使用车间是设备隐患管理的主体,各车间主任、设备技术员是隐患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生产技术科是本公司设备隐患的直接管理者,车间设备技术员是设备安全检查、隐患的监护、整改计划、制定方案、实施验收、统计分析及总结上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3.2设备隐患管理是企业设备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强化管理手段与改变管理方法,及时了解治理设备隐患,把设备事故与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

3.3已投产的设备老化、失修或设计、制造质量等原因,可引发事故,

故障以及人员伤亡的缺陷成为设备隐患。因缺失重要备件或因工艺因素,带病运行的设备安全隐患、缺陷项目。

4.设备隐患的类别及隐患评价

4.1设备隐患分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

4.1.1重大隐患:可能引发特大或重大设备事故和危及人身安全事故的设备缺陷。

4.1.2一般隐患:构不成重大设备隐患,但有可能造成设备事故的缺陷,影响生产。

4.1.3公司级隐患指车间不具备处理能力(不包括备件缺失等),需经生产技术科协调,委托外委单位或上报总公司才能处理的,包括4.1.1条例内容。

4.1.4车间级隐患是指本车间具备处理隐患能力的项目,包括4.1.2条例内容。

4.2.隐患的评价

隐患的评价是指对识别调查出的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可能导致的风险和事故进行评价。

5.各单位职责:

5.1车间职责

5.1.1设备使用车间是本单位设备运行管理的主体,负责本单位设备运行隐患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车间班组长及巡检人员的培训;5.1.2巡检人员正常点检发现设备运行隐患及时上报所属车间及生产技术科专业设备管理人员,节假日期间及时向当班领导汇报;

5.1.3各车间做好设备隐患的专业点检,配合生产技术科对隐患项目的调查鉴别,实施隐患治理排除等工作;

5.1.4各车间负责本车间范围内风险隐患项目的初步检查识别、初步评价隐患风险、上报初步治理方案、控制风险隐患未治理前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以及应急措施在现场的具体实施,建立完整准确的管理台账,并按规定定期上报生产技术科。

5.2生产技术科职责

5.2.1生产技术科负责机械、电气、仪控及建、构筑物等形成固定资产的风险隐患削减项目的管理;

5.2.2 生产技术科负责对各车间级隐患评审质量、消减方案、措施及隐患治理效果的监督管理;

5.2.3 生产技术科负责公司级隐患的评审,消减方案、措施的制定,治理的组织实施,治理效果的组织评价。

5.2.4生产技术科负责组织重大隐患,应急预案及处理措施方案的评审及组织检修,需升级反馈总公司的采取纸质资料汇报处理;

5.2.5 生产技术科负责检查风险隐患项目在正常生产运行时应急预案的执行和相应车间检查维护记录。

5.2.6生产技术科负责对新发现的风险隐患在未治理前,现场安全措施落实的督查,重大隐患问题通知总公司相关部门,实施控制情况的汇报。

6.主要内容、管理要求及责任

6.1设备缺陷隐患要及时处理,暂时不具备条件处理的重特大隐患必

须制订监护措施和处理方案,监护措施必须制订专项检查记录,记录隐患变化趋势为及时准确掌握设备安全技术状况,把设备安全检查列为制度化动态管理。

6.2对经检查确定的设备隐患应逐项进行管理,直到隐患消除为止,设备隐患要实行分级管理一般隐患由生产车间直接进行管理,生产技术科协助管理,设备归属车间制定预案及日常监护直到隐患消除;重大隐患由生产技术科上报生产管理部、安环部及总公司,成立专项小组对风险隐患辨识评价,制定预案,直到隐患治理消除。

6.3 设备隐患检查要做到基层检查与专业、精密、定性检查处理相结合,针对某些重大隐患,本公司难以定性或定量,需组织更高级别的专家鉴定。

6.4 隐患一经调查识别和确认,在没有完成治理整改之前,为防止隐患失控导致事故的发生,生产技术科牵头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控制措施和应急措施,把各项措施落实到具体人员,并有相关人员认定的明确记录。同时,隐患的应急措施作为应急计划的重要补充部分进行管理。

6.5各车间对发现的隐患必须记录到班组交接班日志中,记录隐患发现时间及当前采取措施,如果该隐患在8小时没有可靠有效处理就记录本车间设备隐患管理台账,同时制定书面应急预案或防范措施,下发班组学习,有学习记录可查,生产计划科负责检查。

6.6 设备隐患的记录必须遵循可追朔原则,车间要做到有检查频次,数据记录等不间断巡检的台账。

6.7 各个车间每周五上午午12:00前及时上报本车间设备隐患台账,以便生产技术科及时检查确认。

6.8 生产技术科对设备隐患的检查治理工作有突出表现,积极参与隐患治理的车间或个人申请嘉奖。

6.9 各车间对于已经识别的隐患,在治理整改之前没有采取适合的控制和应急措施而导致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的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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