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合集下载

申报东南大学、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说明

申报东南大学、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说明

申报东南大学、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说明一、评选范围2017年评选范围: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下列学位论文不参加本次评选(暂定):1、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论文;2、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论文;3、涉密的学位论文;4、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5、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在本学科高水平期刊未发表过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

二、推荐名额根据各学科近几年国、省、校优秀学位论文获奖数、优博基金申请结题、重点学科分布以及招生情况,拟定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额,名额另行通知。

三、申报材料(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应交材料1、纸质材料(1)与国家图书馆存档一致的博士学位论文。

(2)每篇论文对应的《江苏省优秀博学位论文推荐表》、《江苏省优秀博学位论文作者简况表》。

(3)一套推荐表中所填代表性成果的证明材料,包括: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只需提供第一、第二作者论文,其他作者序位的论文不用提供;SCI及EI收录的论文提供相应的检索证明,SCI收录的论文请注明影响因子及他引次数);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与之无关的其余材料一律不要提供。

(4)学位论文3份匿名评审书、答辩决议书。

以上纸质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2、电子文档(刻光盘)(1)博士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2)江苏省优秀博学位论文推荐表;(3)江苏省优秀博学位论文作者简况表。

(二)优秀硕士学术学位论文应交材料1、纸质材料(1)与校档案馆存档一致的硕士学位论文。

(2)每篇论文对应的《江苏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江苏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者简况表》。

(3)一套推荐表中所填代表性成果的证明材料,包括: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只需提供第一、第二作者论文,其他作者序位的论文不用提供;SCI及EI收录的论文提供相应的检索证明,SCI收录的论文请注明影响因子及他引次数);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与之无关的其余材料一律不要提供。

关于印发江苏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

关于印发江苏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

关于印发《江苏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办法》的通知全校各单位:《江苏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办法》已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大学2013年6月26日江苏大学校长办公室2013年6月27日印发江苏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做好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和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学位委员会《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以及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推荐工作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在此基础上推荐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和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第四条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二章校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第五条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条件:(一)论文在导师和指导小组的指导下独立完成,研究生学习刻苦努力,学风严谨,材料详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述准确。

(二)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应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在理论、试验或方法上有较大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际或国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或应用前景。

(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应在本学科范围内有较高的理论意义、现实意义和应用价值;在理论、方法和实际应用上有创新点;取得重要成果,达到国内或省内相同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或应用前景。

(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在学期间除发表满足《江苏大学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的学术论文外,至少再增加2篇被EI(或1篇被SCI(E))、CSSCI(或1篇被SSCI)收录的与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且至少1篇本人为第一作者(SSCI收录可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江苏大学考核

江苏大学考核

江大校…2015‟315号关于印发《江苏大学教学、科研业绩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全校各单位:《江苏大学教学、科研业绩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已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大学2015年11月16日江苏大学教学、科研业绩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根据《江苏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11‟158号)精神,2014年,学校在实施了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了奖励性绩效工资。

为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进一步完善考核与分配办法,现就做好教学、科研业绩考核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1.总量控制原则。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年度业绩考核中超教学、科研奖励酬金等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总额实行总量控制。

2.统筹协调原则。

修订完善教学、科研业绩考核与奖励办法,促进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协调发展。

3.重点突出原则。

学校更加注重对教学、科研中的重大、重点项目及标志性成果的奖励。

4.二级管理原则。

年度业绩考核中教学超工作量业绩原则上由学校统筹;教学研究、科研超工作量业绩在学校奖励的基础上,二级单位可按一定比例配套。

二级单位自行制定二级分配方案,报学校审批后实施。

配套经费来源主要是各单位的奖福基金,或者在有关政策允许范围内的优势学科、重点学科奖励经费或其他创收经费。

5.平稳过渡原则。

年度业绩考核要遵循有利于学校稳定、有利于教职工积极性的发挥、有利于学校事业可持续性发展的原则,确保年度业绩考核工作平稳过渡。

二、教学工作业绩考核1.本科生教学业绩考核中适当调整教师数与学生数比例及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按师生比1:16和实验教学师生比1:70核定本科教学总编制数。

2.研究生教学业绩包括课程教学工作量和指导工作量。

研究生教学编制按师生比1:24计算,并压缩研究生指导总编制。

学校按照各二级单位在校研究生规模切块划拨。

3.重大、重点教学项目及国家教学成果奖、省教学成果一等奖等标志性成果由学校统筹奖励。

江苏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认定的期刊目录(试

江苏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认定的期刊目录(试

江苏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认定的期刊目录(试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江苏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认定的期刊目录(试的相关范文,本文关键词为江苏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定的,您可以从右上方搜索框检索更多相关文章,如果您觉得有用,请继续关注我们并推荐给您的好友,您可以在综合文库中查看更多范文。

附件二:江苏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认定的期刊目录(试行)一、经济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门类1、被scI、scIe、eI、IsTp(理工科)/Isshp(人文社科)收录的学术论文及国外单独主办的期刊;2、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简称cscD,中国科学院科学文献情报中心建立)核心版期刊;3、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简称cAss,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出版);4、科学引文数据库源期刊(scD);5、中文社会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管理学)引文索引收录期刊(简称csscI,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科学研究评价中心编制);6、北大中文核心期刊;7、江苏大学学报(社科版)、江苏大学学报(医学版)、高校教育管理、排灌机械工程学报。

以上2-6条的期刊以学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布并正在使用的期刊目录为准。

二、哲学、法学、教育学、文学门类:除经济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门类中的7条外,增加国内具有该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部分高校学报(详见“部分认可的高校学报目录”),另被“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的学术论文,视同在核心期刊上发表。

三、艺术学门类:除经济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门类中的7条外,另增加在学科内有较高影响的部分期刊:“美术学”学科包括:美术大观、中国美术教育、国画家、书与画4种期刊;“设计学”学科包括:艺术与设计(理论)、艺术探索、设计艺术、艺术与生活、艺术教育5种期刊。

四、说明:1、scI是指美国科学情报研究所制作的科学引文索引数据库,英文全称为sciencecitationIndex;2、scIe是scI的扩展(网络)版,英文全称为sciencecitationIndexexpanded;3、eI是指美国工程信息公司制作的工程索引,英文全称为engineeringIndex;4、IsTp是由IsI公司出版的重要数据库之一,它专门收录世界各种重要的自然科学及技术方面的会议文献,英文全称为Indextoscientific&Technicalproceedings;5、cscD是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由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建立,英文全称为chinesesciencecitationDatabase。

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XX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提高我校硕士学位论文水平,加强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进一步提升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标准为:1. 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理论意义及现实意义;2. 对文献的归纳和整理系统、完备;3. 理论或研究方法上有一定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或重大应用价值,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4. 材料翔实,推理严密,结论正确;5. 论文书写格式规范,条理清晰、层次分明、逻辑性强,文字表达准确、图表规范。

6. 在读期间在XX大学核心期刊目录中B类及以上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的,优先考虑。

第四条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领导下,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学位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

学位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为:1. 布置评选工作;―1―2. 组织匿名评审工作;3. 接受和处理有关论文争议事项;4. 研究处理评选工作中的其他问题。

第五条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包括专业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按照每年获得硕士学位人数的3%确定获奖名额。

申报时间为每年6月,评审时间为每年9-11月。

评选范围为当年在我校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第六条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初选工作由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每个专业(包括专业学位)初选名额不少于1名,上限不得超过当年获硕士学位人数的8%。

初选程序为个人申报、导师推荐、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公开评定,最后确定推荐人选,报学位办公室。

第七条每篇硕士学位论文由学位办公室组织2名校外专家进行匿名评审。

学位论文和匿名评审结果按学科分别报送各学科委员会,由学科委员会负责评审并确定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的拟定名单。

各学科委员会拟定的名单经学位办公室汇总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江苏大学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江苏大学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江苏大学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为了进一步适应研究生教育以及学位授予新形势要求,提升学校办学水平,现对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进行了相应调整,规定如下:一、基本要求(一)博士学位研究生博士学位研究生在申请学位前必须在“江苏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认定的期刊目录(试行)”中本学科认定的期刊上,以江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一定数量与申请人博士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具体要求如下:、工学门类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材料学学科、挂靠环境工程学科的化学相关方向和挂靠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的生命科学相关方向的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其余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篇,其影响因子≥。

()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在本学科认定的期刊上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篇,其中至少有篇申请人为第一作者,且至少有篇被、收录或发表在国外正式科技期刊并被收录。

()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在本学科认定的期刊上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篇,至少有篇申请人为第一作者。

、医学门类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篇,其影响因子≥。

()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在本学科认定的期刊上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篇,其中至少有篇申请人为第一作者,且至少有篇被、收录。

、管理学门类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认定的管理科学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篇,其中至少有篇申请人为第一作者。

()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在本学科认定的期刊上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篇,其中至少有篇申请人为第一作者,且至少有篇被、、收录。

()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在本学科认定的期刊上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篇,至少有篇申请人为第一作者。

江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要求及格式规定

江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要求及格式规定

江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要求为规范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格式,根据国家标准局批准颁发的《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GB7713-87)》,现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撰写提出以下要求:一、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学位论文必须是一篇(或由一组论文组成的一篇)系统的、完整的学术论文,是学位申请者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的研究成果,论文不得抄袭和剽窃他人成果。

学位论文的学术观点必须明确,且立论正确,推理严谨,数据可靠,层次分明,文字简练,说明透彻。

学位论文原则上应使用国家正式公布实施的简化汉字撰写(外语专业除外),硕士学位论文字数一般为3~5万,博士学位论文字数一般为6~10万。

学位论文中使用的术语、符号、代号必须全文统一并符合规范化要求。

计量单位采用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方法》执行。

二、学位论文的组成及撰写要求学位论文由三部分组成:学位论文前置部分、学位论文主体部分、学位论文附录部分(论文格式见图1)。

学位论文格式简图附录部分(必要时)图1 学位论文格式简图1.学位论文的前置部分包括封面、题名页、论文独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声明、摘要、目录、 图表清单、注释表。

1.1 封面封面 题名页 论文独创性声明和版权使用授权书 摘要 目录 图表清单(必要时) 注释表(必要时) 引言(或绪论) 正文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他科研成果 附录A 附录B前置部分 主体部分封面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封面。

1.2 题名页包括中文题名页和英文题名页。

题名页的内容主要有:论文题目、学科(专业)名称、申请学位级别、作者姓名、指导教师姓名和职称、论文提交日期、论文答辩日期,学位授予单位和日期、分类号、密级、UDC、编号(10299+学号)等。

其中,学位论文中文题目可分为1~2行居中打印;英文题目用大写字母,可分成1~3行居中打印,每行左右两边至少留五个字符空格。

根据《江苏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江

根据《江苏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江

江苏大学2019届校优秀毕业研究生预评选结果公示根据《江苏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江大校〔2016〕67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各学院(中心、研究院、所)组织评选、公示,以及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复核,现将江苏大学2019届校优秀毕业研究生预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名单如下:机械工程学院(13人):胡光耀、蔡成彬、李鑫鼎、朱苏凯、石春辉、沙德利蒋志刚、耿杰、李乐、李晓东、吴淼、尹叶芳张明明农业装备工程学院(8人):石新异、徐莉、刘圆源、邢高勇、曹胜男、靳伟眭旸、余承超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7人):曹冬、陈磊、王恒、张腾、张潇尹、裔静孙潮能源动力与工程学院(6人):蔡涛、张若梅、赵岩、陈晓彬、郑高杰、徐东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11人):刘威、商铫、田琳、闫俊男、白少凤、费婷韩秋霞、李晨、李祥、范晓建、姚欣雯电气信息工程学院(6人):宋樱、王宇、吴文叶、叶海涵、吴蒙蒙、钱志杰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3人):史永强、徐琴、丁小娜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2人):王晓艳、姜坤计算机科学与通信工程学院(7人):侯冰、万爱兰、张飞飞、宗炜雯、金甜甜、陶佳丽黄伟康理学院(2人):王凯、夏建平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2人):文茜茜、张毅化学化工学院(5人):刘杰、袁登森、马婉霞、王媛媛、李文轩管理学院(6人):陆淑娴、储佳娜、张秦洪、韩於憬、朱弘鸣、江舜杰财经学院(3人):赵晶、陆金龙、解一鸣马克思主义学院(1人):史叶婷法学院(2人):蔡小娜、李玉外国语学院(2人):张蒙蒙、潘思晔艺术学院(1人):赵园园教师教育学院(2人):牛娟、张苏医学院(4人):王飞、王冉冉、张国华、易云云第一临床医学院(1人):于垚药学院(2人):陈嘉欣、洪庆流体机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人):司翔宇、崔强磊、岑春海、李淑婷、王鑫伟生命科学研究院(3人):葛奇、李濡妍、丁佳俊科技信息研究所(1人):钱锦琳海外教育学院(4人):BENJAMIN BERNARD UZOEJINWATIMOTHY APASIBA ABEOANDREWS ALLOTEI OKINEABDULLAH公示期:2019年6月6日-2019年6月13日。

江苏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认定的期刊目录(试行)

江苏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认定的期刊目录(试行)

附件二:江苏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认定的期刊目录(试行)一、经济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门类1、被SCI、SCIE、EI、ISTP(理工科)/ISSHP(人文社科)收录的学术论文及国外单独主办的期刊;2、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简称CSCD,中国科学院科学文献情报中心建立)核心版期刊;3、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简称CASS,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出版);4、科学引文数据库源期刊(SCD);5、中文社会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管理学)引文索引收录期刊(简称CSSCI,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科学研究评价中心编制);6、北大中文核心期刊;7、江苏大学学报(社科版)、江苏大学学报(医学版)、高校教育管理、排灌机械工程学报。

以上2-6条的期刊以学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布并正在使用的期刊目录为准。

二、哲学、法学、教育学、文学门类:除经济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门类中的7条外,增加国内具有该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部分高校学报(详见“部分认可的高校学报目录”),另被“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的学术论文,视同在核心期刊上发表。

三、艺术学门类:除经济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门类中的7条外,另增加在学科内有较高影响的部分期刊:“美术学”学科包括:美术大观、中国美术教育、国画家、书与画4种期刊;“设计学”学科包括:艺术与设计(理论)、艺术探索、设计艺术、艺术与生活、艺术教育5种期刊。

四、说明:1、SCI是指美国科学情报研究所制作的科学引文索引数据库,英文全称为Science Citation Index;2、SCIE是SCI的扩展(网络)版,英文全称为Science Citation Index Expanded;3、EI是指美国工程信息公司制作的工程索引,英文全称为Engineering Index;4、ISTP是由ISI公司出版的重要数据库之一,它专门收录世界各种重要的自然科学及技术方面的会议文献,英文全称为Index to Scientific & Technical Proceedings;5、CSCD是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由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建立,英文全称为Chinese Science Citation Database。

《苏州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的处理办法》

《苏州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的处理办法》

苏州大学苏大学位 [2009] 13号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的处理办法》的通知各学院(部、所、中心、室)、部门、直属单位:《苏州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的处理办法》业经第八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综合学部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希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苏州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的处理办法苏州大学二○○九年九月三日主题词: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处理办法印发通知抄送: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教育评估院;校各党委、党工委,校党委各部门,工会、团委。

研究生部2009年09月03日印发校对:金薇吟附件:苏州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的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指导思想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抽检评议,是检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方式,其评议结果应作为学位审核、研究生导师考核和学位授权点评估的重要依据。

为强化研究生培养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中的指导、把关作用,提高学位论文水平,确保学位授予质量,促进学位授权点的建设,根据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意见》和《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定期评估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学位论文抽检和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的处理。

第二章抽检评议结果的反馈与处理程序第三条抽检评议结果的反馈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将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通知相关院(部、所、中心、室),并以适当方式向全校通报。

各院(部、所、中心、室)应将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及时通知被抽检人及其导师。

第四条抽检评议结果“不合格”学位论文的重审程序一、院(部、所、中心、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重新审查院(部、所、中心、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重新审查学位论文及其评阅意见、答辩记录与答辩决议,对答辩委员会的组成进行复审,对已授学位进行。

江苏大学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江苏大学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江苏大学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为适应研究生教育及学位授予工作的新要求,现对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作如下规定:一、基本要求(一)博士学位研究生博士学位研究生在申请学位前,必须在“江苏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认定期刊目录(试行)”中本学科认定的期刊上,以江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一定数量与申请人博士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具体要求如下:.工学门类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挂靠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的生命科学相关方向及挂靠环境工程学科的化学相关方向的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其余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影响因子位于区(校科技处认定)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篇并被()收录。

()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发表学术论文篇并均被()收录,其中至少有篇申请人为第一作者。

()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在本学科认定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篇,其中至少有篇申请人为第一作者,且至少有篇被()收录。

()当发表学术论文篇并被()收录,其影响因子≥时,排名为第一、第二作者(导师为唯一通讯作者)的研究生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排名为第二、第三作者的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视同满足要求。

()当发表学术论文篇并被()收录,其影响因子≥时,排名为第一、第二、第三作者(导师为唯一通讯作者)的研究生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排名为第二、第三、第四作者的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视同满足要求。

以上()、()的执行与否,由导师自主确定。

若按()、()执行,必须由导师签字认可。

.医学门类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影响因子位于区(校科技处认定)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篇并被()收录。

()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发表学术论文篇并均被()收录,其影响因子均为≥,且其中至少有篇申请人为第一作者。

江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

江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

江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暂行办法第一条学位论文是研究生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和培养质量的集中体现,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总体质量,更加客观、公正地做好学位论文的“盲审”工作,确保学位授予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位论文“盲审”是指在学位论文送审及评阅过程中隐去研究生、指导教师以及评阅人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的一种“双盲”审阅方法。

参与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人员严格遵守“双盲”原则,不得将研究生、导师以及评阅人姓名等信息泄露,研究生及导师也不得从任何途径了解评阅人情况,妨碍评阅的公正性。

第三条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行100%“盲审”制度。

博士学位论文的“盲审”工作由研究生处负责实施。

论文评阅人为四名博士生导师、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由研究生处从“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专家库”中选出,或委托兄弟院校研究生院(处)等单位确定。

四名论文评阅人中,原则上要求校外三名,校内一名。

硕士学位论文的“盲审”工作由相关学院(中心、研究院、研究所,下同)负责实施,论文评阅人为两名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由学院从“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专家库”中选出,或委托兄弟院校研究生院(处)等单位确定。

两名论文评阅人中,原则上以校外专家为主,校内至多一名。

第四条提交“盲审”的学位论文,申请人必须事先作隐名处理后方可提交,不得显示申请人及其指导教师的姓名,“致谢”、攻读博士(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研究成果及其他有可能泄露申请人与指导教师信息的内容均应删除。

第五条为了避免因学术观点等原因导致学位论文评阅结果出现异议,导师可在学位论文提交“盲审”时提出论文评阅需回避的专家(限两名),但不能提出回避单位的要求,研究生处(或学院)在送审论文时将对这些专家实行回避制度。

第六条博士学位论文评阅时间一般为45天,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时间一般为30天。

研究生处(或学院)应以适当方式及时公布论文评审进度,及时反馈论文评审结果。

江苏省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评议机制研究论文

江苏省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评议机制研究论文

江苏省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评议机制研究论文江苏省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评议机制研究论文抽检评议,是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外部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机制。

这一机制有助于强化学位授予单位、导师和研究生的质量意识,帮助学位授予单位找出研究生培养的薄弱环节,加强学位授予管理,保证学位授予质量;有助于教育行政部门掌握全省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状况,并为行政决策提供依据。

该机制已成为江苏省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助推力。

一、江苏省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评议机制的内涵与特点江苏省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评议机制具有完整的运行体系,从体系内部而言,主要包括论文抽检机制、论文评议机制、评议结果反馈机制、专家遴选机制等。

这一机制的内涵和特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度设计,由专业评估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江苏是我国高等教育比较发达的省份之一,同时,也是研究生教育大省。

现有研究生培养单位57家,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分别达39个和18个,其中普通高校33所,研究院所15个,军队单位8所,省委党校1所。

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在2002年以前,就开始着手研制论文抽检评议的实施办法和指标体系,并在文件起草、方案制定、标准引领等方面发挥了主导作用。

2002年1月,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出台《关于开展博士、抽检评议工作的通知(苏教研〔2002〕1号)?,决定从2002年开始对省内普通高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抽检评议,项目委托江苏省教育评估院组织实施。

江苏省教育评估院随即印发《关于做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苏教评院〔2002〕1号)》,对备抽名单报送、抽检名单确定、论文报送、论文评议等具体事项作了详细说明和部署,江苏省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工作由此拉开帷幕,在全国率先实施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评议。

经过多年实践和探索,到2008年,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议定了论文抽检评议的原则方法、新指标体系和技术手段等重要事项,江苏省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开始走向制度化、常规化、规范化阶段,机制逐步趋于成熟、稳定。

优秀硕士毕业论文评选方案

优秀硕士毕业论文评选方案

优秀硕士毕业论文评选方案一、背景介绍:硕士毕业论文评选是对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一种评价标准,对于提高培养质量、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研、培养学术创新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硕士毕业论文评选方案至关重要。

二、评选目标:1.推选出具有学术水平和实践价值的优秀硕士毕业论文,鼓励学生在科研方面付出努力。

2.对硕士研究生进行培养质量的综合评价,为后续学术研究和职业发展提供参考。

三、评选内容:1.学术水平评估:评估论文在学术创新、研究方法、数据处理、结果分析等方面的水平。

2.实践价值评估:评估论文对实际问题的解决能力、对相关领域的学术贡献等实践价值。

3.论文撰写评估:评估论文语言表达、格式规范、结构完整、参考文献引用等论文写作方面的要求。

四、评选程序:1.初评:由各导师组织评委对所指导学生的论文进行初步评估,评估内容包括论文的学术水平、实践价值、论文撰写等方面。

2.复评:由具备较高学术水平和经验的专家组成复评小组,对初评通过的论文进行再次评估和综合排序。

3.公示: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和意见建议。

4.最后评估:根据评选结果,由学校相关部门进行最后的评估和确认。

五、评选标准:1.学术水平:评估论文的学术创新性、研究方法的科学性、数据处理和分析的准确性。

2.实践价值:评估论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相关领域学术贡献的重要性。

3.论文撰写:评估论文的语言表达是否准确、格式规范、结构完整、参考文献引用是否规范。

六、奖项设置:1.优秀硕士论文奖:评选出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实践价值的硕士毕业论文,以表彰学术研究的杰出贡献者。

2.优秀硕士论文提名奖:评选出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实践价值的硕士毕业论文,以鼓励学生在科研方面的努力。

3.优秀硕士论文指导教师奖:评选出指导学生获奖论文的优秀指导教师,以表彰其在指导学生科研方面的杰出贡献。

七、落实措施:1.加强对学生科研能力和科研方法的培养,提升学生的学术水平和实践能力。

苏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细则

苏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细则

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江苏省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本校授予硕士、博士两级学位,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江苏省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有权授予学位的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授予。

第三条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一定学术水平者,均可按本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但不得同时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第二章申请学位的基本要求第四条申请硕士学位的基本要求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含硕士研究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以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下同),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要求者,可授予硕士学位:一、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二、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三、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四、能比较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第五条申请博士学位的基本要求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含博士研究生、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下同),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要求者,可授予博士学位:一、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二、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三、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五、能熟练地运用第一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并具有运用第二外国语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初步能力。

第三章学位课程的要求第六条学位课程的设置一、马克思主义理论课;二、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三、外国语。

第七条学位课程的考试方式与要求一、硕士、博士学位课程的学习与考试,可按本细则第二章申请学位的基本要求,结合培养计划安排进行。

考试采用笔试、学年论文、读书报告、口试等方式。

江苏大学教师教育学院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

江苏大学教师教育学院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

江苏大学教师教育学院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全面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根据江苏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录取的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奖项为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

第四条研究生综合测评(G)包括基本素质(G1)和学习、科研创新与实践能力(G2)两部分,综合测评最终得分作为评选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主要依据。

校优秀研究生标兵从各培养单位上报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中评选产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校学生奖贷基金工作领导小组是研究生先进个人评审工作的领导机构,统筹研究生先进个人评审工作。

评审工作由有关校领导和学生工作处、党委组织部、监察处、研究生院、团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校评审工作小组负责。

第六条学生工作处负责研究生先进个人评定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七条各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评优工作的组织实施及初评工作。

工作小组成员由各培养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等组成。

第三章奖项设置第八条研究生先进个人奖项分为校级和院级两类,即:校优秀研究生标兵、校优秀研究生、校优秀研究生干部、校优秀毕业研究生;院优秀研究生、院优秀研究生干部、院优秀毕业研究生。

院级研究生先进个人由各培养单位按章评定,上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凡评选为研究生先进个人者,其登记表均存入本人档案。

第九条评选比例:(一)校优秀研究生标兵为参评人数的1%。

(二)校优秀研究生、校优秀研究生干部为参评人数的5%。

(三)院优秀研究生、院优秀研究生干部为参评人数的10%。

(四)校优秀毕业研究生为参评毕业研究生人数的10%,院优秀毕业研究生为参评毕业研究生人数的15%。

第十条评选时间:(一)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每学年进行两次,评选时间为每年11-12月和次年5-6月份,评选结果于每年6月份统一发文公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做好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及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和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推荐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xx省教育厅和xx省学位委员会《xx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在此基础上推荐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和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第四条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条件如下:
(一)论文在导师和指导小组的指导下独立完成,研究生工作刻苦努力,学风严谨,材料详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述准确。

(二)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应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在理论、试验或方法上有较大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际或国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或应用前景。

(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应在本学科范围内,有较高的理论意义、现实意义和应用价值;在理论、方法和实际应用上有创新点;取得重要成果,达到国内或省内相同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或应用前景。

(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在学期间除应发表满足《xx大学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的学术论文外,另至少再增加1篇被SCI、SCIE、EI、SSCI收录的或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认定的管理科学重要期刊上发表的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者在学期间除应发表满足《xx大学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的学术论文外,另至少再增加1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

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研究成果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前二名)或授权国家发明专利(第一名)视同被SCI、SCIE、EI、SSCI收录学术论文1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研究成果通过省部级鉴定(前二名)或获市厅级科研成果奖(前二名)或授权国家实用新型专利(第一名)视同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五)学位论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盲审”成绩平均分高于85分,最低分不少于80分。

—1—
2.被半数以上的学位论文“盲审”评阅人推荐为优秀博士或硕士学位论文,或被认为是具有高水平的学位论文。

评阅人对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应指出具体的成果或在经济生产中的效用,对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应指出具体的创新点。

3.被答辩委员会推荐为优秀博士或硕士学位论文。

第六条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一般为本年度上半年及上年度下半年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在此之前一年内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的,也可参评。

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应以中文撰写。

第七条评选办法如下:
(一)申报优秀学位论文的研究生,经导师推荐后,由本人在学位论文送审申请提出前填写好“xx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拟报申请表”(表格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向研究生院申报备案。

(二)申报优秀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必须于当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报批截止日期前申请学位论文送审,否则取消其本次优秀学位论文申报的资格。

(三)申报校优秀学位论文的论文“盲审”工作由校研究生院负责实施。

“盲审”结果及时反馈各相关学院。

(四)学院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校优秀学位论文申请人填写“xx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并附上发表学术论文、获奖、专利等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学位论文一份,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五)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进行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得票数超过到会委员总数2/3者方能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推荐。

推荐名额一般不超过学院本年度上半年及上年度下半年学位论文总数的6%。

(六)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推荐材料进行审议,并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得票数超过到会委员总数2/3者被评为校优秀博士或硕士学位论文。

名额控制在本年度上半年及上年度下半年学位论文总数的5%左右,宁缺毋滥。

(七)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名单由研究生院向全校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发现入选学位论文存在剽窃、作假或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可在公示之日起xx日内,以书面方式向研究生院提出异议。

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异议论文的题目、作者姓名、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出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异议不予受理。

研究生院负责处理异议,并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

(八)公示期结束后,由研究生院公布评选结果。

从公示期限结束之日起xx日内异议事项仍—2—
未处理完毕的论文不再列入优秀论文名单。

第八条奖励标准如下:
(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颁发“xx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证书”,并在全校范围内表彰。

表彰决定作为个人业务档案归档。

(二)获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奖励作者500元,奖励导师xx00元;获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奖励作者xx00元,奖励导师2000元。

(三)获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学校奖励作者xx00元,奖励导师2000元;获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学校奖励作者2000元,奖励导师4000元。

(四)获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的研究生及其导师,学校予以奖励,奖励作者1万元,奖励导师1万元。

(五)获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及其导师,学校将予以重奖,奖励作者3万元,奖励导师3万元。

(六)被评为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和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以及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及其导师,其奖金不重复发放。

第九条对已批准的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如发现存在剽窃、作假或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取消对其作者以及导师的表彰并予以公布,直至取消该作者的学位。

第十条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