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三违细则
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三篇)
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防止发生违章违法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一、制度内容1.明确违章违法行为的范围和分类;2.规定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责任和义务;3.规定违章违法行为的惩罚措施和处理程序;4.建立违章违法行为的信息报告和处理监督制度;5.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6.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记录制度;7.加强对设备、设施和工艺的安全检查和维护;8.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
二、实施要求1.各级管理人员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2.员工要主动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禁有意或无意地违反规定;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4.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和督促检查制度,发现违章违法行为要及时纠正;5.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管理制度效果评估1.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的绩效评估;2.根据评估结果对制度进行调整和改进;3.培训员工,提高对管理制度的理解和遵守程度;4.建立奖惩制度,对严重违章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同时对积极遵守制度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
通过建立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减少违章违法行为的发生,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二)一、总则安全生产事关企业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企业的重要责任和义务。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和发展,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反三违”管理的基本原则、管理机构和职责、管理内容、管理流程以及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以帮助企业全面夯实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确保安全生产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二、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头等大事,任何时候都不能牺牲安全求发展。
2. 预防为主原则:防患于未然、预防胜于事后治理,注重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措施,预防违规行为的发生。
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职工的安全生产行为,强化对“三违”行为的检查和处罚,引导和教育员工形成良好的安全习惯,保障职工的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结合我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三违”行为,是指在生产作业和日常工作中出现的盲目性违章、盲从性违章、无知性违章、习惯性违章、管理性违章以及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车间、部门,以及各车间、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范围内的生产作业行为.第二章“三违"的范围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作业行为:1、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不听他人劝阻而冒险作业的;2、擅自变更操作程序而未采取安全措施的;3、对领导者正确指令拒不执行或私自变更而冒险作业的;4、违反有关规定,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的;5、习惯性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6、未按个人规定穿戴、使用劳保用品的;7、违反人们正常工作秩序和习惯的.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指挥行为:1、违反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规定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2、施工、作业场所不完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但又未采取安全措施而下令施工或作业的;3、工程项目未经开工前的安全验收而下令施工或作业的;4、不采纳安全员或施工人员的正确意见而下令施工蛮干的;5、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或培训便指令上岗作业的;6、不按规定给操作人员发放个人劳保用品而强令工人作业的;7、不懂得机械设备工作原理或技术方法而下令蛮干的;第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1、上班之前饮酒的;2、工作期间私自离岗、睡觉、干私活的;3、上班玩手机、打游戏、网上聊天的;4、工作期间打闹、斗殴的;5、生产场所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等。
第三章反“三违”的监督管理第七条公司标准化办公室领导全公司的反“三违”工作,负责反“三违"的宣传、教育工作,并重点加强对车间、部门负责人“三违”行为的监督检查与处罚,对因“三违”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公司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反三违细则
四川省电力公司资阳公司反“三违”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深入地开展反“三违”工作,进一步规范作业人员的行为,增强职工的“三不伤害”意识和能力,培养职工养成遵章守纪的习惯,从严惩治“三违”行为,保证安全生产,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是诱发事故的根源,反“三违”一直是安全生产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公司员工必须牢固树立“遵章守纪光荣,违章可耻”、“违章等于事故”的观念,各单位必须按照“以零违章保零事故”的要求,将反违章工作作为经常性、日常性的安全工作长抓不懈。
第三条“三违”行为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反“三违”不能依靠简单的方法和单一的措施取得实效。
反违章工作必须坚持“三铁”(铁的制度、铁的面孔、铁的处理)反“三违”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原则,依靠“群防群治”的方法,采取“综合治理”的措施,以教育培训为前提,以行政和经济处罚为手段,紧紧围绕预防、检查、纠正、处理、培训等环节建立起反“三违”的常态、良性的激励约束机制。
4第四条对于发现的违章,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和严肃处理。
同时各单位应对违章行为、责任者进行曝光,以使责任者和广大员工受到教育。
第五条对反“三违”工作实行连带责任制。
现场工作负责人、班组(站、队)长、各单位领导对其管辖人员的违章行为负有连带责任;工作班成员发现本班组工作人员违章不制止、不纠正,给予连带处罚。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资阳公司所辖范围内所有电力生产经营、电力基建、交通、消防等人员及从事与资阳公司有关电力生产活动的外来施工作业人员。
公司农电系统的反“三违”实施细则及处罚办法由公司农电工作部制定。
本办法所指的作业是指工作人员从事与电力生产相关的设计、物资采购、施工、安装、调试、检修、操作、运行、调度、维护、管理等各项工作。
第七条因违章造成的一类障碍、事故、人身伤亡事故等按照《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四川省电力公司资阳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的相应条款执行。
“反三违”实施方案
“反三违”实施方案反三违实施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整治和取缔“三违”问题的决策部署,加强对“三违”行为的监管和打击,依法惩处“三违”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二条本方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特定行业、企事业单位及公众,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三违”行为进行管理和处罚。
第三条“三违”是指违法违规、违建违规和违章违纪行为。
违法违规是指行为主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实施违法违规行为;违建违规是指行为主体在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违章违纪是指行为主体在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社会公德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本方案的目标是建立健全“三违”行为监管和处置机制,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三违”行为的良好格局。
第二章监管部门职责第五条国务院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三违”行为的全面监管,包括监督、指导、协调和检查。
第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三违”行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并依法侦办刑事犯罪案件。
第七条城乡规划管理部门负责对“三违”行为中的违建违规进行处罚,并做出拆除违建、恢复原貌的决定。
第八条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行政机关和公务员的违章违纪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罚。
第九条公安机关负责侦破“三违”行为中的刑事犯罪案件,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审计机关负责对涉及“三违”行为的资金和物资进行审计,保证财务使用的合法合规。
第三章监管措施第十一条加强对各行业、企事业单位及公众的宣传教育,普及法律法规和政策法规,提高全社会对“三违”行为的认识和辨识能力。
第十二条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特定行业和地区进行重点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第十三条建立线索举报制度,鼓励公众积极举报“三违”行为,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线索进行认真核实和处理。
第十四条加强对“三违”行为的巡查和检查,建立健全台账制度,固定巡查人员,确保监管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效果。
第十五条对“三违”行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违建违规行为和违章违纪行为,分别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法规进行处罚和处理,并公开曝光。
反三违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反“三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规范生产作业行为,控制和防止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车间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上级的要求和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结合我大队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三违”行为,指的是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对人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简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范围内生产作业行为。
第二章、“三违”的范围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作业行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不听他人劝阻而冒险作业的;擅自变更操作程序而未采取安全措施的;对领导者正确指令拒不执行或私自变更而冒险作业的;违反有关制度,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的;习惯性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未按个人制度穿戴、使用劳保用品的;违反人们正常工作秩序和习惯的。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指挥行为:违反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制度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作业场所不完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但又未采取安全措施而下令施工或作业的;不采纳安全员或管理人员的正确意见而下令蛮干的;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或培训便指令上岗作业的;不按制度给操作人员发放个人劳保用品而强令工人作业的;不懂得机械设备工作原理或技术方法而下令蛮干的;第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上班之前饮酒的,在禁烟区吸烟的;工作期间私自离岗、睡觉、干私活的;工作期间嬉戏打闹、斗殴的;在上班时长时间打电话聊天、玩手机的;生产场所不允许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而违反制度的。
第三章、反“三违”的管理第七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全公司的反“三违”工作,负责反“三违”的宣传、教育工作,并重点加强对部门负责人“三违”行为监督检查与处罚,对因“三违”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安全设备部按有关制度提出处理意见。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本部门反“三违”工作,在布置、检查安全工作时,把反“三违”作为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进行布置、检查,并对此负责。
反“三违”考核实施细则管理制度
反“三违”考核实施细则管理制度hhgy有限公司反“三违”考核实施细则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三违”考核标准,根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规程,结合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特制定公司“三违”考核实施细则制度。
第一章总则一、“三违”行为,指的是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对人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简称。
二、反“三违”行为核心思想,员工严格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和“四不做”(不懂的事情不能做;不清楚的事情不能做;没有能力完成的工作不能做;在预测到有风险时,一定要在采取了预防措施后才能做)。
有效减和杜绝人的不安全因素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范围内生产作业行为。
第二章劳动纪律行为三、员工上岗前,必需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并办理好用工手续后方可上岗。
①在安全会议、教育培训期间,不参加(特殊情形经领导批准可缺席的除外)或不遵守活动规定的,处罚100元/次。
②未经安全教育、工艺技能等相应培训不具备作业能力或办理正常用工手续的上岗的,按100元/人次处罚用工单位责任人,当事人不予计考勤;造成事故的,追究用工单位责任人安全责任。
四、按工作性质未组织交接班或交接班不清(未记录)的,处罚100元/次,累计两次处罚200元。
由此导致工艺流程中断、失误事件发生的增加一倍处理,造成经济损失以及事故的,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当班前饮酒上班的处罚200元/次,并立即劝其回家休息。
班中饮酒的处罚500元/次,立即劝其离岗,按旷工处理,并待岗培训。
发生不当后果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有禁忌症(恐高、低血糖等)、身体不适症(疲劳、发病等)不上报带病上岗的。
身体不适带病上岗的按200-500元/次处罚;隐瞒禁忌症(特殊作业)的,立即离岗劝退离职,发生不当后果的,追究相关人事管理责任人责任。
七、在禁烟火区吸烟的,处罚200元/次,同班人员或现场负责人发现未制止的处罚200元/次连带责任。
(完整版)反三违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反“三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规范生产作业行为,控制和防止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车间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上级的要求和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结合我大队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三违”行为,指的是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对人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简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范围内生产作业行为。
第二章、“三违”的范围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作业行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不听他人劝阻而冒险作业的;擅自变更操作程序而未采取安全措施的;对领导者正确指令拒不执行或私自变更而冒险作业的;违反有关制度,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的;习惯性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未按个人制度穿戴、使用劳保用品的;违反人们正常工作秩序和习惯的。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指挥行为:违反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制度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作业场所不完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但又未采取安全措施而下令施工或作业的;不采纳安全员或管理人员的正确意见而下令蛮干的;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或培训便指令上岗作业的;不按制度给操作人员发放个人劳保用品而强令工人作业的;不懂得机械设备工作原理或技术方法而下令蛮干的;第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上班之前饮酒的,在禁烟区吸烟的;工作期间私自离岗、睡觉、干私活的;工作期间嬉戏打闹、斗殴的;在上班时长时间打电话聊天、玩手机的;生产场所不允许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而违反制度的。
第三章、反“三违”的管理第七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全公司的反“三违”工作,负责反“三违”的宣传、教育工作,并重点加强对部门负责人“三违”行为监督检查与处罚,对因“三违”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安全设备部按有关制度提出处理意见。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本部门反“三违”工作,在布置、检查安全工作时,把反“三违”作为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进行布置、检查,并对此负责。
反“三违”管理制度范文(5篇)
反“三违”管理制度范文《三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企事业单位的管理秩序,提高管理效能,减少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特制定《三违》管理制度。
第二章核心概念1. 三违:指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的行为,包括违反安全规定、违反劳动纪律、违反单位行为规范等行为。
2. 三违管理:指对企事业单位内的三违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并加强对违纪违法行为的预防和处理工作。
第三章管理机构1. 三违管理委员会:由企事业单位正职领导担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三违管理制度,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2. 三违管理部门:由企事业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负责人,负责具体的三违管理工作,包括预防、监督、处罚等。
第四章管理流程1. 三违登记和举报:企事业单位应设立三违登记处,负责记录和登记三违行为,同时接受员工的举报。
员工有权匿名举报,举报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2. 三违调查:三违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及时展开调查工作,了解事实情况,并采取必要的取证措施。
调查结果应及时报告三违管理委员会。
3. 三违处理:三违管理委员会根据调查结果,依照法律法规及企事业单位内部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处理措施可以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经济处罚、停职、辞退等。
第五章三违预防1. 规章制度建设:企事业单位应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行为准则,并向员工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员工了解企事业单位的规定,并严格遵守。
2. 岗位安全教育:企事业单位应定期组织岗位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避免因不了解工作规定而产生违规行为。
3. 管理监督制度: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的管理监督制度,包括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班组互查等,对员工的工作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防止三违行为的发生。
第六章法律责任对于有违反法律法规的三违行为,企事业单位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刑事责任等。
第七章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对于已违规的三违行为,按照实施前的规定进行处理。
完整版”反三违“监理细则
编制目的及反三违目标〔一〕编制目的:一、展开此次活动,要实现以下几个目标:1、工程管理人员安全责随意识和全体员工安全防备意识进一步提高;2、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一步健全、完美、落实,工程的安全看管和安全举措获得进一步落实;3、生产场所和设备设备特别是要点装置、要点部位、特种设备的安全防护切合国家安全标准,减少安全隐患;4、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显然减少。
5、经过集中排查整顿安全生产隐患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推动“安全工地〞建设常态化,治理纠正各种“三违〞行为,有效防备和果断截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使安全生产事故获得有效截止。
6、要点治理以下“三违〞 (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 ) 行为:二、工程概略:1 、南充市嘉陵工业集中区污水办理厂一期工程位于南充市嘉陵工业集中区燕京大道东侧,交警三大队交通事故迅速办理中心西北侧,总占地面积约 34 亩,投资规模约 1.7 亿元。
2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污水办理厂主体工程〔包含粗格栅间及提高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调理池及事故池、水解酸化池、 A20生化池、MBR 膜车间、贮泥池及回用水池、污泥浓缩脱水机房、鼓风机房及配电室、加药间、综合楼、门卫室等〕。
污水办理厂配套的办公、生活效力构〔建〕筑物 4500 ㎡,设计日办理污水 1.5 万吨。
3 、该工程为南充市 2021年市级要点 PPP工程,社会投资方为四川川投水务公司南充环保技术和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
4、安全施工难点剖析4.1 本工程位于南充市嘉陵区工业园区,施工过程中的全部状况将直接遇到社会机构和广阔人民民众的监察,同时将成为工程施工中的重要压力。
4.2 本工程因为是多个单项工程构成,并且工期紧,各单项工程交错施工多,所以一定做好协调工作。
4.3 多塔作业,高空作业,施工脚手架及暂时用电都属于危险性高的工种。
5、安全施工要点部位5.1 脚手架安全防备;5.2 施工人员自己安全;5.3 施工用电安全防备〔根基、主体、装修阶段〕;5.4 大型机械使用及装、拆安全防备。
反三违安全规章制度
反三违安全规章制度一、违章操纵1.1 违章操纵是指在工作中违背安全操作规程,违反相关法规法律,或者不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进行操作行为。
1.2 为了避免违章操纵,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相关法规法律,不得擅自更改作业步骤,不得随意修改设备操作方式。
1.3 任何员工不得因个人私利而擅自违背操作规程,任何单位不得因为利益而违反相关法规法律。
1.4 违章操纵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受到相应的处理措施,严重者可能会导致事故的发生。
1.5 所有员工要牢记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工作,绝对不得擅自变更。
二、违法行为2.1 违法行为是指行为主体以违反国家法律和法规为目的,违反相关规定而进行的行为。
2.2 为了杜绝违法行为,企业应该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做到合法生产,合法管理,合法操作。
2.3 企业要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制度,加强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确保员工不犯违法行为。
2.4 对于有违法行为的员工要及时进行教育和纠正,在严重情况下应该予以严惩。
2.5 对于企业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三、事故隐患3.1 事故隐患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存在潜在的危险因素,可能引发事故的存在。
3.2 企业应该加强隐患排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3.3 员工在工作中要保持高度的警惕,发现隐患应当及时上报,不得隐瞒瞒报。
3.4 企业对事故隐患的整改要有明确的措施和时间表,确保隐患得到及时的解决。
3.5 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事故预案,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
综上所述,反三违安全规章制度是企业管理中一项至关重要的制度,它不仅是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的重要保障,也是对企业安全责任的有力体现。
企业应该高度重视反三违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全员参与,共同维护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
【字数:621字】。
反三违考核细则(参考模板)
反三违考核细则一、目的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奖罚标准,促进人人遵守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制度。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三、相关俗语:1、“违章指挥”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制度和有关规定指挥生产的行为。
2、“违章作业”是指现场操作工人违反劳动生产岗位的安全规章制度的作业行为。
3、“违反劳动纪律”是指工人违反生产经营单位的劳动规则和劳动秩序,即违反单位为形成和维持生产经营秩序、保证劳动合同得以履行,以及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其他过程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规贝L4、”三违”的类型按照危害程度,”三违”划分为三类:即轻微"三违"、一般”三违"、严重“三违”。
轻微"三违":是指违章行为尽管不可能对他人、自己、设备或财产等造成较大伤害或损害,但可能造成轻微的伤害或损害。
一般“三违":是指违章行为可能对他人、自己、设备或财产等造成一定伤害或损害。
严重“三违”:是指违章行为可能对他人、自己、设备或财产等造成严重伤害或损害,且违章人作为前已知道或应该知道。
四、三违处罚标准“三违”人员的处罚标准轻微"三违":警告、罚款10-50元;一般“三违":教育、罚款50-100元;严重“三违":教育、罚款IOOTOOOo元,应根据集团公司规定实施连带责任追究;对于特殊的事项按照公司或集团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五、“三违”具体管理内容1、凡是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严重W三违\2、 1.1盗窃、破坏公司公共财物;3、 1.2酒后上岗;4、 1.3工作中擅自串岗、聚岗、替岗、脱岗;5、 1.4上班时间睡岗;1.5厂区内打架斗殴;1.6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情况;1.7不服从管理,殴打、谩骂正常行使职责的管理人员的;L8不情愿接受检查或躲避检查;L9润滑系统换油时随意乱倒;1.10非特种岗位人员动用特种设备;1.11未经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不合格就安排上岗作业;1.12安全设施不齐全,强令工人作业;1.13擅自更改经批准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或工作票;1.14工作前不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工作现场检查无安全措施;1.15现场存在事故隐患尚未处理,强令工人作业;1.16作业前不进行安全交底、或未按交底要求进行交底,安全交底流于形式;1.17新工人初次上岗工作就安排单独作业;L18不经培训考试合格即上岗;1.19职业禁忌症者未及时调换工种;1.20工作前未指定作业负责人;1.21特种设备检测、检验不合格,强令或强行使用;1.22有毒、有害、有腐蚀性药品未设专人管理;1.23触电人休克未按紧急救护法救护,而强行送往医院;1.24默认机械设备未按计划检修带病运行;1.25安排六级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时进行高空露天作业,或霜冻、雨雪天气进行高空作业无防滑防坠措施;1.26重大危险项目施工,未经审定安全技术措施,未指定监护人;1.27对作业性违章,指挥性违章,视而不见,不制止,不纠正,不进行处罚和教育;1.28默认工人违章作业冒险作业;1.29无视安全部门、安全人员的警告,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1.30不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未及时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1.31对抵制或举报违章指挥、制止违章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1.32移动电器设备时不切断电源;1.33触电急救不切断电源;1.34电气设备着火,灭火时不切断电源;1.35擦拭运行中的动力设备;1.36将保护装置甩掉不用;1.37检修工作完成不做交接;1.38工作完毕,未经验收就恢复设备运行;1.39事故抢修不履行工作程序手续;1.40未经许可,擅自扩大工作范围;1.41为按调度命令执行或误传调度命令;L42执行操作任务时,不按工作票操作顺序进行操作;1.43执行操作票时跳项或漏项操作(操作票重要项目);1.44操作前不核对设备位置、编号及名称;1.45在检修时不执行验电、放电、挂牌、措施;1.46擅自启动机电设备;1.47任意拆除设备(设施)的安全照明、信号、仪表、防火防爆装置和各种警示装置;1.48未经批准,随意解除运行设备的连锁、报警、保护装置;1.49操作中发生上下工序疑问,不向调度或值班负责人报告,擅自变更操作;1.50所做的安全措施与现场实际严重不符;1.51不掌握现场作业情况,停错反馈错或误开检修设备;1.52远方操作启动设备前不到现场就地检查;1.53未经作业负责人同意私自改变接地线位置;1.54电机不切断电源进行检修作业;1.55装拆接地线不戴绝缘手套,利用缠绕的办法装设接地线;1.56装拆接地线时,不按地端、导体端的规定进行,而根据工作方便顺手进行;1.57湿手触摸电气开关和电气设备;1.58未经许可强行送电;1.59送电前、不到现场检查设备;1.60对设备标志不明确的设备,随意操作停送电;1.61高压接地,检查故障点时,不穿绝缘靴;1.62高低压设备做试验,测绝缘后不对地放电;1.63监护人不监护,直接参加工作或离开检修现场;1.64维修仪表时,在现场随意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体;1.65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进行焊割;1.66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进行焊割;1.67在金属容器(或受限空间)内施焊,容器(或受限空间)外无专人监护;1.68安全作业票证视为安全生产管理红线。
2024年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范文一、明确禁止以下行为:1. 强制工人进行危险作业;2. 在施工或作业场所不完全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且未采取相应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擅自下令进行施工或作业;3. 未经开工前安全验收即下令进行工程项目施工或作业;4. 忽视安全员或施工人员的合理建议,强行下令进行施工;5. 允许未经安全教育或培训的作业人员上岗作业;6. 不按规定向操作人员发放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并强制其进行作业;7. 在不了解机械设备工作原理或技术方法的情况下,盲目下令进行作业。
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包括:1. 上班前饮酒;2. 工作期间擅自离岗、睡觉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3. 上班时玩手机、打游戏、进行网上聊天;4. 工作期间打闹、斗殴;5. 在生产场所穿着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服饰。
三、反“三违”的监督管理1. 公司标准化办公室负责全公司的反“三违”工作,包括宣传、教育,并重点监督检查车间、部门负责人的“三违”行为,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处理意见。
2. 各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组织领导本部门、本车间的反“三违”工作,在布置、检查安全工作时,必须将反“三违”作为重要内容。
3. 标准化办公室及车间安全管理部门发现“三违”行为时,应及时处理并上报。
4. 各级专兼职安全员应履行职责,纠正“三违”行为并处罚,结果上报标准化办公室。
四、持续开展安全意识教育,落实“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关注员工思想动态,改善工作环境,解决员工困难,避免冒险违章。
五、对“三违”行为,任何人都有权制止、纠正,行为人不得打击报复指正人,否则将按公司规定处罚。
六、特别规定1. 未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作业人员发生违章,不予处罚其本人,但车间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应承担责任。
2. 集体违章时,相关负责人负主要管理责任,其他人负次要责任。
3. 负责人在现场未制止违章行为的,除行为人受罚外,负责人也需承担相应责任。
七、“三违”行为的处罚依据《安全管理违章违规处罚量化细则》及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执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反三违教育
反“三违”教育焦念来一、“三违”的概念: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二、有关“三违”考核内容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推进”的指导思想,有效地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犯劳动纪律行为,避免和减少各类事故,保证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特制订本细则。
第2条:本细则依据《劳动法》、《矿山安全法》、《煤炭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安全生产法》、《山东煤矿现场安全监察办法》以及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结合矿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订。
第3条:各级领导干部都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思想,自觉遵章守纪,以身作则,按章指挥,带头制止“三违”,严格管理,敢于动真。
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者,不管是干部还是工人,都一律追究责任,按章处罚。
对发现“三违”而不制止的,与“三违”者同样处罚,领导干部在场的必须先罚干部。
第4条:根据“三违”情节的轻重,对一般违章者,除按规定罚款外,并按规定进行联责罚款;对严重违章者除给于罚款外,并按规定进行联责罚款,还要办安全学习班,进行强制安全教育,当年不能评为各类先进,当季不得享受安全奖金,并要记入安全档案。
对严重违章及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刑事处分。
第5条:在实行经济处罚的同时,要坚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使干部职工真正认识到“三违”的危害性,提高执行规程、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不断提高自主保安能力,防止以罚代管,以罚代教。
第6条:所有违章罚款均要纳入安全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安全工作搞得好的单位和对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不准挪作它用。
第7条:工会、行政、纪委和安监部门对本规定负有全面监督监察责任,要严格履行职责,认真监督执行。
党、政、工、团各个部门都要以对职工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教育干部职工执行好本规定,并要自觉接受监督监察。
反三违奖惩办法
反三违奖惩办法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反“三违”奖惩办法一、经济处罚:(1)轻微“三违”行为:罚责任者50元/条。
(2)一般“三违”行为:罚责任者100元/条。
(3)严重“三违”行为:罚责任者200元/条,单位负责人连带处罚100元/条。
(4)特别严重“三违”行为:罚责任者500元/条,单位负责人连带处罚200元/条。
(5)重复出现“三违”的人员:按每次50%累加罚款,单位负责人连带罚款的50%。
(6)一个月内发生严重“三违”行为累计2次及以上的,除按上述规定处罚外,连带处罚单位负责人总罚款的30%,处罚包保科室、包保领导总罚款的20%。
(7)一个月内发生特别严重“三违”行为累计2次以上的,除按上述规定处罚外,连带处罚单位负责人总罚款的50%,处罚包保科室、包保领导总罚款的30%。
二、安全绩效考核:(1)一般“三违”行为:按每人次1分从“三违”人员所在单位安全绩效考核总分中扣除。
(2)严重“三违”行为:按每人次2分从“三违”人员所在单位安全绩效考核总分中扣除。
(3)特别严重“三违”行为:按每人次4分从“三违”人员所在单位安全绩效考核总分中扣除。
各单位安全绩效考核比例占其工资总额的20%,采用百分制进行考核评分。
三、安全工程账户考核:(1)轻微“三违”者:扣发当月安全工程账户奖金。
(2)一般“三违”者:扣发当月安全工程账户奖金,同时扣发半个月安全工程账户本金。
(3)严重“三违”者:扣发当月安全工程账户奖金,同时扣发一个月安全工程账户本金。
(4)特别严重“三违”者:扣发当月安全工程账户奖金,同时扣发两个月安全工程账户本金。
四、停工培训:(1)一般“三违”者:一般“三违”者,停工学习培训三天。
(2)严重“三违”者:停工学习培训七天,写出检查张贴在安全宣传栏内。
(3)特别严重“三违”者:停工学习培训一个月,写出检查张贴在安全宣传栏内,重新签定《安全生产承诺书》。
医药公司“反三违”奖惩细则
医药公司“反三违”奖惩细则各部门:为强化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秩序,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有针对性的分析“三违”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制度执行力偏差过大,员工安全意识弱化是三违问题屡尽不止的主要原因。
为确保公司“反三违专项行动”取的实效,在制度落实、现场管理方面堵塞漏洞、针对突出问题,重申劳动纪律,工艺纪律,经研究特制定反三违奖惩细则。
目得在于规范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确保公司长治久安一、奖励对于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防止事故发生,有下列之一单位或个人分别给予奖励。
1、对安全生产有发明创造及合理化建议的应予采纳,有明显成效者奖励200至2000元2、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避免重大事故者奖300至2000兀O3、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者奖300至2000o4、对抢险救灾、救人有功人员,根据贡献奖励200至100o元。
5、对违章违纪能大胆举报者奖励罚款部分的50%o6、敢于对违反消防规定,挪用及破坏消防器材制止举报者,给予罚款的60%奖励。
7、对消除重大安全或火灾隐患,避免重大事故,采取有效措施,能把隐患消失在萌芽之中奖励200至1000元。
8、热爱消防工作,爱护各种消防器材和设施,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年终被评为先进个人,奖100至500元。
9、一年内安全生产无事故,被评为市级以上安全生产或消防先进奖的单位和个人,公司根据情况奖励个人500至2000元。
10、公司对安全消防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可随时酌情给予奖励。
二、处罚全体员工、人人必须遵守安全、消防管理制度,爱护消防器材,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做到奖罚分明,对违章违纪或造成事故的单位个人给与处罚。
处罚分为:经济处罚(包括罚款,赔偿损失),行政处理(包括警告、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1、因违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经济损失在五万元以上的部门,部门领导给予行政处分,或给予IOoO的罚款。
反“三违”考核实施细则
****反“三违”考核实施细则为了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从严治理各类违章行为,防范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依据《安全生产法》《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运公司行车工作组织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本细则所指“三违”行为是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1、违章指挥:是指各级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不按照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违反本岗位工作职责、岗位操作规程要求,指挥作业的行为。
2、违章操作:是指在工作中不按照岗位作业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履行岗位职责及违反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求或提示的行为。
3、违反劳动纪律:是指在工作时间不遵守劳动纪律的行为。
二、“三违”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加大对“三违”的查处力度是减少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为更好的将此项工作开展下去,特成立铁运公司反“三违”组织机构。
1、铁运公司反“三违”组织机构组长:公司经理,党委书记副组长:各分管副经理,党委副书记成员:安全技术科、党群科、经营管理科2、反“三违”办公室设在安全技术科,负责日常的管理工作。
3、反“三违”组织机构职责(1)监督执行国家、集团公司、公司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要求,建立和完善铁运公司反“三违”规章制度。
(2)深入作业现场、督促、检查“三违”工作。
(3)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部门)的“三违”查处整改工作。
三、“三违”行为的分类三违”行为按违章性质、违章情节轻重、违章行为产生的后果等情况划分为严重“三违”和一般“三违”两类。
(一)严重“三违”行为1、违章操作行为(1)违反《技规》、《行规》、《站细》规定的行为。
(2)在高处(2米)以上作业,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行为。
(3)使用易挥发的化学药品、未佩戴防护用具的行为。
(4)作业现场规定穿防护服、防护帽,未穿戴的行为。
(5)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而从事(电工、电气焊)相关作业的行为。
(6)作业规定设防护人员未设或施工未完成提前撤除的。
反“三违”管理实施细则
XXXXX反“三违”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XXXXX公司XXXXX(以下简称采气厂)安全生产管理,从严治理各类违章行为,防范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反违章六条禁令》、《XXXXX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XXXXX公司反三违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三违”行为是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一)违章指挥:是指各级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不按照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违反本岗位工作职责、HSE职责和岗位操作规程要求指挥作业的行为。
(二)违章操作:是指在工作中,不按照岗位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卡)进行操作,不履行岗位职责以及违反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求或提示的行为。
(三)违反劳动纪律:是指在工作时间不遵守劳动纪律的行为。
第三条各单位应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及X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组织员工对生产过程和施工现场存在的“三违”行为进行动态识别、查找、处置和纠正。
第四条各单位反“三违”工作应常抓不懈,分级负责、逐级考核。
任何一名员工都有权抵制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并有责任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或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XXXXX是采气厂反“三违”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一) 监督执行国家、集团公司、公司和采气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要求,建立和完善采气厂反“三违”规章制度。
(二) 深入施工作业现场,督促、检查和指导反“三违”工作。
(三) 根据不同季节和生产特点,分析存在的安全风险,确定工作重点,制定检查计划,对工作场所进行监督检查。
(四) 及时纠正和处理在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对发现的事故隐患,督促有关单位或部门进行整改,对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查验证,对不能处理的及时提交相关部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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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电力公司资阳公司反“三违”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深入地开展反“三违”工作,进一步规范作业人员的行为,增强职工的“三不伤害”意识和能力,培养职工养成遵章守纪的习惯,从严惩治“三违”行为,保证安全生产,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是诱发事故的根源,反“三违”一直是安全生产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公司员工必须牢固树立“遵章守纪光荣,违章可耻”、“违章等于事故”的观念,各单位必须按照“以零违章保零事故”的要求,将反违章工作作为经常性、日常性的安全工作长抓不懈。
第三条“三违”行为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反“三违”不能依靠简单的方法和单一的措施取得实效。
反违章工作必须坚持“三铁”(铁的制度、铁的面孔、铁的处理)反“三违”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原则,依靠“群防群治”的方法,采取“综合治理”的措施,以教育培训为前提,以行政和经济处罚为手段,紧紧围绕预防、检查、纠正、处理、培训等环节建立起反“三违”的常态、良性的激励约束机制。
4第四条对于发现的违章,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和严肃处理。
同时各单位应对违章行为、责任者进行曝光,以使责任者和广大员工受到教育。
第五条对反“三违”工作实行连带责任制。
现场工作负责人、班组(站、队)长、各单位领导对其管辖人员的违章行为负有连带责任;工作班成员发现本班组工作人员违章不制止、不纠正,给予连带处罚。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资阳公司所辖范围内所有电力生产经营、电力基建、交通、消防等人员及从事与资阳公司有关电力生产活动的外来施工作业人员。
公司农电系统的反“三违”实施细则及处罚办法由公司农电工作部制定。
本办法所指的作业是指工作人员从事与电力生产相关的设计、物资采购、施工、安装、调试、检修、操作、运行、调度、维护、管理等各项工作。
第七条因违章造成的一类障碍、事故、人身伤亡事故等按照《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四川省电力公司资阳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的相应条款执行。
因违章造成未遂事故的,按照《四川省电力公司资阳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的相应条款执行。
凡安全督察生产现场无违章作业,可按本细则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章各类违章行为的分类5第八条从违章行为的性质和表现形式来划分,违章可以分为以下三大类:8.1 作业性违章:在电力生产过程中,作业人员不遵守国家、行业和本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规程、制度、反事故措施及安全、技术措施等的一切不安全行为。
8.2 装置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作业环境、设备、安全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国家、行业和本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规程、制度、及技术措施等的要求,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8.3 指挥性违章: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等违反国家、行业和本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规程、制度、反事故措施等进行劳动组织、指挥和管理的行为。
第九条从违章行为可能导致的后果的严重程度和危害程度来划分,违章可以分为以下两类:9.1 严重违章:可能直接造成人身伤害、电网、设备、恶性误操作、火灾等事故的违章行为。
9.2 一般违章:除严重违章外的其他违章行为,均属一般违章。
第三章反“三违”工作的管理第十条反“三违”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逐级6监督制度。
任何人有权制止、纠正他人在工作中的违章行为,对不听劝阻者,可向其上级汇报。
10.1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专责监护人、班组安全员等,负责对现场工作班成员违章的查处;站长(班长、监控中心主任)、操作监护人等负责对操作人违章的查处;设备运行维护人员、工作许可人、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等负责对装置性违章的查处。
10.2 科班长、专责、专职安监员主要负责各班组现场工作负责人,现场安全措施执行情况等违章的查处,并对工作班成员违章的查处也负有责任。
10.3 供电局(公司)领导主要负责科班长、科室专工、安监员违章的查处。
支持和督促各级人员认真履行查处各类违章的职责。
深入现场时对该现场所有违章查处负有责任。
10.4 资阳公司部门负责人、专责应经常深入现场,督促、检查、指导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并查处违章。
10.5 供电局(公司)领导应支持、督促各级人员认真履行查处违章的职责,深入现场时对违章查处也负有责任。
第十一条违章责任的划分11.1 作业性违章的责任者:违章者本人、监护人和发现违章不制止、不纠正的其他人员。
11.2 装置性违章的责任者:负责该装置工程技术人员、检修调试人员、运行维护人员和管理人员。
711.3 指挥性违章的责任者:违章指挥者本人和明知是违章指挥而不抵制、不拒绝的作业人员。
对于发现上报的装置性违章,主管及管理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安排处理或未列入计划,视为指挥性违章。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将员工的违章行为、违章处罚等情况载入员工安全业绩档案,作为对员工个人业绩的重要评价依据。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对应建立公司、各基层单位、班组(站、队)三级违章档案,以利于对反“三违”工作的定期分析、总结,便于对违章人员进行重点管理、重点监督。
第十三条资阳公司在违章纠察或工作检查时发现的违章纳入公司级违章档案,由安监部建立;各基层单位科室或领导发现的违章纳入各单位级违章档案,由各基层单位安监科建立;生产班组自查自纠发现的违章纳入班组级违章档案,由班组安全员建立。
班组和各单位安监科的员工违章档案应做到一人一档。
违章档案表格式见附表。
第十四条各单位在每年的6 月25 日和12 月25 日前,向资阳公司上报本单位半年反“三违”工作报表,每年1 月10 日前向资阳公司上报年度反“三违”工作的分析报告。
第四章考核及处罚第十五条反“三违”工作的统计与考核周期为一年,即当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对违章责任者的处罚实行直接8离岗和累计扣分制,所扣分值在一个考核周期内累加统计,扣分分值在一个考核周期满后或者离岗期满后从零开始重新计算。
公司及基层单位的各级人员,发现并查处的违章扣分都要在查处两日内全部反馈到各单位安监科,各单位要及时登记在员工违章档案中,以便统计考核。
第十六条公司直属供电局(劳务派遣人员、临聘人员除外)以及进入资阳公司系统外来施工单位的“三违”人员,按照扣分值×100 元的标准给予经济处罚。
控股(代管)公司及各单位劳务派遣人员、临聘人员(含短期临聘技工)的“三违”人员,按照直属单位正式员工三分之二的标准给予经济处罚。
其中,对进入资阳公司系统的外来施工单位的“三违”人员处罚,在施工安全合同中明确,经济处罚在安全保证金中扣除。
民工“三违”处罚,按20-50 元/人·次的标准执行,由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承担经济责任。
第十七条凡违反资阳公司《安全生产十项基本纪律》、《保障作业人员人身安全九条基本纪律》,及发生严重违章行为者,给予直接离岗的处罚。
严重违章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见“附录1”第十八条对一般违章行为的主要责任者按“附录2”所列条款的标准进行扣分。
附录中未列举的其他违章行为,报9资阳公司安监部,视其性质、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处罚标准。
第十九条同一人在一个考核周期内重复发生同种违章行为的,按扣分标准加倍扣分;由上级单位或领导发现并查处的违章行为,视其情节轻重,可以给予高于扣分标准的处罚,但最高不高于扣分标准的2 倍。
第二十条员工同时发生两种及以上违章行为的,就高处罚。
第二十一条鼓励作业人员对违章自查自纠,对作业人员自查自纠的违章行为(且未发生后果),不追究违章责任并免于处罚。
第二十二条在一个考核周期内累计扣分达到12 分,给予“降岗”的处理;在一个考核周期内累计扣分达到16 分,给予“离岗”处理。
第二十三条班组(站、队)长、工作负责人、一般专业管理人员及各单位领导,对所辖班组人员的违章行为负有连带责任,连带处罚标准见“附录3”。
第二十四条监护人、安监人员、现场领导及工作班成员对违章行为不制止、不纠正的,等同违章者进行扣分处罚。
第二十五条为鼓励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本班组(站、队)或单位在检查中发现并查处的严重违章行为,对该班组(站、队)长、相关管理人员或单位领导不进行连带处罚(不予扣分);但上一级发现并查处的严重违章行为,下一级管10理人员须受到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连带处罚。
资阳公司及以上的部门、领导在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章行为,对该班组(站、队)长、相关管理人员和各单位领导加重处罚。
第二十六条若员工违章累计扣分值达到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则对其采取降岗、离岗的处罚,具体处理规定如下:26.1 降岗:岗级下调2 级,期限1-3 个月。
降岗期满后经本单位考试合格后撤消“降岗”。
26.2 离岗:暂离原工作岗位,时间为1-6 个月。
离岗期间,被考核对象必须接受由资阳公司统一安排的教育培训,培训费由被培训者自行承担,岗级按1 级执行。
经考试、考核合格,离岗期满后,经各单位负责人批准可回原岗位工作。
第二十七条被考核对象在降岗期内若再次发生违章行为,将给予离岗处理。
第五章奖励第二十八条员工因及时制止和纠正他人的违章行为,而直接避免了人身、电网、设备、火灾等事故的发生,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直接避免了性质严重的电网、设备、火灾等事故以及人身恶性事故发生的,可申请资阳公司“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
第二十九条为鼓励生产一线作业人员积极开展反“三违”工作,有效遏制违章行为,公司领导或安监部安全督查11中,对大型(复杂)现场施工作业、倒闸操作实现零违章作业的,公司将给予“零违章作业奖”。
第三十条“零违章作业奖”的评选范围:《资阳公司大型(复杂)现场施工作业、倒闸操作管理人员到岗到位规定(试行)》(川电资司生技【2008】17 号)中,各单位分管领导应到现场指导的大型(复杂)倒闸操作或施工检修作业。
第三十一条“零违章作业奖”的评选条件:在该项操作或施工作业的生产资料、组织指挥、现场管理、现场操作或施工、终结验收等各个环节,该项操作或施工作业的工作票(操作票)、作业指导书(卡)或施工方案涉及的到所有审核、批准、签发、许可、停送电联系、作业等人员(含民工)均实现零违章。
第三十二条“零违章作业奖”按工作票所列人员(不含民工)人均50-200 元的标准进行奖励,受奖范围包括工作票所列人员(不含民工)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相关人员。
第三十三条“零违章作业奖”的奖励,由公司安监部提出建议,公司相关领导审批后奖励。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四条公司及各单位处以的“三违”罚款均交受罚人所在单位财务科,进入资阳公司系统的外来施工单位的“三违”罚款交项目(工程)管理单位财务科(部),作为安全生产奖励经费。
12第三十五条公司本部调度中心、计量中心的“三违”人员,按本细则中各单位、班组的相关条款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