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倍增计划园区级试点企业产业政策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发展策略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发展策略首先,要聚焦优势产业,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已经形成了一定的产业基础,要进一步挖掘和发展园区的优势产业,吸引更多的企业入驻。
在选择优势产业时,要考虑到园区现有资源和技术优势,以及市场需求和发展潜力。
可以重点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为园区的产业集聚提供动力。
其次,要加强创新驱动,培育科技创新创业氛围。
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园要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提供创业孵化器、创新园区等支持服务,为创业者提供办公场所、资金支持、科研设施等支持条件,鼓励创新创业。
同时,要加强与科研机构、高校的合作,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
第三,要加强企业支持,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园要建立完善的企业服务体系,提供招商引资、政策扶持、经贸合作、市场推广等服务。
要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与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提升自身竞争力。
同时,要鼓励园区企业加强自身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第四,要打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资本和项目入驻。
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园要积极与金融机构合作,提供金融支持和保障,为园区企业提供融资和投资服务。
同时,要加强与政府部门的合作,优化营商环境,简化行政审批程序,降低企业办理各项手续的成本和时间。
通过扩大对外开放,吸引更多国内外知名企业和项目入驻,推动园区的产业发展。
总之,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园的发展策略应以优势产业的发展为核心,加强创新驱动,提升企业支持水平,打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推动园区的可持续发展。
只有通过这些策略的实施,才能确保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取得更大的发展成果,为东莞市乃至广东省的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服务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服务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9.01.29•【字号】•【施行日期】2019.0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管理正文关于印发《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服务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各镇(街)经济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经济贸易发展局,滨海湾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促进中心:现将《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服务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迳向我局反映。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年1月29日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服务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工信部规〔2016〕22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16〕58号)和《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办法》(粤经信规字〔2017〕2号)的精神,加快我市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助力我市中小企业转型转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是指按照开放性和资源共享的原则,为区域和行业中小企业提供培训、市场、创业创新、管理咨询、信息化、法律、财税、融资等服务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是指符合第二条规定,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公共服务,运作规范、支撑力强、业绩突出、信誉良好的服务平台。
服务平台分为综合服务平台和专业服务平台两类。
其中,综合服务平台是指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平台,专业服务平台是指某一方面服务功能突出的专业平台。
第四条服务平台的认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科学、规范的原则。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服务平台的认定、管理和指导服务工作;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推荐、初审、监督和管理当地服务平台。
东莞松山湖高新区关于争创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的实施意见
东莞松山湖高新区关于争创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的实施意见2012-08-03为落实《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把松山湖高新区建设成为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的若干意见》,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集约集中使用土地、资金、政策、服务等资源,积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在推动东莞高水平崛起进程中更好地发挥引擎带动作用,松山湖高新区(以下简称“高新区”)特提出如下意见。
第一条大力扶持高端电子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新一代通讯电子、集成电路设计、关键电子元器件、高端电子装备、新型通讯材料以及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领域)、生物技术(主要包括新药研发、医疗器械与设备等领域)和现代服务业(主要是文化创意产业和现代金融服务业)三大产业及其他战略性新兴产业。
第二条鼓励大型跨国公司研发机构和区域总部、行业龙头企业、上市公司(含后备企业)总部落户高新区,对其给予大力支持,有关政策实行“一事一议”。
第三条鼓励拥有高科技知识产权的企业总部、具有源头创新和原始创新能力的新型研发机构落户高新区。
第四条鼓励国内外一流大学和科研机构到高新区设立研究院,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孵化和人才培养基地。
第五条鼓励具有高科技水平的中小微型企业、拥有高附加值产品和具备高成长潜力的中小企业入驻,根据企业的科技含量水平、产品附加值、成长潜力给予相应的扶持政策。
第六条鼓励国内外高水平科研创新团队、高层次人才(特别是拥有重大创新科研成果或参与过科技重大专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的主要骨干人员)到高新区创新创业,实施高层次创业人才“梧桐计划”、人才安居工程,对其给予全方位扶持和配套服务。
第七条鼓励天使基金、创投基金、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入驻;鼓励银行在高新区开设“科技支行”,开发科技金融新产品。
第八条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在高新区设立独立或分支机构。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山湖片区六个统筹指导意见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山湖片区六个统筹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3.05•【字号】东府办〔2018〕29号•【施行日期】2018.03.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山湖片区六个统筹指导意见的通知东府办〔2018〕29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松山湖片区规划融合统筹指导意见》《松山湖片区城市公共服务布局统筹指导意见》《松山湖片区土地开发统筹指导意见》《松山湖片区招商共享统筹指导意见》《松山湖片区交通基础设施统筹指导意见》《松山湖片区环境治理统筹指导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5日松山湖片区规划融合统筹指导意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园区统筹组团发展战略的决策部署,我市将以六大片区推动园区统筹组团发展。
松山湖与周边石龙、寮步、茶山、大朗、大岭山、石排六个镇(以下简称周边六镇)共同构成松山湖片区,承担了探索园区统筹组团发展的新模式、新路径的重要使命。
为进一步发挥规划在推动片区园镇统筹发展中的统筹引领作用,根据《松山湖片区“1+6”统筹联动组团发展工作推进方案》要求,结合松山湖片区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明确目标。
围绕松山湖片区园镇统筹发展目标及统筹发展过程中的问题提出规划融合的思路方向、目标任务与行动抓手,指导片区下一阶段规划融合工作。
(二)突出重点。
突出规划融合的重点领域与重点区域。
强化园镇在产业、功能、交通、配套、空间、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的融合。
将重要战略节点地区、园镇接壤区域等重点区域划定为特别政策地区,作为园镇融合的重点区域。
(三)有序推进。
规划融合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应结合松山湖片区实际,根据轻重缓急有序推进,处理好局部与整体、专项与系统的关系。
特别政策地区作为园镇融合的先行示范区,先行先试开展规划融合试点工作,探索规划融合的经验做法,积累经验,再逐步推广。
松山湖文创产业扶持政策
松山湖文创产业扶持政策松山湖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是一个集科技创新、文化创意于一体的高科技产业园区。
为了引领和扶持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松山湖制定了一系列的文创产业扶持政策,旨在促进创意企业的发展和壮大。
松山湖文创产业扶持政策的首要目标是鼓励创意企业在园区内设立并发展。
为此,政府提供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
首先,对于新注册的创意企业,政府将提供初始的资金支持。
这包括了贷款、补贴、创业基金等方面的支持。
此外,政府还将向创意企业提供免费的场地租赁服务。
这意味着企业可以在创意产业园区内获得免费或大幅度减免的办公场地租金,减轻了初创企业的资金压力。
除了资金支持和免费场地租赁服务,政府还提供专业的培训和咨询服务。
政府设立了创意产业培训中心,为企业提供相关的培训课程和咨询意见。
这些培训和咨询服务旨在帮助企业提升管理能力、市场拓展能力以及创意能力,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松山湖还注重培育和引进文化创意产业人才。
政府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与企业合作,提供合作研发项目的资金支持,并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机会。
政府还设立了人才引进计划,向具有创新能力和创意才华的人才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吸引他们到松山湖发展。
此外,政府还注重文化创意产业的对外交流合作。
对于与国内外相关园区和企业的合作项目,政府提供财政资金支持,并协助企业扩展国际市场。
政府还组织各类文创展览和交流活动,打造一个促进产业交流和合作的平台。
总的来说,松山湖文创产业扶持政策为创意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支持体系。
政府通过资金支持、场地租赁、培训咨询和人才引进等方式,为企业提供了全方位的扶持和帮助。
这些政策的实施促进了松山湖文创产业的快速发展,也为创意企业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空间。
可以预见,随着这些政策的落地和实施,松山湖将迎来更多的创意企业和创意项目,为区域经济的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东莞倍增计划是什么
东莞倍增计划是什么东莞倍增计划是广东省东莞市出台的一项发展计划,旨在促进东莞市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该计划的目标是通过发展新兴产业、加大科技创新和提升制造业水平,促进东莞市从传统制造业转型为创新型城市,加快推进东莞市经济的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东莞倍增计划的提出是基于东莞市面临的经济和产业发展新形势的需要。
随着全球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加快,传统制造业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竞争。
为了应对这一挑战,东莞市决定引入新的发展理念和模式,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提高东莞市在全球产业链中的地位和影响力。
东莞倍增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推动新兴产业发展,提升制造业水平,优化产业结构和加强企业创新能力。
首先,该计划将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建立完善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科技企业和创新人才。
其次,东莞倍增计划将加大对新兴产业的扶持力度,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制造等领域,推动东莞市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
此外,该计划还将着力提升制造业的水平,通过技术创新、工艺改进和管理创新等手段,提高东莞市制造业的竞争力和附加值。
最后,东莞倍增计划还将加强企业的创新能力培养,鼓励企业加大自主创新投入,提高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
东莞倍增计划的实施将为东莞市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机遇和挑战。
通过加大科技创新力度,东莞市将培育一大批科技型企业和高技能人才,进一步提高东莞市在全球产业链中的地位和竞争力。
加快新兴产业发展,将为东莞市带来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拉动效应,推动东莞市经济结构的优化和升级。
提升制造业水平,将使东莞市的制造业更具竞争力和附加值,为东莞市经济的快速增长提供有力支撑。
此外,通过加强企业的创新能力培养,东莞市将培育更多具有经济竞争力的企业,推动东莞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对于东莞市而言,倍增计划是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发展机遇。
东莞市具有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和丰富的人力资源等优势,而倍增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东莞市的发展潜力和竞争力。
松山湖高新区小巨人企业奖励政策
松山湖高新区小巨人企业奖励政策摘要:1.引言2.松山湖高新区背景介绍3.小巨人企业奖励政策的制定目的4.小巨人企业奖励政策的具体内容4.1 资金奖励4.2 税收优惠4.3 人才支持4.4 创新支持5.小巨人企业在松山湖高新区的发展优势6.政策实施效果及未来展望正文:【引言】松山湖高新区,作为我国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一直致力于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创新环境和政策支持。
为了进一步推动区内企业发展,松山湖高新区制定了一系列针对小巨人企业的奖励政策,以鼓励企业创新和发展。
【松山湖高新区背景介绍】松山湖高新区位于我国广东省东莞市,成立于2001 年,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高新区。
园区以科技创新为驱动,重点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
经过多年的发展,松山湖高新区已经成为国内外知名的创新高地。
【小巨人企业奖励政策的制定目的】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巨人企业的发展,松山湖高新区制定了旨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创新能力、培养人才等方面的奖励政策,以促进企业持续壮大。
【小巨人企业奖励政策的具体内容】4.1 资金奖励松山湖高新区对小巨人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以支持企业在技术研发、市场拓展等方面的投入。
此外,对首次认定为小巨人企业、瞪羚企业等优质企业,还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4.2 税收优惠对小巨人企业,松山湖高新区提供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减免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等,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为企业发展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4.3 人才支持为解决小巨人企业的人才需求,松山湖高新区提供一系列人才支持政策,包括人才引进、培训、住房保障等,帮助企业吸引和留住人才。
4.4 创新支持松山湖高新区鼓励小巨人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提供一系列创新支持政策,包括研发平台建设、科技项目申报、知识产权保护等,助力企业提升创新能力。
【小巨人企业在松山湖高新区的发展优势】松山湖高新区优良的创新环境、政策支持和完善的产业链,为小巨人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东莞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对策------基于粤港澳大湾区的背景分析
东莞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对策------基于粤港澳大湾区的背景分析每个城市产业结构地理优势等都不一样,转型的策略也有所区别。
对于东莞地区来说,有自身独特的优势特色,一方面,东莞是粤港澳经济区域的重要交通枢纽,位于珠江口岸,毗邻深圳、香港广州等发达地区,高速公路"五纵四横六连",与周边城市实现1小时通勤。
随着2018年开通的广深港高铁,以及即将完成的穗莞通城际,使得东莞的地理优势进一步强化。
另一方面,东莞产业设施完善,改革开放以来东莞以制造业为中心,成功的走出了一条属于自己的向外发展道路,形成了以纺织服装、造纸、电子设备为支柱的现代制造体系,今年来新能源、LED灯和智能手机、显示屏等发展现代产业也逐渐崛起。
根据东莞的区位、产业配套优势,东莞可通过走出传统制造,实现智造生产。
第一,利用松山湖的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政策优势打造技术升级,松山湖作为国家资助创新的示范区,集聚了大量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研究中心,政府可以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建设,支持手机创新出口,华为步步高等手机的行业对东莞的经济的贡献占比高达。
技术创新是手机行业最大的竞争力,技术没有如果跟不上,手机随时可能被市场淘汰,曾今的诺基亚就是这样一个例子;同时帮助传统企业改造,大量低技术,高污染的行业可以通过改造实现升级,大量的固定设施还可以利用。
二、关注消费者,加强消费拉动升级东莞人均工资高达7000,收入的增加,消费水平升级快;而且东莞近2年香港和台湾的商人、家眷高达30多万人,消费与国际接轨。
所以东莞中高层次消费增长速度快于低层次的消费。
根据市场机制可知,消费增长速度快则中高端产品的相对价格上涨,产业利润增加。
消费升级可以有效的带动的产品升级,我们可以顺应市场的需求加强生活消费品生产的改造升级,搭建平台发展智能设备。
依靠已有的基础,政府和企业合作,搭建平台,引进国际先进企业,齐聚全球大型"智造"企业。
首先,依靠已有的基础,政府和企业合作,打造智能家居。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市属国有企业重组整合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市属国有企业重组整合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3.25•【字号】东府办〔2018〕33号•【施行日期】2018.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管理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市属国有企业重组整合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8〕33号市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东莞市市属国有企业重组整合总体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25日东莞市市属国有企业重组整合总体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精神,根据《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东委发﹝2017﹞11号)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调整优化市属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加快推进市属国有企业重组整合,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一)强化引领担当。
当前我市正处于更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进入提速阶段,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驱动发展、“倍增计划”等战略部署正在稳步实施。
通过重组整合,推动市属国有资本向基础性、公共性、平台性、资源性、引领性等关键领域集中,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中,进一步突出市属国有企业的引领担当作用。
(二)提升发展质量。
近年来市属国有企业的规模、效益和质量取得了良好发展,但部分市属国有企业仍存在功能定位不够明晰、主业主项不够突出、规模实力参差不齐、业务资源不够集中、经营管理水平不高、现代企业制度不够完善等问题。
推动同类国有资产向重点领域、优势企业、优秀团队聚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市属国有企业规模优势、经营效益和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更好发展。
(三)完善监管体制。
通过市属国有企业重组整合,为下一步开展市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完善和加强内外部监督等工作创造必要的基础条件,为市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构建良好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人才经济贡献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人才经济贡献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6.20•【字号】东府〔2018〕75号•【施行日期】2018.06.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技奖励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人才经济贡献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2018〕75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东莞市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人才经济贡献奖励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2018年6月20日东莞市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人才经济贡献奖励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人才激励机制,优化全市人才发展环境,推动全市产业转型升级和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现代产业,全面提升城市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立东莞市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人才经济贡献奖励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产业创新人才奖”),奖励在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创新型人才。
第三条产业创新人才奖励按照激励贡献、自愿申报、严格审核的原则进行评审,每年评审一次,对获奖人员给予奖励。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人才办”)是产业创新人才奖的统筹协调机构,市人力资源部门是市产业创新人才奖的主管部门,市财政部门是产业创新人才奖的资金监管部门。
各行业主管部门是产业创新人才奖的协助管理部门。
各园区、镇(街道)人力资源部门是产业创新人才奖的配合部门。
第五条市人才工作部门的职责是督导和协调产业创新人才奖政策制定、组织实施等相关规定。
第六条市人力资源部门的职责是:(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编制奖励申报指南,经批准后发布;(二)编制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决算;(三)组织奖励的申报和奖励名单的复核,编制年度奖励方案,办理专项资金下达给园区、镇(街道)的拨付工作;(四)负责专项资金使用安全、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和信息公开。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新型产业用地(M0)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新型产业用地(M0)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9.11•【字号】东府〔2018〕112号•【施行日期】2018.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新型产业用地(M0)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府〔2018〕112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东莞市新型产业用地(M0)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2018年9月11日东莞市新型产业用地(M0)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新型产业用地管理,增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打造一批“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的新型产业综合体,以高品质空间吸引创新要素加快集聚,根据《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17〕9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东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据《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在城市用地分类“工业用地(M)”大类下,增设“新型产业用地(M0)”中类。
在办理供地手续和不动产登记时,土地用途表述为“工业用地(M0)”。
第三条新型产业用地(M0)指融合研发、创意、设计、中试、无污染生产等新型产业功能以及相关配套服务的用地。
新型产业用地(M0)项目用房包括产业用房和配套用房。
本办法所称产业用房指可用于生产、研发设计、勘察、检验检测、技术推广、环境评估与监测等功能用途的用房。
配套用房包括小型商业、配套宿舍等。
第四条新型产业用地(M0)按产业用房使用类型分为不可分割转让的新型产业用地(以下简称“不可分割M0”)和可分割转让的新型产业用地(以下简称“可分割M0”)。
配套用房不得分割转让。
第二章资格准入认定第五条新型产业用地(M0)优先在以下范围内试行:(一)纳入《广深科技创新走廊(东莞段)空间规划》的省、市创新核心平台和创新节点。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产业政策倍增扶持实施细则》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产业政策倍增扶持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7.06•【字号】东府办〔2017〕90号•【施行日期】2017.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产业政策倍增扶持实施细则》的通知东府办〔2017〕90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产业政策倍增扶持实施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7月6日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产业政策倍增扶持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全面提升产业集约发展水平的意见》(东府〔2017〕1号)及《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行动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7〕11号),保障“倍增计划”实施成效,我市多项财政资金政策将按高于现行政策标准对“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给予扶持,现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按原政策补助标准计算的奖补资金,从原专项资金中列支;倍增部分奖补资金,在每年的市“倍增计划”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三条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公开透明、严格监督的原则,确保资金规范使用。
第二章目录管理第四条东莞市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倍增办”)负责统筹《“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产业政策倍增扶持资助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制定,确定可高于现行标准对“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给予扶持的财政政策范围及具体标准。
《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由市倍增办根据部门意见每半年更新调整一次。
第五条制定原则:(一)纳入《目录》的财政资金政策,需属于普惠政策,不包括配套资金。
(二)上调后的资助标准应符合下述要求:1.对立项制项目给予无偿资助的,市财政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金额的50%。
园区税收倍增实施方案
园区税收倍增实施方案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园区税收倍增实施方案成为了当前经济政策的重要议题。
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提高社会福利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因此,如何有效实施园区税收倍增方案,成为了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园区税收倍增实施方案需要加强政策引导。
政府可以通过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企业入驻园区,从而扩大园区税收规模。
同时,政府还可以加大对园区企业的税收宣传和指导力度,帮助企业了解税收政策,合理规划税收筹划,提高税收遵从度。
其次,园区税收倍增实施方案需要加强税收征管。
政府可以通过建立健全的税收征管体系,加大对园区企业的税收监管力度,严格执法,打击偷逃税行为,确保园区税收的稳定增长。
同时,还可以加强税收征管的信息化建设,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质量。
此外,园区税收倍增实施方案还需要加强税收服务。
政府可以通过建立便民办税服务大厅,提供便捷高效的税收服务,满足园区企业的税收需求。
同时,还可以加强税收服务的宣传和培训,帮助园区企业了解税收政策,提高纳税自觉性。
最后,园区税收倍增实施方案需要加强税收政策的协调配合。
政府可以通过加强税收政策的协调配合,避免出现税收政策的交叉重复和矛盾,确保税收政策的一致性和稳定性,为园区税收的倍增提供有力支持。
综上所述,园区税收倍增实施方案是当前经济政策的重要议题,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
只有加强政策引导、税收征管、税收服务和税收政策的协调配合,才能有效实施园区税收倍增方案,为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东莞松山湖人才补贴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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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产业集群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产业集群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1.18•【字号】东府〔2021〕10号•【施行日期】2021.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产业集群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府〔2021〕10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产业集群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2021年1月18日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产业集群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粤府函〔2020〕82号)文件精神以及省各产业集群行动计划有关工作部署,将产业集群培育作为推动我市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提升制造业竞争力、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支撑,加快推动“东莞制造”向“东莞创造”的高质量发展转变,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到2025年,我市新一代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纺织服装鞋帽、食品饮料等四个支柱产业集群营业收入与全市工业经济发展增速基本同步,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盘和稳定器;软件与信息服务、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半导体及集成电路等五个新兴产业集群营业收入保持年均增速达10%以上,不断开创新的经济增长点。
分梯度培育形成一批国际一流、国内领先、地方特色的产业集群,布局分工合理、差异协同发展的产业集群发展格局基本建立。
二、发展重点(一)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1.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集群。
充分发挥我市电子信息制造业的产业基础和发展优势,积极参与省高端化智能终端产业集聚区建设,以创建国家级智能移动终端产业集群为引领,抢占5G通信战略高点,重点发展智能移动终端、新一代通信设备、高端新型元器件、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等领域,推动数字经济核心技术攻关、示范应用和产业化,支持电子信息向海发展,全力打造万亿规模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世界级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集群。
松山湖倍增计划2020年园区级试点企业
松山湖“倍增计划”2020年园区级试点企业申报指南一、申报条件1、企业在园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依法经营,诚实守信。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级不能为黄牌或红牌;企业为我市重点用能单位的,其年度考核不能为“未完成等级”。
3、遴选目标重点为信息技术产业、软件信息产业、高端智能装备制造产业、生物产业、新材料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等企业。
其中软件信息产业企业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软件信息技术服务收入占本企业营收30%以上,而从事集成电路设计的企业其集成电路设计和测试的收入占本企业营收60%以上。
4、原则上,要求企业2019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年度增长率不低于15%,并且税收贡献不低于50万元。
税收贡献数据统计口径为全口径税收,不剔除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一般退税,但不含免抵调库办理数。
对于重大项目建成投产企业、软件信息产业、园区重点引进项目的企业,以及已纳入园区重点扶持的企业,可适当放宽要求。
5、具有良好发展基础,所在产业发展前景好,拥有优秀的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
有明确可行的倍增方案,倍增意愿强烈,愿意签署《松山湖“倍增计划”2020年申报企业承诺书》。
6、具备科技创新、总部经济、兼并重组、服务型制造、产业链整合、资本运营等六大成长驱动因素的一项或多项。
另外,如企业具备符合其他集约型经济发展的创新性要素,同样可视作具备成长驱动因素。
科技创新驱动,侧重选取研发投入较大、拥有较多专利、知识产权及技改投入较大的企业;总部经济驱动,侧重选取已在园区建立总部以及正在启动总部建设,不增加使用土地资源而单位产值提高的大型企业;兼并重组驱动,侧重选取有兼并重组计划的大型企业;服务型制造驱动,侧重选中小型新型业态、定制化生产的企业;产业链整合驱动,侧重选取先进制造业中的龙头制造企业和具有整合上下游产供销环节的企业;资本运营驱动,侧重选取上市后备企业及上市梯度企业库中,上市条件较为成熟的企业。
二、申报材料1、《松山湖“倍增计划”园区级试点企业申请表》以及《松山湖“倍增计划”2020年园区级试点企业倍增承诺书》(可在松山湖门户网站、“幸福松山湖”微信公众号的倍增计划子网下载)。
松山湖倍增计划园区级试点企业产业政策
松山湖倍增计划园区级试点企业产业政策倍增扶持配套资助申请表
(2017年度)
申请项目:
申请单位(盖章):
联系人: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松山湖高新区倍增办
2018年编制
填表说明:
1、本表页面可视需要延展或缩小,字体、字号等可自主选择,但不能删除栏目或改变原有格式,打印时采用A4打印,一式3份。
2、本表各项内容须如实填写,表达完整、清晰、准确。
3、本表封面的申请项目,应填写《东莞松山湖“倍增计划”园区级试点企业产业政策倍增扶持配套资助目录》(2017年版)标注“具体项目名称”栏中的项目。
4、单位地址填写在园区的实际办公地址。
5、生产用房包括且不限于厂房、中试车间等生产性场所。
6、研发机构指具备研发中心、研究院、实验室、检测所等具备研究实验功能的机构;营销机构指具备营销属性的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等机构;生产机构指具备生产、中试实验功能的子公司、分公司等机构。
7、所在证券交易市场可选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等。
8、本表中“获批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产业政策倍增扶持资助目录》(2017年版)中所列扶持项目情况一栏中的资金名称、项目名称,应分别填写《东莞松山湖“倍增计划”园区级试点企业产业政策倍增扶持配套资助目录》(2017年版)标注“资金名称”栏中的资金、标注“具体项目名称”栏中的项目。
企业基本情况金额单位:万元。
东莞倍增计划条件
东莞倍增计划条件工作目标1. 提高产业创新能力产业创新能力是推动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
东莞作为我国制造业的重要基地,提高产业创新能力对于实现经济倍增具有重要意义。
具体来说,我们需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提高产业创新能力:•加强研发投入,鼓励企业增加研发费用,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建立产业技术创新平台,促进产学研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引进高层次人才,提高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为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培育创新型企业,鼓励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提高企业创新能力。
2. 优化产业结构优化产业结构是实现经济倍增的关键。
东莞需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优化产业结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扶持力度,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通过技术改造、产业升级等手段,提高传统产业的生产效率和附加值;•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产业结构向高端化、服务化方向发展;•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创新,提高产业附加值。
3. 提升城市品质提升城市品质是实现经济倍增的重要保障。
东莞需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提升城市品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承载能力;•改善生态环境,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提高城市宜居性;•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满足市民多元化、高品质的生活需求;•推进城市更新,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
工作任务1. 制定具体政策为达到工作目标,东莞需要制定一系列具体政策,包括产业创新政策、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城市品质提升政策等。
这些政策需要结合东莞实际情况,明确工作重点,提出具体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实施。
•设立产业创新基金,支持企业研发创新;•制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出台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政策,引导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制定服务业发展优惠政策;•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制定公共服务提升方案;•推进城市更新,制定城市更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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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湖倍增计划园区级试点企业产业政策倍增扶持配套资助申请表
(2017年度)
申请项目:
申请单位(盖章):
联系人: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松山湖高新区倍增办
2018年编制
填表说明:
1、本表页面可视需要延展或缩小,字体、字号等可自主选择,但不能删除栏目或改变原有格式,打印时采用A4打印,一式3份。
2、本表各项内容须如实填写,表达完整、清晰、准确。
3、本表封面的申请项目,应填写《东莞松山湖“倍增计划”园区级试点企业产业政策倍增扶持配套资助目录》(2017年版)标注“具体项目名称”栏中的项目。
4、单位地址填写在园区的实际办公地址。
5、生产用房包括且不限于厂房、中试车间等生产性场所。
6、研发机构指具备研发中心、研究院、实验室、检测所等具备研究实验功能的机构;营销机构指具备营销属性的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等机构;生产机构指具备生产、中试实验功能的子公司、分公司等机构。
7、所在证券交易市场可选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等。
8、本表中“获批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产业政策倍增扶持资助目录》(2017年版)中所列扶持项目情况一栏中的资金名称、项目名称,应分别填写《东莞松山湖“倍增计划”园区级试点企业产业政策倍增扶持配套资助目录》(2017年版)标注“资金名称”栏中的资金、标注“具体项目名称”栏中的项目。
企业基本情况金额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