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三违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保护广大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本企业的员工和外来人员。
第三条安全生产“反三违”是指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和惩戒的工作,旨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三违”行为分为三类,包括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章设备。
第五条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安全意识的先导作用,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对“三违”行为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
第二章“三违”行为的界定和处罚第一节违章指挥第六条违章指挥是指在工作过程中,不按照安全规程和相关规定组织指挥作业的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1.指挥作业人员不遵循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2.未按要求对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3.未按照安全规定安排、调度作业人员和设备。
第七条对于违章指挥行为,将按照以下处罚标准进行处理:________1.首次违章指挥,责令整改,并进行书面警告。
2.多次违章指挥,扣除相应奖金,并进行记录。
3.严重违章指挥,给予相应处分,并进行立案处理。
第二节违章操作第八条违章操作是指在工作过程中,不按照操作规程和相关规定进行操作的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1.未按照作业指南和工艺规定操作。
2.操作设备时不穿戴专业防护设备。
3.私自改变操作工艺或措施。
第九条对于违章操作行为,将按照以下处罚标准进行处理:________1.首次违章操作,责令整改,并进行口头警告。
2.多次违章操作,扣除相应奖金,并进行记录。
3.严重违章操作,给予相应处分,并进行立案处理。
第三节违章设备第十条违章设备是指使用未经检验、未按要求维护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设备进行作业的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1.使用超过使用寿命的设备进行作业。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设备投入使用。
“反三违、除隐患”管理办法

“反三违、除隐患”管理办法
是指一种管理措施,旨在防止和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该办法通常由政府、企事业单位等相关部门制定和执行。
该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定义和分类:明确什么是“三违”行为以及何为安全隐患,并对其进行分类,以便进行有效的管理。
2. 监管机构和责任:明确具体的管理机构和责任人,负责对“三违”行为和安全隐患进行监管、处置和处理。
3. 预防和整治措施:提出预防“三违”和安全隐患的具体措施,比如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等,同时明确整治“三违”行为和安全隐患的方法和要求。
4. 处罚和奖惩机制:对违反“反三违、除隐患”管理办法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同时对积极参与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5. 监督和评估: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并及时纠正和改进工作措施。
通过实施“反三违、除隐患”管理办法,可以有效提升行业和社会管理水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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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三违管理考核办法

反三违管理考核办法背景“三违”是指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中违反环保、安全、劳保等规定的3种行为,即漏报、漏检、漏排。
对“三违”现象的存在,不仅会影响建设工程的正常运行,还会影响施工单位的形象和信誉。
为了加强对“三违”现象的管理,提高施工单位的管理水平和违规风险意识,制定了反三违管理考核办法。
考核内容反三违管理考核包括以下几个内容:1. 环保管理考核环保管理考核是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环保方面的管理情况进行考核。
包括扬尘、噪声、废弃物处理等方面的考核内容。
2. 安全管理考核安全管理考核是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安全方面的管理情况进行考核。
包括安全标识、人员防护、危险源管理等方面的考核内容。
3. 劳保管理考核劳保管理考核是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劳动保护方面的管理情况进行考核。
包括工作场所安排、安全防护用品配备等方面的考核内容。
4. 纪律考核纪律考核是对施工单位内部纪律方面的考核。
包括班组作业纪律、工人作业纪律、安全管理人员规定等方面的考核内容。
考核方式反三违管理考核采用定期考核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1. 定期考核定期考核是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对施工单位的反三违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考核周期通常是季度或半年。
考核内容包括环保、安全、劳保和纪律等方面。
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的方式计算,并根据考核结果对施工单位进行奖惩。
2. 不定期抽查不定期抽查是在考核周期内随时进行的抽查。
现场监管人员会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施工单位进行考核。
抽查考核内容和方式与定期考核相同。
考核标准考核标准是对反三违管理考核过程中所采取的评估标准。
根据不同的考核内容,可以制定不同的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应该合理、可操作性强,且与施工单位实际情况相符。
制定考核标准应该与施工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避免考核标准对施工单位造成意外的不利影响。
总结反三违管理考核办法是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中的违规行为进行管理的重要手段。
好的实施办法能有效地提高施工单位的管理水平,减少违规事故的发生,并保障施工单位的形象和信誉。
反三违管理措施

反三违管理措施在生产作业过程中,“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必须采取有效的反三违管理措施。
一、加强教育培训1、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新员工入职时,进行全面的安全培训,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老员工定期参加复训,不断强化安全意识和技能。
2、针对性的专题培训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工种,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让员工清楚了解自己岗位的风险点和防范措施,以及常见的三违行为和危害。
3、案例分析教育收集各类因三违导致的事故案例,通过图片、视频等形式展示给员工,组织员工分析讨论,让员工从他人的错误中吸取教训。
4、安全文化建设通过安全文化活动,如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演讲比赛、安全文艺演出等,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使员工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安全理念,自觉抵制三违行为。
二、完善规章制度1、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规定等,明确什么是允许的,什么是禁止的,让员工有章可循。
2、修订完善制度根据生产实际和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修订完善安全制度,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加强制度宣贯通过会议、培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员工宣传安全制度,确保员工知晓并理解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三、强化现场管理1、加强监督检查加大现场巡查力度,特别是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高风险作业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三违行为。
2、实施分级管控根据风险程度,对作业区域进行分级管理,对高风险区域增加检查频次和监管力度。
3、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在危险区域、设备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提醒员工注意安全,防止三违行为的发生。
4、落实安全责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责任,将反三违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促使员工自觉履行安全职责。
四、严格考核奖惩1、建立考核机制制定明确的三违行为考核标准,对发现的三违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如警告、罚款、停职等。
2、奖励遵章守纪对遵守安全制度、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如颁发安全奖金、荣誉证书等,激发员工的积极性。
“反三违、除隐患”管理办法范本

“反三违、除隐患”管理办法范本一、引言“反三违、除隐患”是一项重要的管理任务,旨在加强对单位和个人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行为的监督和处置,同时侧重于排除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类潜在危险因素。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和维护正常秩序,我们制定了以下管理办法。
二、基本原则1.依法依规。
所有行为管理必须合法合规,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单位内部规章制度。
2.公开透明。
管理行为必须公开透明,负责人必须公示执法结果,并接受公众监督。
3.公正公平。
管理行为必须公正公平,不得有利益输送、徇私舞弊等行为。
4.科学决策。
管理行为必须基于科学研究和实践经验,不得凭主观判断任意决策。
三、管理机构与职责1.设立反三违、除隐患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管理工作,包括制定管理规定、指导实施、监督检查等。
2.设立反三违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包括收集信息、核查举报、立案调查、处罚决定等。
3.设立除隐患管理小组,负责搜集隐患信息、制定整改计划、督促整改等。
四、预防措施1.加强法规宣传。
通过各种渠道向单位和个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使其了解、遵守和依法行事。
2.强化教育培训。
定期组织单位和个人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纪律规定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其识别和规避风险的能力。
3.建立激励机制。
对于积极参与反三违、除隐患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激励他们保持安全生产的良好状态。
五、管理流程1.信息收集。
通过系统化的信息收集机制,获取单位和个人的各类违规行为、隐患等信息,并分类整理。
2.核查举报。
对收集到的各类信息进行核查和初步调查,以确保信息真实可靠。
3.立案调查。
在核查确认信息属实后,依法立案,并进行进一步的调查,搜集证据,形成调查报告。
4.处罚决定。
根据调查结果,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对违纪违规行为和不合规隐患做出处罚决定,确保公正合理。
5.整改落实。
对于发现的不合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其及时整改,确保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六、监督检查1.定期检查。
“反三违、除隐患”管理办法模版

“反三违、除隐患”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
第三条三违是指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包括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第四条隐患是指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不安全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设施设备故障、不合格产品等。
第五条本办法的实施目标是确保单位和个人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做到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确保生产经营安全稳定。
第六条本办法的实施机构为 xx部门,负责制定具体措施和实施方案,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第二章管理要求第七条单位和个人应当充分认识三违和隐患的危害性,加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第八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明确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九条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个人在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不得违反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确保工作场所安全。
第十三条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和使用必要的行政许可,不得擅自使用或者弄虚作假。
第三章监督检查第十四条监督检查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单位和个人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安全违法行为和隐患及时进行处罚和整改。
第十五条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确保监督检查工作的规范有效。
第十六条监督检查部门可以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临时检查等方式,对单位和个人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监督检查部门可以依法采取通报批评、责令停产停业、罚款等措施对违法单位和个人进行惩处。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十八条发现单位存在严重违法行为或者长期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监督检查部门可以责令停产停业,直至整改完毕。
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企业安全生产秩序,防备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资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订立本《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员工和访客,涉及本企业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包含但不限于生产作业、设备维护、车辆运输等。
第二章三违行为的定义和分类第三条三违行为是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行为,包含三种类型:•一违,指员工违反本企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等规定;•二违,指员工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行为;•三违,指员工违反安全操作要求,未经许可转变设备操作方式,或未按规定使用、维护设备和工具的行为。
第三章三违行为的防范与处理第四条员工防范三违的责任:•每位员工要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每位员工要遵守国家和企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熟识和执行各项规定;•每位员工要搭配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并乐观参加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
第五条三违行为的处理:•对一违行为,将依据事实轻重程度予以员工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写入档案等惩罚;•对二违行为,将依据事实轻重程度,依法予以罚款、拘留等惩罚;•对三违行为,将依据事实轻重程度,予以员工警告、惩罚款、停职、解聘等处理措施。
第六条三违行为的责任追究:•对重点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将遵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一违、二违行为发生重点事故的,必需进行全员排查,找出问题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三违行为造成损失的,责任人需进行经济赔偿,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七条安全检查的目的:•保障设备、工具的正常运转;•防备事故的发生;•发现和排出隐患。
第八条安全检查的方式:•日常巡查,由安全管理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定期专项检查,由安全管理人员随机抽查企业各部门和各岗位。
第九条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刻上报安全管理人员,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整改;•主管部门要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并跟踪整改情况;•重点安全隐患要立刻停工整改,确保安全再投产。
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四篇)

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9.1.1反三违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反“三违”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编制依据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规范生产作业行为,控制和防止事故发生,进一步强化对“三违”行为的检查和处罚,引导和教育员工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习惯,确保公司安全形势的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需要,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三违”行为,指的是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简称。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范围内生产作业行为。
三、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全公司的反“三违”工作。
安技科具体负责反“三违”的宣传、教育、检查督导工作,并重点加强对从业人员“三违”行为监督检查与处罚,对因“三违”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安技科负责按有关制度向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本部门反“三违”工作,在布置、检查安全工作时,把反“三违”作为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进行布置、检查,并对此负责。
四、“三违”范围(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作业行为:1、习惯性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不听他人劝阻而冒险作业的。
2、擅自变更操作程序而未采取安全措施的。
3、对正确指令和计划拒不执行或私自变更而冒险作业的。
4、违反有关制度,未随车携带安全防护设施和私自拆除车载安全防护装置的。
5、特殊作业未安排专业人员现场监督或现场监护以各种理由不坚持在场的。
6、未按安全防护制度穿戴、使用劳保防护用品的。
7、重大隐患无整改方案或有方案不执行的。
8、车辆在夜间或特殊气候条件下,无安全行驶保障而强行运行的。
9、驾驶员无从业资格证驾驶或驾驶与证件不相符车辆。
10、未随车携带有效证件的,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的。
11、驾驶员超速、超员、疲劳、酒后驾驶,争道抢行、开赌气车、英雄车等各类违章行为的。
12、驾驶员不在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进行车辆例行检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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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三违”管理办法矿山企业从业人员“三违”现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组织和劳动纪律。
)是导致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特别是习惯性的违章,给生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后果,造成了极其不良的政治和社会影响。
为此,芒硝矿特制定本办法,以加强反“三违”工作的力度,促进我矿的生产安全管理。
一、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摘自《安全生产法》)对本单位安全工作提出建议。
1、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2、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3、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4、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加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5、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服从管理、听从分配,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6、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的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7、各用人单位必须对所用从业人员进行入厂的“三级教育”,对调换工作和工种,必须进行换岗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对“三违”人员的帮教:1、凡“三违”人员必须接受正确的他人指出的批评并立即改正,并在本单位的班前会或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会上做书面检查,会后将书面检查交芒硝矿安监办存档。
2、凡“三违”人员,情节严重、认识态度不端正,必须停止工作到芒硝矿安监办参加“三违”人员帮教学习,视其学习认识提高的程度,再做出处理。
3、凡参加芒硝矿安监办组织的“三违”人员帮教学习期间不发给工资,只按公司执行的最低生活费标准发给“三违”人员帮教学习生活费。
由安监察办出据手续,经营办予执行。
三、对“三违”人员的处理:(一)凡发生下列特别严重“违章”行为之一者;应给予以下处理;开除出矿;开除出矿留矿察看;(1)严重的在危岩下冒险作业;(2)搭乘运行中的空、重车和运火工产品的列车;斜坡运行中的矿车等非载人机械设备;(3)现场值班队长、作业班组长、安监员空班、漏班;放炮施工现场不按要求操作和不安置警戒放炮的;(4)故意损坏通风设备、设施和断电保护装置,随意停开局扇的;(5)私拆、私闯栅栏密闭,擅自闯入盲巷或采空区的;(6)私藏、偷盗火工产品或将剩余火工产品在井下引爆的;(7)违章造成他人重伤及以上事故或直接经济在一万元以上的直接责任者;(8)违章不听劝阻、制止、殴打正常行使职责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9)违反上级指令中开除矿籍条款者。
(二)凡有下列严重违章行为者,给予安全处罚,同时可给予行政处分:1、酒后入井罚款100元;溶区大爆破期间带烟火入井罚款300元;2、入井人员和主井口运输工作的人员不戴安全帽的罚款30元/人次;3、在井下工作场所作业前不严格执行敲帮问顶检查、处理的罚款100元/次;4、对斜井装砂机械、提升用的绞车不执行牢固可靠的稳固措施,罚款100元;对装砂机械的撑脚、道卡、齐蓬卡完好、工作台车文明卫生,未做到的分别处以50元/样的罚款;5、放炮前不对炮崩区的设备、机械、缆线、信号等进行掩护,导致装砂机械被打烂的罚款500元,开关、设备、缆线被打烂的分别处以200元/样,并承担设备、设施折旧后价值的50~100%的赔偿;6、放炮作业不按规定,不按要求安设警戒放炮的罚款200元/次;7、处理盲炮不按规定进行的罚款300~500元,同时停止工作,参加违规学习,情节特别严重的,按特别严重违章处罚;8、掘进工作面打眼工不按规定及时打风筒眼、电缆悬挂眼的罚款30元/个(眼子个数以作业规程规定为准);9、违反火工产品在领、运、用、退和炸药、雷管分装分运规定的罚款100元/次;10、打开风门不随手关闭或同时打开两道风门造成漏风或风流短路的罚款100元;11、违反“开车不行人、行人不开车”规定或走严禁行人的绞车道罚款100元;12、井下带电作业不按规定程序停、送电的罚款100元;13、对主井底、主暗斜井底挂钩工不遵守本工种操作程序而导致的车辆走单行道的罚款100~500元/次,对主井筒、主暗斜井井筒挂钩工不按井筒挂钩工操作程序操作而导致的井筒跑车事故罚款500元/次,同时对造成的设备、设施、钢丝绳及车辆损坏,按购置价折旧费用的10~30%追究赔偿责任;14、全矿提升运输、溶区生产、开拓过程中,凡矿车跳道必须采用正确的处理办法,处理跳车,不得乱干、蛮干,甚至违章处理。
否则罚款100~300元,同时按对设备、设施、轨道、钢丝绳、绞车和矿车损坏的直接经济损失价值的10~30%追究经济赔偿;15、对运输线、尾矿卸矸轨道必须严格执行“轨道质量铺设标准化”,做到道床稳固,确保运输线畅通,对铺轨不合格的罚款50元/次,对尾矿卸矸因道床不稳导致的翻车或信号指挥不当造成的矿车翻车按10元/个车进行处罚;16、主井绞车司机、主暗斜井绞车司机、矸石山绞车司机及生产区域小绞车司机、运输各水平对拉绞车司机必须严格执行各自工作地点所用绞车的操作规程,认真班班检查钢丝绳磨损情况、各工种之间要相互配合,做到安全生产,违者罚款50元/次。
由于绞车司机责任造成的设备、设施损坏的,同时应按损失价值的10~30%追究经济赔偿;17、机电队的钳工、电工、焊工、车工、矿车修理工、安监办通风工、运输的杂工及道班工。
不遵守行业操作规程,不做到自主保安、业务保安、互助保安和行业的安全规程以及安全方面的规定,一律予以50~100元/人次的罚款;18、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矿长、队长、现场值班队长、班组长、安全监察员、工程技术人员)不按“三大规程”组织指挥、监督、指导安全生产,违章指挥,甚至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罚款100~300元;19、现场值班队长、班组长不与工人同进同出的,作业前不首先检查工作区域和工作场所的安全状况的罚款100元;对现场安全隐患不安排处理,甚至处理不了也不汇报的罚款100元;20、队长、值班队长、现场班组长、入井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监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发现违章行为不制止或对错误操作不予以纠正的罚款100元;21、对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的责任人罚款100元;对调换工种不进行换岗培训就安排上岗的责任人罚款100元;对特殊工种作业不按特种作业进行管理的责任人罚款100元;22、对不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矿安全生产调度会议颁发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矿长指令精神的,不加强现场管理,导致现场管理混乱,严重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给予单位领导人、现场值班队长100~200元罚款;并可给予行政降职、撤职的处分;23、芒硝矿所有人员,自主保安、互助保安、业务保安意识差的罚款50~100元;因检修、安装质量低劣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罚款200~500元;24、凡芒硝矿各工种作业班组集体违章的处以300~1000元;其中现场管理人员承担的罚款应比普通员工多1~2倍,其余的按人头均摊;25、芒硝矿全体员工,凡是违反劳动纪律(包括无故提前下班、脱岗、离岗、井下工作时睡觉、上班时间打架斗殴、工作期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等)影响矿井安全生产正常工作秩序的罚款50~100元/人次,同时可给予调换工种、调离原岗位的处理;26、芒硝矿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员工无故不听从指挥、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处50~200元罚款;同时可视其情节给予警告、调离原岗位、或降级使用等处理;27、对人为因素损坏设备、设施、仪器、仪表、安全标致、安全警语、安全须知、矿井井下路标以及矿井专用测点的罚款50~100元,同时责令赔偿损失的50~200%;28、对井巷工程质量差,运输线路铺轨质量差,未按井巷质量要求施工和铺轨的,给矿井安全生产正常秩序带来影响的罚款200~300元,分管的队长或值班队长,班组长分别承担20%、30%,其余的按人头均摊,并责令限期整改;29、违反矿井文明生产管理规定,环境卫生要求的,导致工作场所脏、乱、差的;机电设备、设施、硐室、车房、检修房工作场所不按行业文明生产卫生规定要求进行管理的,给矿井安全生产工作带来安全隐患和影响的罚款50~100元;同时追究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30、芒硝矿90钻施工人员必须对工作场所和行走的路线进行敲帮问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技术措施,违者罚款50~100元;90钻施工必须严格按芒硝矿中深孔打眼工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和钻孔施工图表进行施工。
违者严格按《中深孔施工工程承包协议》的有关规定执行;31、芒硝矿大爆破期间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劳动组织和劳动纪律、服从安排、听从指挥,严格按照编制的爆破设计说明书、施工作业计划、实施细则、作业图表、安全技术措施和溶区大爆破期间芒硝矿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违者罚款100~300元;必要时可以加大1~2倍处罚;32、芒硝矿看守人员、地面工业广场作业人员、地面运输人员和掘进队必须看好、管好各自的物资、材料、工具以及从井下打出地面的物资、材料、工具并及时进行收捡、归顺,违者罚款50~100元;同时追究失误丢失的物资、材料、设备、工具以及边角余料的损失;33、对私拿、盗窃、巧立名目夺取矿山废旧物资、材料、金属、钩环、插销、法兰盘、镙栓、道钉、道夹板以及废旧地滚废旧钢丝绳等物资、设备、材料的罚款100~300元;同时追究损失价值的5~10倍经济赔偿;34、对违章或事故肇事者袒护,不提供真实情况或嫁祸于人;有意辱骂或刁难安监人员、工程质量管理人员、追究事故的业务部门人员的罚款50~200元;35、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监察人员、顶板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质量、数量等管理工作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工作玩忽职守、处事不公,给安全、生产、质量、产量带来影响的罚款50~200元;可并处警告或调离本岗位的处理;36、芒硝矿全体人员凡发现违章不制止,又不报告的按违章处理;现场有管理人员的处管理人员,属岗位职责范围的处在岗人员;37、凡本办法无明文规定的其它“三违”行为和习惯性违章操作行为的一律罚款50~100元;38、当全矿安全生产状况不好时,为扭转被动局面,可以对各类违章行为和习惯性违章加大1~2倍的处罚;四、对安全、生产做出成绩的奖励:1、对检举、揭发、制止违章行为和检举、揭发隐瞒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人员,可一次性奖励50~100元;2、对查找较大事故隐患,现场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主要人员一次奖励50~200元;3、对积极参加事故抢险、救护、避免事故扩大者,一次奖励50~200元;4、对执法逗硬,查处违章、处理事故隐患果断,敢于同歪风邪气做斗争,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的单位或个人每季度可奖励100~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