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种不正当竞争的案例
十大违反商业道德案例
十大违反商业道德案例十大违反商业道德案例在2007年1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反不正当竞争司法解释》)公布之前,很多不正当竞争行为无法在本法中找到明确的条文依据,故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二条原则性规定进行裁判,2007年2月1日,上述司法解释生效后,以下诸多案例可以适用该司法解释的具体规定,该司法解释的相关立法依据来自本条原则性规定以及民法通则的诚实信用原则。
今后,如涉及司法解释没有具体明确规定的情形,仍可以援用本条规定,在没有法律或者法律适用模糊时,也可以将本条作为诉讼的请求权基础。
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无法归类的民事法律权益都可以用本条原则性规定北京某数据公司诉上海某数据信息有限公司,争议焦点:(a)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的法律特性(b)某公司信息源和各交易所信息源的区别。
某公司的信息源和各交易所的信息源是不同质和量,经过某公司深加工后,已经产生了增值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这也正是信息产业生存的经济和社会基础。
认识两者之间的差异是审理本案的关键。
实际上相当于著作权法中的数据库保护(c)该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认定(d)损失的计算。
某公司转发和经营行为不仅违反合同约定,也侵犯了某公司的商业秘密,应该承担违约和侵权的法律责任。
由于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和赔偿数额,所以法院根据技术合同法,根据违反合同的一方给另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额。
二审法院北京高院认为:《SIC某金融》信息作为一种新型的电子信息产品,应属电子数据库,在本质上是特定金融数据的汇编,这种汇编在数据的编排和选择上并无著作权法所要求的独创性,不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不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但某公司作为特定金融数据的汇编者,对数据的收集、编排,即对《SIC某金融》信息电子数据库的开发制作付出了投资,承担了投资风险。
该电子数据库的经济价值在于数据信息的即时性,某公司正是通过向公众某传输该电子数据库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而获取收益,某公司对于该电子数据库的投资及由此而产生的正当利益,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盘点一下能说明中国法治现状和引发社会矛盾根源方面的十个案例【精品范文】
盘点一下能说明中国法治现状和引发社会矛盾根源方面的十个案例======================================================================盘点一下能说明中国法治现状和引发社会矛盾根源方面的十个案例1、白水电站搬迁执行案生效判决必须要予以执行,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3年1月14日作出的判令白水二级电站搬迁一案,却被新闻界人士戏称为“一纸无法执行的判决书”。
原因有两个:一是执行的标的是“行为”,而且涉及到政府多个部门,“行为”如何强制?二是水电站对地理位置有特殊要求,搬到没有水的位置还能称之为水电站吗?正因为如此,故执行成了难题,成为浙江省类似执行案件的首例,根源就在于相关政府部门在审批白水二级电站时没有考虑实际情况和疏于职守所致。
但生效的判决总归要执行,本案之所以能得以圆满解决,关键在于政府有关部门和金华中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否则也不会有《两个投资者,八年坎坷路》的新闻报道了,更不会出现陈荣林把原准备的几口棺材,转换成一面书有“力挽狂澜扬正气,拨开云雾化春风”的锦旗,并送给执行法院的感人一刻了。
2、永康市中集物流有限公司与上海铁路局、金华铁道物流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永康市中集物流有限公司自2005年以来,介入铁路金华货运站从事集装箱“门到门”运输业务,后中集公司与上海铁路局金华站、金华铁道物流有限公司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纠纷。
中集公司于2007年向金华中院提起诉讼,认为上海铁路局所属的金华车务段作为公用企业,利用自身的独占地位,在办理集装箱的托运和提取业务中,限定他人只能通过其指定的铁道公司办理手续,排挤其他从事集装箱运输经营者的公平竞争,该行为属于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经市中级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了由中集公司将其所有的5辆货运汽车转让给铁道公司,由铁道公司支付给中集公司上述车辆购买款等款项55万元等内容的调解协议。
本案以调解结案是一种遗憾,否则可以检验中国法治建设水平,但作为个案目的已经达到。
盘点恶性竞争五大经典案例 腾讯360之争上榜
1 技术屏蔽马化腾周鸿祎如今,越来越多的恶性竞争手段出现在同一个行业之中,尤其是快速消费品、互联网、家电等竞争激烈的行业。
为了排除异己、攻城略地,手段也在不断“推陈出新”:黑公关、口水战、终端封杀、技术屏蔽、贴身肉搏、诉讼……无所不用其极。
攻击对手的同时,也伤害了自己。
手段盘点手段1技术屏蔽案例:QQ、360从11月3日宣布让用户作出360与QQ“二选一”的决定后,腾讯和360的“战争”一直在升级。
11月4日晚间,360方面透露,在国家相关部门的全力干预下,目前QQ和360软件已经实现了完全兼容。
但是腾讯方面称360在说谎。
5日,马化腾明确表示,工信部倾向于认定腾讯无辜。
并向公众解释腾讯的自救做法是不得已。
而360董事长周鸿祎于6日凌晨对外发出一封公开信,表示腾讯此前抄袭360安全卫士并强制推广的行为,是欲置360于死地。
而金山、傲游、可牛、百度四大厂商5日针对360高喊出“不惜玉石俱焚”也要联合抵制,但关于四大厂商何时正式开始“不兼容”,可牛CEO傅盛却表示,目前不兼容的方式与时间,都尚未确定。
当时就有业内人士称,四大厂商此举,意在联手给360制造舆论压力。
此次事件源起于9月27日,360新推出一款仅针对腾讯QQ软件的名为“360隐私保护器”的工具软件,正式向腾讯宣战,将二者持续多年的“暗战”演化成了明斗。
360方面称,某些客户端软件会在后台密集扫描用户硬盘,并悄悄查看与自身功能毫不相关的文件,而“360隐私保护器”可实时监测并曝光客户端软件窥视用户计算机隐私的行为。
紧接着,360又推出“扣扣保镖”,在QQ体检、查杀QQ盗号木马等板块的基础上,新增了阻止QQ强行静默扫描用户硬盘功能。
随后就有网民发现,安装启用“扣扣保镖”后,QQ不能正常升级,不断被提醒有360在影响进程,不得不关闭360安全卫士才能进行。
双方矛盾一步步升级。
10月14日晚,腾讯发出公告称正式起诉360不正当竞争,要求奇虎及其关联公司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做出赔偿。
【精品】几个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
几个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案例1】原告:哈尔滨啤酒有限公司被告:哈尔滨圣士丹啤酒有限公司原告哈尔滨公司成立于1900年,是我国最早的啤酒生产企业,哈尔滨啤酒是该公司的主要品牌。
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该公司组建成以哈尔滨啤酒品牌为首的哈啤集团,目前是东北地区最大的啤酒生产企业,年产量达到150万吨。
近年来,哈尔滨公司在各种媒体上投入一亿多元广告费来宣传哈尔滨啤酒品牌,广告中不断以“哈啤”二字简称这个品牌,使这个品牌和“哈啤”二字的知名度日渐提高,销售区域遍布二十多个省,并远销到欧、亚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哈尔滨啤酒已为国内外广大消费者熟知。
2002年,哈尔滨啤酒的单个品牌产销量在全国同业中排名第三位。
被告圣士丹公司成立于2000年5月。
自2002年以来,在圣士丹公司生产的多种听装、瓶装啤酒包装装潢上,有分两排印刷的四个文字,一种是“哈啤”二字在上“金酒”二字在下,一种是“哈啤”二字在上“豪酒”二字在下,这些啤酒在哈尔滨本地和外省市销售。
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曾为此给予圣士丹公司行政处罚,并查封了其部分产品。
原告诉称,原告是有一百多年历史的企业。
原告生产的哈尔滨啤酒,代表了中国啤酒工业的成就,是中国知名商品;“哈啤”作为该商品特有的名称,已经被广大消费者熟知并认可。
2002年以来,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擅自将其生产的七种商品以“哈啤”的名称在市场上销售,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
请求判令:1.被告立即停止使用特有名称“哈啤”的不正当竞争行为;2.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50万元;3.赔偿原告为调查侵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68400元;4.赔偿原告的律师代理费2万元;5.以罚款制裁被告;6.被告负担本案诉讼费用。
被告辩称,原告将“哈啤”称为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没有依据,“哈啤”不是注册商标。
被告商品的名称是“哈金啤酒”、“哈豪啤酒”,与原告诉称的“哈啤”无关,不构成对原告的不正当竞争。
再有,原告诉请赔偿的损失没有计算标准,开支的调查费与本案无关,其诉讼请求应当驳回。
学生矛盾纠纷案例100条
学生矛盾纠纷案例100条在校园生活中,学生之间难免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矛盾和纠纷。
这些矛盾纠纷的形式多种多样,涉及到学习、生活、社交等多个方面。
以下是 100 个常见的学生矛盾纠纷案例:一、学习方面1、因考试成绩排名而产生嫉妒心理,导致同学关系紧张。
2、互相抄袭作业,被发现后引发争吵。
3、为争夺学习资源,如参考书、座位等,发生冲突。
4、小组作业中,对分工和贡献度存在分歧,引发矛盾。
5、对老师的评价和打分不满,同学之间互相抱怨。
6、学习好的同学不愿意帮助学习差的同学,被指责自私。
7、因为参加竞赛的名额有限,同学之间竞争激烈,产生矛盾。
8、课堂上抢答问题,被认为是出风头,引发同学不满。
9、对学习方法的不同看法,导致争论和互不认同。
10、借学习用品不还,引起纠纷。
二、生活方面11、宿舍卫生打扫分工不均,引发舍友之间的矛盾。
12、作息时间不一致,影响他人休息,引发争吵。
13、未经允许使用他人生活用品,引发不满。
14、抢占洗漱间、卫生间,导致冲突。
15、宿舍水电费分摊问题产生纠纷。
16、食堂打饭时插队,引起其他同学不满。
17、丢失物品怀疑被同学拿走,引发误会。
18、对学校食堂的饭菜质量和价格有意见,同学之间讨论时产生争执。
19、运动场上争夺体育器材,发生争吵。
20、晾晒衣物时占用他人位置,引发矛盾。
三、社交方面21、背后议论同学,被发现后引发冲突。
22、开过分的玩笑,伤害到同学的自尊心。
23、拉帮结派,排斥其他同学。
24、表白被拒绝后,纠缠不休,引起对方反感。
25、传播同学的隐私,导致关系破裂。
26、嫉妒同学的社交能力,故意找茬。
27、因参加社团活动的时间冲突,与同学产生矛盾。
28、对同学的穿着打扮评头论足,引发争吵。
29、朋友圈点赞评论不公平,被认为是厚此薄彼。
30、社交活动中争强好胜,不顾及同学感受。
四、班级管理方面31、班干部评选时,拉票、贿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引发争议。
32、班干部执行班级规定时,与同学产生冲突。
民法案例
案例1:原告:某商场;被告:某商业局某商场是1994年成立的集体所有制商业单位,隶属于该县商业局。
1998年11月,商业局举行职工先进表彰会,从商场购买石英钟、手表、电熨斗、毛巾被等作为奖品,价款共计18000元。
商业局经办此事的办公室主任对商场经理说,因商业局最近开支较大,所以此项货款要到明年3月支付给商场,商场经理表示同意,但到了1999年4月,商业局仍未付款,且从未提起此事。
5月初,商场派会计索要几次未果。
7月商业局作出决定并通知商场:奖品货款18000元由商场自行消化,双方不再结算。
此事在商场职工中反响强烈。
9月商场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责令商业局付款,而商业局则以该纠纷系上下级单位内部纠纷,且商业局已对此事作出处理为由拒绝应诉。
问:法院应否受理该案?分析与结论处理本案的关键在于认定商场与商业局之间发生的关于货款给付的关系是否属于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
作为地位独立的两个法人,他们有着各自的经济利益。
本案中他们是地位独立、平等的买卖双方,而不存在行政管理关系中的上级与下级。
买卖双方基于买卖这一民事活动产生了各自的民事权利与义务。
因此,属于民法的调整范围,法院应当受理此案。
法院受理本案后,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审理,并通知商业局到庭应诉,但商业局不应诉,为此法院缺席判决商业局支付所欠某商场货款18000元及相应的利息。
判决下达后,商业局以其与原告的纠纷系上下级单位内部的纠纷不应由法院审理为由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此案应属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纠纷,受民法调整,一审法院受理并对本案作出判决并无不当,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2:人事保证合同案原告: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和平之行被告:高延民1993年,原告与被告之子高峰岩签订聘用合同,聘用高峰岩为该行合同制干部。
依照该行规定,被聘人要为自己确立经济担保人,高延民在有关文件上签字盖章,同意作为高峰岩在合同期内的经济担保人。
依照规定,担保人有责任教育被担保人严格履行合同,如发生贪污、盗窃、严重违纪等方面问题,担保人应负连带责任。
十大违反商业道德案例
瓜子广告语激怒了仁仁车狮索赔1亿元除了争夺商标,专利和版权,竞争者还可以使用“广告语言”作为武器。
11月初,两个二手车网站提起诉讼的消息上线了。
据悉,人人车的二手车网站因不正当竞争向瓜子提起诉讼,要求赔偿人民币1亿元,原因是瓜子对瓜子直销网站上的“遥遥领先”,“全国领先”等宣传词不满。
显然,瓜子的广告策略是“整合心理学”。
您会看到许多品牌都以这种方式使用了它。
例如,香飘奶茶“可以环游世界”,“1亿人正在使用拼多多”和“红锅凉茶的领导者”。
您可能认为使用更多的人很好,因此您可以告诉别人我有力量并选择我。
也正因为如此,瓜子网被所有人起诉。
12月,瓜子二手车以“无人购车,三天包售”为借口,向海淀法院提起诉讼,引起了公众的误解,在不正当竞争中进行虚假宣传。
人人汽车被起诉海淀法院,要求停止相关宣传,同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
你饿了吗?尝试再次抑制美团干扰餐饮商人朱芬石家小吃店有两个平台:美团外卖店和饿了的Momo。
提供的菜肴类型基本相同,同一菜肴的售价也相同。
饿了,但他们与商人一起在其订购页面上推出了一张名为“饿了的摩利压力美团5元”的优惠券。
实际上,这对于渴望新用户来说只是一个折扣。
而且美团外卖也对新用户推出了类似的优惠政策,双方的优惠力度是相同的。
今年9月,饥饿的莫因不正当竞争被法院罚款5万元并道歉。
另一方面,在双十一日,法院再次对法律底线提出质疑,并印制了“一切秩序都比美团更好”的虚假宣传。
这不仅破坏了市场秩序,破坏了平台商家的利益,而且还威胁着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苏宁谴责京东对杨洋肖像的困惑11月7日,阳阳经纪公司发表声明说,京东公司未经阳阳的合法授权,在京东商城利用载有阳阳画像的照片来宣传以“双十一”为主题的促销活动并传播。
它在网络媒体上大肆宣传。
尽管京东回应了肖像权,但同一天,苏宁电器就京东商城滥用苏宁电器发言人杨扬的形象发表声明,指控京东上述行为不当,涉嫌故意使公众混淆意识并扰乱市场的正常商业秩序。
经济法案例
经济法案例案例一反不正当竞争案例分析[案情简介]某省于1998年元旦开通有线电视公共频道,该有线电视台为了提高收视率,以吸引更多的广告客户,推出了集娱乐,休闲,广告抽奖为一体的“缤纷时刻”栏目,开展“日日送奖,月月送礼”活动,每天向观众出一道简单的问题,猜对的观众通过抽奖即可获得每日送出的一台VCD或者一部摩托罗拉手机,每月还送出一个超过10万元的大奖即一套公寓。
此举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
另外,该省还拥有多家电视台,电视台之间的竞争非常激烈,而该有线电视台开展的有奖竞猜活动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招揽广告客户。
[评析]该电视台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为了吸引更多广告客户(即赚取更多广告利润),电视台需提高节目收视率。
为此,该电视台就运用了答题抽大奖的活动来吸引观众的注意和参与行为,“推销”自己的节目。
实质上是有奖销售的一种特殊形式。
作为一项创利手段,这一行为本身是可取的。
若符合公认的商业道德可以起到活跃市场促进公平竞争的作用。
但是,作为一种以抽奖决定获奖者的偶然性行为,该电视台设立的周奖项奖额高达10多万元,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额超过5千元。
案例二李建新侵犯商业秘密案[案情简介]被告人:李建新,男,28岁,汉族,湖南省衡阳市人,大学文化程度,原系广州市好又多百货商业广场有限公司资讯部副课长,暂住该公司员工宿舍,1997年11月24日被逮捕。
被告人李建新大学毕业后受雇于广州市好又多百货商业广场有限公司,任职资讯部电脑操作员,后提升为资讯部副课长,确知公司对资讯部有“不准泄露公司内部任何商业机密信息,不准私自使用FTP上传或下载信息”等有关电脑操作明文规定。
1997年8月中旬,被告人李建新擅自使用FTP程式从公司电脑中心服务器将公司的供货商名址、商品购销价格、公司经营业绩及会员客户通讯录等资料下载到自己使用的终端机,秘密复制软盘。
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课件页PPT文档
营主体与消费者之间的行为关系,经营主体与政府行 政执法部门之间的行为关系,同行业或相关行业各经 营主体间的行为关系等。(请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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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供应链拓扑结构图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生产商
经销商
同
同
类
类
生产商
型
经销商
型
产
商
品
品
生产商
经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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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 消费者 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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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189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第一个反托拉斯法案即《保 护贸易和商业不受非法限制与垄断之害法》(简称 《谢尔曼法》);1896年德国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 《反不正当竞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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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争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
• 竞争法 美国称为“反托拉斯法”,欧洲称为“竞争法”,日本
称为“禁止垄断法”。 • 广义的竞争法是指所有以维护公平竞争为目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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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构成 反不正当竞争法由五章内容三十三条条款构成。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至第四条,主要解释:立法目的、原则、执法者、
执法对象和行为、监督及管理的权力和义务等。)
• 第二章 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五条至十五条,界定和细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11种类型和形式。)
• 第三章 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至十九条,规定了监督检查部门的级别与职权, 执法程序及被监管对象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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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理起源
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主要发达国 家相继完成工业革命,资本主义由“自由 竞争阶段”进入“垄断阶段”。在垄断资 本主义条件下,垄断组织利用其拥有的市 场支配地位操纵价格,控制市场,排斥和 限制其他竞争者参与竞争,从而严重破坏 竞争,窒息生产活力,并由此引发一系列 的社会问题,加深了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 的矛盾,加深了资产阶级内部各阶层之间 的矛盾,也加深了经济危机,直接威胁到 资本主义国家利益。
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不正当竞争是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采取不正当
手段进行竞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下面我们就来看几个典型的不正当竞争案例。
第一,虚假宣传。
虚假宣传是一种常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有些企业为了吸引
消费者,故意夸大产品的功效,虚构产品的质量和性能,甚至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比如某化妆品公司宣传其产品能够祛痘去斑,但实际上并无此效果,这就是典型的虚假宣传行为。
第二,抄袭侵权。
在市场竞争中,一些企业为了迅速获取利益,采取抄袭他人
产品的方式,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比如某家电公司抄袭了另一家公司的产品外观设计和功能特点,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原创企业的利益,也扰乱了市场的正常秩序。
第三,不正当价格竞争。
一些企业为了抢占市场份额,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价
格竞争,比如无理低价倾销,以次充好等手段,扰乱了市场价格秩序,损害了其他正常经营者的利益。
第四,商业诋毁。
一些企业为了抢夺竞争对手的市场份额,采取诽谤、诋毁竞
争对手的产品或服务的手段,散布不实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誉,这种行为也属于不正当竞争的范畴。
以上几个典型案例,都是在市场竞争中常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这些行为不仅
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的正常秩序,对消费者造成了误导和伤害。
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保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只有在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中,企业才能健康发展,消费者才能享受到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竞争的事例
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竞争的事例竞争的事例竞争的事例事例一:玛格丽特·撒切尔是一个享誉世界的政治家,她有一位非常严厉的父亲。
父亲总是告诫自己的女儿,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要让自己落在别人的后面。
撒切尔牢牢记住父亲的话,每次考试的时候她的成绩总是第一,在各种社团活动中也永远做得最好,甚至在坐车的时候,她也尽量坐在最前排。
后来,撒切尔成为了英国历史上唯一的女首相,众所周知的“铁娘子”。
要想成就一番大的事业,就要具备“永远争做第一”的竞争意识。
事例二:沃尔玛的竞争对手斯特林商店开始采用金属货架以代替木制货架后,沃尔顿先生立刻请人制作了更漂亮的金属货架,并成为全美第一家百分之百使用金属货架的杂货店。
沃尔玛的另一家竞争对手本·富兰克特特许经营店实施自助销售时,山姆·沃尔顿先生连夜乘长途汽车到该店所在的明尼苏达州去考察,回来后开设了自助销售店,当时是全美第三家。
经过40多年的争斗搏杀,沃尔玛从美国中部阿肯色州的本顿维尔小城崛起,到目前为止,沃尔玛商店总数达到4000多家,年收入2400多亿美元,列全球500强首位,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神话。
事例三:可口可乐公司与百事可乐公司这两个竞争对手在双方激烈的竞争中也正突出了这种效果。
百事可乐与可口可乐都盯死了对方,只要对方一有新动作,另一方肯定也会有新花样。
可口可乐早在20世纪20年代便在古巴用飞机在空中喷出烟雾,画出“COCA-COLA”字样,可惜因为缺少经验而失败,百事可乐在1940年更是一下租了8架飞机,飞了万公里,在东西两海岸城市,以机尾喷雾,写下百事可乐的广告。
可口可乐当然要及时反击,为强化国民第一饮料的形象,可口可乐赞助了1939年的纽约世界博览会,并请名人啜饮,将其照片刊在杂志封面。
但相比之下,百事可乐的宣传广告方式更有创意。
他们专门设计了一套卡通片,而且还创作了一首看似极普通却风靡全美的广告歌曲。
两大巨头在竞争中可谓不遗余力,使出浑身解数来击败对手,但结果却是二者都有了长足的发展。
中国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 副本
《中国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时间:于1993年9月2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1993年12月1日起施行。
意义:是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
定义: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bèi)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
在现实生活中,不正当竞争行为五花八门、形形色色、举不胜举。
所以,各个国家的竞争法律制度往往首先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概括性的规定,然后再具体列举出典型的、突出的、在一定时期内比较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明文加以禁止。
不正当竞争行为中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列举规定了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四种属于限制竞争行为,另外七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分别包括市场混淆、商业贿赂、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低价倾销、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商业毁谤。
以下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第二章竞争行为第一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第二条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第三条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第四条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十大违反商业道德案例
瓜子广告语激怒人人车狮子开口向其索赔1亿竞争对手之间除了可以争夺商标、专利、版权之外,还可以用“广告语”当武器出击。
11月初,一则两家二手车网站打官司的消息,在网上刷屏了。
据报道:人人车二手车网站因不满瓜子二手车直卖网宣传“遥遥领先”、“全国领先”等宣传用语,人人车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瓜子网诉至法院,索赔1亿。
很明显,瓜子网打广告的策略是“从众心理”,可以看见很多品牌都这样用过,例如香飘飘奶茶“可绕地球一圈”、“1亿人都在用拼多多”、“红罐凉茶领导者”,大家可能都觉得用的人多就是好,所以打这个广告就告诉人家我有实力,选我吧。
也正是因为这个,瓜子网被人人车告了。
来而不往非礼也,12月,瓜子二手车今日以“人人车”使用“买车0首付,三天包卖”等不实的宣传语,造成相关公众误解,构成不正当竞争中的虚假宣传为由将人人车诉至海淀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停止相关宣传的同时并索赔经济损失1000万元。
小知有话说:相关从业者要以诚信经营推动行业发展,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
同时,夸张广告语有风险,所以《广告法》提及的禁用词汇千万别用!饿了么力压美团风波再起判罚后屡教不改餐饮商户猪粉世家小吃店同时入驻了美团外卖和饿了么两个平台,提供的菜品种类基本相同,同一菜品的销售价格也相同。
饿了么却连同商家在其订餐页面上推出了一张名为“饿了么力压美团5元”的优惠券。
事实上,这只是针对饿了么新用户的优惠活动。
而美团外卖也推出了类似针对新用户的优惠政策,双方的优惠力度是一样。
今年9月份,饿了么因不正当竞争被法院判处罚款5万元并赔礼道歉,而双十一饿了么再次挑战法律底线,打出“每单比美团优惠”的虚假宣传字样,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到平台商家的利益,更是威胁到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小知有话说:正当的竞争能产生压力与动力。
饿了么与美团为了自身发展,竞争在所难免,但各自在谋求自身增长的同时,要注重诚实信用的市场规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营造良性健康的市场环境。
苏宁斥京东擅用杨洋肖像混淆认知11月7日,杨洋经纪公司发表声明,称京东公司未经杨洋合法授权,在其京东商城擅自使用含有杨洋肖像的图片,以双十一促销为主题进行宣传推广,并在网络媒介上大肆传播。
经济法总论案例分析PPT课件优选全文
❖ 第五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 ,损害竞争对手:。。(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 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 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 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老干妈不正当竞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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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公司诉湖南华越食品公 司不正当竞争案
❖ 1999年11月30日,贵阳老干妈公司以湖南华越食品公 司生产的“老干妈”风味豆豉盗用了其产品的特有名称 ,并仿冒其产品瓶贴,在消费者中造成混淆、误认,侵 犯了其合法权益,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停止在被控侵权产品上使用与其产品瓶贴相近 似的包装、装潢;停止使用“老干妈”商品名称;销毁 被控侵权产品及其标识、瓶贴;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赔偿经济损失4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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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妈不正当竞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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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认为:“老干妈”作为一种地方风味豆豉的商品名称 是贵阳老干妈公司创先使用的,也是由于贵阳老干妈公 司的使用而知名的。“老干妈”三个字虽然没有独特的 创新,但由于贵阳老干妈公司的使用,使“老干妈”三 个字已经与贵阳老干妈公司及其生产的风味豆豉密切相 关,不可分割,成为了该商品的代表和象征,在社会上 说起“老干妈”,人们自然会想到它代表贵州老干妈公 司生产的风味豆豉。故“老干妈”已经具有了与其他相 关商品相区别的显著特征,应认定“老干妈”为贵阳老 干妈公司生产的风味豆豉的特有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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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方”案的社会本位分析
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处罚标准
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处罚标准英文回答:Unfair competition refers to the unethical practices that businesses engage in to gain an unfair advantage over their competitors. These practices not only harm the competition but also violate the principles of fair trade. In order to discourage and penalize such behavior, there are 11 types of unfair competition practices that are subject to punishment. Let me explain each of them and provide some examples.1. False advertising: This occurs when a business makes false claims about its products or services in order to deceive consumers. For example, a company may advertise a weight loss pill that guarantees instant results, even though it has no scientific evidence to support its claims.2. Trademark infringement: This involves the unauthorized use of another company's trademark to confuseconsumers and mislead them into believing that the products or services are affiliated with the original brand. For instance, a restaurant may use a well-known fast-foodchain's logo and name to attract customers.3. Trade secret misappropriation: This refers to the unauthorized acquisition, use, or disclosure of another company's trade secrets, such as confidential business information, formulas, or manufacturing processes. A common example is when an employee steals and uses a competitor's customer database.4. Commercial bribery: This occurs when a business offers or accepts bribes or kickbacks to gain an unfair advantage in business transactions. For instance, asupplier may offer cash or gifts to a purchasing manager to secure a contract.5. Defamation: This involves making false statements or spreading rumors about a competitor's products, services, or reputation in order to harm their business. An example would be a company spreading false rumors about acompetitor's financial instability to discourage potential customers from doing business with them.6. Misleading pricing: This includes practices such as price gouging, bait-and-switch tactics, or deceptivepricing strategies to mislead consumers about the actual price of a product or service. For example, a store may advertise a product at a heavily discounted price, but when customers arrive, they are told that the item is out of stock and are instead offered a more expensive alternative.7. Dumping: This refers to selling products in aforeign market at prices below their production cost, which harms domestic competitors and disrupts fair trade. An example would be a foreign company flooding the market with cheap steel products, driving local steel manufacturers out of business.8. Restrictive agreements: This involves agreements between businesses that restrict competition, such asprice-fixing agreements or market-sharing agreements. For instance, two companies in the same industry may agree toset the same prices for their products, eliminating price competition.9. Unfair subsidies: This occurs when a government provides financial assistance or subsidies to a particular company or industry, giving them an unfair advantage over their competitors. An example would be a government providing massive subsidies to a national airline, makingit difficult for other airlines to compete.10. Unfair use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This includes practices such as patent trolling or us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to stifle competition. For example, a company may file frivolous patent infringement lawsuits against its competitors to tie them up in legal battles and drain their resources.11. Online infringement: This involves the unauthorized use of another company's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 copyrighted material on the internet. For instance, a website may use images or content from another website without permission, violating copyright laws.中文回答:不正当竞争指的是企业为了获取不公平的竞争优势而从事的不道德行为。
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处罚标准
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处罚标准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主体之一借助于市场支配地位、技术优势、商业信誉或者其他优势条件,采取欺诈、贿赂、恶意诽谤、损害消费者利益等手段,扰乱市场秩序,侵犯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一种行为。
不正当竞争严重影响了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转,损害了经济主体的利益,因此各国都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明令规定,并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标准。
在中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处罚标准主要体现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包括了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处罚标准。
下面将就这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处罚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第一,欺骗消费者行为。
欺骗消费者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产地、价值等方面,通过虚假宣传、标注或者其他方式向消费者作虚假宣传,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商业信誉以及消费者的利益。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欺骗消费者行为,相关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损害其他经营者商业信誉行为。
损害其他经营者商业信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商业活动中诽谤其他经营者或者其商品或者服务,损害其商业信誉。
对于这种行为,相关主管部门同样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也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第三,恶意比价行为。
恶意比价行为是指企业高价或者低价向消费者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导致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对于这种行为,相关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也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第四,无偿赠送商品行为。
无偿赠送商品行为是指企业免费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导致市场秩序混乱,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对于这种行为,相关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也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第五,有偿赠送商品行为。
有偿赠送商品行为是指企业以低于成本价格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导致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经济法概论 第十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二节 不正当竞争行为
解析:当事人通过组织虚假交易,帮助其他经营者提升网店的信誉, 提高产品销量,获取佣金,其行为属于组织虚假交易行为。
第二节 不正当竞争行为
八、损害公平交易行为
此规定为”修订草案”的亮点之一,新增了具有相对优势地位的 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得实施下列行为,对交易相对方的经营活动进行 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影响公平交易,扰乱市场公平竞争 秩序: ①强迫交易相对方签订排他性协议; ②不合理限定交易相对方的交易对象或者交易条件; ③提供商品时强制搭配其他商品;
第二节 不正当竞争行为
(4)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 容; (5)无正当理由,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的内 容、页面实施拦截、屏蔽等; (6)其他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 正常运行的行为。
第二节 不正当竞争行为
《修订草案》新增排斥、妨碍其他经营者接入和交易条款。第 17 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平台规则等,违反行业 惯例或者技术规范,不当排斥、妨碍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产品 或者服务的接入和交易等,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明确流量劫持、不当排除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商品接入和交易、 不正当获取或使用其他经营者的商业数据、利用算法对交易相对 方进行不合理限制等行为属于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第20 条对新业态中可能出现的其他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兜底规 定。
《经济法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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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目标
通过对本章的学习,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特征、立法宗 旨和基本原则;理解 11 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理解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的法律责任;能够运用有关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定和不正当竞 争行为的法律责任分析实际案例。
省市场监管局公布反不正当竞争十大典型案例
省市场监管局公布反不正当竞争十大典型案例2021年,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两反两保”行动方案,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聚焦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查办了一批不正当竞争的违法案件,类型涉及低价倾销、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有奖销售等,有效地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了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现公布第一批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徐州清悦餐具消毒服务有限公司低价倾销案案情简介2021年3月18日,省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徐州清悦餐具消毒服务有限公司存在低价倾销行为,请求依法查处。
3月25日,执法人员前往徐州市进行现场检查,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经查,当事人自2018年起一直在徐州市经营消毒餐具,销售品种有 3.8寸四件套、4.5寸四件套、其他四件套和五件套等。
2018年至2020年当事人共销售各类消毒餐具约6000万套,销售总金额约1577万元,平均销售单价0.26元/套,平均单位生产成本0.33元/套。
受当事人低价竞争行为影响,同行业徐州益康餐具消毒有限公司、铜山区瑶棋餐具消毒服务部等公司亏损严重,逐渐减少或者停止生产经营。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通过低价销售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低价倾销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四条的规定,省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400000元。
案件启示本案虽然是价格违法行为,但是同样属于扰乱市场竞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当事人长期以亏损补贴的方式低价销售消毒餐具,导致同行业规模较小的企业无力竞争,只能同样进行亏损补贴或者停业倒闭,对同行业经营者的正常经营和市场发展造成了严重损害,最终也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因此,对当事人的处罚及早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规范了行业发展,维护了市场经营秩序。
案例二沈小凡拼多多店铺虚假交易案案情简介2021年4月19日,宿迁市沭阳县执法人员根据专项行动安排,依法对沭阳县颜集镇堰下村纪庄组35号,沈小凡在拼多多上经营的“花木经营部”店铺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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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5月,某市电信局贴出告示,称:“凡需在本市安装电话的用户,在缴交初装费办理安装手续时,必须同时交验其在电信营业厅内购买电话机的发票,否则不予十一种不正当竞争的限定专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005年10月17日晚,自贡市电视台盐都播报栏目播出了自贡市殡仪馆强制客户购买骨灰盒的新闻,自贡市工商局立即组织调查。经查证:殡仪馆在向丧家销售骨灰盒时,按远远高于市场同类商品的购进价格进行销售,最低加价为购进价的1.35倍,最高加价为购进价的9.8倍,单个骨灰盒最高加价金额达1630元。殡仪馆对丧家不愿在当事人处购买骨灰盒而自行在市场购买骨灰盒的,则以骨灰盒质量不能保证为由,不予将已火化的骨灰装进骨灰盒。当事人实行差别待遇的其目的,在于限制丧家在其他经营者手中购买骨灰盒,从而保持其获取高额利润。经查证,从2005年1月至2005年9,自贡市殡仪馆销售骨灰盒的金额为1482538.00元,而销售骨灰盒的购进成本仅454375.5元,从中获利100余万元。
2、沃尔玛礼品案
十一种不正当竞争的商业贿赂行为。
2003年12月4日,云南省前外经贸厅组书记彭沐浴在任期间,在审批昆明沃尔玛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时,默认其妻收受了昆明沃尔玛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邹丽佳价值约10万元人民币的"礼物". 1996年8月,沃尔玛在深圳开设了中国第一家沃尔玛购物广场和第一家山姆会员店,然后选择昆明迈出扩张的第一步。 其被判刑五年。
7、台积电在美诉中芯国际侵犯商业机密
十一种不正当竞争中侵犯商业机密
2003年12月,台积电公司向美国加州地方法院提交诉讼,称中芯国际公司侵犯了其多项专利并窃取了部分商业秘密,要求法院对中芯国际发布限制令并赔偿其经济损失。10年1月30日,两家达成协议,中芯国际在六年内向台积电共支付1.75亿美元,作为专利授权及和解金。作为交换,台积电有条件撤回与中芯国际之间的所有法律诉讼案件,同时双方专利相互授权期限到2010年12月止。此外,台积电未授予中芯国际使用商业机密的权利,但同意对以往所提及的不当使用商业机密案件不再追究。 11年8月29日,台积电在美国再次起诉中芯国际侵犯其知识产权,此次的原因是“侵犯商业机密”。台积电在声明中称,中芯国际违反了两家公司于去年1月达成的和解协议,并一直使用不法手段盗用其的商业机密
9.27日360发布“360隐私保护器”,利用宣传手段称腾讯及其产品“窥视”用户隐私,在没有真凭实据的情况下,给腾讯及其产品和服务的声誉造成了损害,此外,9月28日,腾讯在科技频道发表《360浏览器涉嫌借色情网站推广 遭公安立案调查》一文,最后也没有被证实。
5、麦当劳涉嫌捆绑销售事件
12年1月9日,刘女士带儿子去麦当劳就餐时意外发现麦当劳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取玩具钱的现象。11日,记者就刘女士反映的问题,暗访了烟台市区的多家麦当劳餐厅。在记者暗访的市区的几家店里,只有麦当劳观海路餐厅出售带玩具的套餐,而且其收银员和服务员,在消费者点餐时不主动提示玩具收费。只有当消费者自己发现后,才告知有收费玩具,并从套餐总价中扣除10元的玩具费。
10、铁道部内部通报刘志军案
十一种不正当竞争的通谋达标的行为
刘志军为丁书苗谋取中标30亿元的项目,对中间人在工程投标活动收取咨询费知情,对2010年第七届世界高铁大会中高铁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丁书苗下属公司)收取铁路工程单位1000万元赞助费知情。
11、电信限定专购
十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以权经商和地区封锁行为
3、家乐福五一促销五成返利
十一种不正当竞争的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低价销售商品行为。
家乐福在官方网站在首页显著位置公布:08年5月1日至4日,买男女装、男女鞋、童装、童鞋、餐具、厨具中任意品类,满150元送45元抵用券,满300元送120元抵用券,满500元送250元抵用券。公告中还打出了“超时尚、超省钱”的广告语。
据业内人士透露,目前超市杂货类商品的前毛利率(即进价与售价之间的差价)约在20%左右,百货类商品的前毛利率约为35%,去除营运等费用,超市的利润一般约为10%。业内人士称:家乐福此次大幅降价促销有悖于零售业的正常运作,返利近50%属非正常促销行为。
4、腾讯和360事件
十一种不正当竞争的损害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
1、阿里巴巴欺诈门
十一种不正当竞争的虚假广告宣传行为。
2010年11月18江苏工商执法人员通过互联网发现,辖区某化工公司在阿里巴巴网站宣传该公司是专业化工产品生产企业,而工商部门核准注册信息显示其只是购销企业。该公司宣传内容与事实明显不符,涉嫌虚假宣传,(2006年该公司在阿里巴巴注册,在网站发布的企业自身及产品介绍经核实与事实不符)
6、耶莉娅”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
十一种不正当竞争的欺骗性交易行为
耶莉娅集团先后在第25类服装、鞋帽等商品、第40类服装制作等服务上申请注册了“耶莉娅”商标,并许可耶莉娅总公司使用。赛美公司未经许可在网站、杂志、产品宣传手册、商业合同中以及服装上使用了与原告的“耶莉娅”注册商标相近似的“耶利亚”和“耶利妮亚”标识。
8、天门市工商局查处一房地产公司违法抽奖促销活动
十一种不正当竞争中的违法规定的有奖销售行为。
"最后60套经典户型热销中,凡前来认购者,人人有惊喜!50万大奖等您拿,最高奖项3万元,详情见售楼部海报。" 这是天门市某房地产公司今年1月在《楚天声屏报》天门周刊[32版]第二页的广告宣传。今年5月,天门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中发现这则宣传广告,因此项促销活动涉嫌违法抽奖行为,该局遂对其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天门市某房产公司为销售其在天门人民大道商业广场的部分滞销房源,在天门市人民大道举行的抽奖销售活动。该公司具体活动内容为:"凡活动期间认购或签约客户凭身份证或认购单均可参加抽奖活动。最高奖可享有现金30000元的购房优惠,设奖项5名;二等奖可享有现金20000元的购房优惠,设奖项5名;三等奖可享有现金10000元的购房优惠,设奖项10名;鼓励奖可享有现金5000元的购房优惠,设奖项20名"。在活动期间,共有两位签约客户在抽奖活动中中奖,其中:瘳某中奖30000元,代某中奖5000元。奖金直接从购房款中折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