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第二版 6第6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VIP专享】国际贸易实务第六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2、推定全损 Constructive Total Loss
含义:保险标的受损后并未完全灭失,但进行施 救、整理、修复所需的费用,或者这些费用加上 续运到目的地的费用,预计会超过货物到达目的 地的价值。
推定全损包括下列情况: – 保险标的遭遇保险事故后,估计完全灭失将是 不可避免的 – 被保险人丧失了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而收回 这一所有权所花费用将超过收回后的价值 – 保险标的受损后,其修理或救助费用分别或两 项之和将超过保险价值或在目的地的完好价值
由于国际货物采取的运输方式很多,其中包括海 洋运输、陆上运输、航空运输和邮包运输等,因 此,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也相应地分为海运货物保 险、陆运货物保险、航空货运保险和邮包运输保 险。
海上保险又称水险,是指以同海洋运输有关的财 产(船舶或货ຫໍສະໝຸດ )、利益或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一 种保险
分为运输货物保险、船舶保险、运费保险、责任 保险、保障与赔偿保险
1、实际全损 Actual Total Loss
含义:被保险货物全部灭失,或者货物不能归还 原货主等情况
有以下四种情况: – 保险标的的实体已经全部灭失; – 保险标的丧失; 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失去所有权并无法挽回; – 保险标的发生质变,丧失商业价值或原有用途; – 船舶失踪超过一定期限。
1、共同海损 General Average—G.A.
含义:海洋运输途中,船舶、货物或其财产遭遇 共同危险,为了解除共同危险,有意采取合理的 施救措施,由此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 殊费用
条件: – 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真是存在的,而不是臆 测的 – 船方所采取的措施必须是为了解除船货的共同 危险,有意采取的,合理的 – 必须是非正常的损失 – 费用支出是额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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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风险
外来风险包括: 1)一般外来风险:由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称为一
般外来风险,如,偷盗、破碎、雨淋、受潮、受热、 发霉、串味、玷污、短量、渗漏、钩损、锈损等。
Extraneous Risks
Common Special
Total Loss Partial Loss
Actual Total Loss Constructive Total Loss
General Average Particular Average
Sue and labor charges
Charge
Salvage char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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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我国国际海运货物保险的险别及其承保范围
我国的国际海运货物保险险别,按照能否单独投 保可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两类。 基本险可以单独投 保,而附加险不能独立投保,只有在投保某一种基本 险的基础上才能加保附加险。
一、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基本险别与条款 1.平安险 (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 F.P.A.) 承保的主要责任范围: 1)自然灾害造成的全损或推定全损; 2)意外事故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3)意外事故发生前后由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
D.所采取的救助措施必须是有意识的、合理的,牺牲具 有特殊性。“有意识的”指共同海损的发生必须是人 为的、经过人的周密计划的,不是意外的;“合理的” 指在采取共同海损行为时,必须符合当时实际情况的 需要,并能在节约的情况下能较好地解除危及船、货 双方的危险。
E.共同海损所做的牺牲必须是有效的,即经过抢救之后, 船或货的全部或部分应该安全抵达目的港。
国际贸易实务第六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03
投保方式
通常采用“门到门条款”,即保险责任 自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 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至目的地收货人 仓库或储存处所为止。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
保险范围
主要承保航空运输中的风险,包括飞机坠毁、爆炸等意外事故以及 盗窃、雨淋、遗失等风险。
主要险种
包括航空运输险和航空运输一切险,航空运输险只承保航空运输过 程中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获得保险单
保险公司收到保险费后,将出 具保险单,作为货物运输保险 的凭证。
保险单据的填写
填写完整准确
确保投保单和保险单上的信息完整、准 确,包括被保险人、货物描述、运输方
式和路线等。
保留副本
填写完毕后,保留一份投保单或保险 单的副本,以备日后查询和核对。
遵循保险公司要求
按照保险公司提供的填写指南或要求 进行填写,避免因填写不规范导致保 险无效或产生纠纷。
02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障 范围
保障的风险
自然灾害
包括台风、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这些风 险可能导致货物损失或损坏。
意外事故
如火灾、爆炸、船舶碰撞等意外事故,也可 能导致货物损失或损坏。
运输延误
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运输延误,可能会影响 货物的及时到达和交付。
政治风险
由于进口国政治不稳定或政策变化,可能对 货物造成损失或损坏。
04
物联网技术可以用于实时监测货物的状态和位置,提高保险公司的理 赔效率和准确性。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未来展望
01 02 03 04
随着全球化和数字化的发展,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将面临更多的机遇和 挑战。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将更加注重客户体验和服务质量,提供更加便捷、 快速和个性化的服务。
国际商法实务(第二版)第六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PPT精选文档
第二节 国际货物海上运输保险法
一、国际货物海上运输保险合同的原则
原 则
最大诚信原则 果关系原则 合法原则
可保利益原则 代位求偿原则
补偿责任原则因 自由原则
其中最为重要的当属最大诚信原则和可保利益原则。
最大诚信原则
依据诚信原则(Principle of Good Faith),在定立保险合同时,双方必
第六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
授课教师:XXX
知识目标
了解国际货物保险的相关法律,掌握海上、航空、陆 路货物运输保险的合同订立,保险险别。
能力目标
掌握交易所适用的险别,能够起草保险合同。
先行案例
?
保险公司
A航空公司
B航空公司
谁来为货物买单?
第一节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概 述
14世纪意大利现代意义上的海上保险 15世纪一些海运国家开始制定有关海上保险的法律。19世 纪,欧洲海运大国都把海上保险做为海商法的重要组成部 分,编入商法典内。 1906年英国颁布了海上保险法,把多年来所遵循的海上保
中是指运输中的货物。
保险利益(Insurance Interest),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经
济利益。
保险风险(Insurance Risk),又称保险危险,是指可能发生的而 尚未发生的,会使保险对象遭受损害的危险或事故,包括自然灾害, 意外事故或事件等。 保险事故(Insurance Accident),是指保险合同约定并已发生的Fra bibliotek保险危险。
保险金额(Insurance Amount),指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向 被保险人支付补偿的最高金额。保险金额的大小与货物实际价值有 直接的联系。货物在保险地的市价称为保险价。保险金额与保险价
国际贸易实务第六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单独海损 (Particular Aver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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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障的损失
共同海损 共同海损是采取救难措施引起的,其构成必须具备 以下条件:
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实际存在。 共同海损必须是自动地、有意识地采取的合理措施。 牺牲具有特殊性,支出的费用必须是额外的。 牺牲和费用的支出最终必须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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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货物保险的概念及原则
保险的基本原则 保险利益原则 最大诚信原则 补偿原则 近因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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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利益
保险利益 保险人所承保的标的,就是保险所要保障的对象。 但被保险人(投保人)投保的并非保险标的本身, 而是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 益,这就是保险利益,又称可保利益。 就货物运输保险而言,投保人对所运输的货物的利 益,既包括货物本身的价值,也包括与货物相关联 的运费、保险费以及预期利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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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货物保险的概念及原则
保险(Insurance):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指被保险人(买方或卖
方)向保险人(保险公司)按一定的金额投保 一定的险别,并根据一定的保险费率交纳保险 费。保险人承保后,对于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 中发生的承保范围内的损失给予经济补偿。货 运保险实际上是一种经济补偿制度,属于财产 保险的范畴。
案例
我国某外贸公司向日、英两国商人分别以CIF和CFR价 格出售蘑菇罐头,有关被保险人均办理了保险手续。这两 批货物自启运地仓库运往装运港的途中均遭受损失,问这 两笔交易中各由谁办理货运保险手续?该货物损失的风险 与责任各由谁承担?保险公司是否给予赔偿?并简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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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利益原则
案例分析
与日本商人的交易:由卖方办理货运保险手续;与英国 商人的交易:由买方办理货运保险手续。
国际贸易实务第六章习题
第六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一、名词解释1.可保利益:2.推定全损:3.单独海损:4.共同海损:5.委付:6.施救费用:7.救助费用:8.“仓至仓”条款:9.出口信用保险:10.保险单:11.投保加成二、单项选择题1、在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业务中,共同海损()。
A.是部分损失的一种B.是全部损失的一种C.有时是全部损失,有时是部分损失D.既是全部损失,又是部分损失2、在国际贸易运输保险业务中,单独海损仅涉及受损货物所有人单方面的利益,因而仅有受损方单独承担损失。
这种损失是()。
A.部分损失 B.全部损失C.单件损失 D.有时是全部损失,有时是部分损失3、在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业务中,涉及单方面利益的损失,达到全部损失程度时,()。
A.按全损处理 B.按单独海损处理C.按推定全损处理 D.按共同损失处理4、按照英国伦敦保险协会《协会货物条款》,保险公司对ICC.(A)、ICC.(B)及ICC.(C)三种基本险所承担的责任范围最大的是()。
A.ICC.(A) B.ICC.(B) C.ICC.(C)5、某货轮在航行途中,A舱失火,船长误以为B舱也同时失火,命令丢两舱同时施救,A舱共有两批货物,甲批货物全部焚毁,乙批货物为棉织被单,全部遭受水浸;B舱货物也全部遭受水浸。
那么()。
A.A舱乙批货物与B舱货物都属单独海损B.A舱乙批货物与B舱货物都属共同海损C.A舱乙批货物属共同海损,B舱货物属单独海损D.A舱乙批货物属于单独海损,B舱货物属于共同海损6、我公司以CIF条件与国外客户达成一比出口交易,我公司应负责替国外客户投保,按照国际商会《INCOTERMS》的规定,应投保()。
A.一切险加战争险 B.一切险C.平安险 D.水渍险7、仓至仓条款是()。
A.承运人负责运输责任起讫的条款B.保险人负责保险责任起讫的条款C.出口商负责交货责任起讫的条款D.进口商负责收货责任起讫的条款8、为防止运输途中货物被窃,应该()。
A.投保一切险,加保偷窃险B.投保水渍险(即单独海损赔偿)C.投保平安险D.投保一切险或投保平安险和水渍险的一种,脚保偷窃险9、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规定,在三种基本险别中,就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责任范围的大小而言,下列四种排列程序,()是正确的。
国际贸易实务 第6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1.平安险。 平安险。 平安险 ⑴被保险的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 被保险的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 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 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若被保 险的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时, 险的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时,则每一驳船所装的货 物可视作一个整批。 物可视作一个整批。 ⑵由于运输工具遭到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 由于运输工具遭到搁浅、触礁、沉没、互撞, 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 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货物 全部或部分损失。 全部或部分损失。 ⑶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 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 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 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 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
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 共同海损是指在海洋运输途中,船舶、 共同海损是指在海洋运输途中,船舶、货物或其他 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解除共同危险, 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解除共同危险,船长有意采 取合理的救助措施, 取合理的救助措施,所造成的特殊牺牲和 支付的特殊 费用。 费用。 共同海损必须具有下列特点: 共同海损必须具有下列特点: 货物和其他财产必须遭遇了共同危险。 ①舶、货物和其他财产必须遭遇了共同危险。 ②为了船货和其他财产的共同安全采取了有意而合 理的措施。 理的措施。 共同海损的损失是特殊的,支出的费用是额外的。 ③共同海损的损失是特殊的,支出的费用是额外的。 措施必须最终获得效果。 ④措施必须最终获得效果。
(B)险的除外责任方面,除对“海盗行为”和恶意损害险的责任不负责外, )险的除外责任方面,除对“海盗行为”和恶意损害险的责任不负责外, 其余均与( )险的除外责任相同。 其余均与(A)险的除外责任相同。
国际贸易实务-第6章
6.5.2 交纳保险费
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6.5.3 领取保险单
1.保险单 2.保险凭证 3.联合凭证 4.预约保险单 5.投保单 6.批单
6.5.4 保险索赔
1.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2.采取合理的施救措施 3.准备好索赔的单证 4.注意索赔时效
4.索赔时限
6.3 其他货物保险
6.3.1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
1.航空货物运输保险的险别
(1)基本险 ①航空运输险 ②航空运输一切险 (2)附加险
6.3.1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
2.航空货物运输保险的除外责任 3.航空运输保险的责任起讫
(1)航空货物保险基本险的责任起讫 (2)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战争险的责任起讫
2.ICC(A)除外责任
(1)一般除外责任 (2)不适航、不适货除外责任 (3)战争除外责任 (4)罢工除外责任
6.4.2 协会货物条款(B)—ICC(B)
1.ICC(B)承保责任范围
包括火灾、爆炸;船舶或驳船触礁、搁浅、 沉没或倾覆;陆上运输工具倾覆或出轨;船舶、 驳船或运输工具同水以外的外界物体碰撞;在 避难港卸货;地震、火山爆发、雷电;共同海 损牺牲;抛货或浪击落海;海水、湖水或河水 进入船舶、驳船、运输工具集装箱、大型海运 箱或贮存处所;货物在装卸时落海或摔落造成 整体的全损。
国际贸易实务
清华大学出版社
第6章 国际货 物运输保险
6.1 保险基本原则
6.1.1 保险利益原则
1.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利益 2.保险利益是客观存在的、确定的利益 3.保险利益必须是经济利益
6.1.2 最大诚信原则
(1)告知是最大诚信原则最主要的内容, 告知是保险当事人有关的义务,告知包括投保人 告知和保险人告知。 (2)保证是最大诚信原则的又一重要内容, 保证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投保 人担保对某一事项作为或不作为,或担保某一事 项的真实性。
国际贸易实务 第六章 国际货运保险
一、保险人承保的风险、损失和费用
(一)风险--Risk of cargo transportation (二)损失-- losses guaranteed by insurance (三)费用--expenses guaranteed by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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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险的性质与作用
❖ 保险是以契约形式确立双方经济关系, 以缴纳保险费建立起来的保险基金,对保险 合同规定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 进行经济补偿或给付的一种经济形式。
❖ 保险是最古老的风险管理方法之一。保险和 约中,被保险人支付一个固定金额(保费) 给保险人,被保险人获得保证:在指定时期 内,保险人对特定事件或事件组造成的任何 损失给予一定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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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structive total loss-推定全损
推定全损:一般是保险标的物的实际全损已经无法避 免,为避免全损所需的施救、修复所需的费用,和将 货物运往目的地的费用,将超过获救后标的物的价值。
Constructive total loss arises when a cargo owner reasonably abandons commodities on account of their actual total loss appearing to be unavoidable, or if the cost of recovery and forwarding to the destination would exceed their value on arrival.
黎孝先《国际贸易实务》(第2版)章节专项练习及详解(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第六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一、名词解释1.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答:国际贸易运输保险是由保险人同被保险人双方订立保险合同,经被保险人缴付约定的保险费,当货物在国际运输途中遭受保险事故所致的损失,由保险人负责经济补偿的一种保险。
这种保险以运输中的财物作为保险标的,保险关系涉及对外因素,不仅承保对外经济贸易交往中运输的货物,而且包括各种运输中的物资如行李、用品、展览品、援助物资以至钞票、贵金属、文物古董、技术资料等。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它属财产保险的范畴,其性质为商业保险。
由于国际货物采取的运输方式很多,其中包括海洋运输、陆上运输、航空运输和邮包运输等,因此,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也相应地分为海运货物保险、陆运货物保险、航空货运保险和邮包运输保险。
2.自然灾害答:自然灾害是指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现象引起的物质损毁和人员伤亡的灾害,海运保险承保的自然灾害是指运输过程中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诸如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和火山爆发等事件而导致的船货损失。
3.意外事故答:意外事故是指由于外来的、偶然的、意外的原因所致的事故,海运保险所承保的意外事故,并非航运途中发生的所有意外事故,而是限定一定的承保范围。
如中国现行的《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中所承保的意外事故,包括船舶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
4.外来风险答:外来风险(Extraneous Risks)是指由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以外的其他外来原因造成的风险,但不包括该批货物的自然损耗和本质缺陷。
依风险的性质可分为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两种。
5.全部损失答:全部损失(简称全损)是指运输途中的货物全部灭失,或完全变质,或不可能归还被保险人等。
根据全损情况的不同,又可分为实际全损(Actual Total Loss)和推定全损(Constructive total Loss)。
6.实际全损答:实际全损是指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灭失,或者受到严重损坏完全失去原有形体、效用,或者不能再归被保险人所拥有。
国际贸易实务课件 6.第六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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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承保范围
一、风险、损失和费用
(三)损失和费用
2.海上费用 (1)施救费用(Sue and Labour Charge)。是指当被保险标
的物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由被保险人或其 代理人与受让人,为了避免或减少损失,采取了各种抢救 或防护措施而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2)救助费用(Salvage Charge)。是指被保险货物在遭受了 承保责任范围以内的灾害时,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 第三者采取了有效的救助措施,在救助成功之后,由被救 方付给救助人的一种报酬。
灾害。如恶劣气候、雷电、地震、海啸、洪水、火山爆发 和浪击落海等。
2.意外事故(Accidents)。
意外事故是指由于偶然的,难以预料的原因造成的事故, 如船舶搁浅、触礁、沉没、焚毁、互撞或遇流冰或其他固 体物体,如与码头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原因造成的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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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承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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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陆运、空运货物与邮包运输保险 条款
三、邮包运输保险
其责任起讫是,自被保险邮包离开保险单所载起运地点寄 件人的处所运往邮局时开始生效,直至被保险邮包运达保 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邮局发出通知书给收件人当日午夜起 算为止,但在此期限内,邮包一经递交至收件人处所时, 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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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三、基本险的除外责任
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造成的损失。 2.属于发货人的责任引起的损失。 3.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
短差造成的损失 4.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及市价跌落、
国际贸易实务 第6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南京大学出版社
6.1 海上运输货物保险承保的范围
6.1.2 损失
2.费用 . 海上风险除了会使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之外, 海上风险除了会使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之外, Add Your Text 还会因营救被保险货物而支出费用, 还会因营救被保险货物而支出费用,这种由于海上 风险造成的费用支出称为海上费用。 风险造成的费用支出称为海上费用。保险公司负责 赔偿的海上费用主要是: 赔偿的海上费用主要是: (1)损害防止费用 损害防止费用 (2)共同海损费用 共同海损费用 (3) 救助费用 (4) 转运费用 (5) 额外费用
(1) 空运附加险的承保责任范围 (2) 空运附加险的除外责任 (3) 空运附加险的保险起讫期限
6.3 我国陆上、航空、邮包运输货物保险险别与条款 我国陆上、航空、
6.3.3 邮包运输保险险别与条款
1.邮包运输货物基本险及其条款 .
Add Your Text (1) 邮包基本险的承保责任范围 (2) 邮包基本险的除外责任 (3) 邮包基本险的保险起讫期限
6.2 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险别与条款
6.2.1 海洋运输货物基本险及其条款
1.基本险的承保责任范围 .
Add Your Text 平安险(F.P.A)的承保责任范围 水渍险(W.P.A.)的承保责任范围 一切险的承保责任范围
2.基本险的除外责任(exclusions) .基本险的除外责任 3. 基本险的保险起讫期限 4. 基本险的索赔时效
6.2 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险别与条款
6.2.1 海洋运输货物基本险及其条款
1.基本险的承保责任范围 .
Add Your Text 平安险(F.P.A)的承保责任范围 水渍险(W.P.A.)的承保责任范围 一切险的承保责任范围
《国际贸易实务》第二版 6第6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二、航空运输货物保险
• 空运货物保险的基本险别有:航空运输险(类似于海 运水渍险)和航空运输一切险;其保险责任起讫,也 采用“仓至仓”条款。
三、邮政包裹保险
• 邮包运输保险的基本险别有:邮包险(类似于海运水 渍险)和邮包一切险;其保险责任起讫,也采用“仓 至仓”条款。
第五节 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2. 推定全损:货物受损后,进行施救、 整理和恢复原状所需要的费用,或者再 加上续运至目的地的费用总和估计要超 过货物在目的地的完好状态的价值。
发生推定全损时,被保险人可以要 求保险人按部分损失赔偿,也可要求 按全部损失赔偿,这时须向保险人发 出委付(Abandonment)通知。
• 何为委付?
保险费=保险金额 保险费率 =CIF (1+投保加成率) 保险费率
(二)进口货物运输保险
• 进口预约保险合同( Open Cover)和
预约保单(Open Policy)
• 我外贸企业为了简化手续,大多采用预
约保险的做法,也就是由我外贸企业与 保险公司签订各种不同运输方式的进口 预约保险合同。
(五)保险期限(保险责任起讫)
1、仓至仓(W/W)条款的含义 指保险的承保责任从被保险货物远离保险单所载 明的起运地发货人仓库开始,直到该项货物被运 抵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仓库为止。
2、W/W条款的例外
二、附加险别 注意
不能单独投保
一般附加险~~是指由于一般外来原因引起的一般风险而造 成的各种损失的险别。 偷窃提货不着险(TPND) 淡水雨淋险(Fresh Water and Rain Damage) 渗漏险(Risk of Leakage) 短量险(Risk of Shortage) 钩损险(Hook Damage) 污染险(Risk of Contamination) 碰损破碎险(Risk of Clash and Breakage) 生锈险(Risk of Rust) 串味险(Risk of Odour) 受潮受热险(Damage Caused by Heating and Sweating)
第06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国际贸易实务-清华大学出版社
一、货物运输保险业务
(五)保险索赔 保险索赔是指被保险货物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遭受 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 出赔偿要求的行为。 (1)损失通知。 (2)向承运人等有关方面提出索赔。 (3)采取合理的施救、整理措施。 (4)备妥索赔单证。 (5)代位追偿。
二、合同中保险条款
(一)合同中保险条款的主要内容及订立的方法 1、FOB、FCA、CFR、CPT贸易条件下的保险条款
二、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一)伦敦保险协会货物保险条款
新修订的“协会货物条款”共有六种保险条款: 协会货物条款(A),(Institute Cargo Clauses A,简称ICC(A)); 协会货物条款(B),(Institute Cargo Clauses B, 简称ICC(B)); 协会货物条款(C),(Institute Cargo Clauses C,简称ICC(C)); 协会战争险条款(货物)(Institute War Clauses); 协会罢工险条款(货物)(Institute Strikes Clauses); 恶意损害险条款(Malicious Damage Clauses)。 在以上6种保险条款中,前三种,即A,B,C是主险,战争险条款,罢工 险条款,恶意损害险条款为附加险。前5种可以单独投保,第六不能单独投 保。
二、合同中保险条款
(二)订立保险条款时应注意的事项 订立买卖合同中的保险条款,应注意下列内容: (1)确定依据何种保险条款进行投保。例如,按CIC条款或 ICC条款,应予以明确说明。 (2)明确投保险别。根据货物的性质和特点选择平安险、水 渍险或一切险,如需另加保一种或几种附加险也应同时写明。 (3)规定投保加成率,如超过按发票金额10%的加成,要说 明由此而产生的保险费由买方负担。 (4)明确保险单据形式。合同中明确注明投保人应提交保险 单据的名称,例如,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等。 (5)保险单所采用的币种通常与发票币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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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本险除外责任
(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2)属于发货人 的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3)在保险责任开始承担前,被保险货物 已存在 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4)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及市 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5)战争险条款和罢工险条款所规定的责任及除外 责任。
2. 推定全损:货物受损后,进行施救、 整理和恢复原状所需要的费用,或者再 加上续运至目的地的费用总和估计要超 过货物在目的地的完好状态的价值。
发生推定全损时,被保险人可以要 求保险人按部分损失赔偿,也可要求 按全部损失赔偿,这时须向保险人发 出委付(Abandonment)通知。
• 何为委付?
二、损失
海上损失 全部损失 部分损失
实际全损
推定全损
共同海损
单独海损
(一)全部损失:是指运输中的整批货物或不可分
割的一批货物的全部损失。
1.实际全损:货物完全灭失或变质而失去原有用 途,即货物完全损失已经发生或不可避免。 主要有四种情况:完全灭失;失去原有用途, 已不具有任何使用价值;货物丧失无法挽回;船舶 失踪达到一定时期,仍无音讯。
第六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第一节 概述
一、法律上的定义: 保险是一种经济补偿制度,从法律角 度看,它是一种补偿性契约行为,即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供一定的对价 (保险费),保险人则对被保险人将 来可能遭受的承保责任范围的损失负 赔偿责任。
二、保险的种类
保险包括财产保险、人寿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
三、费用(Charge)
施救费用
是指当被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 围内的灾害事故时,由被保险人或 其代理人、雇佣人和受让人等采取 措施,抢救保险标的,以防止扩大 损失,由于实施此种抢救行为所支 出的合理费用。
救助费用
被保险货物遭遇保险责任范围 内的灾害事故时,由保险人和 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采取救 助行为,而向其支付的报酬费 用。
(五)保险期限(保险责任起讫)
1、仓至仓(W/W)条款的含义 指保险的承保责任从被保险货物远离保险单所载 明的起运地发货人仓库开始,直到该项货物被运 抵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仓库为止。
被保险人将保险货物的一切权利转让给保险人,并 要求保险人按全损给予赔偿的行为。 • 如被保险人不提出委付通知,保险人只能按部分损 失给予赔偿。被保险人拥有残余物所有权。
• 委付必须经保险人同意方为有效.保险人一 经接受,委付就不得撤回.
1.为了维护船舶 和所有货物的共同安全或使航程得以继续完成,有 意地并且合理地作出的某些牺牲或支出的特殊费用。 具备条件: • 船方在采取紧急措施时,必须确有危及船、货共同 安全的危险存在。 • 船方所采取的措施必须是有意识的、合理的。所谓 有意的,是指共同海损的发生必须是人为的,有意 识行为的结果,而不是一种意外的损失。 • 所作出的牺牲或支出的费用必须是非常性质的。所 谓非常性质:这种牺牲或费用不是通常业务中所必 然会遇到或支出的。 • 构成共同海损的牺牲和费用支出,最终还必须是有 效的。
第二节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承保范围
保障范围 风险
费用
损失
第二节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承保范围
一、风险
自然灾害 海上风险 意外事故 风险 外来风险 特殊外来风险 一般外来风险
(一)海上风险(Perils of the Sea) 又称海难,指船舶或货物在海上运输过程中所 遇到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1、自然灾害(Natural Calamity) 所谓自然灾害,是仅指恶劣气候、雷电、 洪水、流冰、地震、海啸以及其他人力不可 抗拒的灾害,而非指一般自然力所造成的灾 害。
三、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 1.保险利益原则 (Insurable interest) 2.补偿原则 (indemnity) 3.最大诚信原则 (principle of utmost good faith) 4. 近因原则(Proximate Cause)
四、海上保险合同的主体
1.保险人(Insurer) 2.投保人(Applicant) 3.被保险人(Insured) 4.保险标的(Subject Insured) 5.保险金额(Sum Insured,Amount Insured) 6.保险费(Premium) 7.保险责任 8.除外责任(Exclusion) 9.保险期限
第三节 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 海运险结构
平安险 基本险 水渍险
一切险
一般附加险
附加险
特殊附加险
一、基本险别
(一)平安险责任范围包括:自然灾害导致的全部损失 和意外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 (二)水渍险:其责任范围除包括平安险的各责任外, 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 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 部分损失
共同海损的分摊
共同海损分摊时,涉及的受益方包括:货方、船方 和运费方。 共同海损损失总额应该由受益方按各自的分摊价值 的比例分摊
由于共同海损行为而受益的价值
2.单独全损
单独海损是指货物受损后,未达到全损程度,而 是单独一方的利益受损并只能由该利益所有者单 独负担的一种部分损失。 这种损失只属于特殊利益方,不属于所有其他的 货主或船方,由受损方单独承担。 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 的区别: • 损失的构成不同 • 造成海损的原因不同 • 承担损失的责任不同
2、意外事故(Fortuitous Accidents)
由于偶然、非意料的原因所造成的事故。不 是泛指海上所有的意外事故,而仅指运输工具 搁浅、触礁、沉没、船舶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 撞以及失踪、失火、爆炸等。
(二)外来风险 指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以外的其他外来原因造 成的风险,但不包括货物的自然损耗和本质缺陷。 1 、一般外来风险: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主 要包括:偷窃、渗漏、短量、碰损、钩损、生锈、 雨淋、受热受潮等。 2 、特殊外来风险:由于社会、政治原因造成的风险。 主要包括:战争、罢工、拒收以及交货不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