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电子政务效绩评估及对我国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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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欧盟电子政务效绩评估及对我国的启示
[摘要] 联合国最新发布的《2010年全球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报告》显示,欧洲电子政务准备度指数再次领跑全球。经调研分析,电子政务绩效评估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本文将在分析欧盟电子政务发展历程的基础上,深入研究欧盟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并结合我国电
子政务发展现状,提出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 欧盟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启示
前言
作为世界上具有重要影响的区域一体化组织,欧盟在20世纪90
年代加快了建设“欧盟信息社会”步伐。联合国发布的《2008年全球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报告》[1]和《2010年全球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报告》[2]显示:欧洲电子政务的水平在全球五大洲中是最高的,在排名前50名的第一梯队国家中,欧盟国家一直占据其中的30多个席位。
欧盟电子政务之所以发展如此迅猛,很大程度归结于其先进的公民服务理念、完善的政策制度保障、强有力的绩效评估机制。欧盟电子政务始终以用户需求为基础,以公共部门信息资源再利用为龙头,通过制定信息公开政策、积极推动公共部门信息资源社会获取、大力发展电子政务以及鼓励开放存取。为更好的指导各个国家电子政务的发展,欧盟先后制定了《eeurope2002计划》、《电子欧洲2005行动计划》、《i2010计划》和《i2010电子政务行动计划》,用以指导各国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此外,欧盟连续8年开展了电子政务
绩效评估,这对持续推进欧盟电子政务的发展起到了较为关键的作用。
一、欧盟电子政务发展概况
(一)欧盟电子政务总体发展水平
联合国发布的《2008年全球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报告》和《2010年全球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报告》显示:欧洲电子政务的水平位居全球五大洲中是最高,约有3/4的欧盟国家进入全球电子政务发展水平前50强的行列。在联合国2008年全球电子政务绩效评估中,瑞典、丹麦、挪威三国一举超越美国、加拿大、英国等国家,包揽了前三名。在2010年全球电子政务绩效评估中,欧洲的电子政务准备度指数达到了0.6227,远远超过了美洲的0.4790、亚洲的0.4424、大洋洲的0.4193和非洲的0.2733,继续领跑全球。
(二)欧盟电子政务的发展历程
欧洲的电子政务之所以能取得如此骄人的成绩,与欧盟统一的行动纲领、各国不断的推进、有力的绩效评估手段是分不开的。在1999年12月,欧盟就提出了“电子欧洲”的概念,并发布了建设欧洲信息社会的战略——《电子欧洲:所有人的信息社会》。该战略从十个方面对全面建设欧洲信息社会进行了规划,其中在电子政务建设方面,明确了互联网对于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并提出了到2000年欧盟各成员国应达到的建设目标。
为全面落实“电子欧洲”战略总体目标,欧盟于2000年就出台了《eeurope2002计划》,随后,又分别在2002年、2005年和2006年
出台了《电子欧洲2005行动计划》[3]、《i2010计划》[4]和《i2010电子政务行动计划》[5],分别对欧盟电子政务建设设定了阶段性目标。2002行动计划目标:提供更多的在线公共服务;2005行动计划目标:提供完全在线的公共服务;i2010行动计划目标:所有人受益的电子政务。
二、欧盟电子政务评估模型与指标体系
(一)欧盟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概述
在制定电子政务规划和行动计划的同时,欧盟也明确提出要加强政府信息化战略的评估和检查,并且把这种评估看成一种重要的、开放的协调方式。这种思想一直贯彻至今,并日益强化。在欧盟已出台的信息社会战略中,电子政务发展水平的评估也成为信息社会绩效评估的一个部分。
据此,欧盟组织了8次的电子政务在线公共服务的绩效评估。其中,针对“eeurope2002”战略的目标:提供更多的在线公共服务,分别于2001年、2002年、2003年开展了3次评估,重点是衡量实现在线公共服务的比例。针对“eeurope2005”战略的目标:提供完全在线的公共服务,分别于2004年、2005年、2006年开展了3次评估,重点是评估电子化公共服务的发展水平。在“i2010”战略的总体框架下,欧盟于2007年9月进行了第7次评估,不仅衡量电子化公共服务的发展水平,更大的亮点是首次对公共服务是否以市民为中心进行了尝试性评估;于2009年年底完成第8次评估,通过将欧盟和世界领先水平的国家之间进行比较,重点考察提高绩效评估和
政策制定及实施之间的相关性。
(二)欧盟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方法
欧盟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的方法主要包括目标、标准、结果、分析、改进等几个因素,如下图所示:
图1 欧盟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系统
在具体评估环节,欧盟主要采用了基于网络的调查方法,调查了
各个国家的5000多个政府机构和1400多个政府网站。具体调查步骤如下:
图2 欧盟电子政务评估流程
(三)欧盟电子政务绩效评估主要内容
欧盟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围绕用户需求,以用户为中心,以需求为
导向,着重考察各个国家政府网站公共服务能力。由于各国公共服
务数量众多、分类复杂,在开展绩效评估时不可能对所有公共服务
进行逐一考察,因此欧盟选取了20个最具代表性、常用的基本公共服务作为评估内容,其中包括为市民提供的12项服务和为企业提供的8项服务[2]。
面向市民的12项基本服务为:1.收入纳税服务;2. 找工作服务;3. 社会保障福利服务;4. 个人证件服务;5. 机动车注册服务;6. 建
筑许可服务;7. 报警服务;8. 公共图书馆服务;9. 个人证明服
务;10. 高校入学服务;11. 搬迁声明服务;12. 医疗相关服务。
面向企业提供的8项服务为:1. 社保福利服务;2. 业纳税服务;3. 增值税服务;3. 公司注册服务;4. 统计数据服务;5. 关税服务;6.
环境许可服务;7. 政府采购服务。
(四)欧盟电子政务公共服务评估模型
欧盟对电子政务公共服务评估将上述20项关键服务从低到高分为5个等级,即:基本信息服务、单项交互服务、双向交互服务、在线处理服务、个性化服务[2],然后分别赋予不同的权重,分别为20%,40%,60%,80%,100%.
基本信息服务:处于此层次的服务,只能提供相关信息,不包括其他更高程度的服务;
单向互动服务:处于此层次的服务能够通过电子化手段下载相关的表格;
双向互动服务:处于此层次的服务能够进行在线表格填写和提交;
在线处理服务:处于此层次的服务能够通过电子化手段实现完全在线处理,包括服务申请、批准或决策并将结果返回给用户;
个性化层次:个性化层次是指政府能够围绕用户对象和用户需求,主动和自动地向公民和企业提供“一站式”的服务,全方位满足用户需求。个性化阶段是在线公共服务发展的一个高级的阶段,能够达到个性化阶段的服务是基于电子政务前台和后台办公的整合,数据资源的开发和使用,以及主动服务意识的建立。
(五)欧盟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的特点
第一,强调用户参与。提出了“以用户为中心”的复合指标,并进行了尝试性评估。以用户为中心的指标主要反映了个人数据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