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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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实施方案

根据2008年新的《劳动法》的指导精神,在遵循《劳动合同法》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招

用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章第十四条中指出,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违反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二项规定

的情形(即不符合录用条件,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等等),即可签订无固

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随便与之解除劳动合同。这样就给贵司带来一定的劳务隐患,

在工作量减低时也得承担劳动者的一些相应支出。而采用派遣工就不同了,用人单位可以根

据自身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用人时即从派遣公司进行派遣,不用时可以退回派遣公司,(对于

贵司一些技术性骨干人才,可以采取息工停保的模式,在不增加费用的基础上留住人才)因

劳动合同的约束所带来的劳务纠纷,使用人单位能以更好的精力投入到本身的专业工作中去。

一、社保详情:

按照2008年新《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要求,按照襄人社规[2010]1号文件精神, 2010

年7月至2011年6月,按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定的社保费用缴交基数比例规定,襄樊市

的社会平均工资为1600.00元整,缴费基数也按此办理,或者按员工实际工资水平缴纳,我

公司按相关规定可按社平工资的60%交纳社保,也是就按襄樊最低缴费基数:1600.00元×60%

=960.00元来核交社保费用。我市城区

职工社保分别为:养老,职工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险,及大病救助一金组成。

附表1

二、补偿金详情:

按照2008年新《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要求,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计算,即按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按照上述规定

贵司以按照员工在贵司的服务年限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标准把劳动关系一次性的买断。然

后与我司签定劳动合同。

三、派遣的模式

劳务派遣的模式,采用完全派遣模式。即由我公司承担一整套员工派遣服务工作,包括

协助贵司招聘、负责培训、员工派遣、劳动管理,劳动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处理劳务纠纷等

等。

四、派遣服务内容及项目

根据贵司用工条件和要求,我公司拟提供如下服务内容及项目。

1、协助人员招聘、录用 (劳动派遣)

由我公司协助提供所需要的员工。包括人员招募、筛选等管理工作。由我司动用现有的

招聘网络资源,以及各种媒体招聘广告发布招聘信息,在各职高、技校及大中专院校招聘等

组织所需人力资源。

2、入职培训

对于贵司确认的录用人员,我公司可根据单位的需求,对派遣人员进行相应的入职培训。

如:用工模式、管理体制和政策、制度等入职应知事项,与贵司协商制作入职手册。继尔由

贵司进行专业技能的培训,我公司可进行进一步的跟踪服务。

3、档案管理服务

我公司对派遣员工进行系统建档,并移交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实行统一管理。主要包

括:为新招聘人员办理招工备案手续;为调入人员办理人事档案接转手续;按规定代办有关

档案中记载的材料证明手续,存档期间工龄计算;人事档案的调职调级等;办理调离人员的

档案调转、终止手续;派遣协议到期,根据贵司及临时聘用人员要求,代办档案续存或转移

等。

4、代办社会保险

按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定的社保费用缴交基数及比例规定,我公司将按规定为临时聘用人员具体输缴纳社会保险并办理相关手续。

①、由我公司于上月核定缴费用人数及基数,每月初由贵司支付当月社会保险所需费用。

②、根据派遣协议约定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定为员工上缴社会保险费用。

③、根据城管局每月人员增减情况变化,及时办理人员调入、调出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④、符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应享受的待遇时,负责办理各项费用的报销手续。

⑤、向贵司提供各项社会保险的政策咨询及各项社会保险新出台政策的宣传。

5、核发工资

根据临时聘用人员所在单位的月考核情况,代发劳务人员工资并代扣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为便于操作,落实考核管理,经协商,员工的工资部分也可由城管局代发。

6、劳动关系管理

对派遣期内突发事件包括工伤、意外、安全责任事故,劳动争议及其他突发事件做好预防和妥善解决。

7、咨询服务

我公司将尽所能,提供常年的人事、劳动事务咨询服务。运用我公司顾问资源及专业的知识、经验,协助城管局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进行人事、劳动政策咨询,为城管局提供良好的人事、劳动事务咨询服务。篇二:成立劳务公司实施方案

成立劳务公司实施方案

一、成立劳务公司注册登记流程。

核名(确定公司名字)→验资(完成公司注册资金验资手续)→签字(客户前往工商所核实签字)→申请营业执照→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税务登记证→办理基本账户和纳税账户→办理税种登记→办理税种核定→办理印花税业务→办理纳税人认定→办理办税员认定→办理发票认购手续→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二、成立劳务公司注册登记要求。

(一)办理营业执照。

1.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核查公司名称,填写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详见附件1)。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应当由全体出资人、合伙人、合作者(以下统称投资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向有名称核准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领取);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领取)(详见附件2);

(3)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4)申请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2.公司住所。

(1)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

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租赁住所的按照年租金的千分之一购买印花税,将印花税票贴于租房合同复印件的首页,房产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租赁道路两侧房产的,参照《关于贯彻执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两侧新开商业铺面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详见附件3)。

3.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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