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行政处罚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浅谈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表现
浅谈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肥乡县工商局法制科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权限将国家法律规范付诸于实施的活动。
我们工商机关也是行政执法机关,市场监管等行政执法活动是我们的主要职责,因此在行政执法活动中也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尤其是基层工商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更为突出。
一、目前基层工商行政执法能力中存在的问题1、部分基层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不强。
一是有法不依。
在日常执法中,一些干部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事,使执法工作混乱,动摇了执法根基。
具体表现为:有少数执法人员以言代法、人情执法;有的甚至以权谋私、徇私枉法;有的习惯于以个人意志、行政手段解决处理问题,不遵循法规法则。
二是执法不严。
它主要体现为:在运用法律法规的尺度上表现出很大伸缩性,有的甚至脱离了法规规定的限度和原则。
如自由裁量权的不合理使用、避重就轻使严重违法行为与所受到的制裁不对称、越权办案等;在执法程序和行为上表现出随意性,不能完全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使命,执法行为不规范,重实体轻程序,案件取证调查不充分,案件定性不准确,随意执法问题突出;缺乏强制执法手段和措施,对违法者的打击力度不够。
三是违法不究。
表现为:一些违法案件阻力重重,难以研究,最后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一些交叉管理领域的严重违法行为由于缺乏制裁的法律依据,而不能追究当事人违法责任。
2、基层部门行政执法能力结构不合理、各项能力要素参差不齐。
综观目前的行政执法现状,从横向上看,基层工商机关行政执法能力结构较为单一,主要集中于业务行政管理能力方面,而与行政执法直接相关的其他能力相对薄弱或根本不存在。
从纵向上看,各能力要素较以往已有相当大的改变,但与实际的工作需求还存在较大的差距。
例如,当前许多专项整治、联合执法都需要相关部门的支持与合作才能顺利有效地开展,一旦关系协调不好,执法工作将难有进展。
而工商部门在联合执法中协调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一些集中整治行动成效未完全尽人意。
对当前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问题的对策与思考
对当前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问题的对策与思考对当前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问题的对策与思考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
执政能力建设,特别是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是党执政后的一项根本建设,也是我们党始终面临和不断探索的一个重大课题。
依法执政离不开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依法执政的具体表现形式和实现方式,研究和解决当前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提高司法及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是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密切需要,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法治政府,提高党的执政地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尤其是我国正式成为WTO成员之后,对我国行政管理体制产生重要影响,特别是对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而依法行政的关键是行政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1、经费保障不足,驱使部门执法利益化的问题一些行政执法部门仍然存在着执法人员的开支、生活福利及办公经费等没有列入财政全额拨款,或仅仅保障人员开支,其他费用由单位自酬,使其正常执法活动难以得到顺利开展。
在这种情况下,执法部门往往就要以收费或罚没收入充抵执法经费,方能保障正常办公。
在我市今年查处的某县煤炭管理部门乱施处罚的监督案件中就有这样一幕:执法人员披星戴月上路执法,一旦遇到违规行为不论情节轻重一率按上限实施处罚,待罚没款上缴财政后,财政又以95的比例反拨经费,以保证执法人员开支。
导致了该部门不是为了管理而执法,而是为了“生存”而处罚。
这样的情况还致使一些执法部门行使职权与经济利益未彻底脱钩,自办经济实体,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下设协会巧立名目收费,甚至向行政执法人员和下级机关下达收费和罚没款指标的做法。
受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严重影响,有的执法人员为谋取单位、部门利益,乱施处罚,重复处罚,致使“乱关人、乱扣押、乱罚款”的三乱现象屡禁不止,造成行政执法不公的现象还是普遍存在的。
论《行政处罚法》在实施中的问题及对策
其次 , 乱罚款现象依 旧存在。 把行政处 罚当作获取经济利益 的 《 行政处罚法》 在实施过程 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 为此 , 本文列举 手段 , 是当前部分行政执法部门存在 的问题 。再次 , 监督力度 了几项措施 , 希望对《 行政处罚法 》 的顺利实施起到作用 。 不够。 尽管各地一直努力完善行政执法责任新机制 , 然而还有 参考文献 : 些执法主体不仅缺乏 自我监督意识 , 对职责也不清楚 , 直接导 【 1 ] 朱芒. 行政处罚听证制度[ J ] . 法学研究. 2 0 0 3 . ( o 9 ) 致本可避免的问题再次发生。 最后 , 缺乏程序法定意识。 实体 『 2 ] 杨 国强. 浅析 在《 行政处 罚法》 实施过程 中存 在的 I ; - 1 题 公正需要程序公正作支撑 , 然而 , 目前部分行政机关在执行行 与对策[ J 】 . 渭南市法制办. 2 0 1 2 . ( o 9 ) 政处罚时仍存在重视实体而忽略程序 的问题 , 使得 《 行政处罚
导和党的威望 处理行政处罚问题 ,基本上就不再需要强制和 问题主要有三步。首先各执法单位要把行政执法 的职责详细 处罚 。然而随着我 国深入改革经济体制 , 不仅企事业单位 , 私 分给下级各单位 , 最好具体到执法人员 , 使他们 明确 自己职责
( 一) 《 行政处罚法》 实,单纯依靠权力地位实施 和使命 , 增强法制意识与责任感 ; 其次 , 构建考评体系 , 确立考 行政处罚 已不现实 , 只有运用法律手段才能处理好各方关系 , 核标准 , 强化评估执法效能 , 尽 量做 到科 学合 理的考核 , 赢得 因此 , 《 行政处 罚法》 的颁 布实施顺应了社会发展 的需要 , 是处 执法工作 者的支持 ;参照考核结果及 时奖励公正文 明执法的 理行政处罚案件的主要依据。 自 《 行政处罚法》 出台以来 , 全国 工作人员 , 表彰先进 , 当然也要依法严格处理违法执法 的执法 进行 大范围的审查 , 涉及 多个 部门 、 多个地 区 , 依法取 消不 符 者 , 真正做到奖罚有度 , 弘扬社会正气 。
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及对策
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及对策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民主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加强,国家机关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工作得到了促进与加强。
但在我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中,深感其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本文仅就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及其对策作初步探讨,以求促进这项工作的完善和发展。
一、当前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及成因1、行政执法体制不顺,影响了执行效果。
主要表现:一是政企不分现象严重。
如工商部门自己管理市场,自己又办市场,人为形成监督的失控,给少部分人营私舞弊提供可乘之机。
二是行政执法部门纵向集权,条块分割,部门壁垒,相互间缺乏协调配合,结果造成执法形不成合力,相互制肘,办事效率低下。
三是交叉过多,职责不清。
如对个体户的管理,涉及到工商、税务、物价、卫生等多家执法部门,由于对同种法律行为有多个执法部门的交叉,多种不同执法依据的交叉,客观上造成了行政执法者的不作为、乱作为或难作为。
2、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本身存在的问题,容易使执法工作出现差错。
有些行政执法部门至今还没有明确的、专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作为行政执法的依据,有的执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作了一些规定,但没有经有权机关批准,无法律效力。
某些法律、法规与规章之间缺乏相互协调和统一,管理职责和权限不清,如有的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规章之间不一致,使行执法者难以适从。
有些法律、法规的一些条款很原则、抽象;有的对行政违法行为的处罚机关缺乏明确的规章,致使执行起来不便操作;有的条款弹性很大,极易造成畸轻畸重,还有一些法律、法规滞后于改革开放的新形势、新情况,给行政执法工作带来困难。
3、行政方式上的特殊性,容易使人们习惯于按个人意志办事,忽视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
行政权力行使的主要特点是首长负责制,是命令和服从,这就造成执法者在具体行政执法活动中要对部门负责,无论这种行政行为是合法的是非法的,都要去执行。
因此,按红头文件事,按上级意图办事,仍是各级政府官员的共识。
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关于加强我市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建议民革香坊一支部:侯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目标,各地也纷纷贯彻落实,我市也应该按照四中全会公告的精神,加强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做出具体部署。
一、我市在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中存在的问题(1)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缺乏行动的自觉性,对依法行政重视不够。
对一些执法不严格、不依法行政的现象视而不见,纠正不力。
对依法行政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研究,工作被动。
(2)立法滞后。
依法行政的一些具体业务领域尚未制定专门法律,在许多方面也已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缺乏科学、完善的上位法,不能适应事业发展的需要。
(3)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行政等问题不容忽视。
主要体现在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法制观念有待加强,缺乏职权法定意识、程序法定意识、权责统一意识,加之业务素质有待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尚待养成,以致在依法履责方面时有问题发生。
(4)行政管理制度和机制需要进一步改革、创新和完善。
如行政系统各层级管理职能配置不尽合理,职能偏弱、权责不清;一些管理职能取消或改变许可、审批管理方式的后续监管措施有待落实;行政执法的监督制约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二、推进落实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建议从认真解决我市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入手,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真正实现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只有这样才能潜移默化地为经济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治引导和示范,为保障经济健康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保驾护航。
(1)转变观念,培养法律意识;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
根据法律意识主体和水准的不同,法律意识可分为一般性法律意识、理论性法律意识和职业性法律意识。
一般性法律意识主体是普通公民,是由普通公民在日常生活中根据个人生活经验和所受法律教育的影响,自然形成的法律意识。
当前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及采取的对策措施
当前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及采取的对策措施当前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及采取的对策措施—灵武市工商局创新执法办案调研报告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工商部门监管市场的任务不断加重,我国入世后,对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的要求不断提高。
尤其是“两费”停征后,工商工作已由原来的“传统监管型”向“监管执法服务型”转变,无论是监管理念、职能行使方式,还是发挥作用的着力点,都发生了变化。
近年来,全国工商体制改革成果卓著,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也以此为契机,取得了较大幅度的发展,但通过我局对各办案机构的调研,从当前的实践情况来看,工商执法办案工作仍然存在着诸多的矛盾和问题、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一、执法环境难点突出(一)不能够理清监管与服务、监管与执法的关系有些工商执法人员片面的认为,工商工作从原来的“传统监管型”向“监管执法服务型”转变的重点就是搞好服务,只要搞好服务一切市场秩序就会改善,而忽视了执法的重要性。
轻执法、重服务理念的大有人在。
(二)执法水平参差不齐,部分执法人员素质偏低基层工商所许多执法人员从事的是个体专管和市场巡查工作,主要还是从事对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很少涉足于对企业的监管;很多人也从来没有查处过案件,这就导致他们不熟悉法律、法规,不懂得执法程序、办案技巧及有关查帐、取证、制作处罚文书等专业知识;有些执法人员趋于老年化,不主动学习,对新法新规认识不够,因此,这一部分人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出现问题较多;有些想在执法办案有所作为的执法人员,受大气候影响,士气低迷,不求上进。
(三)重处罚、轻纠正实践中一些办案机构在办案时,只注重对当事人罚款,而对违法行为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及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去纠正重视程度还不够,这在执法中就走进了“重罚轻纠”的误区。
这一现象的表现形式有:一是只罚不纠。
即对市场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只罚款和没收销售的商品,对已售出的存在严重隐患的产品不认真追查;二是罚款放行。
对查获的不合格产品或国家规定的违禁物品,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罚款放行的错误做法。
当前行政处罚案件中存在的常见问题[方案]
当前行政处罚案件中存在的常见问题一、执法主体混乱处罚的主体包括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行政机关委托的其他组织。
(一)行政机关乱设执法分支机构,不管是否合法,只要有几张办公桌,找上几个人,每人发一张执法证,就可以堂而皇之地执法。
甚至有的行政机关的职能部门也设立分支机构,并委托其行使行政权。
如不少地方公安派出所设立联防队,其初衷是协助维护治安,而很多的联防队不但执行着公安机关的侦查、拘留、预审的职能,甚至打人、伤人,其本身成为社会治安隐患,这不能不说是行政机关乱设分支机构之害。
(二)行政机关委托其他组织行政执法不审慎,权限不明确。
有的组织成为执法主体无文件,无法律依据,仅凭政府部门个别头头说了算。
前一段时间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报道了某地一渔政机构的执法权问题。
该渔政部门管辖下的某农户饲养的鱼群,突然之间全部死去,该农户损失惨重,其原因为水质污染所致,该农户要求渔政部门管理此事,而渔政部门拒绝作为,无奈该农户将渔政部门告上法庭,法庭上渔政部门却说自己乃非法机构,并非正式成立,也没有相关书面文件让其成立,乃是上级行政机关口头所致,经查实,该渔政部门事实上也在行使着行政执法权。
如系非法机构,原告起诉自然有问题,弄得该农户上了战场找不见敌人,无计可施。
这个案例就暴露出行政执法主体成立的混乱、权限不确定,自然带给社会的危害是很大的。
(一)在事实认定方面存在的问题1、有的案件未查清违法行为发生时间、违法所得、不合格产品和侵权商品的数量、品种和货值金额或非法经营额等关键事实,就草率结案。
2、有的案件认定事实完全错误,如将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案件认定为商标侵权案件(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不属工商部门管辖)。
3、有的案件认定关键事实不够准确,如不合格产品的货值金额等出现计算错误,或者认定事实时使用了“金额13500余元”等不确切的词语。
4、有的案件错误确定违法行为当事人。
如,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未经登记的非法组织不能作为法律关系主体,对以未经登记成立的非法组织(如无照的企业)的名义从事违法经营时,本应以该非法组织的出资人或开办者作为处罚的当事人,却错误地将该非法组织列为当事人。
完善行政处罚法的几点建议
完善行政处罚法的几点建议近年来,我国行政处罚法在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的深入推进,现行行政处罚法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为此,我在完善行政处罚法方面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首先,建立行政执法权力的法定化机制。
目前,我国行政执法机关行使执法权的范围和程序主要以行政法规、规定和文件为依据,缺乏法定的依据。
为了实现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严肃性,应当立法将各类行政处罚的种类和标准明确化,行政机关要依法行使权力,确保执法公正、合法、科学。
其次,加强行政处罚的透明度。
行政处罚作为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的惩处措施,对社会公众而言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一些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开透明度还不够,容易引发社会不满和质疑。
因此,应当加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示和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规定公示范围、方式和时限,让公众了解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程序,提升执法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第三,加强行政处罚决定的申诉和复议机制。
对于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应当提供相应的申诉和复议渠道。
目前,一些行政处罚决定的申诉和复议机制仍不健全,对当事人的权利保护存在一定的不足。
为了加强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可信度,应当完善申诉和复议程序,建立独立的行政复议机关,对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审查,确保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第四,明确行政处罚的责任追究机制。
行政处罚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有效遏制违法行为,但现行法律对于执法人员滥用职权、不当行使行政处罚权利的追究不够明确。
为了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应当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的法律责任,对于滥用职权的行政执法人员要进行惩处。
最后,推动行政处罚法与其他相关法律的衔接。
行政处罚法与其他法律领域存在相互渗透的现象,为了保证法治的严密性和一致性,应当加强行政处罚法与其他相关法律的衔接,明确各类违法行为的定性和定罪标准,减少执法的主观化和随意性。
综上所述,完善行政处罚法是保障行政执法公正、规范和高效的重要举措。
我国行政法目前存在的五大问题及对策(一)
我国行政法目前存在的五大问题及对策(一)【内容提要】目前,我国行政法还存在着诸如立法的统一性在个别领域遭到破坏、法与法之间有些规定尚不够和谐、有些法律规范和条文自相矛盾、有些规范缺少法律责任的规定而导致后患无穷以及规范的清理工作明显滞后等五大问题。
这些问题应尽快地予以解决,以进一步推动我国的民主与法制建设,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
【关键词】行政法/问题/对策【正文】行政法在我国是仅次于宪法的部门法,它与宪法、民法、刑法规范系统共同构成我国社会主义的基本法制。
行政法作为宪法的实施法,调整着广泛而重要的社会关系,其与国家权力、公民权利息息相关,担负着保障行政权的有效行使和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两方面的法律使命,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
因此八届人大期间,为顺应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立法机构均极重视行政立法工作,立法的数量、质量明显超过往届。
其中,金融、税务、房地产法律制度的改革,行政处罚法律制度的确立,已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产生了明显的推动作用,标志着我国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已经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尽管如此,但由于我国正处在新旧体制转换时期,立法工作难免受到经济发展程度、社会历史环境、封建主义残余观念、全民族的民主与法治意识水平、社会管理事务繁杂、行政立法主体较多、立法者的知识素养等方面因素的影响,从而使我国现行的行政法存在着一些问题。
站在“实现和增进公民基本权益”、“依法立法”和“法制统一”这样的国际社会普遍认同的行政立法的基本原则的角度,考察我国行政法的现状,我认为目前主要存在以下五大问题:问题之一:立法的统一性在个别领域正在遭到破坏立法的统一性指的就是合宪法。
我国宪法第五条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具体地说,首先是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内容都要符合和服从宪法规定的原则;其次是一切法律、法规都要与宪法保持协调的关系,要随着宪法或其中某些条款的制定、修改或废止而相应地制定、修改或废止;再次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和一定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必须按照宪法规定的立法权限行使立法权,而不能超越。
未多形式开展行政处罚法宣传整改措施
未多形式开展行政处罚法宣传整改措施
行政处罚法宣传整改措施是指针对目前存在的宣传不足、形式单一、覆盖面不广等问题,采取各种形式和措施,全面推进行政处罚法宣传,提升社会各界对行政处罚法的认知和理解,促进法治意识的培养。
具体措施如下:
1. 加强宣传内容更新:组织相关部门对行政处罚法进行最新解读和分析,制作相关宣传资料,向社会公布最新的法律法规变动和案例,确保宣传内容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 扩大宣传渠道:除了传统的宣传媒体,还可结合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移动应用程序等多种渠道,推送行政处罚法相关内容,将宣传面覆盖更广的群体。
3. 加强对重点群体的宣传:针对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执法人员等重点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包括组织培训、举办座谈会、发放宣传材料等,提高他们对行政处罚法的认知和遵守意识。
4. 创新宣传方式:利用多种形式和载体,如举办法治知识竞赛、开展法治宣传讲座、制作宣传短片等,使宣传活动更加生动有趣,提高受众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5. 强化宣传力度:加大宣传的力度和频次,确保宣传内容得到持续的关注和推广。
可以通过加大宣传资金投入、加强宣传队伍建设、制定宣传计划等方式,提高宣传的效果和影响力。
6. 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相关部门或组织开展交流合作,借鉴外国的经验和做法,互通有无,提升我国行政处罚法宣传的水平和效果。
通过以上整改措施的开展,可以使行政处罚法宣传更加全面、深入、多样化,让更多的人了解和遵守行政处罚法,提升社会法治意识,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
当前行政处罚存在的几个问题及对策
当前行政处罚存在的几个问题及对策当前,行政机关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中,存在诸多亟待改进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程序违法。
没有按规定立案,调查取证,告知陈述、申辩权利及听证,有的行政机关为图省事,直接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而不是按法律规定发现有违法事实的,应当登记立案,填写立案审批表,报负责人审查批准。
调查取证有的只简单做一个笔录,或什么证据也没有,而不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有的在作出行政处罚前,没有告知陈述、申辩的权利,对处罚数额较大的,没有告知有听证的程序,按《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这样处罚,应是无效处罚。
二、主体列的不适当。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决定时,因当事人有抵触情绪,不愿告知真实的姓名或单位名称,造成行政机关所列的主体不适当,如应是某公司某井,而只是列为某某人煤矿,造成主体错误,再有主体列的不对,容易造成双方互相推诿责任,无法执行。
列主体以工商执照或采矿许可证上为准。
三、不按规范的送达方式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7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给当事人;邮寄送达的,不附送达回证,或者不到邮政部门查询结果;当事人拒收的,一些行政机关不按留置送达的规定操作,又不注明拒收原因。
上述诸多问题的存在,使人民法院无法清楚判断当事人是否已收到处罚决定书,从而直接影响到处罚决定书的效力。
四、不告知行政处罚相对人起诉期限。
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在实践中,行政机关对行政处罚相对人的行政复议权利告知,“也可向某某人民法院起诉”,而不明确交待起诉期限,这就带来一个严重的法律后果,即行政处罚相对人如对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诉讼,其起诉期限从何时开始计算?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处罚相对人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目前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中存在问题及原因
目前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中存在问题及原因目前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中存在问题及原因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就像一把双刃剑,如果行使得当,则能实现个案正义;如被滥用,则极易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通过调研发现,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处罚不公。
由于行政处罚的具体作出者是执法人员,执法人员对法律理解的局限性及受不良外部因素的影响,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往往发生自由裁量超过一定的标准,或自由裁量超出一定的范围、种类,出现畸轻畸重、显失公平的现象,造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二)处罚创收。
基层一些执法部门因经费不足等原因,存在给执法人员下达罚款指标、任务的现象,促使执法人员以罚代管、滥用处罚裁量权,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损坏政府形象。
(三)裁量权运用不当。
在执法办案中,法律规定对同一类案件可以根据自由裁量权作出不同处理,执法人员往往考虑相对人的社会地位、政治背景、经济状况等因素,对类似的事实、情节、后果作出不一致的处罚,导致自由裁量权运用不当。
造成行政处罚处罚自由裁量权不当行使的主要原因:(一)法律规定不一致。
国家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都是行政执法的依据。
国家通过制定法律、法规,确定了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职责,规定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及幅度。
地方法则是根据国家法的精神原则结合本地区的实际作出的具体规定。
国家法与地方法在一些具体条文规定上难免会出现一些差异。
因而,在实际执法工作中,面对“执法多据”现象,由执法人员自由选择适用的法律,可以导致同类违法行为适用不同法律处罚的处理结果。
(二)法律规定幅度过宽。
不确定法律概念导致了过于宽泛的裁量权,一是许多法律规范对行政处罚权的授权仅规定了处罚的一般原则或权限,而对于具体如何处罚的问题缺乏解释或规定。
二是行政法律规范,包括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政府规章,普遍存在较大处罚幅度的问题,给行政执法人员较大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造成实际执法中处罚的随意性。
浅谈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一)
浅谈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一)内容摘要依法治国是党中央提出的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要想认真贯彻,就必须切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因此,本文针对依法行政方面相关的问题进行探讨,对于保证严格依法行政,实施依法治国,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法制化,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首先从行政执法的定义、特征、原则入手,然后再从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受利益驱动,使执法目的脱轨,导致具体行政行为违法;部分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政治业务素质低下,是导致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重要原因;领导决策机关“依法治理”的观念不强,人民群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勇气不足;立法中的不完善,不配套、不落实,使一些行政管理事项,实体上有法可依程序上无法操作。
针对我国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从行政执法体制上进行了系统分析,阐明了健全法制,加强执法监督,依法行政的要性。
最后,真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粗浅看法。
关键字:行政执法特征原则问题建议随着党中央“依法治国”战略方针的实施,近年来,我们的国家在立法、司法及国家行政事务的管理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基本达到了逐步建全、完善并日趋成熟。
开创了各项管理“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法制社会局面。
特别是在涉及面最为广泛的国家行政事务管理领域,立法数量和执法力度均是空前的。
几年来,通过中央及地方立法体系和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艰苦努力的工作,切实加速了国家政府法制建设的进程,为实现依法治国,宏观调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做出了积极有效的贡献,其功绩不可忽视。
但是,由于在我国行政法制建设起步较晚,经验不足,再加上几千年封建统治的历史根源和国民法制素质相对较差的特点,虽然在行政立法、执法方面取得了空前的成就,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轻视。
现本人就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的本质、内核入手,从行政执法的定义、原则、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表现及本人的几点建议入手阐述、论证。
一、行政执法的定义、特征、原则行政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得到行政授权的非行政组织,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执行、适用行政法律规范的行政行为,亦称具体的行政行为,或行政管理职能活动。
《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江安街道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反思新中国成立61年以来,行政机关在维护政府工作职能的正常运转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制建设进程不断加快,对行政执法单位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家教育力度的加强,人民的文化知识水平不断提升,普通老百姓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识逐渐增强,街道、社区、邻里之间的问题与冲突都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这就使基层行政执法单位在日常执法工作中面临新的挑战。
虽然在加强行政执法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不少问题。
一、行政执法工作问题形成原因:1、在街道行政执法的过程中,行政相对人法律意识淡薄,会造成执法难度居高不下。
我国在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同时,为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文化的需求,不断加强和推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和社会文化建设。
加上近些年国家法律知识的不断宣传和对法律知识的普及,广大人民群众遵纪守法意识不断增强。
但是由于我们街道地处城乡结合处,人口文化水平普遍偏低,从现在的执法过程中我们还是不难发现,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还是遇到相当大的阻力,行政相对人暴力抗法的事件时有发生,一方面是由于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工作方法不得当,存在野蛮执法,从而进一步激化矛盾,影响执法工作的进行;另一方面这也说明个别行政相对人法律意识还不够强,不知道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简单采取暴力手段阻碍执法人员的执法。
这些事件的发生严重影响到行政机信力和执行力,阻碍了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增加了执法工作难度。
2、办案人员自身学习不够,对依法行政认识不足。
一方面,不理解案件核审、评查工作,总认为自己监管任务重,办案不容易;另一方面,不严格要求自己,绝大多数人学习热情缺失,甚至有人认为“学得越多,懂得越多,做事越多,犯错越多”,干脆就少学或不学,工作也就少做或不做。
因此对法律规章的掌握也就不过细、一知半解,导致在办案过程中无所适从,再不就是凭主观好恶、凭想象办案,造成违法违规办案。
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
关于加强我市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建议民革香坊一支部:侯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目标,各地也纷纷贯彻落实,我市也应该按照四中全会公告的精神,加强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做出具体部署。
一、我市在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中存在的问题(1)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缺乏行动的自觉性,对依法行政重视不够。
对一些执法不严格、不依法行政的现象视而不见,纠正不力。
对依法行政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研究,工作被动。
(2)立法滞后。
依法行政的一些具体业务领域尚未制定专门法律,在许多方面也已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缺乏科学、完善的上位法,不能适应事业发展的需要。
(3)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行政等问题不容忽视。
主要体现在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法制观念有待加强,缺乏职权法定意识、程序法定意识、权责统一意识,加之业务素质有待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尚待养成,以致在依法履责方面时有问题发生。
(4)行政管理制度和机制需要进一步改革、创新和完善。
如行政系统各层级管理职能配置不尽合理,职能偏弱、权责不清;一些管理职能取消或改变许可、审批管理方式的后续监管措施有待落实;行政执法的监督制约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二、推进落实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建议从认真解决我市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入手,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真正实现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只有这样才能潜移默化地为经济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治引导和示范,为保障经济健康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保驾护航。
(1)转变观念,培养法律意识;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
根据法律意识主体和水准的不同,法律意识可分为一般性法律意识、理论性法律意识和职业性法律意识。
一般性法律意识主体是普通公民,是由普通公民在日常生活中根据个人生活经验和所受法律教育的影响,自然形成的法律意识。
未多形式开展行政处罚法宣传整改措施
未多形式开展行政处罚法宣传整改措施行政处罚法宣传对于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维护社会秩序、建设法治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现阶段的行政处罚法宣传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宣传形式单一、宣传内容不够系统和全面等。
针对这些问题,下文提出几项整改措施以提高行政处罚法宣传效果。
一、多元宣传形式传统的行政处罚法宣传形式主要是在学校、单位举行讲座、宣传展览等,这些方式的宣传渠道较为有限,很难覆盖所有群体。
因此,应该采取更多元化的宣传方式。
首先,可以在电视、广播等大众传媒中增加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片段,以吸引公众的关注和学习。
其次,可以利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平台进行宣传,例如制作有趣的微视频、发布法律知识小贴士等,以增加公众的参与和互动性。
最后,可以在街头巷尾设置宣传牌匾,利用公共场所的电子屏幕进行宣传,引导市民形成主动学习的氛围。
二、系统化宣传内容行政处罚法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法律体系,它涉及多个领域的法规和操作细则。
目前的宣传内容往往只是简单介绍了行政处罚的概念和一些基本规定,对于细节和操作流程的介绍很有限,这就难以达到对公众法律知识的全面普及。
因此,应该制定一套系统的宣传内容,详细介绍行政处罚的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标准和操作流程。
同时,还可以结合实际案例,以生动有趣的方式阐释行政处罚法的核心原则和要点,使公众更容易理解和记忆。
三、培养宣传人员专业素养宣传人员是行政处罚法宣传的重要执行者,他们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直接影响到宣传效果。
目前存在着宣传人员专业水平不高、知识储备不足的问题。
因此,应该加强对宣传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包括宣传部门选派优秀员工参加法律培训、邀请法律专家参与宣传指导、组织宣传人员参与实践活动等。
通过这些措施,提高宣传人员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使他们能够准确把握宣传内容,更好地践行宣传工作。
四、加强协同合作行政处罚法涉及到多个职能部门,如公安、工商、环保等各级政府有关部门。
目前的宣传形式多为各职能部门单独开展,缺乏有效的协同合作和资源共享。
《行政处罚法》心得3篇
《行政处罚法》心得3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96年3月1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本文是《行政处罚法》的心得,仅供参考。
《行政处罚法》心得一、根据办公室统一要求,我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了《行政处罚法》,通过这次学习,我思想上有了新的提高,工作上有了新的思路,增添了自己的动力和干劲,为以后的工作扫清了思想障碍,在这里,我就学习和领会《行政处罚法》精神实质的情况,谈几点自己的认识和体会。
一、《行政处罚法》是一部规范政府行为的重要法律该法以法律的形式对行政处罚的设定、实施机关、实施程序以及行政处罚的执行和法律责任都做了详细的规定。
《行政处罚法》中的所有规定要求,无论是处罚执行还是处罚决定都体现了它的公正和公开性,很好的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从目前我们执法监督情况来看,我市各行政执法部门都较好的贯彻落实了《行政处罚法》中相应的规定和要求,执法程序有章有序,遵循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在日常的行政执法中,没有不文明的执法行为,同时也没有发生过违法的处罚行为,很好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必须重点把握《行政处罚法》的实施程序在国家颁布实施的几部法律中,《行政处罚法》是和我们联系最为密切的,因为我们作为政府法制部门,经常性的要对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法》在执法部门落实的好坏,成效如何,很大一部分责任在于我们的监督检查是否落到实处。
《行政处罚法》的实践性、操作性、专业性都很强,所以,必须对本法中的实施程序进行全面的理解和把握,从实施程序上的规定来看,必须要求执法部门做好行政处罚的每个细节,做到程序上不违法,使法的原则和精神得以真正的体现。
在实际的操作中,执法部门要较好的按照《行政处罚法》中相应的规定程序去执行,但由于某些客观因素的影响和我们工作中的一些不足,有时执法部门在行政处罚执行的某些程序上由于对某些规定的理解不到位,不透彻,从而导致在行政处罚的执行时没有很好的贯彻执行相应规定。
《行政处罚法》落实情况的报告
《行政处罚法》落实情况的报告
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1. 行政处罚法的基本情况介绍:报告首先对《行政处罚法》的背景和立法目的进行说明,概述了该法律的主要内容和原则,包括行政处罚的适用范围、程序和处罚种类等。
2. 行政处罚法的落实情况分析:报告对行政处罚法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包括
以下几个方面:
a. 法律宣传和培训:报告评估了行政机关对行政处罚法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包括开
展的宣传活动和培训课程的覆盖面和质量等。
b. 执法机制和能力:报告分析了执法机关的组织结构和执法能力,包括人力资源配备、专业能力和执法手段等。
c. 行政处罚案件处理:报告对行政处罚案件的处理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包括案件
数量、处理时限、处罚决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等。
d. 处罚执行和监督:报告评估了行政处罚的执行情况和监督机制的有效性,包括执
行力度、执行效率和监督机构的监督能力等。
3. 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报告对行政处罚法落实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和分析,
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和建议,包括加强法律宣传、提升执法能力、完善案件处理
机制和加强执行监督等。
4. 结论和建议:报告对行政处罚法的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以进
一步提高该法律的落实效果和推动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和法治化。
以上仅为报告主要内容的概述,具体报告内容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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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行政处罚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宣传行政处罚法作为我国行政处罚法律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在处理违法行为和维护社会秩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也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
1. 执法不规范:宣传行政处罚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执法标准不一致、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有些行政执法人员可能会滥用职权,以行政处罚为手段压制异议声音,造成个别案件的不公正。
需要建立更加规范和统一的执法标准,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
2. 刑事化倾向过强:宣传行政处罚法在处理某些违法行为时,存在刑事化倾向过强的问题。
在一些情况下,本应属于行政处罚范畴的违法行为,被过度追究刑事责任,导致刑事化处理过重、成本过高的问题。
需要在刑事和行政处罚之间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合理划分,并加强行政处罚的权威性和效力。
3. 监管难度大:宣传行政处罚法难以解决一些新兴领域的违法行为。
随着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兴起,宣传行为的形式多样化,很难通过传统的行政处罚手段来有效打击和惩治,监管难度加大。
需要加强对新兴领域的监管,制定相应规范,探索更加灵
活和有效的行政处罚手段。
4. 法律适用不明确:宣传行政处罚法对于某些具体行为的法律适用不明确。
有些宣传行为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导致执法执行时容易出现模糊地带或争议。
为了增加可操作性和法律确定性,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和规范,明确各类违法宣传行为的认定标准和处罚力度。
综上所述,宣传行政处罚法在保护社会秩序和规范宣传行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面临着执法不规范、刑事化倾向、监管难度大和法律适用不明确等问题和不足。
为了更好地发挥宣传行政处罚法的作用,需要加强执法规范、优化刑事与行政处罚的划分、加强对新兴领域的监管,并进一步明确法律适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