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案件中的案例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在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案件中,如何去认定承运人的刑事责任?在实务中可能面临的几种情况各做何种处理?在承运人的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方面,有什么样的区别?

本题50分

应从承运人是否在明知所运输的物品是卷烟且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情况下仍然为无准运证的单位、个人运输的,且案值超过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追究承运人的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同时,该解释第六条规定:“明知他人实施本解释第一条所列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运输、仓储、保管、邮寄、代理进出口等便利条件,或者提供生产技术、卷烟配方的,应当按照共犯追究刑事责任。”在明知所托运的物品为卷烟,且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情况下,仍为其提供运输,已构成一个犯罪整体,应当按共犯追究刑事责任,均构成非法经营罪。

在实务中可能而临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承运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仍为无准运证的单位、个人运输的,情节轻微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10%以上20%以下的罚款。

2、承运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仍为无准运证的单位、个人运输的,且“情节严重”,追究承运人的刑事责任。

承运人的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方面的区别:

刑事责任是指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两者的主要区别是:(1)追究的违法行为不同:追究刑事责任的是犯罪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的是一般违法行为。(2)追究责任的机关不同:追究刑事责任只能由司法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决定;追究行政责任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决定。(3)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不同:追究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制裁,可以判处死刑,比追究行政责任严厉得多。

行政责任是指个人或者单位违反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规定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

刑事责任是指违反刑事法律规定的个人或者单位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刑事处罚的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这5种主刑,还包括剥夺政治权利、罚金和没收财产3种附加刑。附加刑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与主刑合并适用。刑事责任要比行政责任更严重,而且行政责任严重的可能转换为包含刑事责任

行政责任方面承运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而为无准运证的单位、个人运输的,情节轻微,根据烟草专卖法律规定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作出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行政责任转换为刑事责任,追究刑事责任。

2、在市场检查中,烟草经营户可能存在哪几种违规违法经营行为?在这些违规、违法经

营行为中,如果要认定经营户或者无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构成犯罪,各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在涉嫌的各罪名上,证据证明的重点分别是是什么?(本题50分)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批发烟草制品、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销售走私卷烟、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非法收购卷烟

2、执法人员应当依法收集与构成犯罪有关的(一)书证;(二)物证;(三)询问笔录;四)证人证言;(五)视听资料;(六)鉴定结论;(七)勘验、检查笔录。

3、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可证批发烟草制品,重点:一次销售50以上卷烟的证据;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重点:其经营的卷烟进货凭证,或卷烟配送喷码;销售走私卷烟,重点是销售卷烟是否是走私卷烟,如外国卷烟外包装有无“中国烟草专卖总公司专卖”字样,国产卷烟外包装有无“专供出口”字样;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重点在卷烟鉴别检验报告;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重点:有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非法收购卷烟,重点:是否以营利为目的收购卷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