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政策创新创业激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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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激励政策
1.优化市场准入政策
为降低企业的登记门槛,我市商事改革措施主要是:
第一,全面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工作。出台做好先照
后证改革衔接工作加强
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将证照衔接、监管联动、执
法协作、信息公示等方面的制度措施有机地统筹起来。截至2015
年12月底全市共办理“先照后证”业务8.05万件,涉及市场主
体7.2万户。
第二,全面落实“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2015年9月,我市全面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实现数据共享、扩大合办范围、畅通
应用渠道。至2015年底,全市共发放“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18.25万户,占存量企业总户数的15.26%。
第三,全面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出台贯彻落实
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具体意见,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
要求,严格落实注册资本认缴制,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额、首次
出资比例、货币出资比例、出资期限,启用新版营业执照等,这
些都将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投资创业的动力。
2.资金扶持政策
北京市当前扶持创业工作的资金扶持政策主要包括以下
几个方面:一是小额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政策,二是创业投资引导,三是科技创新支持,四是中关村融资政策等。小额担保贷款
及财政贴息将在下面人力部门推进创业工作中涉及,这里介绍后
几个方面:
(1)创业投资引导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资金扶持方式,着力解决创业期中小
企业融资难问题,我市制定了《北京市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
金实施暂行办法》,设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宗旨是创
新政府资金扶持方式,通过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以参
股支持方式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共同设立创业投资企业,重点投资
于符合北京城市功能定位和相关产业政策、产业投资导向的创业
期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由市发
改委与市财政局联合设立。
(2)科技创新支持
为鼓励和支持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我市印发了《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
设立“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创新资金是支持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专项资金,旨在
增强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引导企业、投资机构和金融
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进行投资,逐步建立起北京市支
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机制和模式。创新资金以无偿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市科委每
年结合《北京市科技项目建议征集指南》以及科技部发布的项目
指南、申请须知,公布当年的北京市创新资金申报指南,明确项
目年度重点支持范围和具体要求。
(3)中关村融资政策
中关村科技园区作为北京科技企业创业工作的一块试验
田和至高地,为扩大融资渠道、加大融资力度,先后出台了《中
关村科技园区企业担保贷款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中关村科技园区创业投资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贷款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业投资风险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促进企业融资的政策,为园区企业的创立和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融资环境。2012年8月,国务院发改委等九部委又和北京市联合发布了《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的意见》,意味着中关村将进一步建立并完善政府资金与社会资金、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有机结合的科技金融创新体系,加快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
(4)其他资金扶持
北京青年创业基金。由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北京市青年创业者协会、北京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联合设立,基金借助信用担保模式,推出了10万元以下的初创型企业小额贷款和500万元以下的成长型企业小额贷款项目,宗旨是通过募集社会资金,为扶持青年群体创业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文化创意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由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办公室委托相关机构管理,以合作创立创投企业的方式,引导创业投资机构投资于符合文化创意产业重点支持方向的处于创业早期的文化创意企业。
3.税费减免政策
为降低创业者的经营负担,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税收减免政策。同时,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落实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和创业负担举报反馈机制。
第一,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税收优惠。对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等小型企业实体,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我市这两项政策均是按照最高标准上浮扣减数额,最大力度的支持创业企业。
第二,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一是对企业所得税优惠。二是免征增值税、营业税。
4.创业孵化政策
(1)科技企业孵化。
为进一步促进首都科技企业孵化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中关村管委会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孵化体系建设若干意见》,要求对各类科技企业孵化机构根据其孵化效果给予资金奖励和支持。同时,制定了《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专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由市科委负责本市高新技术产业专业孵化基地的认定和管理工作。孵化基地自认定之日起三年内,根据其在获得知识产权、提供就业岗位、上缴税收额度等推动企业成长及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所做的贡献,给予孵化基地和在孵企业一定额度的市财政经费支持。
(2)小企业孵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