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一般常识和规定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须知
**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须知各位毕业生党员:你们已即将顺利完成学业,走上新的工作或学习岗位,在此对你们表示热烈的祝贺!为确保您能够在离校后及时找到新的党组织,正常过组织生活,请您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党员关系手续,现就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等相关问题做如下提示:1、什么是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是被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的政治身份证明。
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
2、毕业生党员的就业单位没有党组织,组织关系怎么转?毕业生所就业的单位无党组织的(如外资、合资、民营企业等),其党员组织关系可转到该单位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才服务中心。
3、毕业生党员暂时未找到工作或者毕业离校一段时间之后再出国留学,组织关系应该怎么转?对于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和毕业离校一段时间之后再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党员,其党员组织关系一般应放在户口所在地的党组织,既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父母工作单位党组织,也可将组织关系暂挂靠在省、市、县(市)区人才服务中心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4、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要注意哪些问题?(1)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应由党员本人亲自办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由本人携带,并负责妥善保管。
如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办理时,应由党组织代办或通过机要转递,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2)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时,党员本人必须清楚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的名称(准确的全称),以便填写介绍信的抬头。
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是独立的党委,而不是总支或支部。
在填写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名称前,毕业生党员要和单位取得联系,认真核实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的正确名称,不能凭自己想象填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党组织关系
党组织关系转接与基本知识学习一、大学生的党组织关系转移到何处?根据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有关规定,在全省范围内,各机关、企业、学校、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以上的各级党委,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基本原则是: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对一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镇(街道)党(工)委。
二、即将毕业的大学生,还未就业,学校让交党组织关系转的介绍信的抬头和单位?抬头也不能说是写户籍的党委组织部,而是户口所在地的上级党委组织部,有资格直接转关系的党委,转入方就写户口所在地的党支部三、现在即将毕业,需转移党组织关系至某市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级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一般来说,大学生毕业后,如果能及时找到工作单位,则直接开往工作单位的党组织。
如果不能及时,则暂先开往其本人所现居地的村(居)委会。
如果以上二者都不方便的话,也可以开往人事局的人才交流培训中心党支部。
但是要注意的是:以上三个接收方的党组织名称是填写在《中共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内容栏内,即“……由________去________,请转接组织关系……”的内容栏,而《中共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则填写“中共……市委组织部”即可。
如果是直接转入到单位的或者人才交流中心的,也可以在抬头直接填写“中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也可。
四、在转移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党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每位大学生党员在毕业时应按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般由党员本人亲自办理和携带。
党员本人接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要认真核对每一栏内容,若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毕业院校党委联系,核查更改。
2、党员本人须妥善保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务必在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内完成转接手续,以保证党员不会长时间脱离党组织。
党组织关系转接须知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须知一、什么叫党员组织关系?党员的组织关系就是指党员与党组织的隶属关系。
一般情况下,党员的组织关系与行政关系应当一致,当党员因某种原因离开原党组织时时,经党组织同意,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移至目的地党组织。
二、什么叫组织关系介绍信?它有哪几种形式?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就是指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
党员组织关系分临时组织关系、正式组织关系和党员流动证三种。
三、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组织关系?党员短期外出在6个月以内的,可不转组织关系或只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既临时介绍信);外出时间超过6个月以上且地点固定的,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既正式组织关系);外出时间虽然超过6个月以上,但外出流动地点不固定的,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
四、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途径有哪些?1、本单位内部转移;同城、同区转移。
指外出地为乌鲁木齐(本市)、自治区各厅、局、企事业单位、各地、州、县、市、兵团所属单位及解放军、武警部队;异地转移。
指外出地为本区以外的中央、地方各省(区)、直辖市、解放军、武警部队以及出国、出境。
2、本单位、同城同区转移时,组织关系可直接由学校转至目的地党组织;属异地转移时,均先开至自治区教育工委组织干部处,经由该处再开往目的地。
3、接收本单位、同城同区转来组织关系,直接在校组织部办理;由异地来我校的党员,则由本人持外出地县以上组织部门开具的正式组织关系介绍信前往自治区教育工委组织干部处换取落款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工委”的正式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在校组织部办理接转手续。
五、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了如何处理?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无论何种原因,一旦发现丢失,党员要及时向所在单位和最后办理转移党员介绍信的党组织报告。
双方党组织都要对丢失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的,可由最后办理介绍信的党组织补办,并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声明先前开出的介绍信作废。
2、对在有效期内丢失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员,经查明确系本人不慎丢失的,且在丢失后15天以内及时向开出单位和接收单位报告的,应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写出检查;对在有效期内丢失组织关系介绍信后隐瞒不报、不及时报告或造成的后果的,可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对丢失时间超过有效期6个月以上党员,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予以除名。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
各毕业生党员: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每位毕业生党员在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组织关系流程:
2、介绍信抬头称呼:毕业生与就业(或学习)单位的组织部门取得联系,落实党组织关系归属地的抬头称呼。
单位未落实、无党组织单位或出国,一般将组织关系迁往居住地,如所在村、社区或居民委员会等。
3、党员档案:党员材料跟随个人人事档案,如需使用请向档案所在地调用。
4、转组织关系:已落实到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在持有学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应在介绍信所规定的有效期内与所去的党组织取得联系,按照规定及时转移党组织关系,并督促接收组织关系基层党组织将《党员介绍信回执联》传真或邮寄至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学院党委。
5、介绍信时间:不按期转移关系介绍信是组织观念淡薄的一种表现,也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
因此,对于个人原因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或不及时换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导致“介绍信”过期的,本人要作检讨,组织将给以严肃的批评教育。
其中超过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不缴纳党费的,则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是预备党员的,要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6、换开介绍信:如因单位变动或其他原因需换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应在介绍信所规定的有效期内到所在学院党委办理,重新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手续。
毕业生党员关系转移须知
毕业生党员关系转移须知1.如何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党员应在确定工作单位后,主动向所去单位党组织询问介绍信抬头如何填写,同时向系党总支提供个人相关信息。
2.对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规定党员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党委级别),或单位(总支、支部)上级党组织,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出应是党委级别,不能转到总支、支部级别的党组织;单位没有党组织或没有上级党组织的原则上转移到单位所在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弄清楚单位所在街道和乡镇名称,不是居委会名称。
党员应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单位党组织。
党员组织关系转至外省市的,应在介绍信有效期内(一般不超过30天),根据介绍信的抬头称呼到当地省委或市委、县委、区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再由当地的省委或市委、县委、区委组织部将组织关系转到具体工作单位。
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凡落实了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不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按自行脱党,党内除名处理。
3.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携带与保管党员离校时,必须认真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在有效期内到新单位党组织办理接转组织关系手续,避免丢失和过期作废。
4.党员换了新单位如何处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若工作单位有了变动,可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介绍信更改手续。
办理更改手续时,必须持原有介绍信。
5.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如何处理?党员组织关系若丢失,党员本人应写一份重新办理组织关系的申请,写明原因,经系党总支批评教育后开具证明,到办公室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由于个人原因将组织关系介绍信遗失超过6个月的,办公室只出具有关证明,不再重新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如遇特殊情况在介绍信有效期内不能办理转移移手续的,应在有效日期内及时与党组织联系,按组织要求进行办理。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毕业班党员同学:首先祝贺你圆满完成学业,在政治、思想和学习上取得了丰硕成果。
预祝你在新的人生旅途上一帆风顺、事业有成!根据有关规定,在你毕业离校时,应及时地将党员组织关系从你现在的党组织转移到所去地区或单位的党组织。
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将由各分党委、党总支在毕业生离校前集中办理。
为了使你能顺利地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我们将有关事项特别通知和提醒你,希望你能认真、仔细地阅读,以便及时准确地办理好自己的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一、明确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原则:1、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不能滞留在学校。
2、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由党员本人在各学院集中办理的时间到学院办理。
3、已经落实学习或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的党组织。
4、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党组织不健全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以及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直到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党组织健全后,再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工作单位。
5、升本或留校其他单位工作的毕业生党员,党员组织关系按校内程序接转;留在学校本单位学习的党员,不需要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但仍需在院系集中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时到院系核实和进行相关的登记。
二、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和相关要求:1、在转接组织关系前,党员自己应明确接收单位,并务必与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单位组织部门取得联系,明确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的党组织名称和所去单位的全称,绝不能随意填写。
转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的,要征得对方同意。
2、拿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后,请注意以下事项:①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应妥善保管,千万不可遗失。
②留意介绍信上的有效期和党组织名称,务必在有效期内到介绍信开具的党组织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手续。
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须知
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须知一、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
没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新的单位党组织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和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按上级要求,今年在开具纸质介绍信的同时,还需在“12371”平台网上转移组织关系。
二、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有什么后果?即使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保证党员能够参加新单位党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的一项组织措施。
《党章》第一章第九条规定“”无正当理由,六个月不转移党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三、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要注意些什么?(一)凡毕业生党员(①就业②就读研究生③离校时暂未就业④出国),不论其档案是否申请留在学校,原则上都要在离校前,应当及时办理正式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二)第①、②种情况的毕业生党员应当与新的接收单位的党组织(注意:不是人事部门)取得联系,询问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应该如何填写。
攻读本校或其他学院研究生的党员的组织关系,校内通过“12371”平台直接对转。
(三)第③、④种情况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需要注意的是,此种情况下,无论毕业生党员人事档案是否申请留在学校的,请提前要先与目的地党组织取得联系。
(四)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由毕业生党员本人携带,在有效期内(介绍信左下角注明时间),携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党员转入手续。
工作单位系外资、合资或新建企业无党组织、或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工作单位发生变动的,应就近向当地地方党组织请示,或及时与组织部、学院党委联系。
党员本人应在介绍信有效期内,携原介绍信及时到学校原二级党组织办理介绍信更改手续。
千万不要长期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放在身上,这是组织关系不强的表现,也容易造成预备党员无法按期转正或自行脱党。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规定
滨海街道党工委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规定一、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组织关系转接(1)凡党员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2)集体外出、地点相对集中且外出时间较长的党员,可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由原所在地党组织在他们中建立党组织并进行管理,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协调办理;也可以由原所在地党组织委托索取地方或单位党组织管理,原所在党组织协助管理。
(3)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党员,流向比较集中的,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应当与其所去单位或地方党组织做好衔接工作,为他们集体办理党员组织关系移交手续;流向分散的原所在单位党组织也要主动向党员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提供情况,帮助党员及时落实组织关系。
党员所去单位或地方党组织原则上不能拒绝接受。
暂时不具备接受条件的,上级党组织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积极为这些党组织创造条件,并对其接受外来党员提出具体时间等要求。
二、离退休或退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1)离退休干部的组织关系一般保留在原单位,可单独组建党支部。
(2)就地安置的退休工人和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一般应转到居住地区(街道、乡镇)党组织。
(3)易地安置的离退休、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应转移到接受安置地区街道、乡(镇)或村党组织。
(4)离退休干部、工人党员因看病、探望子女和亲属,外出时间超过六个月以上的,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应给他们开具党员证明信,所到单位或地区的党组织应接收并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5)干部、工人党员离休、退休、退职后,又受聘到另一单位工作,如果时间在半年以上,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
(6)对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纳入社区管理的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应当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社区所在的街道党组织,并将其纳入所居住地的社区党组织进行管理,社区党组织接收有困难的,上级党组织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积极为这些党组织创造条件,并对其接受外来党员提出具体时间等要求。
党支部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制度_规章制度_
党支部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制度党员组织关系,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
党员应谨慎保存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及时办理转移手续。
一、党员临时外出到另一单位去工作学习,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应持“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即临时组织关系),证明党员身份,其组织关系没有转移,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持“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其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短期外出(六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没有固定地点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可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参加党的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基层党委负责发放。
接收流动党员的党组织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应于验证后及时接收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同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四、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就地安置并归原单位管理的,组织关系仍留原单位,可视其党员人数的多少,成立离退休人员党支部、党小组;易地安置的,或虽就地安置,因身体等方面原因不便参加原单位党的生活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党组织。
五、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中的党员,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组织关系转到本人、配偶或父母居住地党组织。
六、停薪留职人员中的党员,应在办理停薪留职手续的时候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党组织。
七、党员因私事短期出国、出境或自费店铺,应办理保留党籍手续,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党组织。
出国出境定居的党员,应办理停止党籍手续。
八、援外人员中的党员组织关系,由派出单位统一转移。
党支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必须注明党员的具体去向和所担负的任务,最后由盛市(自治区)党的委员会组织部协调,统一转至外交部政治部,再由外交部转往我国驻外使馆的党的委员会。
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一般常识和规定
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一般常识和规定年前因为档案问题,失业了;年后因为党组织关系问题,我或许即将成为群众。
中国的社会体制,为什么这么麻烦?中国的人际关系,为什么这么复杂?现将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一般常识和规定转贴在这里吧,希望今后再转组织关系的人能顺利。
党员组织关系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
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
外出时间6个月及6个月以内的,一般应当转移临时组织关系,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
外出时间、地点不确定的,一般应当持有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党员外出学习、参观、考察、开会等情况,时间在3个月及3个月以内的,无需证明党员身份时,可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凭证。
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领导。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责任制。
各级组织部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管理和具体指导,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落实。
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沟通与联系,确保党员组织关系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具体负责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同志,要认真负责,严谨细致,在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时认真鉴别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真伪和有效期限,审查有关材料。
严格执行组织关系接转回执制度,严禁在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简化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手续。
在本省范围内,省直各单位机关党委、省委教育工委管理的各高等院校、省国资委监管的各企业党委、各市直机关工委、各县(市、区)直机关工委、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可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的组织关系。
需在全国范围内相互转移和接收党的组织关系的,仍按中组部有关规定办理。
-----接转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对党员本人的具体要求在接转组织关系过程中,党员要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内到指定的党委组织部办理接转手续;要重视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携带和保管,不丢失、不拖延接转时间。
【党组织关系转接】基础知识及常见问题
【党组织关系转接】基础知识及常见问题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基础知识1、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概念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狭义概念特指正式组织关系。
2、党员组织关系是如何确定的?《党章》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申请入党的人一经被批准入党,接收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
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3、为什么要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在现实生活中,党员的学习、工作单位或生活区域是经常发生变动的,如果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就会形成党员脱离党组织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的状况。
只有通过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才能保证党员不论到哪里,党组织都会有效地把他们组织起来。
4、什么情况下需要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党员因升学、毕业、就业、退休、服役、退役、调动和外出学习、务工、经商以及其他原因,需要从一个单位或地区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时,党组织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相应地改变党员的组织隶属关系,将其组织关系从原来所在的基层党组织转移到所去单位或地区的基层党组织。
5、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总的要求是什么?凡党员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党员本人居住地党组织或县级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6、高校毕业生党员如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规定,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2019年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一般常识和规定
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一般常识和规定年前因为档案问题,失业了;年后因为党组织关系问题,我或许即将成为群众。
中国的社会体制,为什么这么麻烦?中国的人际关系,为什么这么复杂?现将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一般常识和规定转贴在这里吧,希望今后再转组织关系的人能顺利。
党员组织关系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
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外出时间6个月及6个月以内的,一般应当转移临时组织关系,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
外出时间、地点不确定的,一般应当持有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党员外出学习、参观、考察、开会等情况,时间在3个月及3个月以内的,无需证明党员身份时,可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凭证。
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领导。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责任制。
各级组织部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管理和具体指导,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落实。
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沟通与联系,确保党员组织关系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具体负责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同志,要认真负责,严谨细致,在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时认真鉴别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真伪和有效期限,审查有关材料。
严格执行组织关系接转回执制度,严禁在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简化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手续。
在本省范围内,省直各单位机关党委、省委教育工委管理的各高等院校、省国资委监管的各企业党委、各市直机关工委、各县(市、区)直机关工委、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可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的组织关系。
需在全国范围内相互转移和接收党的组织关系的,仍按中组部有关规定办理。
-----接转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对党员本人的具体要求在接转组织关系过程中,党员要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内到指定的党委组织部办理接转手续;要重视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携带和保管,不丢失、不拖延接转时间。
大学关于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有关规定
大学关于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有关规定大学关于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有关规定(试行)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即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和党员证明信(即党员临时组织关系),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
为了切实加强对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的管理,增强组织观念,按照中组部有关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作如下规定:1、党员因工作调动、离退休、上学、毕业等原因离开原基层党组织,必须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党员组织关系滞留原党支部。
2、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接到党员的组织关系后,应及时将其编入党支部过组织生活。
没有接到党员组织关系的,不能承认其党员身份,不能将其编入党支部参加组织活动,更不能收其交纳的党费。
3、向校外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含党员临时组织关系)、校内各基层党组织之间接转党员组织关系,须由分党委、党总支及直属支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本人持介绍信到组织部接转。
外单位转入的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跨省转入者,须经陕西省委教育工委转入学校党委组织部;省内传入者,直接转入学校党委组织部。
分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对于组织部签署意见的外单位转来的党员临时组织关系应妥善保存,在本人回原单位时,由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签注意见,统一到组织部盖章,交本人带回原单位党组织。
4、党员临时离校学习、工作或来我校进修、做合同工、临时工作等,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应转党员临时组织关系;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应转党员正式组织关系。
凡持党员临时组织关系的党员,在所到单位党组织内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出国进修学习的党员,只开具党员证明信,由本人交国家教育部(或派出部门)保存;学习结束后,本人带回由保存单位签章的原党员证明信交组织部,由组织部书面通知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未接到组织部通知的基层党组织,不得将其编入支部过组织生活。
6、出国工作(含出国考察)的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按照派出单位公函的要求,办理其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有关规定
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有关规定一、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凭证及使用范围党员组织关系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
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和接收临时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即党员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下同)或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外出时间6个月及6个月以内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
外出地点、时间不确定的,一般应当持有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短期外出开会、参观、学习、实习、考察等,时间在3个月及3个月以内,无需证明党员身份的,可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凭证。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证明信,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按照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统一监制和印发。
根据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要求,各地、各部门党组织在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证明信中应加盖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公章,不得刻制、使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专用章”,已刻制的党组织关系接转专用章一律作废。
二、在全国范围内接转正式组织关系的权限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到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是:(1)县级及县级能上能下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
(2)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工)委组织部,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处)。
(3)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境内企业党委(直属党委)。
(5)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及各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党委、直属单位党委。
(6)铁道部政治部组织部及铁道部各铁路局党委,部属各公司、各铁路分局及分局级公司党委。
(7)民航总局党委及民航总局直属的各地区管理局、空警总队、企业、事业单位党委。
大学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规定
XXX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规定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在通常情况下,党员的组织关系与行政关系应当一致。
一、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凭证及范围党组织关系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
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和接收临时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或“中国共产党员流动党员活动证”。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
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
党员证明信是党员临时外出参加组织生活的凭证,即党员临时组织关系。
党员临时外出工作、学习、开会、实习、考察,工作时间在6个月以内的,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
持党员证明信的正式党员,其组织关系没有转移,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党员外出地点不固定、时间不确定,一般应当持有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党员短期外出开会、参观、学习、实习和考察等,时间在3个月以内,无需证明党员身份的,可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凭证。
二、办理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介绍信有关事项党员从一个单位或地区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必须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便于新单位的党组织根据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确认其身份,并及时将其编入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员管理的重要内容。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
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招工、学习、外出务工经商以及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方或单位,时间超过6个月的,经党组织同意方可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问答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问答1、什么是组织关系介绍信?答: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
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大中专应届毕业生毕业参加工作),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
2、哪些同志需要转移组织关系?答:原则上,党员同志的组织关系应该和人事关系在一起(毕业生党员的入党材料一律归入本人的学籍档案由就业指导中心一起寄出)。
所有应届毕业生中的正式党员、预备党员都需要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3、党组织关系转移的程序有哪些?答:①党组织关系由我校转往中山市内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由我校直接转到该单位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②党组织关系由我校转往中山市外的,由我校转到中山市委组织部,再由中山市委组织部转到目标地的市(县)委组织部,再由该市(县)委组织部转到具体就业单位党组织。
4、毕业生的就业单位没有党组织,组织关系怎么转?答:毕业生所就业的单位无党组织的(如有些外资、合资、民营企业),其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到该单位所在地的市、县人才交流中心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父母工作单位。
5、毕业生暂时没有找到工作,组织关系应该怎么转?答:对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同学,党员组织关系一般应放在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党组织,即应该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父母工作单位,也可将组织关系暂挂靠在省、市、县人才交流中心。
6、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要注意哪些方面?答: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应由党员亲自办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自己携带,并负责妥善保管。
如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办理时,应由党组织代办或通过机要交通专递,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党员要在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内,到所去单位的党委组织部门办理接转组织关系的手续。
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接转手续,介绍信就自行作废,校组织人事处不再为其出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须知
附件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须知为转移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让毕业生党员了解组织关系转移的相关知识,避免在这项工作中出现差错。
现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中应注意的事项强调如下:一、明确党员组织关系的概念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申请入党的人一经被批准入党,接收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基层组织,从此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
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在通常情况下,党员的组织关系与行政关系应当一致。
党员组织关系是党员身份的证明。
二、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时的要求(一)已落实毕业去向的毕业生党员(包括已落实单位、考取研究生)1.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要由党组织派人办理或本人亲自办理手续,不得委托他人特别是非党员代办。
2.党员在接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后,要妥善保管,要在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内,亲自到《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称呼所指的党组织处办理接转组织关系的手续。
党员组织关系转至外省的,应在介绍信有效期内,直接到上级党委(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即是)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二)未落实毕业去向的毕业生党员1.未落实毕业去向的毕业生党员,择业期间,不固定地点,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1)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2)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2.预备党员要按期向所在党支部递交思想汇报,按时缴纳党费并提前递交转正申请,履行转正手续。
(三)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过期、写错或单位改派的处理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的处理:党员要妥善保管携带组织关系并在介绍信规定的有效期内及时接转,不得丢失。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丢失,党员要及时与系党总支联系。
党组织对丢失介绍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且时间不超过6个月(从介绍信开出时间算起),本人要写出书面检查和认识,由党总支出具其丢失组织关系的证明信,党委组织部可予以补转其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程序及注意事项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程序
1、组织关系转往外省、市的党员,办理程序是:
①党员自己携带社区党委、党总支开出的转出证明,到街道组织部办理转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②到丰台区委组织部办公室进行转接——→③到组织关系所要转往的单位所在市委组织部转接——→④交到所去单位的党委组织部门。
2、组织关系转往本市范围内的党员,办理程序是:
①党员自己携带社区党委、党总支开出的转出证明,到街道组织部办理转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②直接交到所去单位的党委组织部门。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程序
1、组织关系由外省、市转入的党员,办理程序是:
①党员自己携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委组织部门开出)——→②到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的市委组织部进行转接——→③到丰台区委组织部办公室转接——→④交到街道工委组织部——→转各社区党委(党总支)。
2、组织关系由本市范围内单位转入本地的党员,办理程序是:
①党员自己携带原单位党委开出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②直接交到街道工委组织部(不必经过市委组织部)——→转各社区党委(党总支)。
三、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应注意的问题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的身份证明,党员工作调动(或退休)、毕业生党员离校、新大学生党员入学等必须及时转接组织关系。
2、为确保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相关信息填写准确无误,《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并由本人携带,其他任何人员不得代办。
3、党员开出的组织关系,不得长期放在自己手中,必须按照组织部门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中规定的有效期限内进行转接。
4、放在自己手中超过有效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将过期作废。
【入党程序】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一般常识和规定
三一文库()/入党材料/入党程序〔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一般常识和规定〕年前因为档案问题,失业了;年后因为党组织关系问题,我或许即将成为群众。
中国的社会体制,为什么这么麻烦?中国的人际关系,为什么这么复杂?现将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一般常识和规定转贴在这里吧,希望今后再转组织关系的人能顺利。
党员组织关系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
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外出时间6个月及6个月以内的,一般应当转移临时组织关系,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
外出时间、地点不确定的,一般应当持有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党员外出学习、参观、考察、开会等情况,时间在3个月及3个月以内的,无需证明党员身份时,可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凭证。
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领导。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责任制。
各级组织部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管理和具体指导,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落实。
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沟通与联系,确保党员组织关系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具体负责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同志,要认真负责,严谨细致,在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时认真鉴别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真伪和有效期限,审查有关材料。
严格执行组织关系接转回执制度,严禁在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简化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手续。
在本省范围内,省直各单位机关党委、省委教育工委管理的各高等院校、省国资委监管的各企业党委、各市直机关工委、各县(市、区)直机关工委、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可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的组织关系。
需在全国范围内相互转移和接收党的组织关系的,仍按中组部有关规定办理。
-----接转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对党员本人的具体要求在接转组织关系过程中,党员要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内到指定的党委组织部办理接转手续;要重视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携带和保管,不丢失、不拖延接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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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一般常识和规定年前因为档案问题,失业了;年后因为党组织关系问题,我或许即将成为群众。
中国的社会体制,为什么这么麻烦?中国的人际关系,为什么这么复杂?现将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一般常识和规定转贴在这里吧,希望今后再转组织关系的人能顺利。
党员组织关系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
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外出时间6个月及6个月以内的,一般应当转移临时组织关系,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
外出时间、地点不确定的,一般应当持有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党员外出学习、参观、考察、开会等情况,时间在3个月及3个月以内的,无需证明党员身份时,可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凭证。
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领导。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责任制。
各级组织部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管理和具体指导,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落实。
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沟通与联系,确保党员组织关系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具体负责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同志,要认真负责,严谨细致,在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时认真鉴别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真伪和有效期限,审查有关材料。
严格执行组织关系接转回执制度,严禁在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简化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手续。
在本省范围内,省直各单位机关党委、省委教育工委管理的各高等院校、省国资委监管的各企业党委、各市直机关工委、各县(市、区)直机关工委、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可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的组织关系。
需在全国范围内相互转移和接收党的组织关系的,仍按中组部有关规定办理。
-----接转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对党员本人的具体要求在接转组织关系过程中,党员要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内到指定的党委组织部办理接转手续;要重视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携带和保管,不丢失、不拖延接转时间。
对组织关系转移过程中产生的影响接转的各种情况,如对方不接收、有效期不够、介绍信开错等,要及时向原所在党组织报告;要亲自办理组织关系的接转,不要委托他人办理,以免产生差错;要在发生意外情况的时候,如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等,立即向原开出单位党组织报告,重新办理接转手续。
-----当前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法当前,在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过程中,部分党员长期把组织关系介绍信滞留在自己手中,形成游离于组织之外的“口袋”党员、“无家”党员。
造成他们未能按时接转组织关系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两方面原因:党组织的原因。
主要表现在:一是有些党组织对党员接转党组织关系的教育管理滞后。
在平时的组织生活中,对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知识宣传较少,没有把组织关系接转作为增强党性观念的重要内容。
二是接转组织关系的工作人员业务不熟,责任心不强,导致党员不能正常接转组织关系。
三是有些党组织不健全。
个别单位不按规定成立党组织,党员组织关系无人接收。
党员个人的原因。
主要表现有:一是粗心大意,保管不当,造成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
二是组织观念淡薄。
有的党员把组织关系放在自己口袋里,不主动向所在地党组织报到,以致组织关系介绍信失效;还有的组织关系丢失后,嫌补办程序麻烦,不与原先所在的党组织联系。
三是报到时工作单位因故不接收,党员不及时向原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报告,长期拖延接转,超过6个月时间,造成脱党的事实。
要解决以上问题,就党组织来说,要按照党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党的组织。
从事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党务干部要加强学习,熟悉党的基本知识,增强工作的责任心,增强服务意识,减少组织关系介绍信接转过程中的差错。
就党员而言,要加强党的知识包括组织关系接转知识的学习,增强党性观念。
在新的历史时期,党员管理工作中确实存在许多问题有待于解决,客观上确实给党员转移组织关系造成一定的困难,但是,作为一名共产党员,遇到问题应及时向党组织报告,主动找到党组织处理你所遇到的问题。
-----特殊情况下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1.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学生党员,组织关系一般应放在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党组织,即应该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父母工作单位,也可将组织关系
暂挂靠在各级人才交流中心或省、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经联系确有实际困难的同学,在学校党组织批准同意的前提下,也可将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所在学校基层党组织,一旦落实工作单位,应及时转移组织关系,组织关系留校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年。
组织关系留校后,要按时缴纳党费、书面或电话汇报思想、定期参加组织生活等。
2.出国或去港澳定居的党员,在出境后即停止党籍,其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要转到县或相当县一级的党委组织部门,保存备查。
自费出国留学的党员,在学成回国之前,党的组织关保留在单位部门,待回国后,经组织了解,可以恢复其组织生活。
党员档案材料目:1、入党申请书(学生要有团委推优报告) 2、积极分子考察表 3、思想汇报(每半年一次) 4、测试成绩通知单(党委) 5、接受培训情况登记表(党委) 6、政审证明 7、党内外群众座谈会记录(两份) 8、发展对象公示情况登记表 9、入党志愿书(个人自传) 10、接受预备党员表决汇总表(新发展预备党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11、接受预备党员的公示 13、转正申请 14、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情况登记表 15、预备党员转正表决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