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协会章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科学技术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科学技术协会,简称学院科协,是学院致力于科学技术相关工作的师生员工的群众组织,是中共委员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学院党委、行政联系学院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学院科学技术发展与改革创新的重要力量。
第二条科学技术协会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基层组织,接受甘肃省科学技术协会和白银市科学技术协会的业务指导。
第三条科学技术协会的宗旨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和动员科学技术工作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和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思想,推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秉承“服务社会,圆每一位学子的求职之梦”的办学理念,努力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科学技术工作者服务,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第四条科学技术协会贯彻国家科学技术工作自主创新、重点跨
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风尚,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坚持独立自主、民主办会的原则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
第二章任务
第五条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提高学院的学术水平和学术声誉;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服务学院发展大局,大力进行科学技术研究,促进科技发展,推动自主创新。
第六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大力开展群众性的科学和技术活动,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技术,开展科学技术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第七条推动建立和完善科学研究诚信监督机制,促进学术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
第八条关心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及时向学院党委和行政反映他们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正当权益。
第九条宣传、表彰、奖励本会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积极向上级科协和有关部门举荐人才。
第十条积极组织会员参与学院的科技发展规划、科技政策的制定;组织征集、评选、推荐优秀学术专著和论文;开展科学论证、科技咨询、管理咨询、技术服务、科技协作,提出政策建议;组织跨学科之间的交流,提升学术创新能力,协助学院推广先进技术和科技成
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第十一条指导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推动学生科学技术活动。
第十二条做好联系、协调大学生学术团体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十三条授权代表学院主办或承办国际、国内学术会议,积极完成学院党委和行政以及上级科协交办的任务。
第三章会员
第十四条科协会员包括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第十五条承认科学技术协会章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学院科协作为个人会员:
1.助教(含相关技术职称)及以上的教师和科技人员;
2.非高等学校毕业,从事教学、科技工作三年以上,具有相当业务水平的教学辅助人员、科研管理人员、图书情报人员和财会工作人员等;
3.关心和支持学院科协工作的领导干部,学会、协会、研究会的专兼职干部。
第十六条凡已经参加上级科协、社科联和行业科技团体所属的各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和科普团体的会员,无需申请,经学院科协登记备案列为学院科协会员。
第十七条学院学生科技社团为学院科协的团体会员。
第十八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推选代表参加科学技术协会代表大会,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2.对本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并进行监督;
3.优先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和取得相关资料;
4.向本协会提出给予从事科学技术活动的必要支持与帮助;
5. 在会员的正当利益和民主权利受到损害时,要求科协帮助申诉并遵照国家法律给予保护。
(二)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2.积极主动支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本协会委托的任务;
3.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加教学和科研工作,开展学术交流、科学普及、科技咨询和科技服务;积极撰写学术论文和科普文章;
4.反映群众和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
第十九条会员管理
1.凡参加市级以上各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的会员,经部门登记交院科协备案列为学院科协会员;
2.不是市级学会的会员,需经本人申请、学院科协审批后,方可成为会员;
3.会员调动工作时,办理迁移手续;
4.会员有退会的自由,会员离、退休后可保留会员资格;
5.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其会籍自然取消;
6.长期不履行会员义务与破坏学院科协声誉者,经本协会委员
会议讨论,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二十条学院科协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重大问题须经会员代表大会或学院科协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二十一条学院科协的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大会代表由学院各单位及团体会员单位民主协商,推举产生。代表协商代表名额、推举办法。会议召开由学院科协上届委员会研究决定。
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是:
1.讨论决定本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2.听取、审议学院科协委员会工作报告;
3.制定、修改科学技术协会章程,决定学院科协代表大会的选举办法;
4.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
5.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二条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实施会员代表大会确定的任务。
其主要职责是:
1.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制定本协会工作计划,审议科协重大活动及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
3.协调、联系大学生各学术团体的工作,支持开展各项科技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