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施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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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宇新能源
承包商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执行日期2015年 11月 20日
修订记录
日期原版本号修订内容新版本号编制审核批准发放会签部门:
部门销售部研发
部
工艺
部
机电工
程部
品质部
制造
部
采购
部
计划物
控部
人事行
政部
财务部
发放□□□□□□□□□□份数
会签
制定:审核:批准:
1、目的
本程序制定目的是确保为我公司提供服务的承包商在施工期间能符合国家的相关法规及以我公司的规章制度,确保在施工期间能达到环境、健康、安全的要求。
2、适用范围
所有为恒宇新能源有限公司服务的承包商必须遵守此程序。
3、定义
承包商是指为我公司提供项目建设或设备维修、改造的施工商,包括:项目建设承包商,电力施工商,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商,以及提供其他服务的承包商。不包括我公司员工以及参观、来访的客户。
4、职责
4.1 需要承包商施工或服务的部门或者员工需要对其承包商在公司内的施工行为负
责,需确保承包商熟知我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并正确实施。
5、作业程序
5.1 培训
5.1.1 所有的承包商的进入我公司施工前,需经过我公司EHS部门组织的相关
承包商施工的培训,培训结束后方可组织入场施工。
5.1.2 在承包商无法参加我公司EHS培训的情况下,如果需要进入我公司进行
施工作业,则必须要有我公司工作人员全程陪同直至离开我公司,且在
此期间需要听从我公司工作人员的安排,遵守相关规定。
5.1.3 在经过EHS 部门的相关培训后,每个承包商工作人员将会允许在恒宇
新能源有限公司范围内施工,限期1年。
5.1.4 承包商工作人员的入厂培训过期,则需要重新参加我公司EHS 部门承
包商的培训。
5.2 区域工作许可证
5.2.1 所有入厂施工的承包商必须取得区域工作许可证(如附件1所示)后方
可施工。
5.2.2 承包商在正式施工前,必须要到EHS 部门办理区域工作许可证。在完
成施工后,需要将区域工作许可证完成指定要求的签批手续并在施工许
可时间内还至EHS 部门,若超出区域工作许可证规定时间的,需要将许
可证归还并办理新的许可证。
5.2.3 所有承包商需要在施工前24 小时至EHS 部门办理好区域工作许可证
(周日不予以办理,需提前至正常工作日内办理),EHS 部门根据实际
情况对承包商提出的施工申请进行审核(批准或驳回)。
5.2.4 EHS 需要识别施工区域有可能存在的危险危害隐患或者施工期间需要
注意的事项,并在区域工作许可证上注明。
5.2.5 EHS、设备设施部、以及项目施工负责人需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
查,若发现不符合项,需要施工单位整改的,需要在现场张贴的区域工作许可证上空白处注明,以便更好的对承包商的管理。
5.3 安保工作
5.3.1 所有的承包商在进入我公司前,均需要到安保门卫处办理入厂手续,
获得安保部同意后方可进入公司。
5.3.2 安保部在给承包商施工人员办理临时工作证前,需确保该承包商已参
加我公司EHS的培训并已办理区域工作许可证。
5.4 施工前准备工作
5.4.1 施工前,承包商需要向我公司项目负责人进行通报,告知其相关施
工信息。项目负责人同时对承包商提出在该区域施工时,所需注意的事项。
5.4.2 在施工期间,承包商负责人需要在现场,并对施工全程负责。
5.4.3 注意:项目负责人是一名恒宇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员工,其需要对该
承包商在我公司范围内所进行的工作负责。
5.5 禁止吸烟
5.5.1 吸烟只能在指定区域内吸烟,其他区域严禁吸烟。所有承包商施工
人员如果要吸烟,都需要到公司外面。
5.5.2 任何违反该条规定的人员,均需要接受相应处罚,包括口头警告、
书面警告或者直接终止施工。
5.5.3 如若违反该条例,在未来的项目中,我公司将不再使用该承包商或
公司。
5.6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5.6.1 在我公司范围内,适当的劳保用品是必须佩戴的,有工作需要,也
有工作环境的要求。
5.6.2 承包商需要提供给其施工人员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5.6.3 承包商如进行电焊、气割等动火作业,需要给其施工人员配备必需
的劳保用品,如手套、防护面罩、防护服等。
5.7 挖掘作业
5.7.1 在进行动土挖掘作业前,承包商需要请行政部经理至现场对施工区
域的管网分布情况进行明确,包括电缆、消防水管、特气管路等,以免发生施工过程中对管网的意外损坏。
5.7.2 在挖掘施工现场,需要用围栏将其施工区域围住,确保不发生事故。
5.7.3 夜间,挖掘现场的围栏上需要有足够数量的警示照明灯,以防止发
生意外。
5.7.4 在施工期间,在施工区域围栏外围,必须保证整洁。不允许有施工
过程所产生的废弃物或者施工材料放置于过道或马路上阻碍交通。
5.7.5 在完成工作后,现场所存留的设备或者其他物料,需要尽快撤出施
工现场,并将现场恢复,保证环境卫生并且不存在安全隐患。
5.8 坠落防护
在以下工作区域,工作人员必须要有安全防坠落措施(安全带、安全
帽、救生索):- 员工有可能受到坠落伤害,或在超出地面2 米距离
的区域工作
-有可能坠落至一些区域或设备,导致人窒息或溺死
-在没有固定的平台或稳固的支撑的前提下,工作人员无法正常进行工作时
5.9 危险化学品或物料的使用
5.9.1 在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物料(如易燃易爆品、有毒品、腐蚀品或者含放射性的物料)前,需要得到我公司EHS 部门的批准,并提供有效的物质安全资料表(MSDS)。
5.9.2 如若需要将放射性物质带到我公司相关区域,需得到EHS 部门的批准。
5.10 事故、危险事件的通报
5.10.1 所有事故或者危险事件必需尽快通报至EHS 部(不能超过24 小时)。
5.10.2 承包商有遵守我国有关环境、健康、安全相关的法规要求的义务,并遵守与我公司的相关协议。
5.11 5S 以及物料的清理工作
5.11.1 所有不必要的物料必需当天清运出我公司。在施工期间,需做好施工现场的5S 工作。
5.11.2 对于一些重点工程或大型工程,废弃物或者不必要的物料可以按要求放置在指定区域,而且必须保证整洁。
5.12 施工后措施
5.12.1 在结束完指定的工作后,承包商需通知项目负责人对现场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