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设工程第二三部分费用计费规定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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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18费用定额

湖北省2018费用定额

湖北省2018费用定额2018费用定额第二部分一般性规定及说明《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8)(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湖北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一、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本定额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

二、各专业工程的适用范围如下。

1.房屋建筑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临时性和永久性的建筑物(含构筑物)。

包括各种房屋、设备基础、钢筋混凝土、砖石砌筑、木结构、钢结构、门窗工程及零星金属构件、烟囱、水塔、水池、围墙、挡土墙、化粪池、窨井、室内外管道沟砌筑等。

装配式建筑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

2.装饰工程:适用于楼地面工程、墙柱面装饰工程、天棚装饰工程和玻璃幕墙工程及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等。

3.通用安装工程:适用于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等。

4.市政工程: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管网工程、水处理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钢筋工程、拆除工程、路灯工程。

5.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建筑及绿化工程。

内容包括:绿化工程、园建工程(园路、园桥、园林景观)。

6.土石方工程:适用于各专业工程的土石方工程。

桩基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适用于各专业工程。

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目录第一部份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第二部份一样性规定及说明第三部份费率标准第四部份工程量清单计价第五部份定额计价第六部份湖北省建设工程人工、材料、机械价钱治理方法第七部份湖北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动态治理方法文件汇编第一部份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筑安装工程费由分部份项工程费、方法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分部份项工程费、方法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括人工费、材料(含工程设备,下同)费、施工机具利用费、企业治理费和利润。

具体划分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表。

一、分部份项工程费分部份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份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

分部份项工程是指按现行国家计量标准对各专业工程划分的项目,是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总称。

如衡宇建筑与装饰工程划分的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置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等。

(一)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 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刻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 奖金:是指对逾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的劳动报酬。

如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

3. 津贴、补助: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缘故支付给个人的津贴,和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阻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助。

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域施工津贴、高温(寒)作业临时津贴、高空津贴等。

4. 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加班工资和在法定日工作时刻外延时工作的加点工资。

5. 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是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打算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按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缘故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必然比例支付的工资。

(二)材料费:是指施工进程中花费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工程设备的费用。

内容包括:1. 材料原价:是指材料的出厂价或商家供给价钱。

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目录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第二部分一般性规定及说明第三部分费率标准第四部分工程量清单计价第五部分定额计价第六部分湖北省建设工程人工、材料、机械价格管理办法第七部分湖北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动态管理办法文件汇编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筑安装工程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含工程设备,下同)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具体划分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表。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

分部分项工程是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对各专业工程划分的项目,是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总称。

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划分的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等。

(一)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1.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的劳动报酬。

如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

3.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

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津贴、高温(寒)作业临时津贴、高空津贴等。

4.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加班工资和在法定日工作时间外延时工作的加点工资。

5.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二)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工程设备的费用。

内容包括:1.材料原价:是指材料的出厂价或商家供应价格。

湖北省建设工程第二、三部分费用计费规定汇总

湖北省建设工程第二、三部分费用计费规定汇总

湖北省建设工程第二、三部分费用计费规定汇总湖北省建设工程第二、三部分费用计费规定汇总(供方案、可研、概算等阶段)一、第二部分费用取费规定1.工程前期咨询费取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制定估算投资额3000万元以下建设项目前期工程咨询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房服字〔2001〕107号)取费基数:工程估算投资额计算方法:内插法单位:万元- 2 -(1)、行业调整系数(2)、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8~1.2(工程复杂程度具体调整系数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单位根据各类工程情况协商确定)。

2.环境影响咨询费取费依据:《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 取费基数:工程估算投资额计算方法:内插法单位:万元- 3 -(1)、行业调整系数(2)、环境敏感程度调整系数3.建设单位管理费取费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 4 -取费基数:工程投资总概算计算方法:分档计算单位:万元4.工程监理费取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基数:工程概算投资额(建安费、设备购置费、联合试运转费之和)计算方法:分档内插单位:万元- 5 -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均按1.0。

5.工程勘察费(1)、按第一部分工程费用的0.8%~1.1%计取(《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2007版);或:(2)、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版)以路线长度、控制点数或探点等具体计算。

- 6 -6.工程设计费及施工图预算编制费取费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版)》取费基数:工程概算投资额(建安费、设备购置费、联合试运转费之和) 计算方法:分档内插单位:万元- 7 -(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一般(I级):0.85;较复杂(II级):1.0;复杂(III级):1.15。

市政工程计费规定汇总

市政工程计费规定汇总

现行市政工程第二、三部分费用计费规定汇总(供方案、可研、概算等阶段参考)宜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一、第二部分费用取费规定1.工程前期咨询费取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制定估算投资额3000万元以下建设项目前期工程咨询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房服字〔2001〕107号)取费基数:工程估算投资额计算方法:内插法单位:万元(1)、行业调整系数(2)、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

8~1。

2(工程复杂程度具体调整系数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单位根据各类工程情况协商确定).2.环境影响咨询费取费依据:《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取费基数:工程估算投资额计算方法:内插法单位:万元(1)、行业调整系数(2)、环境敏感程度调整系数3.建设单位管理费取费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取费基数:工程投资总概算计算方法:分档计算单位:万元4.工程监理费取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基数:工程概算投资额(建安费、设备购置费、联合试运转费之和) 计算方法:分档内插单位:万元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均按1.0.5.工程勘察费(1)、按第一部分工程费用的0。

8%~1。

1%计取(《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2007版);或:(2)、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版)以路线长度、控制点数或探点等具体计算。

6.工程设计费及施工图预算编制费取费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版)》取费基数:工程概算投资额(建安费、设备购置费、联合试运转费之和) 计算方法:分档内插单位:万元(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一般(I级):0.85;较复杂(II级):1.0;复杂(III级):1。

2013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2013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目录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第二部分一般性规定及说明第三部分费率标准第四部分工程量清单计价第五部分定额计价第六部分湖北省建设工程人工、材料、机械价格管理办法第七部分湖北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动态管理办法文件汇编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筑安装工程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含工程设备,下同)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具体划分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表.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

分部分项工程是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对各专业工程划分的项目,是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总称。

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划分的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等。

(一)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1。

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2。

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的劳动报酬。

如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

3。

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

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津贴、高温(寒)作业临时津贴、高空津贴等。

4。

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加班工资和在法定日工作时间外延时工作的加点工资.5.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二)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工程设备的费用。

内容包括:1。

湖北省2018费用定额

湖北省2018费用定额

2018费用定额第二部分一般性规定及说明《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8)(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湖北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一、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本定额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

二、各专业工程的适用范围如下。

1.房屋建筑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临时性和永久性的建筑物(含构筑物)。

包括各种房屋、设备基础、钢筋混凝土、砖石砌筑、木结构、钢结构、门窗工程及零星金属构件、烟囱、水塔、水池、围墙、挡土墙、化粪池、窨井、室内外管道沟砌筑等。

装配式建筑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

2.装饰工程:适用于楼地面工程、墙柱面装饰工程、天棚装饰工程和玻璃幕墙工程及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等。

3.通用安装工程:适用于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等。

4.市政工程: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管网工程、水处理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钢筋工程、拆除工程、路灯工程。

5.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建筑及绿化工程。

内容包括:绿化工程、园建工程(园路、园桥、园林景观)。

6.土石方工程:适用于各专业工程的土石方工程。

桩基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适用于各专业工程。

湖北省2018费用定额

湖北省2018费用定额

2018费用定额第二部分一般性规定及说明《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8)(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湖北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一、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本定额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

二、各专业工程的适用范围如下。

1.房屋建筑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临时性和永久性的建筑物(含构筑物)。

包括各种房屋、设备基础、钢筋混凝土、砖石砌筑、木结构、钢结构、门窗工程及零星金属构件、烟囱、水塔、水池、围墙、挡土墙、化粪池、窨井、室内外管道沟砌筑等。

装配式建筑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

2.装饰工程:适用于楼地面工程、墙柱面装饰工程、天棚装饰工程和玻璃幕墙工程及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等。

3.通用安装工程:适用于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等。

4.市政工程: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管网工程、水处理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钢筋工程、拆除工程、路灯工程。

5.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建筑及绿化工程。

内容包括:绿化工程、园建工程(园路、园桥、园林景观)。

6.土石方工程:适用于各专业工程的土石方工程。

桩基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适用于各专业工程。

市政工程计费规定汇总

市政工程计费规定汇总

现行市政工程第二、三部分费用计费规定汇总(供方案、可研、概算等阶段参考)宜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一、第二部分费用取费规定1. 工程前期咨询费取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制定估算投资额3000万元以下建设项目前期工程咨询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房服字〔2001〕107号)取费基数:工程估算投资额2、环境影响咨询费取费依据:《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取费基数:工程估算投资额3. 建设单位管理费取费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 取费基数:工程投资总概算4.工程监理费取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基数:工程概算投资额(建安费、设备购置费、联合试运转费之和)5.工程勘察费(1)、按第一部分工程费用的0.8%~1.1%计取(《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2007版);或:(2)、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版)以路线长度、控制点数或探点等具体计算。

6.工程设计费及施工图预算编制费取费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版)》取费基数:工程概算投资额(建安费、设备购置费、联合试运转费之和)(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一般(I级):0.85;较复杂(II级):1.0;复杂(III级):1.15。

(城市主干道为III级,其它城市道路为II级;大型给排水、市政管网为III级,一般地下管线为I/II级) (2)、专业调整系数(3)、附加调整系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建设项目,可在既有基础上增加1.1~1.4的附加调整系数计算。

施工图预算编制费=工程设计费×10%7、市政管网规划费取费依据:《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1993版)》取费基数:10工日/公里/根,即0.8万元/公里/根计算方法:市政管网规划费=0.8万元/公里/根×管线总根数×路线长度8.施工图设计审查费取费依据:《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房服[2006]273号)取费基数:工程概(预)算投资额9.造价咨询费取费依据:《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房地字[2000]51号) 取费基数:工程造价总额计算方法:分档累进计取10.招标代理费取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取费基数:招标中标金额计算方法:分档累进计取11、工程质量检测费取费依据: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鄂价房服[2004]254号)取费基数:建安工程费计算方法:暂按0.5%~1%计取12、工程质量监督费(09年1.1日国家已经取消该行政收费)取费依据:《湖北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房服[2006]272号)取费基数:建安工程费计算方法:已实施工程监理的按不超过0.7‰,未实施工程监理的按不超过1.4‰13.竣工图编制费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版)》:竣工图编制费=工程设计费×8%14、施工水电报装费据实预估或按第一部分建安工程费用的1‰~5‰计取。

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3精编版)

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3精编版)

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3版)目录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1第二部分一般性规定及说明 6第三部分费率标准 8第四部分工程量清单计价 10第五部分定额计价 12第六部分湖北省建设工程人工、材料、机械价格管理办法 13第七部分湖北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动态管理办法 15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筑安装工程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含工程设备,下同)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具体划分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表。

1、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

分部分项工程是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对各专业工程划分的项目,是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总称。

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划分的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等。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含:1.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的劳动报酬。

如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

3.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

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津贴、高温(寒)作业临时津贴、高空津贴等。

4.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加班工资和在法定日工作时间外延时工作的加点工资。

5.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工程设备的费用。

(新)湖北省2018费用定额

(新)湖北省2018费用定额

2018费用定额第二部分一般性规定及说明《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8)(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湖北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一、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本定额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

二、各专业工程的适用范围如下。

1.房屋建筑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临时性和永久性的建筑物(含构筑物)。

包括各种房屋、设备基础、钢筋混凝土、砖石砌筑、木结构、钢结构、门窗工程及零星金属构件、烟囱、水塔、水池、围墙、挡土墙、化粪池、窨井、室内外管道沟砌筑等。

装配式建筑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

2.装饰工程:适用于楼地面工程、墙柱面装饰工程、天棚装饰工程和玻璃幕墙工程及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等。

3.通用安装工程:适用于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等。

4.市政工程: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管网工程、水处理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钢筋工程、拆除工程、路灯工程。

5.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建筑及绿化工程。

内容包括:绿化工程、园建工程(园路、园桥、园林景观)。

6.土石方工程:适用于各专业工程的土石方工程。

桩基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适用于各专业工程。

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计算规则

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计算规则

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
价补贴.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津贴、高温(寒)作业临时津贴、高空津
贴等.
4.
加班加点工资: 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加班工资和在
法定日工作时间外延时工作的加点工资.
5.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
规定计算.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
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2.
材料运杂费: 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
的全部费用.
3.
运输损耗费: 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
采购及保管费: 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
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和按有关规定由发包人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费用,
对此类检测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列支. 对承包人提供的
具有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测,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合格的,检测
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9.
工会经费: 是指企业<<工会法>>规定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比例计提
舍取暖降温)等费用.
3.
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工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
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退休、退职一次
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
料等费用.
4.
固定资产使用费: 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
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湖北省费用定额

湖北省费用定额

2018 费用定额第二部分一般性规定及说明《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2018)( 以下简称“本定额” ) ,是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 2013)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 国务院令第 538 号)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 建标 (2013)44 号)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 建办 (2005)89 号) 等文件规定,结合湖北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一、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本定额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

二、各专业工程的适用范围如下。

1.房屋建筑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临时性和永久性的建筑物 ( 含构筑物 ) 。

包括各种房屋、设备基础、钢筋混凝土、砖石砌筑、木结构、钢结构、门窗工程及零星金属构件、烟囱、水塔、水池、围墙、挡土墙、化粪池、窨井、室内外管道沟砌筑等。

装配式建筑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

2.装饰工程:适用于楼地面工程、墙柱面装饰工程、天棚装饰工程和玻璃幕墙工程及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等。

3.通用安装工程:适用于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等。

4.市政工程: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管网工程、水处理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钢筋工程、拆除工程、路灯工程。

5.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建筑及绿化工程。

内容包括:绿化工程、园建工程 ( 园路、园桥、园林景观 ) 。

6.土石方工程:适用于各专业工程的土石方工程。

完整word版湖北省2018费用定额.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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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word版湖北省2018费用定额.doc费用定额 2018 一般性规定及说明第二部分《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2018)( 以下简称“本定额” ) ,是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 国务院令第 538 号 )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 建标 (2013)44 号)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 建办 (2005)89 号) 等文件规定,结合湖北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一、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本定额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

二、各专业工程的适用范围如下。

1.房屋建筑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临时性和永久性的建筑物 ( 含构筑物) 。

包括各种房屋、设备基础、钢筋混凝土、砖石砌筑、木结构、钢结构、门窗工程及零星金属构件、烟囱、水塔、水池、围墙、挡土墙、化粪池、窨井、室内外管道沟砌筑等。

装配式建筑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

2.装饰工程:适用于楼地面工程、墙柱面装饰工程、天棚装饰工程和玻璃幕墙工程及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等。

3.通用安装工程:适用于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等。

4.市政工程: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管网工程、水处理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钢筋工程、拆除工程、路灯工程。

5.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建筑及绿化工程。

内容包括:绿化工程、园建工程( 园路、园桥、园林景观 ) 。

湖北省费用定额

湖北省费用定额

2018费用定额第二部分一般性规定及说明《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8)(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湖北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一、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本定额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

二、各专业工程的适用范围如下。

1.房屋建筑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临时性和永久性的建筑物(含构筑物)。

包括各种房屋、设备基础、钢筋混凝土、砖石砌筑、木结构、钢结构、门窗工程及零星金属构件、烟囱、水塔、水池、围墙、挡土墙、化粪池、窨井、室内外管道沟砌筑等。

装配式建筑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

2.装饰工程:适用于楼地面工程、墙柱面装饰工程、天棚装饰工程和玻璃幕墙工程及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等。

3.通用安装工程:适用于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等。

4.市政工程: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管网工程、水处理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钢筋工程、拆除工程、路灯工程。

5.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建筑及绿化工程。

内容包括:绿化工程、园建工程(园路、园桥、园林景观)。

6.土石方工程:适用于各专业工程的土石方工程。

桩基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适用于各专业工程。

湖北省费用定额

湖北省费用定额

2018 费用定额第二部分一般性规定及说明《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2018)( 以下简称“本定额” ) ,是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 2013)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 国务院令第 538 号)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 建标 (2013)44 号)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 建办 (2005)89 号) 等文件规定,结合湖北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一、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本定额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

二、各专业工程的适用范围如下。

1.房屋建筑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临时性和永久性的建筑物 ( 含构筑物 ) 。

包括各种房屋、设备基础、钢筋混凝土、砖石砌筑、木结构、钢结构、门窗工程及零星金属构件、烟囱、水塔、水池、围墙、挡土墙、化粪池、窨井、室内外管道沟砌筑等。

装配式建筑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

2.装饰工程:适用于楼地面工程、墙柱面装饰工程、天棚装饰工程和玻璃幕墙工程及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等。

3.通用安装工程:适用于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等。

4.市政工程: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管网工程、水处理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钢筋工程、拆除工程、路灯工程。

5.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建筑及绿化工程。

内容包括:绿化工程、园建工程 ( 园路、园桥、园林景观 ) 。

6.土石方工程:适用于各专业工程的土石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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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建设工程第二、三部分费用计费规定汇总
(供方案、可研、概算等阶段)
一、第二部分费用取费规定
1.工程前期咨询费
取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制定估算投资额3000万元以下建设项目前期工程咨询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房服字〔2001〕107号)取费基数:工程估算投资额
计算方法:内插法单位:万元
(1)、行业调整系数
(2)、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8~1.2(工程复杂程度具体调整系数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单位根据各类工程情况协商确定)。

2.环境影响咨询费
取费依据:《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 取费基数:工程估算投资额
计算方法:内插法单位:万元
(1)、行业调整系数
(2)、环境敏感程度调整系数
3.建设单位管理费
取费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 取费基数:工程投资总概算
计算方法:分档计算单位:万元
4.工程监理费
取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
取费基数:工程概算投资额(建安费、设备购置费、联合试运转费之和)
计算方法:分档内插单位:万元
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均按1.0。

5.工程勘察费
(1)、按第一部分工程费用的0.8%~1.1%计取(《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2007版);或:
(2)、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版)以路线长度、控制点数或探点等具体计算。

6.工程设计费及施工图预算编制费
取费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版)》
取费基数:工程概算投资额(建安费、设备购置费、联合试运转费之和) 计算方法:分档内插单位:万元
(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一般(I级):0.85;较复杂(II级):1.0;复杂(III级):1.15。

(城市主干道为III级,其它城市道路为II级;大型给排水、市政管网为III级,一般地下管线为I/II级)
(2)、专业调整系数
(3)、附加调整系数
改扩建和技术改造建设项目,可在既有基础上增加1.1~1.4的附加调整系数计算。

施工图预算编制费=工程设计费×10%
7.市政管网规划费
取费依据:《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1993版)》
取费基数:10工日/公里/根,即 0.8万元/公里/根
计算方法:市政管网规划费=0.8万元/公里/根×管线总根数×路线长度
8.施工图设计审查费
取费依据:《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房服[2006]273号)
取费基数:工程概(预)算投资额
计算方法:分档累进计取
9.造价咨询费
取费依据:《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房地字[2000]51号)
取费基数:工程造价总额
计算方法:分档累进计取
10.招标代理费
取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 取费基数:招标中标金额
计算方法:分档累进计取
11.工程质量检测费
取费依据: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鄂价房服[2004]254号)
取费基数:建安工程费
计算方法:暂按0.5%~1%计取
13. 竣工图编制费
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版)》:
竣工图编制费=工程设计费×8%
14.施工水电报装费
据实预估或按第一部分建安工程费用的1‰~5‰计取。

15.道路交通管制费
据实预估或按第一部分建安工程费用的1‰~5‰计取。

16.建设档案管理费
根据宜昌市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计取,大中型项目暂按2万元计取,小型项目参照减少。

17.工程保险费
按《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2007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第一部分工程费用的0.3%~0.6%计取。

18.劳动安全卫生评审费
按《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2007版,以第一部分工程费用的0.1%~0.5%计算。

19.场地准备费及临时设施费
按《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2007版,以第一部分工程费用的0.5%~2.0%计算。

20.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
根据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补偿相关文件规定,按面积及评估价格据实预估。

21.管线、绿化、其他设施迁移费
按迁移工程量,据实预估。

22.沿街综合整治费
按整治规模,据实预估。

二、第三部分费用取费规定
1.基本预备费
取费基数:第一部分费用(建安工程费)+第二部分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
计算方法:可研估算:8-10%
工程概算:5%
2.涨价预备费
根据计投资[1999]1340号文《国家计委关于加强对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概算中“价差预备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暂不计列。

以上各种取费应参照项目规模、阶段及其他具体情况确定发生与否,个别可根据实际调整取费费率或金额,确定实际不会发生的费用不得计取。

如国家、省、市各级主管部门颁布新收费规定,应对上述计费项目进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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