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采购管理制度49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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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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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物资管理是个综合性管理体系。它包括计划管理、质量管理、仓储管理、统计管理等。因此搞好物资管理,对促进施工生产,质量安全起着很大的作用。为加强项目部物资供应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标准可依、保质、保量、科学管理的工作方针,为规范项目部在施工生产中的物资供应和管理,控制采购成本,提高项目部整体效益,确保施工生产顺利完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依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在施工中所需物资的采购、供应和管理等活动,是项目部采购施工生产所需物资过程中的决策、价格监督、质量检验等行为的基本规范。工程物资的采购活动依据局集团公司工程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进行。
第三条工程技术部是项目部施工生产中物资采购和供应的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组织项目部招标承建工程中物资的采购,负责项目部合格供应商的认证工作,依据公司物资部公布工程物资指导价采购,参与公司采购合同的谈判,提出相关意见。
第二章工程物资分类
第四条施工生产中的工程物资分为设备、材料两类。设备分为甲供设备、投标选定品牌设备、投标未定品牌设备;材料分为甲供材料、甲控材料、投标选定品牌材料、投标未定品牌材料、零星材料。
第五条“甲供”是指工程建设合同中的甲方供应的工程物资,不需要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甲控”是指工程建设合同中约定由甲方通过招标确定品牌、供应商的工程物资,
需要公司签订采购合同;“投标选定品牌”是指已经在工程建设合同中约定品牌、供应商的工程物资,需要公司签订采购合同;“投标未定品牌”是指在工程建设合同中尚未约定品牌、供应商的工程物资,需要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第六条“投标选定品牌”、“投标未定品牌”两类工程物资均纳入公司集中采购管理,零星材料由项目部、项目部直接采购。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七条项目部工程技术部负责B类材料(依据指导价标的价值低于10万,数量不大的工程物资)供应商评定;定期公布合格供应商名单;审核项目工程物资采购申请计划及变更;编制项目部拨付款申请计划;编制工程物资用款月度申请,并报公司工程物资部。
第八条区域项目部负责C类材料(合同没有列明的零星小料)供应商评定;区域项目部负责编制工程物资采购申请计划及变更;负责现场工程物资管理;负责供应商后评价,并报项目部工程技术部。
第九条项目部参与公司工程物资部组织的竞争性谈判、合同谈判;参与项目部市场部组织的技术、商务和报价谈判;组织自采B类材料合同谈判,负责B类材料拨付款。
第四章采购指导信息
第十条项目部依据公司采购指导信息进行实施,包括合格供应商名单、主要工程物资采购指导价两类。
第十一条工程竣工验收后,区域项目部对该工程所有供应商进行后评价,编制《供应商后评价报告》报项目部审批,项目部审批后送交公司工程物资部备案。
第十二条供应商后评价报告主要包括产品质量情况,产品外包装情况,装箱单及供货清单交接情况,在施工过程中配合、督导情况,督导人员业务能力及服务质量,供货期是否按合同约定,开通过程中产品质量情况,开通后售后服务情况。
第五章供应商管理
第十三条项目部在投标过程中需要明确供应商时,原则上应在合格供应商名单中选择供应商。如需选择合格供应商名单以外的供应商,应将供应商信息提供给公司工程物资部,由其进行评定并根据评定结果更新合格供应商名单。
第十四条项目部在投标过程中与供应商达成的供货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公司工程物资部公布的主要工程物资采购指导价。采购指导信息包括合格供应商名单、主要工程物资采购指导价两类。
第十五条供应商是指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生产商、集成商、代理商等。
第十六条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实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的生产经营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七条供应商应提供的资质证明资料:
(1)营业执照(拟供应物资必须属于规定的生产经营项目);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税务登记证;
(4)质量(环境)管理体系注册证书;
(5)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鉴定证书;
(6)与拟供货项目一致的相关业绩说明。
第六章工程物资采购申请计划
第十八条区域项目部及施工项目部的物资工作是最基层的物资管理。它的主要责职是做好施工生产用料的采购、点验、仓储、保管、收发、运输及做好施工物资的管理,节约使用、完工核销等。区域项目部总工程师是本流程的发起人。区域项目部总工程师根据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设计文件、图纸会审结果、相关会议纪要、设计变更、业主提供物资清单等,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或开工后15天内编制出整个项目的材料用量计划,按设备、材料分别编制《S/SG/B001工程物资采购申请计划》,一式三份,经区域经理批准后报项目部。设备物资采购申请需提前60天申请,缆线物资采购申请需提前30天申请。
第十九条区域项目部依据中标通知书、工程建设合同内的设备材料清单、施工图纸会审结果编制《工程物资采购申请计划》,该申请计划作为工程开工申请之一。编制要求:设备、材料应一次性全部编制《工程物资采购申请计划》(包含零星材料)。并在OA 平台工程物资采购申请计划审批流程中提出申请,审批完成后方可进行采购。
第二十条工程建设合同尚未签订或者工程建设合同外的,而现场急需供货时,由区域项目部提出《无工程建设合同采购报告》,并在OA平台上提出申请。报告应包括:工程依据:业主文件、会议纪要等;
申请依据:施工图纸、施工调查、工程进度要求等;
费用说明:业主的承诺(如有)。
无工程建设合同或者工程建设合同外的采购报告,经区域项目部经理同意后,由项目部经理、项目部总工会签,送区域经理审批后,交项目部工程技术部审核,项目部总经理批准,上报公司。
如出现工程抢险等紧急采购,由区域项目部提出申请报告、说明情况,由区域经理审批后,交项目部工程技术部审核,需经项目部总经理批准,再上报公司。
第二十一条项目部工程技术部对区域项目部《工程物资采购申请计划》中的设备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指导价进行审核,并进行工程物资分类,A类物资采购申请经项目部总经理批准后报公司工程物资部;B类C类物资采购申请计划报项目部批准后工程技术部备案。
第二十二四条公司物资部将批准的《工程物资采购申请计划》下发项目部,项目部下发给区域项目部。
第二十三条申请采购物资时,规格型号必须满足设计和甲方要求,严禁无依据申请物资。申请采购物资数量时,以满足工程需求为界限,不得无计划申请。区域项目部申请物资采购数量超出工程实际需求2%,而造成巨大浪费的,按照物资实际采购价格由项目部承担30%,剩余70%由区域项目部承担并计入项目责任成本,多余物资由项目部收回。申请采购物资超出设计图数量并没有有效依据并在工程结算时大于验工数量,造成亏损的由区域项目部承担,并相应扣除项目承包奖。
第二十四条区域所需零星材料采购时,需向项目部提交物资采购审批表,项目部审批后,方可由区域项目部进行采购。单笔采购金额在2000元以下,由供应商提供正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