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花代用茶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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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花卉代用茶(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食用花卉代用茶(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食用花卉代用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用花卉代用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菊花(杭白菊、滁菊、黄山贡菊、怀菊花)、槐花、金银花、鲜花(玫瑰花、茉莉花、金雀花、代代花)为原料,经挑选、清洗、烘干、按比例配料、杀菌、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食用花卉代用茶。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的最大残留量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8862 地理标志产品杭白菊GB/T 19692 地理标志产品滁菊GB/T 20353 地理标志产品怀菊花GB/T 20359 地理标志产品黄山贡菊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H/T 1091 代用茶NY/T 1506 绿色食品食用花卉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技术要求3.1 原料要求3.1.1 鲜花(玫瑰花、茉莉花、金雀花、代代花):应符合NY/T 1506的规定。

代用茶(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代用茶(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代用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代用茶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甜菊叶、胎菊王、月季花、红巧梅、重瓣红玫瑰、食用花卉、干果食品、脱水蔬菜、菊花、荷叶、桑椹、桂圆、枸杞、杏仁、燕麦片、木瓜丝、山楂、酸枣仁、山药、茯苓、百合、阿胶、芡实、葛根、罗汉果、薏苡仁、决明子、胖大海、金银花、甘草、陈皮、玉竹、桑叶、佛手、鱼腥草、莲子、栀子、酸枣仁、麦芽中的一种或多种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冰糖,添加或不添加食品用香精,经原料挑选、烘干、粉碎(或不粉碎)、配料、混合(或不混合)、装袋、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代用茶。

包括叶类代用茶、花类代用茶、果实类代用茶、根茎类代用茶、混合类代用茶。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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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GB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19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GB5009.18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5835干制红枣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标准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8306茶总灰分测定GB/T10004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6325干果食品卫生标准GB/T18672枸杞GB/T18862杭白菊GB/T23352苹果干技术规格和试验方法GB23787非油炸水果、蔬菜脆片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29572桑葚(桑果)GB/T30383生姜GB/T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NY/T1073脱水姜片和姜粉NY/T1504莲子NY/T1506绿色食品食品花卉LY/T1964酸枣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国家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3号3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食品用香精应符合GB/T30616的规定。

代用茶执行标准

代用茶执行标准

代用茶执行标准一、茶叶原料的选择。

1. 代用茶的原料应选用优质的鲜叶,鲜叶应具备完整的叶片,色泽鲜绿,无病虫害,无霉烂变质,无异味。

2. 代用茶的原料应当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物质。

3. 代用茶的原料应当来源清晰,有合法的采购渠道,并保留相关的采购记录。

二、加工工艺的要求。

1. 代用茶的加工应当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严格按照加工工艺流程进行,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

2. 加工过程中应当注意卫生,保持生产场所的清洁,加工设备应当定期清洁和消毒。

3. 加工过程中应当避免叶片发霉变质,加工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卫生健康证明。

三、产品质量的检验。

1. 代用茶的成品应当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包括外观、色泽、气味、湿度、杂质等指标。

2. 检验过程中应当使用合格的检测设备和方法,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检验报告应当详细记录检测结果和检测过程,确保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

四、包装和存储要求。

1. 代用茶的包装应当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包装材料应当无毒无害,不得使用劣质包装材料。

2. 包装过程中应当注意卫生,包装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卫生健康证明,包装后应当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

3. 代用茶的存储条件应当符合产品的要求,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潮湿环境,存储过程中应当注意防潮防虫。

五、产品标识和合格证明。

1. 代用茶的包装上应当清晰标注产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2. 产品标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使用虚假标识或误导性标识。

3. 产品合格证明应当真实有效,包括产品的质检报告、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六、质量追溯和投诉处理。

1. 代用茶的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追溯体系,能够追溯产品的生产过程和流向。

2. 对于消费者的投诉应当及时处理,对投诉产品进行调查和处理,并保留相关的投诉记录和处理结果。

七、法律法规的遵守。

1. 代用茶的生产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得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代用茶执行标准

代用茶执行标准

代用茶执行标准一、茶叶原料。

1. 代用茶应选用新鲜、嫩绿、完整的茶叶为原料,不得使用变质、霉烂、虫蛀、发芽或发芽不良的茶叶。

2. 代用茶原料应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含有农药残留、重金属超标、霉菌毒素超标等有害物质的茶叶。

3. 代用茶原料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质量检测和验收,确保原料的安全和卫生。

二、生产工艺。

1. 代用茶的生产工艺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括采摘、萎凋、揉捻、发酵、烘焙等环节。

2. 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温度、湿度、时间等关键参数,确保代用茶的质量稳定和符合标准要求。

3. 代用茶的加工过程中不得使用任何对人体健康有害的添加剂,如硫磺、草酸、铅等。

三、产品质量。

1. 代用茶的外观应整齐、色泽均匀、无杂质、无霉斑、无异味。

2. 代用茶的汤色应清澈明亮,香气纯正,口感鲜爽,回甜持久。

3. 代用茶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出现霉变、虫蛀、异物等质量问题。

四、包装和标识。

1. 代用茶的包装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采用无污染、无毒性的包装材料。

2. 包装上应标注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确保消费者了解产品的基本情况。

3. 代用茶的标识应真实准确,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五、贮存和运输。

1. 代用茶应储存在通风干燥、无异味、无污染的环境中,远离有害气体和异味的污染源。

2. 代用茶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受潮、受压、受阳光直射等情况,确保产品的质量不受影响。

3. 代用茶在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遵守相关的卫生标准和食品安全规定,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

六、销售和使用。

1. 代用茶的销售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假冒伪劣、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

2. 消费者购买代用茶后,应按照产品标识上的要求正确保存和使用,避免产品质量受损。

3. 消费者在使用代用茶时应注意饮用方法和饮用量,避免过量饮用对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七、质量控制。

1. 代用茶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和可控。

瀛海代用茶(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瀛海代用茶(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瀛海代用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瀛海代用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重瓣红玫瑰、杭白菊、贡菊、决明子、金银花、红枣、桂圆、枸杞、山药、茯苓、山楂、胖大海、陈皮为主要原料,经净选、清洗、揉制、烘干、按比例配料,辅以冰糖,分装等工艺制成的瀛海代用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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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GB/T 5835 干制红枣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6325 干果食品卫生标准GB/T 18672 枸杞GB/T 18862 地理标志产品杭白菊GB/T 20359 地理标志产品黄山贡菊QB/T 1173 单晶体冰糖QB/T 1174 多晶体冰糖GH/T 1091 代用茶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产品分类按配料不同,产品分为以下5种:3.1玫瑰杞园茶:重瓣红玫瑰、枸杞、桂圆、山药、红枣、冰糖。

菊花茶-替代草本茶出厂检验报告单

菊花茶-替代草本茶出厂检验报告单

菊花茶-替代草本茶出厂检验报告单1. 检验目的本检验报告单旨在对菊花茶作为替代草本茶的出厂产品进行检验,确保其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和要求。

2. 检验项目菊花茶-替代草本茶出厂检验包括以下项目:- 外观检查:菊花茶的颜色、形状、香气等- 食品安全指标:重金属、农残等检测- 生物学指标: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数量等- 化学指标:挥发性成分、咖啡因含量等- 营养成分:蛋白质、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矿物质等含量分析3. 检验方法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方法,采用以下检验方法:- 外观检查:目视观察和感官评估- 食品安全指标:采用标准化检测方法,如原子吸收光谱法、气相色谱法等- 生物学指标:菌落总数采用平板计数法,霉菌和酵母菌数量采用培养方法- 化学指标:挥发性成分采用气相色谱法,咖啡因含量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 营养成分:采用化学分析方法,如蛋白质含量采用Kjeldahl 法,维生素含量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4. 检验结果经过对菊花茶作为替代草本茶的出厂产品进行全面检验,得到以下结果:- 外观:菊花茶具有良好的颜色、形状和香气,符合产品质量要求。

- 食品安全指标:未检出重金属和农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 生物学指标:菌落总数低于标准限定值,霉菌和酵母菌数量可接受。

- 化学指标:挥发性成分含量稳定,咖啡因含量符合要求。

- 营养成分:蛋白质、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矿物质含量适宜,符合营养需求。

5. 结论经检验,菊花茶作为替代草本茶的出厂产品质量良好,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和要求,可以放心使用或销售。

6. 备注本检验报告单仅对菊花茶-替代草本茶出厂产品进行检验,并不涉及其他茶类或产品。

M-039-B菊花茶生产作业指导书.doc

M-039-B菊花茶生产作业指导书.doc

菊花茶生产作业指导书文件编号:M-039-B制定人:制定日期:审核人:审核日期:批准人:批准日期:目录1、产品概述2、执行标准3、工艺流程图4、生产操作控制程序5、工序质量监控6、原辅料、包装材料、成品质量标准7、产品生产及检验周期8、审核放行标准1.产品概述1.1菊花茶是以菊花干品为原料,经拣剔分装等生产工艺加工制成的代用茶。

1.2净含量:每袋100克、50克、40克、10克、0.5克。

1.3包装:用多层复合食品包装袋包装。

1.4保质期:24个月。

2.执行标准2.1标准代号:Q/HFB 0002S-2014。

2.2原料:菊花。

3.工艺流程图(附后)4.生产操作控制程序4.1操作过程:领取的鲜花,挑剔干净。

倒入杀青机料斗,开启杀青机杀青、烘干。

杀青烘干后挑剔除杂质、叶、杆、霉烂等异物。

净选结束后再烘干,检验合格后传递给内包装工序,包装,称取上述净选过的菊花按包装规格要求称量装入镀铝膜包装袋或乐扣杯中,封口机封口,再装入外盒中,装好后在外包上印上生产日期。

最后再将外盒装入大纸箱。

5.工序质量监控5.1关键工序质量控制项目5.2 质量控制要点5.2.1开工前及生产结束后,重点监控人、机、料、环,要求符合工艺标准。

物料数量、质量、标识、贮存条件及管理符合要求;设备及计量器具须处于完好状态,并有状态标识,计量器具有“检定合格证”;相应的生产记录齐全。

达到规定要求后,质监员签字允许生产或判定清场合格。

5.2.2生产过程重点监控作业指导书和岗位标准操作程序的执行情况,生产现场管理须有序规范,状态标识齐全、正确,生产记录须及时填写,各工序中间产品的质量须符合标准要求。

6.原辅料、包装材料、成品质量标准6.1 原辅料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菊花质量标准:符合DB42/T334-2009标准6.2 包装材料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多层复合食品包装袋质量标准:M-034-B6.3 成品质量标准6.3.1成品质量标准说明:打“√”的检验项目为出厂检验项目,打“*”的检验项目为每年两次抽检项目。

代用茶执行标准2020

代用茶执行标准2020

代用茶执行标准2020第一章:总则第1条这个标准适用于代用茶的生产、加工、销售和标签的管理。

第2条代用茶是指采用非嫁接方法栽培的普通茶树的鲜叶经适当处理后制成的代茶制品。

第3条代用茶的名称、产地和有关信息应在标签上清晰标注,不得发布虚假信息。

第二章:质量和安全要求第4条代用茶应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5条代用茶的鲜叶应采用无公害、无农药残留的优质茶树叶,不得使用重金属、农药、添加剂等有害物质。

第6条代用茶的加工工艺应符合卫生要求,制造环节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确保代用茶的卫生安全。

第7条代用茶的外观应整齐、无霉斑、无异物,色泽应鲜艳,并能保持代茶原有的香气和风味。

第三章:营养成分要求第8条代用茶应含有茶多酚、咖啡因、氨基酸等茶叶的养分成分,且含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第9条代用茶的茶多酚和咖啡因含量应在适宜范围内,不得超出国家标准的限定。

第10条代用茶的氨基酸含量应符合产品描述的要求,且不得低于国家标准的限定。

第四章:加工要求第11条代用茶的加工过程中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人工合成香精。

第12条代用茶的加工工艺应满足产品质量和营养要求,确保代用茶的品质稳定性。

第13条代用茶的加工设备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定期进行维护和清洁,确保产品的卫生安全。

第五章:标签管理第14条代用茶的标签应包含产品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等信息,确保标签内容真实、准确。

第15条代用茶的标签应使用清晰、易懂的中文标示,不得使用虚假、夸大宣传的文案和图案。

第16条代用茶的标签设计应注意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不得误导消费者或引起消费者混淆。

第六章:监督和检验第17条代用茶的生产企业应建立并落实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定期进行内部检测,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

第18条代用茶的销售企业应认真核查产品的合格证书和有效检测报告,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第19条监督部门应加大对代用茶质量和安全的监督力度,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

腾达代用茶(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腾达代用茶(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腾达代用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腾达代用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菊花、决明子、山楂、桂圆、枣圈、红枣、芝麻、葡萄干、苹果干、核桃仁、罗汉果、花旗参、甘草、茉莉花、包核杏、红枸杞、黑枸杞、玫瑰、花生仁、金银花中一种或多种为主要原料,经精选、除杂、配制、包装等工序制成的腾达代用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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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532 花生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835 干制红枣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1761 芝麻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6325 干果食品卫生标准GB/T 18672 枸杞GB/T 18862 地理标志产品杭白菊GB 1930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GB/T 19696 地理标志产品平阴玫瑰GB/T 20353 地理标志产品怀菊花GB/T 20359 地理标志产品黄山贡菊Q/GSTS0002S 干制红枣GH/T 1091 代用茶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技术要求以下术语仅适用于本标准3.1 决明子、金银花、罗汉果、甘草、桂圆、菊花、玫瑰花、茉莉花:以决明子、金银花、罗汉果、甘草、桂圆、菊花、玫瑰花、茉莉花为原料,经精拣制成。

QGYSR-食品安全标准

QGYSR-食品安全标准
来自《中药大辞典》牛蒡根
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2012年第17号
新食品原料 人参(人工种植,四年或五年生)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75号(2005)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123号(2009)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分类
产品按原料性质不同可分为分类 1、花类 2、叶类 3、果实类 4、根茎类。 3.1 花类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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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
检验方法 GB 5009.12
4.5 农药残留量
3
符合 GB2763 的要求。 5 净含量
Q/GYSR0002S-2017
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 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
7 检验规则
7.1 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水分、净含量及包装标签。。
4.4 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表 3 污染物限量
项目
重瓣玫瑰花、玫瑰茄、代代花、菊花、金银花、荷
叶、薄荷、苦丁、大枣、胖大海、罗汉果、龙眼肉、 ≤
铅(以Pb计),mg/kg 柠檬片(冻干)、山楂、枸杞子、人参须、山药、
百合、牛蒡根

复合代用茶(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复合代用茶(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复合代用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复合代用茶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荷叶、决明子、薏苡仁、金银花、菊花、百合、桔红、鱼腥草、罗汉果、乌梅粉、甘草中的数种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乌龙茶,经粉碎(或不经粉碎)、复配、装袋、包装等主要工艺加工制成的复合代用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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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80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4806.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GB/T5009.19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GB5009.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19618甘草GB/T24690袋泡茶GB/T30357.1乌龙茶第1部分:基本要求NY/T1884绿色食品果蔬粉WM/T2药用植物及制剂外经贸绿色行业标准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3要求3.1原料要求3.1.1荷叶、决明子、薏苡仁、金银花、菊花、百合、鱼腥草、罗汉果: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的要求。

菊花代用茶企业标准

菊花代用茶企业标准
(二)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1、原料要求
对于生产原料,菊花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GB 2762、GB2763的规定,以保证菊花茶产品质量和食用安全。
2、感官要求:了解产品信息最直观的就是产品的感官,本标准对菊花的感官特性做了高度概括,主要从色泽、气味、滋味、形态、杂质等方面入手。
3、理化指标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卫生标准
GB 9687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 9688 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6g
10.0%
脂肪
3.3g
5.5%
碳水化合物
47.1g
15.7%

20.5mg
1.0%
9包装、运输、贮存
9.1包装
产品内包装塑料瓶应符合 BB/T0060 的规定。
产品内包装塑料铝复合袋应符合GB 9683的规定。
产品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
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运输包装用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菊花茶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签、标识以及包装、贮存和运输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菊科植物菊的干燥头状花序为原料,经过鲜花采摘、干燥、灌装、杀菌、包装等主要工艺加工制成的菊花代用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

菊花代用茶(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菊花代用茶(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菊花代用茶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菊花代用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菊花为原料,经杀青、烘烤、挑选、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菊花代用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19 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GB 5009.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GB/T 5009.110 植物性食品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溴氰菊酯残留量的测定GB/T 5009.176 茶叶、水果、食用植物油中三氯杀螨醇残留量的测定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0004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H/T 1091-2014 代用茶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技术要求3.1 原料要求菊花: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的要求,且所用品种为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可用于食品原料的种类。

代用茶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代用茶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代用茶企业标准编制说明本标准适用于以茶叶(红茶、或绿茶、或黑茶、或白茶、或乌龙茶、或花茶)为主要原料,添加果蔬植物【蒲公英、薄荷、荷叶、小蓟、马齿苋、百合、鱼腥草、枳椇子、香薷、桑叶、淡竹叶、黄精、紫苏、藿香、苦丁茶(木犀科粗壮女贞苦丁茶、冬青科苦丁茶)、菊花、金银花、代代花、丁香、白扁豆花、槐米、槐花、茉莉花、桂花、重瓣红玫瑰、丹凤牡丹花、玫瑰茄、松花粉、甘草、枸杞、胖大海、罗汉果、赤小豆、芡实、菊苣、栀子、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山药、山楂、乌梅、木瓜、火麻仁、玉竹、白芷、白果、白扁豆、龙眼肉(桂圆)、决明子、肉豆蔻、余甘子、佛手、杏仁、沙棘、麦芽、枣(大枣、黑枣、酸枣)、郁李仁、青果、干姜、砂仁、香橼、桃仁、桑葚、桔红、桔梗、益智仁、莱菔子、莲子、高良姜、黄芥子、紫苏籽、葛根、黑芝麻、榧子、酸枣仁、薏苡仁、薤白、覆盆子、橘皮、陈皮、肉桂、花椒、茯苓、黑胡椒、玄米、大麦、苦荞麦、冬瓜、苦瓜、柠檬、蜜桃、草莓、蓝莓、荔枝、苹果、红枣、火龙果、香橙、梨、猕猴桃、金桔、西瓜、哈蜜瓜、菠萝、百香果、凤梨、玛珈、人参(人工种植)、牛蒡根、枇杷叶、辣木叶、淡竹叶、蛹虫草、荔枝】或其制品、食用香精、食盐、冰糖、蜂蜜等中的一种或多种为辅料,按一定比例拼配,经挑拣、粉碎或不粉碎、切片或不切片、筛选、混合、干燥、包装而成的调味茶。

由于本公司开发生产的调味茶尚无适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特制订本企业产品标准,作为企业组织生产、检验、销售的依据。

本标准编写格式按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份: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

本标准的安全性指标根据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制定;其余指标根据《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及产品实际要求制定。

代用茶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代用茶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代用茶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代用茶是指选用可食用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为原料加工制作的、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产品。

叶类产品有苦丁茶、绞股兰、银杏茶、桑叶茶、薄荷茶、罗布麻茶、枸杞叶茶等;花类产品有菊花、茉莉花、桂花、玫瑰花、金银花、玳玳花等;果(实)类(含根茎)产品有大麦茶、枸杞、苦瓜片、胖大海、罗汉果等;混合类是指以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等为原料,按一定比例拼配加工而成的产品。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叶类:鲜叶→杀青→揉捻→干燥。

花类:杭白菊:鲜花→拣剔→杀青→干燥。

贡菊:鲜花→拣剔→干燥。

其他花类:鲜花→拣剔→干燥。

果(实)类:鲜果(实、根茎)→拣剔→(切片)→干燥。

混合类:原料→拣剔→拼配→(打碎)→包装分装加工:原料→拣剔→包装(二)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1. 鲜叶、鲜花、果(实)、根茎等原料中农药残留量及重金属含量超标。

2. 鲜叶、鲜花、果(实)、根茎等原料的劣变或混入其他杂物。

3. 产品在加工、运输、储藏的过程中受到污染。

(三)关键控制环节:原料验收、干燥、产品仓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1.生产场所应离开垃圾场、畜牧场、医院、粪池50米以上,远离排放“三废”的工业企业。

2.厂房面积应不少于设备占地面积的8倍。

地面应硬实、平整、光洁(至少应为水泥地面),墙面无污垢。

3.应有足够的原料、辅料、半成品和成品仓库或场地。

原料、辅料、半成品和成品应分开放置,不得混放。

仓库应清洁、干燥、无异气味,不得堆放其他物品。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叶类生产必须具备杀青、揉捻、干燥、包装设备。

2.杭白菊生产必须具备杀青设备、干燥设备视生产工艺而定、包装设备。

3.贡菊及其他花类、果(实)、根茎类、混合类生产的设备视具体生产工艺而定,必须具备包装设备。

4.分装加工必须具备包装设备。

四、产品相关标准GB 18862-2002《原产地域产品杭白菊》;GB/T 20358-2006《地理标志产品黄山贡菊》;GB/T 20353-2006《地理标志产品怀菊花》;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代用茶出厂检验项目

代用茶出厂检验项目

代用茶出厂检验项目1. 背景介绍代用茶是一种以非茶叶为原料制成的饮品,常见的代用茶包括菊花茶、玫瑰花茶、薄荷茶等。

由于其天然、健康的特点,代用茶在市场上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喜爱。

为了确保代用茶的质量和安全,出厂前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检验项目。

2. 出厂检验项目代用茶出厂检验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外观检验外观是评判代用茶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外观检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茶叶形状:应该均匀一致,没有破碎或杂质。

- 色泽:应该鲜亮自然,没有变黄或变黑。

- 香气:应该清香持久,没有异味。

2.2 水分含量测定水分含量是衡量代用茶储存稳定性和品质保持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

水分含量过高会导致霉变和品质下降,水分含量过低则会导致茶叶变脆。

水分含量的测定方法可以采用干燥法或称重法。

2.3 残留农药检测代用茶的原料通常是植物花朵或叶子,为了确保代用茶的安全性,需要进行残留农药的检测。

检测方法可以采用气相色谱法、液相色谱法等。

2.4 重金属含量检测重金属是代用茶中的一种污染物。

长期摄入过多的重金属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因此,出厂前需要对代用茶中的重金属含量进行检测。

常见的重金属有铅、镉、汞等。

2.5 菌落总数检测菌落总数是评价食品卫生质量的指标之一。

菌落总数过高可能会导致食品变质和细菌感染。

出厂前需要对代用茶中菌落总数进行检测,常见的检测方法有平板计数法和膜过滤法。

3. 检验标准与要求针对不同类型的代用茶,国家和行业都有相应的检验标准与要求。

例如,对于菊花茶,国家标准规定了外观、水分含量、残留农药、重金属含量等指标的限制要求。

生产企业在出厂前需要根据相关标准进行检测,并确保产品符合要求。

4. 检验方法与设备代用茶出厂检验需要使用一系列的方法和设备。

例如,外观检验可以使用目视法进行;水分含量测定可以使用干燥法或称重法;残留农药检测可以采用气相色谱法或液相色谱法;重金属含量检测可以采用原子吸收光谱法等。

生产企业需要配备相应的实验室设备,并培训专业的技术人员来进行检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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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按品种、生产日期分别存放。离墙离地,垫离15cm。
10 保质期
产品在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包装完整未经启封的产品保质期为24个月。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企业名称:吉林省泽康药业有限公司
标准名称 :菊花茶
标准编号:Q/JLZK0009S-2015
一、标准工作过程
本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和所在区域的自然资源,计划生产菊花茶。经检索,该产品尚无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可参照执行。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产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特制订该产品的企业标准,作为企业组织生产的依据。
3.1水分:依据DBS22/032的规定限量;本标准该指标限值为≤13%。采用GB 5009.3检测方法。
3.2总灰分:依据DBS22/032的规定限量;本标准该指标限值为≤8%。采用GB/T 5009.4检测方法。
4、污染物
4.1铅(以pb计):依据DBS22/032的规定限量;本标准该指标限值为≤1.0mg/kg。采用GB 2762、GB5009.12检测方法。
6g
10.0%
脂肪
3.3g
5.5%
碳水化合物
47.1g
15.7%

20.5mg
1.0%
9包装、运输、贮存
9.1包装
产品内包装塑料瓶应符合 BB/T0060 的规定。
产品内包装塑料铝复合袋应符合GB 9683的规定。
产品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
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运输包装用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DBS22/032 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代用茶
3 分类
产品按包装规格可分为分类1、瓶装 分类2、盒装。
4 技术要求
4.1 原料要求
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卫生标准
GB 9687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 9688 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4.1.1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4.1.2菊花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GB 2762、GB2763的规定。
4.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泽
黄白色
从供试样品中随机抽取5克,置于白色瓷盘内,在自然光下用目测法进行色泽、形态、杂质、霉变等项目的检验,用鼻嗅的方法检验样品的滋气味及异味。
二、制定标准的原则和依据
本标准编制遵循“先进性、实用性、统一性、规范性”的原则,尽可能与国际通行标准接轨,注重标准的可操作性,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主要依据,充分考虑本企业菊花代用茶的客观实际需要,并参照相关国内和国际各类标准准予以制定。本标准的格式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原则进行编制。
本标准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要求。
三、确定标准主要内容的依据
本标准主要内容确定的依据是DBS22/032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代用茶标准其中的一些技术指标和检验方法,以便和市场准入要求保持一致,同时结合本产品的工艺及实际特点。
四、主要条款的说明
(一)产品名称的确定
根据产品的主要原料名称而确定的产品名称。本品以菊花为主要原料,经加工而成的。本产品具有菊花香气,是一种服用与携带方便、且被广大消费者普遍认可的食用品。因此,确定产品名称为菊花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 5009.3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 5009.4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9 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残留的测定
(2)有效性原则:标准必须具备一定的功效,对标准适用范围内的工作具有有效性。
(3)操作性原则:标准要具有实际操作的可能性。
产品标准代码:
保质期:24个月
生产日期:见喷码
贮存条件:置阴凉、干燥、通风处;严禁日晒、雨淋;严禁火种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产品标准代号:
其它需要标示的内容:婴幼儿、哺乳期妇女、孕妇不宜食用。
8.2 营养成分表
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营养成分表
项 目
每100克(毫升)
NRV%
能量
242kJ
2.9%
蛋白质
Q/JLZK0009S-2015
22 S-2015
2015
08
12
2018
08
11
前 言
本标准编写的格式、结构和内容均按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而编辑的。
本标准由吉林省泽康药业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泽康药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吕延海 王金凤
菊 花 茶
9.2运输
产品运输工具要清洁卫生、干燥、无异味、无污染;产品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强烈震荡、挤压、暴晒、雨淋、冰冻;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运。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或挤压。
9.3 贮存
干燥、避光、常温储存。
库房应清洁、干燥、经常通风,严禁露天存放、日晒、雨淋、冰冻,禁止与有害、有毒、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同库贮存。
8标签
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GB 28050、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8.1 标签式样
食品名称:菊花茶
配料表:菊花
净含量/规格:1)100g/瓶;2)每袋/10克×10袋/盒
企业名称:吉林省泽康药业有限公司
地址:通化市辉南县经济开发区
电话:0435—8293888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菊花茶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签、标识以及包装、贮存和运输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菊科植物菊的干燥头状花序为原料,经过鲜花采摘、干燥、灌装、杀菌、包装等主要工艺加工制成的菊花代用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
研发人员首先查阅了有关菊花的资料及信息,经过反复研发、试制,初步确定了产品的工艺参数及质量指标,然后在实验室进行工艺修正,样品试制及质量检测试验,取得实验室参数,最后进行严格的中试样品试制,样品经检测合格后,最终确定产品的工艺及质量标准的各项指标。
根据本产品的生产特点,以国家、地方推荐或强制性标准和产品的检验结果作为制定本标准的依据,对公司的产品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同时,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起草制定了本标准,报省食品安全主管部门备案。
GB 23350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BB/T 0060 包装容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瓶坯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 菊花
组织形态
产品应质地均一,洁净、干燥、无霉变、虫蛀。
滋、气味
具有菊花的香气,无异味
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4.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 验 方 法
水分/%

13.0
GB 5009.3
总灰分/%

8.0
GB 5009.4
4.4 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污染物限量
⑴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
⑵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
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⑷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7.3 组批
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
7.4 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
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6瓶或6盒,总量不得少于600克。将抽样分成两份,一份检验,一份备查。
项 目
指 标
检 验 方 法
铅(以pb计) mg/kg

1.0
GB 2762 、 GB 5009.12
六六六 mg/kg
不得检出
GB 2763GB/T 50源自9.19滴滴涕 mg/kg
不得检出
5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并按照JJF 1070的规定检验。
(四)标签
应符合GB 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28050《预包装营养标签通则》要求。
五、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与国家现行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强制性法律、法规的关系如下:
1、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坚持了以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为纲的原
则。
(1)必要性原则: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积极采取国家、行业、地方推荐性标准;企业内部标准只有在确定必要时才能制定,避免没有实际意义的要求形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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