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重点案例及答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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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台新设备投资4万元,保险期内因遇暴雨而被淋坏,无法修复。若此时设备的价格已降为3万元或升至5万元,保险公司该分别如何赔偿?若能够修复,修理费用花去8000元,那么当设备价格降至3万元,保险公司赔多少?当价格升至5万元时,又赔多少?(写出计算公式和赔偿方法)

因为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为财产实际价值,则保卫险财产发生全部损失时,按照保险金额赔偿,如果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高于保险财产损失时的实际价值,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财产损失时的实际价值为限。所以本案例中当设备的价格降为3万元时,保险公司应赔付3万元,当价格升至5万元大于保险金额时,保险公司应赔付4万元。若设备能修复,则当设备价格降至3万元时,本案例中属于超投保,则当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保险人在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限度内根据被保险人实际支付的施救、保护、整理费用计算应承担的赔偿金额。所以本案例中,保险`公司应赔付修理的花去的费用8000元,当价格升至5万元时,本案例属于不足额投保所以保险人应根据保险金额与重置价值比例计算应该承担的被保险人支付的施救、保护、整理费用。即:赔款=实际支付的合理施救×保护整理费用/财产实际价值×保险金额

=8000×4000/50000=6400元

2.张某2000年12月18日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保险期间为1年的家庭财产保险,其保险金额为40万元,2001年2月28日张某家因意外发生火灾,火灾发生时,张某的家庭财产实际价值为50万元。若按第一危险赔偿方式。则:

(1)财产损失10万元时,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为什么?

(2)家庭财产损失45万元时,保险公司又应赔偿多少?为什么?(1)因为第一危险赔偿方式是按保险金额范围内的损失均予以赔偿的发生。该保险金额范围内的损失(或第一危险)为10万元,所以保险公司应当赔偿10万元。

(2)保险公司应当赔偿40万元。该保险金额范围内的损失(或第一危险)为40万元。

3、某企业投保财产保险综合险,保险金额100万元,保险有效期间从199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若:

(1)该企业于2月12日发生火灾,损失35万元,则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为什么?

(2)5月18日因发生地震而造成财产损失20万元,则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为什么?

(3)12月18日因下暴雨,仓库进水而造成存货损失70万元,则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为什么?如果该企业又于12月28日发生火灾,损失10万元,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1:保险公司赔偿35万元。因为实际损失小于保险金额,按实际损失赔偿

2:保险公司不赔偿。由于地震内企业财产保险中属责任免除条款。3:保险公司应赔偿65万元。因为根据“无论一次还是多次赔偿或给付保险金,只要保险人历次赔偿或给付的保险金总数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时并且保险期限尚未届满,保险合同终止”的原则。保险人在支付保险金65万元,原保险合同终止。如果该企业又于12月28日发生火灾,损失10万元,保险公司就不应赔偿。

4、A银行向B企业发放抵押贷款50万元,抵押品为价值100万元的机器设备。然后,银行以机器为保险标的投保火险一年,保单有效期为199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银行于1998年3 月1日收回抵押贷款20万元。后此机器于1998年10月1日全部毁于大火。问:

(1)银行在投保时可向保险公司投保多少保险金额?为什么?

(2)若银行足额投保,则发生保险事故时可向保险公司索赔多少保险赔款?为什么?

(1)因银行向B企业发放抵押贷款额为50万元,故银行在投保时可向保险公司投保为50万元。这是根据保险利益原则决定的。由于有本案例中,对于投保人(A银行)具有50万元的保险利益,所以银行在投保时可向保险公司投保50万元为好。

(2)根据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一般要求从保险合同从订立时到保险事故发生时始终要有保险利益。如果保险合同订立时具有保险利益,而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不具有保险利益,则保险合同无效。本案例中,当保险事故发生时,银行已收回20万元贷款,故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应赔偿给银行50-20=30万元损失。

5.某企业财产在投保时按市价确定保险金额64万元,后因发生保险事故,损失20万元,被保险人支出施救费用5万元。这批财产在发生保险事故时的市价为80万元,问保险公司如何赔偿?(写出赔偿方法和计算公式)

由于该保险为不足额保险,所以采用比例赔偿方式。

保险公司赔偿金额=(损失金额+施救费用)×保险金额/保险价值(或保险保障程度)

=(20+5)×64/80=20万元

6、某房东将其所有的房屋投保财产保险,保险金额为100万元。后发生火灾,若:

(1)该房屋在出险时的价值为120万元,实际遭受损失60万元,问保险人应当赔偿多少?为什么?

(2)该房屋在出险时的价值为100万元,实际遭受损失60万元,问保险人应当赔偿多少?为什么?

(3)该房屋在出险时的价值为80万元,实际遭受损失60万元,问保险人应当赔偿多少?为什么?

由于我国保险公司对家庭财产保险业务采取第一危险方式,凡是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可以在保险金额限度内获得赔偿。所以本案例中(1)(2)(3)的赔款保险人均应赔付60万元。

7、一居民向保险公司投保价值14元的住宅。住宅在保险期内被卡车撞毁,居民逐向保险公司索赔。后者按保险赔偿10万元后,行使代位求偿权从肇事车主那儿追得10万元。问追回的10万元归谁?居民还能否向车主提出民事赔偿请求?若获得车主赔偿,又该归谁?为什么?返回的10万元归保险公司。

居民还能向车主提出民事赔偿,若获车主赔偿,该归居民所有。

在本案例中,该居民的住宅是属于第三者(卡车撞毁)所造成的损失,当保险公司,按保险赔偿他十万元后,并行使代位求偿权,从肇事车主那儿追得10万元,根据代位求偿原则,故这十万元该归保险公司。若居民损失超过十万元,可向车主提出民事赔款请求。若车主肯付赔偿,则超过10万元以上的那部分赔款归被保险人(居民)所有。

8、一外地游客来上海旅游,在游览完东方明珠电视塔后,出于爱护国家财产的动机,自愿交付保险费为电视塔投保。问保险公司是否予以承保?

保险公司不予承保,我国《保险法》明确规定:“投保人对投标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在本案例中,保险标的《东方明珠塔》的存在不会为投保人(游客)带来法律意义上承认的经济利益,保险标的的发生事故也不会给投保人造成经济损失,所以该游客对东方明珠塔没有经济利益,该游客出于爱护国家财产的动机,自愿交付保险费为电视塔投保,这属于无效的保险合同,故此,保险公司应该不予承保。

9、有一租户向房东租借房屋,租期10个月。租房合同中写明,租户在租借期内应对房屋损坏负责,租户为此而以所租借房屋投保火险一年。租期满后,租户按时退房。退房后半个月,房屋毁于火灾。于是租户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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