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组部《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组部《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鄂组电明字[2008]14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8.05.19
【实施日期】2008.05.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组部《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
震救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鄂组电明字[2008]14号)
各市、州、县党委组织部,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灾害后,全国广大党员心系灾区,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纷纷为受灾地区捐款、捐物。近日,一些地方和基层党组织反映,部分党员希望通过交纳大额党费的形式捐款,请中央组织部转交地震灾区,用于抗震救灾。5月18日,中央组织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认真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现将中央组织部通知(组电明字[2008]24号)转
发给你们,并就全省各级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