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物资发放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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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物资发放管理制度

1、由技术室做的计划,技术室严格按计划开限额发料单,保管员凭技术室材料室签字的发料单发料。

2、进入现场的物资保管员严格按技术室和工程室开具的限额发料单发料,收料人当场签字,不得事后补签。各施工队必须设专人领料及妥善保管。

3、对于工机具类、设备类属于可循环性的物资,应设分布台帐,并每月与各施工队核实签字认可,凡丢失、损坏的按原价的200%赔偿。

4、运出工地的所有材料必须到材料室办理手续,经项目领导批准后方可运出工地,缺少二者视为无效证件。

5、凡施工剩余、退回的材料(含工具)必须办理正常接收手续,同时明细帐及接收本上有记录。

6、对于周转性材料的发放,应按《周转材料现场管理处罚规定》执行。

7、钢筋的进场须有施工队材料员共同参加验收,按双方约定的损耗比例(暂按2.5%)与施工队签定承包协议,对超出部分扣除施工队的劳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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