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办学校试行备案制教师招聘与管理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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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实行“局管校聘”教师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实行“局管校聘”教师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实行“局管校聘”教师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6.05•【字号】宜府办发〔2017〕29号•【施行日期】2017.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关于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实行“局管校聘”教师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宜府办发〔2017〕2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4〕30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高中阶段教育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6〕5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实行“局管校聘”教师管理体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与普通高中新高考和职业教育技能高考相适应,与构建开放、融合的现代职业教育新体系相适应,与城区高中布局调整与特色化发展新任务相适应,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实行“局管校聘”教师管理新体制,实行教师全员竞岗、全员聘用制度,健全教师待岗培训、转岗退出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进一步提升教育人事管理与服务效能,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激发教师队伍活力,提升教师队伍素质,为提高教育质量、建设“宜学之城”提供更加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一)服务教学、提升效能。

积极顺应新高考、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选课走班制”教学的新形势,准确对接开放、融合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主动服务城区普通高中布局调整和特色化发展,进一步理顺各部门职责,进一步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进一步提升教育引才、用才的科学性、规范性、精准性,进一步提升教育人事工作的服务效能。

(二)优化配置、激发活力。

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市中小学校“三定一聘”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市中小学校“三定一聘”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市中小学校“三定一聘”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9.06.18•【字号】青教通字〔2019〕52号•【施行日期】2019.06.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市中小学校“三定一聘”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青教通字〔2019〕52号各区、市教体局、高新区人才服务和教育体育发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各单位: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市教育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全市中小学校“三定一聘”工作指导意见》,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6月18日全市中小学校“三定一聘”工作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意见和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鲁政办字〔2016〕56号),现就在全市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职工中开展定工作岗位、定工作量、定工作职责、全员竞聘(简称“三定一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意见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教职工岗位管理机制,落实工作量(课时量)在教职工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考核评价、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的重要权重;进一步明确中小学校教职工岗位数量及岗位职责;有效落实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的人事管理体制,激发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提高人力资源使用效益,促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切实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

二、基本原则(一)科学合理原则。

以相关法规文件规定为依据,从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出发,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实效。

(二)公平公正原则。

学校教师招聘管理办法(管理办法)

学校教师招聘管理办法(管理办法)

学校教师招聘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一、引言学校教师招聘是保障教育质量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招聘程序的公正性,本文制定了学校教师招聘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学校,旨在规范教师招聘流程,提高教职员工的素质,为学校教育发展提供保障。

二、基本原则1. 公平公正:学校应严格按照教师资格和招聘条件进行选拔,不偏袒任何个人或团体。

2. 权威专业:招聘委员会应由学校高级管理人员和专家学者组成,确保招聘流程的科学性和专业性。

3. 公示透明:学校应充分公示招聘信息,包括岗位要求、薪酬待遇、招聘流程等,确保参与者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4. 监督问责: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学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对招聘程序和结果进行评估,并对不合规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罚。

三、教师招聘程序1. 职位发布学校根据教育需求和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计划并发布职位招聘启事。

招聘启事应包括招聘岗位、岗位职责、薪酬待遇、申请条件等详细信息。

2. 申请资格审查申请者需提交个人简历、学历证书、技能证书、推荐信等相关材料。

学校招聘委员会将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筛选出符合要求的人员。

3. 笔试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者将进行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涵盖相关学科知识和教学能力,面试主要测试申请者的教学理念、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 考察评估招聘委员会将对通过面试的申请者进行考察评估。

包括实地考察、向前任学校或单位了解情况等,以全面评估应聘者的综合素质。

5. 公示录用结果学校将公示拟录用人员的名单,并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期结束后,学校招聘委员会将根据招聘规定和实际情况最终确定拟录用人员。

6. 签订合同学校与拟录用人员签订教师聘用合同,明确合同期限、岗位职责、薪酬待遇等关键内容。

合同签订后,教师正式入职。

四、教师招聘的监督和评估1. 监督机制学校招聘委员会应建立监督机制,监督各个环节的实施情况。

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发现、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2. 评估机制学校需定期对教师招聘工作进行评估,包括招聘流程、职位匹配度、录用质量等方面。

2020《启东市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2020《启东市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启东市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为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学前教育事业规模不断扩大的新形势,破解教师编制瓶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本办法所指备案制教师是指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统一招聘录用,安排到各公办幼儿园任教,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的非事业编制身份教师。

二、总量核定市委编办根据公办幼儿园办学规模,按照每班两教或师生比1:16核定人员总量。

总量由事业编制数和备案教师数组成,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

新开办的幼儿园总量根据办园规模直接核定,由市委编办会同市教育体育局作出人员总量书面决定,抄送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保育员、卫生保健员、炊事员、保安等岗位,不纳入人员总量管理。

三、审批核定备案制教师计划聘用人数由各公办幼儿园根据学年度人员缺-2-编情况向市教育体育局提出申请,市教育体育局初审汇总后报市委编办审批。

四、招聘录用由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经市教育体育局拟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发布实施,招录过程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五、人员管理用人单位须与备案制教师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的履行、变更及解除、终止等有关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合同期限原则上为一年,合同期满后视备案制教师考核情况及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依法续签。

备案制教师在使用中发生劳动争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用人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备案制教师的管理,明确其岗位的工作职责和标准。

要建立备案制教师个人档案。

并参照我市在职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对备案制教师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并作为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

市教育体育局作为业务主管部门,要指导各用人单位加强对编外备案制教师的日常管理、专业指导和监督考核。

学校教师聘用管理制度2024年细则

学校教师聘用管理制度2024年细则

学校教师聘用管理制度2024年细则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教师聘用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聘用原则1、德才兼备原则聘用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

同时,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2、公平公正原则在教师聘用过程中,应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确保选拔程序的公平、公正、透明。

3、岗位需求原则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合理确定聘用教师的岗位和数量,确保教师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聘用条件1、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3)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学历及专业要求(1)应聘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应与应聘学科相关。

(2)应聘初中教师岗位应具有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应与应聘学科相关。

(3)应聘高中教师岗位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应与应聘学科相关,或具有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突出的教学成绩。

3、教育教学能力要求(1)具有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能够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学。

(2)具有较强的教学设计、课堂组织和管理能力,能够有效地引导学生学习和发展。

(3)具有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能够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课程开发。

三、聘用程序1、制定招聘计划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在每年的年初制定教师招聘计划,明确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和招聘时间等。

2、发布招聘信息招聘计划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通过后,通过学校网站、教育行政部门网站、人才招聘网站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岗位、条件、程序和联系方式等。

3、报名与资格审查(1)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招聘信息的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和原件。

新北区公办中小学聘用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

新北区公办中小学聘用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

新北区公办中小学聘用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我区公办中小学教师实行员额管理后聘用制教师的管理,规范用工行为,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关于新北区公办中小学教职工实行员额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常新委办〔2017〕72号)和《关于规范新北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管理的意见(试行)》(常新委办〔2016〕169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对象公办中小学聘用制教师是指在区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教职工总额内,因教育教学需要,由区社会事业局、人社局审批同意,全区统一组织招录的非事业编制身份教师。

二、实施主体区社会事业局、各公办中小学。

三、用工原则(一)严控指标。

各校要按照“编内为主、编外为辅、先批后用、从严控制”的原则,在区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控制数内招聘、使用聘用制教师。

(二)公开招录。

实行聘用制教师全区统一公开招聘,择优录用,不断提高我区聘用制教师素质。

(三)规范管理。

实行“区聘校用、局管校评、统一标准、保障待遇”的管理模式,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统一实行管理合同化、工资规范化、社保企业化。

区社会事业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学校对聘用制教师依法规范管理和评价。

(四)竞争择优。

建立动态考核的淘汰机制,对于达不到聘任要求或者岗位需求的教师,在聘用周期内中止或解除聘用合同,实现教师与岗位、能力与绩效、绩效与薪酬的匹配。

四、总量控制各校聘用制教师的聘用实行控制数管理。

聘用制教师控制数在全区教职工总额内根据各校教育教学实际需要从严核定,由区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

五、用工程序各校使用聘用制教师应履行以下程序:(一)审批。

各校在核定的名额内,根据工作需要和本校教职工实际岗位空缺情况,确定新学年招聘聘用制教师数量及学科需求,填写《新北区公办中小学聘用制教师计划审批表》(附件1),经所在镇(街道)和区社会事业局审核,报区人社局核准后,实行全区统一招录。

(二)招聘。

区社会事业局根据核准的聘用制教师增人计划,制定招聘简章,明确岗位所需的基本条件和要求,报区人社局审核后,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招聘。

全市公办学校试行备案制教员招聘与管理的实施办法

全市公办学校试行备案制教员招聘与管理的实施办法

全市公办学校试行备案制教员招聘与管理的实施办法一、引言为了规范全市公办学校教员招聘与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备案制教员招聘2.1 招聘程序1. 学校招聘需提前做好招聘计划,明确招聘职位和要求。

2. 招聘公告应当发布在学校官方网站和权威招聘平台,并明确招聘岗位、条件、报名截止时间等信息。

3. 招聘采取公开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进入面试环节。

2.2 面试评估1. 学校应组织面试委员会进行面试评估,由校领导、学科教研员等组成。

2. 面试内容包括教学设计、教学演示、教学经验等方面,评估考察应全面客观。

3. 面试结果由面试委员会按规定程序进行评定,并进行合理的权重比例分配。

2.3 面试结果公示学校应当将面试结果公示,包括面试成绩、拟录取人员名单以及补录名单。

面试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4 身体检查和政审拟录取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和政审,确保符合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2.5 备案审核1. 招聘结果应报备市教育局备案,包括面试成绩、录取人员名单等相关材料。

2. 市教育局将对招聘过程进行审核,并在合格后进行备案。

三、备案制教员管理3.1 入职登记录用教员应填写入职登记表,并交由学籍管理部门存档。

3.2 培训交流学校应根据教务计划,组织教员培训和教学交流活动,提高教员的教育教学水平。

3.3 绩效考核学校应建立教员绩效考核机制,按照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教员的薪酬、职称晋升等事项。

3.4 教师评聘教师岗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评聘,通过评聘的教员将享受相应的职称待遇和权益。

四、监督与反馈学校应建立教师招聘与管理的监督机制,依法对违反规定、不合格的教员进行处理。

同时,鼓励教师积极反馈教育教学问题和建议。

五、附则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市公办学校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教员招聘与管理。

对于教员招聘与管理的具体操作细则,由市教育局另行制定。

以上为全市公办学校试行备案制教员招聘与管理的实施办法,敬请各学校执行。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2018年中小学聘用制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2018年中小学聘用制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2018年中小学聘用制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6.25•【字号】兰政办发〔2018〕146号•【施行日期】2018.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2018年中小学聘用制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2018〕14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兰州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兰州市2018年中小学聘用制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6月25日兰州市2018年中小学聘用制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缓解我市公立中小学校教师紧缺问题,满足学校用人需要,按期完成确定的聘用制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以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评价标准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人岗相符、效能优先的原则。

二、目标任务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于8月底前为市属各中小学校招聘非在编聘用制教师550名,为区县中小学校招聘非在编聘用制教师450名(区县的招聘数量具体由各区县根据各自实际工作需求、空编情况酌情确定,由编制、教育、财政、人社部门审核),着力解决扩大教育资源后教师需求及初始年级大班额问题,确保2018年秋季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一)人员招聘。

为了确保招聘质量,招聘工作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程序进行。

招聘公告发布、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工作由市上统一组织。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区县政府)1.制定招聘计划。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各自实际,提出拟招聘岗位、人数、拟聘岗位和人员具体条件,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岗位简表等,由市教育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后,报编制部门审核,并报人社、财政部门备案。

全市公办学校试行备案制教育工作人员招聘与管理的实施办法

全市公办学校试行备案制教育工作人员招聘与管理的实施办法

全市公办学校试行备案制教育工作人员招聘与管理的实施办法目录1. 引言2. 招聘工作人员的备案制3. 招聘流程4. 工作人员管理5. 角色和职责6. 奖惩机制7. 意见反馈和改进1. 引言为了提高全市公办学校教育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试行备案制教育工作人员的招聘与管理。

2. 招聘工作人员的备案制2.1 所有公办学校的教育工作人员招聘必须按照备案制进行,确保人员的合法性和资质的核实。

2.2 备案制要求学校将招聘计划提前报送到教育局备案,教育局将核实和审批后返还学校。

3. 招聘流程3.1 招聘启动:学校发布招聘公告,注明岗位要求和职责,并向教育局备案。

3.2 应聘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提供个人信息和相关证件进行报名。

3.3 简历筛选:学校根据招聘要求和条件进行简历筛选,选取合适的候选人。

3.4 面试评测:学校安排面试并进行评测,评选出最优秀的候选人。

3.5 备案审核:学校将招聘结果和所需材料报送教育局进行备案审核。

3.6 公示结果:学校将招聘结果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3.7 入职手续:学校与选定的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4. 工作人员管理4.1 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工作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4.2 学校应定期进行工作人员的考核和评估,对表现优秀者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者进行培训和改进。

4.3 学校应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机会,激励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5. 角色和职责5.1 教育局负责备案制教育工作人员招聘的监督和管理,审批和核实备案信息。

5.2 学校负责制定招聘计划和管理工作人员,确保工作人员的合法性和质量。

5.3 工作人员负责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积极参与学校的工作和发展。

6. 奖惩机制6.1 学校应建立奖惩机制,激励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6.2 优秀的工作人员将获得表彰和奖励,以鼓励其继续努力工作。

6.3 不符合职业规范和工作要求的工作人员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和追责。

2024年中学教师聘任制实施试行方案

2024年中学教师聘任制实施试行方案

2024年中学教师聘任制实施试行方案为进一步规范中学教师队伍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门的要求,我校决定自2024年开始试行中学教师聘任制。

具体方案如下:一、基本原则1. 依法公开、公平、公正招聘,选拔优秀教师。

2. 重视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注重综合评价。

3. 注重激励机制和晋升通道,提高教师职业发展空间。

二、实施步骤1. 制定教师招聘方案,明确岗位需求和招聘条件。

2. 充分宣传聘请政策,吸引优秀人才加入。

3. 严格筛选,进行笔试、面试等环节,全面评估候选人的素质。

4. 确定入选名单,签订合同,正式聘任。

三、管理机制1. 设立教师招聘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2. 建立教师档案管理系统,全面记录教师信息和绩效。

3. 定期评估教师工作表现,及时调整激励政策。

四、监督机制1. 建立教师诚信档案,重点关注违规行为,建立黑名单制度。

2. 定期开展教师绩效评价和满意度调查,倾听师生意见。

3. 加强教师交流合作,促进共同成长。

五、宣传推广1. 利用校园媒体和社交平台,宣传聘请政策和招聘信息。

2. 举办教师招聘宣讲会和培训活动,提高招聘效率和质量。

六、预期效果1. 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 激发教师工作激情,增强团队凝聚力。

3. 推动学校整体发展,提升办学水平和知名度。

综上所述,2024年中学教师聘任制的实施试行,必将为我校教育事业发展注入新动力,为教师职业发展开辟新途径,为学生学习成长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障。

期待广大教师积极响应,共同推进中学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市区公办中小学校聘用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市区公办中小学校聘用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市区公办中小学校聘用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柳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9.25•【字号】柳政规〔2018〕52号•【施行日期】2018.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市区公办中小学校聘用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柳政规〔2018〕5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现将《柳州市市区公办中小学校聘用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柳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9月25日柳州市市区公办中小学校聘用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聘用教师的招聘和管理,促进市区公办中小学校(以下简称中小学校)聘用教师管理工作健康、稳定、有序发展,根据自治区编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柳州市市区中小学校聘用教师的招聘、管理等工作。

本办法所指聘用教师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并通过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以签订劳动合同方式聘用的柳州市市区(含开发区)范围内的中小学专任教师和教辅人员。

第三条聘用教师的招聘、管理遵循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和统一管理与分类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机构编制部门按照编制标准核定中小学校聘用教师控制数总量,在总量内审核每年的使用数量。

财政部门按照聘用教师数量、岗位等级等拨付相关经费。

教育行政部门和人社部门负责聘用教师的招聘和管理。

第二章公开招聘第五条各中小学校按照核定的聘用教师控制数,于每年10月份前提出下一年度聘用教师招聘数量,经市级教育行政、机构编制、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招聘工作。

第六条聘用教师招聘必须实行公开招聘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考试结果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

学校教师招聘管理制度

学校教师招聘管理制度

学校教师招聘管理制度学校教师招聘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健全学校教师队伍,提高教学质量,建设优质学校,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教师招聘管控制度适用于学校对教师的招聘和管理。

第三条学校教师引进方式包括社会公开招聘、内部职称晋升、外聘和其他方式。

第四条学校教师招聘委员会由校长任命组成,校长担任主任,教务处、人事处和相关学科教研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委员,相关领导和专家可担任咨询专职委员。

第五条学校教师招聘委员会是学校教师招聘工作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招聘政策制定、岗位需求确定、考核制度设计和面试评价等工作。

第六条招聘政策是学校教师招聘的依据,招聘政策应当公开、透明、公正。

招聘政策由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校内。

第七条学校教师招聘工作应当遵循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进行特殊关照或设立障碍。

第八条招聘程序按照公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及聘用等环节进行。

第九条公示环节是招聘公告的宣布,应该包括招聘岗位、人员要求、招聘流程和其他必要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十条人员报名环节是应聘者主动报名参与招聘的程序,应聘者应提交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报名截止时间不少于公示招聘结束之日起3日。

第十一条资格审查环节是招聘人员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表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招聘岗位和条件,不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淘汰。

第十二条笔试环节是对报名人员进行知识和能力测试,笔试成绩占整体成绩的一定比例。

第十三条面试环节是对通过笔试的人员进行综合素质测试,包括教学能力、团队协作能力、沟通能力等,面试成绩占整体成绩的一定比例。

第十四条考察环节是校内对拟聘人员的调查核实,考察内容包括教学经验、职业操守、人际关系和工作表现等。

第十五条体检环节是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确保身体条件适宜从事教育工作。

第十六条聘用环节是根据整体评价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试用期是教师正式聘用后一定期限内对其进行绩效评估和考核的阶段,试用期不少于6个月。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海口市公办中小学校临聘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海府办[2017]223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海口市公办中小学校临聘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海府办[2017]223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公办中小学校临聘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公办中小学校临聘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海口市公办中小学校临聘教师管理办法》已经2017 年8 月日十六届市政府第 10 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8月24日海口市公办中小学校临聘教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海口市公办中小学校临聘教师管理,提高公办中小学校教育服务和管理水平,依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和市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临聘教师是指我市公办中小学校(含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不含幼儿园,下同)在核准编制外,经批准设置的非常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公办中小学校因在编教师产假、病假、支教、学科调整及增加学位但尚未及时补充编制产生的临时性空缺教学岗位的专业技术人才。

第三条临聘教师的基本条件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小学临聘教师需具备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学临聘教师须具备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科及相应或以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技能条件和身心条件;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临聘教师管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市教育局通过统一招标方式确定的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派遣。

所有临聘教师均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署合同,其人事关系隶属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

市(区)教育局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同时各公办中小学校作为购买主体再分别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署合同,明确相关的责任及义务。

关于推进全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

关于推进全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

关于推进全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教师队伍管理改革,促进县域内学校教师资源合理配置,根据《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X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X政发〔201X〕14号)和《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全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201X〕9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以县域内教师统筹使用、合理配置、有序流动为目标,以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为原则,强化县域统筹功能,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为教师合理交流轮岗提供制度保障,促进县域内教师均衡配置,加快实现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一)统筹兼顾,均衡发展。

充分发挥改革政策的导向功能,积极引导优秀校长、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不断优化教师队伍学科、职称和年龄结构。

(二)协同推进,联动实施。

将“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与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完善学校治理结构等协同推进,有序实施。

(三)以人为本,民主协商。

把办人民满意教育作为推进教师“县管校聘”管理制度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尊重基层学校校长、教师意见,切实维护教师权益,充分调动中小学校长、教师的积极性。

三、实施范围全市公办中小学校和教育事业单位。

四、改革内容(一)创新教师编制管理机制1.科学核定编制。

建立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量控制、动态管理”机制,实行中小学教师与教育事业单位编制互通互用办法。

编制部门会同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根据生源变化、政策变化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坚持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每三年对教职工编制核定一次,确定编制总量。

2.统筹使用编制。

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对编制进行统筹安排,实行动态调整。

全市公办学校试行备案制教育工作者招聘与管理的实施办法

全市公办学校试行备案制教育工作者招聘与管理的实施办法

全市公办学校试行备案制教育工作者招聘与管理的实施办法1. 背景为进一步提高公办学校教育工作者的选拔与管理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市公办学校将试行备案制教育工作者招聘与管理。

本文档旨在规范备案制教育工作者的招聘与管理流程,确保教育工作者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的提升,为青少年提供优质教育资源。

2. 招聘程序与要求2.1 职位发布公办学校招聘教育工作者前,应通过各类媒体及招聘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包括职位名称、职责描述、任职要求等。

同时,公办学校还可以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校园招聘会等途径发布招聘信息。

2.2 招聘资格与条件备案制教育工作者的招聘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申请者应具备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具备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 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或相关专业技能;- 品德良好,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作能力。

2.3 笔试与面试备案制教育工作者的招聘应当包括笔试与面试环节。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学科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职业素养、教学观点、沟通能力和教育教学技能。

3. 备案管理3.1 备案申请备案制教育工作者应向所在学校或相关部门提交备案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明、聘任文件等。

学校或相关部门应对备案申请进行审核和评估。

3.2 备案条件备案制教育工作者应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备案:- 具备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有所在学校或相关部门的聘任文件;- 通过备案申请的审核和评估。

3.3 备案登记与管理备案制教育工作者通过备案申请后,学校或相关部门应进行备案登记并建立相应的管理档案。

备案登记涉及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职称评定等内容。

3.4 评估与考核备案制教育工作者应按照学校和市教育部门的要求参加教育教学能力评估与考核。

评估与考核内容包括教学观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以评估和提高备案制教育工作者的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4. 监督与培训4.1 监督机制学校和市教育部门应建立备案制教育工作者的监督机制,包括定期检查、专项评估和教学观摩等。

全市公立学校试行备案制教师招聘与管理的实施办法

全市公立学校试行备案制教师招聘与管理的实施办法

全市公立学校试行备案制教师招聘与管理的实施办法1. 引言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市公立学校的教师招聘与管理工作,提高教职工队伍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2. 招聘程序2.1 编制招聘计划各公立学校应当根据学校教学和发展需要,制定年度教师招聘计划,并报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2.2 发布招聘公告公立学校应通过官方网站、招聘网站等途径发布招聘公告,公示招聘岗位、岗位需求、招聘条件等信息,并明确招聘程序和截止日期。

2.3 筛选与面试公立学校应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并组织面试环节,通过面试综合评价确定录用人选。

2.4 档案备案录用人员应向所在公立学校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和相关资料,并进行档案备案。

备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职称证书等。

3. 教师管理3.1 岗位聘用公立学校应按照招聘程序,与被录用的教师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明确岗位职责、工作要求、薪酬待遇等内容。

3.2 岗位晋升与评价公立学校应建立教师岗位晋升与评价制度,根据教师的教育教学质量、业务能力、科研成果等进行综合评价,定期进行晋升和评价,鼓励优秀教师的进一步发展。

3.3 培训与发展公立学校应加强教师培训与发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培训机会和资源,鼓励教师参加专业学术交流和提升课堂教学水平。

3.4 考核与奖惩公立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师考核与奖惩制度,对教师进行定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奖励或惩罚。

4. 监督与责任4.1 上级监督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全市公立学校教师招聘与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实施办法的有效执行。

4.2 本单位监督公立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教师招聘与管理工作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定期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4.3 相关责任对于违反教师招聘与管理实施办法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理。

5. 附则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全市公办学校试行备案制教育工作者招聘与管理的实施办法

全市公办学校试行备案制教育工作者招聘与管理的实施办法

全市公办学校试行备案制教育工作者招聘与管理的实施办法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全市公办学校试行备案制教育工作者的招聘与管理。

备案制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教育工作者的素质和管理效能,为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发展提供保障。

2. 备案制的目的和原则2.1 目的- 促进公办学校教育工作者队伍的优化和建设;- 提高教育工作者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加强对教育工作者的管理和监督。

2.2 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认真、细致、负责任的原则;- 以能力为导向、以结果为导向的原则。

3. 招聘与备案流程3.1 招聘程序- 学校根据教育工作者需求确定招聘计划;- 组织编制招聘资料,并进行内部审核;- 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进行面试、考核等环节,根据招聘标准选拔优秀人才;- 发放录用通知,与拟录用的教育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

3.2 备案程序- 学校将招聘结果报备到教育行政部门;- 教育行政部门对招聘程序进行复核;- 若招聘符合相关规定,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备案;- 完成备案后,学校将备案结果通知教育工作者。

4. 教育工作者的管理4.1 培训与发展- 学校应定期组织教育工作者培训,提升专业水平;- 鼓励教育工作者参加学术交流和进修,不断提升综合素质;- 制定个人发展规划,帮助教育工作者实现个人职业目标。

4.2 绩效考核- 学校应建立科学、公正的绩效考核制度;-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评价教育工作者的重要依据;- 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褒奖或相应处理。

4.3 人事变动和离岗退休- 学校应及时掌握教育工作者的人事变动情况;- 对于离岗退休的教育工作者,应妥善处理相关手续。

5. 监督与评估5.1 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 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学校招聘与备案制度的监督;- 对学校的招聘与备案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5.2 评估机制的建立- 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对备案制度进行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进行改进和优化。

6. 实施办法的保障措施6.1 宣传和培训- 学校应组织宣传活动,向教育工作者和相关人员介绍备案制度;- 组织培训,提高学校工作人员的操作技能。

全市公办学校试行备案制教育专业人员招聘与管理的实施办法

全市公办学校试行备案制教育专业人员招聘与管理的实施办法

全市公办学校试行备案制教育专业人员招聘与管理的实施办法一、背景为了提高全市公办学校教育专业人员的招聘与管理效率,确保教育质量,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目标本办法的目标在于建立全市公办学校教育专业人员的备案制度,加强对教师资格的审核,改进招聘程序,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优化教育人才管理。

三、实施办法1. 教育专业人员备案制度的建立- 公办学校应设立备案管理部门,负责教育专业人员备案工作。

- 教育专业人员备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职称资格等内容。

- 备案材料应进行审查,并对备案的教育专业人员进行维护和更新。

2. 教师资格的审核- 招聘学校应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教育专业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

- 教育专业人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明、职称证书等。

- 审核工作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审核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 招聘程序的改进- 招聘学校应依法公开招聘,确保招聘程序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 招聘程序包括岗位发布、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各环节应按规定程序进行。

- 招聘学校应建立招聘信息发布平台,方便教育专业人员获取招聘信息和提交申请。

4. 人才选拔质量的提高- 招聘学校应设立专业评审小组,负责对教育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 评审标准应明确,包括学术水平、教学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

- 评审结果将作为录用决策的重要依据,确保选拔优秀的教育专业人员。

5. 教育人才管理的优化- 备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教育专业人员信息数据库。

- 教育专业人员的奖惩管理应及时记录和通报。

- 备案管理部门应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合作,共同推动教育人才管理工作的优化。

四、实施时间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至教育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五、附则1. 本办法解释权归全市教育主管部门所有。

2. 教育专业人员的备案实施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3. 公办学校及招聘学校应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不得有任何擅自改变或违反的行为。

教师招聘人员备案制度

教师招聘人员备案制度

教师招聘人员备案制度1.背景介绍近年来,教师招聘领域出现了一些不合规范的现象,如考试泄题、舞弊等问题,这严重损害了教育的公平性和公信力。

为了加强对教师招聘的管理,维护招聘公正,一些地方出台了教师招聘人员备案制度。

2.制度设立的目的教师招聘人员备案制度的设立旨在规范教师招聘行为,确保招聘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通过建立教师招聘人员备案制度,可以对参与招聘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信用评估,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和水平。

3.备案条件教师招聘人员备案制度要求参与招聘的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学历和教育背景,并通过专业考试或评审。

同时,还需要参与培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确保能够胜任招聘工作。

4.备案程序教师招聘人员备案制度的程序包括资格审核、考试评定、培训教育和备案登记等环节。

首先,参与招聘的人员需要申请备案,并提交相关材料。

教育主管部门会对其学历、资格等进行审核。

通过审核后,参与招聘人员需要参加专业考试或评审,以评定其教育教学能力。

之后,还需要参加培训课程,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最后,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进行备案登记,成为合格的教师招聘人员。

5.备案工作的监督教师招聘人员备案制度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确保备案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教育主管部门可以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监督备案工作的开展,对招聘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备案制度的意义教师招聘人员备案制度的实行对于教师招聘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可以提高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确保优秀的教师人才能够得到应有的机会。

另一方面,可以遏制不法分子的行为,减少舞弊和不正当行为,维护教育的公信力。

7.备案制度的挑战教师招聘人员备案制度在实行过程中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备案流程需要设计合理,确保操作简便、高效。

其次,备案制度需要不断完善和改进,适应教师招聘工作的需求和发展变化。

此外,备案工作还需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各方对备案制度的认识和理解。

8.备案制度的国际比较在国际上,一些国家也实行了类似的教师招聘人员备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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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公办学校试行备案制教师招聘与管理的实施办法
为深化我市公办学校人事体制改革,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17〕1号)《江苏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苏政办发〔2015〕1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全市公办学校试行备案制教师管理的实施办法。

一、目的意义
根据教师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公办学校招录备案制教师(非事业编制,以下同)、实施备案制教师管理模式是拓宽教师用人渠道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统筹配置教师资源、深化教育用人机制改革的有益尝试,也是全面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创新教师招聘机制,解决师资普遍不足的重要途径。

二、实施原则
1. 科学核定,统筹需求。

按照生师比、班师比相结合的原则,科学核定公办学校教师总额。

公办学校按照“必要”“精简”的原则,在核定总量内提出备案制教师需求计划,经区镇、教育局初核同意,由市编办审核教师需求数额后,确定备案制教师招聘计划,并按照规定程序统一招录。

2. 深化改革,创新机制。

深化教育治理结构、教师管理和保障机制改革,构建与我市常住人口增长趋势和空间布局相适应的学校规划建设和教师保障机制,提升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

3. 稳步实施,有序推进。

针对各区镇、各学校教师编制实际情况,因地制宜保障教师按需配置。

三、实施范围
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分学段试行招录备案制教师。

政府鼓励性政策招录的免费师范生按上级政策执行。

四、实施办法
1. 统一招聘,合同管理。

公办学校备案制教师招聘简章由人社部门审核,教育部门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备案制教师一经录用,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实施合同管理,三年为一个聘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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