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在第三批省资助“农家书屋”实施春雨助学计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文明办等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文明办等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局,中共江苏省委员会,江苏省文明办,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13.12.11•【字号】苏新出联[2013]10号•【施行日期】2013.1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江苏省新闻出版局、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文明办、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农业委员会、江苏省文化厅、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江苏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江苏省总工会、共青团江苏省委、江苏省妇女联合会、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江苏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的意见》的通知(苏新出联〔2013〕10号)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农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科协、关工委,省各有关部门、单位:《关于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的意见》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文明办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农业委员会江苏省文化厅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江苏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江苏省总工会共青团江苏省委江苏省妇女联合会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江苏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13年12月11日关于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的意见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以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出的一系列新部署,更好地发挥农家书屋作为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在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提高农民素质中的重要作用,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申报农家书屋苏版图书推荐目录的通知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申报农家书屋苏版图书推荐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局•【公布日期】2009.03.09•【字号】苏新出行字[2009]15号•【施行日期】2009.03.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新闻出版正文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申报农家书屋苏版图书推荐目录的通知(苏新出行字[2009]15号)省内各图书出版社:为做好2009年农家书屋建设工作,促进我省出版业发展,经研究决定,我局将编制农家书屋苏版图书推荐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各出版社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组织本社总编、发行等部门,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推荐目录的申报工作。
二、申报重点和范围(一)书目要按照“农民读得懂、用得上、留得住”的标准和我省农村实际申报,同时要兼顾苏南、苏北农村不同区域的阅读需求;重视知识性、科学性、娱乐性、趣味性和教育性相统一;内容生动,题材丰富,形式多样。
(二)申报的范围原则上为2007年1月1日以后出版的适合农村读者阅读的图书,且现货有3000册以上,每社申报不超过50种。
三、申报要求(一)按照政经类、科技类、生活类、文化类、少儿类、综合类等六大类分类申报。
(二)申报的纸质推荐目录一式七份。
申报推荐目录的格式要严格按照附件1的格式和要求,否则不予采用。
(三)提交申报目录中的各种图书样书各一本。
(四)各出版社要填报本社发行部门联系表(见附件2),以便于我局刊登在书目上。
四、申报程序和时限(一)由各出版社的发行和总编部门共同申报推荐目录,并经社领导签字确认。
(二)我局将组织对申报的推荐目录进行论证,确定农家书屋苏版图书推荐目录,并将及时公布。
(三)请各出版社于3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和样书报送至我局出版物发行管理处。
同时报送电子推荐目录和发行部门联系表。
联系人:胡玺鼎,联系电话:025-83215975。
以上要求,请即贯彻落实。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在春节期间充分发挥“农家书屋”作用的通知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在春节期间充分发挥“农家书屋”作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局•【公布日期】2007.02.14•【字号】•【施行日期】2007.0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在春节期间充分发挥“农家书屋”作用的通知各市新闻出版局:春节临近,广大农村已处在农闲和节日氛围之中,农民工也将大批返乡,为丰富春节期间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充分发挥“农家书屋”的作用,根据江苏“农家书香”工程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宣传好“农家书屋”各市、县(市)新闻出版局要组织力量通过媒体及村广播、宣传栏等各种形式在春节期间大力宣传“农家书屋”,特别是要向返乡农民工宣传,帮助他们通过读书提高务工技能,丰富文化生活。
切实使“农家书屋”充分发挥传播先进文化的作用。
二、利用好“农家书屋”(一)要保证“农家书屋”在春节期间的开放时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增加或延长开放时间。
(二)春节期间正值学生寒假,各地可以利用“农家书屋”作为学生开展假期文化活动的场所。
(三)加强对“农家书屋”出版物的管理,严格管理规定,保证所在地村民的阅读需求。
三、开展好读书活动倡导全民阅读,营造书香农村。
读书具有沟通人际关系、调剂精神的效能,可以架起沟通心灵的桥梁,给农民群众带去人文关怀和感情抚慰,从而舒缓压力、娱乐心身、化解矛盾、增进和谐。
各地要充分利用“农家书屋”这一平台,在春节期间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活动,如读书征文、科技讲座、学习交流、畅谈外出务工体会等。
春节期间是广大农民最需要文化活动的时期,也是先进文化和腐朽文化碰撞的激烈时期,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以“农家书屋”为阵地,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切实让农民群众快快乐乐过大年,和谐美满地进入新一年。
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又好又快推进我省“两个率先”做出应有的贡献。
请各市局及时将此文件精神传达到有关县(市、区)新闻出版局,并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开展工作。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表彰农民读书摄影大赛优秀作品的决定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表彰农民读书摄影大赛优秀作
品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局
•【公布日期】2012.11.22
•【字号】苏新出印发[2012]25号
•【施行日期】2012.11.22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
正文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表彰农民读书摄影大赛优秀作品的决
定
(苏新出印发〔2012〕25号)
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为了营造农民读书学习氛围,充分展现当代农民读书学习的精神风貌,体现农村喜迎十八大的精神风貌,根据第二届江苏农民读书节的安排,省新闻出版局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农民读书摄影大赛活动。
各地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广大摄影爱好者广泛参与,先后共征集摄影作品156幅。
经过专家评审,综合评定,有36幅作品获奖,其中《农家书屋成为农民收看十八大开幕式的好场所》荣获特别奖,《瞧,这就是农民的书房》等5幅作品荣获一等奖,《又是梦乡时》等10幅作品荣获二等奖,《希望》等20幅作品荣获三等奖。
希望获奖作品作者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拍摄出更多更好反映我省农民读书学习的优秀作品。
全省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利用农家书屋这个平台,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读书学习活动,激发农民读书热情,营造良好的阅读氛围。
附件:第二届江苏农民读书节农民读书摄影大赛优秀作品名单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
2012年11月22日附件:
注:同一奖项内排名不分先后。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江苏“农家书香”工程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江苏“农家书香”工程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局•【公布日期】2006.04.11•【字号】•【施行日期】2006.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江苏“农家书香”工程的实施意见各市新闻出版局,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各出版社,省发行行业协会,各有关市发行行业协会: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关文件精神及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建设“农村书屋”的要求,切实解决农民“买书难、看书难、用书难”问题,经请示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我局决定“十一五”期间在全省启动并实施“农家书香”工程,此工程涵盖服务“三农”图书、电子音像制品出版(农家书库),公益性网点(农家书屋)及经营性网点(农家书店)建设,以探索建立新闻出版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和新型农村出版物市场体系,促进我省新闻出版业繁荣发展。
现就该工程的实施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挥新闻出版阵地优势,通过实施“农家书香”工程,实行农村读物出版与发行互动、经营与公益互补,为广大农村读者建立“出书、供书、读书、用书”的长效机制,繁荣农村文化事业,提高农民文明素质,促进农业全面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江苏“两个率先”的发展目标作贡献。
二、工作内容(一)出版“三农”读物,实现“两个一百”,打造“农家书库”品牌:每年出版100种适合农村读者阅读的“三农”图书;出版、制作100种农民喜闻乐见的电子音像产品。
五年内共出版千种服务“三农”的图书和电子音像产品,争取形成一批体现江苏特色,造福农民的品牌出版物。
积极开拓和挖掘服务“三农”出版资源,加大重点资助服务“三农”出版物的工作力度,建立健全我省农村读物的出版支持性政策和工作运行机制。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示范县(市、区)等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示范县
(市、区)等评选活动的通知
【法规类别】文化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新出印发[2014]23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局
【发布日期】2014.10.10
【实施日期】2014.10.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示范县(市、区)等评选活动的通知
(苏新出印发〔2014〕23号)
各省辖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根据《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试点工作办法》和《第四届江苏农民读书节活动方案》安排,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示范县(市、区)、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试点工作先进县(市、区)、农民读书明星、农民阅读活动品牌、优秀农民读书会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县、先进县评选
(一)评选对象
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30个省级试点地区。
(二)评选名额
示范县、先进县各10个左右。
(三)评选标准
《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试点工作办法》明确的9项试点内容及各试点地区重点推进的特色工作。
各地对照评选标准,进行逐项自评(评分表见附件1),凡评分达到90分的可申报示范县,评分达到80分的可申报先进县。
(四)评选办法
评选活动按照县(市、区)自愿申报、市局审核、大会投票、省局确定的办法进行。
各地申报工作由市局统一扎口,泰兴市、沭阳县可直接申报。
申报示范县、先进县需报送自评表、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及反映本地。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在农家书屋开展读书征文活动的通知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在农家书屋开展读书征文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局•【公布日期】2011.05.31•【字号】•【施行日期】2011.05.31•【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在农家书屋开展读书征文活动的通知(2011年5月31日)各省辖市新闻出版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自2006年我省实施农家书屋工程以来,全省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组织农村群众以农家书屋为平台,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读书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推动了全省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和全民阅读活动的深入开展。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在全国农家书屋开展读书征文活动的通知》(新出出版〔2009〕294号)要求,为切实发挥我省已建农家书屋的作用,省新闻出版局决定今年继续在农家书屋开展读书征文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文内容围绕“对我帮助最大的一本书”这一主题,充分反映广大读者通过农家书屋读书后的收益和体会。
二、参加对象基层文化工作者、农家书屋管理员、广大农家书屋读者等。
三、征文要求(一)征文所涉及的图书应由国内出版单位正式出版发行,内容导向正确,有益身心健康,格调积极向上。
(二)征文体裁不限,文字要求简捷、朴实、自然、生动,字数在1500字以内。
(三)撰写格式1.征文所提到的图书,请标明图书的作者、出版单位和出版时间。
2.征文末尾请注明作者的姓名、年龄、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
3.征文要求用A4纸打印,字体为仿宋小三号,行间距为25磅。
没条件打印的,请用正楷书写。
四、活动安排(一)4月至5月底,各市、县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组织当地农家书屋的读者开展读书征文活动。
每个省辖市局从当地投稿的征文中评选出5-10篇优秀文章报送省局。
(二)6月上旬,省新闻出版局组织评选出50篇获奖征文和3个先进组织单位。
(三)6月中旬,省新闻出版局在获奖征文中遴选出5-10篇优秀征文,报送新闻出版总署参评。
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
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农家书屋出版
物补充更新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基层文化活动
【发文字号】苏新广发[2016]340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发布日期】2016.06.23
【实施日期】2016.06.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工作的通知
(苏新广发〔2016〕340号)
各市文广新局,各有关县(市、区)文广新局:
为进一步提高农家书屋建设管理使用水平,根据《关于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的意见》(苏新出联〔2013〕10号)和《江苏省省级农家书屋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苏财规〔2016〕14号),现就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版物补充更新方式
根据全省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工作情况,综合考虑全省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保障能力,今年省财政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资金在促进全省农家书屋平衡发展的基础上,优先扶持农家书屋提升工程省级试点县(市、区)中财政保障能力一、二、
三、四类的地区。
由省局统一下达补充更新指标,公开招标供应商,组织相关地区农家书屋工作人员到第六届江苏书展扬州主展场进行现场采购。
二、出版物补充更新时间安排
6月下旬:省局下达2016年省财政补充更新的农家书屋数量分配表(见附件1); 6月底前:通过政府采购程序确定2016年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供应商;
7月4日前:相关地区根据下达的补充更新农家书屋数量,上报2016年。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2010年度农家书屋工程中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2010年度农家书屋工程中央财政奖励资金使用和管理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局
【发布日期】2011.03.22
【实施日期】2011.03.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2010年度农家书屋工程中央财政奖励资金使
用和管理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财政局: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下达2010年度农家书屋工程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苏财教〔2010〕286号),为加强2010年度农家书屋工程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切实做好我省农家书屋出版物首轮更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领会财政部和新闻出版总署要求。
各地要深入领会中央关于全面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要求,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我省农家书屋工程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把落实好、使用好专项资金作为做好当前农家书屋工作的关键,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加大市、县财政对农家书屋的投入力度。
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根据财政部、新闻出版总署相关专项资金的管理规定,以及我省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进展情况,2010年度下达的中央财政农家书屋奖励资金将全部用于出版物的更新。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贯彻落实“全民阅读手拉手·春风行动”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贯彻落实“全民阅读手拉手·春风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局•【公布日期】2013.12.20•【字号】苏新出政发[2013]35号•【施行日期】2013.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贯彻落实“全民阅读手拉手·春风行动”方案的通知(苏新出政发〔2013〕35号)新华报业传媒集团、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公司,各出版社、报刊社、印刷发行单位(企业):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省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近日印发《“全民阅读手拉手·春风行动”方案》,对利用明年一季度时间,开展阅读惠民、志愿服务、结对共建等“手拉手”阅读关爱活动,引导和帮助基层群众多读书、读好书,作出了全面部署。
为更好发挥新闻出版战线在推进全民阅读、建设书香江苏中的骨干作用,现就全省各级各类新闻出版单位、印刷发行企业贯彻落实“春风行动”方案,作如下通知: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全民阅读、建设书香江苏,重点在城乡基层,难点在普通群众。
在全省集中开展面向基层群众的“全民阅读手拉手·春风行动”,推动社会阅读服务与群众阅读需求有效对接,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着力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居民综合阅读率,加快书香江苏建设步伐的实际行动和重要举措。
新闻出版单位、印刷发行企业是推进全民阅读的中坚力量,要充分认识自身肩负的社会责任和文化使命,积极踊跃参与“春风行动”,自觉主动为推进全民阅读、提高全民素质献爱心、尽责任、作贡献。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根据总体方案,集中组织开展三项重点活动:(一)阅读惠民送温暖活动。
各报刊社、出版社、印刷发行单位(企业)要集中利用元旦、春节时机,广泛开展捐资捐物捐书活动,为帮助基层群众改善阅读环境和条件作贡献。
一是为农家书屋、社区书屋等基层阅读阵地添置空调、计算机、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等。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建立江苏“农家书屋”数据库的通知-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建立江苏“农家书屋”数据库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建立江苏“农家书屋”数据库的通知各市新闻出版局:江苏“农家书香”工程自去年开展以来,在全省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特别是基层干部群众的通力协作下,工程建设得到了领导的肯定、干部的拥护、农民的欢迎,对构建新闻出版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作出了有益的探索。
尤其是我省“农家书屋”建设走在了全国的前列,2006年建成总量占到全国总量的三分之一,新闻出版总署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实地视察“农家书屋”并予以高度评价。
为加强对我省已建“农家书屋”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指导,便于全省统一宣传、接受社会各界定点捐助,经江苏“农家书香”工程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建立江苏“农家书屋”数据库。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涵盖范围截止2007年3月底所有已建并挂牌运行的“农家书屋”,包括各地自建、省资助建设以及社会各界捐建的书屋。
自建是指由各地财政支持建设的,以及由政府和其他单位共建的书屋。
省资助建设是指省财政支持建设的书屋。
捐建是指按照省定标准,由一家单位统一为书屋配齐出版物及相关设施所建的书屋。
二、填报要求请各市局指定专人认真填写江苏“农家书屋”汇总表(附后,电子文本在我局门户网站下载),并予以打印,同时加盖公章。
汇总表以省辖市为单位,于5月10日前统一报送我局出版物发行管理处,同时请发送电子文本至***************。
联系人:胡玺鼎,联系电话:025-83619147。
今后,请各市局都于每季度第一个月报送上季度新建“农家书屋”汇总表,以便我局及时更新江苏“农家书屋”数据库,为科学决策和接受援助提供准确依据。
江苏省“农家书屋”之“春雨助学计划”全面推进
江苏省“农家书屋”之“春雨助学计划”全面推进
夏月飞
【期刊名称】《出版参考:业内资讯版》
【年(卷),期】2008(000)019
【摘要】本刊讯 9月14日,34762本新学期教辅图书装车出发,它们将在两天内被分发到苏北六市28区县133个“农家书屋”的2504名贫困农家学子手中。
【总页数】1页(PI0004)
【作者】夏月飞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25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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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和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平安计划”的通知 [J],
2.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实践与措施--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电视电话会议采撷 [J],
3.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全面推进计生工作——寿阳县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纪实 [J], 无
4.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意见 [J], ;
5.贯彻全教会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江苏省调整高中教学计划改进高中教学工作 [J], 纪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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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建设第三批省资助“农家书屋”的通知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建设第三批省资助“农家书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局•【公布日期】2007.05.10•【字号】•【施行日期】2007.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建设第三批省资助“农家书屋”的通知各有关市新闻出版局: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部委《关于印发<“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深入推进江苏“农家书香”工程建设,在总结试点“农家书屋”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实施第三批省资助“农家书屋”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设标准(一)出版物配供标准本批省资助“农家书屋”出版物配供标准为图书不少于1000册,期刊不少于30种,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100种。
出版物配供根据江苏“农家书香”工程领导小组制定的指导目录采购(目录及配供要求另发)。
所有出版物都要分类编目、登记造册,图书和期刊的扉页要加盖江苏“农家书香”工程赠阅印章。
(二)其他建设标准“农家书屋”用房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具备阅览桌、椅等基本设施和放置书柜的条件,环境整洁,适宜阅读和办理借阅。
“农家书屋”可设在村部、文化大户、村小、村办企业、供销社“为农服务社”等场所。
书屋要有一名专职或兼职书屋管理人员,管理员要有一定文化基础和管理能力,有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热心公益事业,能服从各级管理部门和江苏“农家书香”工程领导小组的指导与管理。
每个书屋配置书柜6个(书柜样式、尺寸与2006年省资助“农家书屋”配置的书柜一致),并在书柜眉头上标明江苏“农家书香”工程字样。
每个书屋须挂“农家书屋”铜牌(样式、尺寸与2006年省资助“农家书屋”铜牌一致)。
有条件的书屋还可配备视听设备。
每个书屋都应具备出版物登记本、借阅登记本、阅读需求登记本及阅览情况记录本,并详细如实登记,以全面反映书屋运行情况,同时便于检查验收。
要有完善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张贴上墙。
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局、江苏省财政厅、江
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新闻出版政府奖评选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中共江苏省委员会【发布日期】2012.10.23【实施日期】2012.10.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新闻出版政府奖评选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省辖市和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委宣传部、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华报业传媒集团、《群众》杂志社、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各省属(管)新闻出版单位,省新闻出版(版权)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现将《江苏省新闻出版政府奖评选奖励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2年10月23日江苏省新闻出版政府奖评选奖励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江苏省新闻出版政府奖是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全省新闻出版最高奖,由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版权)局、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主办,省新闻出版(版权)局具体承办。
第二条为规范江苏省新闻出版政府奖评选活动,保证评选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公正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江苏省新闻出版政府奖的设立宗旨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党和政府工作大局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积极传播和积累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有益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先进文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通过评选优秀出版物、先进新闻出版单位和优秀新闻出版人物,营造有利于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良好环境,形成江苏新闻出版业的精品方阵和人才梯队,促进全省新闻出版业又好又快发展。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农家书店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农家书店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局•【公布日期】2012.10.17•【字号】苏新出印发[2012]22号•【施行日期】2012.10.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农家书店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新出印发〔2012〕22号)各省辖市和昆山、泰兴、沭阳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现将《江苏省农家书店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抓紧组织落实,尽快确定农家书店推荐名单,确保农家书店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2012年10月17日江苏省农家书店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为充分发挥农家书屋的作用,拓展农家书屋的功能,进一步推动农村发行网点建设,我省计划在2012年依托有条件的农家书屋建设公益性、惠民性的农家书店,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国有出版发行企业的主导作用,通过建立农家书店增加农村文化消费总量,提高农村文化消费水平和农民的文化素质及道德修养,促进农村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二、组织实施(一)省新闻出版局负责全省农家书店规划、指导、管理工作;地市级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农家书店的协调、指导、检查工作;各县(市、区)出版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当地新华书店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组织推荐本地符合条件的农家书屋,并进行日常管理。
(二)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农家书店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农家书店运营管理办法、细则及协议文本,提供销售设施及图书;各市县新华书店配合当地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考察、推荐、上报农家书店名单,并负责对本地农家书店进行日常业务指导和管理员销售业务培训,承担农家书店的设备安装、调试及图书配供服务;负责管理农家书店管理员的经营行为和销售业绩考核。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申报农家书屋提升工程试点地区的通知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申报农家书屋提升工程试点地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局•【公布日期】2014.03.05•【字号】苏新出印发[2014]3号•【施行日期】2014.03.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新闻出版正文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申报农家书屋提升工程试点地区的通知(苏新出印发[2014]3号)各省辖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根据《关于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的意见》(苏新出联〔2013〕10号)精神和全省新闻出版重点工作推进会部署要求,决定在全省开展农家书屋提升工程试点工作。
试点地区的确定,采取地方自愿申报、全省综合平衡的方式进行。
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数量每个省辖市申报2-3个县(市、区)作为全省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试点地区。
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列入所在省辖市申报。
二、申报条件申报试点地区的县(市、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农家书屋工作基础较好,实施提升工程积极性较高。
2.落实5项重点任务(健全队伍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丰富阅读活动、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科学管理)有思路、有抓手、有力度,有望创造工作特色,形成典型经验。
3.党委、政府重视支持,相关部门单位协同配合,实施提升工程氛围浓厚、保障有力。
三、工作要求1.认真学习领会《关于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的意见》和全省新闻出版重点工作推进会精神,全面掌握实施提升工程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贯彻落实示范引领、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在广泛征求意见和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申报试点地区名单。
省试点地区确定后,各省辖市要参照省局做法,在未列为省试点的县(市、区)中各选择2-3个乡(镇),作为本市实施农家书屋提升工程的试点地区。
苏南、苏中等工作基础较好的地区,要扩大试点范围、提高建设标准,在实施提升工程中创造经验、走在前列。
2.重视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充分发挥试点地区示范带动作用。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农家书屋·暑期乐园”活动的通知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农家书屋·暑期乐园”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局•【公布日期】2013.06.24•【字号】苏新出印发[2013]19号•【施行日期】2013.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农家书屋·暑期乐园”活动的通知(苏新出印发[2013]19号)各省辖市和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省内各有关新闻出版单位: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新闻出版局、省全民阅读办等17个部门《关于印发第三届江苏农民读书节活动方案的通知》(苏宣通〔2013〕37号)要求,省新闻出版局决定利用7月-8月两个月时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农家书屋·暑期乐园”活动。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同建书香江苏、共筑中国梦想”为主题,充分依托农家书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让农家书屋真正成为农民的精神家园,成为农村孩子的暑期乐园。
二、活动安排各省辖市和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广新局要会同当地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司法、共青团、妇联、科协、关工委等部门,依托农家书屋等公共阅读服务场所,组织开展“七彩的夏日·共享阅读”、“中华经典诵读”、“红领巾读书寻访”、“家长网校访农家”、“‘六五’普法讲座进书屋”、“文艺活动进书屋”等活动。
省内有关新闻出版单位要结合“万名图书馆、书店和出版印刷单位员工走进书屋”、“出版社长送新书”、“记者编辑访书屋”等活动,组织开展图书捐赠、知识讲座等结队帮扶活动。
三、有关事项1.省内有关新闻出版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策划好“农家书屋·暑期乐园”相关活动。
其中省内每个出版社至少要组织1场活动;省内有关报刊社要结合“全民阅读报刊”活动,积极参与“农家书屋·暑期乐园”活动;省内国家级示范印刷复制企业、绿色认证印刷企业、“双优诚信”印刷企业和“双优诚信”书店要带头组织员工走进农家书屋,开展各项活动,其他印刷复制发行企业也要积极参与“农家书屋·暑期乐园”活动。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推荐2012年江苏省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的通知-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推荐2012年江苏省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推荐2012年江苏省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的通知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推荐2012年江苏省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的通知各有关出版单位:为做好2012年度农家书屋出版物更新工作,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2012年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推荐目录>的通知》(新出字〔2012〕13号)精神,我局决定制定《2012年江苏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推荐目录》。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工作由各出版单位推荐,江苏省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农家书屋办公室)组织评审。
各单位推荐的出版物将在第二届江苏书展主场馆集中展示,由百名农家书屋管理员和百名从事农家书屋工作的基层干部以及广大读者现场遴选出版物。
遴选结果将作为制定《2012年江苏省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推荐目录》的主要依据。
二、推荐原则(一)把握农家书屋全覆盖后的新要求。
我省农家书屋已经实现在行政村全覆盖,用于农家书屋更新的出版物要从注重解决农民致富一般性需求,扩展到面向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的全面性需求。
(二)把握江苏农村群众多样化的阅读需求。
苏南、苏中、苏北三个区域的经济水平、文化需求和农民生活习惯相对不同,要把提高农民综合素质、丰富农民文化生活作为重点,推荐一批内容生动、通俗易懂的哲学、文学、历史、文化、教育、生活、卫生保健、娱乐等方面的出版物。
在推荐农业科技类图书时,要充分考虑江苏的地理、气候等环境因素以及种植和养殖条件。
(三)把握推荐出版物质量与价格的关系。
向农家书屋推荐的出版物要注重质量上乘与价格相对适中这两者的有机统一。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江苏“农家书屋”出版物配供有关要求的通知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江苏“农家书屋”出版物配供有关要求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局•【公布日期】2007.06.05•【字号】•【施行日期】2007.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新闻出版正文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江苏“农家书屋”出版物配供有关要求的通知各市新闻出版局:为保证省政府确定的年建设1000个“农家书屋”目标的顺利实现,提高全省各地“农家书屋”配供出版物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实用性,江苏“农家书香”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经组织专家认真、细致的遴选,已确定江苏版出版物配供参考目录(以下简称“苏版目录”),包括1000种图书、30种报刊、200种电子音像制品。
同时,新闻出版总署也编印了《“农家书屋”工程推荐目录》(以下简称“全国目录”)。
以上两种目录另发。
各地在自建“农家书屋”过程中,可结合当地实际,参照苏版目录和全国目录,进行出版物配供。
徐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泰州、宿迁市局在进行省资助“农家书屋”出版物配供时,请按以下要求操作:1.根据苏版目录和全国目录选择图书不少于500种(1000册),期刊不少于30种,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100种,总码洋不少于1.8万元,其中苏版目录中的出版物约占70%-80%,全国目录中的出版物约占20%-30%。
2.在图书配供中,要把握各类图书的比例,原则上政法类占10%、科技类占35%、文化类占35%、生活类占20%。
3.在配供农业科技方面的出版物时,请结合当地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以增强“农家书屋”出版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以上通知要求,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二〇〇七年六月五日。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第三届江苏农民读书节读书征文活动获奖情况的通报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第三届江苏农民读书节读书征文活动获奖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局•【公布日期】2013.11.25•【字号】苏新出印发[2013]26号•【施行日期】2013.11.25•【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第三届江苏农民读书节读书征文活动获奖情况的通报(苏新出印发〔2013〕26号)各省辖市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在第三届江苏农民读书节“农家书屋·放飞梦想”读书征文活动中,全省各地认真组织、层层推选,推荐到省级参评的征文195篇,参评征文质量高、内容新,格调积极向上。
经评审组初评、复评和终评,评定出35篇获奖征文。
为激励先进,省新闻出版局决定对徐玉婷同志撰写的《农家书屋--守望的意义》等30篇获奖征文和组织工作出色的南通市、徐州市、昆山市、沭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予以通报表扬。
读书征文活动是江苏农民读书节的重要内容,对丰富广大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加快书香江苏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希望获奖征文作者,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
各地要大力宣传读书成果,切实引导农民利用农家书屋读好书、用好书,更加主动、更加自觉地推进农家书屋提升工程建设。
附件:农家书屋·放飞梦想读书征文活动获奖征文名单江苏省新闻出版局2013年11月25日附件:农家书屋·放飞梦想读书征文活动获奖征文名单一等奖(5篇)《农家书屋--守望的意义》徐玉婷南通市通州区西亭镇《小小黄金屋》刘洪林南通海安县大公镇文化站《农家书屋伴我一起成长》周红宿迁市宿豫区顺河镇《我的最爱》倪少宇宿迁泗阳县众兴镇《系着书屋的那份情》李芳昆山市锦溪镇二等奖(10篇)《农家书屋--我的梦我的家》王书娟徐州新沂市棋盘镇《我们村的书屋·我们大家的梦》吴岩徐州市贾汪区紫庄镇《农家书屋--我梦中的精神家园》唐双徐州新沂市港头镇人民政府《甜蜜的负担》庾向荣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结缘农家书屋》李华南通如东县马塘镇《农家书屋我梦想的翅膀》龚爱瑞盐城市盐都区大冈镇《乐源自书屋》张兆成扬州宝应县山阳中心初中《书中自有黄金屋》杨明书泰州兴化市中堡镇文化站《农家书屋·放飞梦想》XXX 沭阳县周集乡《农家书屋·放飞梦想》周业忠沭阳县张圩乡三等奖(20篇)《农家书屋一小步农民前进一大步》谢晓刚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农家书屋承载梦想》金蒙雯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文体站《书香伴我成长》李媛媛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亲近书本丰富人生》蔡新一无锡新区江溪街道太湖花园二区《我的书本我的船》何卫东徐州邳州市岔河镇《农家书屋我们的文化乐园》吴作杰徐州邳州市文广新局《推进书屋工程构建和谐农村》吴婕常州金坛市朱林镇《“诱骗”出来的读书郎》费秀华苏州吴江市黎里镇北厍达康医药商店《农家书屋--成就你我阅读之梦》高阳苏州太仓市浮桥镇民政办《书屋助法治,和谐新香山》李庆艳苏州市吴中区香山街道《农家书屋开启农民阅读梦想》王忠裕南通海门市文广新局《农家书屋--我身边的民调专家》龚金龙南通如东县丰利镇《农家书屋--农民身边的法律顾问》陈晓妹南通如东县河口镇《农家书屋--家一样的地方》朱龙淮安市淮阴区韩桥乡《农家书屋故事多》陶功美扬州市江都区职业教育集团《巾帼书屋一瞥》顾开凤扬州仪征市马集镇《农家书屋让我成为调解能手》傅蓉镇江句容市下蜀镇《书香金牛》熊耕发昆山市绿地社区《书香氤氲飘万里》徐丹倩昆山市陆家镇《农家书屋·放飞梦想》宋洪斌沭阳县沂涛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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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在第三批省资助“农家书屋”实施春
雨助学计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
【发布部门】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局
【发布日期】2007.09.13
【实施日期】2007.09.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在第三批省资助“农家书屋”实施春雨助学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市新闻出版局:
第三批省资助“农家书屋”业已建设完成,为发挥“农家书屋”的积极作用,江苏“农家书香”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以书屋为平台,实施第二次春雨助学计划。
根据该计划,江苏春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今年将向书屋所在地中小学生捐赠价值100万元的品牌教辅图书及工具书、课外阅读书(其中80万元用于资助贫困生的教辅书,20万元用于在书屋上架的工具书及课外阅读书)。
本批受助书屋为第三批省资助“农家书屋”,共计200个书屋。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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