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1999年12月30日)
第一条为了保障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服务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层法律服务所是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在我省农村及城市街道设立的法律服务组织。
第三条基层法律服务所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下列服务,可收取服务费。
(一)解答法律询问;
(二)代写法律事务文书;
(三)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
(四)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五)应聘担任法律顾问;
(六)主持调解纠纷;
(七)办理见证事项。
第四条基层法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其中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服务收费由省物价部门制定和调整,其它服务项目收费由市地物价部门制定和调整。
第五条代理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服务收费标准中准价和浮动幅度详见附表(以下简称《收费标准》)。
第六条基层法律服务所向委托人提供具体的法律服务应根据服务项目的工作量、易难程度,与委托人在规定的收费中准价和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标准。除简易法律咨询、制作法律文书外,法律服务所收取的服务费数额、收费方式等,均应与委托人以书面形式予以明确,并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提供收费细目及计算办法说明。
第七条在法律服务中发生的下列费用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一)鉴定费;
(二)赴外地调查办案所需差旅费;
(三)基层法律服务所为当事人垫付的其它费用。
第八条基层法律服务所协助司法助理员(司法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不得收费。
第九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受托担任二审民事、经济、行政诉讼的代理人,未代理过同一案件一审的,按《收费标准》收费;代理过同一案件一审的,按《收费标准》80%收费。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受托担任执行案件的代理人,按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第十条经基层法律服务所见证的民事和经济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请求调解的,法律服务所不再收费;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委托代理诉讼的,按《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第十一条基层法律服务所向委托人收取服务费,可以在确定委托关系后预收全部费用,也可以与委托人协商约定在承办法律事务期间分期收取。收费时应按规定出具收费票据,严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私自收费。
第十二条基层法律服务所与委托人终止委托关系,对预收的法律服务费,按下列办法处理:(一)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过错而要求终止委托关系,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全部退还服务费。
(二)因委托人的过错,或者委托的要求超出规定范围而终止委托的,扣除承办业务已发生的费用后,将余额退还委托人。
(三)基层法律服务所无正当理由终止委托关系的,应将已收取的全部费用退还委托人。
第十三条遇有下列情况,应按照法律援助的有关规定,减免法律服务费:
(一)因公受伤请求赔偿的;
(二)请求赡养、扶养、抚养费而生活确有困难的;
(三)请求抚恤金(或者劳工赔偿金)、救济金、劳动保险金的;
(四)委托人经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证明确实经济困难无力负担的;
(五)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减免的。
基层法律服务所提供法律援助的案件,应上报当地司法局备案。对提供法律援助、减免法律服务费须经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批准。
第十四条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接受社会监督。严禁任何机关、部门挤占、挪用、平调法律服务所的业务收入,收入使用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并接受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十五条基层法律服务所违反本办法规定乱收费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标准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8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收办案手续费每件400元,另按下列比例收费,每件最高不得超过5万元。
争议标的收费比例
10000元以下部分免收
10001元至50000元的部分不超过3%
50001元至500000元的部分不超过1.5%500001元至1000000元的部分不超过1%
1000000元以上的部分不超过0.5%
二、代理经济诉讼案件:
每件收取办案手续费600元,另按下列比例收费,每件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
争议标的收费比例
10000元以下部分免收
10001元至50000元的部分不超过5%
50001元至500000元的部分不超过3%
500001元至1000000元的部分不超过1.5%
1000000元以上的部分不超过0.5%
三、办理行政诉讼案件:
治安行政案件600元/件,上下浮动30%劳动争议案件600元/件,上下浮动30%专利行政案件1000元/件,上下浮动30%其他行政案件500元/件,上下浮动30%
涉及财产的,按代理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收费。